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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合体的产生与发展-《企业组织论》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生产关系对企业联合体的作用,主要表现为生产社会化的规律和商品生产的经济规律相互作用,推动企业联合体的产生和发展。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企业联合体的产生,必须以特定的生产力水平为前提,它是生产社会化规律和商品生产的经济规律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

企业联合体的产生与发展-《企业组织论》

本章所讲的企业联合体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含由多个单体企业联合而成的联合公司、企业集团及其他联合组织。

从1978年的“工业改组”,到1980年的“推动联合”,以工业公司为主的各种企业联合体在祖国大地上蓬勃发展。了解从工厂到联合体的矛盾运动过程,探讨企业联合体产生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对于我们正确制定和贯彻工业改组和企业联合的方针,指导工业公司和其他联合体按照它们自身的规律健康地发展,具有现实的意义。

1978年的工业改组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大大推动了我国的专业化和联合化的发展。但是,由于创办这类公司,我们缺乏经验,在创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在按专业化原则组建公司(总厂)时,对全能厂主观地“拆全改专”,脱离了生产力的水平。

(2)对公司的联合规模,有贪大求全的倾向。

(3)不少公司把“企业化”搞成“一体化”,片面追求联合内容的全面统一和管理体制的高度集中。

出现上述问题,是由于我们在建立和发展企业联合体时,在有些方面都背离了企业联合体产生与发展的客观规律。

独立工厂到联合体,不是人们主观意志的产物,而是像物质的分解与化合,像细胞的成长和联接一样,有其自身的客观条件和发展规律。那么,企业联合体产生的条件是什么?其最终根源又是什么呢?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研究方法正是我们探讨这一问题的指南:“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看作是自然历史的过程。”企业联合体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体现的是一种生产关系,也只有把这种生产关系最终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才能把企业联合体的产生与发展看作是“自然历史的过程”,即客观的、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过程。这样,才能最终弄清企业联合体产生的客观条件及其发展规律。

(一)企业联合体产生与发展的前提条件

1.生产力水平——机器大工业

人们要进行社会生产,就要形成一定的经济组织形式。建立何种经济组织形式不是主观的、任意的,而是取决于生产力的水平。企业联合体作为一种新经济组织形式的诞生,也同样取决于生产力水平。

但是企业联合体究竟产生于什么样的生产力水平呢?它并不是产生于一般的生产力水平,而是产生于特定的生产力水平,这就是机器大工业。我们知道,企业联合体作为专业化、联合化的产物,不可能产生于资本主义之前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手工业的个体经济,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即使在资本主义的初期,即以分工为特征的工场手工业阶段,虽然出现了“不同的工厂手工业的结合”[2]即企业联合的萌芽,但也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专业化和联合化。而这种专业化、联合化,只有当生产力发展到机器大工业时期,才有可能出现。为什么呢?马克思曾写道:“结合的工场手工业虽然有某些优点,但它不能在自己的基础上达到真正的技术上的统一。这种统一只有在工场手工业转化为机器生产时才能产生。”[3]马克思说的“技术上的统一”,就是我们所说的技术上的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而要实现“三化”,在纯属经验的手工操作阶段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在科学的机器大工业代替了经验的手工业时才有可能,此其一。此外,在“工场手工业时期所特有的机器始终是由许多局部工人结合成的总体工人本身”,[4]单纯依靠“人”这种“机器”,不可能进行大批量生产。只有在进入机器大工业阶段,高效的专用设备出现以后,大批量生产才成为可能,专业化、联合化的经济效果也才能显示出来。其二,在单凭经验进行管理的工场手工业阶段,没有也不可能产生科学的企业管理。其三,只有有了机器大工业,才能实现生产的社会化。随着机器大工业的产生和发展,工业生产才会由小规模的分散的个体的生产过程逐步结合为大规模的集中的彼此不可分割的统一的社会生产过程,才会使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协作范围越来越广,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这就是生产社会化的规律。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经济联合体的产生才成为不可避免的了。

企业联合体产生之后,它还会随机器大工业的发展而发展。从十九世纪到今天,机器大工业在这100多年期间,生产力的发展既有量的增加,又有质的飞跃,由原始的机器大工业,逐步发展到现代机器大工业,并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

(1)以蒸汽机为特征的第一次产业革命,完成了工具机和动力机的巨大变革。

(2)以电气为特征的第二次产业革命,完成了传动机的巨大变革。

(3)以核子、电子计算机和空间技术为特征的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实现了机器的综合控制自动化,空前地推动了生产力突飞猛进地发展。随着机器大工业的发展由低到高地向前发展,专业化联合化所需要的物质条件越来越完善。因而,企业联合体必然随着机器大工业由低到高地发展。

由此可见,机器大工业是实现和发展专业化、联合化最根本的物质前提。

2.生产关系条件——生产社会化和商品生产相互作用的推动

那么是不是仅仅有了这样一个生产力的物质前提,企业联合体就会顺利产生,并健康发展呢?也不是。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对立的统一,一方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当生产社会化规律要求由单一的企业变为联合企业时,作为生产组织形式的变革,必然同时要求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方面都要具有相应的条件。生产关系对企业联合体的作用,主要表现为生产社会化的规律和商品生产的经济规律相互作用,推动企业联合体的产生和发展。我们知道生产社会化的过程必须以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为前提,生产社会化的规律也只有通过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的作用才能实现,因为专业化分工所依赖的科学技术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都是在价值规律的刺激下实现的。商品生产者为了使自己的个别劳动时间等于或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而获得超额利润,必然要进行竞争。企业联合既表现为竞争的手段,又表现为竞争的结果:一方面,商品生产者为了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就要尽量发展专业化分工和联合化生产,提高经济效果;另一方面,在竞争的优胜劣败中,败者便在价值规律的驱使下,自愿或不自愿地同优胜者的企业联合或者合并,从而大大推进了专业化和联合化的发展。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企业联合体的产生,必须以特定的生产力水平为前提,它是生产社会化规律和商品生产的经济规律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企业联合体的发展也必须以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生产关系的不断完善为客观依据。

19世纪60年代,在世界上最先出现“联合制”,后来又最早成为“托拉斯之国”的美国的企业联合体发展史,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美国在1776年从英国殖民统治下解放出来后,于1812年开始了工业革命,但在南北战争以前,生产力水平较低,南方又是封建农奴主占着统治地位,真正的企业联合体是不可能产生的。直到1861~1865年的南北战争之后,资产阶级彻底战胜了南方封建农奴制,从而确定了工业资产阶级对国家的绝对统治地位,这时资本主义大发展的障碍被彻底扫除了。从19世纪60年代到19世纪末,美国工业进入了“起飞”时期。到1890年,美国由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成了强大的工业国。工业总产值跃居世界第一,这一时期,成为美国工业史的辉煌一页。就在这一时期,美国的“联合制”——从卡特尔到托拉斯,各种各样的企业联合体就蓬蓬勃勃地出现了。

(二)我国企业联合体产生和发展的现实条件

1.从生产力和生产社会化程度来看

一方面,应该看到,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机器大工业的体系,并初步实现了社会化大生产,为建立企业联合体准备了物质基础;但另一方面,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生产力水平是很不平衡的。而且,总的来说,生产力水平还是比较低的,可以概括为“一差三低”:

(1)技术基础差,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自动化、半自动化、机械化、半机械化、手工劳动、半手工劳动同时并存。

(2)生产社会化程度低。

(3)专业化水平低。

(4)企业管理水平低。

2.从生产关系来看

一方面,应该肯定,我们是社会主义公有制,能够实行统一的计划经济,在建立企业联合体方面,能够统筹规划,合理组织,比资本主义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另一方面,我国生产资料多种所有制同时并存的不可避免性,又给联合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而且,由于我们对社会主义客观规律缺乏认识,过去的经济管理体制存在统得过死和条块分割的弊病。由于统得过死,忽视了企业的自主权和独立的经济权益,企业缺乏联合的内在动力。由于部门地区的条块分割,造成自成体系,互相封锁,严重阻碍了经济联合的顺利实现。目前我国经济管理体制虽说有了某些松动和初步改革,但妨碍联合的一些弊病一时难以彻底改变,在有些方面仍然限制着经济联合的积极性与可能性。

综上所述,我国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体制)等方面的情况具有以下两大特点:①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的完善程度具有多层次和不平衡性;②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的完善程度总水平是比较低的。因此,在建立企业联合体时,就要从我们的具体国情出发,根据“多层次和不平衡”的特点,要注意因地制宜,不拘一格。根据“总水平比较低”的特点,刚开始,企业联合体一般应以初级形式为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逐步完善,经济联合体就可以由低到高地逐步发展和提高。

面对我国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体制)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企业联合体产生与发展的总规律,决定了我们在联合体的组建、联合体的管理及其发展方面也必然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性。

(一)关于企业联合体建立时,全能厂解体的发展趋势

1.全能厂解体的条件

我国的企业有80%都是全能厂。建立工业公司,首先碰到的就是在公司内部如何把全能厂变为专业化厂。一般来说,联合体总是以专业化分工为基础,联合之后,需要进行专业化分工是没有疑问的,问题是全能厂解体变为专业化厂,是按照人们的意志一次完成呢,还是按照客观规律逐步实现?有的人自觉不自觉地把全能厂变为专业化厂当作是一个人为的过程,似乎可以通过号召、动员、“打通思想”就可以一举拆散,因而,流行的提法就叫“拆全改专”,流行的作法则是:全能厂的解体和建立公司可以“同步”完成。

全能厂的解体不应该是一个“拆全改专”的主观过程,而是一个由生产力决定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或者说,是一个“变全为专”的演变过程,这一过程充满着辩证法,它以生产力的发展为根本动力,以生产关系的调整为外部条件,它表现为一个从量变到质变,逐步否定自己的较长过程。这一过程的客观性表现在,它始终要受许多客观经济条件所制约。主要有以下一些经济条件:

(1)商品经济的发达程度和生产社会化程度。

(2)工业的经济技术基础。在宏观方面,看是否建立了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具有较强的配套能力;在微观方面,看是否拥有进行大批量生产的新工艺和新设备。

(3)产品的社会需求量。需求量越大,越适合专业化大批量生产。

(4)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水平。

(5)运输半径和储运条件。

从我国的经济现状看来,还没有充分具备这些条件,所以从我国现有生产力水平出发,在开始组建公司和总厂时,专业化分工适当划得粗一些,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上述条件的逐步具备,全能厂逐步解体,专业化就可以由粗到细,由低到高地发展。

