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表明,政策制定者很少非常确切地阐述他的实际问题,这样也就不能使研究者设计一项适当的研究。很典型的是,对问题的陈述会引起这样的结果,即很可能正在使研究者对导致预期研究之问题的“首要”方面产生严重的误解。因此,首先对实际问题进行分类,是应用社会科学的第一个关键步骤。
这里可以详细列举几类客户未写明的对实际问题的错误的陈述。毫无疑问,进一步的研究会揭示其他类型的错误陈述。
政策制定者常常假定,他已准确地辨明了他特有的问题,从而对研究者提出进行研究的特别要求。但这也许是不成熟的说明。研究者的任务是界定主要的实用问题而不是被动地接受政策制定者最初的说明。例如,一个犹太人的“辩护代理处”也许会要求进行一项研究,以便确定:哪些类可供选择的大众宣传方法在抑制反犹太主义方面可能最为有效。但它并没有阐明“减少反犹太主义”的首要目标。政策制定者在其对问题的陈述中,过早地把手段和所抱的目的也包括了进去。专家要对实际问题进行重新界定。在以前研究的基础上,他会指出,把那些根深蒂固的偏见作为宣传战的突破口显然并非易事。因此就要对问题重新进行阐述:问题不再是对可供选择的宣传方法之有效性的探索,而变成了对既定的宣传战的相对效力和跨宗教的志愿组织的相对效力的探索。(www.xing528.com)
或许,政策的制定者会假定,当他指出他的一般性目标时他已充分地陈述了他的问题。他也许要设法更正式地参与某个工会的普通成员的活动,或者参与减少种族间的紧张状态或增加学院中的出勤率。但对这些一般性目标的处理也许需要采取不同类型的步骤,需要进行不同类型的研究。
当政策的制定者夸大说明他的实际问题时,专家必须通过寻找主要目标来加以澄清,因而常常要重新对问题进行界定。当政策的制定者把他的实际问题过分一般化时,专家必须通过寻找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法来加以澄清,并且要确定其中的每一种方法所能产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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