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权力与国家——重温英国人的特性
现代国家的发展并不是权力概念形成的唯一背景,显然还有其他的背景条件。埃利亚斯·卡内蒂(Elias Canetti)在其伟大著作《群众与权力》(Crowds and Power)中,探讨了一系列更加基本的实验性背景,尤其是对于自身的关注及由此而来的在“人群”中的唯一性——这是现代社会的另一特有现象。卡内蒂将权力与力量区分开来,用猫与鼠的关系来说明两者之间的关系:
猫用力量抓住老鼠,抓紧,用爪子按住,最终杀死了它。但是当猫在玩弄老鼠时,就出现了另外一种因素:猫放开老鼠,让它稍稍跑远,甚至还转过身去,此时老鼠不再受力量的支配了。但它仍然处于猫的权力之内,仍然会被再次抓住……猫一边继续注视着老鼠,一边继续统治着这个空间,偶尔也给予老鼠逃生的希望……所有这一切加起来,空间、希望、注视,以及破坏性的意向,便可称为真正的权力实体,或者简而言之,构成权力本身。(卡内蒂,1992:327)
这个故事向我们提出了一个独立于国家并且可能比国家更加久远的权力概念。这个权力概念与霍布斯提出的统治概念有相同之处,它们都具有一种一般性,不具特殊性:权力的特性就是“一种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延伸”(卡内蒂,1992:327)。但是如果用猫和老鼠来做例子,那么这种一般性能够说明的就不止现代政治结构这一种情形了。卡内蒂的权力概念与国家并没有明显的关系。
同样,福柯将权力概念定义为一种“日常生活中持久的压迫”,也与国家没有明显的关系。他的这个观点在20世纪50、60年代尤为流行。我们不能忘记这一点,因为福柯的这个观点可能是文化研究发展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概念。在后面的第八章,在讨论它对女权运动的影响时我将再次对它进行分析。
但还是要承认,国家的政治形式仍然是权力概念的一个重要参照点。在许多的日常谈论中,比如讨论谁“大权在握”时,国家政治形式仍然占有重要地位。什么人“大权在握”,一般是指哪个政党在某个国土范围内掌握政府,并因此控制了国家机构。而且从国家发展出来的权力概念,很有可能对他处发展出来的权力概念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即便对于福柯来说,国家权力概念也是他一个重要的出发点。虽然决心把国家概念的特权地位从政治理论中剔除出去,他还是花了大量时间对它进行思考。他最富启发、最具持久力的贡献之一,应该是引导人们以一种批判的态度关注权力与统治的关系。
本章将继续讨论前面一章提出的问题,探讨国家形式与理解文化研究领域的权力概念到底有多大的关系。不过本章还要更详尽地讨论文化研究借以成型的国家形式的种类。文化研究最主要的是英语国家的新生事物,是以这些国家为基础的。这些国家不仅共享一种语言——英语,在政治历史上也相互交叠。“文化研究”这个词本身就是一个英语新词,最初由理查德·霍加特在20世纪60年代创立伯明翰当代文化研究中心的时候确立起来。对此虽然有人提出异议(Chen,1992;Turner,1992;福罗和墨美姬,1993),但是它发端于英国的说法仍被广为接受。文化研究理论很多取自欧洲大陆,并且在与英国或美国并无多少历史关联的地方建立了重要的研究中心。但是文化研究借以成型的国家形式,还是主要地源于英语国家——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种族历史特性
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种族历史特性与文化研究领域的权力概念有着密切关系。在20世纪90年代的“文化战争”中,围绕权力概念进行的各种争议,是“盎格鲁”社会的一大特色。这些辩论发端于美国,在英国、澳大利亚得到了共鸣,但是并没有在法国等国家引起反响(见Appignanesi,1994)。人们在早些时候接受马克思主义的时候,“盎格鲁人”对于权力概念的解释也尤其敏感。墨美姬在分析20世纪70年代的澳大利亚时指出,“马克思主义……具有一种局部颠覆性的潜能,这种潜能对于大多数欧洲知识分子来说是无法想象的。如果将它置于某种文化,只要稍稍肯定在过去和现在存在着阶级斗争,就会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大爆炸”(墨美姬,1988:52)。人们在分析英国、美国或者其他英语国家(可能要具备某些条件)的情况时,可能也指出了同样问题。这些国家对于权力问题的反应,具有某种独特之处。
特别指出这个问题,似乎是在暗示所有的英语国家,尽管具有不同的历史,都存在着这种盎格鲁特质。但事实上这种观点很值得怀疑。文化研究首先是为了表明美国文化、英国文化、澳大利亚文化、加拿大文化和新西兰文化不仅仅是“盎格鲁”式的,其他的移民团体也同样做出了突出贡献,更不用说土著居民做出的巨大贡献了。但是上面这些说法都忽略了重要的一点——乔恩·斯特拉顿(Jon Stratton)指出,在澳大利亚,人们再次忽略了法律和政府机构。虽然澳大利亚的文化表情总体来说是“多元文化的”,但是这种多元文化借以生根的机构组成却并非如此:“政治和法律方面毫无掺杂,英国式的单位和体制形式占主流,甚至与欧洲大陆的都不一样。的确,自从多元文化政策出台以来,政府的基本设想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这一点太不寻常了。”(斯特拉顿,1998)与英国和美国一样,澳大利亚也是一个习惯法社会和一个历史久远的民主国家,其政治结构主要源于英国。在此我想重点讨论的正是这些制度形式,而不是一种假想的“英式”要素。
