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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與經學:王莽與劉歆之關鎖分合,易姓換代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節政治與經學首先略言王莽與劉歆之關鎖分合。故早年與父親在政治、經學活動上基本一致之立場,於劉向去世後兩年起了變化,時值漢哀帝即位之初,劉歆正式登上政治舞臺,《漢書》卷三十六《劉歆傳》云:“哀帝初即位,大司馬王莽舉歆宗室有材行,為侍中太中大夫。”這與劉向、劉歆父子之政治抱負,寔抵觸難容。實際政治已是典型之“易姓換代”,不僅政權易姓為“王”,連劉漢宗室亦被賜姓為“王”。

政治與經學:王莽與劉歆之關鎖分合,易姓換代

第一節 政治與經學

首先略言王莽與劉歆之關鎖分合。《漢書》卷七十四《魏相傳》宣帝神爵三年(公元前59年)三月云:“數表采《易》陰陽及《明堂·月令》奏之。(中略)臣聞《易》曰:‘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中略)明王謹於尊天,慎於養人,故立羲和之官,以乘四時,節授民事。(中略)中謁者趙堯舉春,李舜舉夏,兒湯舉秋,貢禹舉冬,四人各職一時。大謁者襄章奏,制曰可。(中略)願陛下選明經通知陰陽者四人,各主一時,時至明言所職以和陰陽,天下幸甚。’”[1]魏相奏復古時羲和之官,以乘四時,節授民事,蓋早為新政之先聲也,時王莽、劉歆尚未出生。

劉歆少年得志,與王莽俱為黃門郎[王莽於成帝陽朔三年(公元前22年)為郎,時王莽二十四歲],劉歆精湛有謀,熱衷宮闈,此點與其父劉向大異其趣。故早年與父親在政治、經學活動上基本一致之立場,於劉向去世後兩年起了變化,時值漢哀帝即位之初,劉歆正式登上政治舞臺,《漢書》卷三十六《劉歆傳》云:“哀帝初即位,大司馬王莽舉歆宗室有材行,為侍中太中大夫。”[2]此舉完全背離劉向“極諫外家封事”對陳湯之表白,其云:“災異如此,而外家日盛,其漸必危劉氏。吾幸得同姓末屬,累世蒙漢厚恩,身為宗室遺老,歷事三主。上以我先帝舊臣,每進見常加優禮,吾而不言,孰當言者?”[3]劉歆不僅成為王莽國師,歆女嫁與莽子,故亦與莽有姻親關係。然不論如何,其吹捧王莽,同意居攝、獻上符命、言災異之變之許多言論與行為,實有失劉漢宗室之風骨。然其措施多慕古昔,言禮制之法,切民事。其學之特色兼有齊魯,不易論其是非,惟能辨精粗耳。

《漢書》卷七十五《李尋傳》云:“哀帝初立,司隸校尉解光亦以明經通災異得幸,白賀良等所挾忠可書。事下奉車都尉劉歆。歆以為不合五經,不可施行。而李尋亦好之。光曰‘前歆父向奏忠可下獄,歆安肯通此道!’”[4]在易姓換代上,劉歆與其父有相同的主張。齊人甘忠可是鼓吹宣揚“漢家逢天地之大終,當更命受於天”之代表,詐造《天官曆》、《包元經》、《太平經》等,雖然不絕對要求易姓,但隱約意涵漢家必先告一大終,然後再由一中興之主重新受命之意。這與劉向、劉歆父子之政治抱負,寔抵觸難容。而李尋之支持甘忠可,已於哀帝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八月以減死一等而罪徙敦煌,表示哀帝時讖緯思想已滲透到官方之今文經學矣,不過仍受到大多數今文經學家之抵制,使李尋之改革以失敗告終。故《漢書》卷九十九上《王莽傳》論“居攝”,言“成聖漢之業”、“奉漢大宗之後”,雖表示維持劉漢王朝的主張,亦暗示承認王莽外戚之地位。

