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缘起四义:因果理论分小乘大乘,世亲讨论伦理因果

缘起四义:因果理论分小乘大乘,世亲讨论伦理因果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8.缘起的四种意义佛教在其各历史阶段,始终信守其因果理论。但后来的佛教徒努力发掘相依诸法观念的深刻意义,便达到了对它的不同解释。两种属于小乘佛教,另两种属于大乘佛教。佛教徒自己是清楚这一历史发展的。因此他分别叙述了因缘论的两方面。但具有特别的亦即伦理意义的因果法则,世亲是在第三品中讨论的,其中描绘了不同的存在范围。

缘起四义:因果理论分小乘大乘,世亲讨论伦理因果

§8.缘起的四种意义

佛教在其各历史阶段,始终信守其因果理论。但后来的佛教徒努力发掘相依诸法观念的深刻意义,便达到了对它的不同解释。我们从而至少可以分辨出四种因的理论来。两种属于小乘佛教,另两种属于大乘佛教。前者在哲学上符合极端多元论,后者则为极端一元论

早期佛教有两种相依,特殊的与一般的。一般化了的理论是特殊因缘论的后期形式。归入佛所说法名下的文献仅仅提到特殊的因缘论。一般的因缘论在论藏中,因而产生也就晚些。佛教徒自己是清楚这一历史发展的。世亲对我们说,[99]佛所说之法并不包含一般因缘论。它是小乘阿毗达磨师[100]的创作。因此他分别叙述了因缘论的两方面。一般的因缘论被世亲放到他的大论——即总结了世间一切法的名类分别定义界限的著作《俱舍论》[101]——之第二品中加以说明。为详细解说种种法的分别,他自然要依据不同因果系列说明其相互依赖的关系。但具有特别的亦即伦理意义的因果法则,世亲是在第三品中讨论的,其中描绘了不同的存在范围。个体的生存,或更准确地说,诸蕴的集合依据前生中所获的善恶之业在各个存在范围(即各世——译者)中形成,而特别的因缘论就在这种背景下起作用。两种因缘论必须加以区别,它们在后来的大乘佛教[102]中也是泾渭分明的,虽说问题是从另一方面来加以解决的。但到了更晚近或那之前更早些,它们也经常是混合一气的。阿奴律陀(Anuruddha)证明说,许多著名大德,连佛音(Buddhaghoṣa)在内,都将两种因果律看做一回事,[103]或者,将其中之一看做另一个的一部分。

特别的因果律致力于解说佛陀所说的人所共知但又令人困惑的事实,即:一方面佛教预设了一种道德律,但这种道德律却没有道德主体。这当中有善行善报,亦有恶行恶报。但其中却无作业之人,也没有因此作业而受缚而获解脱之人。没有灵魂,没有自我,没有人格的个体。这里只有一组组精神的或物理的,自己形成又自己分解的,相互依赖的元素(法)。它们服从那导向最终的永恒寂静的道德律。但个人行为者,恒常的精神原理,道德律的承受者却并非不可或缺的。佛陀说道:“我今宣说,有业便有报,但无造业者。(诸)法无承担者。彼不能担法,亦不可卸法,亦不别取法。”诸法的生灭,完全依照“此有故彼有,亦非从自有,亦不从它有。诸法非真生,原乃依缘显。”[104]

整个生命现象被描述为十二部分(支)所成的轮子。这个轮子,也即生命现象的整个系列都受到作为中心成分的1)我们的有限知识(即无明)的制约。而当那种绝对的知识成分(智——译者)发展起来时,生命中一切幻象消失,永恒得以实现。现象生命中,2)进入胚胎前的势力(即行)产生一种3)新生命。新生命逐渐发展出4)生理的和心理的成分(名色);再发展出5)六种感官(六入);6)五个外部的、一个内部的感觉或感知(触)以及7)感受(受);一个有意识的生命产生于一个成熟的个体,他具有:8)欲望(爱欲),9)自由行动(取)和10)占有(有);这之后便是11)新生,12)新的死亡(老死)。如此不间断地循环,直到那统治整个系列的无明成分停下来时,便达到了涅槃。这当中并没有严密的逻辑结构。经院哲学造了特别的相互依存的因的理论。按相依律,其中一支(1)制约着整个过程,另一支(2)联系到前一世的过程,从3到10的八支与今生相关,从11到12两支联系到未来。[105]今生依于过去世并成为来世依据,这是相依的律令规定了的。没有必要去假定作为永恒之我的原则。莲花戒说[106],“否认真实之我与业有果报的说法并无矛盾,”而且也绝不妨碍这样的事实,即“真实者绝无些微可留存至下一刹那;[107]无有一法可延至第二刹那,后一刹那依前法而生。无须假设以往作业的蓄藏所(即指承受造业影响的自我——译者)就可以凭因果律说明忆念的事实。受缚、解脱都不是那先受缚后解脱者的属性。无明及生、死诸环节产生了现象的生命之流,它们就称作束缚,一旦面对绝对知识,它们便都消失了。之后的纯意识状态称作解脱,因为据说“被贪爱无明染污的意识本身就是生命现象,而每一摆脱贪爱无明的意识便是解脱。”[108]