有一点值得一提:人们广泛认为,国家形成的方式对于文化概念是非常重要的。在现代社会,文化的概念主要是由德国人提出来的(Berlin,1976;Elias,1994;Sahlins : 10-13)。面对英、法政治方面的优势,文化这个概念在18世纪得到了发展,人们广泛地用“文明”这个词来表述文化上的卓越性。诺贝特·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认为,当时的德国人——
根据西方的标准,是一个在政治方面很晚才达到一体化、统一化的民族。几百年来,德国边界之外的属国一个接一个地分崩离析,或者将要分崩离析。文明的概念表述了殖民群体持续扩张的趋势,Kultur[文化]的概念反映了一个民族在不停地向外扩张重新划定国界的时候,内心所产生的不安……他们会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我们的身份到底是什么?”(埃利亚斯,1994:7)
提起这些事情并不是要暗示一种“日尔曼”精神的存在,用埃利亚斯的话说,这不过是承认概念主要是为“那些共享某个传统和某个处境的人民所用,并为他们服务”(1994:8)。至少在历史上,人们的处境主要还是由他们的国家结构决定的。
在英国文化研究的早期,人们围绕“英国特性”进行了一场著名的辩论,其中英国自身的“特别处境”成了争论的焦点。由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on)、汤姆·奈恩(Tom Nairn)以及《新左派评论》(NewLeft Review)的评论队伍为代表的一方,对此持坚定的否定态度。他们认为,英国在政治上是畸形的。在向现代化的转变过程中,它没有做到完全彻底,而是在体制和社会地位上保留了“‘封建的’等级制度,表现在各种琐碎、礼仪性的繁文缛节上,如口音、词汇、饮食、衣着、娱乐等”(安德森,1964:39)。其结果是灾难性的:
传统主义和经验主义……融合成一种单一的正统机制:传统主义认同现在,从过去导出现在;而经验主义束缚未来,将未来固定在现在。结果就产生了广泛的、固着化的保守主义,它像一个厚厚的棺罩罩住了整个社会。社会(在新观念面前)变得庸俗不堪,而在(体制面前)又一致变得高深莫测。英国为此在世界上相当有名气。(安德森,1964:40)
由E. P.汤普森(1965)为代表的另一方则坚决捍卫“英国特性”。但是双方都明白,大家争论的这种东西是确实存在的。虽然汤普森对于安德森的“他国”理想化进行了反唇相讥,双方却都认为英国的政治结构是很有特色的,对英国的学术文化有着深层含义——如它对“理论”的尊崇,对政治激进主义的容忍,以及它对权力概念的态度。
后来随着文化研究的进展,“英国特性”逐渐被淹没。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跟当初安德森对英国的批判正相吻合,与“盎格鲁”有关的事物哪怕在英国本土都不再流行了。20世纪80年代末,迪克·赫布迪奇(Dick Hebdige)对自己的著作是这样评述的:
从我所引用的资料中,可以看出我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英国特色”。借以形成此书主要观点的许多理论和评论,主要来自于法国。有一些是美国的,有几个是意大利和德国的。几乎没有明确来自英国的东西。跟毕业于20世纪60、70年代的许多人文学科和社会学学生一样,我也竭力逃离英国传统、寻找我的“他处”、策划自己的象征性背叛。(赫布迪奇,1988:11)
正如赫布迪奇所言,这并不是他一个人的错误。英国之外的人利用他们的距离剥离了与英国学术传统的任何关联(吉布森,2001),而英国国内的人则以其他方式否定英国的学术传统。除了少数几人(Gikandi,1996;Brabazon,2000),所有人都认为在文化研究中不必认可“英国特色”或者通过它来进行文化研究了,它完全可以退出历史舞台了。
而接下来我的观点是,如果我们想正确而具体地对待权力概念,就必须对这种趋势加以拷问。赫布迪奇认为,对于“英国特色”的遏制,可能已经影响了他的自我理解。无论他本人如何抵制,“英国教育的传统(不管吸收得多么不好,也不管理解得多么蹩脚)自始至终都有明显的表现”(赫布迪奇,1988:11 )。这种看法未必狭隘。赫布迪奇认为,“英国特色”不是一个简单的特性问题,它是“由对某个具体事物的强烈感情而产生的一种敬畏,是对自在之物的不可约性而产生的一种崇敬。另一方面,它还是一种和谐一致的信念,一种对事物持续存在、保持相对稳定性现状的信念”(1998:11-12)。这种思想正贴合了反对“盲从权威、把权威的话当做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东西进行推理”的做法:“在奥卡姆之后,在培根、休谟、洛克和贝克莱之后,我们要对所知所见进行总结归纳。”(1998:12)如果将注意力集中到政治结构而不是民族特性上,那么我们不仅能够理解英国人的思想方式,而且会理解那些与英国有着相同历史和制度的其他国民。
但是认为美国也是如此可能就有问题了。毕竟美国是在一场反对英国的革命之后成立的国家,在世界舞台上占有支配地位,因此人们都把它作为一个个例。第九章将讨论美国的文化研究问题。我们只能这样说:尽管美国与英国有着这样那样的不同,至少我认为它与英国还是有着明显的共同之处。戴维·辛普森(David Simpson)认为,在发掘这两个国家对“理论”问题的辩论背景时,人们发现这两个国家至少有一段共同反对某个政治结构的历史:“在18世纪90年代和19世纪初,联邦主义的美国几乎与保守派的英国一样,竭力排除法国思想的影响。为了正确理解这两种文化中有关当代教育的专著,我们必须将它们共同的历史作为研究对象,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辛普森,1993 : 5 )而保罗·吉尔罗伊则以类似的方式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这两个国家的共同之处,在文化研究领域本身是否也存在着某些证据:“我们不可能不思考这个问题:美国人对文化研究的热情是否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与英国和英国特性的关联。我们在思考文化研究本身的种族历史特性时,完全可以以此作为出发点。”(吉尔罗伊,1992:187)
