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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学:探索科学与文化的相互关系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相比之下,尤其是美国的社会学家们,对城市生活、家庭和社区问题,种族和民族群体问题,贫穷、犯罪和青少年犯罪问题,以及其余一切由于“大萧条”而在工业文明中所明显暴露出来的多方面的人类问题保持着广泛的关注。可惜不可能,在它发表10年之后,爱德华·希尔斯这位敏锐的美国社会学状况的观察家,依然可以把“科学和科学组织”列入未开发的社会学研究领域之列,他把拙著算作唯一的“例外”,以证明这是一种普遍现象。

科学社会学:探索科学与文化的相互关系

1970年

我的博士论文于1933年开始动笔,两年之后写成,应《奥西里斯》的创办者和主编、我的导师乔治·萨顿之约,这一专著首次于1938年在该杂志上发表 [60] 。当时科学社会学还处于休眠时期。相比之下,尤其是美国的社会学家们,对城市生活、家庭和社区问题,种族和民族群体问题,贫穷、犯罪和青少年犯罪问题,以及其余一切由于“大萧条”而在工业文明中所明显暴露出来的多方面的人类问题保持着广泛的关注。由于关注于这些明显的问题,因而社会学家们易于避开对科学家的行为方式和科学这种发展中的社会制度的全面研究。大量的专题论文研究的是青少年罪犯、流浪汉、售货女郎、职业盗贼和职业乞丐,但却没有一篇涉及职业科学家。

但愿我可以说,本专著 [61] 的问世会适时地弥补了这种明显被忽视的情况。可惜不可能,在它发表10年之后,爱德华·希尔斯这位敏锐的美国社会学状况的观察家,依然可以把“科学和科学组织”列入未开发的社会学研究领域之列,他把拙著算作唯一的“例外”,以证明这是一种普遍现象。这种情况到1952年仍无多大改变,当时我在为伯纳德·巴伯的《科学与社会秩序》一书所写的前言里,对这种持续忽视的状况感到困惑,并得出结论,认为只有到了科学本身被广泛地看作是某种社会问题或引起诸多社会问题的一个根源时,社会学家们才会转而认真地对科学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影响做系统的研究。此后经过近10年左右的发展,这个粗略的预测得到了证实。

最近所出现的对科学社会学的明显兴趣,是我不无顾虑地同意将这部30多年前最初发表的专题论文再以书的形式发行的主要理由。不过,我的顾虑也因科学史家们和科学社会学家们持续不断地讨论和批评本书而有所减缓。例如,托马斯·S.库恩在其为新版的《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所撰写的有关科学史的综合性词条中说,本专著提出了关于“大文化”如何“冲击科学的发展”的概念,这个概念应当被吸纳到“科学史当前发展必须遵循的”新“方向”之中。而A. 鲁珀特·霍尔 [62] 在其对拙著作的生动认真的批评中,也表达了希望它“能尽快再版”的想法。只是在六年之后,我才把这些提议付诸于行动,这就是本书的再版。

回过头来看这一年轻时的作品,希望我并没有带着老年人对待自己青年时所常有的那种不满之感,但我必须坦率地说,我对它的行文格调并不感到太满意。不过,如果说其风格拘谨忸怩的话,若给作者以公正的评价,其表述应该说还是清晰的。我没有发现其中有多少晦涩的段落,虽然有一些华而不实之处。

当涉及本专著的要义时,我认为自己现在不见得就更有资格去评判它的是非曲直。的确,我是那些后来对它所讨论的问题加以考察的学者的受惠者,或更具体地说,是那些讨论本专著的论文和著作的受惠者。但是,当年笔者在研究过程中筛选和组织历史个案的基本事实时,自始至终深深沉浸在史料中的那种程度,是我现在难以做到的。不过,有可能从两个方面来弥补这一缺陷。我可以利用事后认识这个有利条件,对此研究所提出的至今仍使我们感兴趣的问题和观念做一番简短的考察,这一兴趣部分是由于科学史家和科学社会学家的学术介入所引起的,部分则是由于科学与其社会和文化环境的关系中新近出现的显著变化所造成的。而一部著作在问世之后经过几十年还得以幸存,再也没有什么比这更能使其作者对自己的作品采取某种程度的超然态度了。

从最一般的方面来说,我们仍然要面对此研究所提出的主要问题。即社会、文化与科学之间相互作用的模式是什么?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这些作用模式的性质和程度会发生变化吗?是什么促进了这种大规模的转移,即新人流向智力型学科——各门科学和人文学科,从而导致这些学科的发展发生了重大变化?在那些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人们当中,又是什么促使他们的研究中心发生转移:从一门科学转向另一门,或在一门科学内从某一组问题转向另一组问题?在什么条件下,关注焦点的转移是有目的制定的政策计划中的结果,而在什么条件下,它们主要是科学家和控制着对科学资助的那些人的价值取向的非预期结果?当科学处在制度化过程中时,这些情况是怎样,而当科学完全制度化之后,其情况又是怎样?一旦科学业已发展出内部的组织形式之后,科学家之间的社会互动方式和频率怎样影响科学思想的发展?当一种文化强调社会效用是科学研究工作的一条基本的(且不说是唯一的)标准时,它如何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科学发展的速率和方向?

