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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在群体性事件中的作用及影响过程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综观网络在不同群体性事件中发挥的作用,它有可能扮演组织者、推动者、放大者或平息者的角色。当现实中的事件进入网络推手的视野,依托网络策划、组织群体性事件的运作正式启动。关键词:网络;网络推手;群体性事件;影响过程1994年,当互联网登录中国时,它是高级知识分子和有钱人的专用品,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一种难得一见的奢侈品。而如今,网络已经走进了寻常百姓家,网民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群体。

网络在群体性事件中的作用及影响过程

论网络与群体性事件

陈良咨[1]

摘要:网络全方位、宽领域地介入当代人的生活。人们对网络的评价、毁誉参半。综观网络在不同群体性事件中发挥的作用,它有可能扮演组织者、推动者、放大者或平息者的角色。网络对群体性事件的影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网络推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现实中的事件进入网络推手的视野,依托网络策划、组织群体性事件的运作正式启动。依托网络策划、组织的群体性事件,具有现实问题的普适性、组织者的虚拟性、组织者与利益主张联系的或然性、组织过程的低成本性、群体性事件结果的可操控性等特点。网络在增加政府有关部门处置工作难度的同时,也为妥善处置开辟了一个新天地。

关键词:网络;网络推手;群体性事件;影响过程

1994年,当互联网登录中国时,它是高级知识分子有钱人的专用品,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一种难得一见的奢侈品。而如今,网络已经走进了寻常百姓家,网民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群体。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是15年前的867倍,互联网普及率为39.9%。其中手机网民达到3.88亿,手机首次超越台式电脑成为第一大上网终端。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三网合一”政策的推广实施,互联网与现实世界的沟通联系将更加紧密,对现实生活的影响越来越明显。有的学者惊叹:中国进入了网络时代。

互联网不仅仅是新技术、新产业的聚集地,而且是新媒体和新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制高点,同时还是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胡锦涛总书记曾强调:“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是一个重要的渠道”。[2]当我们把群体性事件放在网络社会的背景下来研究,就会清晰地发现,网络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全新的领域。

一、网络是个什么东西?

网络全方位、宽领域地介入人的生活,不仅拓展了人们现实社会生活的空间,而且也对当代中国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冲击:它不仅强烈地冲击着人们的传统观念和思维方式,而且还逐步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不仅强烈地冲击着政府的治理模式和执政党的执政方式,而且还改变着传统国际政治的格局。人们对网络的评价,毁誉参半。

网络是个坏东西。互联网的发展加快了传统犯罪与现代高科技的结合,网络正日益成为违法犯罪的重灾区:网上淫秽色情活动屡打不绝,大量淫秽色情信息通过手机网站、点对点服务发布传播,一些懵懂的青少年在不知不觉中深受其害,而年轻父母只能在传统的广播、电视上哭诉;网络赌博活动屡禁不止,涉案金额动辄上千万甚至上亿,很多赌徒在瞬间倾家荡产,而赌资大部分流向了海外;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网上拍卖、贩卖违禁品等实施诈骗已经成了老手法,手机短信诈骗及彩票中奖号码连环诈骗呈多发趋势,很多急于发财的老年人在一夜间将毕生的积蓄付之东流;黑客病毒技术、网络钓鱼技术、木马间谍程序等被大量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一些犯罪团伙形成了专业化的犯罪链条。

网络是个坏东西。互联网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共享性、交互性,这一特点强化了网络的聚焦、发酵、放大、扩散功能。互联网的发展使网络谣言几乎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人们不胜其扰。世界上任何地点发生的任何事情,任何国家的任何信息,只要进入网络,瞬间就能够传遍地球;只要信息的吸引力足够大,身处世界各地的互联网用户就会立即蜂拥而至。在网上人人都可以当记者,上网发布信息;人人都可以当评论员,对网上信息评头论足;人人都可以在网上开博客、办“报纸”、设“电视台”,有可能制造比传统媒体更强大的舆论影响力和煽动力。也正因为如此,谣言似乎找到了最佳的孵化器和生存地,在网络上像幽灵一样无处不在。比如“杞人忧钴”,让本来平静生活的杞人不得不疯狂地逃离家园;又如“山西大地震”,让很多民众有家不能归。假若说上面两个谣言在某种意义上还具有善意的成分,那么,有些人、有些组织为了自身特殊的利益和目的,故意制造的谣言,其煽动力之大、破坏力之强,让人叹为观止。