当专业化条件尚不具备时,就不能人为地一举拆散全能厂,全能厂的存在是必然的和不可避免的。

当专业化开始具备一些条件时,全能厂的改变也不可能是一朝一夕之功,而只能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从量变到质变的一个客观的较长过程:当生产发展,产量大幅度增加时,全能厂逐渐不能适应生产的需要,出现一些薄弱环节,一旦产量大到所有零部件和加工工艺都由本厂自己干已不可能或很不合算时,工厂本身就会提出零件扩散的要求,这时,全能厂便在生产力发展中逐步解体,为专业化厂所取而代之了。

因此,对待专业化分工,应该既要有一个积极的态度,不满足于全能厂,又要根据客观条件具体分析,采取积极、慎重、区别对待的方针。

2.全能厂解体的发展趋势

(1)要区别全能厂的生产秩序及其企业规模,对那些产品、工艺和生产秩序都比较稳定,规模又比较大的全能厂,在组建联合体时,刚开始一般不宜大调大动,分得很细,应该“先统后分,逐步进行”,只有对那些条件很差、效率很低或者需要转产重新进行专业化分工,规模也较小的全能厂,才可以在组建联合体时,同时作较大的调整和改组。

(2)要区别不同行业和不同联合体类型。大致可以按照以下三种类型分别对待:

1)对联合公司(即纵向联合的“顺序加工式”类型的联合体),各下属厂由生产工艺决定了专业化分工比较简单易行。

2)对专业公司(即横向联合的“工厂复合式”类型的联合体),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则要按照全能厂—产品专业化—零件专业化和工艺专业化的进程,由粗到细地逐步深化。

3)对加工装配的总厂(公司)(即“圆”的联合[5]组成的“中心——卫星式”类型的联合体)就复杂一些,可以首先使各卫星厂专业化,大而全的中心厂则不要急于“母猪下崽”,一举分为许多专业厂,而要先搞专业化车间,待社会需求和生产规模有了很大增长,以至于车间建制不能适应时再升格为专业化厂,即按照全能厂—专业化车间—专业化分厂的过程,由粗到细,逐步提高。

凡是按照先粗后细,循序渐进的原则去改变全能厂的,公司和总厂的组建都比较顺利,专业化的效果比较显著。与此相反,有的公司和总厂一建立,就想在专业化上一步登天,不顾条件,不讲效果,一举拆散全能厂,一厂变几厂,甚至变十几厂。结果产量、质量提高不大,反而造成了机构臃肿和管理混乱。

由此可以看出,组建企业联合体时,联合体内部的全能厂解体有这样一个趋势:全能厂解体并为专业化厂所取代,只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步实现。在生产没有很大发展时,追求“一举”解散全能厂,实现零部件专业化和工艺专业化,往往适得其反。在联合体刚建立时,专业化分工适宜划得粗一些。并在生产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过程中,使专业化水平由粗到细,逐步提高。

(二)关于经济(生产)联合体规模的发展趋势

企业联合体的种类很多,因为生产联合体的规模同生产力水平等因素的内在联系最为密切,因此,研究企业联合体规模,具有典型意义的就是研究生产联合体的合理规模及其发展趋势。

什么是生产联合体的规模?决定生产联合体合理规模的因素有哪些?生产联合体规模同企业规模一样,都主要是用生产能力来衡量。但因为生产联合体毕竟和单一的企业不同,它是由许多工厂组合而成,所以,研究生产联合体的合理规模就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联合体内工厂的合理规模;二是联合体内最佳工厂数量。

1.联合体内工厂的合理规模

关于工厂的合理规模,一般来说,是由经济上的适宜规模和技术上的适宜规模两个方面共同确定的。经济上的适宜规模,主要是在产量数轴上确定合理规模的上限、下限,而技术上的适宜规模可以在上限和下限的范围内确定一个合理规模的“点”。

(1)选择经济上的适用规模。即找出经济合理的上限、下限,其“下限”,即避免亏损的最低产量,可以借用“CVP”法(即成本—产量—利润三者关系的分析法)进行概算性的定量分析,首先找到“损益转折点”D,然后就可以确定避免亏损的最低产量。其“上限”,即最高产量,则由联合体需求量或社会需求量确定:如果是纵的联合,处于中间工序的工厂,是由联合体下道工序的需求量来确定,处于末道工序的工厂,则由社会需求量来确定;如果是装配性“圆”的联合,其零部件则由联合体和社会的需求量之和来确定。因为同一种产品往往许多个企业都在生产,因此一个企业规模的上限就等于社会对该企业的需求量。有了工厂规模的“上限”和“下限”,在经济上适宜规模的范围基本上就可以确定。

(2)选择技术上的适度规模。在范围确定之后,可以再通过选择技术上的适宜规模,进一步缩小范围,所谓技术上的适宜规模就是通过恰当发挥技术潜力,以实现最低的单位产品费用的规模,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确定:

1)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实现大批量生产;

2)实现尽量低的企业内部单位产品费用;

3)实现尽量低的企业外部费用(如流通费用,运输费用,相关企业的费用)。这三个方面处于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矛盾之中,因此,技术上的适宜规模,只能由这三个因素共同确定,然后再在产量数轴上已经确定的上限和下限之间,找到这样一个“点”,这就是工厂的合理规模。

2.联合体内最佳工厂数量

影响生产联合体规模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参加联合体的工厂数目。我们设生产联合体的规模为M,工厂的平均规模为m,工厂数目为K,则有:M=Km。

在工厂平均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生产联合体的规模同工厂数目成正比。工厂规模对联合体来说,多数是既定的,而且在前几年我国组建公司、总厂时,在选择联合体最佳工厂数目方面,问题较多,因此参加联合体的最佳工厂数目,应该成为我们研究的重点。

确定要哪些工厂参加联合体和要多少工厂参加联合体,主要应根据以下一些因素:

(1)生产中专业化协作的密切程度。

(2)联合体产品的复杂程度。

(3)该工厂在联合体中的地位和作用。如果该工厂的产品或工艺是联合体的产品主体或技术关键,就一定要吸收参加联合体,反之就不一定让其参加。

(4)该工厂为联合体配套的产品成本水平与质量水平。加入联合体的工厂的配套协作件最好是成本较低,质量较好的,对那些配套件成本高质量差的工厂,过早地进入联合体,产品等于由联合体包下来,主机厂很难作到“择优选购”,即不利于该工厂在竞争中提高,也不利于联合体内部协作关系的稳定。

(5)该工厂离联合体主体企业的距离。距离较远,就不宜于参加联合体,一则鞭长莫及,不易管理;二则“豆腐搬成肉价钱”,经济效果不好。

(6)生产联合体的集权程度,联合体管得越细,供产销越是高度集中的,参加的工厂数就越要尽可能减少,越是松散的,参加的工厂就越可以多一些,联合体的规模就可以大一些。

上述六个因素是就一般而论,如果在同一行业内,单就生产联合体本身来说,由于我国的专业化水平、联合体的管理水平还不高,因此,开始组织生产联合体时,参加的工厂不宜过多,否则,包罗万象,大而不当,势必造成管理混乱,不能取得好的经济效果。

3.组织生产联合体应注意的事项

在组织生产联合体,在开始时要注意:

(1)能在联合体“体外”协作已经适应生产要求的,就不要拉入联合体内。开始时,只组织那些成为专业化协作主体的工厂和对产品产量、质量有决定影响的工厂参加联合体,至于其余协作厂,可以置于联合体的外部,利用经济合同把它们稳定地组织在联合体周围,使“体内”、“体外”的这两部分工厂围绕一种产品的专业化协作,形成以一个中心厂(一般是“总厂或主机厂)为圆心的两个“同心圆”,组成一个疏密得当、松紧适宜的科学的生产协作系统。

(2)能建立已经适应生产要求的总厂就不要扩大为公司。总厂和公司都是生产联合体,但总厂在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方面,和公司都有区别。大量实践证明,总厂对于合理组织大厂、小厂,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迅速发展生产力,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联合体组织形式。为什么呢?这是因为,这一组织形式优点很多:一是系统性强。特别是机械装配式的总厂,本身就是一个以产品为对象的生产系统,在这个生产系统内,一般只有一个中心,即一个骨干厂(总装厂),由这个中心厂,几个卫星厂和有关的协作厂组成一个集中统一多层次的结构,形成一个联系密切、集中统一的有机体。这样一个生产系统好组织,易管理,不容易出现“多中心”、“两雄并立”等离心力量。二是规模较小,产品单纯,指挥灵活,和现有管理水平相适应。三是便于处理大厂和小厂的关系。克服在一般工业公司中,大厂小厂的地位一拉平,不能充分发挥大厂骨干作用的弊病,总厂中大厂扶植小厂,小厂配合大厂,各自发挥优势,互相紧密协作,形成一个利益攸关的命运共同体,四是组织总厂,利于竞争。把同一地区、同一行业的同类产品厂组织到一个公司里,不利于竞争,组织几个总厂,则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所以,在组织生产联合体时,应尽可能先组织总厂为宜。

当然,组织总厂也是有条件的,一般要求有定型的“拳头”产品,联系密切,规模较小,而且有一个骨干厂作依托。常州和沙市就是注意了围绕“拳头”产品建总厂,搞联合,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果。

(3)能建立小范围的公司已经适应经济要求的,就不要搞成大范围的,因为范围越大,和目前的管理水平越不能适应。

(4)能在全国建立几个公司已经适应经济要求的,就不要轻易搞成“一统天下”的全国垄断公司,“独此一家,别无分号”,不仅会窒息竞争,而且就目前的管理水平,对这样的生产联合体很难管好。

我们讲生产联合体的规模,刚开始适宜小一些,并不是千篇一律,一刀切,更不是认为越小越好,而是从我国当前总的生产力水平和其他客观条件出发,阐明这样一个大致的趋势,从而选择与其相适应的生产联合体的合理规模。联合体规模的合理性不是固定的,而是一个因时间、行业、地区、国度不同而不同的变动的概念。

4.联合体规模的发展趋势

联合体必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联合体的规模是怎样随生产力的发展而由小到大地发展呢?大致是这样一个内部矛盾运动的过程:当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社会需求量有了较大增长之后,联合体内的协作配套必然出现新的不平衡,并要求填平补齐,途径有三:①是扩大联合体内工厂的规模。②是在联合体内新建工厂。③是将联合体外的协作厂吸收进联合体,由外部协作,转化为内部配套,以上途径也都是通过扩大工厂规模和增加工厂数量这两个方面来扩大联合体的规模。随着联合体规模的扩大,一个总厂或一个公司就可能发展成一个大公司,大公司下设许多分公司或总厂,大公司就变成了总公司。

