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的生死和来世
人有生也有死。但是,人何以生?何以死?又怎样看待这生和死?这是生死观所要讨论的主要问题,它们构成了哲学和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创世记》开篇两章的记载,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用泥土造人,并把生命之气赋予人类,使人成为灵魂与肉体的统一体。人为上帝所造,具有上帝的“形象”,在这个意义上说与上帝有亲缘关系。因为人具有上帝的形象,而其余的被造物无此“殊荣”,所以,人高于上帝所造的一切事物。《圣经》中这一人乃“万物之灵长”的思想在拉比文献中一再得以体现。
人由于有灵魂而有生命。那么,灵魂的本质是什么?在《圣经》中,灵魂被说成是气息和血。这一思想在《密德拉什》中得到了重申和发挥。《大创世记》(14:9)有这样一段话:“灵魂有五种称谓:Nephesh,Ruach,Neshamah,Jechidah,以及Chayyah。Nephesh是血,如经文所说,‘因为血是生命’(nephesh)(《申命记》12:23)。Ruach可以升起和降落,如经文所说,‘谁知道人的灵(ruach)是往上升?’(《传道书》3:21)Neshamah是气质。Chayyah之所以有这样的称谓是因为肢体都要死亡而它却生存。Jechidah,即唯一,它的意思是人身上的肢体都是成双的,而灵魂却独一无二。”(47)虽然这五个希伯来语词都有灵魂的意思,但其中最主要的还是Nephesh与Ruach,它们最能够表示决定人之生命的本质要素,且身体死而它们不死的东西。在拉比犹太教看来,人乃是因为具有了这样的灵魂才成为“有灵的活人”的。同样,人的死亡也是因为灵魂离开了肉体的缘故。要言之,人是灵与肉的统一体,但灵魂是其决定要素,灵魂在而生命在,灵魂离开则生命将不复存在。
人的灵魂来自上帝,其肉体源于尘土,所以,就其本质而言,人部分地具有神性,部分地具有世俗性。有圣哲这样说:“凡天上创造的生灵,他们的灵与肉都来自天上,凡地上创造的生灵,他们的灵与肉,都来自地下;而人则例外。他的灵魂来自天上,他的肉体来自地下。因此,如果一个人遵奉《托拉》,并按其天父的意志行事,他便像天上的生灵,如经文所说:‘我曾说,你们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儿子。’(《诗篇》82:6)但是,倘若他不遵奉《托拉》,不执行其天父的意志,他便像地下的生灵;如经文上所说,‘然而你们要死,与世人一样。’(《诗篇》82:7)”(Sifre Deut.)(48)人虽然有神性的一面,但是,如果不遵行《托拉》,其神性则不显现,结果便如同地上的其他生物。
《圣经·创世记》第二章阐述了人类始祖亚当从原本不死到有死的根源,即是说,死亡是在亚当违反神的禁令,偷吃了智慧之果之后上帝给予人类的惩罚。在塔木德时代,拉比们也是这样解释人之有死的缘由。《密西纳》说:“有罪必有死”(《安息日》55a)。当侍奉天使问上帝为什么处死亚当时,上帝回答说:“我给他定了一条很轻的律法,但他却违反了。”(《安息日》55b)按照这样的解释,假如当年亚当和夏娃没有违反禁令,人类就会是长生不死的了。因为死亡也是上帝创造的,所以也属于“甚好”的事物之列。
然而,人皆有死,这是一个不得不接受的事实。死亡,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视同仁的。死亡,在上帝的造物中是最厉害的。山厉害,铁能化;铁厉害,火能熔;火厉害,水能灭;水厉害,云能托;云厉害,风吹散;风厉害,身能带(呼吸);身厉害,有恐惧;恐惧厉害,酒能驱;酒厉害,睡眠解。“死亡比这一切都厉害。”(49)虽然死亡的方式各异,死亡的本质则是灵魂脱离身体,其过程就是上帝令死亡天使取走人的灵魂的过程。
《圣经·传道书》(3:2)说:“生有时,死有时”,道出了生死皆有定数的见解。拉比文献《密德拉什》对这段经文的评论是,“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存在着死亡的可能性”。但是,这“死有时”却不是人能够知道或决定的。每个人何时死亡,都取决于上帝的决定。
