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人的地位、命运与神的公正

人的地位、命运与神的公正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萨阿底认为,人在世界上最有智慧因而也是最尊贵的,所以上帝才赋予他神圣的律法,使之得到应有的奖赏与惩罚,显示其世界之轴心和基础的地位。毫无疑问,萨阿底思想的科学性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是应该大打折扣的。其次,萨阿底认为,人是自由的。因此,人对其行为自行负责。

人的地位、命运与神的公正

五、人的地位、命运和神的公正

上帝创造世界,包括其中的人类。那么,人在世界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呢?萨阿底根据他对犹太教圣经》的理解,同时也基于他所具有的科学知识,对这个问题做了明确的回答。

首先,萨阿底认为,上帝创造世界的目的是为了人。他说:世界上的造物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我们有一个自然的标准,借助它可以确定哪一种造物是创造的目的。“我们运用这一标准做了考察,结果发现这个目的是人。”(31)萨阿底所说的自然标准就是这样的见解:习惯和自然把最珍贵的东西放在事物的中央。果仁置于树叶里面,是因为它比树叶更珍贵,因为整个植物的生长和存在依赖于它。蛋黄在鸡蛋的中心,是因为小鸡是从蛋黄里孵化出来的。人的心脏在人胸部的中心,因为那是灵魂的处所和身体的热源。茫茫宇宙,地球处在中心的位置,其他天体围绕它运行。但是我们发现,地球上的土和水是没有生命的,动物是没有理性的,“于是,只剩下了人,这使我们确信:人无疑就是那创造的目的”(32)。《圣经》上的话也表明了这一点:“我造了地,又造了人在地上”(《以赛亚书》45:12)。萨阿底继续说:“事实上,在《托拉》的开始上帝就列出了所有等级的造物。他在完成它们以后说:‘让我们造人吧’(《创世记》1:26),还说:让人‘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创世记》1:28)。上帝就像一个建造宫殿的人,在完成建设并把它装饰一新以后才把其主人请进来。”(33)真是绝妙的比喻,传神的表达。

那么,人何以如此珍贵,以至上帝把他作为创造世界的目的,让地球上的其他造物以之为中心呢?他认为,人之所以区别于并优于其他造物乃是因为被上帝赋予了智慧。他引用《圣经》上的话说:“他教人以知识。”(《诗篇》94:10)因为人有智慧,所以能够保存过去,预见未来;能够驯服动物,使之从事耕作和运输;能够抽水灌溉,建设别致的居所,穿戴华美的服饰,吃到各种美味佳肴;能够统兵作战,建立政权;能够通天文,识地理……因此,再没有比人更尊贵的了。在这里,我们似乎听到了700多年后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对人的礼赞:“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作品!理想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仪表和举止是多么端正,多么出色;论行动,多么像天使,论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萨阿底认为,人在世界上最有智慧因而也是最尊贵的,所以上帝才赋予他神圣的律法,使之得到应有的奖赏与惩罚,显示其世界之轴心和基础的地位。如《圣经》所言:“大地的支柱是上主的人,他把世界建立其上。”(《撒母耳记》上2:8)还有:“正直的人是世界的基础。”(《箴言》10:25)(34)尽管萨阿底是引用《圣经》来证明人的世界中心地位的,但是从他的论述中,我们很容易发现,他显然从希腊哲学中汲取了营养,并且是以当时亚里士多德—托勒密地心说为主要科学依据的。毫无疑问,萨阿底思想的科学性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是应该大打折扣的。但是,他的思想体现了人的尊严和价值,在中世纪这个神学主宰一切意识形态的时代,尤其值得充分肯定。(www.xing528.com)

其次,萨阿底认为,人是自由的。因此,人对其行为自行负责。按照犹太教,人是上帝的造物,其羸弱的身躯、构成元素、欲望、生死,都是上帝赋予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上帝给人以自由意志,使之有能力为自己的行为做出抉择。萨阿底说:“人除非在行动时有选择的自由,是不能被看做活动主体的,因为没有人可以为一个不具有选择自由的人的不进行选择的活动负责。”(35)在萨阿底看来,上帝并不干涉人的行为,人具有绝对的意志自由,完全可以在做与不做某事之间进行自由的选择。例如,人可以说话,也可以不说话;可以拿起东西,也可以放在那里。在这样选择时,人没有感受到外在压力的驱使。他说:“创造主不以任何方式干预人的行为,不施加任何力量让人服从他或不服从他。”(36)“假如上帝迫使一个人从事某事,他又因此而惩罚他就是不恰当的。”(37)人有自由和能力从事某事,也有自由和能力终止某事,所以他完全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应该由上帝来负责。萨阿底举例论证说:如果人的希望是迫于上帝的压力,那么不论其信仰还是不信仰上帝都应该得到奖赏。例如,如果一个人雇佣了两个人,一人在建造,另一人则在拆除,但他必须为两人支付酬金。上帝是不会这样做的。他让人自己决定自己的行为,自己为之负责。萨阿底还从《圣经》中找出许多段落,作为经典的依据。例如,“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们作证,我把生与死,福与祸,都摆在你面前了;所以你要拣选生命”(《申命记》30:19)。上帝指责有罪的人,说:“这就是你们所行的——上帝会悦纳你们吗?”(《玛拉基书》1:9)还表示,撒谎的人应该自行负责:“我没有差派这些先知,但它们自己到处跑;我没有对他们说话,他们竟擅自说预言。”(《耶利米书》23:21)