元壽二年(公元前1年),哀帝崩,王莽任大司馬錄尚書事,取得政治上最高之職位。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正月,《漢書》卷九十九上《王莽傳》云“於是群臣乃盛陳莽功德,(中略)故周公及身在而託號於周,莽有定國安漢家之大功,宜賜號曰安漢公”[5];後王莽自為太傅,號“安漢公”。元始元年二月,劉歆為羲和官,秩二千石。元始四年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見王莽表面上仍宗劉漢,稍掩其篡漢之心;元始四年二月,遣太僕王惲等八人分行天下,覽觀風俗;夏,王莽自號“宰衡”。元始五年四月,太師孔光卒;元始五年五月,王莽加九錫,劉歆等為列侯,《漢書》卷十二《平帝紀》云“羲和劉歆等四人使治明堂辟廱,(中略)太僕王惲等八人使行風俗,(中略)皆封為列侯”。[6]又《漢書》卷九十九上《王莽傳》云“徵天下通一蓺,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禮》、古《書》、《毛詩》、《周官》、《爾雅》、天文、圖讖、鍾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詣公車。網羅天下異能之士,至者前後千數,皆令記說廷中,將令正乖繆,壹異說云”[7],文獻學術,至此可說盛矣。《漢書》卷九十九上《王莽傳》泉陵侯劉慶上書言:“周成王幼少,稱孺子,周公居攝。今帝富於春秋,宜令安漢公行天子事,如周公。群臣皆曰:‘宜如慶言。’”[8]至此王莽篡漢之形遂兆。冬,平帝疾;元始五年十二月,平帝崩,太皇太后詔徵宣帝玄孫,又詔安漢公莽“居攝踐祚”。六年,改元曰居攝,三月,立宣帝玄孫嬰為皇太子,號曰孺子;五月,太皇太后詔王莽朝見稱攝皇帝。初始元年(公元8年)十一月,王莽奏以居攝三年為初始元年,奏可;十二月,哀章作銅匱獻莽,王莽自稱新皇帝,“即真天子位”,改國號為“新”。

《漢書》卷九十九中《王莽傳》云:“諸劉與三十二人同宗共祖者勿罷,賜姓曰王。”[9]此時為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實際政治已是典型之“易姓換代”,不僅政權易姓為“王”,連劉漢宗室亦被賜姓為“王”。至於劉歆,《漢書》卷九十九中《王莽傳》云:“唯國師以女配莽子,故不賜姓。改定安太后號曰黃皇室主,絕之於漢也。”[10]暗示著劉歆在“易姓換代”這一政治問題上的堅持,或因此而觸犯王莽,故王莽曾兩次對劉歆家族加以鎮壓,且重之以非毀劉漢宗廟,到了必欲除之而後快的地步。至此,劉歆雖無法作公開的抵抗,僅能以經義寄寓,暗批王莽經濟貨幣政策之失當,即《漢書》卷二十七《五行志》中之下篇所云“劉歆以為貪虐取民則螽”,[11]乃藉解釋桓公五年“秋,螽”而暗批王莽也。

《漢書》卷三十六《楚元王傳》云:“初,歆以建平元年改名秀,字穎叔云。”[12]蓋建平元年為哀帝建號改元之年,哀帝名欣,諱欣字而改名,蓋“歆”、“欣”兩字相通也。《後漢書》卷二十三《竇融傳》云:“融等於是召豪傑及諸太守計議,其中智者皆曰,漢承堯運,歷數延長,今皇帝姓號見於圖書,自前世博物道術之士谷子雲、夏賀良等,建明漢有再受命之符,言之久矣,故劉子駿改易名字,冀應其占。”注曰:“《河圖赤伏符》云:劉秀發兵捕不道。”[13]據《漢書》卷九十九中《王莽傳》載,劉歆於新莽地皇四年陰謀發動政變,失敗自殺。地皇四年前後,道士西門君惠根據“天文讖記”,為王涉言云:“星孛掃宮室,劉氏當復興,國師公姓名是也。”[14]此“國師公”指新莽始建國二年之“國師嘉新公劉歆”,四年之後改封“嘉信公”,即長安出現之《赤伏符》所言之“國師嘉信公”劉秀是也,而非後之漢光武帝劉秀。劉歆與王莽間之關鎖,寔有一合至分的過程。(www.xing528.com)