网络是个坏东西。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中国几千年官场的许多习惯,一些官员深受其苦。媒体出身的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的总结比较形象:“在互联网时代,官员和百姓台上台下的位置换了个儿,老百姓坐主席台讲述自己的苦与忧,官员需要在台下站起来解释政策、表态怎么解决。”[3]尤其让政府官员受不了的是,网民们动辄就把政府官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全方位地展现在大众面前。比如说,南京的天价烟事件,该官员因房子问题说了一句雷人的话,被网民放到了网上,在众网民的关注下,最终把他送入了监狱;至于钓鱼执法、温州招录干部子弟专场、广州咆哮哥、我爸是李刚、“我们不拆迁你们知识分子吃什么”[4]等,在网上也是风生水起,在网下波澜起伏。如果牵涉的官员应对稍有差池,就有可能演变成宣泄极端情绪的网上声讨、网上审判、网上追责等,甚至诱发现实中的群体性事件。2010年网上的一项调查显示,[5]县级及以下官员们最怕网络舆论的监督,至于地市级官员说欢迎网络监督,应该属于应景性的不得不如此说出来的表态。

网络是个坏东西。互联网的发展突破了传统社会中以地域为界限的“国门”,让维护国家安全进入一个全新的领域,损耗国家大量的资源。在网络社会,国家传统地理屏障的优势基本消失,各种组织甚至个体都能够借助互联网隐身为“看不见的敌人”,对国家的所有中心发动强大的直接攻击。美国的尼古拉·尼葛洛庞蒂预言,明天的国境线将不得不与千百万条电子通道以及通过它们传播信息的千百万个方式进行竞争。[6]而美国的曼纽尔·卡斯特则预言了结局:“我打赌这是一个必输的战场。”[7]更值得关注的是,全球化大背景下的信息技术变革,赋予技术发达和领先的国家以更大的力量对那些发展中国家的内部事务进行全方位的渗透和干涉。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信息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唐岚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美国在网络空间竞争中拥有绝对优,控制着国际互联网的13台域名根服务器全部被美国把持,尽管世界多国强烈反对和多次要求,美国商务部仍宣布将无限期保留对其的监控权。这意味着美国掌握着国际互联网的生杀大权。2004年4月,“ly”的域名瘫痪导致利比亚从国际互联网上消失了3天。2009年5月,微软公司根据美国禁令切断了古巴、朝鲜、叙利亚、苏丹和伊朗5国的MSN接入服务[8]。《网络世界的国家化与大较量》的作者则明确指出[9],当前某些西方国家已明确主张将互联网纳入“和平演变”策略的公共外交,侧重通过“直接”与他国网民对话以影响其价值观、行动方式,号召利用Facebook、Twitter等网络工具推动政治运动、交流思想,以危害别国来谋求达成自己的战略意图。近几年,许多网站还发展成为异见人士组织串联的重要平台,成为西方对发展中国家渗透颠覆的重要工具。美国共和党资深参议员发表文章,鼓吹利用网络技术为美国全球的“自由”推广运动而战,用“推特”打赢观念战争,美其名曰“赢心运动”。对于中国,这个问题显得尤其严峻。互联网引入中国不久,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就声称:“有了互联网,对付中国就有办法。”2011年2月14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在乔治·华盛顿大学演讲中提出,美国政府将以一种“风险投资的方式”,即投资2500万美元以撬动更多私人资本的方式,“开发技术工具,使‘压制性国家’的网上活跃分子、持不同政见者和一般公众能够绕过网络检查”。希拉里公开点名中国、古巴、伊朗、缅甸、叙利亚和越南是“实行书报检查、限制网络自由、逮捕批评政府的博客人的国家”。她说,美国政府将支持“网上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继续向处于“压制网络环境”的人民提供可以绕开网络检查的技术,继启动阿拉伯文和波斯文“推特”(社交网络及微博客服务)之后,宣布启动中文、俄文、印度文的“推特”计划,等等。[10]

网络是个坏东西,我们还可以列举许多例子。但网络不是洪水猛兽,当大家习以为常地敲打键盘在网络上抒发情怀时,当看到普通网民可以海阔天空地纵论国际国内大事时,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网络给中国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