这些显然都是非常普遍的问题,可适用于具有一定数目的科学工作者的每一社会和历史时期。笔者当时带着年轻人的无拘无束的天真写作这篇论文,目的在于对17世纪的英格兰这个特定历史个案提出这些基本问题,却丝毫也没有认识到这些问题会进一步关系到对科学在社会中的地位及其内部运作的理解。笔者当时探讨这些问题的理论方式仍然具有一定的意义。

支配着这一经验性探究的一个主要的社会学思想是,建立在一个社会制度领域例如宗教经济的领域内的兴趣、动机和行为的社会形式,同其他制度领域如科学领域的兴趣、动机和行为的社会形式,具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它们之间存在着不同类型的这样的相互依存关系,但这里我们只需要涉及其中的一种。同一个个体会具有多重社会地位和角色:科学的、宗教的、经济的和政治的。社会结构中的这种基本联系本身就造成了(若没有这种联系就彼此分立)的制度领域之间的某些相互影响,即便当这些领域分离成为从表面上看是自主的生活部门时,也是这样。此外,出现在一个组织领域里的社会的、学术的和价值成果会延伸到其他的制度领域中,最终会促使人们事先或事后关注组织之间的相互关联。各分立的制度领域只具有部分的而不是完全的自主性。只是在经过一段特别长的发展之后,各种社会制度包括科学制度,才会获得一种相当大程度的自主性。

显而易见,这种社会制度之间互相依存的观念并不是一个全新的观念——不只是现在,即使在首次开展这一研究时也不是新的。尽管如此,这是一个其许多隐含的意义仍未得到完全揭示的思想。即使现在,还有些学者会争辩说,科学按其自身的方式而发展,它不受周围社会结构变化的影响。此外,这种思想也经常被歪曲成为社会发展的“因素”说:关于某个历史社会中的社会的、经济的、宗教的、政治的、军事的、技术的和科学的因素学说。这种思想也被引申成了关于具有普遍性的支配因素的学说,形成了诸如“历史变迁的经济决定论”,或(视具体情况而定)历史变迁的“技术决定论”或“政治决定论”。

现在对我而言非常明确,且我希望对读者们来说也明确的是,这项关于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与其他制度领域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的研究,既没有采取一种因素论,也没有假定发生在这个时期的制度领域之间的交替变化的特性跟发生在其他文化和时期的情况是相同的。相反,这里用了更多的笔墨旨在说明,这些交替变化的性质和程度因不同社会而异,这取决于该社会的科学发展状况以及该社会的经济、政治、宗教、军事等制度系统的状况。这不应当视为一种陌生的观点。毕竟,17世纪时,近代科学及其各技术分支才刚刚开始发展,当时英格兰的科学、经济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显然不同于在20世纪的美国和苏联的这类关系,此时此地,科学早已被制度化,科学研究需要巨额资助,而且科学在生产性和破坏性技术方面也取得了大量的新成果。近期高度引人注意的关于工业—军事—科学综合体的出现,更使我们关注到科学与其他社会制度之间趋于相互依赖的倾向,而这些倾向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直存在着的。这至少就是本专著考察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和军事技术之间关系的那几章的意义所在。

这里还应注意科学历史社会学中的这一个案研究的另一个方面,因为我担心笔者当时对此强调不够,它不一定能引起读者的关注。本专著探讨了科学作为一种不断发展的学术活动与其周围的社会和文化结构之间的互惠关系,以便避免当时流行的倾向——这种倾向至今在史学和社会学界的某些方面仍很明显,即对于这种互惠关系的不同方面的关注是失衡的,过于关注科学(以及以科学为基础的技术)对社会的影响,而很少关注社会对科学的影响。这一研究非常重视制度交替变化的概念,因为它摒弃了那种简单的片面强调单向影响的假设。

在这个简短的序言中,我想尽可能使作者享有“没有确证,假定其无辜”的权利。这就是我为何没有详细勾勒本书轮廓的原因,我以为本书论述的结构和要义都表述得相当清楚了,读者毫不费力即可以把握。不过,这些年来学者们发表的对本书的回应使我不时地对这一假设有所怀疑。这些回应很少注意我的研究的整体结构。据我估计,在有关本书的讨论中(在1970年版的参考文献中已列出了有关的评论),有十分之九都集中于其中的一部分,即探讨清教主义与科学的制度化之间的相互关系那一部分。这种关注点的集中使人感到有些困惑,我运用乔治·萨顿非常喜爱的内容定量分析法,就可说明这一点。萨顿的无与伦比的《科学史导论》(Introduction to the History of Science),以三卷五册4243页的篇幅,把我们从公元前9世纪带到公元14世纪末;在此书中,他在分析一部著作的结构时所反复使用的方法,就是指出该书各个组成部分在全书中所占的篇幅,同样他对它引证先前著作的情况做出定量分析,以此作为一种确定它的学术继承性的办法(不能期望他会预见到,用电脑进行引证检索会成为关于当代科学发展的社会学分析的一种重要工具)。采用萨顿的内容定量分析法对此本书的结构加以分析,我们得到了下列算术分布:

这种萨顿算法告诉我们,如果说本专著在内容上有所偏重的话,那就是在讨论经济和军事对科学研究范围的影响的假说方面,它所用的篇幅,多于有关清教与人们对科学研究的参与和追求之间的关系的假说部分。然而,如前所述,论述第二个主题的那三章在学术出版物中受到各式各样的注意,而关于第一个主题的那四章却很少受到人们的关注。

当然,现在没有理由要求读者对一本书的每个部分都予以同等程度的关注。某些章节也许比其他章节内涵少一些;它们所探讨的学术问题也许并非同样引人入胜;一些枯燥无味、难以理解的阐述也许只能引起那些以解读晦涩文字为乐的专业学者的兴趣。不过,这几种情况似乎无一适用于此。讨论经济和军事对科学的影响的那几章绝不比论述清教与科学的那几章更加深奥难懂。或许学术界对本书的反应极不平衡的情况使我感到诧异,故我将以另一种不同的方式对此书做出回应。

