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们上面说的真实性的二重性特征,即直接的终极的或先验的真实,以及间接的经验的真实。知识来源亦可作二重划分。知识来源无非是直接的或者间接的,或者来自对本体的认识,或者来自对被限定者的认识。直接来源是感觉活动,间接来源是概念活动。前者是被动的反映活动[1],后者是受到限制的反映活动[2]。后者严格说来并非一种反映,因为它只是自发的构造或概念活动,而没有被动性。但折中一点,我们不妨称之为局限性的反映。前者把握对象[3],后者构想同一对象[4]。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佛教认识理论说来,并无实在意义上的或拟人意义的“把握捕捉”。只是从相依缘起的因果联系观点来看,才存在着感觉活动对对象的依赖。使用“把握捕捉”一词仅仅是为了区分认识活动的第一刹那同它之后的关于被把握对象的表象构造。一个单一的刹那是独一无二的,并不包含与任何其他物体的相似性[5]的东西。所以它是不可言表、不可再现的。终极实在就是不可言表的[6]。一个心象(represntation)[7]或名称总是与一综合的统一体相对应的,后者包含了某种时间、地点和属性。这个统一体是构造出来的,而把它构造出来的心灵活动并不是消极被动的反映(射)活动[8]。
谈到实在的二重性时,法上同时也谈了知识来源同样有两重性[9]“认识的对象的确是二重的,即最初的(prima facie)被领悟者和被确定地理解者。前者是实在在第一瞬间直接表现出来的方面,后者是它的形式,此形式在分明的理解中被构造出来。直接地被接受和分明地被思想肯定是不同的两个东西。感觉活动中立刻被了知者只是一刹那。而分明被思想的东西永远是以某种感觉活动为基础的在构想中被认识的刹那系列。
就知识的不同来源、功能和特征言,印度各哲学派别都有自己的一套说法。如前所说,唯物主义者只承认感性认识(现量)。理性在原则上同感性没有区别,因为它也只是物质产物,只是生理过程而已。其他各派至少承认有现量和比量两个知识来源。胜论坚持现比二量(感觉与推理);数论认为还有一个叫声量的[10],其中包括了天启来源;正理论从比量中划出特别的类比推理(譬喻量[11]):弥曼差则增加暗示(义准量)和否定两种认识方法:迦罗卡(Caraka)[12]将知识来源增至十一种,其中,“可能性”[13]也是一种独立的知识来源。
陈那[14]以降,佛教一直与胜论站在一起,主张只有现比二量。声量和譬喻都包含在比量之中。暗示(义准量)只是同一事实[15]的不同说法。然而,尽管它们都主张两种知识来源,但佛教与胜论关于现比二量的定义、特点分歧是很大的。也就是这种分歧区分了朴素实在论与佛教的批判知识论。这点以后还会讲到,因为现比的二分法是陈那认识理论的基石之一。这里我们只提一句。对于佛教,两个知识来源的区别是本质的真实的区别,也就是先验的区别。感官所认识者决不从属于比量的认识(推理知识),而比量所揭示者也不从属感官所得。当一堆火眼下存在于知识范围并为视觉所认知时,对于实在论者,这是感觉认识(现量认识);而当火在感知范围之外时,其存在是间接揭示出来的,例如烟被感知才间接报知火的存在。对于佛教,这两种情况下都是既有诸感官也有推理参与的。后一个意义[16]在这里只是理性的同义词,因而是非感觉的知识来源。认识活动或者是感性的,或者是非感性的,或者是直接的,或者是间接的。每一认识都有一个可感知的核心和理性构造的表象,一部分是可感觉的,另一部分是可理解的。事物自身由感官去认识,其间的关系、特征则由理性的想象功能去构造。感官认识纯事物,不包含任何一点关系和一般特性的事物自身。佛教徒并不否认我们通过感性认识认知一个当下存在的火,通过理性认识认知非现在的火,但是除了我们主要知识来源间的这种明显的经验差异之外,还有另一个真实的,终极实在的或先验的差异。由于此差异,两种知识来源中的任何一种都自有对象,自有功能,自有结果。佛教接受所谓“非混合的”或“确定分别的”理论名称[17]。这一理论假定这些知识来源是确定分别的,各有鲜明的界限,不会逾入另一知识来源的范围。实在论者的认识理论是相对的,称“混合的”或“复合的”认识理论,因为按这种理论任何对象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或是直接的感觉认识或是间接的推理认识来加以认知。既然两种来源在生活中没有纯粹处于单一状态的,那么,从经验角度看,佛教的观点才应称作“混合论”。为使两种知识来源区分开,我们得越出实际的经验活动,越出可观察的理性的意识或阈下意识活动,并设定有这样一个先验的差别:一个虽然我们无法直接观察到,但那终极绝对实在迫使我们必得承认的差别。在这个意义上,它是关于两种知识来源间“确定”界限的理论。我们对陈那体系的全部阐明可以认为是这一基本原则的发挥。这里我们只能作这一简单说明,并不指望详细介绍理论本身。
只有两个知识来源的理论意味着认识活动有两个截然分明的根源:一是对终极实在的反映,另一则是终极实在以现象表现出来的构造表象能力。不过它还有另一意义,即不考虑最高实在(究竟有还是无,抑或以何种方式存在)的意义。从现象的观点看,认识活动可以分为两种方式,感觉认识与推理认识,感觉认识中对象直接生动地[18]认识。推理认识中则是间接的,即模糊地[19]或抽象地经由对象的表征而呈现出来。如果火是感觉范围内直接被认知的,这就是感觉认识(现量);如果火的存在是经其所生的征象,如烟来推知的,它则被间接地认识,即是推理知识(比量)。两种情况下,都既有感性的内核,也有构造的表象,但前者是直接认知的功能为主,后者是思维的功能为主。前者表象鲜明,后者则模糊和抽象。[20]
【注释】
[1] nirvikalpaka-pratibhāsa.(无分别影像)
[2] kalpanā.(分别)。
[3] niyata-pratibhāsaḥ=niyatā buddhiḥ参见Tātp.p.12.27二藏语bcad-Śes=paricchinnam jñānaṃ;在《正理滴论疏》中(p.8.8以下)该词有不同的意义。
[4] gṛhṇāti.
[5] vikalpayati.
[6] svam asādhāraṇam tattvam参见NBT.,p.12、14.
[7] representation指经由理性加工过的关于对象的摹状、描述。
[8] Tātp.p.338,15.(www.xing528.com)
[9] NBT.p.12.16以下。
[10] 这是指吠陀经典之作为知识来源。——译者
[11] upamāna.
[12] 迦罗卡是最早的医书作者,被认为是医学创始人。——译者
[13] sambhava.
[14] 参见德慧(Guṇamati),丹珠尔(经).V.60.f.79a.8上说到世亲是承认佛经(āgama,契经)为第三种认识工具(Pramāṇa,量)的;也参见AKB ad.Ⅱ.46(英译本则为V.Ⅰ,p.226)。
[15] NBT.p.43,12.
[16] 指推理(inference),即比量,推论认识。——译者
[17] pramāṇa-vyavasthā(量分别论),参见N.Vārt.p.5.5,Tātp.p.12.15ff.参见本书第二卷附录Ⅱ。
[18] ViŚadabha(清楚明白,清晰)。
[19] asphuṭa(非明了,不清楚)。
[20] NBT.p.16.12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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