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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权益适度与价值原则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这并不排除双赢原则,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推行的是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按劳分配仍然是现阶段的大分配原则,这从总体方面体现了权益适度的双赢原则。

心灵:权益适度与价值原则

一、权益适度与价值原则

1.权益适度与名誉符实

权益与名誉之间有内在的联系,权益决定名誉,名誉反映权益。权益实现了,名誉也会有相应的表现。如大学毕业后,拿到工资,或是大学本科生的待遇,或是研究生的待遇,这就是本科生这个“学名”或研究生这个“学名”应该拿到的适度权益。还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这些“职称”取得的相应的适度权益,也是这个道理。“功名”、“英名”与权益也有关系,如取得一定的功名,会有一定的物质奖励。当了英雄,本人或家人也会有重奖或抚恤,这都是国家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弘扬正气,也是按劳分配的具体形式。人人有工作的权利,但能不能工作,由很多因素决定,其中之一,就是要有一定的知识作基础,而知识是靠受教育或自学得来的,就是要一定的“学名”或“职名”。而“功名”或“英名”,一般是在工作中通过业绩或事迹表现出来的。当自己的正当的权益和名誉受到损害和破坏时,就要使用话语权,维护合法合理的利益和名誉。现在,隐私权越来越被重视,不该知道的,就不要打听过问,如靠劳动得来的工资或奖金等。还有特殊岗位的“职名”,涉及单位或国家与职务有关的机密等。“利”和“名”的问题,涉及方方面面,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要求和认识,但基本的原则是权益适度和名誉符实,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重权益,有的人重名誉,一般规律是缺什么补什么,有权益的可能追求名誉多一些,而有名誉的也可能要求权益多一些,不管什么情况,都要以守法、守德、守纪为原则,以适度和符实为准绳。

2.权益适度与要事首位

人生的不同阶段,“要事首位”和权益的形式和要求不一,在青少年时期,是长身体、长知识、讲德育的主要阶段,因此必须把德智体放在第一位,打好身心健康的基础,为今后的工作事业提供必要的条件。在中青年时期是干事业的时期,也是最有活力和精力的阶段,应该抓紧时间,干一番事业,把最重要的事情放在第一位,争取适度权益的最大化,提高工作效率,取得最佳的效益。在中老年时期,已有人生经验和体会,也有了适度的权益,可从实际出发,挖掘潜力、发挥余热,维护适当的权益。在老年时期,安度晚年,力争生活自理,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强求,不勉强,自然处事,达到“天人合一”的效果。在人生的整个阶段,都要认识、学会把他人的利益、集体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的利益放在后面。要去争集体的话语权、人民的话语权和国家的话语权。尤其是在人民和国家的利益及话语权受到损害的时候,更要挺身而出保护这种权益。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权,要尊重个人的隐私权,也要尊重别人的隐私权。作为单位的领导,要把中心工作放在首位,带领职工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维护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尊重职工的正当权益要求。要善于用民主的方法,广泛采纳职工的合理建议,用话语权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新闻媒体(包括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更要使用好专职的话语权,正确地表达和维护人民的权益和话语权,特别是在国际交往方面,站在中国和中国人民的立场上,为国家说话,为人民说话,在交流交往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交锋,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和反映中国人民的精神面貌。

3.权益适度与双赢原则(www.xing528.com)

