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当事人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这一规定表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可以亲自签订合同外,还可以委托代理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由被代理人承受的称为代理。其中代其他人为民事行为的人称为代理人;由他人代替自己实施民事行为的人称为被代理人;与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的人称为第三人。代理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应当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代理人的目的和任务就是通过代理行为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合同。因此,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合同法律关系,其主体只能是被代理人和第三人,而不包括代理人。这就决定了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
(2)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订立合同。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的目的是为了给被代理人带来某种利益,满足被代理人的某种需要,或者代理被代理人履行某种民事义务。代理人实施这些民事行为的依据是其拥有代理权。代理权限是代理权的内涵之一,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民事行为,而不能超越代理权限,否则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只有经被代理人追认的,被代理人才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被代理人不予追认的,代理人可能会承受不利的法律后果。(www.xing528.com)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代理人在实施代理时,有权依据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维护被代理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前提下,独立地决定合同的内容和方式。
(4)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是被代理人通过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来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方式。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订立的合同等于被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即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
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或与自己所代理的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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