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犹太哲学的基本特点
只要对上述犹太哲学的界定做一引申,我们就不难发现,犹太哲学的根本特点是理性和信仰的结合。
这个特点有两层含义。
其一是说犹太哲学是用理性的思维方式研究犹太教传统这个对象,试图借理性之助解决犹太教涉及的上帝的存在、人与神的关系、人的自由之类的问题。这是一种理性的方法和宗教对象的结合。这样一种结合体现在从斐洛开始的所有犹太哲学家那里,整个犹太哲学发展的历史就是用理性思维的方式分析和论证犹太宗教和习俗的历史。可见,这一特点是由犹太哲学的研究对象——犹太教以及理性的思维方式所决定的。
其二是说犹太哲学在内容上既有理性主义的因素,又不排斥或排除信仰的成分。这里说的理性主义是指一种强调人的理性能力和理智知识对于认识上帝、指导人生的重要作用和价值的观点。对于大多数犹太哲学家而言,理性主义和信仰是并驾齐驱的。对于他们来说,否认理性的作用,只承认信仰,就只有犹太教而没有哲学;反过来,如果只强调理性和知识,忽视了信仰的作用和价值,犹太传统就失去了意义,就只能导致古希腊的唯智主义,而不是犹太哲学。
要说明犹太哲学是理性和信仰的结合,迈蒙尼德哲学是一个好例子。他说:如果仅仅在口头上谈论真理或貌似真理的理论,而不真正理解它们,就不能真正信仰它们。“因为只有理解了才能信仰。”(4)在他看来,信仰而无理解是盲目的,因此,必须对传统的信仰做一番理性的考察,使之成为不违反理性的信仰。通过他的理性的考察,《圣经》中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人被解释成按上帝的“理智”造人;“看见”、“看”、“望”在被用于上帝时,“都是指理智的把握,绝不是指眼睛的看到”(5)。这样一来,犹太传统中的人格神就被抽掉了神人同形同性的特征而被理性化了。同时,迈蒙尼德又始终把信仰放在不可替代的重要位置上。当亚里士多德派的宇宙永恒论和犹太教关于上帝从虚无中创造世界的学说发生冲突时,迈蒙尼德就毫不犹豫地站到了犹太教信仰一边,认为犹太教的创世论虽然无法得到证明,但相比之下,较亚里士多德派的宇宙永恒论更为可取。还有,在论述先知何以做出预言的时候,迈蒙尼德把上帝和从他而释放出的“流”放在了突出重要的地位,认为神不但是预言的最终源泉,而且在预言的产生过程中发挥着直接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他又强调理性和信仰是同时共存、互相补充的,只有具备高度发展了的理性能力的人才有可能将潜在的预言现实化。(6)迈蒙尼德的目的就是调和理性和信仰,使《圣经》中的“上帝创世论”、“神车论”、犹太教传统中的“先知论”,等等,都成为理性或哲学研究的对象,使哲学的内容既是有关宗教的,又是理性主义的。在他那里,犹太教的主要信仰和习俗与希腊哲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在理性主义的分析和论证下结合起来,不论在内容还是在形式上,都给人一种有机统一、和谐一致的感觉。诚然,迈蒙尼德对信仰和理性的调和尚未达到天衣无缝的程度,但在所有的犹太哲学家当中,他在这方面的努力是最出色、最成功的。
古希腊哲学的主流是理性主义的,尽管毕达哥拉斯哲学、新柏拉图主义以及斯多亚派带有浓厚的神秘主义色彩。近现代西方哲学的主流也是理性主义的。只有在中世纪的西方哲学中,信仰才压倒了理性,哲学成了神学的婢女。和西方哲学相比,犹太哲学的特色就在于,它在承认理性作用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宗教信仰。这一点即使是在理性主义色彩很强的科恩(又译柯亨)和开普兰的哲学中也是显而易见的。作为新康德主义的马堡学派的创始人,科恩哲学的基调始终是理性主义的。但是在1912年从大学退休以后,他的哲学却发生了一个从康德主义到犹太教传统的转变。晚年的科恩认为,康德道德哲学中的上帝不过是为了保证德性和幸福的统一而虚设的实践理性的逻辑前提,它无法保证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存在,不能成为人的崇拜对象和追求的目标,无法确保道德律令在个人身上的遵行。因此,必须从伦理学进展到宗教,引入一个可以供人信仰的上帝。他主张理性的宗教。在这样的宗教中,上帝被解释为宇宙的创造者和万物的基础,犹太律法的来源,并且和人之间有一种相互关系。上帝在这里虽然被说成是一种作为逻辑前提的理念,但科恩认为,这样的理念同时又是独一无二的、最真实的存在。开普兰在《作为一种文明的犹太教》中指出:启蒙运动以来,人们对来世的希冀已经被现世的自我实现所取代,传统的超自然的上帝业已成为“明日黄花”。现代犹太人需要一种新的犹太教文明。新的犹太教是与理性和科学一致的,其中没有超自然的人格神的位置。但是,在这样的宗教中,上帝仍然存在,他就是宇宙中内在的生命力的全体,是导致人的拯救力量,也是人的信仰对象和生活目标。(7)科恩和开普兰的上帝虽然不同于传统犹太教中的人格神,但他们信仰他,而且认为人需要这样的宗教信仰。
