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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天水经济区高新技术企业融资创新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中—天水经济区的设立更是为西安市社会经济的跃升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在这样的背景下,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开展西安市融资创新的课题研究。

关中天水经济区高新技术企业融资创新研究成果

关中天水经济区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

课题承担单位: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课题负责人:刘 澄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课题组成员:曹 辉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杨成义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鲍新中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叶 波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前 言

2008年金融危机突袭我国,外向型经济的沿海地区遭到了近30年来最大的打击。扩大内需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希望通过发展中西部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来拉动庞大的国内消费市场。

2009年,国家发改委批复了《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西安市作为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核心,将在经济区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西安市也面临着“十二五”规划的难得机遇期。经过60年的发展,西安市目前已经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等五大产业为主导,机械设备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石油化工等产业蓬勃发展的门类齐全、独具特色的工业体系。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已然呈现出集群化发展的良好态势,成为西安市城市发展的竞争力优势所在。关中—天水经济区的设立更是为西安市社会经济的跃升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定位是“全国内陆型经济开发开放战略高地、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全国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全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基地、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基地”。西安市无论是经济总量、资源、产业基础、人才优势,都在经济区内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西安市的发展也必然会带动整个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发展。

经济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由于地处西部,与东部发达省市相比,西安市的金融资源,无论在规模总量还是在服务效率上都存在不小的差距,无法完全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现有融资体系所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必须通过融资服务的创新吸纳外部增量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西安市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从而才能实现以工业化、城镇化为先导,以国家级产业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建设进程。

在这样的背景下,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开展西安市融资创新的课题研究。本课题以融资服务创新为研究主题,通过测算西安市“十二五”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分析现有资金供给体系的不足,指出融资服务创新是西安市社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对西安市企业融资服务绩效进行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西安市融资服务创新的实施方案设计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得到了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大力支持。课题组对所有提供资料、思路的相关人员致以最衷心的感谢。

一、西安市经济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

“十二五”时期是西安市经济发展的难得机遇期。世界经济运行在经历了严重的衰退后已经发出复苏信号。国内经济依然保持强势增长势头。西安市的经济发展也取得了不菲的成绩。2008年,西安经济增速高达15.6%,2009年第一季度,全市经济增长10.5%,其中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0%以上。

西安市城市发展定位是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发展理念、发展路径等发生了深刻的变革。通过优先发展主导产业,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水平,西安市已经成为西部经济发展的核心城市,成为西北经济发展的龙头城市,在西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伴随着西部大开发进程的不断深入和关中—天水经济区经济一体化的推进,西安对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吸引力、辐射力和影响力必将迅速增强,在城市功能增强的同时,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都市圈已呈现雏形,将成为拉动西部经济增长的发动机

(一)发展现状

1.经济总量逐年增长

经过60年的发展,西安市的经济规模有了长足进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西安市紧抓改革开放的历史机遇,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1)地区生产总值不断攀升

1952年,西安市的地区生产总值仅为3.37亿元,2008年的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了2190.04亿元。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西安经济总量以年均12.3%的速度增长,2008年增速达到15.6%,创近15年来新高,见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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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西安市地区生产总值历年增长示意图

(2)工业总产值持续上扬

通过不断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合理调整工业结构,优化工业布局,提升工业效益,西安市的工业发展一直保持增长态势。1952年西安市的工业生产总值为2.3512亿元,2007年达到了1979.8593亿元,年均增长15.3%,见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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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西安市工业总产值历年增长示意图

(3)地方财政收入连续递增

从2000年开始,西安市的地方财政收入呈现逐年上升的局面。2000年为26.38亿元,2001年为55.9亿元,2002年突破60亿元,2003年为72.9亿元,2004年为86.4亿元,2005年为83.97亿元,2006年为96.31亿元,2007达到125.33亿元。

(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强劲增长

从2000年以后,西安市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快速度增长,成为拉动西安市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力量。西安市1985年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仅为18.442亿元。到2007年,这一数字达到了1435.3348亿元,22年里增长了77倍之多,见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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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西安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历年增长示意图

(5)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稳步上升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增长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西安市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呈现明显的上升态势。从1990年开始,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上升速度加快。1990年的数字为72.77亿元,2007年为921.58亿元,年平均增长70%,见图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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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西安市社会消费品总额历年增长示意图

(6)社会从业人数稳步上升

在经济增长的同时,西安市的社会就业人数稳步上升。1985年为296.8万人,2007年为436.36万人,以年均11.3%的速度增加,与经济增长速度持平,表明经济增长带来了社会就业水平的提高,见图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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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西安市社会就业人数历年增长示意图

(7)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增加

从2003年以来,西安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年均12%以上的速度增长。2003年为7748.38元,2004年为8544.03元,2005年为9627元。2006年首次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0905元,2007年为12662元,见表1—1。

表1—1 西安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表(200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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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物价总指数保持平稳

西安市的物价水平呈现平稳的态势,1980—2007年的28年间居民消费物价指数的平均值为106.9。而1998—2007年这10年间的平均值更是为102.8,表明西安市的总体物价水平稳定,见图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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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西安市居民消费物价指数走势示意图

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西安市的经济发展伴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调整。从原有的偏重工业发展到向第三产业倾斜,再到以高科技、旅游、商贸为产业发展重点,西安市在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西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更是明确提出了产业强市的发展战略,把发展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等五大主导产业作为进一步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的核心与关键

(1)第三产业迅猛发展

在产业结构优化的过程中,西安市充分依托旅游资源丰富、高科技产业优势明显等有利条件推进第三产业的发展。第三产业的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年增加,如图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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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 西安市国内生产总值历年增长示意图

(2)打造“双十”产业体系

经济的发展需要明晰重点发展产业,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设计产业支持政策。2002年,西安市确立了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为西安重点发展的五大主导产业。2008年,五大主导产业实现增加值963.60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达44.0%。2009年更是从西安市实际出发,提出以高新技术为产业支撑,构建“双十”发展构架,即航空、航天、汽车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旅游、文化、物流及房地产十大产业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渭北产业聚集区、国际港务区、皇城发展区、秦岭北麓生态休闲旅游区、阎良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和西安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等十大产业区域。

(3)重视科学技术创新

西安市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注重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全市每年有3000多项科技成果和发明专利问世,其中重大科技成果有1000项左右,充分体现出西安市强劲的科技创新力。西安市先后成为我国第一个国家航空产业基地、第二个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以及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和软件出口基地等,并在2008年成为全国六个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之一。目前,西安有五个国家级的开发区和产业基地、九个国家级科研基地,拥有各类科研技术机构3000多个,其中独立科研机构66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93个、国家级技术研究或行业测试中心29个,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全市职工总数的26.5%。目前,西安市高新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有3700多家,2008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199.26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为9.1%,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1%,同比增长31.2%;专利申请量9548件,授权3285件,均创历史新高。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额达到40.81亿元。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100多家,其中以创新研发为重点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3500多家。

(4)产业集群初步形成

西安市十分重视中心城市建设与优势产业发展,引导优势产业向重点区域集中。通过加强国家和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建设,促进产业聚集形成规模效应,确定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以园区建设为龙头,寻求工业发展的总体布局高度契合。加快实现园区产业聚集,做大产业集群,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并以此为核心实现产业聚集,围绕支柱产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企业的关联度。鼓励企业设立自己的专业研发和科技项目转化机构,增强企业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依托西安市高校及科研机构较多,科技实力雄厚的优势,积极创造条件使更多的园区企业同当地大学、科研机构的相关实验室建立定向联系,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

3.区内影响优势明显

2009年6月,国务院对外发布了《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将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战略定位为全国内陆型经济开发开放的战略高地,要将其打造成为全国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全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基地。西安市是关中—天水经济区的龙头城市,区内优势明显,在地区生产总值、规模工业产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等指标上都处于绝对领先地位。

(1)地区生产总值

关中—天水经济区的七市一区中,西安市的生产总值遥遥领先,稳居第一,咸阳位于第二。杨凌铜川由于城市规模小,分别位于倒数第一、倒数第二。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排名,铜川市以17.1%居第一位,咸阳以16%居第二位;天水市增速仅为11%,居倒数第一,见表1—2。

表1—2 关中—天水经济区各城市2008年地区生产总值比较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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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模工业产值

2008年底,西安市以总产值1957亿元居于第一位,超出第二位宝鸡市2倍还要多,充分显示出了西安市引领大关中的风范。宝鸡、咸阳分别位于第二、第三位。从增速来看,咸阳市居第一,为33.8%,杨凌区为17.5%,居最末位,见表1—3。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2008年底西安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1906亿元,是第二位咸阳市的3倍多。

表1—3 关中—天水经济区各城市规模工业产值比较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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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 关中—天水经济区各城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较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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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008年底,西安市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54亿元,约为第二位宝鸡市的5倍,见表1—5。

表1—5 关中—天水经济区各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较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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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方财政收入

从总量上看,2008年西安市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45.6亿元,依然以其绝对优势位居第一,咸阳市、宝鸡市分别位居第二、第三位;杨凌区完成收入1.7亿元,居最末位。从增速上看,七市一区差距不大,增幅都在20%以上,均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6)人民生活

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这两项指标来看,西安市依然处于领先地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第二位,农民人均纯收入西安市居第一位,见表1—6。

表1—6 关中—天水经济区各城市人均收入比较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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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部大开发之初,我国提出“以线串点、以点带面”来带动整个西部地区的发展,在689万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上规划了一些重点发展地区,这些重点地区就成为西部开发战略高地。目前,包括成渝经济区、关中—天水经济区以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在与成渝经济区的比较分析中可以看出,西安市存在明显的区内影响优势。

重庆是新成立的直辖市,成都和西安是四川、陕西的省会城市。按人口规模排序,依次是重庆(3097万人)、成都(1020万人)、西安(695万人);按GDP总值排序,依次是重庆(1749亿元)、成都(1492亿元)、西安(733.8亿元);按工业总值排序,依次是重庆(1072.8亿元)、成都(708亿元)、西安(482.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的排序仍与人口规模的排序一致。如果按人均GDP排序,则是成都(14620元)、西安(10560元)、重庆(5648元),按人均工业产值排序同样是成都(6941元)、西安(6936元)、重庆(3463元)。

从两个省会城市与本省经济总量的比较来看,2001年,成都市人口是四川省人口的11.8%,西安市人口则是陕西省人口的19%,成都市的GDP总值、工业总值、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分别是四川全省的33.7%、15.5%、32.8%,西安市的GDP总值、工业总值、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分别占陕西全省的39.8%、19.8%、33.2%。

就省会城市对自身经济活动的影响看,西安对陕西的影响大于成都对四川的影响。从两个城市的区域经济影响力来看,西安的区位影响力更为显著。西安为中国的地理中心,处于中西部经济接合部位,经济辐射区域范围广大,而成都与中部地区有重庆市隔阻;西安是西部的亚欧大陆桥经济带的桥头堡,而西部地区长江中上游经济带的桥头堡是重庆而非成都;虽然成渝经济区的经济总量远大于关中经济区,但是由于重庆市的经济总量、区域影响力的巨大作用,使得成都市的经济影响力远不如西安。

4.发展位次持续上升

西安市是国务院批准的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由于身处内陆,长期以来经济发展水平一直处于下游水平,城市竞争力偏弱。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副省级城市主要是深圳、广州、厦门和南京等四大城市。甚至在科技创新能力的比较中,西安也长期处于五六名之外。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这一状况有了明显改观。2009年,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的八项主要经济指标排名中,西安上半年出现位次前移的指标由2008年的三项增加至四项,城市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也在不断增多。

在2008年GDP首次突破2000亿元、同比增长15.6%的基础上,西安的经济发展在2009年上半年向人们呈现出了新的惊喜:实现生产总值1076亿元,同比增长13.3%,增速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第三位,比2008年年底前移了一位;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居第六位,特别是其中的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等三项指标,增速在副省级城市中居于首位。2009年上半年全市进出口增速在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二,在全国省会城市中位居第三,其中的进口增速更是达到了84.7%。

与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相比,2009上半年西安主要经济指标的位次越来越靠前,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这三项指标增速都名列第一。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2008年与2007年相比,西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个指标总量位次前移,同时全部指标增速位次前移。而2009年上半年与2008年上半年相比,西安市生产总值等八个主要经济指标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的位次,有四个指标总量位次前移,有六个指标增速位次前移。

从总量位次的变化来看,2009年上半年,西安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16元,同比增长23.3%,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十位,前移三位;同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总额指标都前移两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前移一位。从增速位次的变化看,上半年西安市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这三个指标的增速,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都名列第一,见表1—7。

表1—7 2009年上半年四大中心城市经济运行情况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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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景展望

1.宏观经济形势好转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09年三季度宏观经济形势分析表明: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正在逐步好转,主要表现为:经济增长持续回升,经济主体信心日益加强;工业生产增速快速提升,制造业景气指数稳步上行;国内需求稳步走高,进出口持续改善;物价同比降幅触底回升,环比上涨。2009年上半年,西安市全市生产总值1076.3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3.3%。

(1)农业生产平稳增长

预计全市夏粮平均亩产320.5公斤,同比下降3.0%;夏粮总产103.1万吨,下降2.7%,但仍是历史上少有的超过100万吨的年份,高于近5年来的平均产量,仍属丰收年。

(2)工业生产逐月回升

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13.61亿元。从上半年工业生产的走势看,1月份同比下降9.0%,1—2月增长2.6%,一季度增长7.3%,1—4月增长8.7%、1—5月增长10.8%,上半年增长11.4%,呈现出逐月回升态势。其中,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160.67亿元,增长9.5%。

(3)建筑业加快增长

2009年以来,全市建筑业围绕保增长扩内需,在投资力度加大的带动下进一步加快增长。2009年上半年,全市建筑企业新签合同720.45亿元,同比增长1.2倍;实现建筑业总产值474.83亿元,增长51.1%,较2008年同期提高13.8个百分点。

(4)房地产市场持续向好

2009年上半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443.3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8.2%,比2008年同期明显提高;商品房新开工面积817.79万平方米,增长21.8%,比一季度提高2.6个百分点;竣工面积174.41万平方米,增长43.4%,比一季度加快33.3个百分点。

(5)旅游业增速稳步提升

2009年上半年,全市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44.95亿元,同比增长26.3%,较2008年同期提高20.9个百分点。

(6)固定资产投资增势强劲

2009年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37.86亿元,同比增长41.7%,较一季度提高6.9个百分点,较2008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4.3%,较2008年同期提高18.3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086.29亿元,增长44.0%,较2008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

(7)消费需求保持旺盛

2009年上半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8.05亿元,同比增长18.6%,较2008年同期回落7.0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9.8%,较一季度提高1.3个百分点,较2008年同期提高2.9个百分点,为近年来同期最高增速。

(8)外需受到较大影响

2009年上半年,全市进出口总额(海关口径)34.51亿美元,同比增长7.6%。其中进口19.42亿美元,增长84.7%;出口15.08亿美元,下降30.1%。2009年上半年,全市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6.50亿美元,同比下降4.3%。

(9)财政收入较快增长。

2009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202.99亿元,同比增长14.8%。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1.25亿元,增长19.8%。四大主体税种呈“三升一降”格局:国内增值税增长16.2%,营业税增长15.2%,个人所得税增长3.0%,企业所得税下降5.3%。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00.79亿元,同比增长33.2%,较2008年同期提高5.7个百分点。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16元,同比增长23.3%;人均消费性支出6581元,增长21.3%。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3476元,增长20.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57元,增长21.5%。

(10)贷款大幅增加

2008年三季度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以来,金融对西安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明显增强。截至2009年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4268.05亿元,比年初增长28.7%,较上年同期提高18.8个百分点。新增贷款连创新高。2009年上半年,全市新增贷款952.51亿元,为2008年同期的3.6倍,为2008年全年的1.5倍。截至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6867.22亿元,比年初增长17.7%,较2008年同期提高3.9个百分点。