我发现自己更加偏好论述经济和军事对科学研究的影响这一部分,这出于许多理由。首先,它比前面部分在理论观点的构思和研究方法上显得稍微巧妙一些。因为一方面,它自始至终相当清楚地对科学和技术作了区别,而据我回忆,在写作本专著期间,并非所有人一致坚持这个必不可少的区分,即使现在,它还常常被弄得模糊不清。此外,对科学研究问题的选择究竟是完全受经济和军事方面的考虑的支配,还是丝毫不受这方面考虑的影响,本书自始至终并没有在这两种争论之间做出简单化的选择。换言之,它拒绝在一种庸俗的马克思主义和一种同样庸俗的纯粹主义之间做出徒劳无益的选择。今天人们已广泛承认,有必要不偏不倚地抛弃这两种简单主义的做法。但当我撰写本专著时——请记住,当时正处于大萧条时期,庸俗马克思主义几乎是唯一的在美国学术圈边缘得到阐释的马克思主义的变种。 [63]

此研究关于经济和军事对17世纪的科学发展影响的另一概念区分,也是一个基本的但又常常被忽视的区分。这就是对动机分析与制度分析的区分。认为那些影响仅仅通过科学家的动机而发生作用,即当他们明确地努力解决那些引起他们关注的具体实践问题时,他们审慎地选择了其研究项目,这种假设在理论上是幼稚的。这类情况涉及本专著(第十章)所描述的与经济需求、社会需求或军事需求“直接相关”的科学研究。而其他的研究只是间接地与这些“实际”利益相关,研究者们并没有明显地关注它们。那时同现在一样,科学家的行为中的主观意向和客观结果在分析上是可区分的,它们有时是一致的,有时是不一致的。像以基础知识为目的的研究往往会导致未曾预料到的实用结果一样,旨在实用性的研究有时也会得出关于自然一致性的新理解。笔者通过对当时提交给皇家学会的几百份研究报告加以考察,就可以指出,相对于直接或间接地专注于当时的经济和军事利益的科学而言,皇家学会从事研究的会员致力于“纯科学”的程度。现在我觉得,这一类分析法的重要意义,在具体估计外部对研究问题的范围的影响方面(这些估计当然是粗略的)表现得较少,而更多地是在于避免采用如下前提的推理方式方面:这类前提假定,科学的发展要么是完全自主的,要么就是完全由外在力量所决定。笔者在这一点上似乎把握住了一种程序,不论它多么粗糙,也许仍然适用于分析今天的各种科学研究工作。

这就使我们直接看到了本专著的另一个特征:在可能的情况下,它就会提出一些可修正的定量数据,以此去得出主要结论并对其进行检验。因而,如我们所看到的,本书不是简单地断言科学问题的焦点完全或丝毫不受当时的实用任务的影响(这种命题受到了广泛的定性观察的鼓励),而是为这类关系的可估量值提供严肃的统计证据。这也是为什么在回顾时我发现自己并不能说本专著得出的是草率结论的一个原因。这些结论或许是不完善的,但绝不是草率的。统计证据的收集是很费力的,有时是很麻烦的。从《国民传记辞典》(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中查阅大约6000多条传记就是例证,这些数据的处理并没有借助当时还很稀有的IBM设备(在那些遥远过去的日子里,这种稀有设备无论如何几乎是不可能让一个研究生使用的)。另外,对发表在《哲学学报》(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上的2000篇文章以及收录在伯奇的《皇家学会史》中的《皇家学会备忘录》中的数百个报告所作的分类,也是一个例证。如此费力和至今看来仍是认真收集的统计资料,可被用作对有关彼时彼地的科学发展情况的各种假说的一种客观检验。

当然这些统计数据只是接近于作者希望得到的理想结果。但是,当作者作为一个初学者发现,科学家李约瑟和人文学者马乔里·尼科尔森都以赞赏的态度对历史学的这一新技术做了评论,他必然既感到欣慰又感到惊讶,那时,李约瑟才开始动笔写作他的权威性著作《中国科学技术史》,而尼科尔森显然注定要成为文学史和科学思想史的重要学者。定量研究的取向旨在尽可能把要解释性观点与用适当形式收集的统计数据相对照并对之做出检验,而不是完全依赖于那些仅仅因为它们与学者的观念相一致就随意选出的一鳞片爪的证据。这里所说的统计资料特别是指由历史社会学家所汇集的,而较少指由当时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系统所得出的统计资料,这类资料是由研究者再加工之后才作分析之用的。

除了历史定量资料的应用之外,本专著的其他方面并非完全受到冷遇。然而,尽管所有这些突出的理由要求人们去关注它的其他主题,可是,如前所述,对本专著有所注意的学者们,一般全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关于清教与科学的关系那些假说方面。倘若17世纪受过教育、头脑清楚的清教徒们是社会科学家的话,他们会对这种兴趣集中的情况感到极为奇怪。因为他们差不多把下述看法视若不证自明:即科学不是被用来废除上帝,而是提供了一种方法,用以颂扬上帝的大智大慧以及他所创造的宇宙井然有序。