霍布斯的失望
虽然再次回到20世纪60年代对英国特性的辩论可能会缩小关注范围,但是在思考种族历史特性这个问题时,它仍旧是一个很好的出发点。尽管我们对某些观点提出了质疑,但是它们对探讨政治形式、“盎格鲁”体制和权力概念之间的关系,却仍然是十分有益的。
由于英国年轻一代左派对当时革命风潮的响应受到了相对遏制,他们产生了挫败感,于是便引发了这场辩论。当时在德、意、法都爆发了激进的学生运动,而英国学生,用安德森的话来说,却依然“保持缄默,一派寂静”,因为他们深受一种“庸俗、惰性”文化的束缚(安德森,1968:4)。在英国的学术界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不断上升的学科——社会学——在其他国家已经成为提高人们社会觉悟的重要基础,而在英国却依旧保留着软弱无力、了无生气的现状:“在英国,虽然社会学作为一门正式学科在最近有了一些迟来的发展,但是倦怠的庸俗心理和枯槁的偏狭观念,依然保留着痕迹。”(安德森,1968:8)在维特根斯坦的影响下,英国的哲学思想开始“对日常语言的庸俗琐碎顶礼膜拜”(1968:26)。在卡尔·波普尔和以赛亚·伯林的率领下,政治理论要么成为一种“摩尼教式的道德故事”,要么成为预防革命思想的灵丹妙药(1968:26)。虽然F. R.利维斯的文学批评怀有充分了解社会整体的远大抱负,却并没有提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观点。唯一具有世界意义的成就是凯恩斯的经济学,而它又全盘接受时间循环观念。时间循环观念认为,在一个一成不变的社会秩序中,人们能够预料到的一切,就是资本主义周期性的波动。
对于以上缺陷的分析,是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进行的,所关注的历史则是启蒙运动。安德森认为英国的问题在于,它与一场彻底暴露阶级对立的典型的现代革命擦肩而过。1640—1649年的英国内战摧毁了旧的封建体制,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扫清了道路,但是它并没有解决社会结构的矛盾。它是“两个有地阶层之间的冲突,双方之间在经济利益上根本没有直接明确的对立”(安德森,1964:28)。结果是“这场革命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遗产几乎为零……因为其前启蒙运动的‘原始’特点,这场革命在意识形态方面没有可继承的传统,也历史上也没有留下什么重大影响”(1964:30)。因为英国的资产阶级没有必要对贵族社会发起一场公开的革命,所以它也就没有像其他国家一样具有描绘一个全新世界的动力:“解放的动力没有传承下来,革命的价值没有传承下来,通用的语言也没有传承下来。”(1964:43)
汤普森呼应安德森的观点,指出人们暗暗地拿法国作为典范与英国进行对比。英国所缺失的,正是为所有国家树立了典范的法国大革命。汤普森自己总结了两国之间的差别:
法国革命的特点是正面对立,是知识界的群起革命,是针对陈腐体制和知识等级的一次行动——政府工作人员、大使馆专员等,统统集结在伟大而激进的作战首领周围。而英国的革命……则不提倡广泛的持续的努力,因为知识分子中很少有人与官方发生正面冲突,也很少有人认为有必要对社会进行一次有计划有步骤的批判。他们认为自己是在一个还算自由的市场交换专门的商品,商品的金额用“知识”进行了补偿。(汤普森,1978:59)
法国模式——正面对立、有计划有步骤的批判、有组织并由知识界领导的政治行动——这才是安德森及其同仁希望引入英国的东西。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英国人羡慕法国学术文化的大规模、全面性运动的同时,法国的知识分子也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自己付出的代价。我们已经看到,福柯尤其关心的正是这些代价。他在1976年说道:
在过去的十年或十五年,人们在事物、体制、惯例和谈话方面越来越容易受到批评。他们发现现有基础具有某种脆弱性。在感觉到这种不稳定性和这种不连贯性、特殊性、局部性后果的同时,人们还发现了或许从未预料到的东西,这种东西可以精确描述为全球性极权主义理论的约束性后果。(福柯,1980:80)
福柯和安德森在各自社会里所觉察到的问题有很大不同。英国在事物、体制、惯例和观念方面相对来说刀枪不入,被安德森直接归因为极权理论的缺乏。英国学术文化在批评方面的相对无效,正是资产阶级“拒绝将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的后果,“其整个运行过程表现为对极权主义深刻、本能的厌恶”(安德森,1968:13)。