2.发展面临历史机遇

(1)西安市在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中的地位

关中—天水经济区的设立为西安市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西安市应当抓住将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成“全国内陆型经济开发开放战略高地、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全国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全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基地、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基地”的历史机遇,实现西安市的跨越式发展,并且带动整个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发展。

一是火车头的地位。《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赋予西安在这个经济区的核心地位,提出了要求西安率先发展,引领建设大西安,带动大关中,引领大西北的理念。

二是示范区的地位,国家赋予西安统筹科技资源的最大优惠政策,必将产生极大的示范效应,使宝鸡、咸阳、渭南、天水等城市学有榜样,享受到西安示范区带来的众多优惠效应。

三是辐射源的地位。《规划》直接辐射区域包括陕南的汉中、安康,陕北的延安、榆林,甘肃省的平凉、庆阳和陇南地区。西安的辐射能量从过去的影响关中、陕南、陕北,进一步扩大到影响甘肃省的天水地区,这就打破了行政区划的樊篱,西安的这种辐射半径和能量是前所未有的体制性突破。

(2)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发展给西安市带来的机遇

一是能够掀起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创新的高潮。国家支持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最大的一项政策是支持西安统筹科技资源改革。中央财政对这个地区竞争前沿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以及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等都会加大引导性的投入。《规划》赋予西安成为统筹科技资源示范城市的地位,必将打破中、省、市科技资源的体制障碍,促使西安尽快建成科技型创新城市。

二是能够掀起创业就业的新高潮。到2020年规划期结束,一大批人将借助《规划》的东风,掀起新一轮的创业高潮,从而产生按几何基数增长的就业岗位,至少能新增加500万左右的就业岗位。而作为关中—天水经济区内的中心城市,西安市将比周边其他城市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是能够大力提高城市化水平。《规划》有六大目标,即综合经济实力实现新跨越;创新能力有新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有新突破;城镇化水平有新提高;公共服务达到新水平;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

国际上关于城市化的发展水平有三个衡量指标,即城市化水平达到10%为起步阶段,达到30%~40%为发展阶段,达到70%~80%为基本实现城市化阶段。目前,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城市化水平在40%左右,属于城市化的发展阶段,到2020年《规划》实现之时,通过其在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拉动力,将使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城市化水平达到70%左右,基本实现城市化水平。最重要的是西安的定位,将从原来的“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城市”,上升为《规划》中的“国际化大都市”。

四是能够缩小西部与东部的收入差距。《规划》提出,到2020年,关中―天水经济区的经济总量占西北地区比重超过1/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翻两番。关中—天水经济区是西部工业基础较好的地区之一,仅关中就拥有4个国家级开发区,集中了16个省级以上星火技术密集区。该地区也是国防军工基地、综合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重要装备制造业聚集地。到2020年《规划》实现之时,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收入差距与东部相比,将由目前的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转变为缩小趋势,从目前收入差距的2~4倍,缩小至1倍左右。

二、西安市经济发展资金供需态势分析

(一)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必要性

一国或地区的金融体系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金融体系的最主要功能是在不确定环境下通过跨时空配置金融资源促进资本聚集和技术创新,进而推动经济增长。完善的金融体系不仅可以为不同类型、规模、性质的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所需资金,而且通过对科技创新项目事前的评估和事中、事后的监督以及为科技创新提供风险分担机制和激励机制,能有效避免资源配置的逆向选择和创新企业的道德风险行为,减少创新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提高创新的积极性。因此,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支持效率,对于促进科技创新、推动西安市经济跃升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西安作为新亚欧大陆桥中国段——陇海兰新经济带上最大的中心城市,具有承东启西、接南转北的重要战略地位;悠久的历史渊源、丰富的文物古迹,使西安成为令世人向往的著名旅游目的地之一,也使其成为中国西部重要的商贸枢纽、金融中心和资源要素集散地。西安是中国科学研究、高等教育、国防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综合科技实力居全国第三,在人力资源的供应上,西安优势非常突出。西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重点发展的老工业基地,建成了以机械设备、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石油化工为主的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已经形成了一批独具特色的优势产业。

2005年,西安市把高新技术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确定为西安市经济发展的五大主导产业,有效引导和推动了这些产业的快速发展。2007年,西安“五大主导产业”增加值达到750.82亿元,比2004年增加了321.45亿元;“五大主导产业”增加值占当年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2.6%,比2004年提高了3.7个百分点。西安市的经济发展,已经步入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自主创新为主导、以创新文化为基础,依靠科技、知识、人力、文化和体制等创新要素驱动的快车道。

资金是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增长的重要保障,西安市社会经济的跃升发展,更是离不开资金的强有力支持。但是从西安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西安市经济发展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资金供需矛盾明显。

(二)资金需求分析

1.总量预测

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保证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社会生产力发展和技术进步的主导力量,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基础。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所在,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构建城市竞争力,提升就业水平,促进社会稳定。截至2009年3月份,西安市企业总数为93410户,个体工商户总数为165380户。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

(1)资金需求

首先是项目投资需求旺盛。“十二五”期间西安市面临多重发展任务。一是消除2008年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二是加快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三是带动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发展。为了顺利实现这三项目标,必然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以2009年为例,中、省资金建设项目与重点项目合计需要总投资7695.8亿元。同时按照西安长远发展规划,为了支撑西安“十一五”后期和“十二五”时期的经济发展需要5500亿元的总投资。以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分行为例,截至2009年10月底,贷款余额79.88亿元,其中2009年新投放25亿元,主要贷款投向公路、电力、民航。

其次是企业融资需求增加。经济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不仅需要项目投资的拉动,更为需要的是企业的发展。企业是社会经济的活力之源,是保证就业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西安市地处西部,与沿海发达省市相比,企业的发展相对滞后,但是依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当前,西安市融资需求存在上升的趋势。民间大额借贷利率和官方贷款利率之差越大,反映企业融资需求缺口越大。西安目前民间借贷利率一般是月息2%~5%左右,而银行六个月的贷款利率为4.86%,表明当前企业的融资需求呈现上升趋势。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同样有着长足发展。调查显示,当前西安市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涉及企业233户,融资需求额105.4亿元,其中流动资金需求企业179户,融资需求额40.7亿元;固定资金需求企业54户,融资需求额64.7亿元。

(2)资金需求预测

本研究采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的基本思想构造模型,以《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主要数据来源,选取从1999—2007年的数据为样本,对西安市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量进行了预测(具体的预测模型参见本章附录)。

预测结果显示,为了保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十二五”期间至少维持在年均增长13%以上的水平),相对于1999—2007年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而言,2009—2015年间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预测值分别为3150.806亿元、4151.896亿元、5472.164亿元、7214.87亿元、9512.5亿元、12541.94亿元、16535.96亿元,极为接近财政收入与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之和,2013年以后甚至超过财政收入与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之和。这一结果表明,在既有的发展模式下,为了保证西安市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本地资金供给难以满足企业融资需求,资金需求缺口巨大。以固定资产投资额为例,2009年的数字是3150.806亿元,而2015年将达到16535.96亿元,将增加五倍。而西安市2007年的财政收入为125.3278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年末余额为4659.5024亿元。两者相加为4784.8302亿元。设定该项数字以年均15%的速度增长,见表2—1。

表2—1 西安市经济发展资金缺口估值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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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图中可以看出,设定西安市保持15%的经济增长率,同时财政收入与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数量之和以15%的速度增长,到2012年以后,资金也将存在缺口,这还是以财政收入与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全部用于投资为基础进行测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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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西安市经济发展资金缺口示意图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依照现有的经济发展模式,资金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见图2—1。

为了维持经济高速增长,必须改变经济增长方式。

依据资金需求量预测公式img150可以推出,为了缓解经济发展中的资金压力,在维持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方面,增加从业人员数量。增加从业人员数量可以降低资金的需求量。但是从业人员数量的增加受制于人口的增长,人口的增长将降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降低本地区的富裕程度。

另一方面,提高技术水平。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并且维持经济高速增长,可行的途径就是提高技术水平。同时,由于是大于0小于1的数,所以提高技术水平将能成倍地降低资金需求量。

2.结构分析

2009年上半年西安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73.57亿元,同比增长40.1%。其中,五大主导产业完成投资522.05亿元,同比增长46.2%,增速高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1个百分点,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9.8%。2009年上半年西安市的固定资产投资呈现出以下特点:

(1)现代服务业完成投资额居五大产业之首

2009年上半年完成投资317.41亿元,同比增长52.8%,占五大主导产业投资的60.8%。其中:房地产业完成投资249.01亿元,同比增长59.9%,占现代服务业的78.5%,占五大主导产业的47.7%。2009年,西安市房地产开发在全国楼市观望气氛浓厚、货币从紧、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大的大背景下,投资依然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土地供应充足,商品房销售面积增幅回落,商品房销售额保持平稳。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32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商品房销售额133亿元,同比增长25.3%。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额118亿元,增长28.1%;别墅销售额同比增长37.8%,办公楼销售额同比增长2.5倍。别墅及办公楼的销售增长显著,占全市销售额的比重为41.0%,拉动了全市商品房销售额的平稳增长。

(2)装备制造业投资增长加快

2009年上半年完成投资68.9亿元,同比增长36.7%。其中,金属制造业和专用设备制造业平稳增长。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共完成投资32.04亿元,占装备制造业的46.5%,同比分别增长3.8倍和64.4%,是拉动装备制造业投资增长的主要因素。

(3)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小幅增长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上半年出现小幅增长。其中: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业完成投资1.73亿元,同比增长2.1倍;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完成投资1.35亿元,同比增长7.5倍;应用软件服务业完成投资1.8亿元;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业完成投资1.08亿元。中药饮片加工和化学药品原药制造投资加大,分别完成投资1.04亿元和0.79亿元,同比增长15.7倍和29.4倍。

(4)旅游产业投资增长减缓

2009年上半年旅游产业完成投资77.06亿元,同比增长8.6%。2009年,地铁建设投资不断加大,上半年轨道交通完成9.2亿元,同比增长11.1倍。但受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投资下降的影响,旅游产业投资增长减缓。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是旅游产业的中坚力量,上半年共完成投资39.55亿元,占旅游产业的51.3%,同比下降15.7%。

(5)文化及相关产业高速发展

2009年上半年完成投资40.79亿元,同比增长2.5倍,增速居五大主导产业之首。其中,出版版权服务完成投资6.01亿元,同比增长91.8%;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完成投资2.73亿元,同比增长3.1倍;文化艺术服务完成投资2.31亿元,同比增长67.4%;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完成投资16.18亿元,同比增长1.9倍;其他文化服务业完成投资10.01亿元,同比增长15.6倍。

(三)资金供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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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西安市企业的融资渠道关系

从经济发展的实际来看,目前西安市的资金供给来源渠道主要有四个:金融机构的贷款(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市场融资、自身积累与引进外资。不同类型的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存在较大差异,图2—2所示。

1.金融机构的贷款

金融机构的贷款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目前,西安市现有17家商业性银行。如表2—2所示。

表2—2 西安市的商业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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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市开展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西安分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西安分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资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公司。目前西安市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家数众多,比如西安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陕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陕西信合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样构成西安市企业融资的渠道。

西安市地处西部,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较而言,由于金融发展水平不足,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的单一化导致金融机构贷款构成了主要的金融主体。2007年金融系统本外币贷款余额累计为2344.8亿元。

2.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是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西安的资本市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03年证券市场筹集资金为65亿元,到2007年证券市场筹集资金达到80亿元。中小企业板以及创业板的开设为西安市企业融资开辟了新的通道。在首批2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中,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截至2008年末,西安市共有上市公司21家,上市总股本88.25亿元。从总量上看,资本市场融资的比例相对很小。

3.引进外资和自身资金积累

引进外资作为我国企业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在西安市的发展并不十分理想。2007年的数据显示,西安市实际直接利用外资金额为11.2亿美元。虽然西安市拥有外资银行机构,但是规模相对较小。外资金融机构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深圳以及广州等城市,而外资的引入更多的集中在沿海地区。

公司自身的资金积累也是企业所需资金的重要来源,但是要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仅仅依赖内部的资金积累显然是不够的。只有外部资金的持续大量投入,才能为企业带来快速发展的动力。

4.政府

政府对企业的融资支持主要体现在财政贴息以及专项资金投入方面。例如,为了确保2011年工业发展目标的实现,西安市出台了若干扶持工业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2010年起整合安排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充分发挥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重大工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区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项目。加大对区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2009年从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继续安排2000万元扶持区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0年增加到3000万元。对企业从事园区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经营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应纳税年度起,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从目前西安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来看,融资创新应当着眼于高科技中小企业。这是因为: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服务上,西安市现有企业融资体系都无法满足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西安市具有发展高科技中小企业的独有优势。

(一)西安市发展高科技中小企业的优势

科技创新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经济发展模式,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西安市拥有发展高科技产业的资源优势,在长期的发展中已经形成了雄厚的产业基础。发展高科技产业势在必行。

从西安市“十二五”经济发展资金需求量的预测模型中可以看出,为了使西安市的经济发展保持在13.5%以上的增长水平,在从业人员数量恒定增长的前提下,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大力发展高科技中小企业将会从根本上解决西安市经济发展面临的资金压力。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高速成长期。城市化是这一时期的重要特征。城市化是指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从农村生活向城镇生活的升级转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的路径选择。各个城市都在根据自身的优势选择不同的发展道路。通过科技水平的提升促进经济增长,可以提升城市发展的质量。

1.科技创新环境日臻完善

西安市研究制定并发布了一系列促进科技进步、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创业风险投资、技术产权交易、科技奖励、科学普及、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科技计划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基本构建了与科技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

西安市通过稳步增加财政科技投入、积极寻求科技部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等多种方式,保障科技发展的资金需求。西安市平均每年争取国家部委科技经费超过10亿元,其中科技部项目资助3.5亿元。注重通过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创新项目培养人才、锻炼队伍,通过支持科技园区和科技创业项目,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切实落实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政策,加速科技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化。

积极扩大对内对外科技交流。1985年9月11日,由省科技厅承办的“陕西省首届技术成果交易会”在西安成功举办;1994年10月,科技部和省政府联合举办“首届中国杨凌农科城技术成果博览会”,之后每年一届连续举办至今,规模不断扩大。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省科技厅审批出访团组1200批次,出访人数30000人次;邀请国外专家来访600批次,来访人数6000人次;先后与80余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国际科技合作关系,有力地提升了科技工作的对外开放水平。

2.科技资源优势得天独厚

西安市现有各类科技人员110万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9.35万人,“两院”院士45人,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12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417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8人,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84人。

西安市共有各类科研机构1061家,其中独立研发机构200家,转制科研院所40家,县级以上部门属研发机构91家。西安市共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1个,国家部门专业专项实验室和国防重点实验室7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个;国家大型科学工程和野外观测台站7个;国家行业质量监督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和计量中心43个;国家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0家,省级重点实验室76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6个;各类测绘与勘察设计及研究机构420个。现有军工科研院所33个,拥有专业技术人员11万人,承担着国家1/5的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国防科技工业纵含科研、设计、试验、生产各个环节,横跨航空、航天、兵器、电子、船舶、核技术等六个行业。

西安市拥有基本覆盖所有的学科领域的学科门类,一些学科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截至2007年8月,国家级重点学科113个,位居全国第四。其中工学66个,位居全国第二;医科17个,位居全国第三。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现代农业、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环保、新材料和地球科学与资源等学科领域优势明显。

2006年,西安市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和R&D人员中科学家与工程师数均居西部12省市第二位,国内论文数位居西部首位。2006年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显示,西安市的综合科技进步指数位居全国第八位。

3.产业基础坚实雄厚

西安市高科技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以西安高新区为龙头的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已经成为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西安高新区作为国家重点建设的五个高科技园区之一,已经形成基于高新技术应用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制药四大主导产业。软件产业保持高速增长,服务外包业态聚集效应初显。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西安航天科技产业基地、西安交大等四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以及西安软件园等五个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取得较快发展。