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还会出现联合体规模扩大的另外一种形式:几个同行业的总厂,会联合成一个公司,几个小公司会联合成一个大公司,即几个小的联合体联合为一个大的联合体。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经济生产联合体的规模有这样一个发展趋势:经济(生产)联合体的规模过大或过小都不适宜,其合理规模是个客观存在,而合理规模的确定。要受技术、经济、行业、地区等许多因素的影响,但最终是由生产力水平来确定。因为我国生产力水平较低,刚开始组织生产联合体时,其合理规模就适宜小一些,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联合体规模会逐步扩大。

(三)关于企业联合体联合内容的发展趋势

联合体联合的内容,按生产要素来分,可以分为人、财、物等;按再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来分,可以分为供、产、销、科研、技术服务等。不同内容的联合,构成多种多样的联合体。虽然有些专项业务的联合体和少数规模很小、联系密切的联合体存在一些例外,但就绝大多数的联合体来说,其联合内容的发展,存在一个由少到多,循序渐进的过程。

为什么开始时,联合内容不宜过多?这是由发展着的生产力所提出的联合需要与联合可能所决定的。

1.联合内容、联合需要与联合可能

首先,每一项内容的联合,只有产生于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才会受到工厂的欢迎,才有强大的生命力。而经济本身对各种联合内容的要求(即对生产关系变革的要求)一般不是同时出现的,而是在生产发展的各个阶段上,一项一项陆续出现的。

联合体联合内容的确定,在考虑客观需要的同时,还要考虑是否可能。增加一项管理内容,还应考虑具备以下客观条件:

(1)要有一批熟悉该项联合内容的经济管理干部。

(2)要具备管理该项内容所需要的手段,保证信息灵通,指挥灵活。

(3)要具备管理该项内容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如统一物资供应,就要有总库和运输工具,统一运输,就需要车场、汽车修理厂(组)等等。

(4)要具备一定的思想条件:各厂在实践中认识到联合的好处。

统一管理涉及生产关系的变革,必须看准时机,掌握火候,注意处理必然性、必要性和现实可能性之间的关系。这三者在一段时间内,有时是彼此分离的。有时改革的必要性已经可以看出,而其实现的条件可能还尚未成熟,所以,从必要性的认识,到必然性的实现,这中间就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广大群众从切身经验中体会到这种生产关系变革的好处。

按照这样一种分析,我们就要根据必然性、必要性与现实可能性,循序渐进地选择联合内容。为此,我认为,必须重视选准各工厂之间的“最佳联合点”。

2.最佳联合点

什么叫“最佳联合点”?就是经济效果最佳的第一项联合内容。“最佳联合点”的重要性在哪里呢?它是联合体能否站稳脚跟,取信于厂的关键所在。而且,选择“最佳联合点”,应该依据以下三项原则:

(1)各工厂都迫切需要,但一厂无能为力。

(2)公司、总厂力所能及。

(3)能够取得好的经济效果。

北京木材工业公司的“最佳联合点”,是联合销售,云南塑料公司的“最佳联合点”是物资供应,都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果。

只有坚持联合内容由少到多,逐步发展,才能保证联合的经济效果,保证联合体的巩固和发展。天津色织工业公司在这方面创造的经验,很值得借鉴。他们在1978年成立色织公司之后,对统一管理内容,采取成熟一项,统一一项的方法,而且巧妙地运用前一项联合内容给工厂带来的好处,教育、说服和吸引各厂顺利地开展下一项内容的联合。因而就使公司越办越好,在各厂中间享有较高的威信。相反,另外一些公司,他们把“行政性公司”企业化,片面地理解为人、财、物、供、产、销的“六统一”,不管需要,不看条件,一律强行统一,结果是辛辛苦苦落埋怨,非常被动,他们只好在实践面前,对联合内容重新进行了调整。

3.企业联合体联合内容的发展趋势

每一项联合内容,只有当生产上客观需求,同时又具备相应的条件时,才会顺利产生,并健康发展。因为生产对联合的要求,是在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陆续产生的,联合的条件也是逐步具备和完善的,所以联合体的联合内容大多数都有一个由少到多的过程,开始应首先选准“最佳联合点”,待联合体站稳脚跟,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扩大联合内容。

(四)关于企业联合体管理体制的发展趋势

1.联合体管理体制下企业联合体的类型

所谓联合体管理体制,实际上主要是一个集权与分权的问题。按照联合体内集权与分权的程度,可以把联合体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松散型,另一类是集中型。

(1)松散型联合体。所谓松散型的联合体,主要有以下特征:

1)权利分散。

2)稳固性差。

3)各工厂独立核算、自计盈亏。

(2)集中型联合体。所谓集中型的联合体,则和松散型相反,具有三个特征:

1)权利集中。

2)关系紧密。

3)统负盈亏。

一个联合体究竟要组织松散型,还是组织集中型,不是任意的,而是要受许多条件所制约,其中最主要的影响因素就是集权和分权的程度。影响集权程度的主要因素大致有:①所有权和隶属关系,这是影响集权程度的首要因素。②行业特点与生产工艺特点。③联合体的规模。④管理水平。

2.企业联合体管理体制的发展趋势

企业联合体管理体制的发展趋势先是松散型,然后从松散型逐步向集中型过渡。当这种集中型的联合体大到一定规模时,又会在集中的基础上向更高形式的松散型发展。

(1)为什么要首先建立松散型联合体呢?这是由现有生产力水平和现实生产关系决定的。首先,我们工业企业的专业化水平和社会化程度都比较低,“大而全”和“小而全”的全能厂占的比重很大,企业之间的专业化协作还没有达到十分密切的程度。这些工厂在过去长期的生产活动中,各自大都历史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生产系统,这个生产系统的完整性表现在,生产力诸要素统一在这一系统内,而且各要素按照系统的需要,在时间和空间上都保持着一定的比例。这一历史地形成的系统,尽管并不理想,甚至弊病很多,但要用更新、更大的系统代替它,不仅要保证新的生产系统的正常循环,而且要比原有系统效率更高,但这一点在现有生产力水平和管理水平上,并不是轻易可以做到的。因此,必须在一段时间内,尊重和维护原有企业在现代经济中作为一个最基本的商品生产单位的地位。既然是一个商品生产者,就有其独立的经济利益,只有尊重其经济利益,才能调动其积极性。我国原有体制的毛病,一是高度统一,把企业统死了;二是吃大锅饭,让企业吃懒了。现在企业刚要活起来,有了生产积极性,切忌用公司把它捆死,死的“细胞”捆在一起,只能是一块死的“肌体”。所以,联合体一般适合首先建立松散型的管理体制。而且,现有生产力水平决定了现在我国只能坚持多种所有制,多种隶属关系等多层次的经济结构。如果跨所有制,跨隶属关系的联合体过于紧密了,就不利于处理内部的经济关系。因此,像我国这样一种经济结构和体制,客观上也要求联合体应以松散型为主。

(2)松散型体制并不是固定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完善,联合体的管理体制一般就会由松散型逐步向集中型过渡。这种集中型的联合体随着生产的发展和资本的集中,也在不断扩大规模和经营范围,当联合体的规模扩大到一定的程度,并建立“总公司”体制时,又会在总公司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对各分公司实行更高形式的分权。

根据对美国372个总公司的调查,实行集中管理的仅占公司的10%~11%,其余89%~90%的公司都是实行分权或基本分权。

(3)为什么集权之后,还会再出现新的分权趋势呢?我们知道,企业的管理机制是为企业生产服务的,必然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相应地变化。当集权的联合体达到一定规模之后,必然引起管理层次的增加,总公司总部也必然离生产第一线越来越远,科学技术在飞速发展,市场需求在千变万化,特别要求企业生产系统对这些变化具有高度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如单纯实行集权管理,最高领导就不能灵活反应,难于及时正确地决断,势必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且总公司领导陷入繁杂事务,不能集中力量进行重大决策,也不能调动分公司的积极性。结果造成管理混乱,效能低下。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总裁杜兰特在二十世纪初公司已达到相当规模时,仍采用单纯集权,结果几乎招致了公司的破产。后来新的董事长斯隆于1921~1924年进行大整顿、大改组,改革公司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才使通用公司转危为安,得以重整旗鼓,兴旺发达起来。

3.我国建立联合体应遵循的阶段

我国从单一企业到联合体,一般也要首先经历从分权到集权的过程。而且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不断完善,这一过程从本质和主流来讲还会大致经历以下由低到高的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由独立工厂之间定点协作的松散协作“点”,发展到有关工厂紧密的协作“线”(被形象地称为“一条龙”)。

从定点协作到一条龙协作,即从“协作点”到“协作线”,不是人们主观臆想的产物,而是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一条龙协作线是在定点协作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毕竟由一个个企业的“点”,有机地联成了一条“线”,因而同原来独立企业的定点协作相比,发生了质的飞跃,由独立企业,变成了最低级的联合体。因此,一条龙协作线作为联合体的第一阶段,就具有以下一些特点:①它和定点协作不同,因为它围绕一种产品形成了一条协作线,就要统筹安排,协同动作,为此,还要成立由少数人组成的非正式的协调机构——“龙”办公室。因而也就形成了联合的实体。②它也和工业公司不同,不实行统一核算,而由各厂独立核算,自计盈亏。除执行一条龙协作线之内的合同任务之外,各厂对内对外的行政、经济事务不受干涉,是一种最松散的联合体。

随着生产的发展,当协作线这一组织形式已经不能容纳发展了的生产力的时候,协作线就会发展为工业公司,从而进入联合体的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由紧密的协作线,发展到松散型工业公司。

第二阶段的突出特点是,建立了“公司”这种正式而稳定的组织形式。它和第一阶段“一条龙”的本质区别在于,它是一个“企业”,而“一条龙”则不是一个企业,仅是一条“协作线”,因此公司同“一条龙”相比就有了一些新的重大变化:提高了联合体的集中程度,加强了统一性,由松散向紧密前进了一步。由原来各自的“小而全”,通过进一步专业化分工变成了“小而联”,使专业化,联合化稳定下来了。

但是在第二阶段作为松散的工业公司,毕竟还不是生产力高度发达所需要的联合组织形式,所以它和集中型的工业公司也不相同。主要表现在,第二阶段仍然保留工厂的法人资格,保留工厂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地位,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即使实行公司、工厂二级核算,也是以工厂为主。

在第二阶段,即松散型工业公司阶段,按照其松散的程度不同,还可以划分为两个小的阶段,即公司的高度松散型和相对松散型两种。两个小阶段质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是公司与工厂分别独立核算,而后者则是以工厂为主的分级核算。

(3)第三阶段:由松散型工业公司,发展到集中型工业公司。

在第三阶段,即集中型工业公司阶段,则可以划分为相对集中型公司和高度集中型公司两个小阶段,两个小阶段质的区别是,前者是以公司为主的两级经济核算,而后者则是公司的一级经济核算,工厂只是公司的生产中心。

