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寂护的公式
寂护的刹那存在公式有这样一句格言“那瞬时性的事物就代表它自身的消灭[108]。”这是极重要的话。它向我们清楚表明:佛教逻辑所研究的实在并非那可以称为自身消灭的经验对象。没有人会否认,罐经头击碎后不再存在。但在如前所述,这种经验的变化之外,存在着另一种绝对的,无开端也无终结,划分为无限多阶段的持续不断的变化,一种流动的先验的终极的实在。罐从黏土产生出来又成为碎片,只是不间断变化中的新属性亦即明显的刹那。此变化过程中没有永恒的静止的成分。永恒的物质实体被宣布为纯粹的想象,如同永恒的灵魂之我一样虚妄不真。因此,寂护说,前一刹那不会有任何东西,哪怕些微碎片,留存至后一刹那。诸刹那肯定是各各分离的,每一刹那亦即每一瞬时性的事物是即生即灭的,因为它不会留存至下一刹那。在这个意义上,每一事物都代表它自身的毁灭,如果前一瞬间的某物居然延至后一瞬间,这就意味着永恒了,因为它也可以像延存至第二刹那时一样地在第三、第四甚而更后的刹那中存在。静止便是永恒。如果物质存在,它必然地是永恒的;如果不存在,那么存在物就是瞬时性的。前者是数论的观点,后者是佛教的观点,没有第三种可能。实在论各派所主张的具有变化属性的永恒实体是没有的。另一方面先验主义者认为,终极实在不可能分为实体和属性,它必然是不可分的又是瞬时性的。
这种先验性的消灭并非生自偶发的原因[109]。既然存在本身就是不断消灭,它就将继续存在,亦即继续被消灭和发生变化并且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须消灭的原因。存在的诸元素都自动地是转瞬即逝的[110],它们不需要任何辅助条件来产生变化,变化永远是自动的自为的。
如同每一事件总追随在该事件的因缘总体[111]之后(因为这总体存在[112],便无须别的什么,因缘总体就是那事件本身)[113];同样每一事物本性都是瞬息的,也不需要别的消灭因或变化。实在的特性是效能,它也就能有瞬息性和消灭的特性。
【注释】
[108] nityatvam=avasthāna-mātram,见Tātp.p.239.24;TSP.p.140.24。(www.xing528.com)
[109] TSP.p.140.25-kim nāŚa-hetunā tasya kṛtam yena vinaŚyeta.
[110] svarasa-vināṣinaḥ(sarve dharmāh).
[111] 同前注书p.141.9-sarvathā akiṃcit-kara eva nāŚa-hetur iti.
[112] sāmagri.
[113] cp.Tātp.p.80.5-sahakāri-sākalyam na prāpter atiricy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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