这实际意味着,英国文化研究领域的权力概念与我们在第二章讨论的福柯式权力概念在背景上有着很大的不同。两种权力概念产生于不同的辩论过程并发挥着不同的功能。我们已经看到,福柯认为使用权力概念,是为了讨论将“主体人”之类的哲学概念普遍化的倾向。而安德森则认为使用权力概念,是为了将这样的概念引入国内,以弥补局部的缺失。将社会关系看做权力关系也是为了向英国引入“人与社会的根本概念”(安德森,1968:5)。权力概念可看做一个讨论汇聚点,法国的讨论离这个中心稍有出入,而英国的讨论则更加集中于此。如果忽略了各自的出发点就大错特错了。英法两国虽然使用了相同的字眼,但我们绝不能忽视其背后独特甚至相反的动机。
英国与其他欧洲国家之间的差别还可以思考得更加深刻。安德森作为一名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任何社会都存在着基本社会矛盾,唯一问题是人们对于这些矛盾的认识有多深。从这个角度来看,“英国特性”的中心,就是英国人不像其他国家的人那样对现实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但是从某些方面来说,还可以有另外的解释:英国社会矛盾的时间或者地点实际上更难确定。安德森在他《当前危机的根源》(Origins of the Present Crisis)一书中曾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对此进行了描述,他认为这是一个“公民社会高于国家”的问题:“简要地说,[现代英国的]权力结构主要有三个特点:官僚政治或者军事形式的相对不重要性;经济形式非同寻常的直接冲击力;以及思想文化形式的极端重要性。”(安德森,1992b:40)总体来说,英国国民的团结紧密度弱于其他社会。与国家相关的各种功能,如行政和军事,相对较弱;而独立于国家的其他功能,如经济、思想和文化,则相对较强。
以上说明权力概念并没有清晰的焦点或者中心。但是在纯粹的形式方面,事情却并非如此。英国与众不同,它将统治权完全授权给国会:“其他任何一个现代资本主义国家都不敢省却一部成文的宪法”(安德森,1992b:41)。从理论上来说,这样做会给激进的政府提供条件,给予他们重塑社会的无边自由。但实际上这种机会虚幻得很,因为国家权力本身有着众多限制。上台掌权与引发变革的实际能力之间存在着巨大鸿沟。具有激进理想的政府一次又一次地失败,正好说明了这一点:“当一个工党政府上台时,它就成了一块孤立而倍受关注的飞地,四周几乎全是敌对区域,不停地遭受工业、报业和有组织的‘公众舆论’的炮轰。每一次它都被打得落花流水。”(安德森,1992b:42)安德森与福柯一样,也认为在权力和统治权之间划等号是一种错误,原因更多的是与英国的具体情况相关。英国的统治权只能被看做是一种权力;人们不容易将统治权误认为权力。
如果我们回顾一下上一章结束时的讨论内容,就可以说英国让霍布斯失望了。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描述了一个稳定、繁荣的英联邦的形象,是“人类权力的最高形式……由大多数人的权力构成,在众人的拥护下,或者通过天赋或者通过选举而统一到一个人身上,这个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所有的权力”(霍布斯,1914:43)。在霍布斯自己的国家,这种统治权力的最高形式相当疲软:大多数人的权力并没有统一到一个人身上;统治机构也并没有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所有人的权力。更具讽刺意味的是,结果也并不像霍布斯所预料的那样是长期的战争状态,恰恰相反,英国一直是一个稳定的社会,因为远离革命或者政治极端行为而自喜。安德森在20世纪50年代描述英国这种情况时,得到了广泛共鸣。他认为英国的过错恰恰与头脑过热或者嗜血成性相反,它是一个“黏液质的盲目爱国主义社会,人们真诚地景仰威斯敏斯特,生性温和信奉常识的文化无处不在,对传统和先例进行仪式化的抬高”(安德森,1980:144)。
单数还是复数?
为了更好地探讨国家权力机构的结构,将权力概念与英国的国家结构形式结合起来可能会有所帮助。但在此之前我要进一步厘清在讨论中已经出现的个别的、具体的各种权力与作为一般现象的权力之间的差别。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前面的“权力”用作一个可数名词。像苹果或者橘子一样,一个人可以有一种权力、两种权力、三种或者更多的权力,但不可能将它作为权力“本身”。与此相反,在后一种情况下,权力用作一个集合名词。它用来指一种一般现象,更像是水,可以以种种方式进行“分散”或者“集中”,可以有不同的“形式”,但在根本上还是相同的。作为个别的、具体的权力必须用作复数,或者用冠词或指示代词来修饰,如“一种权力”、“那权力”、“这种权力”、“那种权力”。而权力作为一种一般现象是用作单数、没有冠词修饰的,仅仅是——“权力”。
辛德斯在讨论霍布斯的观点时曾做出类似的区分。他指出,权力的观点总体来说似乎带有一种形而上学的蕴意。它暗示“权力”一词应用到哪里,就能在哪里找到“某种共同的东西,某种共有的内在的能力或者效力因素”(辛德斯,1996 : 25 )。将权力作为个别、具体事物的观点,则不带有这种蕴意。有可能出现这样的现象:我们称之为权力的各种现象,可能根本就没有实质上的共性。我们的注意力不仅要关注相同之处,还要关注不同之处。如果非得解释为什么在不同的场合使用了同一个词,答案一定是——我们使用这个词的方式有所不同。(www.xing528.com)
一旦认同了这种差别,各地的文化研究领域都开始反复探讨权力一词的不同用法。尤为著名的,是约翰·费斯科(John Fiske)的《权力在行事,权力在运转》(Power Plays,Power Works)。该书无意中以此为中心展开叙述。费斯科从头到尾都在谈论“人民”,为此这几乎成了他个人的商标。人民被剥夺了接触社会统治机构的机会,如果我们只是关注他们的边缘化或者从属地位,就不会想到其实他们处置权力的方法比我们想象得要多:
人民不容易接触到权力机构,总体来说也就不能按自己的利益运行权力。但是他们却可以使用自己的权力形式,虽然从全社会的角度来说还比较弱小,但绝不是没有作用……人民可以行使的“弱小”权力,与权力集团特别享有的特力大不相同,应当以不同的名称称呼它们。我建议将强大的、自上而下的权力称为“帝国化”权力,将自下而上的权力称为“局部化”权力。(费斯科,1993:11-12)
“帝国化”权力具有权力的负面特征——费斯科认为,权力的目标就是要统治,要“将自己的范围扩得越远越好”。与此相反,“局部化”权力则代表了权力的正面特征——它“不是要统治其他的社会结构,不是要持续地扩展自己的地盘,而是要加强对日常生活状况的控制”(1993:12)。
人们经常批评费斯科,认为他过于天真地将“好”与“坏”、将“统治”与民众“抵制”对立起来。但是据我所知,在他的观点中有一点人们从未提起过,而且远比人们想象得要复杂。概括起来看,他似乎在将不同“形式”的权力进行对比,实际上他进行趋势上的对比或者不将权力“极权化”,就是为了将它作为一种一般现象进行研究。在上面的引言中权力从单数形式转换为复数形式(“权力的各种形式”到“各种权力”),“弱小”或者“局部化”的权力大多标为复数形式。当费斯科设想一个积极的政治转变时,这种单数与复数之间的差别就显得尤其重要。这是——
一种帝国化权力削弱、局部化权力增强或者换句话说,弱小权力将增强而强大权力将削弱……的转变过程。我们可以将这种转变归纳为一个强大力量的同种体系与一个弱小力量的分散体系之间的转变……某些弱小力量会强大起来并向内移动,而强大力量会削弱并让其他力量到达其中心。(费斯科,1993:52)
此时单数与复数的差别运用得非常严谨。他所建议的,并不是一种简单的人民党主义,即“人民”为了反对一个统治者或压迫者奋而夺权。他的建议可以描绘成一种反霍布斯式的态度,即我们要忘却《利维坦》——要拒绝从权力的角度进行思考以便了解具体的各种权力。
单数形式的“权力”和复数形式的“权力”之间的转换在费斯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别人却从未认清它的重要性,使用起来也相当不经意,即便像福柯这样的思想家也是如此——尽管他曾给这个概念带来了理论上的某种精确性。福柯的运动轨迹与费斯科常常是背道而驰:具体的各种权力被转换成一般意义上的权力。比如在《真理与司法形式》(Truth and Juridical Forms)一文中,通过讨论索福克勒斯的悲剧《俄狄浦斯王》,福柯对权力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他在文中引用了俄狄浦斯与克瑞翁争论时的一句话:“你从特尔斐带来了神谕,但是你篡改了神谕,因为,拉伊俄斯的儿子呵,你把原本给我的权力夺走了。”福柯对此是这样评论的:“俄狄浦斯感到在权力方面受到了威胁……在这出剧的开始,所有这些矛盾的焦点就是权力。”(福柯,2000c:25)严格说来,索福克勒斯的台词并不支持福柯的观点:俄狄浦斯的问题不是权力而是一种权力——神谕特有的权力。[1]
这绝不是一种语言上的诡辩,因为选择单数还是复数(“权力”还是“各种权力”)表示——或者说能够表示——不同的机构组织。单数的“权力”,主要与统治机构有关。国家范围内的统治权通常不是与其他权力一样被看做是一种权力,而是代表了权力“本身”。霍布斯可能是现代国家方面早期最伟大的理论家和评论家,如果他的说法正确,那么人们谈论一般意义上的权力与建立一个最高政治机构——统治机构必定有着密切联系。第一步是,国家内现有的各种权力在概念上被带入一个量化对比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可以将各种权力划上等号或者将它们进行对比,比较它们是“多”还是“少”。第二步,想象所有这些权力可以“结合”起来由统治机构进行处置。这时我们谈论的就不是具体的各种权力,而是单数形式的“权力”了。
一种象征性的货币
在第二章结束的时候,我提出将权力概念一般化与通过金钱实现的经济财产泛化进行一番比较。有关这一方面的详细论述,可以在一份不太成功的文化研究季刊中找到。这份杂志刊登了帕森斯(Talcott Parsons)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权力社会学理论。这个理论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与以米尔斯(C. Wright Mills)为代表的批判社会学家提出的权力概念相抗衡。米尔斯的经典著作《权力精英》(The Power Elite)用非常否定的字眼对权力进行了描述。他这种否定态度与其他类似的观点后来在文化研究领域赢得了广泛认同。而帕森斯则认为,之所以将权力与金钱进行比较,是为了说明权力可看做一种“积极的”现象,能够激发积极的社会行为。他的思想符合结构功能主义的一般特性,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学和政治结构抱有某种理想化的看法,认为其目的不过是为了实现有价值的社会目标。由于这个原因,他这个理论被众人斥为“保守”。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将他的分析从这个背景下剥离开来,这对于理解一般化的权力概念还是很有帮助的。