和以儒家、道家为主体的中国传统哲学相比(道教和佛教除外),犹太哲学的特点更加彰显。从内容上看,中国哲学中的儒家,尤其是在先秦的孔孟思想中,对终极实在的信仰和追求没有突显出来。《论语》中确有不少地方谈到天、天命和鬼神,如“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八佾》),“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八佾》),“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述而》),但是,孔子并没有宣称他的伦理主张来自上天,而自称他述的是夏商周三代的先王之道,尤其是周礼。可见,在孔子那里,天命和人伦、信仰和理性是没有被结合起来的。同时,就思维方式而言,儒学中理性思维的特征不够显著,感悟、意会、直观、类比多于理性分析和逻辑论证。道家的形而上学以总天地万物之源的道为根本,并使之为人生鹄的,因而具有很强的超越性。但道家和儒家哲学一样重视感悟、直观或形象的思维,没有突出理性的分析和论证。这和犹太哲学既坚持传统的犹太教信仰,又使之和希腊的理性主义巧妙地糅合在一起的做法相比,显然是大不相同的。
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说,犹太哲学之结合信仰与理性于一身有着深刻的人性论基础。人就其本性而言是一个综合性动物,既有感性的欲望、情感,又有理性的思维,还有包括信仰在内的精神性追求。这些内在的本性因素外化为人的活动和行为,从而构成了丰富多彩的人生。换言之,人不仅是感性的肉体,也不仅是理性的动物,还是富有情感的、有精神追求并趋向于超越自己的生命存在。一般说来,滥觞于古希腊的西方哲学,尽管内容丰富而充实,但因其主要倾向是理性主义的,所以,不免重知识而轻德行,突出功利而淡化情义,理性思维和科学态度有余,而对超越性的精神追求强调不足。这些偏颇之处恰好在犹太哲学那里得到了矫正。尽管犹太哲学家对于理性或信仰的态度不完全相同,有的偏重信仰,有的则突出理性,但他们大都在很大程度上两者兼顾,没有顾此而失彼。在这个意义上,犹太哲学就更全面地反映了人的复杂本性和丰富多彩的实际人生,因为人的生活并非总是符合理性的,也并非总是现实的、功利性的;人必须有精神追求,必须有信仰,人应该超越现实而趋向更高层次的精神境界。(www.xing528.com)
犹太哲学既然是用理性的方法、哲学的概念和范畴对犹太教的信仰和习俗的研究,那么犹太哲学在本质上必然是一种宗教哲学,尽管我们不排除其中的一般哲学内容,而信仰和理性的统一是宗教哲学的基本特征。因此,犹太哲学的根本特征实际上是一般宗教哲学的基本特征的具体表现而已。
如果说理性与信仰的结合是犹太哲学的内在的、根本性的特点,那么纵横交错但横向为主的继承则是犹太哲学的另外一个特点。
纵向的继承和发展,指的是哲学家们在哲学问题和思想、方法方面的前后相继、批评与发展,往往是一个大的哲学家和哲学体系问世后,逐渐形成一个流派,后世的门徒或追随者继承并发展其学说。正是这种前后相继的关系构成了哲学发展的历史。在西方哲学中,这种纵向的前后相继关系是显而易见的。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近代的笛卡儿、斯宾诺莎、莱布尼茨的唯理论哲学以及洛克、贝克莱、休谟的经验论哲学,现代西方的胡塞尔与海德格尔或萨特,都是这种前后相继、批判地继承与发展的范例。无疑,在犹太哲学中,这种前后相继的传承关系也是存在的。这种关系首先体现在《圣经》对后世哲学的巨大影响。虽然《圣经》不是典型的哲学著作,但后来的犹太哲学家无不从中汲取思想元素。再者,在中世纪,达吾德、迈蒙尼德、本格森这三位犹太亚里士多德主义哲学家之间表现出明确的前后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在现代哲学家中,科恩是一代宗师,其后,罗森茨维格和布伯则是其宗教哲学思想的主要继承人和光大者。但是,与西方哲学发展的路径不同,犹太哲学更多、更明显地表现为横向的继承和发展,就是说,犹太哲学产生的根源和发展的动力往往不是犹太哲学家,而是来自非犹太哲学家。换言之,犹太哲学的产生和发展多半是由于外部原因,而不是内部原因。如果说西方哲学的发展主要是因为内部的或同质的文化和哲学的影响,那么犹太哲学的产生和发展则主要得益于异质的非犹太文化和哲学的影响。