那么,是什么把当时的老生常谈变成了现在的悖论呢?这里有意外的一条线索可循。这篇博士论文恰巧是在这样一所大学里写成的,我或许可以说,那里具有一种特殊的清教传统,尽管当我撰写此论文时,这种传统已不再是无所不在和富有控制力的了。的确是,本论文涉及清教主义的那一部分所集中讨论的那种关于宗教与科学的关系,在当时许多人看来是不成立的,姑且不说是荒谬的。至少在那些曾受到诸如约翰·W. 德雷珀的《宗教与科学冲突史》(History of the Conflict between Religion and Science)和A. D. 怀特的《科学与神学论战史》(History of the Warfare of Science with Theology)这类实证主义著作影响的人们看来,情况就是如此,当时人们广泛相信、今天也有些人相信,宗教与科学在历史上的关系主要是一种冲突的关系。大量的历史证据表明,在历史上这两者之间充满了冲突:吉奥达诺·布鲁诺和迈克尔·塞尔维特这类异端者的幽灵就足以证明这一点。因而,按照正统的实证主义模式,只需从这类经验性的冲突事件稍一跳跃,就会相信这一冲突的逻辑和历史必然性。既然科学致力于抨击这些包含在神学之中、并与宗教信仰和实践相联系的关于实在的教条式的假说,或至少是一点点地削弱这些假设,那么科学与宗教二者就必定处于持续的和不可避免的战争状态。持有这种观点的学者所做的唯一让步是,承认科学和宗教这两种天生敌对的力量有时表现得互相兼容,以尽力减弱战争的强度。

但这一研究认为,17世纪禁欲主义的新教与当时的科学之间的相互作用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形。按照假设,清教无意间促进了科学作为一种新出现的社会制度的合法性。笔者并没有从这一假说入手或许是草率的。相反,作者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方式。作者从探索17世纪的英格兰入手,试图了解科学在当时当地开花结果的原因,这项研究是受一般的社会学取向引导的。这种取向非常简单:社会中的各种组织在不同程度上互相依存,因而在经济和宗教领域里所发生的情况,势必同发生在科学领域里的某些情况具有一些可觉察的联系,反之亦然。在阅读17世纪科学家们的书信、日记、回忆录和论文的过程中,笔者慢慢注意到,这个时期的科学家们往往信教,更有甚者,他们似乎都倾向于清教。只是到了此时,而且这几乎使他未能跟上研究生学习计划的日程安排,笔者才迟缓地注意到了由马克斯·韦伯、特勒尔奇、托尼和其他人所确立的、集中讨论新教伦理与近代资本主义的出现之间的互动关系的学术传统。笔者当即迅速地矫正了这种暂时性的记忆缺失,转而逐字逐句阅读了韦伯的著作,以了解他是否对清教与科学和技术的关系有所论述。他当然有所论述。结果我发现,韦伯在他那部经典之作中得出的结论是,“下一步的任务”之一就是找出“在前面的简述中仅仅有所触及的禁欲的理性主义对于各种文化的和社会的发展的重要意义”,其中包括“哲学的和科学的经验主义的发展……技术的发展以及……精神观念的发展”。一旦明确了韦伯的思想,他的建议就成了对我的一项训令。

我无意再度回顾关于那些表明了清教主义精神特质与正在出现的科学这一社会制度之间的重要互动的证据资料的详细积累过程。因为那样做无疑是本书内容的稍加改动的翻版。我也不想详细讨论围绕着这个假说而出现的证实性的和批判性的文献资料。 [64] 相反,我将要考察这一论证(如你们愿意,也可叫做理论)的结构脉络,以便在于澄清出版物中所出现的对它的批判性的赞赏性的误解。

我最好应该从那种最易引起混乱的误解入手。某些走马观花式地浏览了此书的评论者想把下述观点强加给笔者:即若无清教,就不会有近代科学在17世纪英格兰的集中发展,如果笔者真的持有这种观点,那可就是愚昧至极了。这样的说法表现出一个基本的失误,即未能理解历史社会学中的分析和阐释的逻辑。按照这种分析,绝不能把一个特殊的、具体的历史发展当作对于其他同时或后来的发展是不可或缺的。倘若说清教主义不可或缺的意思是指,如果当时清教不登上历史舞台,近代科学就不会在那时出现,那么在这个现成的个案中,这肯定不是事实。这里并没有把历史上具体的清教主义运动当作当时英国科学迅猛发展的先决条件;功能上等价的其他意识形态运动也可以为新出现的科学的合法性提供广泛的承认。此研究所提出的解释,假定了一种对尚未制度化的科学提供社会形式和文化形式支持的功能性要求;但它并没有预先设定只有清教才能够承担这种功能。清教主义在那个历史时期和地点提供了主要(但不是独一无二)的支持,这是历史上发生的情况。但这并没有使它成为不可或缺的条件。然而需要强调的是,这个功能性概念也没有使清教主义变得无足轻重、无关紧要。恰巧是清教而不是其他可以想象的功能替代物,通过为科学的合法性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从而推动了科学的制度化。而那种把清教当作是历史上不可或缺的过分简单化的做法,只是代表了误置抽象(而不是具体)谬误的一个突出的例子。认为笔者在从事某种历史预言(采用卡尔·波普尔用来表述种种致力于做出具体的历史预言和回溯性预言的企图的那个方便的术语),这是错误的,实际应该说他仅仅致力于科学的历史社会学中的一种分析性解释。

这就把我们直接引入了作为全书基础的一个主要假设。科学的重大和持续的发展只能出现在一定类型的社会之中,该社会为这种发展提供了文化和物质两方面的条件。这一点在近代科学发展的早期,在它被确立为一种具有自己非常明显的价值的主要制度之前,表现得尤为突出。在科学因自身的价值获得广泛承认之前它需要向人们表明,除了知识本身的价值之外,它还有其他方面的价值。这一基本概念把本专著的几个主题结合在了一起,其中之一讨论的是清教在科学的制度化中的作用,另一讨论的是经济和军事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当作者把这两个主题结合到一起时,它们看起来的确像是陌生的伴侣,但我至今仍赞成这种做法。一些评论者则致力于分解出历史社会学的各种理论视角,他们发现,不仅这些视角的分类不伦不类,而且从表面上看,它们是完全矛盾的。清教主义和科学的主题似乎例证了关于历史的“唯心主义的”解释,按照这种解释,种种价值以及反映这些价值的意识形态被赋予了一种对历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作用。而关于经济—军事—科学的互相影响的主题则似乎例证了关于历史的“唯物主义的”解释,按照这种解释,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而科学是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人人皆知,“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解释从来就是相互排斥的,它们总处于无休无止的矛盾和学术对抗之中。