王莽、劉歆本私交甚篤,且對漢王朝所必須採取全面改制之措施亦有共同看法,劉歆親自參與且主持之改制大多為文化禮制方面。若《漢書》卷八十八《儒林傳》云“立《左氏春秋》、《毛詩》、逸《禮》、古文《尚書》”於學官。[15]《漢書》卷九十九上《王莽傳》平帝元始四年,“莽奏起明堂、辟雍、靈臺,為學者築舍萬區”。[16]《漢書》卷九十九上《王莽傳》元始四年又云“立《樂經》,益博士員,經各五人。徵天下通一蓺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禮》、古《書》、《毛詩》、《周官》、《爾雅》、天文、圖讖、鍾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詣公車。網羅天下異能之士,至者前後千數”。[17]《漢書》卷十二《平帝紀》平帝元始五年,“徵天下通知逸經、古記、天文、歷算、鍾律、小學、史篇、方術、本草及以《五經》、《論語》、《孝經》、《爾雅》教授者,在所為駕一封軺傳,遣詣京師。至者數千人”,[18]兩處記載殆一事傳聞之異,或曆法用正上有異而時無不同者。《漢書》卷二十一上《律曆志》云“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燿名譽,徵天下通知鐘律者百餘人,使羲和劉歆等典領條奏,言之最詳。(中略)一曰備數,二曰和聲,三曰審度,四曰嘉量,五曰權衡”,又云“至孝成世,劉向總六歷、列是非,作《五紀論》,向子歆究其微眇,作《三統歷》及譜,以說《春秋》,推法密要”。[19]許慎《說文解字敘》言審定文字,“孝平皇帝時,徵禮等百餘人,令說文字未央廷中,以禮為小學元士。黃門侍郎楊雄采以作《訓纂篇》,凡《倉頡》以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及亡新居攝,使大司空甄豐等校文書之部。自以為應制作,頗改定古文。時有六書:一曰古文,孔子壁中書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異者也。三曰篆書,即小篆,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四曰左書,即秦隸書。五曰繆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鳥蟲書,所以書幡信也”。[20]凡此種種,莫非莽、歆所共同推動者。

平帝元始四年徵召《周官》學者,與徵召《月令》、兵法方面學者同列。群臣奏議云:“宰衡位宜在諸侯王上,賜以束帛加璧,大國乘車、安車各一,驪馬二駟。”平帝詔文答:“可。其議九錫之法。”故王莽爵位為新都侯,號“安漢公”,官職“宰衡”(此采伊尹阿衡、周公太宰稱號),兼“太傅”、“大司馬”,可說“一身蒙大寵者五”也。[21]平帝元始五年五月,張純等九百二人朝臣申明“宗臣有九命上公之尊,則有九錫登等之寵”,[22]引《周禮·春官·典命》“上公九命為伯,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九為節”之經義,[23]提出加王莽“九命之錫之禮”的建議,即《漢書》卷九十九上《王莽傳》之奏疏云:“謹以六藝通義、經文所見,《周官》、《禮記》宜於今者,為九命之錫。”[24]“九錫”的目的與作用很明顯,即在提高王莽的地位,使他“位在諸侯王上”,以實現居攝稱帝之圖。平帝崩,王莽為攝皇帝,改元“居攝”。居攝三年記載,劉歆及博士儒生七十八人稱頌“攝皇帝遂開秘府,會群儒,制禮作樂,卒定庶官,茂成天功”,“發得《周禮》”,劉歆即以《周官經》六篇為《周禮》,奏以為《禮經》。[25]寔《禮記》有利於“九錫”在前,《周官》有利於“九錫”在後,故發而尊之也。

《漢書》卷九十九中《王莽傳》云:“初,甄豐、劉歆、王舜為莽腹心,倡導在位,褒揚功德,‘安漢’、‘宰衡’之號及封莽母、兩子、兄子,皆豐等所共謀,而豐、舜、歆亦受其賜,並富貴矣,非復欲令莽居攝也。居攝之萌,出於泉陵侯劉慶、前煇光謝囂、長安令田終術。莽羽翼已成,意欲稱攝,豐等承順其意,莽輒復封舜、歆兩子及豐孫。豐等爵位已盛,心意既滿,又實畏漢宗室、天下豪傑。而疏遠欲進者,並作符命,莽遂據以即真,舜、歆內懼而已。”[26]封“宰衡太傅大司馬”後,引《穀梁傳》云:“‘天子之宰,通於四海’,臣愚以為,宰衡官以正百僚,平海內為職。而無印信,名實不副,(中略)臣請御史刻宰衡印章,曰‘宰衡太傅大司馬印’,成,授臣莽,上太傅與大司馬之印。太后詔曰,可。”[27]援引《穀梁傳》且刻授“宰衡”印章,以“通於四海”。居攝二年,翟義反對王莽,王莽“晝夜抱孺子,告禱郊廟,放(仿)《大誥》作策”,[28]以討翟義。無一不用經義以為行事之準則也,莫不引合於其意之經義以躂罰異己也。