在公司的相对松散型阶段,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改变部分隶属关系,解决领导多头,管理分散的问题。而且公司能够实行全公司的统一经济核算,这种统一核算,尽管主要是在工厂为主的基础上所进行的“汇总”核算,但由于初步调整了内部协作价格,合理调节了利润留成,并掌握了部分生产发展基金,在公司内部使权、责、利紧密结合,这样公司就有可能统一规划,发展专业化生产,统一调整产品结构,统一挖潜改造,截长补短,从而,在保护下属企业积极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联合化的优越性。上海钟表工业公司就是这样做的,所以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果。与此相反,有的工业公司脱离了现有条件,一上马,就实行了高度集中的公司“一级核算”,结果吃了公司的“大锅饭”,最后一年三易核算方式,逐步退到“分级核算,以工厂为主”,才算比较适应。

通过许多公司集中上去,又退了回来的事实,我觉得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从我国当前生产力水平和现行体制来看,除个别行业之外,除规模较小的总厂,公司之外,大多数的经济联合体都处在联合体发展的第二阶段,而且具有典型意义的是第二阶段的相对松散型。即大多数的工业公司可以适当集中一部分权利,发挥其统筹、调节、服务等作用,但多数不适合建立集中型的公司管理体制。

只有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等到生产有了很大发展,以至于公司的相对松散型已经不能适应,经营管理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对工业公司的管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锻炼和造就了一大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材,管理方法和管理工具特别是信息工具也有了很大改进,这时松散型的公司才会发展为集中型的公司。从第二阶段过渡到第三阶段时,必然要相应地全部改变隶属关系,要以公司为单位实行统一的经济核算,下属厂一般都失去法人资格,最后有的公司还要由相对集中型发展到高度集中型,把工厂变成纯粹的“生产中心”。当然,即使如此,对“生产中心”也要实行模拟式内部核算,也要十分注意调动“生产中心”的积极性。

可以预见,当这种集中型工业公司再继续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发展,即由小的联合体(公司)扩大为大的联合体(总公司)时,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也会像发达国家的工业公司走过的道路一样,再由集权向更高形式的分权发展,这不是简单地回归和循环,而是螺旋式地上升,为清楚起见,现将管理体制的发展趋势归纳如下(见图16-1)。(www.xing528.com)

前几年,有的“企业性”公司曾一度追求公司集权,造成管理混乱,引起工厂和公司的对立,就是因为跳越了联合体发展的必经阶段所造成的。

图16-1 联合体管理体制发展趋势图

(一)圆形联合体的概念和本质

1.经济联合的一般形式

关于联合化的概念,在本世纪初,列宁曾经概括为:“把不同的工业部门联合在一个企业中”。[7]几十年来,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经济联合的发展,联合化的概念也在不断注入新的内容,例如:在企业联合蓬勃发展、联合形式多种多样的今天,联合化实际上已经不再局限于列宁指出的那种纵向联合,而是包括了多种以专业化和协作化为基础的经济联合。按照生产技术的联系,通常人们把经济联合的形式分为三类:

(1)纵向联合。纵向联合的特点是把不同部门但工艺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集中到一个联合企业里,按照产品的加工顺序形成顺序加工式的联合,如钢铁联合公司内的采矿、炼焦、炼铁、炼钢、轧钢的联合。这种联合形式主要出现于冶金、石油、化工等“装置性”生产行业中,其联合组织形式就是“联合公司”。

(2)横向联合。横向联合的特点主要是把同一部门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组织到一个经济联合体内,由这些工艺重复的工厂形成工厂复合式的联合。这种联合形式主要出现于一厂制成、结构单一、不需组装的产品生产中,例如:各卷烟厂的联合,服装加工厂的联合,标准件厂的联合,量具刃具厂的联合等等,都属于典型的横向联合,其联合形式就是“专业公司”。

(3)混合的联合。混合的联合是把产品之间没有内在联系的工厂组织到一个联合体内,进行“多角经营”。这种联合形式更多地出现在竞争激烈、危机严重的资本主义国家内,其组织形式就是“综合公司”。

2.一种特殊的联合形式——圆形联合体概念的提出和特征

笔者经过大量企业联合体调研发现,除了上述人所共知的企业联合形式之外,在现实的经济联合中,还存在一种独特的联合形式。①它不同于纵向联合,因为它不是“装置性”的生产,而是“装配性”的生产,因而不是单纯的顺序加工式联合。②它也不同于横向联合,因为它的产品不是单一体结构,而是多零件的复杂结构,不是单纯工厂复合式联合,而是顺序加工式与工厂复合式的综合。③它更不同于混合联合,因为在它的联合体内,各工厂之间存在着极其密切的联系。这种联合,就是结构复杂的装配性行业中围绕一种机械产品所进行的企业联合。这是一种有其特殊规律的企业联合。本文就是试图对这种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而又比较特殊的联合形式偿试进行理论分析和概括。

为了弄清这种联合的本质特征,首先应弄清机械工业的本质特征。机械工业的本质特征可以概括为“两个对立统一”:①其产品是机械单元与机械组合的对立统一。②其工艺是间断加工与连续生产的对立统一。关于机械工业的生产特点,马克思在研究混成的和有机的工场手工业这两种基本形式的时候已作了分析,他首先指出,工场手工业的两种基本形式都是“起源于制品本身的性质”,[8]混成的工场手工业产品的性质“是由各个独立的局部产品纯粹机械地组合而成”,[9]而有机的工场手工业则“是依次经过一系列互相关联的过程和操作而取得完成的形态。”[10]马克思所说的混成的工场手工业的产品特征,正是机械工业产品的本质特征,因而可以说,混成的工场手工业便是现代机械工业的前身,其区别只是在于,工场手工业对每一个“局部产品”(即零件)的加工,一般是由一个局部手工工人单独完成的,而现代机械工业则是随着大机器的使用和大批量的生产,由一个车间、进而扩大为一个工厂单独完成。这是由于生产力发展而引起的一次组织形式质的飞跃。而正是由于这一次质的飞跃,才产生并发展了现代的企业联合。其过程是:随着分工协作的发展,完成一个多零件机械产品由原先许多手工工人之间的联合,发展为大机器之间的联合,进而发展为企业之间的联合,即许多零件厂同装配厂之间的联合。

由于机械产品和工艺的特殊性,机械行业的企业联合也就独具自己的特色;由于机械产品是由许多个独立单元组成的,这些独立单元的生产对整个机械产品的生产过程来说又是间断进行的,这样,它在空间上和时间上都是独立的。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才说混成的工场手工业的这些独立单元的“局部劳动本身又可以作为彼此独立的手工业进行”,“只是在最终把它们结合成一个机械整体的人的手中才集合在一起”,因此在有条件进行现代机器大工业生产的今天,其中许多独立单元的生产就可以独立出来,单独建立小而专、小而精的专业化工厂,进行大批量生产,以便提高经济效果。另一方面,由于产品的完成必须将各个独立的机械单元进行组合,这就决定了必须有装配厂,各个“单元”只有依赖于“组合”才有了存在的意义,才能发挥作用,也就是说,组合体现了产品使用价值的最终实现,这就决定了各零件专业厂虽是必不可少的,但又处于从属地位。而装配厂却是举足轻重的,它在这些众多的零件专业厂当中始终作为一个中心厂,处于核心地位。由于整个产品生产要求相对连续,各个零件厂的“产品”必须像条条江河归大海那样源源不断地流向一个总装厂,因而总装厂作为一个中心厂同周围的各零件厂保持着极其密切的内在联系,他们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出产某种优质高产低消耗的机械产品,组成了一个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于是,担任总体装配的中心厂同众多的专业化零件厂,在时间上与空间上就形成了这样一种独特的网络系统,从而产生了一种独特的经济联合形式:它是以一种机械产品为对象,由联系密切的许多零件厂同一个总装厂建立一种以总装为核心的经济联合体。这种联合体内部的关系是,许多零件厂像卫星一样围绕在总装厂周围,和总装厂一起形成了一个以总装厂为圆心的“圆的几何图形”。这种经济联合形式既不同于纵向联合,也不同于单纯的横向联合和混合联合。与纵向联合、横向联合、混合联合相对应,可称为“圆形联合”。这种圆形联合的联合体,在现实中的组织形式往往被称为“总厂”。

当然,由于机械产品的零件多而复杂,不可能把所有零件厂都吸收进总厂而只是把同产品联系最密切的中心厂和部分零件厂作为卫星厂吸收进来,而其余协作厂则先置于总厂这个联合体的外部,作为其外围企业,同总厂实行“体外联合”,因此圆形联合的形态,按照总厂的“体内”和“体外”来分,又可以分为“单圆联合”和“多圆联合”。总厂是一个内部高度集中的单圆联合。以总厂为主同外围企业还可以发展为一种松散的联合,便是多圆联合。例如:1981年成立的大连飞马缝纫机工业联合公司就是按照这样一个“多圆联合”的多层次结构组成的经济联合体。如图16-2所示:

图16-2 大连飞马缝纫机工业联合公司的经济联合体

从图16-2可以看出,该公司包括一个总厂,还有本市县的8个外围分厂和外省市10个外围分厂。总厂内部以组装厂为核心,与15个零件厂、4个技术服务单位组成了一个“单圆联合”,公司正是以这个单圆联合为基础和主体,又同本市的8个外围分厂、外省市的10个外围分厂又组成了多圆联合。总厂内部是集中统一的集中型管理体制,而总厂同外围分厂的关系则是坚持“三统一、四不变”,即计划统一,销售统一,技术规格统一;隶属关系不变,所有制不变,财权不变,人权不变,建立的是松散型管理体制。由于该公司采用“多圆联合”的形式在公司内部建立了多层次的管理体制,使经济联合发展比较顺利,联合体内部关系比较和谐,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果。

出于单圆联合构成了圆形联合的基础和主体,所以应该成为圆形联合的研究重点。但由于机械产品的复杂性和协作关系的广泛性,单圆联合虽然是联合的基础和主体,却不能孤立存在,而是包括在多圆联合之中,因此研究圆形联合,应该以单圆联合为重点,同时注意到多圆的联合。

(二)圆形联合的优越性

1.圆形联合的前提

组织圆形联合,建立圆形联合的经济联合体的前提是:

(1)产品必须是单元与组合的统一体。

(2)参加联合体的各工厂必须共同参与这一产品的加工或装配。

(3)联合体内只能有一个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装配厂,并作为中心厂,不允许有两个中心,否则圆形联合的格局就将遭到破坏。有了这三个前提,才有可能建立真正的圆形联合的经济联合体,并形成一个圆形网络系统。这一系统不只是包括生产的空间关系,即工厂的位置及其协作关系,而且包括生产的时间关系,即工厂协作的顺序或平行关系,它是空间观念和时间观念的综合。由此可见,按照圆形联合的原则建立起来的经济联合体本身就是一个严密的、科学的生产管理系统。因为是以产品为对象组织的企业联合,所以工厂间的内在联系密不可分,每个工厂生产的进度、质量、成本、产量对整体系统都有巨大影响。

