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素养是媒介素养的一部分,美国媒介素养研究中心认为,媒介素养就是指人们面对媒体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在我国,媒介素养的概念是20世纪80年代被引进的,目前正在被社会和人们接受,对作为新技术的产物——网络素养的认识,目前尚未达到统一。但是,网络的影响力,却以非同于传统媒介的影响力,以巨大的社会变化呈现在人们面前。我国由于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学生的成长过程也有特殊的一面,所以大学生网络素养的提高在当前尤显迫切。
上海作为中国最大的城市以及经济、科技、工业、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以其发达的经济、开放的文化影响着中国和世界。蓬勃发展的高等教育既是中国同领域事业的一个缩影,又具备开风气之先的引领意义。上海拥有66所高等院校,包括部属高校、地方本科院校、高职院校、民办高校等各种类型,种类齐全,2011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共51.13万人[1]。研究上海大学生的网络素养状况,可以成为了解中国大学生网络素养状况的重要切入点,不仅在当前具有相当的代表性,面向未来也具有显著的示范意义。出于此种原因,加上便于操作的考虑,本书以上海大学生作为主要研究对象。
为深入了解上海大学生网络使用状况,加强大学网络文化建设,为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使用网络平台,努力促进大学生网络素养的提高,课题组于2011年5月至11月对上海高校大学生开展了上海市大学生网络使用现状调查。
此次调查的对象是在上海高校就读的大学生。调查的主要内容为:①网络使用的基本情况(含微博);②网络素养状况;③对学校网络环境的评价。
本次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调查小组对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海洋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建桥学院等上海18所不同类型的高校的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
受调查对象中,51.9%为女同学,48.1%为男同学。大学生中,46.4%为文科,43.8%为理工科,1.8%为医科;7.9%为其他。其中12.9%为党员,10.7%为预备党员,18.8%为入党积极分子,51.7%为团员,5.9%为群众。受调查学生中,53.8%来自我国东部地区,27.3%来自“中部地区”,14.0%来自“西部地区”,4.9%来自“东北地区”。
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 600份,收回1 497份有效问卷,在95%置信水平下抽样误差在正负5%之内。在调查统计及分析阶段,由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传播系使用SPSS软件进行最后的数据处理。
调查显示,88.7%的上海市大学生拥有笔记本计算机,有近四分之三(73.0%)大学生通过手机上网。根据调查结果统计,上海大学生的平均网龄约为7年(6.92年),每天计算机上网平均时间约3小时(178.65分钟),手机上网平均时间为71.46分钟。
大学生上网多种目的共存,卡方检验显示:男女大学生在上网几个主要目的方面表现出明显差异。以信息获取为上网目的的女生比男生多,而男生在娱乐放松上多过女生,另外,男性大学生利用网络进行交流沟通和电子商务的比女生更多。调查同时发现,大学生搜索引擎和即时通信工具使用最频繁,在获取信息渠道方面,新闻资讯网站并非首选。
调查显示,微博虽然历史短暂,但对上海大学生而言已不是什么新鲜的事物,他们中已有51.7%注册微博并已经使用,21.5%注册了但没有使用,此外,19.2%的大学生没注册也不想使用,7.6%的大学生没注册但想使用。目前大学生对微博的使用活跃度总体不高,以新浪微博为主,他们使用微博以浏览和转发为主,认为微博信息时效性强、言论环境宽松、反映关心话题,但不看也无所谓。
