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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哲学史:希伯来《圣经》的影响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说《圣经》不是典型的哲学著作,丝毫不减损其意义和价值。但是,实际上,广大的犹太教信众并不这样看待《圣经》,他们无心把它看成哲学著作。说《圣经》不是哲学著作,并非否认《圣经》中包含哲学问题和哲学思想。实际上,《圣经》作为最早的犹太教经典,隐含了深刻的宗教哲学问题,蕴藏着丰富的宗教哲学思想。

犹太哲学史:希伯来《圣经》的影响

一、希伯来《圣经》与哲学

《圣经》,这里指希伯来语《圣经》,在内容上相当于《新旧约全书》中的《旧约》。

《圣经》,作为宗教经典,包含了犹太教的基本信仰和律法,是古代以色列人借以安身立命的精神寄托和生活指南,也为后来犹太教的发展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资源。

据犹太传统,犹太教是神启的宗教,就是说,其来源乃摩西在西奈山接受的神启以及后来诸先知的预言。然而,近代以来的圣经学者发现,《圣经》是不同时代、不同作者的作品的汇集,成书的过程历时近千年。仅《圣经》的前五卷就有不同时代的四个底本,其中最早的约成书于公元前950年,最迟的约在公元前500年。《先知书》部分大约完成于公元前200年,《圣著》部分最晚,约截止于公元1世纪。

犹太教的《圣经》被称为《塔那赫》(Tanach),由《律法书》、《先知书》和《圣著》三大部分构成。此书共39卷,929章。

《律法书》即狭义的《托拉》(Torah),指的是《圣经》的前五卷,由于相传为摩西所作,所以又叫做《摩西五经》。《摩西五经》依次包括《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创世记》讲述了上帝创造天地万物以及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神话,挪亚在方舟中躲过洪水的故事,以色列始祖亚伯拉罕放弃偶像崇拜,尊耶和华为唯一的神并与之立约,其子孙以撒、雅各的生平故事,雅各的12个儿子的故事,尤其是幼子约瑟在埃及的奇特经历。《出埃及记》首先描述了摩西带领受奴役的以色列人逃离埃及的过程,然后讲述了摩西在西奈山接受上帝亲授的戒律,重申并强化了和上帝的盟约,进一步确立了犹太人的选民地位。《利未记》主要记述献祭的条例,祭司圣职的受任及其职责,饮食律法,圣日、节日和其他一些律例典章。《民数记》记叙以色列人在出埃及后转战西奈旷野的艰苦历程,以色列的两次人口统计,他们离开西奈准备去往“应许之地”迦南的旅程,以及到摩押平原的经过。《申命记》通过摩西的三次讲道,回顾了以色列人出埃及后的历程,重申了神授的戒律和典章,告诫以色列人要敬拜上帝,服从神命,遵守宗教律法和道德戒条。

近代以前,传统犹太教一直认为《摩西五经》是摩西在西奈山接受神启后记录下来的神赐的律法。17世纪以降,西方理性主义思想家因为发现其中充满重复和矛盾之处,于是开始怀疑摩西作者身份的真实性。随着圣经流源考据学(source criticism)的兴起和深入研究,人们在19世纪后半叶达成共识:《摩西五经》是由不同时代的作者将四个不同底本文献汇集起来构成的。这四个底本分别是耶和华本、上帝本、祭司本和申命记本(Jawist,Eelohist,Priestly,Deuteronomy,简写为:J、E、P、D)。前两个底本的主要区别是上帝名称的不同,祭司底本则关注谱系、礼仪、律法和宗教礼节,而申命记底本则表现为长篇宣讲和布道。根据维尔豪森(Julius Wellhausen)的研究,这四个底本在犹太人结束“巴比伦之囚”(公元前538年)后由祭司们最后编订成现在见到的《摩西五经》。(1)《摩西五经》是整个《圣经》的基础和核心,是犹太教圣堂礼拜的必读篇目,每年通读一遍。

《先知书》(Nevi’im)21卷。因列入圣典的时间上的先后分为“早期先知书”和“晚期先知书”。早期先知书6卷,即《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上下卷和《列王纪》上下卷。晚期先知书15卷,它们根据其篇幅长短而分为“大先知书”和“小先知书”。大先知书3卷,指的是《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其余12卷小先知书为《何西阿书》、《约珥书》、《阿摩司书》、《俄巴底亚书》、《约拿书》、《弥迦书》、《那鸿书》、《哈巴谷书》、《西番雅书》、《哈该书》、《撒迦利亚书》和《玛拉基书》。在犹太教中,先知是神在世上的代言人。他们关心社会,伸张正义,抨击时弊,谴责国王或警告以色列人,在古代以色列人的政治、宗教和道德生活中起过重要的作用。(www.xing528.com)

《圣著》(Ketuvim)13卷。其中包括诗歌《诗篇》、《哀歌》,爱情诗《雅歌》,智慧书《箴言》、《约伯记》和《传道书》,史书《路得记》、《历代志》上下、《以斯帖记》、《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还有融历史、预言和启示文学为一体的《但以理书》。《圣著》在《圣经》中成书最晚,是犹太诗歌、寓言格言、谜语、比喻的汇集,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对基督教的《新约》和《启示录》产生过不小的影响。

希伯来《圣经》不是典型的哲学著作,因为它在内容和形式上主要不是哲学的。按照通常对哲学的理解,哲学是理性的、逻辑的思维,其观点和结论不应该是独断的,而应该通过缜密的理性论证得到。从内容上看,《圣经》的内容主要包括律法、诗歌和历史叙事。从形式上看,《圣经》的表述方式主要是叙事和诗歌性描写,而不是逻辑论证。另外,哲学的或逻辑的思维要求思维的一贯性和不矛盾性,而《圣经》中则矛盾丛生。总之,《圣经》的内容不是通过理性的、逻辑的方式表述的,所以说《圣经》不是典型的哲学著作。

说《圣经》不是典型的哲学著作,丝毫不减损其意义和价值。作为宗教经典,《圣经》目的不是教人以哲学,而是教人以信仰和律法,借以让人知道应该做什么样的人,如何做人。它的对象是普通大众,不论男女老少,聪明愚昧。对于大众,至少是在古代社会,宗教的作用比哲学更直接,更关乎人们的实际生活需要。

历史上有不少犹太神学家使用寓意解经法诠释《圣经》,对犹太哲学的发展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这种方法的一个前提是,《圣经》中的文字普遍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字面意义,二是隐含意义。由于隐含意义是隐而不显的,所以需要哲学家的努力以揭示出来。这样一来,哲学家就有了用武之地,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推断阐发出各种各样的哲学道理和思想来,就像斐洛和迈蒙尼德分别在《论创世》和《迷途指津》中所做的那样。但是,实际上,广大的犹太教信众并不这样看待《圣经》,他们无心把它看成哲学著作。

说《圣经》不是哲学著作,并非否认《圣经》中包含哲学问题和哲学思想。实际上,《圣经》作为最早的犹太教经典,隐含了深刻的宗教哲学问题,蕴藏着丰富的宗教哲学思想。其中主要的问题和思想是:上帝的存在、宇宙的产生、神的权力和人的自由、神的律令和道德责任、善与恶、神对世界的干预,等等。换言之,《圣经》以非典型的哲学形式提出了丰富的哲学问题和思想,从而成为后来哲学发展的活水源头。

在这里,我们无力囊括《圣经》中所有的哲学问题和思想,只择其要者阐述并做粗略的分析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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