不过,每个人从思想史中应该了解到,各人通常以为有所认识的情况,其实根本不是那回事。这一研究所提出的解释模式确实指出,清教所提供的价值取向以及那种流行的、认为科学能够解决迫切的经济、军事和技术问题信念(这也许不仅仅是偶然的事实),对科学的合法化起着互相支持的作用,并且各自为科学的合法化做出了独立的贡献。17世纪绝不仅仅是使我们联想到今天的极不相同的社会结构以及科学在其中的位置,在这个遥远的年代里,崭露头角的近代科学工作者要确立自然哲学家(科学家)的社会角色,并建立科学的社会组织。为此目的,他们需要得到合法化以及各种形式的支持。重要的是,正如本书提供的证据所表明的,他们也需要时常力求向自己证明科学方法的正当性。为了使科学得以向前发展,他们需要比当时所能提供的更多的资源和设备。皇家学会秘书亨利·奥尔登伯格在致罗伯特·波义耳的一封信中忧郁的附言,就是这种持续需要的一个典型例子:“假如我能得到任何有力的援助,那我该能驾驭一种多么伟大而又有用的哲学事业啊!” [65]

随着科学的成长,资源也必须增长以使科学能够持续发展。正是在这一点上,宗教和经济结合起来为科学的“效用”提供论证(它们的论证常常是很夸张的,其夸张所达到的程度,会使我们联想到今天的一些科学家和门外汉的说法)。当时疑问重重的托马斯们所提出了这个含蓄的、有时却又是明确的问题:为什么要从事科学活动、为什么要支持科学?对此,自然哲学家们、教士们、商人们、矿主们、士兵们和民政官员们开列出一张令人深刻印象的详细目录,以说明科学的各种“效用”:

1. 展示出上帝杰作之智慧的宗教方面的效用;

2. 使人们能够在日益加深的矿井里采矿的经济和技术的效用;

3. 帮助航海者们安全驶抵更远的地方,以实现探险和贸易目的的经济和技术的效用;

4. 提供更有效、更廉价的杀敌方法的军事方面的效用;

5. 提供一种智力训练形式这种自我发展的效用(如同学习拉丁文或者数学在今天时常得到的辩护那样);以及

6. 随着英国人拥有了更多的发现和发明的优先权而增强和加深他们的集体自尊心这种民族主义的效用。(www.xing528.com)

这些宗教的、经济的、技术的、军事的甚至还有自我发展的效用,看起来是为支持和促进科学提供了一种外在的、无须进一步阐释的理论基础。但是,增强英国的集体自尊心这种民族主义效用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呢?直到数年以前,这种民族主义效用可能被认为是用于支持科学的一个软弱的、不成立的托词,不过,这当然是在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卫星以前的情况。今天,要理解这种民族优越感的自尊心驱动力的力量,我们只需套用克里斯托弗·雷恩墓志铭上的话:“Si exemplum requiris,circumspice”(请看,这就是一个榜样),而想一下美国高兴地花掉数十亿美元以求赢得登月竞争的胜利也是这种情况。

今天美国人跟俄国人争夺科学上的领先地位,这只不过是17世纪英国人跟法国人或德国人竞争的一种高度精巧的翻版。其差别仅仅在于分配给竞争民族优越感之用的资源数量级方面,而不是本质方面。举一个例子,沃利斯曾写信给奥尔登伯格,就新发现的动物之间的输血方法发表意见,他的意见说出了那种争夺发现的民族优先权的民族优越感的心声,17世纪的科学家和门外汉都一再喊出这种声音:“首先我希望,我们自己的同胞们(尤其是那些重要人物)会比我现在所见到的一般表现更进一步,他们应及时地公布自己的发现,而不让外国人获取由我们首创的和所带来的荣誉。” [66]

争取作为科学发现第一者的荣誉,当然不仅仅是民族优越感的骄傲的事情,科学竞争也是一种激烈的个人事务。本书中有一条脚注评论了17世纪英格兰许多个人激烈争夺发现优先权的情况,同时指出,优先权之争也许可以构成为一个战略性的研究课题,它可提供线索揭示出科学制度塑造科学家的动机、情感以及社会关系的方式。据我所知,这条脚注的年轻作者事实上是它的唯一读者。总之,没有一个人,甚至包括作者本人,注意到这个变哑了的高声疾呼。作者本人慢慢地认识到,虽然其他人完全可以忽视这一处方所包含的明智之处,但至少他有义务去吞服自己所开的药。因此大约在10年以前,我开始尝试着去弥补这一历时20年的过失,从那以后,业已考察了优先权之争在理解科学制度和科学家的行为这两个方面的意义。