网络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器。当今世界,信息网络技术已成为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谁控制了互联网,谁就控制了世界;谁赢得了网络空间,谁就赢得了未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正在积极推进“云战略”,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占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制高点。回顾历史,一向以老大自居的中国在世界上几次大的科技革命来临之际,选择的是闭关自守和逃避拒绝,给我们的回报当然是被动挨打直至丧权辱国。对上世纪80年代有清晰记忆的人应该记得,当时年轻人振兴中华、赶超世界的热情用现在的语言来说可谓前所未有,经济发展的速度也比较快,但在工业化时代也只能处处受制于人,当时有的学者曾做过测算,中国与发达国家的距离只能越拉越大。进入90年代,互联网为我国实现跨越式大发展、赶超世界发达国家、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中国在高科技领域终于有了与世界强国平起平坐的平台。应该说,中国政府没有再次错过这次机会。今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终于走上了快车道,网络功不可没。有的学者断言,任何在信息时代被剥夺网络使用权的个人或者团体都将是孤立的,而且在这样的国家中也会因为缺乏凝聚力和创造性而使发展的动力减弱,而每一个成功地确保全体公民能够连接上互联网的国家将为社会的创新注入新的活力。[11]

网络是中国社会的稳定器。任何社会都难免因为各种原因而形成不满情绪,有话有处可说,不仅能保证公众的不满情绪及时地被发现,还能给社会加上一道安全阀,是社会良性运转的重要表现。对不满情绪一味压制,只能酿成激愤和暴力。中国改革开放已经有30多年了,社会一直处于快速发展和不断转型过程中,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在社会急剧变迁的过程中,社会都会进入不协调因素的活跃期、社会矛盾多发和易激化的高风险期。特别是我们用几十年时间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一二百年走过的历程,这就意味着西方国家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渐次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在我国几乎可能同时出现。我们在发展进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无论是规模还是复杂性,都是世所罕见的。我们能够平安渡过,互联网功不可没。民间流传这样一个故事,是对这个问题最好的诠释:甲炒股亏了10万,郁闷,在网上大骂证券委不是东西;乙看到这个帖子,找到了知音,马上回帖说自己亏了20万,真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东西,咱们去把证券大楼给炸了。正当两人热烈讨论怎么办时,丙进来说:两个大傻帽!我亏了100万还没有说去炸楼呢,去炸也轮不到你们!快帮我想办法怎样把钱再赚回来吧。甲乙二人看到这个帖子,心情大爽:呵,还有亏100万的。马上安慰他不要着急,并出起主意来。当天,甲乙二人睡了一个好觉,第二天高高兴兴地去上班了。

网络是中国民主的推进器。中国是一个地域辽阔的国家,政府的层级众多,当一介草民想把自己的意见让最高领导人知道,从理论上推论,必须越过官僚体系的万水千山,用万里长征来形容并不过分。网络彻底突破了各种社会、政治、经济、地理和生理的障碍,让政府最高官员和普通民众进行平等地交流与沟通。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与“强国论坛”网友聊天20多分钟。由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对网络舆情的高度重视、积极回应,互联网也成为政府治国理政、了解社情民意的新平台。中国网民表现出一贯强烈的社会关怀,他们关注新闻时事,直面抨击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健康现象,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特别是从奥运火炬传递、汶川大地震、民间反日风潮等事件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激情四射、直抒胸臆的网民,而且是一群理性、爱国的网民。他们参政议政的意识显著增强,参政议政的水平显著提高。

网络是个好东西,还有许多证据加以证明,如网络降低了政府服务的成本,给民众更快捷、高效的服务;网络作为文化交流的平台,给中国文化的传播发展提供了便利;网络给个人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空间,创造了一个个致富神话等。但互联网在我国是一个“早产儿”,由于法制建设相对滞后,部门监管不到位,网络道德规范缺失,无论是民众还是政府官员都很不适应网络时代的到来,经常会引发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我们不能等所有的东西都到位了,再去发展互联网。如果那样,机会早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们只能在水中学会游泳,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规范和完善。

打开网络,我们打开的是天堂还是地狱之门,答案在我们自己的手中。

二、网络在群体性事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2009年,香港《亚洲周刊》刊登了一篇名为《手机网播革命:从伊朗到中国的沸腾》的文章,[12]介绍了新兴媒体的威力:从伊朗总统选举引发的伊朗群众抗议事件到湖北石首事件等,都是利用手机发布文字、图片和视频,通过推特(Twitter)、饭否等微博客以及QQ群、脸谱网等网络平台,迅速在互联网和手机上传播。网络在群体性事件中发挥着汇集舆论和通讯联络的作用。综观网络在不同群体性事件中发挥的作用,它有可能扮演组织者、推动者、放大者或平息者的角色。

