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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实践结合,多元社会治理实现共治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节主要是对治理型制度产生的现实依据进行阐释,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系统的对治理型制度的产生加以概述。传统的社会治理制度的特征之一,就是君主专制主义,在中国两千年来的封建统治中,无论是统一王朝的皇帝,还是割据一方、南面称孤的国君,都奉行专制主义原则,实行君主专制政体。因而,被认为是管理型的社会制度。在运行方式上,治理型制度强调多元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共治,形成多方对话,建立伙伴关系。

理论与实践结合,多元社会治理实现共治

上一节主要对治理型制度的理论渊源进行了梳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治理型制度的产生是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的。本节主要是对治理型制度产生的现实依据进行阐释,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系统的对治理型制度的产生加以概述。

社会治理制度从社会中产生,但又居于社会之上,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换句话说,社会治理制度寓国家本质与形式于一体。社会本身的发展就是由个体走向群体的一个过程,群体的公共需求出现导致制度的出现,从而更好地维持社会的稳定发展。中国作为一个拥有近五千年文明史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从国家诞生之日起,其制度的发展变化的线索之绵长、体系之完备、经验之丰富、影响之深远,都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所无法企及的。

社会治理制度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社会形态的不同,与之相适应的政治制度也不相同。从人类历史发展来看,社会治理制度的发展有其自身的逻辑特点,农业社会的社会治理即使造就了所谓的“盛世”,也是服务于巩固统治的目的;近代资产阶级政府的社会治理制度则服务于占支配地位的阶级和利益集团利益的实现。传统的社会治理制度的特征之一,就是君主专制主义,在中国两千年来的封建统治中,无论是统一王朝的皇帝,还是割据一方、南面称孤的国君,都奉行专制主义原则,实行君主专制政体。君主专制政体作为封建制国家最主要的政权组织形式,并非中国所独有,世界上许多封建制国家也曾实行过。但是中国与西方的君主制政体大不相同。西欧一些国家的君主专制政体,是在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的过渡时期,为适应原始资本积累的需要,在封建君主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的建立与发展,导致了西欧封建制度的解体和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而中国封建君主专制政体,则是从奴隶社会的等级君主制转化而来的,与原始资本积累毫无关系。它的确立与发展,起到了巩固封建经济基础的作用。虽然本质不同,但是不管是西方还是中国,传统的社会治理制度模式本质上都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主要旨向着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单向度约制的特征

可以看出,传统的社会管理制度本质上就是一种统治与被统治的政治关系,在封建社会时期,在商品经济没有充分发展的客观条件下,这种政治统治型的社会治理制度适应了当时的社会发展形势,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制度体制逐渐成为束缚社会经济发展的桎梏,西方的原始资本积累的加大,也使统治型的制度逐渐被唾弃。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在中国,这种政治统治型的社会制度逐渐暴露出其局限性,中国也逐渐转变制度设计理念,晚于西欧,直到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宣告了统治型社会治理制度时代在中国落下帷幕。

整个人类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什么样的社会形态就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制度的更新。 从上文可以看出,统治型的社会制度存在相当一段时间,适应了统治者的需要。统治型制度的衰落,宣告着新的社会管理制度的诞生,取而代之的是管理型制度的盛行。所谓的管理型制度,就是国家、社会、市场、公民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与统治不同,管理弱化了统治者的权威,更多的开始强调服务的作用,让社会与公民共享发展成果,更好的实现社会公平。(www.xing528.com)

管理型制度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型社会治理模式,它与统治型制度存在根本的不同。统治型制度有明确的等级之分,特别注重等级权力的划分,依靠权力而进行社会治理,可总结为“权治”;这种制度是完全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而管理型的社会治理制度更多的追求的是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在统治的基础上更多的注重社会服务,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公平。因而,被认为是管理型的社会制度。步入工业社会后,管理型的社会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管理型制度的产生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了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顺利过渡,在这种制度模式下,也推动了社会形态的转型。

20世纪后期,由于工业化社会突飞猛进的发展,市场经济逐步确立。快速的经济发展带了的不仅是社会进步,还产生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社会问题的凸显与社会发展水平越来越不相适应,为了解决这种经济水平与社会水平发展之间的失衡,治理型制度的构建逐渐提上了社会发展议程,这也是促进治理型制度生成的现实原因。从性质上看,与管理型制度一样,治理型制度也属于服务型的社会制度,但治理型制度的服务更为多元化。在运行方式上,治理型制度强调多元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共治,形成多方对话,建立伙伴关系。治理型制度的出现开启了人类社会进程的新阶段,这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

然而,治理型制度发展以来,并没有形成研究体系,但是治理型制度的运用依然不在少数,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对治理型制度的运用。这也是由于西方社会发展较快,工业化程度达到了较高状态,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要求国家必须采取新的社会管理方式。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西方发达国家的危机频发,这更加说明了原有的社会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现状,公民的不满情绪日益高涨,非政府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现出来,维权意识也逐渐增强,国家治理的主要任务已从经济发展转移到维护社会稳定上来。国家治理形成了政府、市场、公民三方鼎力的局面。社会权利被分配到更多的权力主体手中。可以说,治理型制度恰恰适应了这种多方协作的需求,使不同的社会自治组织与政府共同开展社会的治理,形成多方共治的合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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