当前大学生总体的网络素养处于何种状态,是调查的主要目的。本书就调查反映出来的大学生的网络素养现状从网络技术、对网络的认知、网络信息选择、网络信息理解、网络信息分析评估、网络道德、网络信息创造与生产、网络安全等方面做说明与分析。
(一)网络技术:平均打65分
大学生对自己的网络使用技能自我评价尚可。从“很差”到“很熟练”(赋值1~5分),他们为自己的网络技能打分均值在2.8~3.6分,换成百分制,在56~72分。其中:“文本处理”的能力得分最高,其次是“信息检索及下载”。得分最低的是“多媒体作品集成”和“动画信息处理”能力,都在60分以下(具体见表2-1)。
表2-1 网络的使用技能
应该说这些内容,在大学的计算机课或信息课中,可能都会涉及,但是由于学生平时使用计算机写文章查阅资料比较多,而进行多媒体制作机会则比较少,因此呈现分数高低不均的现状。
(二)信息选择:仍会迷失在信息中
网络上的海量信息,具有碎片化、垃圾化、无序性等特征,使得大学生在进行网络信息选择时,有一定的困难,选择能力稍弱,即会迷失在信息中。调查发现,30.0%的大学生上网时虽有明确的目的,但常受干扰而去看别的东西;31.4%上网时没有明确的目的,冲浪过程中再找感兴趣的内容;34.3%有明确的目的,但完成后就会看别的东西;4.0%的大学生有明确的目的,完成后就下线了。面对网上的繁多信息,29.0%的大学生能有效分类管理;24.5%不能;46.5%介于两者之间。
网络搜索的频繁使用,使得大学生在信息选择的准确性上,常有周折。在网络上,19.3%的大学生“每次都能”快速准确地查找和选择自己所需要的信息,77.5%的大学生“会找到,但要费点周折,有时会被其他信息吸引”,3.2%的大学生“很难找到”。在使用百度等搜索引擎进行搜索时,48.7%认为有时能使用关键词准确匹配自己所要查找的信息,45.0%认为经常能使用关键词准确匹配自己所要查找的信息,6.3%认为很少能使用关键词准确匹配自己所要查找的信息。20.6%的大学生从不使用搜索引擎和数据库中“高级搜索”功能,63.4%“偶尔使用”,14.9%的大学生“经常使用”,1.1%的大学生“天天使用”。
大学生日常网络活动频繁,既有线上的活动,也有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在日常的网络使用行为当中,“使用网络搜索引擎”的频次最高,因此在信息的选择准确性上,大学生整体的水平是比较好的。这也说明了网络在大学生生活中的重要性。比如当学习上遇到问题时,大学生们的选择很有意思:“通过发帖求答案”的有8.9%,“通过网络和老师交流”的有14.9%,“通过搜索引擎”寻找解决办法的有67.0%,“通过专业学习网站”寻找解决办法的有48.3%,“通过学习期刊网”的有33.3%,21.1%通过“下载或观看网络视频”寻找解决办法;8.6%通过“其他途径”寻找解决办法。
(三)对网络的使用及自我管理约束:沉迷、误区与理性共存
大学生沉迷网络较为普遍,对网络在人际沟通中作用存在明显的认知误区,这是两个普遍存在的问题:53.9%的大学生认为大学生沉迷网络的现象“很普遍,我身边就有”;37.2%认为“很普遍,我身边极少”;8.1%认为“有,但很少”;仅有0.8%的认为“没有”。大学生普遍认同“网络是与他人沟通的最佳渠道”(均值3.34,SD=0.85);比较“相信网络交友中公开的个人信息”(均值3.00,SD=0.84);比较认同“网络沟通可以代替现实中的人际沟通”(均值2.59,SD=1.13)(选项从“不同意”到“同意”,赋值1~5)。
对网络认知的不清晰,造就了沉迷于网络这一令社会、家长痛心的现象出现,也是网络素养较差的一个明显表现。从目前来看,这一现象难以在短时间内消失。对大学生沉迷网络的主要原因,30.4%的大学生认为是“网络内容太吸引人了”;24.3%认为是“社会环境不好”;8.7%认为是“人际关系紧张”;1.5%认为是“家庭原因”;5.0%认为是“学校教育”;30.1%认为是“学生自身原因”。由于大学生多数已离开家长的监护,除非极端沉迷网络个案出现,否则难以引起人们的注意。不管是何种原因造成大学生沉迷网络,如此多的大学生沉迷网络,急需引起社会、高校的重视。(www.xing528.com)
对于网络在人际沟通中存在的认知误区,则出乎人的意料,似乎有点不可思议,但现实生活中诸如“宅男宅女”的出现、日常生活中网购日常化、网恋走入现实生活等现象,极易造成大学生认知误区的产生,这些误区的出现,和下文中有二成多的大学生基于网络造成财物损失的状况是相吻合的,反映了大学生网络素养的水平是较低的,并直接影响他们的日常生活。