2.圆形联合的优越性

圆形联合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

(1)圆形联合有利于技术交流、技术推广和企业管理的“比学赶帮”。因为在圆形联合体内部,尽管每个工厂都只是完成这一产品的某一部分,只对这一部分的质量、成本、产量负有明确的责任,但因为各厂“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一般不能单独实现,必须依赖于总装产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实现。因此,每个厂就不只关心自己负责的那一部分,而是同时关心其他厂负责部分的质量、成本、产量,进而关心整个联合体的质量、成本、产量等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在圆形联合体内,既有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中心厂,又有许多小而精的专业化厂;有的厂可能技术基础好,有的厂可能技术基础差;有的厂管理水平高,有的厂管理水平低。总之,工厂有大有小,力量有强有弱,水平有高有低,但是由于共同的目标,共同的成果,共同的命运,把它们紧紧连在一起,使它们骨肉相连,利益相通,同舟共济,融为一体,在联合体内就很容易进行技术交流和企业管理的“比学赶帮”。

(2)圆形联合有利于对外竞争。在圆形联合体内部没有商品的竞争,有的只是生产的竞赛。使圆形联合内部工厂拧成一股绳,一致对外,开展竞争,这样可以不断激励生产同种产品的各圆形联合体或企业自强不息,奋发向前。

(3)圆形联合有利于合理组织大、中、小企业的网络化,提高不同企业结构的经济效果。首先在圆形联合体内部,摆平了“大、中、小企业的关系,避免了在许多工业公司内大、小企业地位一拉平,不能发挥大企业骨干作用的弊病,充分肯定了骨干企业在圆形联合中的核心地位和骨干作用。同时,又克服了某些工业公司内以大压小,牺牲小厂利益的倾向,大厂能够像大哥哥爱护小弟弟那样,主动扶植培养小厂。这样,就能把大、中、小企业合理地组织到这个圆形网络系统内,使大厂、小厂各展所长,各得其所,普遍提高大、中、小企业的经济效果,特别是发挥中小企业小而专,小而精,小而赚的作用。而且,由于装配性行业的企业在全社会企业中占的比重最大,因而通过圆形联合,就可以使大多数的企业实现了网络化。

(4)圆形联合有利于调整经济联合体的规模。联合体的规模,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生产关系的逐步完善,一般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圆形联合比其他联合组织形式有着明显的层次关系,圆形联合有单圆联合与多圆联合之分,因而对联合体规模的适应性强。在当前管理水平不高的情况下,难于管好较大规模的经济联合体,联合体宜小不宜大,而单圆联合的结构是一个“弹性结构”,可大可小,在刚开始组织圆形联合时,可以先搞小的单圆联合,即以一个大的总装厂为核心,吸收三五个同产品联系最紧密,甚至成为产品关键的零件厂参加,其余大量的协作厂可暂时放在单圆联合的外部,以合同、协议等形式建立松散的联合。等到这个小的单圆联合巩固提高之后,就可以以此为“根据地”,逐步向外扩大,把小的单圆联合发展为大的单圆联合。

(三)如何发展圆形联合

圆形联合有其自身的特殊规律,要想成功地组织和发展圆形联合,就必须注意遵循这些规律性。

1.一定要选择好中心厂

中心厂作为一个总装厂是圆形联合的核心,是各厂之首,对圆形联合的成功与否起着决定的作用。一个好的中心厂必须:

(1)拥有较雄厚的技术力量和较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2)拥有生产、装配适销对路产品,优质产品,名牌产品等“拳头”产品的经验及其较稳定的工艺基础。结合“拳头”产品选好中心厂,再以中心厂为核心搞联合,这样的圆形联合就有了存在和发展的稳固基础。

2.确定好卫星厂的数量

一定要坚持由少到多的原则逐步发展,切忌把有关的零件厂、协作厂一下子全部收进来,缺乏基础、难于管好。

3.充分利用圆形网络系统的内部关系特点,进行产品分工

例如:圆形联合体内的各卫星厂主要是同总装厂存在协作的顺序关系,而各卫星厂横向之间多数不存在顺序的协作关系,因此,就可以充分提高各卫星厂之间生产的“平行性”和“均衡性”进行平行加工,使各卫星厂的零件有节奏地供给总装厂,保证均衡生产,“正点到达”,这就可以大大缩短生产周期,提高资金的利用效果。

为了巩固圆形联合内在的和谐关系,使这个“命运共同体”能够得到充分实现,还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企业领导体制,例如:建立联合委员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保证决策的民主化,使小企业的愿望和利益都能够得到充分的反映。而且要制定合理的内部协作价格,搞好大厂、小厂之间的利益谐调。

4.组织圆形联合要和其他有关工作结合进行

(1)要和我国的经济调整结合进行。在机械工业截长线、补短线、发展适销对路产品的过程中,围绕适销对路及“拳头”产品,进行工业改组,将那些需要“关停并转”的工厂,及时“收编”,重新组合,以一个个富有生命力的圆形联合体取而代之。

(2)要和行业联合,行业组织结合进行。这样可以使圆形联合突破行业界限,有更广阔的天地。

(3)要和建立经济中心结合进行。中心城市具有产品好、技术精等优势,中心城市的许多工厂可以成为圆形联合的中心厂,中心城市的许多产品可以成为圆形联合体的“拳头”产品,如果在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建立经济中心的过程中,同时发展圆形联合,将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为发展地区的商品经济,推动经济体制改革,我国曾经进行了以上海、重庆、武汉等大城市为“龙头”建立经济中心的探索,提供了宝贵经验。但是,在大的经济中心下面,如何充分发挥省辖市这些中小城市作用,以中小城市为“小龙头”,同周围星罗棋布的小城镇和上万个乡村结为一体,相互推动,形成一个个规模不大却充满生机的“小经济中心”,这方面的经验尚不多见。我国的大城市只不过一二十个,而中小城市却是大量的,仅省辖市全国就有145个,而且这145个省辖市,现在已有126个实行了市带县新体制。很好利用这一新体制,发挥这些“小中心城市”的作用,对于推动城乡经济联合,发展城乡商品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山东省潍坊市自实行“市带县”以来,正是在这些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为我们创造了“辐射—反辐射,城乡互为后盾”的新鲜经验。

(一)“辐射—反辐射”新思路的提出

潍坊市位于山东省的中部,东离青岛,西离济南这两个大城市都比较远,是鲁中地区铁路、公路交通枢纽和城乡贸易中心。长期以来它是潍坊地区专署所在地。潍坊市市区人口10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0万人,属于中小城市,实行市带县新体制之后,潍坊市现辖三区、九县,共784万人。虽然近几年内工业发展很快,市内工业总产值,1984年完成20.8亿元,但也仅是全地区的一半,市内财政收入仅1.85亿元,占全地区的25%。因而,在市带县之后,就出现了“小马拉大车”的矛盾。这个市的领导同志认识到,潍坊作为一个中小城市,缺乏上海、重庆、武汉等大城市的经济实力,建立小经济中心,对周围的乡镇也就缺乏大“中心城市”所拥有的影响力、辐射力;如果按照“市带县”的行政体制,单纯强调“市带县”,是带不起来的。以中小城市为中心建立“小经济中心”就不能照搬“大经济中心”的思路,必须从实际出发,创造适合中小城市的经验。于是他们提出,面对“小马拉大车”的矛盾,一要千方百计提高“马力”,二要特别重视提高“车力”,并把马的“拉力”和车的“推力”结合为一个“连拉带推”的更大的“合力”,推动以潍坊市为中心的地区经济的发展。按照这一思路,他们提出了一个叫做“辐射—反辐射,城乡互为后盾”的口号。提出这一口号的出发点,是建立在他们对城乡关系、城镇关系的新认识上的。他们克服了以往只把注意力放在中心城市上“一点论”的传统概念,不是单纯强调市带县、市带镇、市带乡,不是把广大的小城镇和乡村看作是该经济区被动、消极的一方,而是坚持“两点论”,既看到中心城市的优势和作用,又看到广大小城镇和乡村的优势和作用。潍坊市是这一地区的交通枢纽、工业的“龙头”,商品的集散地,也是政治、科技、文化中心。在交通运输、工业品加工、商品批发零售、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具有该地区其他城镇乡村所没有的优势。另外,潍坊市周围拥有十来个县城,百多个小城镇,还有成百上千个乡村,这些小城镇和广大乡村,虽无潍坊市在交通、工业、商业、科技、文化方面的优势,但它们却在其他一些方面拥有潍坊市所没有的优势。例如:潍坊市区由于工业发展迅速,近几年劳动力十分紧缺,而周围县镇乡村却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潍坊市区建设资金非常紧张,而周围县镇乡村却可以筹集大量的闲散资金。此外,周围县镇乡村拥有大量矿产资源和工业原料,各县、各地都有自己独特的传统工艺和名优特产,像安邱县的酿酒业,昌邑县的丝织业、临朐县的矿产资源、五莲县的果类食品加工资源等都是历史悠久,远近闻名的。潍坊市提出的“辐射—反辐射,城乡互为后盾”的新路子,就是在发挥中心城市作用的前提下,同时重视发挥广大县镇乡村对发展城市经济的重要作用。所谓“辐射”就是潍坊作为中心城市要发挥骨干企业多,优质产品多、技术力量强、市场信息快和交通运输便利的优势,影响、支持和带动各县镇乡村的商品经济,成为县镇乡村发展商品经济的强大后盾。所谓“反辐射”,就是广大县镇乡村要充分发挥自己劳动力资源充足、闲散资金多、工业原料和农副产品丰富,拥有传统工艺和名优特产等优势,利用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打进”城里,去帮助、支持和推动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并成为城市商品经济的强大后盾。通过城乡之间辐射—反辐射的往复循环,建立起一个城乡相通,城乡互补,城乡一体的经济网络,以推动整个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辐射—反辐射”网络的建立

潍坊市政府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在增强城市辐射力和农村反辐射力上做了大量的探索性工作。

1.“打铁先得本身硬”,通过改革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力

“辐射—反辐射”网络的中心是城市。“打铁先得本身硬”,必须首先加强中心城市的经济实力,搞活城市企业。他们围绕增强企业活力这一中心环节从企业外部和企业内部进行了许多改革。在企业外部,他们在组织主管部门简政放权时,采取了先放权,后简政的措施。

