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其他几节已经触及了研究与政策之间差距的某些可能的根源,它们是属于个人间的和组织方面的,但严格地讲并不是理性的。还有其他一些根源,在这里我们将尝试性地对其中的一些进行确定。
看起来,人们对有些可供选择的政策之所以不予探讨,是因为它们与政策制定者或研究人员的价值观相对立。(因此,在一个含有两个种族的住宅小区中确定黑人和白人最稳定的比例这种做法,可能会遭到拒绝,因为它意味着某种令人不愉快的“定额分配制度”。)所以,在有些情况下,恰恰最符合实际情况要求的政策会被排除。由于拒绝考虑这类政策,剩下的那些从研究中得出的可供选择的政策,其效用如何令人怀疑,而研究最终也许会失去活力。
很明显,时间和资金的种种限制条件,常常会导致人们宣布某项应用研究没有实际效用。在大部分研究中都会出现这样一些研究方针,它们仅仅由于预算法令的缘故,而没有被贯彻到底。在这些个案中,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研究结果可能并非完全适用于为行动提供最恰当的建议。研究与行动之间的差距,也许只有通过探究所产生的暗示才能消除或减小。
政策制定者们对于冒险所采取的态度是不同的。无论偶然的和详细的研究如何,在听从似乎是源于研究的建议时,总会有某种风险因素。尽管政策制定者以其从前的经验为基础作决定也有一定的风险,但他宁愿冒这样的风险,而不愿冒以研究为基础的建议中所发现的那些风险。应用科学家可能常常比政策制定者更愿支持某些政策,因为后者要为决策承担最终的责任。
在有些事例中,一个特定的研究无论多么充分,由于要冒很大的风险,从而作为一个基础会显得很薄弱。因此,对于为一个跨种族的住宅群投资,银行或保险公司都可能会犹豫不决,尽管研究表明,结果产生的问题大概是能够得以“控制”的。经济投资的规模通常是很大的;而所涉及的公众态度往往是根深蒂固的;决策一旦做出,不可能轻易改变。在这种情况中,人们就不能指望研究会明显地改变现行的政策,无论这种研究是多么完善、多么理智。与此相关的是,当风险非常有限时(例如,决定引入一项新的人员选拔政策或一种新的广告战),具有非常确定的结果的研究可能会对决策产生影响。(www.xing528.com)
这种需求曾提到过,但没有加以详细的阐述。人们一般会认识到这个问题,而且,或许可以获得大量有关这个问题的资料。
很有可能,研究的质量并不能完全决定它的应用:研究人员的地位可能会起很大作用。对这种可能性需要进行系统的探索。
前面的说明并不是详尽无遗的。但是无论如何,对于确定应用研究怎样和为什么能够或不能使政策获得直接的权威,以及怎样和为什么能够或不能导致政策的形成,前面的说明提出了一些线索。有一组关键性的问题,集中在从研究向实践的这种跨越的决定性因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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