2007年西安市独立科研院所综合收入60亿元。民营科技企业取得长足发展,成为科技产业发展的生力军。注册企业12500家,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400多亿元,从业人员超过40万人,增加就业岗位近10万个。技术市场健康发展,2007年,技术合同成交4941项,成交总额31.2亿元。

(二)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

西安市是我国科技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截至2007年底,普通高等学校达到48所,专任教师超过3.6万人。高新技术企业数为1311个。从事科技开发的人员数量达到39248人。技术开发经费筹集额达到75.9112亿元。技术开发经费支出总额为70.5066亿元,研究与发展支出达到53.3924亿元。2009年全市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了4.41%,大大高于全国和全省的平均水平,科学技术在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西安市一直重视对高科技中小企业的扶持,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具体解决高新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西安高新区内的高科技中小企业除享受国家对高新区内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还享受西安高新区制定的涉及金融、土地、风险投资、人才引进等多个方面20多项优惠措施。西安市建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择优购买当地高新技术及其设备和产品;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对国内没有的先进技术和设备的进口实行税收扶持政策。杨凌示范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行”的管理模式,推行“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为企业营造了公平、公正、宽松的政府服务环境。在科技、人才、融资、项目、信息、拓展产品市场和后勤保障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目前,已经营造出鼓励技术创新和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良好的政策环境和产业环境。

西安市的高科技中小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构筑了符合自身特点兼具市场竞争优势的发展态势。

1.科技含量较高

西安市高新技术资源及科技人才充裕,在国家及高新区相关优惠政策的扶持下,很多高新技术成果迅速实现了产业化,这使得高科技中小企业技术研发有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和依托,产品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

西安高新区内高科技中小企业历年承担国家及省市“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数量情况名列全国高新区前列。从市场对高新技术成果的认可来看,根据西安高新区的统计,科技成果交易额近年来呈指数上升态势。这些统计结果说明,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的科技项目不仅科技含量较高,而且已经得到市场的高度认同。“政策引导,科技在先”是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的突出特点。

2.国力关联度高

从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主营业务的产业链位置及产品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以及产品对整个国家经济效益、能源消耗和环境保护的作用和贡献来看,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整体竞争力具有较高的关联。

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的产业分布大多集中在产业链高端行业,主要包括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环保和新材料等领域。从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产品性能和用途来看,很多高新企业的产品可用于下游产业在提高生产效率、节能环保和降低成本等方面的技术改造;一些产品可以用于航天航空、军事和军工装备。

从这些企业的技术取得、生产和工艺过程来看,已形成了较深厚的科研和工艺积淀,具有较高的行业进入壁垒和独立的自主科技创新能力。这些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发展关系到整个国家产业结构升级优化、经济效益的提高和资源消耗的降低,关系到国家的综合竞争力。

3.市场前景广阔

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从事的产品和项目都具有很强的用户针对性和广阔的潜在市场。从市场前景来看,多数产品具有较强的功能替代和成本降低作用,下游市场广阔,部分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已占据了相当的份额。不少企业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在15%以上,有些较好的企业国内市场占有率在30%以上。

不可否认的是,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规模较小。西安高新区内注册资本500万以下或职工人数50人以下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分别占区内全部高科技中小企业的70%和66%。

二是盈利不高。多数企业销售净利润率在5%左右,低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与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拥有的国内前列的科技资源和科技成果很不相称。

三是缺乏大型的骨干龙头高科技中小企业,产品整体的市场占有率低。由高新区培育成长并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的高新企业无一家。

四是品牌认知度不高。据统计,70%以上的高科技中小企业成立于2000年以后,这些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市场认知度以及社会信誉不高,国际及国内知名品牌极少。

五是夭折率高。高科技中小企业夭折率约为40%。

六是增长缓慢。从高科技中小企业净资产和盈利增长情况来看,净资产及利润的增长普遍偏低,与高科技中小企业应该具有的高成长性极不匹配。

(三)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

高科技中小企业的产品必须面对高新技术更新换代快、潜在市场变化快等特殊竞争环境,其高风险和高收益等特点决定了企业资金需求的时效性非常强,企业能否及时获得所需资金成为影响其发展的关键因素。

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融资规模较小、融资成本较高等问题,融资困难已经成为制约高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大部分高科技中小企业资金来源主要靠股东投入和内部积累,融资金额较小。从2001—2009年,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所获得的国家科研经费、地方财政投入科研经费和引导银行科技贷款的资金支持年增长率不足10%,与高新企业的规模增长很不匹配。

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发展周期可分为种子期、导入期、成长期和成熟期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的风险、收益、资金需求特点及需求量都不相同,各个阶段所表现出来的融资特点与融资渠道也不尽相同。根据高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金融需求特点,确定与之相适应的不同融资方式。由于社会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以及各个阶段创新型企业发展的环境不同、风险与收益要求不同等差异,更要注重在每个阶段合理有效地进行各种融资方式的组合,以最大限度地满足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1.种子期

种子期是创业的起步和萌芽阶段,企业主要是利用新发明、新技术,完成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在这个阶段,投资对象仅有产品构想或技术,没有形成产品原型,产品的发明者或者创业者需要筹集资金进行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以形成产品的雏形,进而推出比较完整的生产方案。在这一阶段中,由于产品还处于概念阶段,远未定型,很难获得外部资金的注入,资金融资渠道主要来源是内部资金,即种子资本。此外,私人风险投资、,政府创新基金等扶持手段也是不可或缺的支持。

种子资本一般包括创业者个人、亲朋好友的投资及其他个人投资者的投资。创业者个人的资金投入为种子期企业起步提供了最基础的条件,一方面为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最基础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创业者投入的资本量能够为引入其他投资者的资金支持提供基本保障。

据调查,西安高科技创业者绝大部分属于科技人员,由于个人资金实力有限、交际范围单一、信息传播途径有限、个人或技术知名度不高等因素,在起步阶段,普遍难以获得大额的外部融资,融资主要在有限的亲属和朋友圈内进行,创业资金基本在10万元以内。外部融资渠道难以有效顺畅介入,尚不能提供大额资金用于创业,限制了创业的规模和起点,甚至有些很好的科研项目由于得不到资金的支持无法转化成产品。

西安在此阶段设有一些政策扶持资金,如由风险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与西安市科委共同出资设立的西安创新投资公司,与孵化器配合,专门为本地青年科技创业者种子阶段的项目投资,同时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等。

总体评估,西安在此阶段的资金融资服务,不仅总量不足,而且在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上也有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

2.导入期

如果企业顺利度过种子期,产品研发进展顺利,就进入产品的改进、定性以及中试期,这一时期是产品进入市场的导入期,也是决定创业成功与否的关键期,资金需求量开始明显增多。视项目而定,资金需求从几十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如果在创业的种子期得到了创业资金的支持,只要项目的进度达到了预期的指标,风险投资公司会按协议协助进行本阶段的融资。如果在种子期没有获得创业资金的支持,在此阶段,除非产品进展顺利且市场前景明朗,否则很难获得创业资金的青睐,创业难以为继。

一些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开展了微型企业贷款业务,流程也相对简化,可以作为此阶段企业融资的补充,但是,由于担保品的缺乏、信用等级不高、信用额度有限等因素,获得的资金总量是有限的。当然,通过民间融资、典当行、贷款公司也能解决一部分资金来源,但来源不稳定,且成本较高。据调查,西安创业企业65%夭折在此阶段,究其原因,除了技术和管理等原因外,主要原因是缺乏持续、稳定的资金保障。

3.成长期

在成长期,企业的新产品经过不断改进,产品的技术难题已基本解决,新产品已逐渐适应市场要求并被逐步认可,销售规模和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获利能力不断增强,创业风险随之降低。企业为了扩充设备、拓展产品市场,以求在竞争中脱颖而出,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资金需求量在数百万元到数亿元之间。这一阶段,尽管企业已经具备了向外部融资的条件,但由于风险因素并未消除,投资风险依然较高,获取一般银行贷款和在主板市场融资仍几乎不可能。主要融资来源为:

(1)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

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标准和上市条件相对较低,创新型企业中小企业更容易上市募集发展所需资金。

(2)银行担保贷款

处在这一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品数量有限,仍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来源,但不失为补充流动资金的渠道之一。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是此阶段企业贷款的主要渠道。要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必须突破担保的约束,为创业企业提供信用增级服务是选项之一。

(3)买壳或借壳上市

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对其进行资产重组,增强其向社会融资的能力,寻求更大发展。此阶段的企业,由于资金实力有限,尚不具备资本运作的能力,通过此方式融资的难度甚大。

(4)风险投资

此阶段的企业,风险投资基金会按协议落实增资义务,同时协助开拓新的资金来源。

据统计,进入此阶段的西安科技型企业,由于得不到持续、大量的资金注入,80%以上的企业丧失做大做强的机会,多年来一直徘徊在中小企业层次。本身拥有很好的产品,却始终得不到市场的认同,生存十分艰难。经过10年发展以后,此类型企业,约有60%被迫倒闭或被兼并。

4.成熟期

在成熟期,企业的高科技产品得到市场的检验,产品市场占有率逐步扩大,销售和利润快速增长,产品逐步进入成熟期,成为主流大型企业。此阶段,产品的技术与市场前景均趋于明朗,原有的高风险也逐渐降低,融资渠道迅速拓宽。一般情况下,风险投资基本上在这个时期套现退出。这一阶段的融资组合方式为:

(1)主板市场融资

只要公司规模和盈利能力达到上市标准,可以通过投行推荐到上交所、深交所上市融资。当然,随着资本市场的开放,到海外资本市场上市也是考虑选项。

(2)银行贷款

银行融资是此阶段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尤其是是指创新型企业凭借自己的信誉、行业地位而从商业银行获取的商业贷款,如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等。

(四)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1.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

金融支持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中国的融资结构目前仍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比重较低,这种融资结构决定了供应企业资金的主渠道仍以银行为主,其他渠道只是主渠道的补充。

据调查,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同全国的中小企业一样饱受资金短缺的困扰,只不过这一问题在西安表现更为突出。突出表现为企业通过银行(或信用社)融资较为困难,融资比例偏小,难以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部分企业被迫将目标投向民间借贷和其他融资渠道。

据2009年9月对西安高科技中小企业的抽样调查显示,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具有以下特点:

(1)企业融资困难

在调查的432家企业中,回答2009年和2008年相比向银行或信用社借款难度问题时,有45.5%的企业认为更加困难,回答不清楚(包括两年没有融资的企业)的占调查总体的20.0%,认为没有变化的占调查总体的28.6%,只有5.9%认为更容易,所占比重很小。

(2)大部分企业融资量较少

在被调查的432家企业中,有230家在2008年进行了融资操作,占到总数的53.2%,132家没有融资(包括融资没有成功),占总数的30.6%。调查企业在银行融资最多的融资额为2100万元,最少的企业融资额为5万元,一般在几十万左右,432家企业平均融资额度为178.5万元。

(3)银行或信用社融资所占比重不大

从企业融资构成观察:2008年向银行或信用社融资比例为37%,民间借贷和私募股权融资已经占到42%,20%来自创业投资,资本市场融资不到1%。

(4)企业融资目标转向民间借贷

在回答“如果打算融资,贵企业拟选择哪种融资方式”时,有421家,即97%的企业把向银行(或信用社)融资放在第一位。但是由于向银行借贷的难度较大,除向银行(或信用社)贷款外,2008年中有近66%的企业(287家)选择了向个人筹集(公开发行股票,债券除外)资金,有102家选择向股东、职工和社会(不定对象)借款,有89家向企业或单位间进行拆借,进行过商业票据转让或贴现(向银行、信用社贴现的除外)方式和向典当行借入等其他方式的共有42家。说明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虽然对金融机构抱有很大希望,但由于向银行融资难的现象显现,企业不得不把目光投向非主流渠道,这种办法实属无奈之举。

2.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该项针对西安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调查结果分析,可以看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1)企业对金融工具的了解程度不够

企业对固定资产贷款模式相对最熟悉,选择了解的有214家,使用过的有79家,二者占到总数的67.8%;其次对票据贴现较为了解,了解和使用过的企业占到总数的57.8%,还有49.7%的企业对专业担保机构担保贷款了解和使用过。对其他金融工具了解程度差,企业对部分融资模式根本就不知道,用过的更是寥寥无几。对金融工具了解不够,限制了企业对金融产品的更多选择和使用,如表3—1所示。

表3—1 被调查企业对金融工具的了解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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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抵押难担保难影响企业贷款

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健全,高科技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出现明显的差异,信贷活动的差别越来越明显:产品有销路、企业有效益、资信质量高的优质中小企业,已成为各金融机构争夺的对象,但这类企业较少。一些有发展潜力但处于刚起步阶段,或有发展潜力但目前现状并不十分好的中小企业,往往因没有合适的抵押品或难以找到合适的担保人而备受冷落。比如在西安经济开发区的一个民营企业,成立有两年,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市场前景非常好,年产值在400万元左右,利润在100万元以上,如果资金充足,年产值可以做到3000万元。但是竟然没有一家银行给它贷款,所有资金均为自筹,极大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至于那些效益差的企业,基本无法获得银行贷款。

(3)金融部门减少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重和数量

现阶段由于缺乏完善的个人和企业信用体系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中小企业相对于大企业来讲财务信息不透明,财务报表不实,弄不清其“庐山真面目”,少数企业一旦遇到经营困难,会以逃废债务的方式将其风险直接转嫁给银行,致使银行工作人员对企业的资信质量真伪难辨;虽然这种恶性贷款诈骗事件并不多,但直接影响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信心,为减少银行的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不少基层银行减少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

(4)银行的奖罚机制不完善,职员惧贷

目前银行对贷款责任人的追究很重,而奖励机制却不足,一笔贷款的失误即使不是信贷员的人为责任,也可能使其终身受到牵连。少量的奖金与其责任相比,无论如何都是不相称的,信贷员存有恐贷、惧贷心理。

基层银行授权、授信不足。在现行的银行授权授信制度下,各银行都按照自己的标准对企业资信实行分类管理,尤其对区县级及以下基层银行机构授权很小,大部分没有固定资产贷款投放权,而只有规模不大的流动资金贷款权限,而且基层银行办事程序复杂繁琐,影响了一些中小企业到银行贷款。一笔小额借款不但比大额贷款的单位资金交易成本、审核成本高,而且至少要办10道手续,少则一周,多则数月,商机就可能错过。借到的款项,企业宁肯接受罚息也不愿意办展期续借和转贷手续,免得再经历一番评估、公证、登记等麻烦。

四、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渠道中存在的问题

为了推进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发展,西安市做了大量的努力,政府积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扶持,同时以“创新基金配套计划”、“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创业计划”等方式投入了大量资金。各金融机构为支持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发展投放了大量的资金。以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为例,截至2009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在西安地区发放中小企业贷款644.96亿元,较2008年底新增146.89亿元。虽然绝对数值并不大,但是增长速度惊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在致力于打造全球研发中心聚集地,稳步向世界一流科技园区迈进。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西安市现有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架构明显存在“渠道隔离非交叉化、信息流动非共享化”的特征,这些特征严重地制约着融资服务效率的提高。为了切实助力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发展,必须从根本上改变现有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架构,通过融资服务架构的创新,将原本渠道分散、多头管理的资金聚拢在一起形成合力,从根本上提升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架构的服务效率。

1.融资渠道隔离

西安市的企业融资存在典型的渠道隔离特征。各个融资渠道多头管理,不同部门与机构在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不同的利益诉求。与企业融资相关的信息仅在特定的资金供求双方流动,无法在不同渠道直接实现共享,严重影响融资运行体系的效率。