这样,既减少了由于先精简机构所带来的人们思想上的震动和阻力,又尽快克服了企业缺乏必要自主权的弊病。他们组织各主管部门和综合部门在企业劳动人事管理、自有资金使用、工资奖金管理、生产经营承包等方面,进行了较详尽的调查研究,从而明确哪些是企业自主经营所必需的自主权。根据国务院和省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向企业下放了一百多条权力。市政府还明文规定,凡是基层企业向各部门请示报告,必须在十天以内答复,十天内如无答复,就视为同意,出现问题,由有关部门负责。

在放权简政的同时,他们坚持眼睛向内,引导企业狠抓了内部的改革。这方面的改革,是以“包”字为突破口,以科研和经营两个关键环节,第一线工人和领导干部两个关键岗位为重点,全面推行了以承包为主要形式的各种经济责任制。他们主要是从以下四个方面深化了企业内部的改革:①在新产品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方面推行技术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②在供销方面推行联供联销承包责任制,调动了供销人员适应市场、开拓市场、搞活流通的积极性。③把厂长负责制同企业领导干部承包责任制结合起来,使企业领导人真正有责、有权、有利,通过立“军令状”,签订承包合同,激励了厂长,救活了一批企业。④在整个企业范围内,通过企业工资总额同上缴税利挂钩按比例浮动的办法,把职工利益同企业经济效益紧密联系起来,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分配制度的改革。

2.“借东风、找靠山、招财神”,借助各种外力增强城市辐射力

除了通过改革搞活企业,挖掘本市、本地的内部潜力之外,为了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力,潍坊市还坚持对外开放,借助外市、外地、外国的人才和技术,增强自身的辐射力。

潍坊市虽然是鲁中地区的经济中心,但同青岛、济南相比,乃至同上海、北京相比,其经济、科技实力就相差甚远,它是小龙之“首”,却又是大龙之“尾”。为此,就要正确处理小经济中心和大经济中心的关系。潍坊市的作法是借“东风”,找“靠山”招“财神”。所谓借“东风”,就是借党的对外开放政策的东风,坚持对外国开放,对外地开放,积极走出去,引进来。所谓找“靠山”,就是找技术靠山,同青岛、济南、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挂钩,采取登门求教、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购买专利等多种形式,同这些单位开展经济联合与技术合作。所谓招“财神”,就是千方百计广招人才。近几年,他们通过登报招聘、发函联系、派人磋商、春节慰问等途径,采用解决夫妻分居、解决学非所用和种种困难等办法从全国各大城市调入了一大批科技知识分子,大大增强了潍坊地区的科技力量。

在对外地、外市开放的同时,他们还积极搞好对国外的开放,引进国外的新产品、新技术,武装自己。如潍坊市的电子行业,先后从日本、港澳等地引进了微型电子计算机、录音机机蕊、收录机、无线电话机等17种产品的先进技术装备300台套,经翻版自制形成9条生产线,同时还与国外厂商建立了技术协作关系,使产品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3.打开城门,沟通城乡,在商品流通中进行“辐射—反辐射”

他们针对传统的经济管理体制不重视商品流通,造成流通渠道不畅,尤其是城乡之间的流通渠道不畅的弊端,提出了必须树立“大商业”观念的口号,即打破城乡壁垒和地区壁垒,跳出地区、行业、部门的小圈子,以搞活整个社会的商品流通为出发点,建立城乡一体,城乡畅通的商品流通渠道。

潍坊市为建立“辐射—反辐射”城乡一体化经济网络,在城乡之间,主要进行了“打开城门”、“技术下乡”、“建立基地”等开创性的工作。

(1)“打开城门”,放农民进来。市政府明确提出,“打开城门,搞活两通(流通、交通)”。为了沟通城乡“两通”,他们采取了一系列变通政策,对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从行政上支持,从法律上保护,从信贷上照顾,从财税管理、市政管理和市场管理上提供方便。以交通运输为例,以前都是潍坊市汽车运输公司独家经营,客运量、货运量非常大,而运输能力很有限。长期以来,造成潍坊市运输紧张,服务质量也不好。“打开城门”后,市政府明确规定要打破国营独家经营的局面,号召国家、集体、个体大家进城办交通,并在信贷和税收上对集体、个体户给予照顾。由于几百个农民车队进城从事交通运输业,扭转了客运、货运紧张的局面。现在个体户开办的长途汽车队,使旅客一下火车就能坐上汽车,衔接紧凑,手续简便,服务热情,很受欢迎,反过来又推动国营车队改善服务态度。从市政府实行“打开城门”政策之后,不到一年,已有7100多户农民进城开办第三产业,繁荣了城市商业、运输业。

(2)“技术下乡”。就是自觉地组织城市对县镇乡村的技术辐射和技术协作。为了鼓励技术下乡,市政府制定了新的政策措施,如在资金上实行低息贷款,对技术实行有偿转让;对下乡进行技术协作的技术人才,允许实行重聘、重奖;也可重金购买专利;对新产品,在一段时间内免税,并由企业自行订价,从而大大鼓励了技术下乡和县镇乡村引进技术的积极性。

(3)建立基地。就是为了充分发挥周围各县农副产品丰富和矿产资源多的优势,因地制宜地有计划选择建立各具特色的商品生产基地,做到既发展了农村商品生产,又为城市工业提供了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为城市居民提供了副食品和日用小商品。

潍坊市通过打开城门,沟通城乡商品流通,特别是采取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城市、县镇、乡村一起上的政策后,形势发展很快。全地区商业、饮食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已发展到110946户,从业人员达35万多人。其中有市属企业4000多名富余人员转向商业,开办各种商店、服务网点120多处;农村有16万剩余劳动力从事商业、服务业,农贸市场现有750多处,全市形成了以国家、集体为主导,以个体为补充,门类齐全的庞大服务行业和城乡一体、生机勃勃的商品流通网络。商品流通网络的形成极大地繁荣了经济,推动了生产,活跃了市场,满足了社会的需求。

4.建设小城镇,发挥好“结合部”作用

为了加强城乡“辐射—反辐射”,潍坊市十分重视各县小城镇的建设。他们认为,小城镇对于形成城乡之间“辐射—反辐射”的经济关系,有着特殊的意义。小城镇是城市之末,农村之首,是城乡经济联系的结合部,是一个经济区内经济网络的网结,是城市经济向农村辐射和农村经济向城市反辐射的纽带。没有星罗棋布,充满生机,而又同城市、农村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小城镇,就难以逐步形成以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为依托的、不同规模的、开放式的、网络型的经济区。近两年,他们有计划、有创造地加强了小城镇的建设。一是因镇制宜,形成各具特色的主产业。各镇根据自己的资源优势或传统工艺优势,形成自己的主产业,作为本镇的经济支柱,围绕主产业,抓好几个骨干企业,发展几种优势产品,在城市农村之间“承上启下”,上对城市,积极吸引城市企业的产品扩散、来料加工和引进城市技术。下对农村,善于吸引和利用农村农副产品、传统技艺和剩余劳动力,以及闲散资金,并对农村进行技术指导。目前,潍坊地区建设的100个小城镇,已有80%初步形成了“承上启下”的主产业。形成途径大致有三种:①立足当地自然资源,将资源优势变为主产业,如临朐县五井镇主要发展以“二红一黑”(即红山楂、红土矿和煤炭)为主的矿产业和山楂加工业,寿光县羊角沟镇依据其渔业资源优势,把水产加工业作为主产业。②依靠本镇传统工艺,发展主产业,如安邱县的景艺镇,发挥其传统的酿酒技术,大力发展酿酒业,出口换取外汇,昌邑县的柳疃镇则依据群众传统的纺织技术,大力发展纺织业,产品销往40多个国家和地区。③依靠历史上形成的商品集散地的条件,大力发展运输业和其他服务业。事实说明,小城镇的主产业对于在一个经济区内,形成以小城镇为中心的承上启下的“微型经济区”已经起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发挥小城镇在“辐射—反辐射”中的特殊作用,他们还准备在征地建房、进镇落户、吸引人才、财经管理、公共设施诸方面,进一步制定变通政策,促进小城镇的建设,促进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在小城镇的结合。

5.推动城乡企业联合,在生产领域实现城乡一体化

城乡“辐射—反辐射”的开展,必须以生产领域为基础,这就是发挥城市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各自优势,搞好城乡企业的联合。潍坊市提出,搞好城乡企业联合,就像演好一台戏一样,必须选好“主角”、“配角”,定好“主旋律”。这个“主角”就是联合体的主导厂,这个“配角”就是围绕在主导厂周围的若干配套厂和协作厂。所谓“主旋律”,就是企业联合的原则和政策。针对以往企业联合的问题和联合成员厂的顾虑,市政府制定了“三不变”、“六自主”、“四统一”和“四服务”的原则,作为联合的“主旋律”。由于坚持了上述原则,从政策上帮助解决了问题,城乡企业联合发展很快,很顺利。

潍坊市组织城乡企业的联合,着眼点在城乡两个优势的联合。城市企业拥有先进技术、名牌产品和管理水平的优势,乡镇企业则有资源、厂房、劳力、资金等优势。他们注意发挥这两个优势,以城市骨干企业为依托,以优质、名牌产品为“龙头”,重点抓了机械、电子、纺织、化工、一轻、二轻六大行业,45种重点产品、421个企业的联合,组成了20个经济联合体。全市有45个市属工业企业,将一千多种零部件和生产工序扩散到165个乡镇、135个村、1078个乡镇企业和30多个个体户。下伸到小城镇和农村加工生产的产品,年产值达1.2亿多元。年利润达1300多万元。

在潍坊地区,按照“辐射—反辐射”的指导思想,目前已初步形成这样一个格局;即在总的经济关系上,初步形成了以潍坊市为中心,周围9个县,100多个镇,像众星捧月一样围绕在潍坊周围,形成一个商品流通一体化的商品经济区;而在生产领域,又以潍坊市的一个个骨干企业为中心,同周围星罗棋布的一千多个乡镇企业组成了休戚与共、血肉相连的企业联合体。目前,潍坊地区以“辐射—反辐射”为纲,初步形成了城乡一体的六大经济网络,即城乡互相开放、多渠道、多环节的商品流通网络;以城乡企业联合体为主体的工业经济网络;以技术交流联合体为主体的工业经济网络;城乡之间四通八达的交通运输网络;专办民办相结合,城乡沟通的经济信息网络;城乡之间筹集建设资金的金融网络。这六大网络的形成,有力地推动了潍坊地区城乡一体化的商品经济发展。

1978年在我国掀起了按照专业化协作的原则改组工业的高潮,各种联合公司、专业公司、总厂在全国各部门,各地区纷纷涌现。据调查,北京现有工业公司(总厂)106家,上海现有工业公司72家,除一部分是1956年对私改造和1964年办托拉斯成立的以外,大部分是在1978年工业改组中建立的,以北京为例,106家公司中,属1978年后建立的就占70家。这一大批工业公司(特别是新建的)在几年的实践中,暴露了不少问题,特别是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公司和下属厂关系紧张,有的甚至处于尖锐的对立之中。有人把夹在部(局)和工厂之间的公司比作风箱里的老鼠——进退两难,两头受气。有人用“焦头烂额”来形容公司的处境,有人则满怀疑虑地提问:工业公司的命运如何?工业公司向何处去?

