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纯科学规范的功能
被科学家从其一开始的训练中就接纳的一种情操与科学的纯正性有关。科学不应该使自己变为神学、经济学或国家的婢女。这一情操的作用在于维护科学的自主性。因为如果接受这样一种非科学的标准,即假定科学价值是与宗教信条或经济利益或政治目的相一致的,那么只有当科学符合这些标准时,它才会得到承认。换言之,当纯科学的情操被排除后,科学就会受到其他制度机构的直接控制,而且它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会变得日益不稳定。科学家不断地拒绝把功利性规范应用于其研究工作,其主要作用就是可防止这种危险,这一点在现代尤为明显。对这一功能的默认,可能就是在剑桥举行的一次科学家晚宴上(也许不足以为信)的祝酒词的来源:为纯数学干杯,即使它可能对人们来说永远不会有任何用处!
因此纯科学的提升被认为可以防范这样一些规范的侵害,它们会限制科学可能的发展方向,而且会威胁科学研究这种有价值的社会活动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当然,科学进展的技术标准对于科学也具有社会功能。由于技术、并且最终是由于科学所产生的不断提高的人类舒适与便利会引来社会对科学研究的支持。它们也证实了科学家的正直,因为不能为外行人所理解或评价的抽象而艰深的理论,大概可以用一种所有人都能理解的方式得以证明,这种方式就是它们的技术应用。自愿承认科学的权威性,在相当大程度上依赖于其力量的日常证明。若不是通过这种间接的证明,那么,对大众不易从学术上理解的科学的持续的社会支持,就难以仅凭信仰而得到加强。
同时,对科学的纯正性的这一强调还有其他方面的结果,这些结果威胁到而不是保护科学的社会声望。人们常常呼吁科学家应该在其研究中只关心知识的进步,而不是其他东西。 [22] 应当只关注其工作的科学意义,而不要关心它可能的实际应用或它的一般社会反响。这一原则的常规理由部分地根源于具体情况, [23] 但无论如何,正如我们刚刚说明的,它具有社会功能,它认为,不能坚持这一戒律将会增加偏见和错误的可能性,从而阻碍科学研究。但是这一方法论观点忽略了这种态度的社会结果。这种态度的客观结果为与科学对抗提供了进一步的基础;这是一种实际上在每一门科学已发展到高级阶段的社会中都开始出现的反抗。由于科学家没有或不能控制其发现的应用的方向,因而当这些应用不能被权威机构或控制群体所赞许时,他会成为人们责备的对象和受到更激烈反对的对象。对技术成果的反感针对的是科学本身。因此,当新发现的气体或爆炸物被用来作为军事手段时,整个化学都受到了那些其人文情操受到凌辱的人的非难。科学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对提供毁灭人类社会的工具负有责任,据说,它会使我们的文明陷入永久的黑暗和混乱之中。或者再举另外一个著名的例子,科学及相关的技术的飞速发展,已导致了由既得利益者和那些经济公正性意识受到侵犯的人进行的一种隐蔽的反科学运动。著名的乔赛亚·斯坦普爵士和一群不太著名的人士都主张暂停发明和发现, [24] 以便人们有一个喘息时间,调整其社会和经济结构,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在这一环境中人们被“越来越多的技术产物所困扰”。这些看法通过报刊而得到了广泛传播,在科学团体和政府机构面前,人们也得坚决强调这些观点。 [25] 反对者主要是来自劳动阶层,他们害怕失去技术优势,因为大量新技术如潮水般涌现,他们的技术将会被淘汰。尽管这些主张可能不会在不远的将来转变成行动,但是它们构成了一种可能的使反科学变成普遍化的核心。认为科学最终对不希望的情况负有责任这些观点是否成立并不很重要。W. I. 托马斯的社会学定理:“如果人们把情境看做是真实的,那么其结果将成为真实的”,在这里很是适用的。
简言之,对科学重新评价的这一基础来自我在别处所称的“急功近利”。 [26] 由于科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知识的发展,它并不关注与直接利益相关的结果,但是这些社会结果会起反作用,从而影响到原来的目的。就有望导致满足直接的利益而言,这种行为可能是合理的。但是从另一种意义上说,它又是不合理的,即它否定了其他价值,尽管这些价值此时并不是最重要的,但它们却是整个社会价值的有机组成部分。显然由于科学研究不是在社会真空中进行的,其影响也会渗透到其他价值和利益领域之中。只要这些影响被认为不是社会希望的,科学就要负责任。科学的产物不再被认为是绝对能带来福利的。从这一视角考察可以得出,纯科学和无私利性原则只会变为其自己的墓志铭。