兩漢之書稱引傳記、緯說可徑稱為本經,[29]故其時將緯書待之若傳記,殆無疑也。《漢書》卷九十九上《王莽傳》平帝元始五年,讖書與符命屢屢出現,十二月下云:“是月,前煇光謝囂奏:武功長孟通浚井,得白石,上圓下方,有丹書著石,文曰:‘告安漢公莽為皇帝。’符命之起,自此始矣。”[30]而在符命、讖書出現前,已倡儒家經典之禪讓說矣。《漢書》卷九十三《佞幸傳》哀帝以董賢為大司馬,冊曰:“朕承天序,惟稽古建爾于公,以為漢輔。往悉爾心,統辟元戎,折衝綏遠,匡正庶事,允執其中。”[31]蕭咸私謂王閎曰:“冊文言允執其中,此乃堯禪舜之文,非三公故事,長老見者,莫不心懼。”後上置酒麒麟殿從容視賢,笑曰:“吾欲法堯禪舜,何如?”[32]寔漢新禪讓之前影也。騶衍講“虞土、夏木、殷金、周火”,是按五行相勝之順序運行。而讖緯之五德之運,乃按五行相生之順序,即“虞土、夏金、殷水、周木、漢火”。此相生序對王莽篡漢之合理性有利,因為五行相生說便於說明帝王之位得自和平禪讓。王莽造家譜說其祖先出自虞舜,舜為土德,新莽自然應居土德,於是又造出漢為堯後之說,使王莽篡漢,正如堯舜禪讓一般,再自然不過矣!

蓋兩漢學術之重心在官學之博士,而學術與政治之關鎖則為經學,以通經義勵名行為仕宦之塗徑,而致身顯榮也。武帝立五經博士,缺《樂》,王莽補立《樂》經博士,於是六經博士齊備,員額亦增。據《漢書》卷八十八《儒林傳》,平帝時立《左氏春秋》、《毛詩》、逸《禮》、古文《尚書》博士;[33]《周官》亦王莽時立,[34]則所謂諸“逸經”之立學官,皆於王莽時。王莽本人兼習今、古文,平帝、新莽朝,王莽所任用經學家法與其學者,如下:今文《梁丘易》衡咸,今文《歐陽尚書》歐陽政、龔勝,今文《大夏侯尚書》唐林,今文《小夏侯尚書》秦恭,今文《齊詩》滿昌,今文《魯詩》龔勝,今文《公羊顏氏》馬宮、左咸,今文《穀梁瑕丘江公》蕭秉,國由講今文《易》,唐昌講今文《尚書》,孔秉、陳咸講今文《禮》,宗伯鳳明今文《禮》,崔發明今文《易》、《書》、《詩》、《樂》,劉歆兼通今文多經;古文《尚書》劉歆,古文《毛詩》陳俠、劉歆,古文《左傳》陳欽、崔發、龔勝、劉歆,古文《周禮》崔發、劉歆。[35]從中看不出對古文經學有何等之偏愛。然古文立學官多在於王莽之時,改制亦多仿《周官》為據,遂以為王莽改制專以古文經學為根據,寔一先入為主之印象也。古文經學之修起成立在反對讖緯,反對讖緯寔古文經學之精神所在,此與王莽、今文經學之崇信讖緯寔相背而絕異。然至東漢之稱古文大師者,除古文外,寔又兼習讖緯或今文。故此時之古文實已括囊今文與讖緯,而今文仍僅固守其章句耳。知王莽立古文諸經於學官,乃為舉逸興學,修起舊文,以博取崇儒尊經之譽,完成制禮作樂之德。政治上則為達到代漢的目的,所立制度及其行事,或據今文,或據古文,或雜取今、古文經義而並用,並無偏主古文經學之義,不過各以便事合意而已。故王莽在政治上的改制,寔以經學思想為基礎,因而其所設制度多可指出其經學上之依據。以經學指導現實之通經致用精神,實為今文經學之真諦,但古文經學之發達,亦與王莽的扶助援引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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