企业联合一直是人们关心和探讨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在体制改革之时,结合历史的成败得失,对我国企业联合的道路进行冷静的思考和探讨,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对北京、上海、常州部分工业公司作了一些调查,结合调查,对以上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根本的症结

我们认为1978年的工业改组,出发点是对的,而且也有积极的效果,主要表现在:把大量分散的企业,按行业“梳辫子”、“装口袋”(即围绕一个产品,把有关企业组织到一个公司),按专业化的原则组织起来,使领导多头、管理分散的现象和“小而全”、“大而全”的状况有所改变,使联合化的水平有所提高;工业公司在所属企业之间发挥了调节作用。而且,在这一大批工业公司中,也出现了一些办得比较好,比较有生命力的公司和总厂。

但是,就多数工业公司来说,存在的问题较多,不少公司缺乏生命力。其中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办得很不好的,基本上没有存在的必要,这一类是少数。另一类是大多数,公司建立很有必要,公司也很想办好,辛辛苦苦做了大量工作,但效果不好,缺乏生命力。其根本原因是由于“先天不足”,也就是1978年的“工业改组”,采取群众运动“大办公司”的方法,违背了从独立工厂到联合公司自身的发展规律,忽视了这一过程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具有历史阶段性;形式多样性;联合的各方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忽视这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就导致了一哄而起;忽视了阶段性,就导致了一步登天,一蹴而就;忽视了多样性,就导致了一个模式“一刀切”;忽视了利益一致性,就导致了“政府包办”“拉郎配”。具体说,这一批公司缺乏生命力的症结所在,可以概括为“双重的不适应”:

1.政府企业一体化的上层建筑同企业性公司不相适应

本来,工业公司就是企业性的。公司作为一个大企业,是一个和政府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下属工厂也是企业,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因此,只能由企业按照专业化生产需要和共同利益的需要,经过民主协商,自下而上独立自主地联合成新的经济组织形式——经济联合体。政府作为上层建筑,只能是适应企业内在的要求,从中牵线搭桥,使其水到渠成。

但是,我们的上层建筑是中央集权的国家机构,既行使政府的行政职能,又按照“国家本位制”原则直接对企业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把国家当成一个大企业,把企业当成这个大企业的“班组”,造成了政企不分,形成了政府企业的一体化。因为本质上它是政府的权力机关,因此必然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管理企业,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一定的行政方法是必不可少的,但这种行政方法,必须符合客观规律,而且同经济方法密切结合,而建立工业公司的作法,就忽视了公司产生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单纯依靠政府的行政权力,自上而下地“拆合改并”强行改组。本来,工业公司是一种现代工业新的科学组织形式,这一新的组织形式和原有的不适合的上层建筑必然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并且使公司的全过程都带有我国旧体制的病态:

(1)办公司必然是自上而下,靠行政命令,由政府官办。

(2)政府必然用行政办法管公司,公司成了政权机关的附属物。

(3)公司作为政府的附属物也必然用行政办法管理工厂。

于是,公司变成了“行政性”的。行政性公司是我国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特殊关系下的特殊产物。由于公司行政化,使工业公司(本部)这种本来是充满生命力的新的组织形式异化为游离于下属企业之外的部分,对下属企业成为一种异己的力量,使公司(本部)本来的性质和作用名存实亡,这就是人们常说1978年新建立的许多行政性公司是“招牌换记,换汤不换药”的根源所在。

许多由政府包办的行政性公司,由于无视下属企业对联合是否有客观要求,就很难得到下属企业的欢迎。并且行政性公司是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派出所”,代表政府对企业进行行政管理。公司同下属企业成了“两张皮”,公司变成受企业排斥的异己力量。公司无责而有权,捆住了下属企业的手脚,就更会遭到下属企业的反对和抗争。

工业公司异化为行政性公司,必然存在许多弊病:一是行政办法,发号施令,有权无责,权责分离;二是部局不愿放权,公司有职无权,形同虚设,是个“空”公司,给工厂解决不了问题;三是叠床架屋,机构臃肿,而且官僚主义、衙门作风,原有的上层建筑的弊病也不同程度地带到新的机构里来了,不少工厂反映:“多了个公司,多了个‘婆婆’,而且是不给带孩子的‘婆婆’”,其实公司也冤枉:哪里是什么“婆婆”,只不过是在婆婆和小媳妇之间给婆婆跑腿学舌的大丫环罢了。

因此,对于影响企业联合效果的原因,我们认为,根本症结就在于,用行政命令组建公司的道路有问题。

2.第二个不适应是公司高度集中的“六统一”模式同生产力的水平不相适应

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既包括生产关系不能落后于生产力的性质,又包括生产关系不能超越生产力的要求。而我国现有公司集中的规模和集中的程度,远远超过了现实生产力许可的水平。上海一个拖汽公司六十个企业,一个棉纺公司十几万职工,而且有的一个行业,一个部(局)就组织一个公司。在向企业化过渡中,还一定组建“六统一”的公司。从报刊到上级文件,从中央机关到基层企业,都把“六统一”和企业性公司等同起来,形成这样一个逻辑:既然行政性公司没有前途,就必须办企业性公司,办企业性公司,就必须“六统一”,而“六统一”就是“六集中”——人财物供产销都由公司集中管理。就是在这一逻辑指导下,北京、上海、江苏等地一批工业公司在从“行政性”向“企业性”过渡时,大都把人财物供产销统一到公司,集中管理,实行二级核算,以公司为主,甚至实行公司一级核算,把下属工厂变成了生产车间,结果开了公司的“大锅饭”,吃了大亏。像上海缝纫机公司、上海自行车公司、常州拖拉机公司、北京缝纫机总厂,从1979年开始都先后实行过公司一级核算(或二级核算,以公司为主)的集中管理。应该说,这些公司建立的基础和公司的企业管理水平,在当地都是属于比较好的,但就是这些公司,他们进行“六统一”的集中管理,现在也是不成功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不得不怀疑并放弃“六统一”的集中管理,已经或正在退了回来。其中,上海缝纫机公司一年三变,逐步后退的事实更能说明问题。他们1979年1月开始实行公司一级核算的高度集中,结果行不通,下半年退了一步,改为二级核算、公司为主,实行半年,经济效果还是不好,和生产力水平、管理水平还是不相适应,结果又退了一步,改为二级核算、以工厂核算为主,这才比较适应。

通过许多公司集中上去,又退了回来以及许多公司实行集中管理造成管理混乱的大量事实,我们完全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从当前生产力水平,从当前主客观条件看来,除二三个小厂组成的规模很小的总厂之外,一般工业公司(总厂)实行公司一级核算的高度集中管理,都是行不通的。即使二级核算,也应该以工厂核算为主。因为公司同工厂相比,毕竟离物资生产,离经济活动要远上一步,要隔着一层。再加之原来有些行政机构的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地带到公司里来,因此总是不如工厂对生产活动有“切肤”之感,不如工厂反应灵敏、迅速。这样,在管理水平、管理手段不具备时,“六统一”集中管理的优越性就难于发挥,而弊病却容易暴露出来,北京缝纫机总厂有关同志,面对“六统一”后的重重矛盾,深有体会地说:“凭现在的水平,公司‘六统一’,确实统不起来。”

历史的发展有时有惊人的相似,1978年大办工业公司,使人想起了1958年大办人民公社的情景,1958年无视农村生产力落后的事实,一个“大办”,就“穷过渡”到“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20年后的1978年,在工业上无视生产力水平,又一个“大办”,就改组成一大批“一大二公三集中”的“六统一”工业公司,似乎是历史的巧合,但必然正是存在于偶然之中,其共同根源就是认为经济组织形式可以脱离生产力的水平,越大越好,越公越好,统得越集中,才越像社会主义。这是现有一批工业公司缺乏生命力的第二个原因。

(二)理想的目标

要选准我国企业联合的道路和搞好现有工业公司的改革,必须对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业公司或经济联合体应该是个什么样子,有一个透彻的了解。

(1)我国的企业联合是生产的联合,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公司的资本的联合。

(2)由于我国全民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同企业具体的经营权相比较,显得不那么具体和直接,因此我国企业的联合,更多地应该由企业经营者来决定,而不像资本主义企业的“联合”是听命于企业所有者,即资本家。

(3)在联合中一定要充分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4)我国有占企业总数98%的小企业,特别是近几年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兴起,通过企业联合,充分发挥小企业的作用,实现大中小企业、城镇乡企业的网络化,将是我国工业组织结构合理化的重要课题;最后,我国企业的大而全、小而全问题也是今后企业联合仍然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我们决不能因为以前靠行政办法建立的工业公司剥夺了企业的自主权,就把专业化和联合化也放弃了。

综上所述,是否可以说,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联合的理想目标应该是:既在微观上保障了下属企业必要的经营自主权,又在宏观上实现了工业组织的合理化、专业化,联合体和下属企业关系协调,下属企业之间左右利益平衡,使联合体成为对内充满向心力、对外充满竞争力的有机统一体。通过联合,要使大小企业,城乡企业形成网络,相互协作,相得益彰,各得其所,形成一个结构合理的现代工业组织体系。

(三)实现的途径

有人提出:既然许多公司不大景气,干脆下令解散。这种“一锅端”、“一风吹”的思想,是换了另一把“刀”,进行“一刀切”。我们反对用行政命令自上而下地“工业改组”,同样也不能用行政命令,自上而下地解散下马,如前所述,公司的现状大致有三大类:比较好、有生命力的;很有必要,但办的方式、方法有问题的;完全没有必要的。两头小,中间大,第二类是大多数。对第一类,当然是巩固,提高;对第三类,或解散,或大改,都应让下属企业自下而上民主决定;对第二类,应作为重点,进行整顿和改革。主要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1.公司和工厂“双重扩权”

这一类公司的下属企业在法律上、生产上、商业或部分商业上保持独立,所以改造的方针应是:根据“双重不适应”,进行“双重扩权”,实现“双重企业化”,即根据政府企业一体化的上层建筑和企业性公司不相适应的弊病,使公司和政府相对脱钩,公司对国家“扩权”,实现公司企业化;根据高度集中的公司形式同我国生产力水平不相适应这一弊病,工厂对公司“扩权”,保证工厂企业化,并按照母子公司的体制,处理好集权,分权和授权的关系。

