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丝虫病查治
中共中央于1956年公布的《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提出了我国防治丝虫病的目标: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实现基本消除丝虫病; 1977年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基本消除丝虫病的目标,根据目标要求,江西省开展了大规模的防治工作。全省丝虫病防治工作始于1954年,在几十年的防治工作中,江西省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导的防治策略,消灭了大量传染源,至1988年全省75个流行县(市、区)均达到了基本消除丝虫病目标。
一、技术措施
(一)传染源控制
(1)反复查治:在查清全省丝虫病流行状况的基础上,全省各流行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查治工作,对流行区1周岁以上的居民反复血检2~3次,查找微丝蚴血症者,对检出的微丝蚴血症者均进行治疗,以清除传染源。
(2)对象治疗结合重点地区全民服药:按其虫种的不同,马来和班氏丝虫病分别采用海群生片3g/3d和4.2g/7d治疗1个疗程,间隔1个月,全程足量为2~4个疗程,直至血检阴性(通常每例微丝蚴血症者需血检3次)。在进行对象治疗的同时,对中、高度流行区实施了全民服用海群生片,服药剂量与对象治疗相同,只服用一个疗程。
(3)对象治疗结合海群生药盐防治:为了尽快地清除传染源,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省在对象治疗的基础上,对部分班氏丝虫病流行区及班氏与马来丝虫病混合流行区实施了海群生药盐防治,通过防治有效地降低了人群微丝蚴率,进一步巩固了反复查治的效果。
(二)治疗慢性丝虫病患者
在防治过程中,对查出的慢性丝虫病患者除给予海群生片治疗外,部分患者还采用了烘绑、封闭和中草药等治疗,取得了一定疗效,控制了病情,减轻了病人痛苦。
(三)媒介控制
在丝虫病防治过程中,我省在实施以控制传染源为主导的防治策略的同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农田改造及农村居住环境的建设等,清除了大量蚊媒孳生场所,在疟疾防治工作中采用药物灭蚊等措施,大大降低了蚊媒密度,减少了人蚊接触的几率,对控制丝虫病的传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查治实施
江西省丝虫病防治工作始于1954年,历时35年,经历了调查摸底、普查普治、重点防治等阶段。期间共血检31250926人次,检出微丝蚴血症者788965例次,治疗798371例次,全民服用海群生片人数达1908993人次,服用海群生药盐人数达254033人次,通过查治,微丝蚴率由防治初期的11.83%下降至0.76%,至1988年,全省各县(市、区)实现基本消除丝虫病目标,取得了显著的防治效果。(www.xing528.com)
(一)调查摸底阶段(1954-1969年)
为了查清全省丝虫病流行分布状况,早在1954年江西医学院(现南昌大学医学院)及省卫生防疫站(现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当地防治机构,在宁都、弋阳等地开展了丝虫病调查工作,通过调查证实了全省存在丝虫病流行。此后,为确定丝虫病的流行范围和分布状况,全省各县(市、区)相继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据统计,该阶段全省共血检7711762人次,检出微丝蚴血症者500935例次,治疗515796例次,通过调查摸底查清了丝虫病在我省的流行状况,清除了大量传染源,同时在一些微丝蚴率较高的地区实施了全民服用海群生片,服药人数达148468人,为开展大规模的普查普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普查普治阶段(1970-1983年)
在查清全省丝虫病流行状况的基础上,全省各丝虫病流行县(市、区)在流行区内反复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普查普治工作。该阶段全省各流行县(市、区)采用反复查治措施,对流行区内的乡、村进行逐乡逐村的血检,检出的微丝蚴血症者均采用海群生片进行对象治疗,并对微丝蚴率较高的行政村实施了全民服用海群生片的措施。期间全省共血检18821810人次,检出微丝蚴血症者273271例次,治疗261733例次,全民服用海群生片人数达34291人,同时在抚州市、宜春市等丝虫病流行较严重的县(市、区)实施了海群生药盐防治,通过反复查治使全省平均微丝蚴率下降至1983年的0.18%。
(三)重点防治阶段(1984-1988年)
随着防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全省大多数马来丝虫病流行区微丝蚴率已降至较低水平,而班氏和班氏与马来丝虫病混合流行区成为防治工作的重点。为了进一步加快全省基本消除丝虫病步伐,省卫生厅下发了《加强全省丝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丝虫病流行区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重点防治工作,加快实现全省基本消除丝虫病目标。全省采用了以分层整群抽样取代全民普查,针对人群丝虫病感染率不同,分别进行对象治疗加病家服药、对象治疗加自然村服药和对象治疗加行政村服药的措施,期间共血检4717354人次,检出微丝蚴血症者14759例次,治疗20842例次,同时采取了全民服药加海群生药盐防治的措施,全民服药人数达1726234人,服用海群生药盐人数达228965人。
三、防治效果
1980年,资溪县率先达到基本消除丝虫病标准,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翌年5月,弋阳县的省级考核验收也顺利通过。嗣后,全省其他流行县(市、区)相继进入基本消除丝虫病考核阶段。
各丝虫病流行县(市、区)按照有关要求,先行组织自行考核后,报地区、市进行初步考核,达到要求后,报省卫生厅组织正式考核验收;省卫生厅根据各流行县(市、区)的防治进度和效果,严格按卫生部颁布的基本消除丝虫病标准,逐县(市、区)考核,成熟一个,考核一个。省卫生厅考核组严把质量关,对每个被考核县(市、区)进行防治资料审核,并抽取5~6个行政村进行现场采血、镜检,评价防治效果。到1988年全省75个流行县(市、区)先后通过省卫生厅组织的基本消除丝虫病考核,达到卫生部颁布的基本消除丝虫病标准。
考核阶段全省共抽查630个乡(镇),783个村,血检772630人,查出微丝蚴血症者1087例,平均微丝蚴率0.14%,其中省级考核验收抽查431个乡(镇),446个村,血检513469人,查出微丝蚴血症者401例,平均微丝蚴率0.08%。
1990年10月卫生部组织专家组对我省进行基本消除丝虫病抽查复核。复核组审核了我省丝虫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资料,并抽取了我省的进贤县、宜黄县、高安市、南城县等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和复核血检后,宣布我省达到基本消除丝虫病的部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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