值得肯定的是,对于新科技的接触和使用,大学生们持一种开放和积极接受的态度,他们普遍认识到网络在生活中重要性,特别认可网络是一种工具、一种媒介,也认可学习信息技术的重要性。以五级量表(重要程度由低到高赋值1~5)测量上海大学生对网络的重要性的评价,发现大学生普遍认为“网络对学习、科研、生活越来越重要”,均值为4.10,SD=0.80;普遍认为“网络是寻求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均值为3.91,SD=0.81。大学生也普遍认同“如要正确获得网络信息,需要学习多种信息技术”,均值为3.80,SD=0.85。同时大学生们就网络对现实生活的影响,有着清醒的认识,9.7%的大学生认为通过网络发表意见或评论“非常有用,能够帮助解决现实问题”;44.8%认为“比较有用,但需要借助其他媒介的力量”;6.1%认为“有用”;33.3%认为“不怎么有用,关注的人多了或许会有帮助”;6.1%的大学生认为通过网络发表意见或评论“无用”。
(四)信息理解、分析评估与创造生产状况:和信息保持谨慎的距离
理解能力是网络素养中一个重要的部分,对于平均网龄为6.92年、每天上网时间为3个小时的大学生而言,对于网络信息的理解,整体是比较好的:30.2%的大学生认为对网络上的信息,自己的理解能力“很好”;62.5%的大学生认为自己“有无法理解或理解错误的现象”;7.2%的大学生认为自己“经常无法理解或理解错误”。
对待媒体的态度,是媒介素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大学生对网络存在一定程度的质疑,是自身网络素养在认识网络过程中的体现。上海大学生认为报纸的可信度最高(均值为6.80,SD=2.72);其次是电视(均值为6.52,SD=2.54);第三是广播(均值为6.41,SD=2.41);第四是期刊(均值为6.27,SD=2.41);第五是互联网(均值为5.20,SD=2.19)(选项从“极低”到“极高”,赋值1~10)。对网络热点事件,19.1%的大学生的态度是“不相信,现在炒作的人太多”,47.1%的态度是“不相信,冷眼旁观、先辨真伪”,14.0%的态度是“无所谓,与我关系不大”,18.5%是“相信,但围观不参与”,1.2%是“非常相信且积极参与推动事件发展”。对网络水军,26.4%的大学生态度是“不关心”,25.6%是“冷眼旁观”,27.1%是“和普通网民没两样”,9.9%是“左右网上舆论”,1.4%是“主持网上正义”,9.7%是“扰乱秩序混淆视听”。
上海大学生较少在网上“主动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以“从未”、“偶尔”、“经常”、“天天”为选项,赋值1~4,比较发现,均值为1.778,SD=0.71)。25.8%的大学生从不主动在网上传信息,64.7%的大学生偶尔在网上传信息,9.0%的大学生经常在网上传信息,0.5%的大学生天天在网上传信息。
大学生是网民的主力军,他们对网络事件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和影响着事态的发展方向,尤其是微博的使用,最明显的事例是近一年来发生在中东地区的事件。大学生能对网络信息保持谨慎的态度,是他们形成“不盲从、理智对待、有自己的独立判断”态度及意识的一个前提,也是处理信息较为成熟的一个标志。但较少参与创造信息,一方面显示他们对当前垃圾信息泛滥的失望,同时也说明他们在创造信息方面,处于被动状态,缺少主动的意识。
(五)网络安全与自我保护:自保能力不足会造成财物损失
这是一个让人备感焦虑的事实:有二成以上的大学生本人或身边的大学生,由于网络引发财物损失。对大学生来说,由于网络素养欠佳和自我防范能力不强,财物损失已不是新闻,而是普遍存在的事实。
面对网络,多数大学生有不安全的感觉。上海大学生普遍认为我国的网络环境不安全,均值为2.29,SD=0.81(从“非常不安全”到“很安全”,赋值1~5)。