西安市企业的间接融资来源主要是银行在陕西的分支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银行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华夏银行西安分行、民生银行西安分行等17家国内商业银行以及东亚和汇丰两家外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西安分行;受中国银监会监管的西安国际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在业务上受到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的监督和指导,同时接受上级机构的垂直管理,自身自主权优先;同时,各家银行总部对企业融资的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差异较大,且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西安市企业的融资渠道之间处于相互隔离状态。与此同时,在分业监管模式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陕西的派出机构也处于彼此隔离状态,缺乏必要的沟通,彼此间职能目标、监管方式等存在较大差异,难以在共同关注的企业融资问题上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西安市企业的直接融资来源于由主板、中小企业板以及创业板构成的资本市场。西安市资本市场的监管主体是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陕西省监管局。

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可以从政府渠道获得部分资金援助。这部分资金以财政贴息和专项资金投入的方式提供给企业,包括以科技创新基金为代表的来自中央政府的资金、以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为代表的来自省政府的资金、以西安市创新基金为代表的来自市政府的资金、以西安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扶持基金为代表的来自高新区的资金,以及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西安市科技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向上级部门以项目申请的方式获得的资金。

西安市的地下金融规模大约有数百亿元,大中型企业一般不通过地下金融渠道获得资金,但是地下金融是中小企业的临时周转资金的主要融资渠道。

上述融资渠道众多,但是每条渠道所能提供的资金总量却很有限,且彼此隔离,甚至互相排斥,不能充分发挥资金的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人为地增大了企业融资困难。

首先加大了融资成本。企业要融资,必须要面对不同的金融机构,由于各家金融机构的融资条件和融资程序差异较大,企业申请融资必须到不同金融机构办理,填写不同类型的数据,有些数据还需要鉴定和公正,企业为此需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成本,致使企业对银行融资望而却步。

其次,降低了融资效率。繁琐的审批程序,导致企业为获得贷款,必须层层审批,多次往返上级机构审批,延长了获得贷款时间,金额少者数周,金额较高则长达数月,迫使企业将紧急资金需求转向民间金融。

再次,加大了贷款风险。由于金融机构渠道的分割和竞争的激烈,部分企业利用金融机构彼此间不透明的竞争状态,多头借贷,致使规模失控,极易诱发信贷风险,同时也使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意愿不高,限制了对中小企业贷款规模的扩张。

2.融资信息分散

信息不对称是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信息流动非共享化的问题,信息仅在资金供需双方点对点地流动。信息非共享严重削弱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的服务效率,降低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成功的概率。构建网络化共享型融资服务架构,扩大信息共享范围,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可以增进信息利用效率,增加企业融资成功的几率。

(二)资金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西安市的企业可以从国内商业银行、国内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信托机构、财务公司、资本市场、政府甚至地下金融渠道获得资金。但是每条渠道的融资规模相对都较小,无法真正支持企业的长足发展。

1.金融业增加值总量偏小

2009年6月末,北京市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为28809.5亿元,上海市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为29257亿元,广州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为3.77万亿元,天津的这一数字突破了10000亿元,而同期西安市的本外币贷款余额仅为4619.29亿元。以上数字表明,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西安市存在不小的差距。

即使与其他副省级城市相比较,2008年西安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也仅排在倒数第四的位置。仅高于厦门、哈尔滨和长春,总量是15个城市平均水平的一半多(57.5%)。从增速看,排在第10位,高于宁波、武汉、成都、郑州、哈尔滨和长春。

2.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

任何区域经济的迅猛发展都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发达的资本市场则是成本最低且数额巨大的资金筹措渠道。西安市的资本市场发展缓慢,货币市场成为主要的市场。在证券市场上,陕西上市公司数量少,总体规模小,上市企业的数量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08年,西安只有21家上市公司,而同为副省级西部城市的成都有35家;至2007年西安利用证券市场累计筹措资金仅80.62亿元,这一数字同样远落后于经济发达城市,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没有充分利用。在15个副省级城市里也处于中下游水平。由于政府财力不足,财政贴息与专项资金投入的数字也远远低于经济发达地区,如图4—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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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副省级城市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与增长速度

3.外资银行扩张速度缓慢

截至2008年,西安只有汇丰、东亚两家外资银行,而同处西部的副省级城市成都目前有7家外资银行,并且还有两家外资银行代表处。西安市外资银行不仅总量偏少,扩张速度也慢,自2006年汇丰银行、东亚银行进入西安以来,开设的分支机构也不多。

4.人民币存贷差逐年加剧

2007年,西安市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4560.31亿元,总量居15个副省级城市的第8位;贷款余额2649.41亿元,总量排在第13位,仅高于长春、哈尔滨和厦门;存贷差1910.9亿元,存贷差总量排在第4位,高于平均水平464.34亿元,本地资金未予以充分利用的问题非常突出。

5.缺乏资金运作平台

2007年西安的存贷差额是2000年的5.3倍。由于国有金融机构的垄断,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又没有一个统一的资金运作平台来聚集分配金融资源,各金融主体间信息不透明,沟通和协调较少,致使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出现银行找不到优质的贷款客户而好的客户又不知哪家银行有款可贷的现象,存贷差趋势扩大。

6.银行贷款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银行贷款流向政府项目的趋势日益明显化。2009年,西安市政府安排了571亿元的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比2008年猛增了206亿元,增幅超过50%。然而,西安市2008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只有145亿元,巨量资金缺口必然需要银行提供金融支持。陕西是中国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工商业企业总量较小。信贷政策收紧使得西安市的银行将大量的信贷资金投入公路、铁路等政府项目,近80%投向了政府基础设施和“211”重点大学建设等政府或者准政府项目。

(三)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的统计数据表明,西安市融资规模呈现扩大的趋势,金融对西安市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西安市的企业融资服务中显著存在着结构不合理、效率不高、增量资金不足、企业融资信心不足等问题。

1.企业融资以银行贷款为主,且融资体系效率不高

目前,间接融资仍然是我国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企业融资以银行贷款为主。以证券筹资额与贷款余额的比例变化为例,表4—1列示了西安市这一指标在2001—2006年间的变化以及与全国平均水平,北京、上海等城市水平的比较。从表中可以看出,不仅和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相比,西安市该指标的数值远远落后,甚至和全国水平相比,西安市也处于落后水平。这表明西安市的企业在融资的过程中更多地采取了间接融资的手段,直接融资在企业融资中并不占有主要地位。企业融资来源过于集中。虽然随着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的融资来源日益扩展。除了传统的银行贷款以外,企业还可以采取引进外资、上市融资等多种融资形式,但是大多数企业依然选择银行贷款的传统形式。

另外,从融资效率上看,西安市金融系统融资体系效率不高。从GDP增长率与贷款余额增长率的比值结果表明:从西安市与全国水平以及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的比较来看,西安市各年的金融成本指标值都明显高于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如表4—2所示。

表4—1 股票市场筹资额与贷款余额的比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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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 西安市金融成本及区域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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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流向分布不均,大企业容易获得融资

西安市工商业企业总量较小,由于城市建设提速、信贷政策收紧等因素的影响,银行将大量的资金投向政府项目,在额度有限的情况下无法保证西安市企业发展的融资需要。截至2008年底,西安市仅有21家上市公司,这一情况表明西安市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欠缺。

除了政府项目之外,目前我国的银行体制架构主要为大型企业服务,西安市也不例外。随着银行管理严格化程度的提高,银行对风险控制更加谨慎。大企业更容易获得融资服务。2007年,西安市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年末余额中短期贷款为88.33188亿元,而中长期贷款为159.33724亿元。中长期贷款金额是短期贷款金额的两倍,这些中长期贷款大多投向了大型项目与大中型企业之中。从贷款增长结构看,2009年1—6月,西安市中长期贷款较年初增加564.47亿元,同比多增439.94亿元,新增中长期贷款占各项贷款新增总量的比重达到59.47%;短期贷款较年初增加233.32亿元,同比多增148.32亿元;票据融资较年初增加143.19亿元,同比多增90.87亿元。

受国家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利息和发行债券收缩银根等货币政策的影响,西安市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流动资金紧张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制约了中小企业发展。2008年一季度,中小企业融资景气指数为51.70,较上季度下跌4.33点,与大型企业融资景气(81.64)相差29.94点;所有企业的流动资金景气指数为93.56,较上季度下跌3.70点,如表4—3所示。

表4—3 西安市企业景气指数(200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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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融资过程服务仍需加强,缺乏全程服务意识

影响企业融资绩效的因素不仅包括企业融资运行体系是否架构合理,而且包括融资服务是否及时到位。融资服务的及时到位,可以降低融资风险,实现资金供需双方的双赢。融资服务及时到位的核心和关键是全程服务。由于缺乏全程服务,西安市的企业融资典型地存在融资服务不及时到位,融资服务效率低下的问题。

全程服务的实现不仅需要培养全程服务的意识,更重要的是加强全程服务机制的建设。西安市企业融资缺失全程服务机制的支持导致大量资金首先向政府项目倾斜,其次向大中型企业倾斜,中小企业面临融资困境,企业融资绩效不足。

企业融资全程服务机制的缺失,致使资金供给方无法真正根据资金需求方的融资需要确定资金规模,不能及时根据融资需求的变化调整资金投向,资金供需失衡,融资风险增加。为了有效降低风险,银行必然会首先选择风险较低的政府项目,进而选择大中型企业作为贷款对象,最后才会将资金投向中小企业。资本市场同样会从规避风险的角度,而不是从需要的角度选择为企业提供资金。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19家主要银行中,5000万元以上的大客户贷款占贷款总额比例约60%。西安市的情况也大致如此。以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分行为例,大客户贷款同样达到了贷款总额的58%以上。

(1)银行金融机构企业融资全程服务机制有待加强

目前西安市银行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大多以客户筛选为起点,银行在客户筛选的过程中考虑的是信贷风险,而不是提供服务。虽然近几年西安市银行业的竞争程度逐步加强,银行业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有所提升,但是如果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激励银行为客户提供服务,银行机构企业融资服务绩效必然大打折扣。企业融资服务的核心和关键是根据企业融资需求的动态变化为企业设计符合自身实际的融资方案。这需要对银行的组织机构、服务方式、服务手段进行重新整合,以服务为导向,满足企业融资需求,降低融资风险,全程服务机制的建设亟待加强。

就目前西安市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而言,西安市银行市场存在梯次分布的特征。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三家政策性银行为第一梯队,以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为第二梯队,以新成立的浙商银行西安分行以及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等为第三梯队。在市场份额上,第一梯队占有超过60%的市场份额,第二梯队占有大约20%的市场份额,第三梯队占有10%左右的市场份额。竞争主要在第三梯队之间展开。银行市场的垄断导致长期以来银行对企业的融资服务仅停留在受理申请—程序审查—发放贷款—贷款回收的层面,服务意识淡薄,缺乏全程服务意识,如图4—2所示。

(2)资本市场企业融资全程服务机制尚未建立

西安市资本市场发展起步较晚。相对于银行融资而言,资本市场在西安市企业融资中占有的比例较小,但是同样存在缺乏全程服务意识的问题,表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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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 西安市银行市场份额

表4—4 西安市企业融资规模比较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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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银行机构提供资金不同,西安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涉及西安市金融办公室、陕西省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各个不同的主体。陕西省监管局执行监管职能,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为了获得资金,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为公司融资提供服务,西安市金融办公室的目的是推进资本市场发展。融资过程环节众多,各主体的目标不同,利益不同,因此更加需要全程服务。目前,西安市资本市场融资缺乏统一协调的全程服务机制,严重影响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自2009年2月西安市金融办公室成立以来,西安市通过推进企业上市和做大做强上市企业加快了培育资本市场发展的步伐,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9年,四家企业成功上市,六家完成省证监局辅导备案。然而,在全程服务的意识方面与国内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拟上市企业备选库”建设起步较晚,家数较少。2009年西安市的拟上市企业为46家,而同期大连的拟上市企业超过90家。山西省太原市早在2007年就成立了类似的上市资源库。二是未能与相关主体建立长效交流机制。与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交流停留在调研层面,与陕西省证监局的沟通联系采用不定期形式,没有以服务为目的,成立专门机构或者设立专门机制为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交流平台。

(四)企业自身素质存在的问题

中小企业自身条件是影响其融资的重要因素。

1.中小企业经营不稳定,风险大

经营灵活性是中小企业的天然优势,但灵活性也意味着不确定性。这就导致产品和市场的频繁转换,投资收益率的不确定,即风险的增加。加上资产少、底子薄、抗外部冲击的能力弱,导致中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相比有较高的倒闭率。经营的不确定和较高的倒闭率使银行和投资者面临较大风险。一些中小企业由于主观上的失信或客观上的市场风险等因素,贷款的违约率较高,信贷风险偏高,影响了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2.中小企业大多采取家族式经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较低

家族式经营以家庭为单位和经营主体,家庭成员管理和控制企业。家族式企业的优点是:集所有者和经营者一身,能有效保护产权,消除了委托代理成本。但同时存在明显的缺点:普遍任人唯亲;为保证家族对企业的控制权,常常排斥内、外资进入;决策机制凭感觉、经验,随意性较强。家族式经营阻碍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和进一步的发展。被调查的多数中小企业处于竞争性很强的行业,如纺织、服装等,其平均利润率不是很高,相当多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区内众多中小企业仍沿袭家族化的陈旧管理模式,且经营方式粗放,特别是财务管理水平低、报表账册不全、内控制度不严、财务报表不真实,银行无法了解到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无从授信放贷。

3.大部分中小企业缺乏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担保

企业的信用状况不能得到保证,抵押手段不充分。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的担保方式一般是抵押,抵押物一般仅限于土地、机器、设备、房地产,而开发区是新兴的产物,大部分开发区企业仍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其普遍经营规模小、固定资产少,一般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一些中小企业设备陈旧或专用性很强,许多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将大部分资金投资于机器设备或用于采购原料,没有自有房地产,靠租厂房或办公设备经营,拿不出符合条件的抵押资产。但目前还没有权威机构可以对企业的设备、存货等其他资产作出客观权威的估值。银行未批准中小企业贷款申请的原因中,无充足的抵押担保占样本总数的一半以上。可见抵押担保的匮乏是制约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主要原因。而在担保机构不受理担保要求的原因中,占据第一位的依然是无充足的反担保。

4.资金需求特点很难诱发银行对其放贷的积极性

在贷款需求上,中小企业具有和大中型企业不同的特点:需求时间急,需求数量少,需求频率高。这主要是中小企业较小的投资规模、较短的规划期限以及灵活的资金周转使然。中小企业在相同的期限内的贷款频率是大中型企业的数倍,但户均贷款数量只相当于大中型企业的百分之几。银行信贷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特点,贷款规模越小,单位交易成本越高,中小企业频繁而又零星的贷款需求必然会加大银行对贷款的单位管理成本,交易成本上升,使银行不愿为其提供贷款。

5.中小企业未能积极拓宽其他外源融资渠道

调查发现,中小企业大都将银行贷款作为唯一的外源融资渠道,对其他一些融资方式却不予考虑。原因在于:一方面中小企业对其他融资机构存在不信任,担心融资成本过高或是其他融资机构的信用程度不及银行而会给中小企业的融资带来风险;另一方面是由于现存的其他融资机构能够提供的贷款较少,且处于发展初期,知名度不够。而且,目前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与其他融资机构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缺乏中小企业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沟通的渠道。

【案例:起步阶段企业融资需求困难】

弗兰德是一家由从中美史克、天士力集团等实力雄厚的跨国制药企业和国内大型制药企业出来的科研人员联合创办的企业。创办之初主要是从事新产品研发,然后通过转让获取效益。为了实现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弗兰德开始向生产型企业转型,主要生产医药辅料:薄膜包衣预混剂、药用微丸丸芯。目前公司生产的包衣剂市场形势不错,开始向全国供货;丸芯产品已研制成功,正在申报批文,其目标是替代进口产品。