(1)第一重扩权,是调整公司和国家的关系。除了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一些主要指标由国家控制和批准之外,其余进行供、产、销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权利,凡是以前由于政府企业一体化,被政府越俎代庖的,都应还给公司,改变事事都要请示部、局批准,公司充当“中转站”、“传达室”的现状,使公司和政府相对脱钩,由政府的附属物变为相对独立的工业企业。国家和公司的关系,主要是经济关系。国家对公司的计划指导,主要采用国家订货的合同关系。这样,使公司对下属厂的经营管理有权有责,从根本上解决公司的企业化问题。

有段时间,人们对企业性公司的概念作了片面理解,因此,只是在公司“直接经营”上做文章。实际上,企业性公司并不在于公司直接经营的业务多少,而在于公司同政府、同下属企业各是一种什么关系,是依附于政府,还是依附于企业,如果公司作为政府机关的附属物,对工厂的管理还是和政府机关对工厂的管理一样,尽管统一管理的内容很多,也还是行政性公司。相反,如果公司和下属企业融为一体,成为营利性的组织,即使公司(本部)并没有统一供产销,只是一个决策、规划中心,也同样是一个企业性公司。常州拖拉机公司就是总结了以前“六统一”的教训,在市政府的支持下,从机械局中独立出来,和机械局相对脱钩,为建立一个真正的企业性公司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2)第二重扩权,是所属工厂对公司扩权,即扩大下属企业的自主权,以便调整公司内部的生产关系。公司要尊重下属厂必要的独立性,公司的集中管理超越了生产力水平的部分,一定要退回来,总的一个原则是:首先从坚持小的“企业本位制”出发,凡是公司下属企业有能力独自完成经营管理活动,经济效果也比较好的应一律把管理权扩大给下属厂,凡是下属厂独立完成有困难,或是由公司统管经济效果有所提高的,才由公司统管。就是那些虽然公司统管效果好,但公司暂时还不具备条件的(如没有仓库等),也应先由下属厂分管为好。以便保证下属企业的生产和再生产得以顺利、有效地进行,保证下属工厂的企业化。

当然,坚持小的企业本位制,并不排斥公司的统筹协调,相反,二者相辅相成的。只有发挥公司的协调作用,搞好公司内部的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搞好公司的专业化分工,搞好截长补短,搞好利益的合理分配,才能使各个下属企业小“本位”的生产系统有了稳定而合理的“输入”、“输出”,有了良好的“环境”,才能提高小的“企业本位”的经济效果。

上海钟表工业公司通过加强公司的调节作用,使手表的产量、质量、花色、品种大幅度提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我们讲“双重扩权”,虽然把两种“扩权”相提并论,但却不能等量齐观。工厂扩权是主要的,公司扩权,必须以工厂扩权为基础,并为工厂扩权服务。

“双重扩权”正确调整了工厂——公司——国家三者的关系,即公司的纵向关系,还必须正确调整公司内部的横向关系——公司下属各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

2.坚持利益协调原则

任何的联合体都要有粘合力,没有粘合力,联合体就会立即解体。工业公司作为各工厂的联合体,当自上而下由政府包办时,粘合力是靠外在的力量,即政权和命令。当自下而上由企业自愿联合时,这种粘合力必然产生于联合体内部的“粘合剂”。

这种“粘合剂”是什么呢?是共同利益。在社会主义的经济联合体内,因为各工厂都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企业之间只有存在共同利益,联合体内才有凝聚力。所以,共同利益是联合体的“粘合剂”,是联合体的生命线。要使联合体有生命力,就必须坚持利益协调的原则,不断地协调各下属厂的经济利益。

利益协调主要是:协调内部协作关系;协调内部结算价格;协调利润留成比例;协调生产发展基金的有偿使用。

有人担心,公司在工厂之间进行利益协调,是否会造成“一平二调”,其实,利益协调和“一平二调”根本不同,利益协调是坚持等价交换的原则,“一平二调”是进行无偿剥夺。利益协调,正是把公司内由于价格不合理造成的利润转移,进行合理的返回,所以这种“协调”,在本质上恰恰是对一平二调的否定。

“双重扩权”可以调整公司外的上下关系,利益协调可以调整公司内的左右关系,但要使二者得到落实,并合理进行,还必须从组织上,从公司的领导体制上给予保证。

3.改革公司领导体制

现在,公司内的大小问题基本上都是由几个经理来决定,在实践中有不少弊病,公司经理、副经理把决策权、指挥权、监督权三权集于一身,没有各厂参加、缺乏民主基础,造成决策不民主,指挥不集中,监督不落实。因为是公司的几个头头决定的,没有充分反映各下属厂的利益和愿望,各厂处于无权地位,必然对公司的决策不满,公司在行使指挥权时,就容易遭到工厂的抵制,造成指挥不灵。加之公司经理(副经理)成班,权责不明,造成指挥多头、指挥不集中。而且没有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公司的机构作风问题、经济责任问题都不能有效地解决。所以随着“双重扩权”和利益协调,必须改革公司的领导体制。

公司领导体制的改革方向应是:决策、监督要民主,管理指挥要集中。决策、监督要民主,就是要把决策权和监督权主要交给公司下属各个厂,这是由这类公司属于各独立企业的联合体这一性质决定的;而指挥要集中,则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

根据改革的方向,比较适宜的公司领导体制,应该是联合委员会领导下的一长三总制。

(1)联合委员会——决策监督机构。是由公司主要领导和下属各厂的厂长(或厂长代表)组成,可以设主任一名,设副主任1~2名,主任应由公司内骨干厂厂长担任,第一副主任应由经理担任,联合委员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内一切重大问题(包括经理和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的招聘和选举,公司管理机构定员的确定等等),必须由联合委员会多数通过,才能交指挥机构执行。执行的情况要定期向联合委员会汇报,接受联合委员会的监督,联合委员会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给予评议和质询,对官僚主义的失职、渎职行为要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2)一长三总制——管理指挥机构。

联合委员会领导下的“一长三总制”,既包括了联合委员会的决策、监督权,又包括了“一长三总”的指挥权。“一长三总制”符合指挥要集中的原则。“一长”即一名首长(即经理),“三总”即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取消副经理,由“一长三总”组成公司的最高指挥层,(在工厂则由一个厂长与三个“总”组成工厂的最高指挥层)。“一长三总”的关系:“三总”是平行分工关系,分别负责总的生产(总经济师)、使用价值的生产(总工程师)、价值的生产(总会计师)三部分。“三总”组成一个等边三角形,既互相促进,又互相制约,形成一个等边三角形的合力,“一长”和“三总”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重大问题要“一长三总”民主讨论,集思广益,但要服从“一长”的最后决定。这一指挥体制,保证了指挥集中,克服了经理(副经理)成班,机构臃肿,领导多头,互相推诿的现象;起用内行专家,排除外行领导,能够大大提高公司的指挥效能。

公司实行联合委员会领导下的“一长三总制”,使公司内的生产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它打破了过去只能公司领导工厂,工厂不能监督公司的局面,现在一方面是公司(总部)领导工厂,公司(总部)在指挥上拥有对工厂的集中指挥权;另一方面工厂也领导了公司(总部)。各工厂对公司(总部)拥有决策权和监督权,这样一种体制就从组织上保证了“双重扩权”和利益协调,使公司(总部)和工厂上下渗透,融为一体,加强了公司的经济权利和经济责任,使官僚主义、衙门作风没了立脚之地。保证公司总部真正能贯彻为工厂服务,为生产服务的原则,也使工厂不再感到自己是“由儿子变成孙子”处于无权地位,而是把公司(总部)当成与各厂利益攸关,须臾不能离开的一部分。这时联合公司就作为“自由人的共同体”,必将在我国的工业战线上焕发出旺盛的生命力。

4.探索新的联合方法

公司的建立方法,要从政府依靠行政命令强行捏合,转为在经济力量推动下自愿联合。这种经济力量大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引力,参加联合可以从联合体中得到利益,如得到自己所没有的资金、技术、管理知识、生产能力、名优产品的“牌子”等等;二是压力,小企业对大企业,无名产品对名牌产品缺乏竞争力,打不开销路,在市场的压力下,小企业向大企业靠拢;三是控制力,大企业通过投资援助、技术转让、零件转让等经济办法控制中小企业,使之参加联合体,并接受大企业的专业化分工。在自愿联合中,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并不是撒手不管,而是要“牵线搭桥”。

对现有行政性公司,要由下属企业通过民主自决的办法,决定公司去留。即主管局宣布工厂可以自由退出公司,退出后直接隶属主管局。公司机关一大部分要转为服务、培训、咨询性企业和行业协会。企业退出行政性公司以后,可以根据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逐步走新的企业联合之路;

(1)走“圆形联合”之路。所谓“圆形联合”,就是以一种名优产品为对象,由一个骨干企业作中心,吸收若干在生产上同它联系密切的小而精的专业化企业自愿组成的多层次的经济联合体。

(2)走先协作后联合之路。存在生产、技术、经济联系的企业,首先通过合同、契约关系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在协作过程中,逐步加深了解和信任,在条件成熟时,再正式建立经济联合体。

(3)部分联合体可走股份公司之路。这主要是指由企业和城乡居民集资创办的集体所有制联合企业。

[1]本章中一、二两部分的原文见郑海航:《论经济联合体的产生和发展》,载《工业经济管理丛刊》1982年第1期。该论文为作者硕士论文摘要。该硕士论文作为中国社科院首届优秀硕士论文在《中国青年报》受到表彰,并被蒋一苇所长推荐首先正式发表。

[2]《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第1版,第385页。

[3]《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第1版,第386页。

[4]同①,第387页。

[5]对装配性联合,说法不一,我认为,和“纵”“横”两种联合相对应,叫“圆”的联合更为形象和准确:总装厂即中心厂,就是这个“圆”的圆心,其他零件厂即卫星厂,围绕圆心周围,恰好形成一个“圆”的几何图形。

[6]本部分内容的原文见郑海航:《圆形联合论》,载《经济问题探索》1983年第7期。

[7]《列宁选集》第2卷,第741页。

[8]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第1版,第379、380页。

[9]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第1版,第379、380页。

[10]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第1版,第379、380页。

[11]本部分内容的原文见郑海航:《通过“辐射—反辐射”建立城乡一体化经济网络》,载《经济管理》1986年第3期。

[12]本部分内容吸收了两篇文章,一篇是郑海航:《论我国工业公司的改革问题》,载《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81年第2期;另一篇是郑海航:《企业联合的历史思考与改革构想》,载《北京日报》198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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