网络是群体性事件的组织者。或者说,利用网络媒介,可以组织和发动群体性事件。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具有“快闪族”行动性质的群体性事件。所谓的“快闪族”,霍华德·莱茵戈德在其《聪明的暴民——下一轮社会革命》中定义为一群会用网络、手机等互相沟通、串联,参与特定族群活动并做出实际行动的人。“快闪族”行动原是一种网民游戏,指互不相识的网民通过网络联系,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快速聚集并实施同一行为,而后迅速解散。“快闪族”行动2003年下半年在美国出现后,迅速传播到英国伦敦,进而波及欧洲大陆并迅速风靡亚洲。今天在我国也经常会出现“快闪族”的身影。具有“快闪族”行动性质的群体性事件是指时下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借鉴或者套用了“快闪族”的行动方式,即当某些群体在受到某些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的刺激时,在相对自发的、无组织的情况下,利用网络大规模发布、传播某一方面的信息,互相反复沟通,发泄不满,鼓动民众参与群体性活动,最终演变为带有特定诉求的群体性事件。其中最为典型的近年来发生的“涉日游行”,以及为反对某一问题在某一特定地点的散步等,这类群体性事件最典型的特点是组织者不是现实社会的实体组织,而是身份和姓名都是虚拟的网民,他们通过聊天网站、电子邮件、电子公告、网站论坛、手机短信等形式,传递活动的时间、地点、路线、口号等方面的信息。参与者也是一个混合的群体,职业、社团、地域、年龄等社会因素失去了聚类分群的意义,维系临时族群存在的只是网络上相关信息约定。[13]

网络是群体性事件的推动者。或者说因网络媒介推波助澜,致使群体性事件失控或恶化,增加处置的难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郭光华在分析四川广安事件、大竹事件时曾说:“如果没有网络这个关键推手,这两个事件不可能在短时间里迅速演变成骚乱。”[14]网络作为群体性事件的推手,在很大程度上与其作为新兴媒体的特性有关。网络信息传播不受时间、空间等条件的限制,具有开放性、广泛性、多样性等特点,公众的参与度比较高,每个网民都可借助虚拟身份畅所欲言。在群体性事件的现场,人们通过手机可以比较便利地把现场情况通过文字、照片或视频在网上进行“直播”。由于网络缺乏传统媒体“把关人”的角色,很多信息的真实性有待核实,即使是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传播的“真实”信息,由于拍摄者所选择的角度不同,对同一照片的解读也可能出现截然相反的答案。作为群体性事件处置主体的政府及有关部门,从目前处置方式来看,对现场一般选择封锁消息或沉默,这样就为网络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所谓的“谣言”就会找到快速生长、快速蔓延的土壤。一些网民将道听途说的消息编发上网,或转发、引用虚假新信息,造成各种小道消息、流言和谣言在网络蔓延。特别是加上一些人出于某种利益的考量,故意对事件作歪曲的评论或者发布通过精心策划的虚假信息,一般人很难在短时间内辨别真伪。

网络是群体性事件的放大者。网络可以将一个十分偏远的地方发生的事件放大为全国性的事件,其中最为典型的案例当属瓮安事件,这也是当今社会各界分析最为透彻的一个案例。在网上有人从这个案例中得出了这样耸人听闻的结论:“中国已到了群体暴力反抗的高峰期”,[15]政权到了崩溃的边缘等。就事件本身来说,自杀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必须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但就个案来说,能够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的并不多,能够制造这样大的事件的,却是少之又少。网络在瓮安事件中,不仅是一个重要推手,也是一个放大器。假若没有网络,即使瓮安事件客观存在,但它并不会演变成为一个全国性的事件,仅仅是地方政府必须认真处置的一个群体性事件。还有一些群体性事件,可能造成甲地发生、乙地声援、丙地联动的情况,有人称之为“蝴蝶效应”,网络的放大作用是一个重要方面。比如广东2009年“6·26”事件,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地域歧视问题导致的新疆工人与内地工人冲突的事件,客观地说,广东地方政府对“6·26”事件的处置是非常到位的。但正如有网民称:6月26日广东韶关旭日玩具厂一名汉族女工的尖叫,成了10天后几千里之外乌鲁木齐发生大规模骚乱的导火索。[16]究其原因,一个重要方面是忽略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放大效应。