进一步普遍化了的因果论同样采取这个原则:否认有任何恒常之法,假定了对于所有一般现象,所有感觉材料和感觉活动,观念和意志说来,都只有分离的无常的诸成分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按照这种理论,每一个别事实,每一点刹那之实在都是受到因缘总体的制约的;这一总体从而也就可以分解为某些特别的因果依存系列。

这些各不相同的因果依存关系在小乘各部派中反映出来。只这点就可以说明这一理论的晚出。说一切有部区分六因四缘。在这一阶段上,关于什么是因什么是缘并无明确的界限。六因的说法似乎是晚期的东西,是后来加到四缘上去的。这些因缘有:

1.对象之缘(所缘缘)[109]:它包含一切存在物。一切法[110]都可以成认识对象,所以都属所缘缘。

2.紧处于前的类别相同的缘(等无间缘)[111]:它代表思想之流(即所谓心相续——译者)中的在前的刹那并因而被用来代替胜论的神我及内在因。[112]起初等无间缘只指心理的因果联系,以后归属于偶然因[113](causa repens)。便取代了物质因或一般的内在因。

3.有效的、决定作用的或“制约的”因缘。[114]顾名思义,结果的性质取决于它,如视感官之于视觉活动。

4.协作条件,增上缘,[115]如光之对眼的帮助。连同因缘,它们包括了一切存在物,因为一切法都或多或少是相依的(所以可成为因缘或增上缘——译者)。

六因如次:

1)普遍因(能作因),[116]前已说明,它包括一切存在之法。

2)及3)称作同时因(俱有因)[117]与相渗因(相应因),[118]它们互为因果关系,但后者仅涉及心法(心理成分),即这样的事实:纯的意识[119]成分(心法)虽然各各分离,但决不会独自生起,而总与其他的精神成分(心所法)[120],如感觉观念(心识)相伴随。而前者主要是关系到制约可质碍的物质元素(色法)[121]的法则。尽管它们也被认为是分离的法,但绝不会单独地并在脱离色等五微(即第二等的[122],相对于五大物质的色、声、香、味、触等细微物质——译者)的情况下出现的。这两个因显然是有意用来代替实在论者的和合性(内在因)的。

4)同类因[123]及其相应的自动之果[124](等流果)被用来解释刹那系列(即刹那相续——译者)的形成,而刹那相续是一切对象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观念的由来。

5)“道德因(异熟因)”[125]或业。它指那些被认为有善恶属性的任何行为。它主要同有情发展过程或“生因”[126]共同起作用。后者形成一个前卫或保护物,而善恶力量在其后影响生命的形成。[127]

6)作用遍及一切的非道德的因(遍行因)。[128]一般指凡夫的各种欲望[129]和习惯性的思恋方式。它们妨碍人们认识经验实在的根源和本质,从而妨碍人们成为圣者阿罗汉)。

由此,果也分为四种,或是“自动的”(niṣyaṇda-phala等流果),或是“拟人的”(puruṣakara-phala士用果),或是“赋特征的”(adhipati-phala增上果)和“最终解脱的”(visaṃyoga-phala离系果)。前两种前已说明,第三种符合我们通常的果之观念,如视觉之于眼睛。最后一种即涅槃,一切生命的最终结果。

前已说过,锡兰一派将十二因缘的特殊的伦理的因果律与一般因果律混同起来。对锡兰一派,一般因果联系又可区分为21个不同的因果系列。这21种因果联系可以轻易地转化为说一切有部的六因四缘。

到大乘佛学时期,相依缘起论被强调地宣布为佛学的核心和主要部分。当然关于它的解释各不相同。所谓“相依”。这里意味着相待性(相对性relativity)[130],而非相待性则表示非真实在性[131]。它们“如长短一样相待而有”,[132]因而它们的自身即无。十二因缘论也被认为指的是不真实之人生现象[133]。一般的因果论,即四缘六因理论同样遭受否定,因为它也是依据条件的,非真实的。[134]但这里,相依缘起观念取得了宇宙观念的地位,所以成为新佛学的中心。到晚期大乘佛学的观念论派别中,相依缘起论再次改变其意义。它不再涉及那其中各部分只有假想实在性的静止不动的宇宙。相反,相依缘起在这里是指运动[135],本质上运动的宇宙。

大乘佛学对相依缘起的对立解释可见于龙树及寂护论疏中开首的颂。它鲜明地反映出大乘佛教两个阶段阐述这种思想时的不同特色。开首颂通常都有礼赞,意在称颂佛陀所创造之相依缘起论。这个理论简单而又蕴涵极深刻的意义。龙树说[136]:“我礼赞佛陀,宣示缘起义。不多亦无异,无始亦无终,业亦无来去,无此亦无彼。”寂护则说:“我礼赞佛陀,宣示缘起义。依彼诸法转。无神亦无色,无实亦无德,亦无诸业行,无同无和合,唯余因果随。”

【注释】

[99] AK.Ⅲ.25参见罗森堡的《问题》第223页及拙作《中心概念》第29页。亦参见《俱舍论》卷九《分别世品》第三。——译者

[100] 同上注;(此段文字似可见《俱舍论》卷九《分别世品》第三之二——译者)。

[101] AK.Ⅲ.

