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一般性的评论是为了了解社会学家之间冲突的一些焦点问题做个准备。请不要担心,我不会对这些问题的意义加以论述,这样做是没有必要的。相反,我将只对其中的两三个问题进行详细的评论,然后只确定对其余的某些问题也可以进行这样的讨论。
我已经暗示过,也许,最普遍的构成其余大部分论战基础的论战,是由这样一些社会学家发起的,他们指责其他人在忙于研究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而没有对人类社会真正有价值的问题进行考察。这种论点进一步指出,当战争、剥削、贫困、不公正以及无安全保障困扰着社会中的人的生活,或者威胁着他们的生存时,许多社会学家竟然在与这些灾难性的麻烦相距遥远的,根本不用负什么责任的琐事上纠缠。
很有代表性的是,这种指责假设,决定研究是否有价值的是论题,是特定的研究对象。翻一翻思想史我们就会想起,这是一个古老的错误即不愿认输。对于伽利略的某些同时代的人来说,他和他的后继者们所从事的,是一些没有什么意义的消遣,因为他们观察小球从斜面上滚下,而不去注意一些真正有价值的问题,如改进造船的方法,造船法的改进也许可以发展贸易并提高海军的实力。大约在同时,荷兰的显微镜学家斯瓦姆默丹也成了一些深谋远虑的批评者奚落的对象,他们以为,他总把注意力放在他的“微小的动物”亦即微生物上实在难以理解,因为这显然是把精力都浪费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了。这些批评常常会得到官方的社会支持。例如,查理二世在得知有关大气压的基础性研究时,可能就曾大肆嘲弄过“称空气”的荒谬,在他看来,与自然哲学家应当注意的“重大问题”相比,这只不过是孩子们的游戏和无聊的消遣。科学史中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例子,在这些例子中,人们很容易把看起来不言而喻是无足轻重的研究对象,误认为是没有什么认识价值的研究。
然而,在社会学中这种混淆还会时不时地重新出现。我们不妨考虑一下迪尔凯姆的贡献:他选择的社会中的劳动分工、它的原因和结果等课题,也许毫无疑问是有重要意义的问题。但是关于自杀的问题呢?对于现在活着的人来说,自杀是可悲的,人们很难把它看做是重大的社会问题。但是我们知道,对于社会学来说,迪尔凯姆对自杀的分析比他对社会分化的分析更有价值;它使我们理解了社会结构怎样导致与文化传统相悖的行为这个重要问题,这是每种社会组织都面临的一个问题。
如果诸位愿意,还可以从社会学史或其他科学的历史中举出一些例子,以此说明,社会上所说的某个被考察对象的价值,与它对于理解社会或自然活动的重要性的程度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个问题的社会意义与其科学意义可能是截然相反的。
当然,之所以如此,其原因在于,从理论上讲,被选作研究之用的那个经验对象能使人们对某个科学问题进行更富有成果的探讨。而通常,这些在学术上具有战略意义的对象,无论对研究者还是对任何其他人,并没有什么内在的价值。
在这方面,社会学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没有谁要借助发展得较完善的科学的威望指明,所有这一切在那里都被看做是理所当然的。遗传学家注意果蝇或噬菌体并非是由于它们有什么内在的价值。它们之所以受到关注,只不过是因为,人们发现它们能够为解决诸多遗传问题提供重要的材料。把先进的领域与落后的领域加以比较,我们会发现,社会学的情形大致也是如此。把注意力集中在诸如移民、陌生人、小群体、选举决定或工业公司的社会组织等问题的社会学家,不一定是因为这些问题有某种内在的价值才这么做的。相反,社会学家选择它们,可能是因为它们能展示这样一些问题,如边缘人、参照群体的行为、从众的社会过程、典型差异的根源、汇集在一起的个人决策中的社会决定因素,等等,而这是具有战略意义的。
如果根据某个论题的表面而用常识对其加以评价,并以此为依据指责它无足轻重,那么就难以认识到,理性任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寻找对抓住问题的实质有重要意义的材料。如果我们想更好地理解社会从众的种类和根源,更好地理解不一致的社会根源,我们就必须考虑在其中能对它们进行最深入探讨的具体情况的类型。这并不意味着要受某个特定的对象的约束,而是意味着要回答诸如以下这些问题:如果在实验室中临时聚集起一个小型的、公认非天然的耦合群体,对其可以进行详细的观察,那么,作为社会过程的从众的哪些方面能够最有效地在这里得到观察?从众的哪些方面能够在已确定的官僚制组织中得到更恰当的研究?哪些方面需要对不同社会的组织进行比较研究?对每一种社会问题都是如此,例如:权威的形式,权力转变为权威和权威转变为权力的条件,对特定的社会中社会制度可变化范围的限制,自拆台角和自我实现的文化授权过程,等等。