网络在群体性事件中能够承担起这三个角色,一般来说,与群体心理有关,与网络作为新兴媒体的传播规律有关,同时也与当前社会的大背景有关。

从心理角度来说,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曾经指出,在群集情况下,个体放弃独立批判的思考能力,而让群体的精神代替自己的精神,进而放弃了责任意识乃至各种约束,最有理性的人也会像动物一样行动。在网络环境下,网民借助网络的平台对某些问题有了共同的看法,使大家不自觉地走到了一起,并不断地以群内同质化、群际异质化的特点聚集,促进群体的广泛的去个性化心理的形成。特别是我国网民的真实生理年龄都比较年轻,思想不成熟,偏激而冲动,很容易对同一个问题达成共识,并且实施行动,这就为群体性事件从网络走向现实架起了桥梁。

从媒体传播规律的角度来说,由于群体性事件的信息大部分首先出现在网络上,很容易产生首因效应。首因效应是指不同的信息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人们总是倾向于重视前面的信息。在网络信息传播中也存在“先入为主”的规律,在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后,公众对于事件的真相会有很多的疑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权威解释一般要“千呼万唤始出来”,这样就会造成小道消息占上风的局面,网民在第一时间得到的信息不准确,在猜疑和偏激心态的作用下,那些最早接受的错误信息会左右网民对事件真相的判断,在网络信息的同步交流、密集互动过程中,迅速产生“规模效应”。事件参与者感觉得到了媒体的支持,受到鼓舞,诱发群体性的过激行为,导致事态的扩大恶化。

三、网络如何将小事件放大成大事件?

网络对群体性事件的影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用简单的图示如下:

网络影响群体性事件的过程

从上面的图示可以看到,在网络影响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关键是要将“小事”炒作成“大事”,或者说赋予初始事件以全新的特殊意义,让之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一个焦点。

一是现实中存在吸引人注意力的事件包括小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在下一节中将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

二是在现实与网络中都有希望将其做大的推手。在网络上有的事件即使吸引了大家的眼球,但网络热点的转换是非常快的,当新的能够吸引眼球的网络热点出现时,对原来的热点案件持续关注就容易降低,甚至快速消失,被新的网络热点所代替。可以说热得快冷得也快。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在网络和现实中有希望将其做大的推手。对于推手来说,一方面应与事件本身没有显性的直接利害关系。对于任何一个与事件本身有利害关系、而且是利益受损的人来说,都希望将其做大,为自己争取多一点的权益。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这类人会让网民一眼就看出,很难成为真正的推手。另一方面是部分网民所接受的意见领袖。网上舆论遵循的是“权威性法则规律”,很多意见领袖掌控着网上的话语权,很多网民作为他们的忠实粉丝跟随。

三是有激发网民情绪的深层次社会矛盾。网络舆论呈现出典型的“标签化看世界”的大众思维习惯,有一些事件只要贴上“警察”、“衙门”、“开发商”、“豪华轿车”等身份标签符号,就会在网上引起严重不满和对立情绪。这与我国社会矛盾的多样性和社会心态的复杂性有关。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社会利益格局加快调整,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难度加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要求明显增强,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日趋强烈。特别是社会分配不公,城乡、区域差距持续拉大,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使一些社会群体增加了不公平感和“被剥夺感”,不满情绪潜滋暗长,“仇官”、“仇富”、“仇警”的心态不断蔓延。正是社会心态的这些变化,致使一些普通的案件、事件,只要牵扯到党政机关和官员,就很容易被归结为“腐败问题”;只要涉及富商,就很容易归结为“为富不仁”;只要与公安民警有些微的联系,就很容易归结为“警匪一家”,从而导致事件迅速升温,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杭州“飙车”撞人事件并不复杂,类似的交通事故在每个城市都时有发生,但在此次事件中,跑车、“富二代”、高官背景等词汇一次次拨动了公众敏感的神经。当地公安机关对肇事车时速“70码”的草率认定,又衍生出“警方不公”的质疑。于是,有关权力庇护的传言,在公众开始扩散开来,导致事态的不断升级。