虽然人人都知道死亡的必然性,而且自己对之无能为力,但是人都对死亡充满恐惧。也许是为了祛除人们对死亡的恐惧感,拉比们力求为死亡找出高兴的理由。在诠释《传道书》“死亡的日子胜过诞生的日子”一句时,拉比们突出了死亡的光明一面:“人生时,大家欢乐;人死时,举家悲哀。但事情不该这样。恰恰相反,人生时大家不应欢乐,因为谁也不知道他的命运和事业将会如何,他是正直还是邪恶,他是好还是坏。从另一方面看,人死去时如果其名声很好,且又安详地离开了世界,这反是应该欢乐的时刻。就像两条在海上航行的船,一条出航,一条归行。人们只为出航的船欢呼,却不为归航的船欢呼。站在旁边的一位智者对人们说,我的心情跟你们正相反。船出航你们不该高兴,因为谁也不知道它的命运将会如何,它将经历怎样的惊涛骇浪和狂风暴雨;然而当船回到港湾时,大家都应该为其安全返航而高兴。”(《大传道书》)(50)死亡乃生命的终结,如同历尽风浪凯旋的航船,应该为之欢呼,而不该为之悲伤。由此,可见犹太教拉比对死亡的乐观主义态度。这与《圣经·传道书》中的悲观主义生死观形成了鲜明的对照。(www.xing528.com)
如果人死后归于尘土,不再复活,也就无所谓来世。但是,拉比犹太教相信复活和来世的生活。《圣经》中的《摩西五经》没有复活和来世思想,而有的《先知书》则包含了复活和来世的因素。拉比们是在和反对口传《托拉》的撒都该派的争论中,同时也是为了坚持彻底的神义论而发展了明确的来世思想。
对于某些拉比来说,人的今生如同通往来世的门廊,来世则如同大厅,是人希望进入的目的地。但是,并非所有人都能够进入来世。关于进入来世的资格,拉比们意见不一。有的说:“凡获得了《托拉》知识的人便获得了来世的生活。”还有人说:“以色列人在来世人人有份”,而异教徒则不得分享来世。有的则说,异教徒中的义人也可以进入来世。还有人说,凡是在以色列的土地上行走过的人都可以进入来世。大致说来,通晓《托拉》学问的人,有德行的人,包括犹太人和非犹太人,都是有资格进入来世的。而否认《托拉》的神性来源的人,不承认复活的人,伊壁鸠鲁主义者,以及从事某些特定职业的人,如书吏、巫士、圣堂差役和屠夫等,是不允许进入来世的。(51)
进入来世必须经过复活和最后审判,如《密西纳·先贤》所说:“生者必死,死必复生,复生则必受审判。”(52)关于复活的学说,是拉比们根据《圣经》阐释出来的。有经文说:“你必同你列祖同睡,并且起来。”(《申命记》31:16)“我使人死,也使人活。”(《申命记》32:39)“属你的死人要活过来,他们的尸体要起来。”(《以赛亚书》26:19)通过拉比们的诠释,这些经文中的“起来”、“使人活”,都是复活的意思。
关于什么人复活,众拉比意见不一。有的认为包括所有的人,有的则认为只是以色列人;有的认为只是正直的人,有的认为也包括邪恶的人,有的认为只是死于以色列的人,也有的认为包含在以色列之外死亡的人。
让死去的人复活,充分显示了上帝的大能。人死后埋在地下,化为尘土。但是,不论一个人死去多长时间,上帝都能够使之复活;不论一个人死亡时是正常人,还是残疾人,是赤裸的,还是着衣的,上帝都能够使之复活为死前的样子。而且,“神圣的上帝使之复活后将永世不再归为泥土”(Sanh.92a)(53)。
死人复活后要接受上帝的最后审判。上帝的审判是公正的。“在他面前,没有不公,没有轻忽,没有偏心,也没有受贿……要知道,一切都以善恶簿为依据。”(54)上帝褒奖了以色列人,因为他们接受了《托拉》并致力于它的学习和奉行。上帝斥责了罗马民族,因为他们创造物质财富是为了享乐;上帝斥责了波斯民族,因为他们发动战争,强迫老百姓为他们劳作;上帝也斥责了其他民族。所有这些民族的一个共同错误就是拒绝接受《托拉》,唯有以色列人接受并致力于《托拉》,所以上帝在审判时褒奖他们,使之出人头地。
拉比犹太教是接受了基督教的影响而采纳了天堂和地狱的教义。这在圣经犹太教中是完全不存在的。《塔木德》这样说:“宇宙的主啊!审判,赦免,定罪,为恶人设地狱,为义人建乐园,这一切你都做得很公正。”(55)“上帝创造了义人和恶人,伊甸园和地狱。如果一个人高尚正直,他便拿到自己以及同胞在伊甸园中的份额。如果他犯罪作恶,他便拿到自己以及同胞在地狱中的份额。”(56)拉比文献对于上帝的审判以及乐园和地狱的描述纷纭复杂。但是,其中一以贯之的基本思想是,今生今世行善的义人,来世必然“上升”而进伊甸园享福,那些今生作恶多端的恶人,上帝在审判时必将把他们“下降”到地狱受惩罚。在这个意义上,拉比犹太教的来世学说,实际上是神义论的合乎逻辑的引申,或者说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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