如果我们问如何评价社会学问题(而不是研究的对象)的意义,那么我认为,社会学家还没有找到比马克斯·韦伯等人用价值关系这个概念所作的回答更好的答案。正是这个问题对于人的价值观的现实意义,以及人们对社会结构的作用及其变化的困惑等,吸引了人们的兴趣和忠诚。事实上,这种不精确的标准太宽松了,从而为看起来有着同样的综合性价值体系的社会学家对(与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同的)某项社会学研究的价值进行不同评价,留下了充分的余地。例如,参照群体行为问题的意义,源于这种渐进的认识:人的行为、态度和忠诚并非始终如一地由他们当时的社会地位和归属状态决定的,这种认识至少从马克思那时起就已经为社会学家所熟悉,但他们并没有对其进行彻底的探讨。人们对他们自己群体以外的群体的固定的选择,为调节他们现有的社会地位的影响与他们的行为的关系提供了规范的参考框架,通过对这一简单的思想进行系统的深入探讨,使人感到困惑的行为的不一致,就变得不那么令人困惑了。
简而言之,各国社会学中对所谓许多社会学工作无足轻重的指责,并不像人们理解的那样是不言而喻的。这往往是由于,人们错误地把所选择的(对社会界的人没有什么内在意义的)研究对象,与有助于澄清某个重要的社会学问题之对象的重要价值联系起来了。我设想,我这么说不会被误解。我的意思并不是指,与其说17世纪的物理学中不存在无价值的研究,莫如说在当代社会学中不存在真正无价值的研究。正相反,我们的社会学杂志在其最初的50年间像皇家学会(Royal Society)的《学报》在其最初的50年间(姑且只追踪到这里)一样,可能有大量很有权威的人写的没有什么价值的文章。这些文章,从严格的意义上而并非从修辞的意义上讲,是无足轻重的:它们无论在学术方面还是在社会方面都没有什么意义。然而,对今天社会学中所谓无足轻重的研究的指责,是直接针对所有类的研究的,这仅仅是因为它们所考察的对象并不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这种最普遍的论战为未来的关于社会学之社会学史专著提出了一系列问题。正如我反复指出的那样,在这里,我们并不关心卷入任何这种论战中的指责和反驳有什么重大的价值。这些可以而且也将会在本届大会以后的会议上加以讨论。但是,就对社会学史进行社会学分析而言,依然存在着这样的任务,即要找出可以认定对特定的研究计划来说或者是无足轻重或者是十分重要的社会根源和结果。似乎不会有这种情况:光明之神全都站在某一方,而黑暗之神全都站在另一方。如果我们不是简单地划分为聪明和愚蠢,那么,肯定还会有其他的根据,其中的某些对于不同的评价来说大概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这次会议下面的讨论也许会致力于这样一些解释,它们将有助于说明这样一些观点,它们在确定特定类的社会学研究之价值方面是截然相反的。
对另一种根深蒂固的长期冲突也需要做同样的解释,这种冲突产生于这样两派社会学家之间,其中的一方主要或只关心社会中的实质性问题,而另一方主要或只关心解决这种探索所引起的方法论问题。每一个阵营中通常出现的学术批评旨在澄清认识问题,而与此不同的是,这里所说的这种争论有社会冲突的标志,它旨在击败对方。
对方法论抨击的主要方面和对这些抨击的反驳,大家已经十分熟悉了,在这里只需简单地概括一下。
有人说,社会学家的工作与方法论相关,因而他们只有把注意力从社会中重大的实质性问题上转移出来,才能取得成功。这样一来,就把对社会的研究转变成了对如何研究社会的研究。
一位哲学家对这一点的回答是:“对于你经常使用的方法,你不可能有特别充分的了解。”负责的研究要有理性的自我意识。无论研究者知道与否,他们是在用方法论语言进行交流,而且必须要有一些专家为它设计语法。例如,要想发现社会流动率及其后果,首先就需要解决诸如阶层的恰当划分问题、流动率的适当测量问题,以及,正如某些社会学家所知道的那样,其他一些让他们为难的问题。
又有人指责说,对方法逻辑的关心迅速堕落成了“纯技术主义”。那些自称讲究精确的人小处拘谨大处糊涂:他们过分要求细节,而对他们的基本假设却漫不经心。出于兴趣,他们以对看似精确的关心,取代了对实质问题的关心。他们试图用一片剃须刀在丛林中辟出一条路。这些技术型的学者致力于用琐碎的方法去做一些无谓的事。
