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导致决定进行某项应用社会科学研究的总体情况而言,似乎还没有对这些总体情况的类型进行对照的文献。导致应用社会科学产生的原因是什么?这些不同类型的总体情况是怎样影响研究的性质及其成果的利用的?
关于应用社会科学如何产生的传统描述是相当清楚的:当一个“问题”出现时,人们就要求研究者扮演解决问题的专业人员的角色,并找到一种解决办法。那么是谁先看出了问题呢?是否总是那些处理实际事物的人,或者有时是社会科学家本人?哪些类型的问题需要应用研究,哪些类型问题的处理很独特地是不需要借助研究的?研究的倡导者所设想的这种研究的功能有哪些呢?所有这些是怎样与应用社会科学的利用和发展联系在一起的?
我并没有试图在这里系统地叙述总体情况环境,但至少有几个方面是能够确定的。我们可以先考虑一下由政策制定者或社会科学家首先发现的需要进行应用研究的那些情况。
1. 个人或组织面临这样的问题:“影响”或“说服”别人采取某种方针已定的行动。为了帮助进行劝说,他们要寻找“客观的数据”。例如:一个广告代理机构要进行一项研究,以期使某个客户相信,比起其他与之竞争的机构,他们的广告节目效果更理想;一个压力群体会倡议进行一项应用研究,以便获得能够支持已提出来的立法的资料;一个公司的副总裁为了反对另一位副总裁提出的政策并为他自己的政策辩护,会要求进行某项研究;一个热心公益的公民群体会发起进行一项关于种族隔离的研究,以便证明种族隔离对公众是有害的,等等。
由于这些研究的主要功能都是说服,因而它们也许更倾向于使其研究成果为宣传服务。在这些例子中,研究成果不可能受到经验的检验。它们主要是用来支持有预定方针的行动。
2. 个人或组织面临这样的问题:他们需要行动,但却发现他们还没有足够的信息可以开始“理智的”行动。一个一再因罢工而停产的工厂,试用了许多应急措施,由于都不成功,它便求助于研究,以期能提出一些新的可供选择的办法。
在什么条件下会寻求进行社会科学研究?行动取向研究模式与说服取向研究模式有什么区别?
3. 个人或组织希望把行动延迟到其他人对行动的压力消除后再开始。在这种情况下,应用研究的目的并不是要引发行动,而是要阻止行动。这种研究的功能就是减轻对不行动的批评。政府官员常常委托人们对他们不希望采取行动的问题进行“彻底的研究”。(www.xing528.com)
因此,在不同的情况下,政策制定者可能会为了截然不同的功能需要而利用应用研究。我们已经提到了三种主要的功能:说服、行动和不行动。当然,了解每一项功能如何影响研究的性质是非常重要的。
1. 社会科学家也许会设法使政策制定者对新的可实现的目的变得敏感。有的应用研究起源于从事学术事业的社会科学家的工作。社会科学家可能发现了他认为是“实际问题”的问题,而政策制定者对此还并不那么确定。在这类情况下,研究者的首要任务是为政策的制定者引出一个实际的问题。
那么,什么是“实际问题”呢?它表现为抱负与实现之间有差距,并且对缩小这种差距提出了挑战。如果一个政策制定者有一些抱负,而这些抱负都非常适当地实现了,他当然看不出有什么“实际问题”。但有时社会科学家会发现,提高或扩大这些抱负并实现新的目标是可能的。这就要求他要做一个会使人讨厌的人,通过扩大心满意足的政策制定者的视野、引进新的可实现的标准、并发起对实现这些新目标的途径的应用研究,激励他们改变他们那种安于现状的状态。例如,一个住宅小区的经理也许会感到经营顺利,万事如意。他没有遇到什么严重的“问题”。租金及时付了,租房客户的流动率很低,他没有什么要抱怨的。而一个有探索精神的社会科学家则会发现,在住宅群中没有什么有组织的社区生活,当特别物资的供应有利于社区组织时,这里的居民的满意程度就会低一些。事实上,在这里社会科学家研究的目的,就是要提出新的、要求更高的“事物满足状态”的标准,并且提出新的、要求更高的扩大住宅经理之目标的标准。
这样,源于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的一个主要功能,也许就是确立新的目标和可达到的标准。
2. 社会科学家也许会设法使政策制定者对更有效地实现已确立目标的方法变得敏感。行政管理人员会以大致相同的方式假设,他们的组织的运行效率是令人满意的。而社会科学家则可能发现,还有更有效的接近现有目标的手段。这里的任务就是,把方式和方法的有效性的标准加以调整。政策制定者也许会断定,某个工厂的产出是令人满意的。而进一步的研究可能会表明,这种生产是以严厉的统治为代价的,它会使劳动大军相当紧张。可替代的办法也许会有同样高的产出,而不需要让工人付出这样的代价。很有可能,像这些随便举出的例子表明的那样,对方式和方法的有效性标准的调整具有这样的特点,即它也将包括目标的调整。在两种类型的例子中有同样的模式:使政策的制定者对更大范围的可实现的潜力变得敏感。
实际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对它们可以从数个不同的学科角度加以考察。在外界的影响下,政策制定者们已经日益放弃了那种幼稚的观点,即实际问题总是属于某个专业化的科学领域范围。例如,劳动力的大量流动不再自然而然地被假定为是“应用经济学”领域的问题了。心理学和社会学,也许会在工厂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组织中,或者从劳动力流出的地方社区的那些不适当的方面,发现决定劳动力流动率的部分因素。那么,政策的制定者们根据什么来选择某些学科而不是另一些学科,以作为研究亟待解决的问题最恰当的学科呢?
这个问题引出了几个需要考虑但在这里只能简略地谈一下的问题。它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使不是对大多数需要应用研究的实际问题而言,那么对许多实际问题来说,这种研究需要几个不同学科的协作。它暗示了专门化的研究人员本人在使政策制定者相信需要这种协作中的作用。它说明了为不同的应用社会科学家之间的协作提出的一些较重要的组织问题和科学问题(在这方面,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的经验是非常富有启发性的)。不妨把这个讨论的后面的部分提前谈一下,即它暗示应用研究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为跨学科研究和“基础社会科学”的理论体系的发展提出理由并施加压力,而不是考虑无联系、非协调的专门化的理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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