四是大型商业网站转载和传统媒体介入。按照一般的思维逻辑,大型商业网站的可信度比小型商业网站高,传统的主流媒体的可信度比新兴的媒体高。特别是传统的主流新闻媒体,尽管在民众心目中的地位大不如从前,但民众对它们的信任度仍是新兴媒体所无法比拟的。要把小事炒成大事,没有传统的主流新闻媒体的介入,一般成功率不高。无论是偏远地区发生的如瓮安事件,还是在国际化大都市发生的如杭州“飙车”撞人事件,他们被不断推高的历程都证明了这一点。在炒作的过程中,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互借力,互相转载,把社会的情绪推向高峰。

五是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对不及时、错失良机。正面声音缺失,或有关部门应对失误,是网络等媒体能够在群体性事件中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客观地说,由于政务公开的推行,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对群体性事件消息进行封锁相对少了,大部分敢于公开。但同时也出现了另一个现象,应对失误频频发生。比如,瓮安事件,让“俯卧撑”成为网络热词;杭州“飙车”撞人事件,成就了一个新词“欺实马”。这是应对失误的典型。不过,应对失误与封锁消息比起来,是非常大的一个进步。在游泳中呛口水,是十分正常的现象。

四、依托网络组织的群体性事件有哪些特点?(www.xing528.com)

当前,针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一些人依托互联网络进行策划、组织的群体性事件,在数量上呈上升趋势,参与人数也越来越多,参与主体日益多元,扩散传播速度加快,涉及地域越来越广。依托网络策划、组织群体性事件,其过程相对比较复杂。为了分析方便,可以简单地图示如下:

依托网络组织群体性事件的过程

从上面的图示中可以看出来,要依托网络策划组织群体性事件,有两个必备的元素:一是现实中的事件,尽管现在有的“快闪族”宣称快闪行为的原因是即兴的,或者说属于虚拟的,与现实无关,但作为群体性事件,其诱因必然与现实中存在的某些问题有关,或者说现实中存在一些在虚拟社会能够吸引网民眼球的事件。二是网络推手。它在依托网络策划、组织的群体性事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缺乏网络推手,所谓的依托网络组织的群体性事件将不复存在。

当现实中的事件进入网络推手的视野,依托网络策划、组织群体性事件的运作正式启动。客观地说,这个阶段实际上进入了一个黑箱,不同的个案有不同的运作方式。从理论上依次可以划分为发动、策划和组织,在实际运作中三者可能是交叉进行的,或者是反复进行的。无论是发动、策划,还是组织,网络推手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从黑箱里输出的,就是现实中的具体行动,或者说是群体性事件。

依托网络策划、组织的群体性事件,一般来说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现实问题的普适性。网络上各种各样的信息多如牛毛,能够吸引人注意力的并不多。有的人总结了近几年的网络热点问题,发现在网络上只有本身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才能形成热点和舆论。一般来说有四类事件具有新闻价值:灾难性事件,如地震、车祸等;具有戏剧性冲突的事件,如山西警察打死北京警察;变化与反差比较大的事件,如富家子飙车撞死穷大学生、女服务员手刃流氓官员、贵州习水官员强奸幼女等;涉及敏感人物与地点的事件,如云南晋宁县看守所玩“躲猫猫”、唐永明鼓楼刺杀外国人案等。比较容易引起网民的关注的问题主要有这样几类:涉腐、涉富、涉黄、涉黑、涉纪、涉恶、涉法、涉权等。这些问题从本质来说具有普适性,即对所有的观众来说都具有吸引力,每个网民也都有能力对之发表看法。当有些事件能将两类或者两类以上的问题叠加在一起时,对网民的冲击力、震撼力相对较大,由此引起的刺激和反应也较为强烈。

二是组织者的虚拟性。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社会空间,网民的身份和姓名也是虚拟的,许多网络空间中的组织实际上并无实体。虚拟组织的参与者属于混合群体,联系松散。他们遵循网络规则,从不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和所属单位,一旦在网上约定好行动信息,就会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突然聚集并实施同一行动。

三是组织者与利益主张联系的或然性。对于传统的群体性事件来说,组织者往往带有明确的利益诉求,都是试图通过群体性事件来主张某种利益,而在一些由互联网酝酿产生的群体性事件中,组织者与群体性事件的利益主张之间却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并不是自身利益受到了侵害,很多情况下是出于“打抱不平”、“激于义愤”的目的发起群体性事件,这种行为也更容易引起一般网民的同情和支持。