但由于面临着研发需加大投入、产能有待提高、市场要开拓等问题,资金缺乏的问题已经显现。为了融资,该公司与银行、风险投资公司、担保机构这些融资机构都接触过,却难有收获。因为厂房、场地是租赁的,不能抵押,而设备比较专业加之涉及折旧,融资机构不愿接受抵押。

对于这个阶段的企业,开发区应为科技创业型企业排忧解难,改善融资条件,增加企业的融资和发展的机会,通过及时的“输血”提高企业自身的“造血”能力,从而扶持园区企业的快速成长。

目前,开发区设立了面向初创阶段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企业和项目的“滨海天使创业投资基金”,园区处于种子期和成长期的企业都表现了浓厚的兴趣。

五、国外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做法及其借鉴

由于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对中小企业予以高度重视,通过各种政策及制度安排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为有效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必须大力借鉴世界各国在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方面的成功经验。

(一)美国扶持中小企业的做法

1.美国促进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机制

美国目前共有中小企业2140多万家,占了全美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60%,新增加的就业机会有2/3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中小企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美国有一半以上的创新发明是在小企业实现的,小企业的人均发明创造是大企业的2倍,美国的高技术公司在起步阶段通常都是中小企业,所以美国政府一直很重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美国政府于1953年正式通过并颁布了《小企业法》(Small Business Act),并成立了小企业管理局(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SBA),其目的在于为小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基础,鼓励小企业的创办与发展;1958年,美国政府又出台了《小企业投资法》(Small Business Investment Act,SBIA),并依据该法规定可以设立小企业投资公司(Small Business Investment Corporation,SBIC),目的在于通过政府的引导,鼓励社会资金对小企业进行投资。这样美国就形成了以《小企业法》、《小企业投资法》以及SBA为核心的、服务于风险投资与小企业创业的法律框架。

SBA的基本职责如下:首先是由《小企业法》为核心的政策推动系统,给创业者以合法的资格和相关的政策支持;其次是政府以项目承包为核心的采购政策,解决创业型小企业的市场切入问题,解决其收入现金流问题;再次是政府提供的各种贷款项目,解决小企业创业启动资金和流动资金的短缺问题;第四是政府支持的小企业投资公司,对创业型企业进行长期投资,来加速小企业的成长速度;第五是政府通过为创业者提供信息、教育、培训等服务,提高创业的质量;第六是政府专门聘请了一批法律和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维护小企业的权益,见图5—1。

2.美国政府对初创期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其他辅助政策

(1)鼓励养老基金进行创业投资

1979年,美国对《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进行修改,允许养老基金管理者投资于包括创业投资在内的初创期高风险行业,不久养老基金成为美国创业投资的最大资金来源。

(2)贷款担保计划

贷款担保计划即当小企业从商业借贷机构借贷最高不超过100万美元时,SBA提供贷款金额75%的担保,贷款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商业银行主导利率加2.75个百分点。该计划包括多种长期和短期贷款产品,从流动资本到出口融资。目前全美约有7000家商业银行通过SBA的地区办公室协调,提供贷款。2006财年,SBA批准51650项贷款担保,总额达创纪录的122亿美元,贷款额平均为24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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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美国SBA促进小企业创业动力体系

(3)小额贷款计划

小额贷款计划即通过社区的民间非营利性借贷中介机构向小企业提供每笔最多3.5万美元的小额贷款。SBA先向小额贷款中介机构提供资金,中介继而转贷给小企业。为了保证借贷资金的有效使用,贷款中介要向小企业提供同其业务相关的培训和技术支持,而借贷方在获得贷款前则需证明其已满足培训或培训计划的相关要求。目前全美有170家中介负责发放SBA小额贷款。2006财年,SBA的小额贷款项目向2400名借贷者提供资金3420万美元。自1996年以来,该项目共向1.65万名企业家提供了总额逾1.84亿美元的小额贷款。

(4)宽松法律

1985年美国对《统一有限合伙法》进行修改,更为清晰地界定了有限合伙人的责任范围。有限合伙既具备传统合伙企业易于组织、所受监管较为宽松的优势,又有股份公司能为投资人提供的安全保障,提高了富有的个人从事私募资本投资的积极性。目前美国的私募资本投资企业大多采取这一组织形式,从事杠杆收购、风险投资、对冲基金等。

3.美国扶持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

(1)种子资本

主要来源于发明人员自筹的资金、家庭朋友的资金等,同时美国国家各级科研基金也充当了创意、初创阶段的种子资本。

(2)天使投资

上面提到的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既是美国政府的一种政策扶持机制,也可以看做是一种天使投资。据不完全统计,从1983—1997年,仅在小型企业创新研究项目中,美国政府就投入了70亿美元的资金。一些风险投资家和投资机构也提供天使资金。

表5—1列出了1958—1997年美国政府设立的主要项目。

表5—1 美国创业投资援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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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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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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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创业投资

上面提到的SBIC计划实际是美国政府采取的国家支持、民间运作的创业投资,是政府间接指导的“美国模式”的创业投资,也可以看成是美国政府设立的一种引导基金,作为美国小企业最强大的财政支柱,SBA拥有总额450亿美元的商业贷款、贷款担保和风险资金以及50亿美元的赈灾贷款,是五大联邦信贷机构之一。

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在于其所构筑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对退出渠道的保障,活跃的非公开资本市场和NASDAQ二板市场,实现了从选项、融资、投资到退出的高效平台;不同层次的场外交易市场,也使得不同规模、不同需求的企业可以有不同的融资方式及不同的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从而大大促进了中小企业和高科技的发展。

成功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通常是IPO,尽管在近年的投资退出中,并购占了上风,二板市场还是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且为并购提供了一个定价的依据。NASDAQ市场是二板市场中的典型代表,该市场设立于1971年,是伴随着硅谷成长起来的新兴的股票市场,其中80%~90%属于高科技类的企业,因此被公认为高科技企业成长的摇篮。目前,NASDAQ的股票交易额已超过纽约交易所,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股票市场,大大推动了美国的经济发展。

4.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流运营模式——风险资本支持

美国的中小企业管理局作为一个准政府机构在中小企业贷款发放和信用担保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是中小企业获取债务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

受惠于美国高度发达的证券市场体系,美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内容中一个典型的特点就是风险资本的参与和主导,美国拥有一个从纽约证券交易所(主板)到纳斯达克证交所(二板)场外交易(OTC)、地方证券交易所的完整市场体系。不同于新兴资本市场,美国证券交易市场实行注册制,企业不论大小、所处市场板块的级别,其股票发行只需在证券监督委员会(SEC)外完成注册登记即可,无需审批。此外,美国政府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先后通过各项法案,鼓励支持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所以这种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铸就了美国高度发达的风险投资制度。中小企业既可以借助中小企业管理局的支持实现债务融资,也可以通过引入风险投资企业的股权资本充实资本金比例,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经营风险。

风险资本对中小企业而言是一种重要的资本来源,中小企业的高风险和高成长性决定了风险资本存在的经济价值,因为对商业银行机构而言,面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在承受中小企业经营失败的高风险的同时却不能分享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的价值,商业银行的风险厌恶的特征决定了中小企业债务融资之路的难度和高昂的成本,所以将中小企业的这种高风险和高成长性结合起来对风险喜好者而言将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风险资本并不回避风险,为了寻求中小企业成长价值的剩余索取权其愿意承担更高的风险。事实证明美国的这种发达证券市场体系中的风险投资制度是成功的。对中小企业而言,风险资本的引入既可以充实企业资本,满足资本需求,也可以借助风险资本家的指导和培育规避经营风险,实现价值增长。

(二)日本、韩国扶持中小企业的做法

1.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主导作用

日本共有中小企业648.43万户,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9.1%;4900万就业人员中,在中小企业就业的为80.6%;中小企业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零售额占零售业总额的78%,制造业产值占总产值的55.5%。到2002年末,韩国共有中小企业294.81万户,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9.8%,中小企业从业人员1038.5万,占全部从业人员的86.7%;中小企业出口816.99亿美元。日本、韩国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采取的是政府主导型的方式,其主要特征是:

第一,以中小企业政策性贷款机构为核心,构成政策性担保机构、风险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等多元化、多层次的融资体系。

第二,在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方式上,日本、韩国强调的是政府的直接融资功能,主要是政府集中必要的财力,通过设置一整套政策性金融体系,直接向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一是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贷款的供给体系。日本的政策性金融公库系统,主要以国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和商工组合中央金库为主。韩国的政策性贷款主要由政府部门的政策性基金提供,通过专业银行向具备获得政策性贷款支持资格的中小企业发放,如中小企业创业基金对具有新技术和有出口潜力的产品生产企业给予特殊的支援、鼓励和支持。

二是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日本、韩国都采用100%担保、全国性的公共制度,目的是通过加大业务规模完成国家的金融和经济发展。它们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资金运作方式都是实收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其特征是以实有资金作为担保的事前保证,将担保资金存入协作银行,发生损失后由专门账户直接拨发给银行作为补偿。

三是建立经营性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和二板市场与风险基金市场。在金融机构的设立方面,日本、韩国均设有经营性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专门负责对中小企业金融业务。如日本主要是民间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地方银行、第二地方银行、信用金库、信用组合、劳动金库等。韩国有中小企业银行、国民银行、大东银行和东南银行专门负责对中小企业金融业务。日本在20世纪90年代仿效美国经验,组建了自己的第二板块市场柜台交易市场和第二柜台交易市场。在第二柜台交易市场,上市条件十分宽松,亏损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也可以上市。韩国在1996年建立了自己的二板市场——KASDAQ市场,专门为知识密集型、创造高附加值的高科技新兴公司及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便利。1998年,韩国政府还建立了数额高达1万亿韩元的风险企业投资基金,利用世界银行的400亿韩元贷款成立中小企业投资创业基金会,全面支持风险投资型的中小企业发展。

2.日本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流运营模式——政府主导型

日本政府设立了国民生活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三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以财政资金为资本来源,除了商工组合中央金库外,原则上不接存款,负责向中小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商业贷款,并且各自贷款服务的内容具有侧重点,从而为中小企业提供从经营性贷款、政府经济对策项目贷款到特别项目贷款所有长短期贷款,满足中小企业的资本需求。

与政策性商业贷款相对应的另一个扶持项目就是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支持,因为全面满足中小企业的资本需求仅仅依赖政府优惠的政策性贷款是不够的,也使政府承担了过高的信贷风险,所以信用担保支持成为政府拓展中小企业金融和分散信贷风险的一个辅助战略。日本政府出资设立了信用担保协会和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两个担保机构,同样以公用资金为主要资本。中小企业在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可以向信用担保协会申请担保,也可以通过贷款发放机构申请,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信用担保协会可以向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申请债务保险,将风险部分分散给后者。通过融资担保与保险制度,中小企业可以以优惠的市场利率获取政策性贷款之外的商业贷款,有效解决了融资不足的风险。

与美国的股权融资制度相比,日本中小企业对债务资本高度依赖,所以中小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会更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中小企业的经营负担,所以日本政府也在积极培育本土风险投资公司,通过风险资本的注入充实中小企业的自有资本。

(三)英国扶持中小企业的做法

英国的小企业约有400万家,占英国全部企业总数的99%,创造了46%的就业机会和42%的总产出(不包括金融业)。1997年,全英有50万人创建了自己的小企业。据英国小企业协会提供的数字,从就业上看,10—499名雇员的企业占97%;从产出上看,年产出不超过10万英镑的企业占78%;在10万—100万英镑之间的占19%。为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困难问题,英国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建立政府贷款担保体系

英国政府于1981年制订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计划》。通过政府担保,中小企业可以从银行获得低于金融市场利率的长期贷款,而差额由政府补贴。计划规定,面向新企业的中期贷款,使用期为2—10年,一次可以获得优惠利率加0.5%的贷款10万英镑,若是创办两年以上的企业则最高可一次贷款25万英镑。政府对创办两年以上的企业担保85%,对其余企业担保70%。

2.成立专门投资于中小企业的金融公司

成立金融公司的目的,是为中小企业提供长期信贷支持。经过公司评估,对任何富有活力的中小企业在各个不同阶段都提供资金支持,这些资金可划分为种子资金、启动资金、发展资金、转换资金(主要用于收购其他股东出让的股份)以及在经济不景气时提供的援救资金和结构调整资金。该公司支持中小企业的项目主要包括新产品或能开辟新市场的产品、高新技术开发、收购国内或国外公司、资产重组等。

3.设立各项资助小企业发展的专项优惠贷款

英国政府各部门自身或会同主要银行等投资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项优惠贷款,还设立了各种政府基金或优惠贷款,对新创建的小企业、小企业的技术革新、自我创业的失业人员等各个方面以及高新技术小企业给予扶持。

4.帮助中小企业获得非正式投资市场、风险投资基金和国际基金资助(www.xing528.com)

设立由100多家小型金融公司组成的“冒险资本协会”,利用近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非正式投资市场和风险投资基金对小企业的资金扶持,专门从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活动。

(四)德国扶持中小企业的做法

目前德国拥有中小企业约370万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5%,提供了70%的就业机会,全国中小企业雇员2000万,占就业总人数的78%;投资占全国总投资的46%;所创造的价值占全国国内总产值的75%,所交纳的税额占全国税额的70%;同时,还承担了全国职业培训任务的80%。中小企业在保持德国经济稳定、持久、快速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德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得到政府的大力扶持,具体采取了如下行之有效的措施:

1.制定政策法规和成立管理机构

德国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法规有《民法典》、《商法典》、《反限制竞争法》、《标准化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提高中小企业效率的行动计划》等,给予中小企业专门的法律保护,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帮助中小企业在与大公司的竞争中发挥自己的优势。财政部、研技部下设专门负责中小企业的机构,各州政府、德工业协会、工商会也设有专门负责中小企业的相关部门;银行也设有专门负责中小企业的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各种贷款和各种信息咨询服务,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便利。

2.提供持续有力的融资担保

政府针对中小企业发展建立不同阶段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融资体系,但是政府不直接向中小企业提供财政补贴,而是通过各类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和融资服务来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全部资金中,政府的财政预算资金占70%,由联邦政府出资或与各州政府合股创办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或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银行提供幅度在2%~3%之间的利息补贴。

3.发挥各类商会协会作用

各类商会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社会化服务。德国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了以政府部门为龙头,半官方服务机构为骨架,各类商会、协会为桥梁,社会服务中介为依托的全方位构架,为中小企业在法律事务、评估、会计、审计、公证、招标、人才市场、人员培训、企业咨询等方面提供全面的服务。全德国有150多个不同的商会、协会,围绕中小企业的需求,开展各类业务活动,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社会繁荣。

4.制定技术扶持政策和加强技术人才培训

德国政府制定了《中小企业研究与技术政策总方案》等有关文件,设立专项科技开发基金,以扩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开发的资助。德国各级政府拨专款实施政府资本参与计划,帮助中小企业抵御市场风险;扩建科研网络,加强产学研联合,推动和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化。在人才培训方面,政府把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增强经营能力作为发展中小企业的重要内容,并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

(五)国外扶持中小企业做法的启示

从以上主要的发达国家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问题的做法来看,各国都非常重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他们的这些经验做法对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无疑有很大的借鉴价值。

1.通过立法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从国际经验看,重视立法工作是各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共同特点。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中小企业基本法的国家。早在1953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美国中小企业法》,从企业的人数和企业的产销量方面规定了划分中小企业的具体标准,以便政府帮助中小企业筹措资金和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国会还颁布了表明中小企业政策的中小企业法案。在设置中小企业融资机构方面,美国制定了《中小企业融资法案》、《机会均等法》、《中小企业投资法》等法律,为确保中小企业的贷款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日本、韩国以《中小企业基本法》为母法,出台配套法律法规,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体系。日本于1953年颁布了《信用保证协会法》,为中小企业从民间金融机构融资进行担保,并先后颁布《中小企业振兴资金扶助法》、《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现代资金扶持法》和《中小企业扶持股份法》。韩国政府在20世纪60年代又颁布了《事业调整法》、《中小企业振兴法》、《中小企业创业支援法》等,鼓励中小企业创立投资会社,发展技术密集型中小企业。

