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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协商监督质量:抓职能、努力,成效显著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加强调查研究,奠定协商监督的基础。通过调查研究,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性建议的调查报告,为开展协商监督工作取得发言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努力做到协商于决策之前。3.定期召开“意见听取会”。

提高协商监督质量:抓职能、努力,成效显著

二、抓职能,努力提高协商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上,我们主要就如何提高质量和水平的问题,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

1.加强调查研究,奠定协商监督的基础。在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履行协商监督的职能,这是我们工作中一条很重要的体会。如在政协全会、常委会和写提案前,各县、市以组织视察为主,在“意见听取会”、“专题座谈会”之前加强调查研究,必要时组织外出参观视察。每次调查都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群众生活中的重大问题,选准议题,拟出提纲,由正、副主席带队,或由各专门委员会组织进行。通过调查研究,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性建议的调查报告,为开展协商监督工作取得发言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www.xing528.com)

2.努力做到协商于决策之前。从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协商的目的在于为决策服务。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我区当阳兴山秭归、五峰、枝江等县市党委和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时,事先都与政协协商讨论;政协平时也就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全县重大问题,通过情况通报、提案、举报、专题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民主监督。1987年以来,我区已有兴山、秭归、长阳等县大胆改革全会开会制度,将全会提到人代会之前召开。枝城、宜昌、远安等县市政协也在党代会、人代会之前专门召开常委会,讨论《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这些做法,使党政领导和政协委员有充足的时间在一起交换意见,促进了决策向科学化、民主化的方向发展,同时也调动了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3.定期召开“意见听取会”。为了使协商监督向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方向发展,我们早在1986年就推广了当阳、五峰等县、市定期召开“意见听取会”的做法,1987年又推广了兴山县的经验,到1988年,全区九县、市定期召开“意见听取会”已形成制度,当阳、兴山、枝江等县、市还将这一形式推广到了县直单位和各乡镇。为把握“意见听取会”质量,每次会议都由政协组织,县委召开,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都出席,政协委员同堂议政,讨论一系列重大问题,收到比较好的效果,各方面反映很好。如当阳市就“科技兴市”、“农业升温”、“1990—2000年经济科技社会发展规划”和2万亩金水梨基地建设等议题召开了十余次“意见听取会”,兴山县就脐橙低产原因、山区人畜饮水困难问题,长阳县就隔河岩水电工程库区移民问题,宜昌县就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问题,都召开了“意见听取会”,发挥了重要的参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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