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与社会》还预示了其他一些与科学中的“公有性”(或开放交流)和有组织的怀疑等规范和实践相关的主题,我现在很清楚,对于这些主题,我的关注中断了数十年之久。其中一个出现在对科学论文的发明和变化着的特性的一系列考察中(科学论文已经成了一种文化上相应的阐述和传播科学知识的模式)。
科学是公共的知识而不是私人的知识;虽然在科学中并没有明确地运用“他人”的观念,但总是会不言而喻地涉及它。一个科学家可以根据他自己个人的经验作出一个概括,并使之获得不需要进一步证实的有效定律的地位,但为了证明这个概括,研究者仍不得不设计一些判决性实验,它们须使从事于同样合作活动的其他科学家们确信无疑。一个问题的解决不仅要满足科学家个人的有效和适当的标准,而且也要满足他实际上或象征性地与之接触的那个群体的标准,这种对解决问题的压力,构成了推进具有说服力的严格研究的一种强大的社会推动力。科学家的工作在各方面受到他所探讨的现象的内在要求的影响,也许,他也同样直接地受到他对其他科学家可以推断的批评态度或实际批评的反应的影响,受到他改变自己的行为以符合这些批评态度的这种调整的影响。66
对科学知识作为公共知识的意义的这种考察,不久将在第一次阐述这个规范及其与之相关的社会上有组织的怀疑的实践时,得到更进一步的解释。不过在《科学、技术与社会》中,我马上又在关于科学论文的解释特性的论述中简略地说明了一下这种考察,而在20世纪30年代末,科学论文这个问题很难成为科学社会学家或科学史家关注的中心。“批评”作为一种复合的社会和认识过程会导致这样的环境,即
……对科学的理论和定律,不是按照理论或定律被导出的顺序,而是按照严格的逻辑和“科学”的方式(依照当时的证据标准)来陈述的。也就是说,即使科学家个人依据其私人经验认为理论是可接受的,在此很久以后,他也必须继续根据他所在文化现有的、已被确认的科学证明准则,构想出一种论证或证明。67
个人探索的实际过程与发表在公共出版物上受社会影响的对科学工作的说明之间,有着重大的差异,而这里对这些差异的评论只是初步的。但是,在回顾遥远的过去时所看到的那些评论的进一步的意义,我当时并没有想到。科学家在撰写公开发表的著作时,都采用了将能够赢得有鉴别力的科学同行们赞同的典型方式,但在对此现象进行考察时,我并没有认识到其中隐含的意义。近年来注重分析科学论述的史学家、社会学家和修辞学家的研究,与这一未得到阐明的论述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其中有些的确把注意力集中放在了作为说服性文献的科学文本上[史蒂文·沙宾(Steven Shapin)、约翰·S.纳尔逊(John S. Nelson)、阿伦·麦吉尔(Allan McGill)和唐纳德·N.麦克洛斯基(Donald N. McCloskey)];其他人关注的是把意义模糊的实验室观察结果转变为没有问题的科学文本[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和史蒂夫·伍尔加(Steve Woolgar)、卡林·诺尔塞蒂纳(Karin Knorr-Cetina)];还有些人则关注的是科学中口头和书写形式的论述的模式[迈克尔·马尔凯(Michael J. Mulkay)、G.奈杰尔·吉尔伯特(Nigel Gilbert)和迈克尔·马尔凯、达克尔·林奇(Michael Lynch)];最后,就目前的讨论而言,查尔斯·巴泽曼(Charles Bazerman)和其他人正在分析科学论文及其科学读者的变化。68
再回到《科学、技术与社会》这个话题上来,我注意到,大约有十二年左右,我没有再回来思考早期对科学论文的那些考察所隐含的意义,而那时的考察也只是边缘性的考察。20世纪50年代初,科学社会学仍未得到普遍承认,从事此项研究的人员稀少,对私人经验与公共报告之间具有社会特点的差异的考察,成了关于这一学科之研究模式的纲领性陈述的基础。有人论证说,当然,科学出版物和其他文献对于这个领域的研究来说仍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显然还不够。它们没有提供一种途径,使人们能共同观察在某一特定的科学研究之中正在进行的社会和认识过程:
像其他人一样,科学家同样倾向于深深地沉浸在自己的工作中,他们不能认识大量有可能发生在实验室中(就像有可能发生在工厂那样)的社会行动和社会互动,而且,参与这些社会互动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对这些互动没有意识。当然,已经有了大量关于“科学方法”的文献,据推断,也有关于科学家的“态度”和“价值观”的文献。但是,这类文献涉及的是社会科学家所称的理想模式,即科学家应当据以去思考、探索和行动的方式。它不一定按照所要求的详细程度描述科学家们实际思考、探索和行动的方式……如果社会科学家开始在物理学家和生物学家的实验室和野外工作站中进行观察,那么至少可能在短短几年中就会比以往的全部岁月学到更多的科学心理学和科学社会学的东西。
从我自己的研究纲领的见解中,也无意中露出了这类结论性的方法论和纲领性的题外话。不过,过了大约四分之一世纪以后,我可以肯定地说,拉图尔和史蒂夫·伍尔加在他们的专著《实验室生活》中、诺尔塞蒂纳在她的《制造知识》中,都独立地对在其实验室工作的科学家进行了详细的人类文化学研究。在这两个事例中,这些研究都集中在科学研究和科学论文的撰写过程中的知识建构上。以后又有了一些不同领域的研究,这些研究在基本的理论选择方面是各不相同的,在最初的观察和理论的取向方面是多种多样的。70
即使实验室以及其他领域的研究的主题没有重新出现在我的著述中,科学论文作为一种变化着的惯例形式这一主题,也的确出现了。我在20世纪60年代末指出:(www.xing528.com)
……有关科学家会冷静、有条不紊并且准确无误地接近他们所报告的结果这种形象,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左右着科学论文写作的那些规则。我们知道,这种规则要求这些论文是经过很多删改的著作,要求在最终形成对任何事物的报道时删除一切复杂的事件和行为,而只把它们认识的实质内容保留下来。71
几乎在同时,我又重新指出了这种模式对科学史和科学社会学的某些意义:
很典型的是,科学论文或专著看起来貌似准确无误,它几乎或者根本不会再产生实际在研究中混乱地交织在一起的直觉的跳跃、不正确的出发点、错误、不严谨的结论以及巧合等。因此,关于科学的公开记录,无法提供许多重新构造科学发展的实际过程所必需的原材料的来源。72
没过多久,哈丽特·朱克曼和我于1971年合作对科学杂志和科学论文早期的制度化进行了分析。73可以认为,杂志和论文都是一种不断演化的社会安排,通过这种安排,不仅能实现传播新发现的科学知识的明显目的,而且还能因此对那种知识的知识产权进行注册。举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子,亨利·奥尔登伯格(Henry Oldenburg)是当时新成立的皇家学会的第一位编辑,他相当有见识,而且从一开始就认识到,这些新的制度能够通过公开记录一个用以交流的科学报告首次收到时的日期,有效地确立和维护优先权。罗伯特·玻意耳是奥尔登伯格的好朋友,长期以来认为自己是“哲学抢劫”的受害者,为了消除他的疑虑,奥尔登伯格在写给他的一封信中阐明了这种保护知识产权的功能:
“此学会总是试图,而且我认为迄今所做的就是,如您所建议的那样,当任何观察和实验首次提到时,注意其注册的时间。”……为了使这种做法的作用明确化,皇家学会已再次宣布,它将及时做记录:如已致函给[惠更斯],对他自愿地向学会通报他所取得的新发现或他想做的新实验,学会将非常认真地登记取得新成果的人和时间,使成果如实得以传播;这样可使发明的荣誉流芳百世。74
早在17世纪,新自然哲学家亦即科学家就有了这样清晰的概念,这种概念可能导致人们接受那种刚刚出现的自由交流规范,这种自由交流即朱克曼和我后来所描述的“主动交换……即公开成果,以换取在制度上有保证的向他人提供新知识的荣誉性产权”。76
在《科学、技术与社会中》所提出的那些早期的关于科学论文的特性和功能的思想,只是在我后来的研究中被证明是一些预示。确实,我以后又注意到了作为社会文化的一种形式的科学论文更进一步的一些特性,但是显然,并没有注意到其他更多的社会学意义。这又是一种既持续又有中断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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