[102] 参见拙著《涅槃》第134页以下。

[103] 《摄阿毗达磨义论》Ⅷ.3(D.Kosambi主编)。
阿奴律陀明显地再次证明了类似《清净道论》的作者佛音这样的学者(阿阇梨)们是将paticca-samuppāda-nayo与paṭṭhāna-nayo混合起来的。这里的pratitya-samutpāda被附到这种特别的理论上,而一般意义的缘起称作paṭṭhāna。这与龙树刚好相反,他将一般意义的缘起论称作pratitya-samutpāda;而称特殊的为“十二缘起(nidāna)”。寂护(甘珠尔第544)显然将二者都理解为 pratītya-samutpāda。SDS(《摄一切见论》)第40页以下,依据某种瑜伽行派经典来源,区别了pratyaya-upanibandhana pratītya-samutpāda(这是盲目的协作因意义上的,此过程中没有有意识的作者)以及hetu-upanibandhanapratītya-samutpāda(后者则包括了小乘十二因缘与大乘法性在内的内在因果序列意义)。因此pratitya-samutpāda一语可指:1)严格决定论;2)协作;3)实体之否定;4)作者之否定。它的同义词相应也就有saṃskṛtatva(有为法性)=sambhūya-kāritva(共所作性)=saṃskāra-vāda(行论)=eka-kriya-kāritva(一法多所成性)=kṣasṇa-bhan-ga-vāda(刹那坏灭论)=niḥsvabhāva-vāda(法无自性论)anātmavāda(法无我论)=pudagala-Śūnyāta(补特伽罗空)=sarva-dharma-Śūnyatā(一切法空)=paraspara-apehṣā-vāda(展转相待,相对性)。与它相对立的胜论哲学也便有了以下这些表示特征的同义词:paras-para-upakāra-vāda(展转饶益)=ārambha-vada(造作论)=sahākari-samavadhana-vāda(协力俱作)=sthira-bhāva vāda(不变存在)=asat-kārya-vāda(非有作)=parata-utpāda-vāda(从他生)从而,数论也就被称作=sat-karya-vāda(有所作)=svata-upāda-vāda(从自生)=prakṛti-vāda(自性论)=pariṇāma-vāda(转变论)。吠檀多的学说相应称作:vivarta-vāda(假现论)=māyā-vāda(摩耶说,幻觉)=brahma-vāda(梵说)。唯物论者则称作adhitya-samutpāda-vada(宿因论)=yadṛcchā-vāda(偶然论)。佛教徒否认了数论的从自生,胜论的从他生和顺世论(唯物主义)的无因生等学说。不过中观派的理论也可以叫做摩耶论(māyā-vada幻论)。

[104] TSP. p.182.19.

[105] 这一系列的其中两支——无明、行——与前生有关;另两支——生、老死与未来的生命有关;剩下的八支则与今世相联。在大乘佛教中这十二支被称作染法(saṃkleŚa)的“大障碍”并且分为三类,即三杂染(染秽);无明、爱(tṛṣṇā)、取(upādāna); 二业染;行与有(bhava) ;第三类称生染,共有七支。

[106] TSP.p.182.19.

[107] 同前书,183、12页。(www.xing528.com)

[108] 同前注书,184页。

[109] ālambana-pratyaya.

[110] sarve dharmāḥ.

[111] samanantara-pratyayāḥ

[112] samavāyi-kāraṇa.

[113] upasarpaṇa-pratyaya,又移“生缘”,据说等于次第生起的缘(samanantara)。

[114] adhipati-pratyaya.

[115] sakakāri-pratyaya.

[116] kāraṇa-hetu.

[117] sahabhū-hetu.

[118] samprayukta-hetu.

[119] vijñāna-citta.

[120] caitta.

[121] mahā-bhūta.

[122] bhautika.

[123] sabhāga-hetu.

[124] niṣyaṇda-phala.

[125] vipāka-hetu=karma.

[126] upacaya-hetu.

[127] 参见AKB.,I.37;另见拙著《中心概念》第34页。

[128] sarvatraga-hetu.

[129] kleŚa.

[130] paraspara-apekṣatva=pratitya-samutpannatva=Śūnytā=dharmatā.

[131] Śūnyatva=svabhāva-Śūnyatva.

[132] dīrgha-hrasva-vat。

[133] 参见拙著《涅槃》第134页。

[134] 同前注书。另:龙树似乎不知道“六因”之说。

[135] Calaḥ pratitya-samutpādaḥ(迁流缘起),见TS.p.1。

[136] 更接近字面意义的翻译请参见拙著《涅槃》第69页。译者补:原作者舍氏在正文中所引的是藏文译本《中观论》。汉文本中此颂非常明白的: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出。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我稽首礼佛,诸说中第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