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易》之内容
(一)《易经》
《易经》包括卦辞、爻辞。卦辞是说明《易》六十四卦每卦要义的筮辞,即各卦卦形、卦名之后为卦辞。爻辞指说明《易》六十四卦各爻象的文辞。如“初九:潜龙勿用。”“初九”是爻题;“潜龙勿用”就是乾卦初爻的爻辞。
郭沫若说:“《周易》是一座神秘的殿堂。因为它自己是一些神秘的砖块——八卦——所砌成,同时又加以后人的三圣四圣的几尊偶像的塑造,于是这座殿堂一直到二十世纪的现代都还发着神秘的幽光。神秘作为神秘而盲目地赞仰或规避都是所以神秘其神秘。”[29]
(1)生活的基础:渔猎、牧畜、商旅(交通)、耕种、工艺(器用)。
(2)社会的结构:家族关系、政治组织、行政事项、阶级。
他的主要观点有:
第一,《易经》全部就是一部宗教上的书,它是以魔术为脊骨,而以迷信为其全部的血肉的。
第二,当时的生活基调是宗教是战争,所以鼓歌不是用之于祭祀,便是用之于祝捷。
第三,它的父亲是偶然的凑巧,它的母亲是有意的附会。它的祖父不消说是蒙昧的无知。
郭氏的上述研究曾经产生过很大的影响,从研究方法上来看,确实有开风气之先,但是其结论则有得有失。(www.xing528.com)
笔者认为,中国文化的核心是经学,经学的核心是《周易》,《周易》的核心是原始宗教。
关于卦辞,笔者有自己的见解,将在下节作出详细的探讨。
(二)《易传》
《易传》,《周易》的组成部分,是儒家学者对《周易》所作的各种解释。对经而言,故曰传,亦称《十翼》,包括《彖传》上下、《象传》上下、《系辞》上下、《文言》、《序卦》、《说卦》、《杂卦》。《史记》称《易大传》。
《彖传》:分《上彖》、《下彖》两篇,内容为论断六十四卦卦名、卦辞及一卦大旨。本自成篇,列于经后,今通行注疏本分列于六十四卦,凡卦内“《彖》曰”即是。旧说为孔子撰述。今人考订谓非一人所作。
《象传》:为《易大传》中的上下两篇,共450条。其中解释64卦卦名卦义的有64条,称为“大象”;解释386爻爻辞的有386条,称为“小象”。解释卦名、卦义的都以卦象为根据,解释爻辞的也多以爻象(包括爻位)为根据,因此题其篇曰“象”。也称象辞。
《系辞》:分为上、下篇,是《易经》的通论,论《易》之形成、主要意蕴和指导人事的功用,兼及八卦的缘起、筮法等的说明。
《文言》:仅乾坤二卦有,分别解释乾坤二卦的象征意旨。
《序卦》:主要解释卦序。
《说卦》:主要解释八卦象例的专论。
《杂卦》:把64卦重新分成32组,文中对举的两卦之间,其卦形或“错”(亦称旁通,六爻相互交变)或“综”(亦称反对,卦体相互倒置),其卦义多成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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