由此,萨阿底进一步引申出人的欲望和理性的关系。上帝赋予人各种欲望,如人人喜爱美食与美色。正所谓“食色,性也”。但是,上帝在赋予人欲望的同时也赋予人以理性,使之成为指导和制约的能力,“让人的自然力量接受理智的指导”(38)。他说:“我认识到,全知者赋予人(这些欲望),目的是使之在理性能力(也是上帝给予的)的帮助下各得其所。例如,吃饭的目的是为了维持个人的机体,性欲的目的是为了维系人类种族。”(39)在他看来,理性是欲望的导师。在合理的范围内,即在理性指导下的欲望是有益的,否则就是有害的。这是一条原则。“服从它(理性)是明智,不服从则是愚蠢。”食欲不应该超过维持身体的需要,否则就是奢侈;性欲应该仅以传宗接代为限,否则就沦为淫乐。这些都是违反上帝的本意,也是对人有害的。在萨阿底这里,理性不仅是一种推理性的思维能力,而且是一种做出抉择的能力和力量,对于欲望有直接的制约和指导作用。无独有偶,这样的思想也出现在近代犹太哲学家斯宾诺莎的哲学中。他在《伦理学》中,极力阐述了理性对于情感的指导和控制作用。姑且不论理性究竟能否限制和指导欲望,也不论其限制或指导的作用有多大,萨阿底这里的思想充分体现了理性主义哲学的特征。

再次,萨阿底和几乎所有犹太哲学家一样相信上帝无所不知,认为上帝不仅知道现在的事情,而且知道将来要发生的事情。上帝具有关于未来所发生事件的知识,简称上帝的“预知”(foreknowledge)。对于许多人来说,上帝的知识就是他的本质,他知道什么就必然会在现实中产生什么。也就是说,如果上帝有预知,那么,未来的事情包括人的行为就被上帝的预知所决定,因而将必然产生。这样,世界上就不存在偶然性,人的行为就不是自由选择的结果,而成为命定的了。因此,上帝的预知是和人的自由相矛盾,因而是不相容的。但是,在萨阿底看来,上帝的预知并不妨碍人的自由,两者是可以同时共存的。萨阿底援引别人的话说:“由于上帝在事情发生之前就知道将要如何,所以,他也一定知道人将以乱犯神。但是,如果是这样,人就不可能不犯神作乱,不然的话,上帝的预知就没有实现。”(40)这段话是要说上帝的预知是事件发生的根源,他所预知的事情是必然要发生的。但是,萨阿底尖锐地指出:“做出这种断言的人并不能证明造物主对于事物的预知就是事物产生的原因。因此,他的断言不过是一个错误的假定或蓄意的发明罢了。”(41)萨阿底的意思是,上帝的预知是一回事,事件的发生又是一回事,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就像一个站在高山上的人,他可以看到下面有一些人过去了,有一些人正在经过,而另一些人尚未经过。但是,他的看见并不是人经过的原因。上帝预先具有未来事物的知识,但是他的预知并不是事情发生的原因,人是有自由意志的,人的行为是可以自己决定的。因此,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且,只有在自由意志的前提下,人的行为才有道德意义可言。

另外,萨阿底阐述了恶的本质。有人可能会问:假如上帝真的不希望发生暴乱,怎么会在实际上发生?就是说,怎么可能在上帝的领地里发生他不赞成、不喜欢的事情呢?对于这样的问题,萨阿底认为很容易回答。他说:“全知者允许那些不合他的意愿、不让人喜欢的事情在他的领域里发生,这似乎有点奇怪,其实这只是对人而言罢了。人会憎恨某个事物,他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那个事物对他有害。然而,我们的上主绝不因为他自己的原因而憎恨任何事物,因为他不可能受到只有凡人才拥有的那些偶性的影响。上帝认为它们是可憎的,乃是为了我们的缘故,是因为它们可能给我们带来的危害。”(42)这就是说,看起来是恶的事情,不是对上帝而言的,而是对人而言的。恶的东西之所以为恶,不是由于它本身如此,或者说上帝造就它是恶的,而是说它对人而言是恶的,由于它对人是有危害的。在上帝那里,没有绝对的恶或坏的东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