因此,民族优越感的荣誉以及功利主义的其他不同表现,就为近代早期科学的合法化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在那个时代,人们极少考虑到重点强调科学的效用最终会限制科学想象力的自由发挥这样的可能性。但也可能是,人们并没有注意到当前的信念乃是历史上长久积累起来的结果,要不然人类行为也许就会完全瘫痪了。在科学作为一种制度获得坚实的基础之前,它需要这些合法化的外部支持。只是到了后来,科学对其他制度化了的价值的这种依赖性才开始缓慢地发生变化。科学逐渐获得了一种日益提高的自主性,如同一个人寻求良好的体魄或个人解放一样,它声称合法性为其自身所固有,就像在文学和其他艺术中的情况那样。纯科学的自主性则由应用科学的自主性演化而来。这种新态度体现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一次回答中,当有人向他提出新发现有何用处时,他的回答是:“一个新生儿有什么用处呢?”这个回答在后一个世纪得到了巴斯德和法拉第的回应,但它不可能被前一个世纪的人所想到。这种新态度表达了双重信念:基础性的科学知识是一种独立的善,而且作为一种剩余价值,它在适当的时候会带来各种各样的实用结果,满足人类的其他各种利益需要。

从那以后,由于变化着的社会状况带来了不同的维持科学合法性和谋求支持科学的策略和手法,对基础科学的内在的和功利性的理论基础的强调也发生了变化。科学的变化着的明显可见的社会后果也促进了这些重点的转移,我们在今日的世界中就可以看到这种情况。当前对于科学的社会效用(或者,用一个流行的词说,就是其“关联性”)的迫切要求,也许预示着一个新的限制科学研究范围的时代。但在17世纪,对于科学的效用有时表现出的过分的要求主要是科学制度化的前奏。一旦具有一定程度功能自主性的科学得以建立,基础科学知识学说作为一种自身独立的价值就成了科学家信念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便如此,那种对“实用利益回报”的要求仍不时地表现出来,有时要求大,有时要求小。

作者在确定了表现在17世纪英格兰科学所具有的精神的和物质的益处之后,便提出了一个有关社会结构类型的问题,这些有关科学效用的学说适于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出现,并证明是富有结果的。(当然,在那个世纪以前很久,这些学说就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出现了。)笔者粗略地回答了这个问题。新出现的具有远大前景的社会阶层,发现这两种功利性很合他们口味。这并不意味着科学的发展仅限于禁欲的新教阶层或社会。不过,除了少数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的那种不实事求是的、要么全盘肯定要么全盘否定的断言外,还有谁会主张这种排他性的关于科学的分析呢?在本书中,正如在由韦伯、特勒尔奇、托尼和所有他们的众多的追随者所提出的关于经济系统的解释中那样,并不存在任何未经思考的意见,即认为对科学的兴趣唯独限于某些群体之中。与社会中的所有形式的行为和态度一样,这种兴趣只是一个程度问题,这是理所当然的而且也是最重要的。在当时的社会和文化复合体中,某些社会阶层出于前述的缘由,在科学的支持者和实际参加科学工作的相对少数的人中间,形成了一种不成比例的对科学的明显兴趣。正是在这里,关于科学家的禁欲主义新教倾向的社会算术变得适用了。它证实了来自于这个宗教亚文化的人们在追求科学教育、支持和参与科学研究方面的这种有差别但非排他性的倾向。

但是应用于历史的社会算术也有其陷阱,我们很快就会看到这一点。不久以前,多罗西·斯廷森和雷蒙德·斯特恩斯以及本书作者在计算17世纪后半叶英国科学家中的清教徒人数时,得到了十分相近的结果(这可能就是人们希望根据实质上相同的数据独立进行计算所得到的结果)。 [67] 后来,有人报告了另一组截然不同的算术结果。刘易斯·S. 福伊尔 [68] 实际上告诉我们说,以前的计算结果完全是错误的,真实的情况是,在1663年6月皇家学会的119名会员中,“坚持清教伦理[原文如此]的信徒”可以一个不差地用一只手的手指来计数。在剩余的会员中,就那些有足够信息可加以判断者而言,大多数(43名或50名或54名,这个数字在福伊尔书中第421页变来变去),属于他所说的“享乐主义—自由主义者”。这个报告自然引起了苛刻的怀疑,即在什么地方一定出现了错误,甚至是严重的错误。这种新的计算结果怎么会如此同以前的结果完全相抵牾呢?对此做出详细的回答将超出这篇序言的范围。那需要一个报告,对福伊尔的数据整理和计算方法逐一进行分析。不过我们还是可以附带地看一下,他是怎样得出他那些不寻常的结果的

在他得出结论性的统计结果的过程中,福伊尔使我们警觉到,他在干着毫不掩饰的窜改引证的勾当,本书就成了受害者。为了揭露这种特殊的手法,我们采用了古老的、在17世纪就已盛行的做法,即把福伊尔先生诡称所引的原文与他独特的私人翻版重印在一起。

皇家学会的这一 [69] 核心小组的主要人物是神职人员或笃信宗教的人士,很难说这只是一种偶然的情况,虽然像理查森(Richardson)博士那样坚持认为学会是由清教学者占压倒多数的一小群学者发起的,这种说法并不十分准确。不过真实情况显然是,学会最初的创建思想受到了清教观念的影响。(1970年版,第113—114页)

这种删略及由此引起的错误计算证明他具有一种十分丰富(虽然也许有点儿一相情愿)的想象力。首先,“这一”核心小组指的是1645年的团体,在这里却被改变成了17世纪60年代某个时期的皇家学会“这个”核心小组。接着,“神职人员和笃信宗教的人士”在福伊尔的实际计算中,却被腰斩为“神职人员”一类。最后,为了保证其统计结果确凿无疑,福伊尔干脆把作者声明自己拒绝那种认为“神职人员”而非笃信宗教的人士在这一小组里占支配地位的观点的一段文字删去了,他竟用这种方便的删略法从原文中删略出他自己所要得到的那个结论。在动了这个技术精湛的小手术之后,再需做的不过就是计算一下以表明神职人员事实上并没有占支配地位。像大多数有点偏爱自己的观点的人们一样,本书的作者无疑想知道,为什么福伊尔要用逻辑砍削术来对待颇有说服力的推理。