通过权力与金钱的比较而萃取的重要感悟是:权力,总体来说是符号化的东西。帕森斯认为,像福柯那样企图找到权力的现实“机制”或者“关系”并没有多大意义:“权力……只是取得有效因素控制权的一种方式;它本身并不是这些因素当中的一个,就好像经济活动中的金钱一样,不过是一种生产要素。”(帕森斯,1994:19)的确,有时候在政治体系内符号价值似乎固定在物质实体上。在经济领域,毫无价值的纸币因为可以兑换成黄金,在历史上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因此,人们也经常认为权力最终落实在物力支配上,如“掌权”者调动军队或者警察的能力上。其实不管是权力一般化还是权力金钱化,制度作为一个整体,远远超过了这些表面化的承载。“如果货币的承诺只是带来某种金属,那么绝大部分货币就没有任何价值了,原因很简单,金属的数量只能给少数人带来安心。”(1994:23)政治上的承诺也是如此:即便是最强大的军警力量也不能使这些承诺都得到实现。
这里的问题是,如果权力是符号化的东西,它为什么又会“运作”得如此高效呢?如果政治上的承诺只能得到低限度的实现,人们为什么又如此趋之若鹜呢?对此帕森斯的回答是功能主义和实用主义的。他认为权力是为了“实现总体目标而采取的有效的总体行动”(帕森斯,1994:18)。就好比金钱促进了经济关系的实现,权力的符号性强化了总体行动的效果。于是我们便认为如果大多数人明白了这一点,承认了总体行动的好处,便会支持这个体制。但是对于权力的一般化分析并不能给我们带来宽慰、理性的社会心态;还可能会有其他的解释。让-约瑟夫·古克斯(Jean-Joseph Goux)在他的《符号经济》(Symbolic Economies)中,就提出了一个非常精彩的相反观点。他的观点植根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帕森斯的出发点完全不同。古克斯对于政治结构的解释与上面的货币理论如出一辙,不同之处在于他对符号秩序的建立和维持的解释。
古克斯的探讨并没有停留在政治与经济的对比上,而是雄心勃勃地研究了符号等价物与价值等级的所有建立过程。这些过程还包括语言、性欲“语域”——指词汇及色情目标在欲望“经济”方面的符号性。但是他举的例子又是经济本身。古克斯与帕森斯不同,他并不认为在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里,现金交易、银行和信贷已经成为社会的第二天性。他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货币交换起源的分析中汲取营养,认为我们应当研究的是价值形式的起源,因为社会制度就是以此为基础的(古克斯,1990:11)。价值形式的起源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物物交换,人们认为某种商品等同于另一种商品,最终建立了一种“一般等价物”——货币。货币“赋予每件商品一个价值,一个固定的价值或者价格”(1990:16)。他的分析与马克思的一样,目的是为了去除当代经济思想模式上显而易见的东西,因而很值得商榷。
古克斯在研究政治领域时也采取了同样的手法。他认为,在政治上相当于物物交换的东西,是在一个分散的封建体系内各地方领导者在地位之间的等价认同(古克斯,1990:40)。成熟的货币制度在政治领域则相当于统治政府的就位,它在政治领域成为了一般等价物,即权力的一般尺度。与帕森斯一样,权力被认为是符号性的东西,不能将它与获得某物的实际机制相混淆。但是古克斯认为,政治制度远不是一个为了实现总体目标而设立的理性机构。马克思主义认为,统治者的上台有着盲目崇拜的特点。它大大高估了一般等价物的价值,对于统治的真实起源进行了系统化的抹杀。与其他语域的一般等价物相同的是,统治机构最终成为一种普遍的需求,而不是一种特别安排的计策。因此统治机构具有某种专制性:“排挤不同因素之间的不同关系是它与一般等价物之间唯一的关系。这个一般等价物将所有的价值关系都吸引或者集中到它理想中的中心,使它们成为自己的附属星足。”(1990:44-45)
围绕建立中央集权统治而形成的权力概念,人们对它至少有两种解释。第一种(帕森斯的观点)认为,它代表了人们对于一般等价物的理性需求,这种一般等价物用于评估政治实力,以便更有效地实现总体目标。第二种(古克斯的观点)认为,它暴露出一种对统治机构的盲目崇拜和走向制度化、秩序化的趋势,在其成熟阶段则表现为专制化。在本章的最后,我要介绍第三个观点,这个观点在20世纪30年代由英国的政治哲学家麦克尔·奥克肖特(Michael Oakeshott)提出。奥克肖特承认了帕森斯和古克斯的某些观点。他的观点对于理解本章的主题“英国特性”很有帮助,对于理解文化研究领域的权力概念也很有裨益。
半独立的多样性
与安德森完全不同,奥克肖特关注的是早期的现代政治史,或者说是“前启蒙运动”政治史,认为这段历史对于理解当代政治有着密切的关系。于是英国的情况便成为焦点并有了更加积极的意义。尤其是英国内战,似乎不仅仅是法国大革命的一次为时过早、尚未成熟的预演;奥克肖特认为,英国内战期间人们的关注点至今仍清晰可见。法国大革命发生时,一个统治机构已经确立,法国的君主专制政体已成为集权政治的范例。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注意力主要在统治权的分配上——从君主转移到“人民”手中,以达到不同阶级或者阶层的平衡。奥克肖特认为,英国的政治历史围绕一个不同的问题展开:他们首先要解决的,是统治阶级的特权和愿望。或许我们可以认同安德森的观点,认为现代英国政府的构成线条不甚明了,但是奥克肖特认为,英国统治机构重要的不同之处不在于此,而在于其本身的统治意图。