反驳者认为,那些人不太了解或不了解方法的基础,说明他们从方法论方面讲是幼稚的,他们最容易把那些精确的测量误用于它们并不适用的材料上。另外,有些假设使研究实质性问题的人能够便捷地利用语言表达,恰恰对于这些假设,有必要由方法论者加以批判性研究和澄清。
有人论证说,方法论者不知不觉地变成了研究专家,并且变得像个没有目的、云游四方的人,他的研究方法在哪里召唤他,他就走向哪里。他研究变化的选举模式,因为他的方法更适用于这些模式而不适用于对政治制度和组织的研究,对于后者,他还没有发展出令人满意的研究方法。
答辩方认为,课题的选择不是方法论专家的任务。不过,一旦课题选定了,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怎样设计一项研究才能有助于课题的完成。设法回答这类设计问题,乃是方法论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
至少在最近这半个世纪,意识形态的意义也成了方法论研究要考虑的对象。据说方法论者的选择是把精力集中于政治上“安全的”工作,而不把注意力放在有可能使他卷入对周围社会制度的批评之中的那些实质性研究。
方法论者认为,这种断言不仅是虚妄的,而且是不相干的。事实上,所有学科,包括像逻辑和数学这样的形式科学,都曾在某一时期被认为是有政治意义或意识形态意义的。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甚至有些社会学研究的程序,例如“大规模的实地考察”和态度量表的应用,在某些国家都曾被认为是政治上值得怀疑的。指责的不恰当显而易见,即试图把科学研究的理性标准与政治标准结合在一起,而这种做法是站不住脚的。(www.xing528.com)
有人抱怨说,方法论者假设,知识只是由可测量或者至少可计量的事物组成的。他醉心于数字。结果,他退出了历史探索,退出了所有这类形式的社会学研究,因为在这里,即使很粗糙的测量方法也还没有设计出来,原则上讲根本不可能设计出来。
对于方法论者来说,这是一个被歪曲的形象,是一些不了解情况的人根据他们自己的理解构想出来的。方法论者认为,自己所致力的是检验和测量的逻辑,而不是历史分析和制度分析的逻辑。他指出,这一点已经被自马克斯·韦伯时代以来的重要社会学家所理解。而韦伯本人,正如阿多诺教授指出的那样,“把他的大部分工作都放在方法论的研究上,其表现就是对社会学的本质和过程的反思”,尤其是他认为,历史研究的方法论是社会学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
由于争论的双方都没有表现出被说服或要改变立场的迹象,这就重新提出了关于他们各自坚持他们自己立场的非理性理由的问题。像我现在要简略地概述的其他持续的冲突一样,这种冲突也提出了一个知识社会学的问题。
在大约最近这一代人以前,社会学家也像其他从事学术研究的人一样,一直是作为个体学者(或者像这个惯用语所说的,是作为“孤军奋战的学者”)在工作。各国的报告告诉我们,从这以后,世界各地增加了许多社会学研究机构。社会学研究的社会组织的这种变化,伴随着它自身一系列的分化问题,已经导致了另一种冲突。
有人不是从描述和分析的角度,而是贬义地把这种新的研究形式表征为社会学思想的官僚化。有人说,研究组织使独立思考失去了价值,否定了研究者群体成员的自主性,改变了那些研究所要达到的目的,以便维持研究小组或研究组织的运行,而不是让组织为重要的研究提供便利;如此等等,还可以列出一系列人们所熟悉的指控。
作为回答,有人指出,个体学者也并非像这种描述可能意指的那样是孤军奋战的。实际上,他处在(而且常常是处在)他所领导的由研究助手或研究生组成的群体的最高层。而他不得不把他真正要研究的问题,限制在可以随手为其(主要是在图书馆中)找到证据的范围内。许多问题他无法进行研究,因为这些问题需要系统地收集大范围的数据,而汇集了人口调查数据和其他簿记材料的官僚制组织是不会给他提供这些数据的。据说,对于个体学者被排斥在研究之外的那些课题,研究机构不仅把其研究范围扩大了,而且使研究更为深入。最后,有人指出,仔细地考察一下这些机构是如何工作的,人们就会发现,其中的许多机构都是由个体学者及其合伙人和助手组成的,每个这样的群体都在致力于研究它自己所感兴趣的课题。