2.政府在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

第一,政府设立投资基金和投资金融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如美国的中小企业管理局下设的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是为中小企业成长、现代化和业务扩大提供风险资本、债券和股票融资的盈利性公司;日本也设有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第二,政府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援助。美国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对符合条件、信用可靠、持续经营的中小企业直接进行贷款,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直接贷款,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市场利率。在日本,这样的金融机构有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等,它们向中小企业提供低于市场2—3个百分点的较长期的优惠贷款。韩国通过专业银行向具备获得政策性贷款支持资格的中小企业发放政策性贷款,对具有新技术和有出口潜力的企业发放中小企业创业基金,对依法进行生产结构调整、从事技术开发的中小企业提供结构调整基金。第三,政府主导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各国都有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且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如美国的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的资金是由联邦政府直接出资,国会预算拨款。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以中央政府的财政拨款为资本金,地方信用保证协会的一部分是由中小金融公库、地方政府、公共社团和金融机构援助,另一部分是借入资金,主要是信用保险公库和地方财政以低息借给保证协会。

3.政府支持有选择性

从以上对比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发展活跃的国家,其政府虽然有所支持,但并非全盘支持,政府并不干涉其经营,所以企业主要还是依靠自身的持续发展。例如美国国会授权联邦政府专门成立小企业管理局,该局的基本宗旨是尽可能对小企业的利益给予保护、援助、指导和扶持,最重要的是保护自由竞争的企业制度;美国国会还通过《灵活管制法》和其他法律措施,使小企业免受联邦政府对企业的许多管制措施的束缚。又如日本在其零售批发业曾尝试推进了“自由连锁支持”,目的是为了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批发、零售企业)在商品采购、信息资源共享、自有商品开发创新等方面的抗风险能力;同时还成立了日本自由连锁协会,制定了《中小零售业振兴法》,从组织和法律上保障了中小流通企业“自由连锁”的健康发展。可见,美日等国的做法是注重引导,在很大程度上是任由这些中小企业在竞争中优胜劣汰的,这就保证了中小企业在市场洗涤中始终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4.信息培育置于首位

中小企业发展活跃的国家都十分注重对企业自身的培养和信息支持,通过各种间接手段帮助其全方位素质的提高。例如欧盟国家通过成立“企业合作中心”和“欧洲信息中心(EIC)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还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国际化发展战略。欧盟国家之中,中小企业发展最为突出的当数意大利,其在中小企业信息扶持方面成绩斐然,在其政府帮助下成立的中小企业服务中介机构遍布各行业、各地区。目前,意大利最重要的中小企业服务中介机构是中小企业联合会,该组织下设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分会,会员企业已超过6万家,它不仅与政府、国会、议会、政党等国家制度层面保持着紧密的联系,积极地参与意大利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活动;还在筹措资金、职业培训、财务管理、工会组织、法律、环保、产品出口、外事接待等各个领域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这些机构帮助中小企业实现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仅需花费极少精力便可换来丰富的信息资源。然而我国的中小企业在信息方面长期以来都处于相对闭塞状态,中小企业一直是按所有制、地域、行业等进行多头行政管理,而且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依然是偏重于管理而非服务,如果不改变观念和职能,我国中小企业难以实现资源共享,犹如井底之蛙,偏安一隅,其生命力仍然脆弱。

5.融资方式度身定做

中小企业发展活跃的国家和地区还在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方面狠下工夫,不断推陈出新,为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发掘适合的融资方式。例如美国除了常规性贷款担保外还推出了特别贷款担保,小企业管理局为有特别需求的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包括:周转资本贷款担保(为小企业提供短期贷款作为周转资金,贷款额最高可达200万美元、担保额达100万美元)、出口流动资本贷款担保(为出口企业已达成的出口交易提供短期贷款,用于支付生产加工费用或购买货物或服务,担保最高可达贷款额的90%或100万美元)、国际贸易贷款担保(为从事及准备从事国际贸易的小企业,或因进口的竞争而受到影响的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用于流动资金或设备购置,担保金额最高可达125万美元)、能源保护贷款担保和控制污染贷款担保等等。又如台湾设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成立中小企业融资辅导中心,除了进行综合辅导还提供融资协助;同时又充实了基金管理部门、各信托投资公司及票券金融公司等其他融资辅导机构,根据中小企业的不同需求、不同特点提供资金融通业务。

在我国内地,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较为传统,它们与大型企业的融资平台几乎一样,基本上都是以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即使这些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取得一些突破,如地下钱庄、地方性金融机构等通过变通为其提供融资,却带有严重的个别性、地方性,难以进行推广,甚至羞于拿上台面。这就需要以政府为主体,推行具有普遍性、易推广、可操作的融资方式,惠及全国各地的中小企业,这种自上而下的融资创新远比自下而上的融资尝试来得有效。

六、西安市融资服务创新的对策建议

(一)融资服务创新的目标和基本思路

1.西安市融资服务创新的目标

西安市企业融资现状的分析结果表明:西安市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融资的过程中明显存在规模不足、结构失衡的问题。原因是融资服务缺失,融资效率低下。提升西安市融资服务效率的关键在于改变现有融资架构,提供全程服务。

西安市融资服务创新的目标是:以服务企业尤其是服务中小企业为目的,构建“政府引导、统一规划、全程服务、分层实施、机制创新、市场运作”的融资服务平台。

政府引导是指在融资服务平台的构建过程中,政府要充分发挥积极引导的作用,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流向重点支持的企业。一是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推动金融资源聚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组建专门主管部门聚拢分别隶属于不同的行业和部门的金融资源,形成金融支持合力,提高金融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出台各种鼓励政策,促进服务平台尽快建成。以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形式鼓励市内外不同主体参与融资服务平台的建设。

制定统一规划就是在《西安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高科技产业发展规划》等发展规划的指引下,以融资服务平台为依托,对全市企业的融资需要进行统筹安排,整合原有多头管理、渠道分散的金融资源,重点支持优先发展的企业。

实施全程服务,就是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帮助企业高效率低成本地获取资金;另外,要特别注意给予企业融资支持之后的后续跟踪服务,避免“企业得到资金支持很难,而得到支持后却又没人问津资金使用效率”的情况发生,做到“先把企业扶上马,再送一程”,要关注企业得到资金后的发展情况,给予后续的全程过程服务。

分层实施是指要针对中小型企业不同的发展时期,对种子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企业由各个部门相互协作,制定不同的扶持政策,以更好地对企业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融资服务。

建设融资服务平台的目的是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企业融资需求本身具有随发展阶段不同而变化的趋势,企业发展阶段以及外部环境的改变决定了企业的融资需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这就要求不断创新融资服务平台的机制以满足融资需求变化的需要。融资服务平台的机制创新体现在:一是机构创新。融资服务平台实行公司化运作模式。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各出资主体以出资额度大小分享收益并承担风险。二是服务创新。通过服务能力、服务内容等要素的创新及时有效地对企业融资需求变化作出响应。三是架构创新。革新原有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多头管理、渠道分散的基本架构。通过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平台内资金共享、信息共享、服务共享的网络化服务架构,从根本上改变原有融资服务架构融资规模偏小、融资效率低下的局面。

融资服务平台以政府宏观调控指导下的市场化运作为根本特色,在公司组建、项目选择,资金来源、资金流向、权责划分、收益分配等方面均以市场化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提升现有金融资源利用效率,吸纳外部增量资金流入,为企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资金保障。

2.西安市融资服务创新的基本思路

西安市融资服务创新的基本思路是:革新企业融资服务架构,整合现有企业融资来源,引入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创新手段,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并通过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扩大政府资金的规模和效率,构建以市场化全程服务为基本特征的融资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从种子期、导入期到成长期、成熟期全过程的“支持、培育、培训、保荐、改制、辅导直至上市”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1)构建网络化共享性融资服务架构

打破西安市原有企业融资服务架构“渠道隔离非交叉化、信息流动非共享化”的格局。由西安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银监局、陕西证监局,成立由西安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银监局、陕西证管办、三家政策性银行、两家外资银行和17家国内商业性银行、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

参加联席会议的成员为各单位分管企业融资的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西安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参加联席会议的负责同志担任;设秘书长一名,由西安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参加联席会议的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地点设在西安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由西安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专人负责会议的信息整理、联络协调。联席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事项可以由召集人提议不定期召开。

(2)引入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两种创新手段

鉴于中小企业投资的高风险完全采用市场化手段很难全方位满足其资本需求,但中小企业发展关系国家经济持续发展和未来竞争力,所以政府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促进中仅仅提供制度保障是不够的。特别是在我国中小企业不平衡发展的现状,中小企业迫切需要外部的资本支持的背景下,政府有责任利用财政资源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作为一个投资者参与到中小企业融资事业中。政府投资中小企业不同于一般的市场化行为,可能面临投资效率低下的问题,所以政府投资应该坚持一个原则,就是“不与民争利”,市场能提供的融资服务就由市场去主导,政府只提供民间资本不愿进入而对中小企业而言却是必需的融资服务,或者政府的投资是对民间资本的一种有益补充。

基于这样的思路,政府的财政支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

第一种方式是通过建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来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鉴于目前国家部委、省市的基金隶属不同的管理部门,很多具有特定的产业支持对象和发展目标的基金被多个部门分散管理。比如有以科技创新基金为代表的来自中央政府的资金,有以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西安市创新基金为代表的来自省市政府的资金,有以西安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扶持基金为代表的来自高新区的资金等。这些资金虽然渠道众多,但是每条渠道所能提供的资金总量却很有限,不能充分发挥资金的规模效应。必须通过融资服务架构的创新,将原本渠道分散、多头管理的资金聚拢在一起形成合力,建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将原本直接支持各项产业的资金用于对为各个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金融企业的支持,一方面放大了现有各项基金的中小企业受益面,另一方面也可以从根本上提升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架构的服务效率。

第二种方式是建立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来支持相关产业的发展。而这种方式又可以通过市场化的运作,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依托,充分发挥多渠道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建立政府为导向、社会资金为运营主体的股份制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融资服务,通过市场化运作,一方面使有限的政府财政资金在促进地方中小企业发展中发挥最大化的作用,另一方面可避免过去那种政府只管投资支持而忽视后续监督服务的现象。

3.发改委下设置中小企业专业管理部门,行使政府出资人权力

鉴于中小企业在促进市场竞争、增进市场活力、推进技术创新、抵御经济波动特别是在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世界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都将市场经营主体的管理重点放在中小企业。如美国在政府内设立管理小企业的专职机构联邦小企业管理局(SBA)、日本政府根据《中小企业厅设置法》于1948年在通产省设立了中小企业厅、德国在联邦经济技术部内设立了中小企业局。这些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设置是政府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的机构与制度保证。

我国现在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在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研究与规划,而缺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意识,这种行政地位限制了其对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管理机构的改革方向应该借鉴美国的中小企业管理局的模式。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是美国目前最大的单一以中小企业为支持对象的金融机构,是美国2500万家中小企业的融资后盾。中小企业管理局拥有一般商业贷款、信用担保和灾害贷款等共计超过450亿美元的资本,另外还有超过130亿美元的风险投资资本及有价证券。

我国政府以及西安市政府在推进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可以考虑专门设立负责中小企业事务的职能部门,使其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地位,专门负责全市的中小企业领导工作。一方面,该部门行使政策制定和行业规范的职能,研究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和国内外的成功经验,起草、制定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部门规章;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资金、发展方向的指导与扶持;跟踪监督中小企业法律政策的实施情况;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反映中小企业的要求与愿望,帮助中小企业争取有利的外部发展机遇,特别是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可以作为地方性的政府中小企业投资管理机构,代表政府履行中小企业发展资本的出资人责任,负责统一管理中小企业发展资本的投资运营。直接管理政府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政府专业投资基金、中小企业投资公司资本来源安排、投资运作指导以及这些机构的管理人员的监督、培训,同时负责国家中小企业协会、各地方政府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指导工作。

另外,应当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当前我国现行的中小企业协会的功能和作用。首先,需要承担起中小企业和政府机构沟通的桥梁作用,应广泛吸收企业管理者、学界、金融界、专业中介机构等各类专家参与。深入调查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分析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主动在政府的中小企业融资培育的政策制定和执行中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方案。这也需要我们的政府在政策的决策和执行中与中小企业协会合作。其次,中小企业协会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方面也应该发挥主动作用。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小企业信息化、管理咨询方面承担起组织、诊断、培训等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基于风险补偿基金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1.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的目标

在中小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债务融资中,融资担保是一项重要的保障制度,甚至起决定性作用。因为中小企业相对大企业破产率高、违约风险大,加之我国商业贷款保险的缺失,商业银行等债务投资者选择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会要求中小企业提供数额相当的担保,包括中小企业的资产抵押、动产和票据质押以及第三方保证,由于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普遍具有资产规模小的特点,所以抵押、质押的方式一般很难实施,多数企业会依赖第三方保证的担保方式。中小企业担保业务不同于一般担保业务,中小企业的高违约率使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承担保证责任的风险远大于正常水平,这种风险既不能通过保险予以分散,也不能通过担保收入实现补偿,所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具有典型的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在市场经济自然选择的后果就是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与机构的缺位,从而造成中小企业因缺少融资担保不能实现正常的债务融资,这是一种典型的市场失灵。这种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的主动调控来予以消除。

从另一个方面看,陕西省和西安市目前存在一些多头管理的如科技创新基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西安市创新基金、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扶持基金等政府财政资金,用于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但是这些资金由于数量有限,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受到一定的限制。

在2009年3月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出台的十条信贷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提出了支持地方政府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通过西安市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的创新,就是试图通过对这些零散资金的整合,建立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补偿基金,从对中小企业的直接担保过渡到对金融担保机构的担保,更大限度地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作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补偿基金的目标包括:

一是将原本渠道分散、多头管理的资金聚拢在一起形成合力,建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将原本直接支持各项产业的资金用于对为各个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金融企业的支持,以有限的资金获得金融企业的支持,放大现有各项基金的中小企业受益面。

二是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补偿基金是一种政府财政资金提供融资担保的形式,以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为目标,属于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以执行本市的经济产业政策为目的,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

三是市场化运作有利于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的规范化,有利于贷款效率的提高,有利于提升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架构的服务效率。

2.风险补偿基金的设立

政府的行政推动是促成基金建立的最有效手段,而政府又恰恰是其中受益最大而风险最小的一方。

根据调查,目前各级政府给予西安市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来源渠道众多。有以科技创新基金为代表的来自中央政府的资金,有以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西安市创新基金为代表的来自省市政府的资金,有以西安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扶持基金为代表的来自高新区的资金等。虽然渠道众多,但是每条渠道所能提供的资金总量却很有限,不能充分发挥资金的规模效应。

西安市可以由政府牵头,将目前的科技创新基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西安市创新基金、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扶持基金等资金来源整合起来,发起成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再以风险补偿基金为基础,以政府基金担保的形式向给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银行和担保机构提供风险担保,将原来向企业直接提供资金支持的方式,改变为向金融机构提供风险担保,而由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方式,从而放大政府财政补贴资金的支持力度。风险补偿基金的设立及运作模式如图6—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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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 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的运作模式

3.风险补偿基金的运作

风险补偿基金可以考虑以下两种运作模式:

(1)直接与银行建立授信与风险补偿关系

由风险补偿基金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银行给风险补偿基金提供一定金额的信用额度。由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审核向银行推荐中小企业名单,银行经过审查后向这些企业提供贷款支持。按照风险补偿基金每年的资金额为2亿元计算,以其中的50%用于向银行的直接担保,1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可以向银行争取5亿—10亿元的贷款信用额度向中小企业提供,从而放大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如果出现中小企业违约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风险补偿基金将承担担保人的责任,与银行一起承担这种违约风险。