在后一个问题上,奥克肖特将两个根本不同的政治观点进行了对比——“信任主义政治”和“怀疑主义政治”。前一种观点认为,“政府行为是为全人类的利益服务”(奥克肖特,1996:23)。这绝不是盲目乐观。实际上它与严格意义上的乐观完全不同。它是一种特别针对政府能力的乐观:“通过人类的努力可以达到人类的完美,人们相信人类的力量,而不是相信神赐,并由此产生逐渐消除不完美的信心。”(1996:23)这里所描述的“完美”可能有许多种情形,包括现已有些过时的乌托邦式的幻想:“它可以指道德高尚或者宗教皈依,也可以指‘社会繁荣’,‘物质丰富’或者‘人民福利’。简而言之,这种政治幻想不仅仅适应于18世纪、19世纪,甚至适应于16世纪的情况。”(1996:24)奥克肖特认为,信任主义政治绝不仅仅是一种现代现象,其出现的主要条件是“人类权力显著而醉人的增长”(1996:24)。
而在“怀疑主义政治”中,“统治被认为是一种特别的行为,尤其是一种与追求人类完美相脱节的行为”(奥克肖特,1996:31 )。奥克肖特小心翼翼地将怀疑主义政治与简单的无政府主义区分开来。无政府主义从根本上排斥政府。怀疑主义政治的目标不是没有政府,而是限制政府:
人类的不完美(遂带来以下观点)将逐步消除,而且这将成为人类环境持久的唯一状况……但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单单追求一个方面的完美(就像是乱飞的乌鸦,在达到目标之前根本不考虑还应当做什么)只会招致失望和比达不到目的还要糟糕的苦难。(奥克肖特,1996:31)
与信任主义政治相同的是,怀疑主义政治承认,在现代社会存在着社会行为因集体目标而展开空前合作的可能性。但对此它的反应是要寻求方法阻止这种可能性成为事实——目的是为了控制政府以保持一种基本的秩序。
不幸的是,奥克肖特与费斯科、福柯一样,都没能将复数形式的“各种权力”与单数形式的“权力”区分开来。但显然在这些不同的权力形式和上面描述的两种政治之间有着某种关联。他已指出怀疑主义政治在历史上的主要反映,就是“权力的分离”,这种逐步形成的分离形式首先将宗教与国家分离开来,然后是政府内各主要部门机构的权力分离——一般指行政、立法与司法的分离。奥克肖特没有强调权力的分离,是因为他觉得权力的分离已经僵化成一种“过分程式化的教条”(奥克肖特,1996:85)。他认为,在怀疑主义政治中,人们常常犯的错误是用抽象的理想化的东西反对信任主义政治中抽象的理想化的东西,这样便失去了它的特色。但是大致的观点还是清晰可辨的:怀疑主义政治指的是“多样化的半独立性”(1996:87),我们可自然地称之为“各种权力”;而信任主义政治则是用一个单数的“权力”来概括一个极权化的政治前景。
如果我们将奥克肖特、帕森斯和古克斯放在一起,就会觉得这种关联确实存在。帕森斯的观点很明确,他认为权力概念的象征性延伸,代表对某种协同社会行为的极大热情。参与到这种权力的延伸,就好比参与到了货币系统中,是为“实现集体目标”创造条件。帕森斯不遗余力地论述权力概念,用奥克肖特的话说,表明他倾向于信任主义政治。古克斯与此相反,他反对权力概念的象征性延伸,也就是说,他反对简单地接受权力为一般等价物,而我们“就是这样”将权力作为一般等价物来谈论的。他的这种反对可视为一种怀疑主义政治倾向。他将我们的注意力转移到权力尚未服从于某个统一尺度的过去,让我们警觉当前对于差异性的压制。如果权力服从于某个统一的尺度,必然会产生这种压制。他敦促我们要持续关注“多样化的半独立性”。
怀疑主义的报复
考虑到信任主义政治和怀疑主义政治的强烈对立,我们可能会认为奥克肖特要么赞成政治主义要么赞成怀疑主义。我们认为哪种政治形式比较好?奥克肖特认为问题的答案取决于问题的背景,这是他最为重要的观点之一。每种政治都有其局限性,如果将其完全孤立,便会得到特别的“报复”:
这两种政治形式在寻求独立性和完整性的时候,暴露出一种不利于自己的特点。它们互为伙伴又互为对手;为了避免自我毁灭,所以一方离不开另一方,而如果一方成功地摧毁了另一方,就会发现它同时也摧毁了 自己。(奥克肖特,1996:91-92)
奥克肖特对信任主义政治局限性的分析,与古克斯对价值标准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的分析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而与福柯对权力规训体制的分析更是如出一辙。他认为,信任主义政治模式的政府,是一个“小型、爱探究、不放纵的政府;而社会将成为一个圆形监狱,它的统治者将成为全景监视者”(奥克肖特,1996:29;黑体为原作者所加)。在知识和权力之间,形成了一种紧密的联系,这种联系早在16世纪就为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所知:“他认为,知识可以带来权力,有组织地追求知识则可以带来大量的权力:他感兴趣的是权力,他认为权力是为了人类利益而统领世界的东西。”(1996:55)信任主义政治认为,公民或者国民仅仅守法是不够的;福柯认为还要有“灵魂”方面的东西:“仅仅从命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热情……当我们的政治彻底转向信任主义方向的时候,政府绝不仅仅要求顺从,还会要求热爱和投入。”(1996:97)
但是令人感到矛盾的是,信任主义政治的报复却体现在废除政治。它一开始表现得完全相反——即政治过激。以信任主义政治的方式进行统治被认为是一种“极权”行为:
这就意味着被允许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统治行为……而每一位合法从业的公民本身不过是政府的一个行为者……因此在这种社会中只进行着一种工作;而做工作的不同方式(睡觉、农业、画画、哺育孩子等等)并不是明确的、独立的行为,它们不过是某个单一模式的界限不清的组成部分……在其他地方可能实现的三种行为——统治、合法经营以及违法——因为第一种和第二种行为的合并而只剩下两种。(奥克肖特,1996:93)
最终,统治失去了辨别自我的任何能力:“当人们认为统治是一种毫无限制的行为时,统治便失去了控制的对象:一个总管如果没有作对的人,就没有了管理对象。”(1996:94)说得明确一点,就是政治过程被单一的权力行使所取代。