这个持续的争论为以下问题的探索提供了另一个基础,即社会学研究的社会组织事实上会以什么方式影响研究的性质。这需要把个体学者所做的工作与研究小组所做的工作加以系统地比较,这是一种方法的比较,就我所知,这种比较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做过。这种探索并不能消除冲突,但对基本上还没有撰写出来的社会学之社会学史将会有很大帮助,而我们所有在这里开会的人的目的,就是要为这样的社会学史勾勒出一个轮廓。
看似理性的冲突导致了具有不同意识形态的社会学家的分裂,这种冲突给我们提供了很有启发意义的个案。观察一下就会发现,这种冲突原来常常(并非总是)包含着认识上的一致,而这种一致被某种根本对立的价值观和利益掩盖了。
我们可以借鉴马克思的观点以及一些所谓资产阶级社会学家的见解,来说明这类冲突。诸位会想到马克思的这种见解,即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流动“巩固了资本本身的统治,使它能从较低的社会阶层中为它自己招募新生力量”。这个一般性的命题赢得了各类非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家的赞同(他们都是独立地得出自己的见解的),首先得到了像帕累托这样的社会学家的赞同。因此,各方对于社会流动所产生的一系列后果并没有什么争论。只是在如何评价这些后果方面,人们有冲突。因为马克思进一步指出,“统治阶级越是能够同化被统治阶级中的杰出人才,它的统治也就更稳定、更危险。”帕累托可能承认这种流动所能起到的稳定的功能,但会否认它“更危险”这种判断。“资产阶级的社会学家”所能做的而且也正在做的经验研究,就是设法了解,马克思和帕累托在认识方面一致的这个假设在多大范围内可以成立。在多大程度上这些流动的人把他们自己与他们新发现的阶级看做是同一的?他们中的什么人还保持着对原来阶级的忠诚?在什么时候,社会流动会使权力得到巩固,如果价值观不变,它又会在什么时候改变阶级分歧的基础?
你们还可以举出其他一些例子,在这些例子中,由于社会学家之间压倒一切的价值观冲突或利益冲突,使得本来一致的社会学思想被误认为是不一致的。功能主义者把宗教作为一种增加共同情感的社会机制,认为这种机制有助于社会的整合;如果把马克思主义者的“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种比喻转变成一种关于它所说的结果的中性命题,那么当功能主义者对宗教进行考察时,他们在分析框架方面与马克思主义者并没有什么实质的不同,他们所断言的是同样的事物,只不过,他们对结果的评价有所不同而已。于是,宗教被看做是社会利用的一种手段。
人们常常注意到,马克思在他的理论中低估了他的道德思想的社会意义。对共产主义的学说和意识形态的强调,也许就是最实际的证明:无论马克思主义理论对观念在历史中之作用的总的评价是什么,马克思主义者即使没有把观念作为历史的基本动力,实际上也把它看成了很重要的动力。若非如此,共产主义者所强调的要有恰当的意识形态信仰,恐怕仅仅就是说说而已,而不会采取有实效的行动。
或者,我们再举一个也是最后一个例子,马克思多次注意到,不同的生产方式,例如,大规模的工业生产和小农田的农民生产,具有不同的社会生态学。忙碌的人们在空间中的分布,被看做对他们之间的社会互动的频率和种类有影响,进而又影响了他们的政治观点和他们的集体组织的前途。最近一段时期,大量工业社会学和农村社会学中的非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也把注意力集中在同样的职业社会生态学变量及其一系列后果上了。但是,问题的连续性和传播知识的思想的连续性,又一次在有政治倾向的冲突中被弄得模糊不清了。需要进行详细的专题研究才能确定,在多大程度上由于意识形态的冲突而不是由于理论的冲突,社会学发展的路线保持着并行而没有会聚到一起。
在关于各国社会学的论文中,人们一次又一次提到了“纯”形式社会学的危险。这标志着大家所熟悉的另一处分裂,即具体社会学与抽象社会学。前者主要关心的是解释特定的历史类型及其发展。有时候这些类型和发展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有时候它们是一些非常有限的社会排列。问题也许在于要解释基督教或资本主义的兴起和转变,解释特定的阶级结构、家庭体系或科学的社会制度的兴起和转变。相对于直接针对具体的历史事件的多样性的解释而言,后者即定位在形式方面的社会学的目的在于,阐述这种解释的一般命题和模式。这里所关注的焦点是这类抽象问题,如角色理论、合法化的社会过程、群体规模对群体特有的社会互动模式的影响,等等。