(2)与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建立风险补偿关系

要充分发挥社会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作用。但是,由于给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的风险较大,影响到担保机构的积极性。因此,可以由风险补偿基金与社会担保机构建立风险补偿关系,使社会担保机构更多地投入到为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业务中去。

对于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向金融机构贷款担保和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担保等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补偿基金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同时也要求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担保时收取的担保金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

4.风险补偿基金的使用

(1)对银行的直接风险补偿

对于由风险补偿基金推荐、银行核准发放贷款的中小企业,如果出现中小企业违约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风险补偿基金将承担担保人的责任,与银行一起承担这种违约风险。

建议风险补偿基金承担50%~70%的责任,而银行自身承担30%~50%的责任。

(2)对社会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

对风险补偿基金推荐的中小企业进行担保并获得贷款的社会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基金将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具体有两种补偿方式可以选择:

一是担保风险补偿方式。即根据担保机构年日均贷款担保责任额的一定比例(例如1%)予以核定风险补偿金。年日均担保责任额=∑(计算期内每笔担保额计算期内实际担保天数)/ 365(天)。

二是代损补偿方式。当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发生代偿损失时给予补偿。补偿的原则是:由担保机构和风险补偿基金共同承担代偿损失责任。建议风险补偿基金承担70%~80%的责任,担保机构承担20%~30%的责任。

对单个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基金,原则上年度最高补偿额不超过200万元。

(3)风险补偿基金的投向

风险投资基金对银行和担保机构的投向,要与建立风险担保基金的原有各项政府产业资金的投向及金额比例一致,以保证原有产业基金的支持方向和支持力度。

5.风险补偿基金的申请、审批和执行

(1)风险补偿基金的使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担保机构可以申请风险补偿。

①在西安市依法设立,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经营担保业务在两年以上(含两年),在市财政局、市经委已登记备案的专业信用担保机构。

②必须独立运行,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③按规定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④自觉接受陕西省或西安市经委、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的监管,及时向省、市经委和财政部门报送季度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担保业务统计报告等相关材料。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附表。担保业务统计报告包括每笔在保业务的贷款金额、担保责任金额、期限和剩余期限、利率、担保费率、贷款本息偿还情况、代偿情况、被担保企业所属行业、所在地等内容。

⑤必须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与中小企业风险补充基金、贷款银行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⑥必须遵守敬业、诚信的基本准则,无违规失信记录。

⑦加入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协会,并自觉接受行业监督,开展行业自律。

⑧担保项目符合陕西省、西安市经济产业和社会发展政策,对单个项目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超过本机构实收资本的10%。

⑨年日均贷款担保责任额必须达到本机构实收资本的2倍(含2倍)以上10倍以下。

⑩担保收费应在规定的范围内。

(2)担保机构对风险补偿基金的申请

担保机构申请风险补偿基金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代码证、章程、税务登记证、信用等级证(复印件)。

②风险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③与金融机构合作协议、担保合同、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及相关出票证明。

④反担保合同、被保中小企业基本情况及担保项目介绍。

(3)办理程序

①由银行和担保机构据实填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基金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风险基金管理机构。

②风险基金管理机构会同银行、企业、担保公司等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对担保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③对审查无异议的申请,对核定的拟补偿担保机构及金额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基金管理为机构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

6.风险补偿基金的机构管理

(1)日常管理

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作为基金的日常管理机构,由发改委、各项产业基金、银行、担保机构及企业代表推选组成,充分体现和照顾各方利益。

(2)主要工作内容

①对符合地方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进行筛选和信用评定,确定可以支持的中小企业名单。

②确定符合风险补偿基金资助的担保机构名单。

③对中小企业提出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并推荐给银行和担保机构,协调银行、担保机构与企业之间的贷款业务。

④审查担保机构与银行提交的风险补偿基金申请,经过相应的程序后,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发放风险补偿金。

⑤对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设立考核机制。对那些管理混乱、缺乏有效风险控制手段、代偿较多的担保机构提出警示,甚至进行清退,以此来实现优胜劣汰,鼓励和扶植真正优秀的专业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对于要求资助的中小企业,进行定期的考核调整。

风险补偿基金的设立,涉及政府、银行、企业、担保机构多方的利益,初期要想在各方面都取得共识、达成一致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也许会有一个各方博弈和利益平衡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最关键的无疑就是政府的决心和态度,政府的支持将是基金得以生存发展的根本和保障。

基金设立初期,西安市发改委可以先把西安市各项产业支持基金整合起来,成立风险补偿基金,再加上一至两家主办银行、国有参股控股类担保机构,再吸收部分优秀的民营担保机构作为核心成员。在基金运作过程中,逐步把陕西省各项产业支持基金更多地吸引到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中,扩大自身规模,并逐步吸纳更多的成员参与,执行更多的功能。

(三)基于产业投资基金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全程服务体系

1.产业投资基金基本运作模式及政府在其中的职能

就国际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主要模式来看,主要存在以英美为代表的“证券市场中心”模式、以德日为代表的“银行中心”模式以及以以色列、韩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国内创业上市的途径稀缺,资本市场相对欠发达,政府在产业投资基金中依然承担着融资中心之一的角色,即我国部分产业投资基金运作采取的是“政府中心型”模式。这样,政府的资金支持就显得至关重要,既包括政府作为投资者的自有资金提供,同时又包括向外融资、引进资本的行动。

在“政府中心型”的运作模式下,政府的融资能力需要进一步扩张。在政府自行投资不足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更为广泛的风险资本来源,主要是民间的富余资本如养老基金、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此外,目前我国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较为重视,但缺乏对基金退出机制的有效保障,政府在其中应有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一般来说,在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初期,我国政府承担着基金投资者、运作主导者以及社会环境创造者的多重身份。这种多重角色混同的状况对促进产业投资基金有序发展将可能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如基金运作行政化倾向严重、私人资本介入基金渠道受限制等。因此,找准我国政府在产业投资基金中的定位,成为政府发挥作用的先决条件。

我国的资本市场现实状况启示我们,产业投资基金的运行不可能脱离政府而存在。在较为成熟的产业投资基金发起和融资方式下,顺畅的进入通道、便利的退出机制、合理的风险收益比例,三方面必不可少。其中的各项环节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保障,也离不开政府合理的规划与必要的宏观调控。但是政府的职能应当进一步明确,而不能以混同的角色来处理产业基金运行的各类问题。

当前,政府正面临着转变多重角色的重大使命,而最重要的政府职能应当定位为政府的社会职能,即努力创造产业基金运行的综合环境。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尽快制定规范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法律法规,使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有法可依、稳步推进。我国目前仅出台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境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但对于境内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仍没有针对性的规定。

其次,拓宽产业投资基金的来源,同时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这是从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流程进行考虑的。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可以避免以政府和国有企业为主的导向性投资趋势,也可以满足我国居民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为私人资本的流动提供空间。而资本市场的日趋完善将为产业投资基金营造良好的退出机制,有利于投资者获得收益进一步进行投资,也有利于产业投资基金的良性循环。

最后,政府还应当充分发挥其对于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政府不宜直接干预资金的运作,但可以根据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对基金的审批和投资限制产生一定的导向作用。同时,根据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政府还可以对设立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投资基金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与国家产业政策相协调。

需要指出的是,一旦社会已经形成创新氛围和创新机制,政府就应该从广泛的直接介入中脱身出来,转而以政府特有的权力支持市场化的社会风险投资机构。支持的方式主要包括: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例如,政府给予风险投资机构低息贷款,壮大社会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规模;政府对创新技术本身和风险投资机构给予环境支持等。

因此,我国政府在产业投资中的职能定位可以明确为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一方面,应当充分发挥政府的社会职能,在法律体系构建、资本市场培育、政策措施支持等方面有所进展。另一方面要克服投资者、主导者以及社会环境创造者角色混同的不利局面,为产业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作出综合努力。

2.建立创新型产业投资基金的背景和目标

(1)背景

①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市场失灵现象突出。由于人们对中小企业的有限理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不确定性,也因为中小企业自身融资能力的缺乏,资金市场拒绝向那些商业上可行的中小企业投资项目提供资金。

②政府对我国创业投资的推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对于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效明显的创业投资,政府尚缺乏引导性支持。现有的政府创业投资公司并不具有可持续性。创投是非常市场化的行为,政府来运作在机制上会产生很大的冲突,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创投机构到一定程度会做不下去,所以目前很多政府办的创投都面临这样的困境,要么是转型,要么是面临人才流失的问题。

③科技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有待转变和创新。过去我们的财政资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方式是以审批拨付为主,而且对资金拨付后的后续跟踪并不多。通过建立创新型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使财政资金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方式上发生改变。而且通过外部资金的引入,可以发挥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从而更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作用。

(2)目标

建立西安市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目标是:向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早期投资,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创业投资;市场化运作高水平创业投资管理团队加大早期投资力度;转变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使之更加市场化、公共化、专业化地运作;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市场化运作能力,给中小型企业提供从种子期、导入期到成长期、成熟期全过程的“支持、培育、培训、保荐、改制、辅导直至上市”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3.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与资金来源

首先,政府财政资金拨款。陕西省或者西安市财政资金可以先出资1亿元,建立产业投资基金。

其次,社会资金的配套投资。在政府自行投资不足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将养老基金、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也可以考虑引入民间的投资公司对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按照1∶5到1∶10左右的比例关系,1亿元的财政资金投资配套社会资金5亿—10亿元。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分红和退出收益主要用于基金的滚动发展

由政府财政资金和民间资本共同组建成立股份制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市场化投资运作,其中政府占基金管理公司股份的10%~20%,其余股份由民间资本所持有。

4.产业投资基金对中小型企业的全过程融资服务

过去,由政府出资设立的各种产业基金或者创新基金,往往是注重于申请审核过程,一旦拨付,对资金的利用效果和使用效率并不做很多的跟踪。通过建立创新型产业投资基金,进行市场化运作,一方面将利用社会投资机构的民间资金的杠杆租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投入资金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将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从种子期、导入期到成长期、成熟期的全方位、全过程融资服务。产业投资基金的全过程金融服务如图6—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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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 产业投资基金对中小企业的全过程金融服务

产业投资基金对中小企业的全方位、全过程金融服务包括:

(1)向种子期和导入期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直接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先由陕西省或者西安市财政资金出资1亿元,并最低限度引导社会资金约5亿—10亿元,建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于种子期和导入期高新技术、创新型中小企业。西安市发改委可以依托该产业投资基金搭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实现创业期中小企业与产业投资基金的对接,帮助中小企业实现股权融资。对于满足条件的种子期或者导入期企业,产业基金一般以股权方式投资入股。一般来说,获得股权融资资格的企业应满足以下一些基本条件:

①实收资本在一定金额以上(例如100万元以上且2000万元以下);

②有明确的投资领域;

③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30%以上,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在10%以上;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净资产2000万元以下,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5%以上;

④企业经营方向符合陕西省或西安市相关产业政策和产业投资导向;

⑤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

⑥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等等。

产业投资基金按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30%以下的比例跟进投资,投资基金在被支持企业的股权不超过30%,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2)作为保荐人,把处在种子期、导入期、成长期和成熟期各个阶段的中小企业推荐给民间的投资公司和私募基金,由投资公司和私募基金给中小企业提供股权或债券融资,方便企业与投资基金对接,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另外,也可以协助中小企业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通过服务平台实现未上市的改制企业与风险投资的对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3)作为有政府背景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向地方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推荐担保,为中小企业获得贷款提供金融服务。

(4)通过产业投资基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搭建上市融资服务平台,解决成熟期中小企业上市融资难题。在经过种子期、导入期资助辅导并得以快速成长的企业,进入成长期和成熟期之后,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作为上市中介,为这些企业提供上市金融服务。

这里,可以由西安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合作交流机制,引导专业中介机构为重点培育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上市培育服务。特别是现在我国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都已经推出,西安市政府和西安市发改委可以通过政府的指导和产业投资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加大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支持力度,做到从企业种子期、导入期到成长期、成熟期全过程的“支持、培育、培训、保荐、改制、辅导直至上市”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5.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

(1)产业投资基金由出资人成立合伙人会议,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基金的市场化运作与管理。

①按照产业投资基金投资项目评审规程,对相关项目进行审查,并确定投资方案;

②向被投资企业派驻董事、监事人选;代表产业投资基金以出资额为限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③管理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形成的股权,适时提出股权退出方案,并负责实施股权退出工作;

④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对被投资企业进行年度专项审计,监督被投资企业的运作情况。

(2)西安市发改委要在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①在产业投资基金中行使政府出资人权力;

②委托、指导和监督基金管理机构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工作;

③牵头设立监督管理委员会,协调和会商产业投资基金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四)其他政府融资服务创新手段

1.担保机构和贷款企业参与的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由政府牵头发起,担保企业和贷款企业共同成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

一期可以先由政府出资5000万元为种子基金,并设立专门机构来管理。同时,由银行、专业担保机构、企业、民间融资服务机构、创业投资公司、资信评估公司、会计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等共同参与,充分整合政府、银行、企业、社会等方面的力量,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

风险补偿基金的来源,在政府出资的种子基金基础上,以专业担保机构为主体,由其出面,根据为中小企业担保余额的一定比例或者按照注册资金的一定比例(例如按注册资金的0.2%或是担保余额的0.05%),向基金缴纳风险金;同时,接受贷款的企业也按照贷款额的一定比例向风险补偿基金交纳风险金(例如按贷款金额的0.6%交纳)。由政府出面协调,希望银行通过利率优惠的形式让利给企业和担保机构,以减轻企业交纳风险金和担保费的压力。

风险补偿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由政府、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协会共同建立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中小企业贷款发放的审核、违约补偿的确定以及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政府、担保机构与贷款企业共同建立的风险补偿基金的基金来源与基金用途如图6—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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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3 风险补偿基金的运作模式

2.以引导创业投资机构为目的的创业引导基金的建立

(1)引导基金的宗旨与资金来源。引导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的各项资金及其他政府性资金,引导基金收益和其他社会资金。

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创业期中小企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创新政府资金扶持方式、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并鼓励其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引导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

一般来说,可以有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负责引导基金使用的决策、监督和管理;通过设立或公开选择的方式确定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机构;公开选定境内商业银行,作为引导基金的资金托管银行。

(2)引导基金的支持方式。引导基金可以以参股支持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由引导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企业来向创业期中小企业投资。满足一定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时,可以申请引导基金的股权投资。

(3)引导基金股权投资的评审。可以由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委托基金管理机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引导基金合作创业投资机构,也可以由拟合作的创业投资机构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合作设立参股创投企业的投资方案。

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上述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创业投资机构,在有关媒体上公示。对公示中发现问题的机构,引导基金不予合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创业投资机构,审定投资方案,并告知基金管理机构,由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审定通过的投资方案。

(4)引导基金的退出方式。引导基金在参股创投企业稳定运营后,可通过下列途径完成退出,以实现引导基金的良性循环:将股权优先转让给其他股东;公开转让股权;参股创投企业到期后清算退出。

结 语

在国家将以往的外向型经济增长结构转变为“外需、内需共同发展”的大前提下,2009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建设与发展将成为西部大开发的又一个“发动机”。而西安市作为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核心,将在经济区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用,“十二五”也成为西安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难得机遇期。

资金是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增长的重要保障,西安市社会经济的跃升发展,更是离不开资金的强有力支持。但是从目前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西安市经济发展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资金供需矛盾明显,特别是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资金更成为影响它们获得快速发展的重要障碍;另一方面,由于融资渠道、资金供给、金融服务和中小企业自身等多方面的原因,各金融企业无法对中小型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金融服务。