可用这一问题来划分战线:好树能结出恶果吗?那些认为知识之树结出了受指责的果实因而想砍倒或者抑制这棵树的人会主张说,恶果是国家和经济机构嫁接到好树上的。指出是不适当的社会结构导致了科学家的发现被歪曲,可以使其个人的良心得到安慰。但是这难以使激怒的反对者满意。科学家的动机有可能从热切期望促进知识发展到对获取个人声望有浓厚的兴趣,科学研究的功能也有可能从为现存的秩序确立有很高声望的理性化基础,转变为扩大我们对自然界的控制,同样,科学的其他社会结果也可被认为是有害于社会的,或者会导致科学的精神特质本身的改变。科学家有一种倾向,即认为从长远的观点看,科学的社会结果必定是有益的。这条信念所起的作用是为科学研究提供一个理论基础,但它显然不是事实陈述。它把真理与社会效用混淆了,这一点在科学的非逻辑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www.xing528.com)
[22] 例如,帕累托写道:“试验的一致性问题就是目的本身。”参见乔治·A.伦德伯格的典型表述:“对发明了高效爆炸物的化学家来说,他所做的并不是去考虑其结果是否会被用于炸掉大教堂,或者用于开凿山洞隧道。同样,社会科学家在制定了某一群体行为的法律后,他所做的事情也不是去考虑其结论如何与已有的观念相一致,或对社会秩序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美国社会学趋势》(Trends in American Sociology,New York:Harper,1929),乔治·A.伦德伯格、R.贝恩和N.安德森编,第404—405页]另见里德·贝恩的观点《作为公民的科学家》(“Scientists as Citizen”),原载《社会力量》11(1933年),第412—415页。
[23] 这一观点的神经学理由可见于E.D.艾德里安的著作:《决定人类行为的因素》,第9页。“关于歧视行为……必定存在某些利益:然而如果具有太多的利益,这一行为就不再是歧视性的了。在高度的情感压力下,行为趋向跟几个刻板形式中的某一个相一致。”
[24] 当然,这本身并不构成一种反科学的运动。此外,毁坏工作用的机器和从财力上抵制发明也都是发生在过去。参见R.K.默顿:《工业发明率的波动》,原载《经济学季刊》49(1935年),第464页及以下诸页。但是这一运动导致这种观点流行了起来,即科学应对其社会影响完全负责。乔赛亚·斯坦普爵士的建议见于1934年9月6日他在阿伯丁召开的英国科学促进协会(British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上的讲话。M.卡约[参见约翰·斯特雷奇:《为权力而斗争》(The Coming Struggle for Power,New York,1935),第183页]、H.W.萨默斯(Summers)在美国众议院以及许多其他人也都主张这种暂停。根据现在的人文、社会和经济标准,某些社会科学成果是有害无益的。这种评价会损害科学工作的存在基础。正如一位科学家悲伤地指出的:如果科学工作者必须为其工作道歉的话,那么我是在浪费我的生命。参见F.索迪主编的《科学的挫折》(The Frustration of Science,New York:Norton,1935),第42页等处。
[25] 英国科学家特别反感“科学应用于战争这种堕落”。在英国科学促进协会年会的主席致辞中,在《自然》(Nature)杂志常见的编者按和读者来信中,都主张“在新兴起的一代科学工作者中树立新的社会责任意识”的运动。弗雷德里克·高兰·霍普金斯(Frederick Gowland Hopkins)爵士、约翰·奥尔(John Orr)爵士、F.索迪、丹尼尔·霍尔(Daniel Hall)爵士、朱利安·赫胥黎博士、J.B.S.霍尔丹和兰斯洛特·霍格本教授就是这一运动的领导者。例如,由剑桥大学的22位科学家所签名的一封信就要求使科学与战争相脱离[《自然》137(1936年),第829页]。英国科学家的这些一致行动努力与这个国家对科学问题持冷漠态度的科学家形成了鲜明对照。[这一分析是在原子武器出现之前。]这种对照的基础很值得探讨。
[26] R.K.默顿:《有目的的社会行动未预料到的结果》,原载《美国社会学论》1(1936年),第894—904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