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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文学史-中国翻译文学史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22年,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就如何翻译介绍外国文学问题,引起了一场论争。茅盾在同年8月1日出版的《文学旬刊》上发表《介绍外国文学作品的目的》,与郭沫若展开讨论。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论战的另一内容是关于翻译的错误问题。1924年7月,郭沫若因《文学》周报登载了梁俊青对他译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译文的批评,给《文学》周报编辑部写了一封长信,指责编辑部是“借刀杀人”等等。

翻译文学史-中国翻译文学史

1922年,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就如何翻译介绍外国文学问题,引起了一场论争。问题起因于读者万良浚在《小说月报》第13卷7号(1922年7月1日出版)的“通信”栏中,提出现在可以翻译《浮士德》、《神曲》、《哈姆雷特》等“虽产生较早,而有永久之价值”的著作,表示他不同意认为这样做是不经济的论点。茅盾答复说:“翻译《浮士德》等书,在我看来,也不是现在切要的事;因为个人研究固能惟真理是求,而介绍给群众,则应该审度事势,分个缓急。”

茅盾这个答复,引来了郭沫若一篇长文。郭沫若在1922年7月27日《时事新报》副刊《学灯》上发表了《论文学的研究与介绍》,文章先引了茅盾答万良浚的话,然后说:《神曲》有没有人翻译过,他不知道。《哈姆雷特》,田汉君正在翻译,已发表过一部分,至于《浮士德》,他曾零星译过。接着又说:“说翻译以上诸书是不经济的人,我记得是郑振铎君。郑君在去岁夏季的《文学旬刊》上,发表过一篇《盲目的翻译者》的一段杂谈,其中便说的是这么一回事。”以下,郭沫若就“文学的研究”与“文学的介绍”两个问题发表他的意见,大致要点是说“文学研究”不论研究作品或研究作家,都属于个人的自由;至于“文学的介绍”当然比个人从事研究多生出三个因子来,便是(一)文学作品,(二)介绍家,(三)读者。但在这三个因子之中,介绍家是顶主要的。因为他对文学作品有选择之权能,对于读者有指导的责任。接着,郭沫若就“介绍家”即翻译家的态度论述了“翻译的动机”和“翻译的效果”,认为如果翻译家对于自己要译的作品能涌起创作的精神,有精深的研究和正确的理解,“视该作品的表现和内涵,不啻若自己出,乃从而为迫不得已的移译”,那么“他所产生出来的译品,当然能生莫大的效果,当然会引起一般读者的兴味。他以身作则,当然能尽他指导读者的义务,能使读者有所观感,更进而激起其研究文学的急切的要求。……这种翻译家的译品,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是切要的,无论对于何项读者都是经济的,为什么说到别人要翻译《神曲》、《哈姆雷特》、《浮士德》等书,便能预断其不经济,不切要,并且会盲了什么目呢?”又说“文学的好坏,不能说它古不古,只能说它醇不醇,只能说它真不真,不能说19世纪以后的文学通是好文学,通有可以介绍的价值”等等。

茅盾在同年8月1日出版的《文学旬刊》(第45期)上发表《介绍外国文学作品的目的》,与郭沫若展开讨论。文章开头就说,研究古今中外一切文艺作品,人人有其自由,人人也有自由去介绍古今中外的一切文学作品。并且,每人都可随自己的自由意志,随个人所感到重要的,对第三者说述、宣传他个人介绍外国文学作品的目的与动机。接着对郭沫若的一段议论进行申辩,文章说:

郭君这段议论,解释主观一面的翻译动机,诚为详尽,但是我们再细一想,就要问翻译的动机是否还有客观的一面?换句话说,我们翻译一件作品除主观强烈爱好心而外,是否还有“适合一般人需要”,“足救时弊”等等观念做动机?……对于文学的使命的解释,各人可有各人的自由意见,而且前人、同时代人,已有过不少的争论,我是倾向人生派的。我觉得文学作品除能给人欣赏外,至少还须含有永久的人性和对于理想世界的憧憬。我觉得一时代的文学是一时代缺陷与腐败的抗议与纠正。我觉得创作者若非全然和他的社会隔离的,若果也有社会的同情的,他的创作自然而然不能不对社会的腐败抗议。我觉得翻译家若果深恶自身所居的社会的腐败,人心的死寂,而想借外国作品来抗议,来刺激将死的人心,也是极应该而有益的事。我觉得,翻译者若果本此见解而发表他自己意见,反对与自己不同的主张,也是正当而且合于“自由”的事。

有些作家,尤其是空想的诗人,……对于扰攘的人事得失,视为蛮触之争,曾值他一顾。这种精神,我当然也很佩服。但如果大部分的其余的人,对于扰攘的人事得失感着切身的痛苦,要求文学来做诅咒反抗的工具,我想谁也没有勇气去非笑他们。处中国现在这政局之下,这社会环境之内,我们有血的,但凡不曾闭了眼,聋了耳,怎能压住我们的血不沸腾?从自己热烈地憎恶现实的心境发出呼声,要求“血与泪”的文学,总该是正当而且合于“自由”的事。……我以为现在我们这样的社会里,最大的急务是改造人们使他们像个人,社会里充满了不像人样的人,醒着而住在里面的作家宁愿装着不见,梦想他理想中的幻美,这是我所不能了解的。(www.xing528.com)

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论战的另一内容是关于翻译的错误问题。这个问题关系到郭沫若、茅盾、郑振铎等人。直接与郭沫若有关的是《意门湖》(茵梦湖)和《少年维特之烦恼》的错译问题。

1924年7月,郭沫若因《文学》周报登载了梁俊青对他译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译文的批评,给《文学》周报编辑部写了一封长信,指责编辑部是“借刀杀人”等等。茅盾和郑振铎即以编者的名义作了答复(见《文学》周报131期),其中有一段论及当时学术界的不良现象,原文如下:

我们记得有一段寓言说:有一个人遇见一位仙人:仙人给他两个口袋,一个是装自己的过失的,另一个是装别人的过失的。那人受了这两个袋儿,挂在身上,却把装别人的过失的袋儿挂在前面,把装自己过失的袋儿挂在背后;因此,这个人便只看见别人的过失,不见自己的过失了。“只寻别人错头,忘记自己过失的袋儿挂在脑后的人们,每每对于同一事件,作两样的看法:譬如说杂志上收用稿件,他们自己报上刊登青年作家的作品是“提携青年作家”,然而别人报上刊登青年作家的作品却便是“以青年伟进之心为钩钓读者之饵”了;又如互相批评,在他们自己骂人的时候,骂人便是“防御战”,是极正当的行为,然而别人若一回骂,可就成了“大逆不道”了。我们老老实实说罢,当我们想起这种现象时,每不禁联想到近二年来《创造》季刊与《创造周报》的言论。

中国用白话文翻译介绍外国文学作品,始于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到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发生论战的1922年才只三年时间。翻译工作者的幼稚,水平不高,经验不足,自不待言,因而译品中有错译、误译、死译等也不足为奇。如果善意地交换意见,互相探讨、批评,是完全应该的,这种探讨与批评也是提高翻译质量的重要方法。然而,这次关于翻译问题的论战,却夹进了意气和成见,乃至成了一场护自己之短,揭他人之痂,讽刺挖苦的混战。这一点,不能不说是应该吸取的历史教训。当然,这场论战在客观上也起到了刺激大家去学好外文,去努力提高译品质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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