以上这些观点的总体批评对象,尤其通过法国作家(包括古克斯和福柯)的影响而早为文化研究领域所熟知。它实质上是现代政治一种固有的极权主义趋势。但是有一点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这种分析几乎没有应用到文化研究领域借以成型的任何社会。实际上福柯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如果在欧洲历史上有哪一个国家不是极权主义,毫无疑问它就是英国。”(福柯,2000b:293)由英国在欧洲以外的地方派生出来的主要政治体系——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对系统化政治组织的抵制态度,而且抵制的范围更加广泛。文化研究正是在这些国家崭露头角。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应当听一听相反方面的东西——即对怀疑主义政治的批评。奥克肖特正是在这一方面提出了别人未曾提出的观点。
奥克肖特认为,怀疑主义政治的局限性,在于“其自身特有的严格的自我限制”(1996:106)。以怀疑主义方式进行的统治,将自己局限于维持“适当的公共秩序”,甚至监视该秩序枝节性的东西:“行动者在最需要被授予权力的时候,它却放弃了,在最需要前进的地方,它却退缩了;它坚持枝梢末节的东西;它狭隘、严厉、缺乏热情;它没有勇气,也没有说服力。”(1996:109)现代社会变化迅猛,各种危机此起彼伏,采取紧急措施的呼吁席卷各地,此时怀疑主义政治在学术上的特性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在当今社会所有行为都是严肃的,勤奋被认为是一种美德,精力被认为是一种优点,它们却专注于政府鸡毛蒜皮的特性。”(1996: 110)最终政府自己让了步。它再也无法博得人们的尊敬,甚至无法维持公共秩序。怀疑主义最后的报复,是“让政治放任自流”(1996:110)。
在文化研究的早期形成阶段,像安德森这样的学术倡导者做出了最为热烈的响应。当时他们所面临的问题不是一个全景监视的社会,人们的行为也没有统统列入一个全包政府的密切监视。各个政治功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软弱无力,即使人们期望一个这样的全景监视政府,也不可能产生。相反,他们面临的问题是一种“墒”,一种“倦怠”,一种令人惊愕的“非职业性”,一种在频频出现的危机面前所表现出来的缺乏组织:“停滞不前的工业,饥肠辘辘的学校,破败萧条的城市,垂头丧气的统治者,暗淡模糊的前景。”(安德森,1964:50)安德森认为,唯一的补救方法其实也很明确,就是引进奥克肖特所说的信任主义政治。英国应当向那些集体行为协调性更好的国家学习,比如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不仅学习它们的政治理论,还要学习它们实际的统治艺术:“指导性计划作为新资本主义的典型特点,要求具有专家治国的技巧和强有力的行政机构。而在英国统治阶级传统中就没有这些东西。”(奥克肖特,1996: 51)
纵览以上情形,文化研究领域的权力概念就有了称为背景的内容。它可以解释为什么权力概念总是带有某种“异域”色彩。在“英国”的环境中谈起权力这个概念,实质上是向与欧洲大陆(尤其是法国)关系更为密切的学术领域招手示好。有了这个背景,我们就能够以此为出发点,研究文化研究领域中权力概念的实际发展过程。它尤其警告我们,不要认为正规的文化研究理论观点对该领域的实际发展会有多大的指导作用,因为后者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取自当地的学术背景,而且受到不同政治背景的制约。
就权力进行辩论时重温安德森的观点,可能是极其有益的,因为它能够提示我们,权力概念背后的动机五花八门。20世纪60年代以来,人们一般把这些动机归结为欧洲大陆理论的一部分。20世纪70、80年代,英国的新左派与安德森的观点步调一致,而且在安德森《新左派评论》的巨大影响下,完全倒向欧洲理论。在很多情况下,英国理论完全吸收了欧洲大陆的观点,并将大陆问题内化为英国自身的问题。唐纳德·萨松(Donald Sassoon)在很早的时候就颇有预见性地指出,《新左派评论》向欧洲的皈依,迅速将自己归划到一个“国际分离区”中:“比起那些大型的社会力量,英国的新左派更类似于小型集团,我们对这些小型集团了解得更多,也更感兴趣。”(萨松,1981:238)英国新左派带来的一个长久影响,就是人们忘记了权力概念能够担当不同的功能。渴望对政治功能进行专制性的调整,只是权力的一种情形;权力还可以表达人们的另一种渴望:在现有调整方式之外还有更多的方式。
【注释】
[1]值得指出的是这种一般化的权力与具体权力之间的区分并不是英语翻译的衍生物。上面引用的索福克勒斯的台词,用法语原文说是“un pouvoir”(一种权力)。福柯对此的评论是“:Ce qui est en question ... c’est le pouvoir”(福柯,1994:563)。如果他想要指的是具体的神谕权力,他应当使用“ce pouvoir”。在法语当中,各个权力与一般意义上的权力之间的差别,不是通过使用或不使用冠词加以区分的(“一种权力”/“权力”),而是通过指示形容词(ce pouvoir/le pouvoir)来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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