权益适度是双赢原则的基本前提,合作的双方都要权益适度,在合作的过程中,通过双赢的合作,达到双方的适度权益。在先输后赢的情况下,双方开始都不可能有适度的利益,双方的利益都会受到损害,这种损害也应该是对等的,双方都可以用自己的话语权,表述自己的不同意见和要求,在交换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形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意见,在求大同存小异的前提下,继续合作,最终取得双方的适度利益。在不输不赢的情况下,双方打了个平手,各自都会总结经验教训,使用话语权继续合作,在做的过程中都会比较谨慎,避免输的结果,争取赢的效果。在先赢后输的情况下,开始双方得到了适度的利益,但由于客观原因的变化或一方出现了问题,最后结果输了,都没达到适度的利益,而且亏了本,这种情况是最不好的,或者用话语权接受教训,重新合作,或者寻找新的合作伙伴。无论是企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要干好一件事情,都要取得适度的利益,双赢原则是必须的,否则就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在现实的工作生活中,比较多见的是自己想多拿点利益,这种想法可以理解,但要实现,必须在平等权益、平等的话语权方面作出积极的努力。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在条件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实现双赢的适度权益。如果条件不同,如在股份制企业里要按股份的多少取得相应的适度利益。但这并不排除双赢原则,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推行的是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按劳分配仍然是现阶段的大分配原则,这从总体方面体现了权益适度的双赢原则。

4.权益适度与统合效能

统合各方面的效果和能力,达到适度的权益,是一条有效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思路。利用统合效能的方法达到权益适度可以有三种办法。一是“先分后统”,先把适度利益的责任分解到个人或单位,个人和单位在尽到了责任,并取得了效果后,再把各个人或单位通过责任而取得的成果综合起来,再按责任的大小,分配适度的利益,在这个过程中,个人或单位可以使用话语权,充分表达意见或建议。二是“先统后分”,先把各个人或单位要取得适度利益的总目标确定下来,再按个人或单位的责任及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分配任务,完成了,就按预定的方案,得到相应的适度利益。在这个过程中,也要充分使用话语权,体现当家做主的主人翁地位。三是“边分边统”或“边统边分”,这种情况适合于临时任务或特殊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案,情况允许,可以先表达不同意见,情况不允许,也要在做完事后,使用话语权,以便今后遇到类似情况,更好地统合效能,达到权益适度的目的。家庭生活也可以采取这种方法,发挥家庭成员的积极性,不在于一个成员的得与失,而在于家庭整体的适度权益,家庭成员无论大小,都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使自己的物质利益、工作权益、话语权和隐私权得到尊重,尤其是在传统的大家庭,更要注意后辈的意见,当然,晚辈也要听取长辈的建议,因为长辈一般有生活经验,听了以后,再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选择,如谈婚论嫁。个人也可以采取统合效能的方法,充分发挥自己各方面的才能,达到适度的权益。各人的情况不同,一定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争取适度的权益,不可盲目攀比。

5.权益适度与以终为始

权益适度也有个时间概念,在一定的时间取得一定的适度利益,在不停的时间运转中,取得不断的适度利益。在一定的工作期间取得一定的权益,在不断的工作期间,取得不断的权益,这是一个不断的过程,自觉地掌握和被动地适应,权益适度是不一样的。自觉的以终为始,适度权益不断,被动的以终为始,效果不佳。就做事情而言,事情总是一件一件地做,一件一件地取得适度效益,如果做一件事就停下来,或等很长时间再做事,适度权益就可能减少,反之就可能增加。从人生的过程看,也是如此,人生的各个阶段是衔接不断的,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的任务,学生阶段是学习,工作阶段是事业,退休以后是养老,而且有不同的权益要求和权益结果。学习结果的“终”就是事业的“始”,工作结果的“终”就是养老的“始”,中间不能停歇,停歇了就不能取得适度的权益。物质利益是这样,工作权利是这样,话语权也是这样。学习和工作的次序可以有先有后,可以先上大学,以便取得工作的权利,也可以先工作,后学习,因为实践也是学习,在此基础上,再系统地学习,以便取得更好的适度权益。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地以终为始的过程,认识到这个价值原则,就会懂得生活和人生的终极意义。革命建设改革的进程也说明,以终为始,取得人民群众的适度权益。革命取得政权的“果”,就是建设的“始”,建设的经验或教训的“果”,就是改革的“始”。所以中国共产党人要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句话以终为始,取得人民群众的适度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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