所有这一切都是一种预兆,即当有人想这样做时,公认的社会算术就会具有伸缩性。福伊尔式的人员计数法的另一个特征是,把所有的人员都当作是一种类型。他把1663年皇家学会的所有会员都看做是对于评论的假说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从而得出了他自己的戏剧性结果。他的名单中包括所有那些能按自己的心愿加入皇家所支持的这个学术团体的朝臣们,无论是否有证据表明他们具有科学兴趣,更不用说对科学的理解了。科学史家通常则要更多地加以区别对待。查尔斯·C. 吉利斯皮曾指出“出于各种不明文的法律上的理由,1663年5月20日通过的皇家学会的第二个宪章上所列的115人便构成了官方公认的首批会员”。不过作为一个历史学家而不是法律学家,吉利斯皮接着又指出,这个名单包括数目可观的一批人,他们径直被接纳为会员,仅仅是因为“他们具有男爵以上的爵位”。这些人不同于其他的会员,他们没有先接受审查,以判定他们是否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甚或具有科学兴趣。 [70] 一旦确定把这些王室显贵列入相关联的总人数,福伊尔就可以满怀信心地去得出那些有保证但并非全都相关的结果了。

可是,这一切还只是为实现其最终的策略做准备,它不可避免地导致发现:“1663年5月20日成立的皇家学会的会员作为一个整体,其占主导地位的伦理并不是清教主义的道德伦理;而是享乐主义—自由主义的伦理。”享乐主义—自由主义的标准看来也许有足够的伸缩性和开放性可用于其目的。即便如此,福伊尔显然认为这种伸缩性还不足以确保其结果是可信的。因为他接着又把一切对于科学工作感到快乐的表示统统包括进“享乐主义—自由主义”这个标准之中。一旦做出了这样的定义——按此定义,科学研究的快乐变成不过是“享乐主义”的另一表达方式,福伊尔显然一定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即那个时期(我们可补充说,在任何其他时期)的科学家们肯定是追求享乐主义的。历史学家唐纳德·弗莱明面对这一切更干脆地说:

公正地说只能是,福伊尔同加尔文主义的争吵,仅仅是他把“享乐主义”奉做科学的主要来源这种做法的一个附带事件。在这一方面,每个科学家只要他喝过一杯啤酒或瞟过某位女士一眼,二者兼而有之更不用说了,他就成了一位“享乐主义者”。即使按照这些标准去看待科学家,牛顿仍然是个问题;不过福伊尔还是设法用牛顿的侄女同某位“风流名士”之间的“奸情”来分散读者的注意力。在其他说法都行不通的时候,福伊尔就把任何说过自己喜欢从事科学工作的人也都算作是享乐主义者。 [71]

然而,福伊尔采用这些无所不包的标准,却带来了一个困窘的、用他预先设定的结论不能解决的难题:即按照这些标准,根据这五位皇家学会会员的价值取向,怎么能给他们贴上清教徒的标签呢?[合理的好奇心是应该发挥的。以下是这五名奇异的人物,他们在度过了分类认可的可怕考验之后,竟不可思议地保持了其清教徒的身份:“克劳福德和林赛的伯爵、哈克(也许是Theodore Haak),可能还有希尔(Hill)、马萨伦子爵(Viscount Massarene)和费尔默伊登(Vermuyden)。”]一旦科学工作的乐趣变为享乐主义的一个标志,不用费什么力就可以把典型的清教徒科学家约翰·雷或清教徒医生托马斯·西德纳姆或虔诚的罗伯特·波义耳确定为无可救药的享乐主义者。而且以此还可把后来的一些科学家划为他的享乐主义—自由主义者同伙,包括:毫无一贯信念的约瑟夫·普里斯特利;虔诚的圣地马尼派信徒迈克尔·法拉第,他的“宗教感情”如他的传记作者L.皮尔斯·威廉斯所说的,“是深厚而持久的”;巴克斯特(Baxter)的虔诚信徒克拉克·麦克斯韦;加尔文主义者威廉·拉姆齐爵士;以及对加尔文主义信仰更深的、一位加尔文教派牧师的儿子伦哈德·欧拉。

这里过于详细并有些离题太远地讨论了福伊尔的统计学,我这样做只有一个可获得原谅的理由,而且,或许这还不一定就是理由。我的理由是,这样做会有助于使本书的读者对应用社会算术去反映17世纪科学家的价值倾向这种做法产生正当的怀疑。福伊尔的例子可以说服我们(如果我们当中有人需要说服的话)相信,归根到底,这些数字并不比用来产生出这些数字的程序更好一些。

另外一类完全不同的问题,则在于如何解决围绕着清教与科学的互动这个基本的学术争论中的困难。深深地卷入这场争论的研究历史个案的学者如克里斯托弗·希尔、西奥多·K. 拉布、R. 胡伊卡斯(Hooykaas)、休·F.卡尼、李约瑟和劳伦斯·斯通等人。这里,我不想陈述其细节,而只关注争论的中心问题,即在多大程度上,老清教徒转而注意科学(而且,就此而论,转向商业和工业活动)是因为他们的这种兴趣产生于其精神特质?或者在多大程度上是另一种情况,即那些不论出于什么其他原因而已经从事科学(或商业和工业)职业的人们,后来发现清教主义的价值对他们适宜的?若能回答这个问题,即能估计可归入清教→科学序列或科学→清教序列的个案的比例,这将是令人满意的事情。但是看来,今天不见得就比我开始进行这项研究的时候更有可能进行这种严密的分析。所需要的数据根本就没有。不过,推测这两个过程在某种未知的程度上发挥作用,这种猜测并非纯系陈腐之见。根据来自现代其他活动领域的可供利用的证据,我们知道各制度价值、兴趣和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典型的互惠性的相互作用。某些宗教倾向会融入特定的经济、政治和职业领域,反之亦然,一些出于其他理由而进入这些领域的人倾向于接受那些他们认为适合于其生活方式的宗教取向。归根到底,对历史上的每一社会而言,这是一个相互影响的两个方向何者占优势的问题。这样的结论不可能提供令人满意的理论结论。但是在掌握所需证据之前就采纳某一固定的结论,这对于取得成功并无助益,尤其是当对立的学者提出带有偏见的观念的时候。

