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与社会》提出了这样一个假说,即一般而言禁欲主义的新教,特别是清教,有助于使新科学合法化。对这一假说的阐述,很大程度上出自这样一种思想,即使新科学合理化主要是那种源于加尔文教义的宗教伦理之未预料到的和并非有意的后果,从一定程度上讲,这种后果也来源于路德教义和梅兰希顿教义的宗教伦理。尽管具有神授能力的宗教改革者们时常斥责被发觉是神学观念的颠覆者的新科学思想(哥白尼宇宙学说就是他们攻击的一个主要目标),但他们却发展出一组价值观,它们“……无意之中促进了近代科学。清教的几乎不加掩饰的功利主义、对世俗的兴趣、有条不紊且坚持不懈的行动、彻底的经验论、倡导自由研究的权利乃至责任以及反传统主义,所有这一切总括在一起,都是与科学中同样的价值观念相一致的”。78
碰巧的是,这种关于清教与科学的关系的社会学和历史学的个案研究,与在准备这一博士论文时正在发展的一种更为普遍的理论分析是协调一致的。我曾写过一篇题为《有目的的社会行动未预料到的结果》(“The Unanticipated Consequences of Purposive Social Action”)的论文,对清教与科学的关系的这种现象进行了分析,把它看作是社会和文化变迁中的一种基本过程。79该论文把未预料到的结果分为几种类型,并且分析了对这些不同类型有利的种种条件。因此,《科学、技术与社会》并没有对未预料到的结果这一概念作出预示,而是用来作为一个历史上重要的恰当个案。
未预料到的结果的核心观念后来分化为未预料到的,并非有意的和未认识到的结果,自那时以来,它一直是我的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的中心。它在下列概念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例如:潜隐(有别于外显)功能和潜在的反功能,自拆台脚的预言和自我应验的预言,研究中的意外发现的模式,以及以前提到的马太效应概念和优势积累等概念,我们的一览表就此为止吧。(www.xing528.com)
所幸的是,我们在此不需要考察未预料到的结果这一基本观念的那些不同的扩展,因为最近的一篇完全讨论这一主题的文章,对它们已经进行了概述。80这样,我就可以马上结束《科学、技术与社会》这个节略的有关预示的清单,这个清单实质上是科恩教授所写的《导言》和熊彼特的那段引语所要求的。
显然,应该说一句表示感谢的祈祷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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