四是组织过程的低成本性。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前,通过网络传递活动的地点、时间、路线、口号等方面的信息,特别是利用网络向手机群发短信功能,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让更多的人知悉,传播效果极佳,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大大降低。同时,网络的匿名性使得很多网民认为互联网上的行为无从追查,风险成本比较低,因而肆无忌惮地利用网络组织发起现实行动。

五是群体性事件结果的可操控性。西方学者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比我国要深刻得多。霍华德·莱茵戈德曾警告说“所有快闪暴走活动都可能演变为政治活动”。他在接受CNN记者采访时谈到:“快闪暴走活动原是无害的游戏,即是一种使用新技术使许多人聚集在一起参与的游戏。但是,正是互联网和手机的应用,才使菲律宾民众聚集起来推翻前总统埃斯特拉达的统治,才使卢武铉登上韩国总统的宝座。所有的快闪暴走活动都存在危险可能。”[17]

五、把网络变成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具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网络为群体性事件开辟了一个新领域,增加了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难度。要防止网络在群体性事件中推波助澜,一个最便捷的方式是一关了之,很显然,不到万不得已,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加强对网络公开管理,这也是提出来的比较常规的方法,但有关部门有时显得理不直气不壮,关键是没有理解网络在现实社会中的真正意义。在任何社会,只要出现了管理上的空白,就意味着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失职。网络绝不能成为法外之地。对网络影响群体性事件的过程有针对性地进行应对,是我们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中有许多技巧性问题,过程分析本身也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思路,这里不再多述。

网络为我们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开辟了一个新天地。在看到网络是个坏东西的同时,我们必须转变观念,认识到网络是个好东西,把网络作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工具。从目前群体性事件的案例来分析,应该说处于提倡阶段,利用网络成功处置的案例不多,而这正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努力的方向。

要把网络作为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工具。网络是当前沟通政府与民众的一个重要渠道,只要政府利用网络平台,搜集民意,为民众排忧解难,很多矛盾就能够及时化解,有些群体性事件就会消除在萌芽状态。

要把网络作为疏导群体性事件参与者情绪的工具。网络作为一种新兴舆论,在疏导群众情绪方面具有其他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网络既然能够在群体性事件发展过程中推波助澜,同样也可以对群众的不满情绪进行疏导。

要把网络作为群体性事件善后的一个重要工具。善后是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方面,很多群体性事件反复发作,一个重要原因是善后没有做好,网络为群体性事件的善后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工作平台。

【注释】

[1]*陈良咨,法学硕士,公安部研究室情况综合处处长,主要研究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等社会稳定相关问题。

[2]胡锦涛:《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08年06月21日。

[3]祝华新:《网络时代官民关系七大特点》,载《中国青年报》,2010年11月5日。

[4]褚朝新、涂重航、孔璞、刘刚、朱柳笛:《调查称县级官员被指最怕网络监督恐舆论毁仕途》,载《新京报》,2010年11月12日。

[5]同上。

[6][美]尼古拉·尼葛洛庞蒂:《数字化生存》,胡泳等译,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第290页。

[7][美]曼纽尔·卡斯特:《认同的力量》,曹荣湘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313页。

[8]卢长银、陈一、谷阳、甄翔:《美图谋为全球网络定规矩若遇网络攻击可以动武》,载《环球时报》,2011年05月18日。

[9]东鸟:《网络世界的国家化与大较量》,载《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1年第4期。

[10]周弘:《网络自由化成为希拉里·克林顿对外政策的“新教条”》,载《红旗文稿》,2011年第8期。

[11]袁峰、顾铮铮、孙珏:《网络社会的政府与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

[12]李永峰:《手机网播革命:从伊朗到中国的沸腾》,载《亚洲周刊》,2009年6月21日。

[13]李苏鸣:《“快闪族”行动与群体性突发事件》,载《公安研究》,2005年第6期。

[14]杨清林:《群体事件频发考验政府智能》,载《大公报》,2007年3月4日。

[15]田忠国:《中国到了群体暴力反抗的高峰期》,中华思想网,http://portal.sinoth.com/tianzhongguo/1000020034.html.

[16]《蝴蝶效应:19岁韶关女工的一声尖叫,引发了乌市的大暴乱》,载商都bbs,http://bbs.shangdu.com/t/20090710/01001001123195/123195-1.htm

[17]转引自百度百科:快闪,http://baike.baidu.com/view/1338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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