对这一基本观点再作一点评论。我最近重新阅读了本书,我必须承认,笔者只在十来处地方提到,宗教信仰及其对科学的贡献的特点所发生的种种变化,部分是属于内在的、部分是属于适应性的。但是,由于未受过学术论述技巧的训练,作者当时显然没有认识到,这些交替出现的陈述并不引人注目,除非把它们纳入到这种经过突出强调的一般表述之中,即尽管科学与宗教是互相联系的,但二者也具有各自的发展动力。

即使现在,我还是倾向于认同这历经多年但也许并不陈腐的论文的有分寸的结束语。 [72]

[1] 本章原为罗伯特·K.默顿所著《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New York:Howard Fertig,Inc.,and Harper & Row,1970)的《1970年版序言》(“Preface:1970”),见该书第vii-xxix页;现获准重印。此文的写作得到了国家科学基金会的研究资助。

[2] 原载《奥西里斯》第4卷,第2期(1938年),第360—632页。

[3] 这里的“本专著”以及后面的“本书”均指《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下同。——译者

[4] 《回到默顿,或17世纪的科学与社会》(“Merton Revisited,Or,Science and Society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原载《科学史年鉴》(An Annual Review)2(1963年):第1—16页。

[5]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在今天的某些年轻的美国学者中有所抬头,我不想对此加以讨论,因那样会脱离本书序言的主题。

[6] 其中大部分文献已列入本书的评论和补充参考书目中。还有部分在默顿的新版著作《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中有所讨论;如参见此书1968年版,第649—660页。——编者

[7] 参见由A. 鲁珀特·霍尔和玛丽·博厄斯·霍尔编辑并翻译的《亨利·奥尔登伯格通信集》(Correspondence of Henry Oldenburg,Madison: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1965—1969)6卷本第3卷,第613页。

[8] 奥尔登伯格:《亨利·奥尔登伯格通信集》第3卷,第373页。

[9] 本-戴维在考察了更广泛的证据之后指出:“在整个欧洲,在科学家当中出身于清教的比出身于天主教的要多得多。虽然关于科学家的宗教背景的数据并非完全可靠,而且难以确切地估计这些科学家所在国的宗教共同体的规模,但是所有现存的计算结果(包括那些旨在推翻关于新教和科学的关系假说的作者们的计算结果)表明,在16世纪到18世纪末的科学家当中,新教徒的人数不成比例地高得多。”[《科学角色:科学在欧洲确立的条件》(“The Scientific Role:The Conditions of Its Establishment in Europe”),原载《米涅瓦》4(1965年秋),第46页。]有关欧洲的新教徒一般成立的结论,对英国的禁欲主义新教徒的具体情况也是成立的。

[10] 《科学知识分子》(The Scientific Intellectual,New York:Basic Books,1963)。

[11] 读者自己能够看到(见《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1970年版,第112页),“这一”核心小组的前身专指“加入1645年及以后一段时间里一些热衷科学的、不定期的会晤”的那群人,其中包括“约翰·威尔金斯、约翰·沃利斯、乔纳森·戈达德(Jonathan Goddard)以及随后的罗伯特·波义耳和威廉·配第爵士,看起来,各种宗教力量对于所有这些人都具有十分强烈的影响”。

[12] 克里斯托弗·希尔[《皇家学会的学术起源——伦敦还是牛津》(“The Intellectual Origins of the Royal Society—London or Oxford”),《伦敦皇家学会通讯与记录》(Notes and Records of the Royal Society of London)23(1968年12月),第144—156页]最近描述了这种做法的功能:“当克伦威尔担任了护国公时,威尔金斯对奥利弗·克伦威尔表示了牛津的祝贺,而他本人也娶了克伦威尔的妹妹为妻。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做法的必要性,用沃利斯的话来说,‘国王陛下一回朝,我们在格雷沙姆学院(Gresham College)的同伴就由于显贵名流的加入而数目大增。’皇家学会的第一任主席是一位贵族,他以爱好科学自诩,但这不可能是他获得这个职位的唯一理由。贵族们不用经过考察就可被接纳为会员,学会的大门为高贵的业余爱好者敞开着。这种社会稀释的最终结果是不理想的;不过在短期内这却赢得了查理二世对皇家学会的赞助,接着学会又由克伦威尔的内弟约翰·威尔金斯和敬佩克伦威尔的亨利·奥尔登伯格所领导。”当然,按照福伊尔的解释,奥尔登伯格是骄傲地作为一名保皇党人和享乐主义—自由主义者而出现的,而威尔金斯仅仅是一位无党派倾向的享乐主义者。

[13] 唐纳德·弗莱明:《评〈科学知识分子〉》,原载《伊希斯》56(1965年),第369—370页。

[14] 这一结束语是:“根据以上的研究,得出这样的结论可能并不过分,即17世纪英格兰的文化土壤对于科学的成长和传播来说是特别肥沃的。”——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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