借鉴国内外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建议西安市政府以服务企业尤其是服务中小企业为目的,构建“政府引导、统一规划、全程服务、分层实施、机制创新、市场运作”的融资服务平台。其基本思路是:革新企业融资服务架构,整合现有企业融资来源,引入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创新手段,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并通过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扩大政府资金的规模和效率,构建以市场化全程服务为基本特征的融资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从种子期、导入期到成长期、成熟期全过程的“支持、培育、培训、保荐、改制、辅导直至上市”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市场化运作的融资服务平台,一方面要利用政府现有的相关产业扶持基金和其他政府财政投入,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要广泛吸收社保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其他社会资金的投入,发挥民间资金的杠杆作用,使有限的政府财政投入能发挥最大的作用。而市场化的运作也将使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的运营效率得到提高。

附录一

资金需求预测回归结果

SUMMARY OUTP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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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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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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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关中—天水经济区企业融资需求情况调查问卷

各有关企业:

为了全面了解区内企业融资现状、融资环境与政策需求情况,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依据,有关单位联合组成课题组,开展“关中—天水经济区企业融资需求情况调查”。问卷中所涉及的企业成长发展的四个阶段是指:种子阶段、起步阶段、成长阶段和成熟阶段。以上四个阶段的含义为:(1)种子阶段:企业刚刚组建,还没有成型的产品,仅拥有实验室成果、样品和专利或其他可以转化的技术。(2)起步阶段:企业已有处于初级阶段的产品,并开始少量销售,但发展中还不完善。(3)成长阶段:企业开始批量出售产品和服务,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并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4)成熟阶段:企业的销售收入高于支出,可以靠自身的力量进行发展。

本问卷共分三个部分,绝大部分为选择题,如没有特殊说明的,则在括号内填写相关选项。有特殊说明的,请按要求答题。期待企业相关领导能在百忙之中抽空填答或指派专人负责完成。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最终结果只供研究之用,不做任何其他用途。

北京科技大学融资创新研究课题组

2009年9月  

一、基本情况

贵企业名称:____;联系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可以不填写)

(  )1.贵企业注册成立年限:

   A.0—2年      B.3—5年     C.6—10年    D.10年以上。

(  )2.贵企业所属行业为(如果生产多元产品,则可多选):

   A.电子信息     B.生物与现代医药 C.新材料

   D.光机电一体化   E.新能源

   F.现代农业     G.航空航天

   H.先进制造环境保护 I.软件业     J.其他

(  )3.贵企业的注册资金为:

   A.10万元以下             B.10万元—50万元

   C.51万元—100万元          D.101万元—500万元

   E.501万元—2000万元以上。      F.2000万元以上

(  )4.目前贵企业的职工人数:

   A.50人以下     B.51—100人   C.101—300人

   D.301—500人    E.500人以上

(  )5.2008年贵企业的销售收入:

   A.100万元以下    B.100万元—500万元 C.500万元—5000万元

   D.5000万元—1亿元  E.1亿元以上

(  )6.贵企业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是:

   A.资金       B.人才      C.管理

   D.经济运作环境   E.其他

二、融资状况

(  )7.贵企业创办时筹资途径有哪些?(多选)

   A.股东自有资金   B.内部员工集资

   C.银行借款     D.国家政策性贷款

   E.非银行的信贷机构借款        F.风险投资

   G.财政拨款或补贴           H.其他

(  )8.贵企业目前成长发展所处的阶段(单选):

   A.种子阶段     B.起步阶段    C.成长阶段  D.成熟阶段

(  )9.贵企业目前的资产负债率

   A.20%以下     B.20%~50%    C.51%~80%  D.80%以上

(  )10.目前贵公司总资产约( )万元,目前贵公司的资金需求约为( )万元,预计5年内资金需求( )万元。

(  )11.贵企业最希望通过融资来解决哪些问题(限选三项,并按照其重要性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列):

   A.扩大生产     B.更新技术(研发)

   C.维持正常生产资金需要        D.将产品推向市场

   E.归还拖欠货款F.进出口资金需要    G.其他

(  )12.如需要融资,贵企业考虑融资渠道的优先顺序:

   A.银行借款     B.风险投资

   C.发行债券     D.内部利润留存

   E.私募股权融资   F.民间借贷

   G.股票市场     H.外资      I.其他

(  )13.对自身企业当前融资现状的满意程度是:

   A.非常满意     B.满意      C.基本满意

   D.不满意      E.很不满意

(  )14.以下是一些造成企业融资难的原因(请按对贵企业影响程度从大到小排列):

   A.企业内部因素   B.金融机构的原因

   C.政府扶持不够。  D.请叙述其他原因( )

(  )15.贵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能力是:

   A.很高       B.高       C.较高

   D.一般       E.较低

(  )16.贵企业向银行贷款,遇到的主要问题(按重要性排序):

   A.抵押不足     B.缺乏有效担保

   C.资产负债率较高  D.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

   E.企业信用度较低  G.政府政策支持不够

(  )17.贵企业有没有获得过政府直接或间接的无偿经费资助。

   A.没有       B.有

18.贵企业在当前的融资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你认为如何才能解决贵企业的融资瓶颈问题?希望从经济区得到哪些帮助?

三、技术创新

(  )19.贵企业2008年度用于研究开发的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A.1%以下      B.1%~2%    C.2%~3%

   D.3%~4%      E.4%~5%    F.5%以上

(  )20.贵企业核心技术模仿的难易程度:

   A.非常难模仿    B.较难模仿

   C.一般       D.容易模仿

(  )21.贵企业的产品技术来源于(可选多项):

   A.自主研发     B.国内引进   C.国外引进

   D.购买       E.其他

(  )22.贵企业技术水平为:

   A.一般水平     B.区域领先

   C.国内领先     D.国际领先

附录四

国内相关成功经验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

近年来,主要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快速发展,担保资金不断增加,业务水平和运行质量稳步提高,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担保难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担保机构总体规模较小、实力较弱、抵御风险能力不强、行业管理不完善等,亟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的要求,为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

(一)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在国家用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专项资金(基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各地区也要结合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出资人增加资本金投入。对于由政府出资设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担保机构,各地区要视财力逐步建立合理的资本金补充和扩充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措施,组织和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服务职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为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好的中小企业开展担保业务,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

(四)为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各地区可根据实际,逐步建立主要针对从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的损失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以参股、委托运作和提供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发展,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增信、风险补偿机制。

二、完善担保机构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

(五)继续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9号)中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三年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研究完善促进担保机构发展的其他税收政策。

(六)开展贷款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其注册资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转增资本金。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可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七)为促进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对主要从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实行与其运营风险成本挂钩的办法。基准担保费率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执行,具体担保费率可依项目风险程度在基准费率基础上上下浮动30%~50%,也可经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同意后由担保双方自主商定。

三、推进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互利合作

(八)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及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鼓励、支持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加强互利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根据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合理确定担保放大倍数,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沟通协作,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风险,促进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业务健康发展。

(九)金融机构要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创新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推出更多适合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政策性银行可依托中小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开展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业务。

(十)金融机构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下放对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权限,简化审贷程序,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对运作规范、信用良好、资本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担保机构承保的优质项目,可按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适当下浮贷款利率。

四、切实为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创造有利条件

(十一)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中涉及工商、房产、土地、车辆、船舶、设备和其他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凡符合要求的,登记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担保机构可以查询、抄录或复印与担保合同和客户有关的登记资料,登记部门要提供便利。

(十二)登记部门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积极推进抵押物登记、出质登记的标准化和电子化,提高服务水平,降低登记成本。同时,担保机构办理代偿、清偿、过户等手续的费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减免。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过程中,有关部门不得指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质物)进行强制性评估,不得干预担保机构正常开展业务。

(十三)各部门和有关方面按照规定可向社会公开企业的信用信息,应向担保机构开放,支持担保机构开展与担保业务有关的信息查询。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实现可公开企业信用信息与担保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五、加强对担保机构的指导和服务

(十四)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由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参加,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推进。

(十五)加强对担保机构经营的指导。各地区要指导和督促担保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努力提高经营水平和防控风险能力。要建立健全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督促担保机构到有资质的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并将信用等级向社会公布。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全面掌握担保机构经营状况,及时跟踪指导。

(十六)积极为担保机构做好服务工作。各地区要组织开展面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信息咨询、经验交流、业务培训、行业统计、权益保护、行业自律及对外交流等工作,切实推进担保机构自身建设和文化建设,促进担保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帮助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促进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问题的通知》(财金〔2003〕88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湘发〔2003〕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是指省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机构,是指在湖南省境内依法设立,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经营担保业务在两年以上(含两年),在省经委、省财政厅登记备案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用担保机构。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湖南省境内依法设立、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标准的企业。

第二章 风险补偿资金使用范围、条件及标准

第五条 风险补偿资金仅对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向金融机构贷款担保和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担保等融资类担保业务,予以风险补偿。

第六条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担保风险补偿。即根据担保机构年日均贷款担保责任额的一定比例予以核定风险补偿金,补充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增强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

(二)代损补偿。对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发生的代偿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三)补充资本金。对由政府出资设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担保机构,适当补充其资本金,增强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和担保能力。

第七条 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且达到以下条件的担保机构可申请风险补偿:

(一)必须独立运行,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财务管理制度、风险责任准备金制度、担保评估制度、反担保制度、风险资产管理制度、债务追偿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按规定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三)自觉接受省、市(州)经委、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的监管,及时向省、市(州)经委和财政部门报送季度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担保业务统计报告等相关材料。

(四)必须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与贷款银行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五)必须遵守敬业、诚信的基本准则,无违规失信记录。

(六)担保项目符合我省经济产业和社会发展政策,对单个项目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超过本机构实收资本的10%。

第八条 担保风险补偿的计算标准:

(一)以会计年度为计算周期。

(二)在当年日均贷款担保责任额的1%以内予以担保风险补偿。

第九条 代损补偿的计算标准:

(一)以会计年度为计算周期。

(二)当年发生代偿损失的,应先以担保机构提取的风险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弥补;不足弥补的部分,在年末担保责任余额5%以内按20%的比例予以一定补偿。对当年安排了代损补偿资金的,原则上不另安排担保风险补偿资金。

第十条 对单个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资金,原则上年度最高补偿额不超过200万元。

第十一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担保风险补偿范围:

(一)担保机构或从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而发生的担保业务。

(二)履约担保、注册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工程担保等非融资类担保业务。

第三章 风险补偿资金的申请、审批和执行

第十四条 已登记备案的担保机构,于每年3月底前申请上一年度风险补偿。

第十五条 担保机构申请风险补偿资金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代码证、章程、税务登记证、信用等级证(复印件)。

(二)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相关文本。

(三)风险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四)与金融机构合作协议、担保合同、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及相关出票证明。

(五)反担保合同、被保中小企业基本情况及担保项目介绍。

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装订成册。

第十六条 符合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担保机构申请风险补偿资金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担保机构据实填报《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申请表》(见附表),连同有关材料在每年2月底前报所在市(州)经委。

(二)市(州)经委会同财政局对担保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于3月底以前报省经委。

(三)省经委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核。经审核后,对核定的拟补偿担保机构及金额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公示15天后无异议的,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担保机构和申报材料,由省经委将申报材料退回市(州)经委。

第四章 风险补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条 省经委负责全省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的项目受理和审核工作。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拨付工作。省市(州)财政、经委负责对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担保机构申请风险补偿资金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省财政厅将收回拨付的全部补偿资金,取消其申请风险补偿的资格,并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担保机构收到的风险补偿资金应用于补充其风险准备金。担保机构应加强对风险补偿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补偿资金用途。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省经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暂行办法

京发改[2008] 1167号2008年7月1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缓解创业期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完善创业发展环境,依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并参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试行创业风险投资的若干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创业期中小企业投资。

第三条 引导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北京市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的各项资金及其他政府性资金,引导基金收益和其他社会资金。

第四条 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重点投资于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产业投资导向的创业期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

第五条 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创新政府资金扶持方式,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并鼓励其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引导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六条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引导基金使用的决策、监督和管理;引导基金试点期间,委托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代表政府作为引导基金的名义出资代表;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机构”)通过设立或公开选择的方式确定;公开选定境内商业银行,作为引导基金的资金托管银行。

第二章 引导基金的支持方式

第七条 引导基金以参股支持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由引导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参股创投企业”)主要向创业期中小企业投资。

第八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时,可以申请引导基金的股权投资:

(一)实收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

(二)有明确的投资领域;

(三)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四)至少有3个对中小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即投资所形成的股权年平均收益率不低于20%,或股权转让收入高于原始投资20%以上;

(五)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

(六)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七)承诺出资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重点投资于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产业投资导向的创业期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

第九条 引导基金股权投资的评审决策程序如下:

(一)公开征集。受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委托,基金管理机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引导基金合作创业投资机构。

(二)机构申报。拟合作的创业投资机构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合作设立参股创投企业的投资方案。

(三)专家评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上述投资方案进行评审。

(四)社会公示。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创业投资机构,在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2周。对公示中发现问题的机构,引导基金不予合作。

(五)政府决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创业投资机构,审定投资方案,并告知基金管理机构。

(六)实施方案。由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审定通过的投资方案。

第十条 引导基金的出资比例最高不超过参股创投企业实收资本的30%,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

第十一条 参股创投企业经营期限最长为10年。

第十二条 引导基金的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和购买国债。

第十三条 根据参股创投企业投资项目运作情况,引导基金在参股创投企业中的投资收益,可安排一定比例奖励给其他股东,或者作为参股创投企业投资管理团队的业绩报酬,以引导、鼓励其他股东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发展。

第三章 引导基金的退出方式

第十四条 引导基金在参股创投企业稳定运营后,可通过下列途径完成退出,以实现引导基金的良性循环:将股权优先转让给其他股东;公开转让股权;参股创投企业到期后清算退出。

第十五条 参股创投企业应当在《投资人协议》和《企业章程》中明确下列事项:

(一)在有受让方的情况下,引导基金可以随时退出;

(二)参股创投企业的其他股东不先于引导基金退出。

第十六条 参股创投企业其他股东或投资者自引导基金投入后3年内购买引导基金在参股创投企业中的股权的,转让价格参照引导基金原始投资额;超过3年的,转让价格参照引导基金原始投资额与按照转让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收益之和。

第十七条 参股创投企业到期后清算,引导基金以所持股权比例获取本金和收益。参股创投企业发生破产清算,按照法律程序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后,剩余财产首先清偿引导基金。

第四章 引导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引导基金投资项目评审规程;

(二)根据评审规程,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创业投资机构申报的拟与引导基金共同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方案,根据专家意见,研究确定引导基金合作对象,审定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方案;

(三)委托、指导和监督基金管理机构对引导基金的管理工作;

(四)牵头设立监督管理委员会,协调和会商引导基金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九条 基金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引导基金投资项目评审规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引导基金合作创业投资机构;推荐专家参与对创业投资机构申报的拟与引导基金共同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方案的评审;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审定通过的投资方案;

(二)向参股创投企业派驻经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认可的董事、监事人选;代表引导基金以出资额为限对参股创投企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三)管理引导基金投资形成的股权,适时提出股权退出方案,报经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批准后,负责实施股权退出工作;

(四)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对参股创投企业进行年度专项审计,监督参股创投企业的运作情况,定期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汇报。

第五章 参股创投企业的运作

第二十条 参股创投企业进行投资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投资运作,重点投资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投资领域;

(二)投资于北京区域内创业期中小企业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

(三)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参股创投企业资本总额的20%;

(四)不得对已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但是所投资的企业上市后,参股创投企业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五)不得投资于其他创业投资企业。

第二十一条 参股创投企业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一)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贷款、拆借;

(二)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交易;

(三)抵押和担保业务;

(四)房地产投资;

(五)赞助和捐赠;

(六)创投企业管理部门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二条 基金管理机构对参股创投企业未按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展投资业务的,要求参股创投企业进行调整;协调无效的,报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同意后,将引导基金从参股创投企业中退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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