26.2%的大学生认为自己或身边的大学生,有因网上消费、钓鱼网站、中奖通知等造成财物损失的情况。最近1年来,54.8%的大学生“从未”遭受过网络黑客的攻击,36.8%的大学生“偶然”遭受过,7.2%的大学生“经常”。27.9%的大学生“从未”遭受过恶意病毒的攻击,58.7%的大学生“偶尔”,12.2%的大学生“经常”。70.9%的大学生上网时担心个人隐私泄露,12.7%的大学生十分担心,不担心的只有16.3%。更值得关注的是,7.7%的大学生认为自己掌握了网络隐私保护的技巧,56.7%的大学生认为自己基本掌握,认为自己“没有掌握”的有35.7%。
一方面,多数学生认为网络环境不安全,且易遭受黑客或病毒的攻击;另一方面,自认为没有掌握自我保护能力的,有三成多。两者结合,很容易理解为何会有二成以上的大学生本人或周边的同学,由于网络引发财物损失。
(六)批判思辨与网络道德状况:一定程度的理性
尽管网络沉迷现象比较普遍,但毕竟大学生还是一个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我们的调查也发现,绝大多数大学生还是能够以理性态度对待网络的。比如上述调查结果已经表明,大学生一方面依赖网络,一方面也对网络公信力表示怀疑,在各类媒介中评价最低。同样,对于网络热点事件,大多数(66.2%)大学生的态度是“不相信”,近二成的大学生选择“相信”或“非常相信”。对于当前盛行的网络水军,近20%的大学生认为其会“左右网上舆论”或“扰乱秩序混淆视听”,仅有1.4%的大学生认为网络水军可以“主持网上正义”。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大学生对当前的网络道德现状不满意,但又有半数的学生接触网络色情;认可网络上的信息应该具有知识产权,但却仅有二成人,在撰写课程论文、个人总结、交流发言、思想汇报等作业或材料时,引用过他人同类作品,没有超过30%;对待资源共享、盗版影音作品、学术转载、学术引用、人肉搜索等具体问题认识比较混乱。
近九成的大学生对当前的网络道德现状不满意。23.7%的大学生不满意网络道德状况,认为没有主流道德价值感;62.2%的大学生对现在网络道德有不满意的地方,但是认为可以改进;11.1%的大学生认为网络道德现状有不满意的地方而且不会变太好;仅有3.0%的大学生认为现在网络道德现状是好的。在过去的两年里,47.2%的大学生“从未接触”过网络色情内容,46.0%的大学生“偶尔接触”过网络色情内容,5.7%的大学生“经常接触”网络色情内容,1.15%“天天接触”网络色情内容。在接触过网络色情的大学生中,40.6%从未主动搜索过网络色情内容,43.6%偶尔搜索网络色情内容,9.3%经常搜索网络色情内容,6.5%天天搜索网络色情内容。对于人肉搜索,31.3%的大学生认为“侵犯他人隐私,不支持”,43.8%的大学生“不支持,但也不反对”,21.9%的大学生“如果是出于正义的目的,会支持”,3.1%的大学生“非常支持”。
14.8%的大学生“完全同意”网络上的信息应该具有知识产权,65.3%的大学生“同意”,17.4%的大学生“基本同意”,2.3%的大学生“不同意”,0.1%的大学生“完全不同意”。在撰写课程论文、个人总结、交流发言、思想汇报等作业或材料时,只有22%的受调查者从未有过引用他人同类作品超过30%的情况。具体见图2-1。
图2-1 在网络上引用他人的作品
对网络上任何资源都应该共享这一看法,“不同意”和“完全不同意”的大学生只占了40.5%和6.5%,另有4.7%的大学生“完全同意”,30.8%的大学生“同意”,17.6%的大学生“基本同意”。但在如何对待网络播放盗版影音制品时,17.3%的大学生认为“侵权应当禁止”,35.9%认为“应当禁止,但不是什么大事”,5.9%认为“无所谓”,21.9%认为“以牟利为目的的那些,可以禁止,出于其他目的不应该禁止”,8.9%认为“帮助我们共享资源,不应禁止”。对网络上有关学术资源转载的问题,23.3%的大学生认为“侵权应当禁止”,29.8%认为“应当禁止,但不是什么大事”,14.0%认为“无所谓”,22.8%认为是“以牟利为目的的那些,可以禁止,出于其他目的不应该禁止”,10.2%认为“帮助我们共享资源,不应禁止”。
【注释】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1年上海教育工作年报.【EB/OL】.[2012-07-08].http://www.shmec.gov.cn/attach/xxgk/523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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