对某些人来说,形式社会学是个令人讨厌的称号。它被说成是“现有秩序的辩护者”,这些辩护者们显然无视社会变迁,而且否认存在着可发现的社会变迁的一致性。在这些批评家看来,形式社会学就像是一个筛子,它把所有棘手的不适于它的理论的事实都筛去了。对另外一些人而言,具体社会学有某种实效,但它要以放弃对那些社会规律的研究为代价,而这些规律,大概会出现在截然不同的文化之中。
沉迷于基本上是具体的社会学与基本上是抽象的社会学之间的冲突,未免过于肤浅,把注意力放在这里,恐怕没有什么意义。因此,反复重申具体的社会学研究当然至少要含蓄地利用抽象的模型(例如,暂且不说解释社会变迁,即使要描述社会变迁,也必须分清那些从形式上定义的变化着的社会结构的要素和模式),也不会有什么收益,相反,这些模型往往是通过与具体的社会事件的特定方面相适应而发展起来的,并且是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修改和鉴定的。对于这种争论,知识社会学面临的问题是,要弄清楚是否像人们通常说的那样,形式社会学与政治上的保守倾向联系在一起,而具体社会学与政治上的激进倾向联系在一起。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即这种社会分歧对这两种类型的社会学方法之间相互作用的前景会有什么影响。
目前社会学中还有一些冲突,但是限于时间,只能把它们列出来而不能加以讨论了。
微观社会学与宏观社会学。现在,冲突比以前更集中在选出来进行研究的社会单位上。人们常常用时髦的词“微观”社会学和“宏观”社会学来描述这种冲突。据说,对工业公司的研究是把这种公司与更大的经济和社会体制分离开的,甚至对某一个工厂中特定群体的观察,也是撇开它们与这个组织和团体的其余部分的关系进行的。据说,微观研究的中心就是走向“没有社会的社会”。与之相反的,则是强调“总体社会”发展的规律。在这里,流行的批评断言,那些假说太模糊了,以至于无法进行任何可以否定它们的观察。既然无法对它们加以否证,因此,与其说它们属于知识问题,莫如说它们属于信念问题。
社会学中的实验和自然史。另一种分歧是,有些人致力于实验社会学,这种社会学尽管不是一成不变地但却很独特地要研究非自然的或“人为的”小群体,而有些人则致力于对群体或社会体系的自然史的研究。在以下这个众所周知的事实中,也许可以看到颇有启发意义的类似的情况:达尔文和华莱士发现,当他们反思他们在“广阔的、户外的”大自然中所观察的现象时,他们不由自主地把注意力放在了某些问题上,但却没有看到实验室博物学家们注意到的其他相关的问题。在那里,分化变成了互相排斥的抉择,没有什么益处可言;是否能证明它对社会学的发展能有所助益呢?人们还要拭目以待。
社会学家的参照群体。有时候,在社会学家对参照群体和听众的含蓄的选择中,也会发现有冲突。有些社会学家主要面向知识界或“有教养的一般公众”;有些则面向管理经济或政治组织的所谓的公务人员;而大多数人则面向他们的学术同行或专业人员。目前关于行话、晦涩崇拜、过分滥用统计资料和数学模型的议论,主要是那些把一般公众作为其主要的参照群体的社会学家引起的。而这些面向外界的社会学家的工作,则被他们的学术评论者们描述成社会学普及,这种工作在引起公众对社会学的兴趣方面比在发展社会学知识方面更有用。据说,他们是在用花言巧语说服人,而不是用负责的分析启发人,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对这些有多种取向的社会学家实际的社会角色和功能加以研究,而不是仅仅满足于这样的随便描述,也许会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尽管我们不能指望这种研究的结果会改变目前的状态。
社会学与社会心理学。最后,还有一个争论至少要提一下。有人指责说,许多社会学家,尤其是美国的社会学家,正在把社会学转变成社会心理学,结果,对社会制度的研究销声匿迹了。据说,转向社会心理学的这种趋势与过分强调社会行动中的主观因素有关,它把注意力集中在人的态度和情感上,其代价是忽视了这些态度的产生及其有效或无效表达的制度条件。对此,对立一方的回答认为,在经验基础上把社会制度与人的态度、价值观和行为联系起来之前(无论这种联系被看做是有目的的还是无意识的,是作为决策还是作为反应),它们所包含的只是一种没有实际效用的思维的产物。这些社会学家认为,这两个学科的划分,是学术组织的一种不幸的人为现象。除了这种或那种观点的价值以外,关于某些人坚持它们而某些人拒绝它们的社会基础,我们还有许多东西需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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