斐洛是第一个犹太哲学家,他的哲学是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斯多亚派哲学家的直接作用下诞生的,所以可以说是希腊哲学在犹太文化基础上开出的第一朵哲学之花。在10至12世纪,阿拉伯帝国境内的犹太人才造就出以色列里、加比罗尔、萨阿底、哈列维以及达吾德、迈蒙尼德等哲学家,从而成就了犹太哲学的一个辉煌时期。但是,中世纪的这一批犹太哲学家无不是在阿拉伯哲学的直接影响下,或者说是经过阿拉伯哲学而接受古希腊哲学的影响而成长起来的。其中很多哲学家的著作,例如迈蒙尼德的《迷途指津》,都是用阿拉伯文撰写的。阿伯拉哲学家和古希腊哲学是中世纪犹太哲学的直接原因。如果没有阿拉伯人的伊斯兰教,没有古希腊哲学在阿拉伯的复兴,就没有中世纪的犹太哲学。到了近现代,犹太哲学又与西方的启蒙运动和哲学思潮息息相关。科恩本身就是新康德主义的哲学家,晚年才回归犹太教传统,并创立了自己的犹太哲学体系。康德主义的烙印在他那里清晰可见。虽然罗森茨维格、布伯从科恩那里受益良多,但是,在他们那里,黑格尔哲学、存在主义哲学的印记同样也是非常明显的。犹太哲学史家古德曼说:“犹太人是因为无法抗拒的压力才开始哲学化的。他们从外部接受哲学。一部犹太哲学史就是犹太人不断吸收外族的理念,然后使之转化和适应具体的犹太教观点的历史。”(8)这句话实际上道出了犹太哲学之于异族文化与哲学的横向接受和继承的特点。
如果把犹太哲学之产生与发展的纵向原因与横向原因做一比较,我们就会发现,横向原因所起的作用比纵向原因更直接、更重要,甚至可以说是决定性的。这一点还可以通过犹太哲学发展史的间断性进一步得到说明。
犹太教是一个连续不断的传统。公元前586年,犹大国被征服,国民被掠往巴比伦达48年之久,史称“巴比伦之囚”。但是,犹太教并没有因为犹太人身处异国他乡而中断。公元70年,耶路撒冷的第二圣殿被罗马军队付之一炬,犹太人开始了直到现在仍然没有结束的漫长散居之路。但是,散居不仅没有结束犹太教,而且使犹太教获得了新生和革命性的发展。公元200年至500年,中东地区的犹太人在圣经犹太教的基础上创立了拉比犹太教,《塔木德》成为犹太教的主要经典,口传律法成为世界各地犹太人的精神支柱和生活指南。19世纪初,受过启蒙运动洗礼的犹太人为了回应现代性的挑战,也是为了挽救面临危机四伏的犹太教,发动了改革运动,结果导致了传统犹太教的大分裂,使原来同一的犹太教分化为改革派、保守派、正统派和重建派。但是,不论怎样分化,怎样派别林立,犹太教的基本信仰和精神被保存下来了。犹太教仍然存在,仍然是大多数犹太人的精神依托和生活方式。有人说,犹太教是保存最完好的没有间断过的文明之一。
但是,连续不断的犹太教并没有生发出连续不断的犹太哲学。公元之初,亚历山大里亚的犹太人斐洛用希腊哲学的概念阐述犹太教,从而创立了第一个犹太哲学体系。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他的哲学几乎没有在犹太人中间造成任何影响。他死后,其著作被基督教教会保存下来,对2世纪的亚历山大里亚的克莱门(Clement)以及他的学生奥利金(Origen)、拉丁教父安布罗修(Ambrose)产生过重要影响。从斐洛到中世纪第一个犹太哲学家以撒·以色列里(Isaac Ben Solomon Israeli,约855—955),历时800多年,其间没有一个称得上哲学家的犹太人在场。还不止于此。以撒·阿布拉巴内尔(Isaac Abrabanel,1437—1508)被称为中世纪最后一位犹太哲学家。从他的卒年(1508)到近代第一个犹太哲学家门德尔松(Moses Mendelssohn,1729—1786)的诞生,又是两个多世纪的时间。这期间也是犹太哲学的空白。这也就是说,在从公元初至今的2 000年的历史书卷中,有一半篇幅没有犹太哲学的记载。这是一个非同寻常的现象,而造成这一现象的直接原因自然是犹太人与所在文化的横向继承关系的间断。
犹太哲学发展的间断性向我们表明,犹太哲学并非像肇始于古希腊的西方哲学那样具有连续不断的发展史。在历史的展开过程中,只存在间断的犹太哲学史,而不存在连续不断的或者严格意义上的犹太哲学史。
从上述犹太哲学的定义、犹太哲学之结合理性与信仰、横向继承和间断性的特点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虽然犹太哲学是犹太人在犹太教的基础上建立的,但是,比之希腊哲学和西方哲学的外力推动,犹太教这个内因倒是次要的,对犹太哲学的产生和发展起决定作用的是古代希腊哲学、中世纪的阿拉伯哲学、近现代的西方哲学这些外在的原因。可以说,如果没有古希腊、阿拉伯和近现代西方哲学家的影响,就没有犹太哲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