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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流通体制变革及其成果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次“流通革命”之所以发生,国际社会的外部压力起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是与经济体制变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相适应的结果,其涉及面与影响力、复杂性与深刻性,大大超过了第一次“流通革命”。第一节流通环境的变化与第二次“流通革命”依据“流通革命”的环境理论,探究变革的内外环境因素是对流通变革进行分析的内在前提。

日本流通体制变革及其成果

第四章 日本的第二次“流通革命”与流通体制的进一步变革

随着“高速增长期——赶超型现代化的终结”,日本经济进入了低速增长期,到20世纪80年代,以持续增长为前提的流通体制不得不进行方向转变和结构改革。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在世界范围内,市场自由化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在日本国内,进入了泡沫经济破灭及其后长达十多年之久的经济萧条。国际国内环境的前所未有的变化,使日本流通领域发生了剧烈的振荡。可以说,20世纪90年代,是日本流通领域的大转换期,流通政策调整和流通机构变革不断推进,新的流通体制开始再生或出现“胎动”。这场流通变革被称为战后第二次“流通革命”或新流通革命。

这次“流通革命”与30年前的第一次“流通革命”相比,背景和内容有很大不同。第二次“流通革命”之所以发生,国际社会的外部压力起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是与经济体制变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相适应的结果,其涉及面与影响力、复杂性与深刻性,大大超过了第一次“流通革命”。

第一节 流通环境的变化与第二次“流通革命”

依据“流通革命”的环境理论,探究变革的内外环境因素是对流通变革进行分析的内在前提。第二次“流通革命”所面临的国内外环境纷繁复杂,进行理论性分析要涉及诸多方面,本书主要从制度环境变化、信息技术环境发展、消费市场环境变化以及日本流通体制面临的困境等几大方面进行阐述。

一、第二次“流通革命”的社会经济、制度环境

(一)经济全球化与日本市场经济体制的强化

经济全球化是近20年来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之一。20世纪90年代后,世界经济进入了国际化深层发展和经济一体化的新阶段,进而进入了全球大竞争时代。

市场经济体制是经济全球化的制度基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也推进了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层发展。20世纪的最后20年,是人类社会进行社会经济体制重大调整的时期。美、英等国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了经济体制与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放松了对自然垄断部门和金融、流通等众多产业的规制,推进了市场自由化改革,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绩效。正因为市场经济体制成为绝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经济运行方式,才使它得以不断地深入和发展。世界性的重视市场机制作用的潮流,是全球经济环境发生变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经济全球化要求更加自由的市场制度和较少的政府干预,要求更加开放的市场。于是,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日本政府开始重新审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其实,在20世纪80年代后,日本经济进入成熟化时期,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已经大为减弱,日本经济开始向开放型经济体制转变。但尽管如此,与欧美相比,日本的经济仍然是内部性、封闭性、干预性较强的市场经济。日本政府对国内市场的保护,已经同国际经济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浪潮发生了冲突,日本的经济体制遭到了来自国内外的尖锐批评,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要使这些挑战和矛盾得以消除和缓和,加速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以适应国际社会的开放市场体系,已经是当务之急。日本政府被迫开始经济调整,1985年“广场协议”达成后,日本经济结构开始了从外需主导型向内需主导型的国际协调性经济转变。美国欲通过促使日元升值,实现改善美国的经济和金融状况,降低日本的贸易顺差和对美贸易发展速度放缓,但是这两个目标最终都没能实现。

1989年9月至1990年6月,美、日之间达成了“日美构造协议”,美国的目的是消除妨碍贸易竞争的障碍,促进美国对日贸易的发展,改善美日贸易的不均衡状态。美国政府指出了日本流通体制是美国的商品、流通业进入日本市场的非关税壁垒,要求日本政府对此进行改善和修正。美国认为日本存在的流通问题主要有:①日本流通机构的复杂性;②垄断厂商的流通系列化的封闭性、排他性;③返品制等日本商业交易惯例的不合理、不透明;④《大店法》的竞争限制和流通现代化的落后。①以“日美构造协议”为契机,日本政府认识到,只在日本国内通用的规制、制度、惯例,不能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必须加以修正。于是,日本政府开始谋求国际通用的流通规则。

“日美构造协议”的签订是日本顺应经济全球化、注重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的具体表现,也是日本向开放型经济体制转化的新起点。20世纪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崩溃,日本经济进入长期低迷期,反映出战后日本型经济体制不再适应发生巨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成为阻碍日本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日本政府开始重新认真审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越来越清晰认识到制度层面问题的存在和改革的必要。日本经济体制的改革步步深入,规制改革、市场自由化成为20世纪90年代日本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流通体制是与一国经济体制密切相关的,经济体制变革的同时,流通体制必然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对日本流通产业的冲击

随着世界经济向全球化方向的不断推进,以及制度创新和技术进步带来的交易效率的提高。市场自由化的发展和经济利益的推动,跨国公司以世界为市场,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实现了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极大地促进了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和融合,成为经济全球化的又一个重要方面。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一直注重国内市场的欧美流通企业集团在国内市场相对饱和的情况下,以流通生产率高和具有全球的商品调配力为武器,开始大举进军国际市场,通过在全球市场的拓展来寻求新的销售增长点,掀起了世界性的兼并、扩张的浪潮。欧美的流通企业在严峻、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胜利,在世界范围内确立了通用的商务模式。这对过去相对封闭的日本流通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冲击。在国际化条件下,一部分外资可以进入一国的流通业,从而影响国内流通企业的发展。从理论上讲,流通领域具有投资门槛低、投资周期短、投资回报率高、竞争相对充分等特点,使外资很容易进入国内市场,并站稳脚跟。

在日本,大型店建店规制严格,开店成本偏高、规模扩大受限,日本零售企业集团在世界排行中位次不高,与美国等国际大型流通企业竞争处于劣势。这也促使日本流通企业不断地进行经营革新,以与全球化市场竞争新时代相适应。

(三)日本产业结构政策调整对流通变革的要求

20世纪80年代中期日元升值,汇率上升后,日本企业掀起了对外直接投资的高潮。一般认为,日本对外投资增长在一定条件下提高了J曲线效应,从而导致日本国内产业“空心化”,对国内制造业领域的生产和就业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企业对外投资打破了原来的产业组织之间的链条,对厂商的流通渠道系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此外,日本市场与国际市场之间的“内外价格差”日益凸显出来,使日本原有的产业组织关系——国内垂直生产系列组织关系和产业秩序受到了挑战。

进入20世纪90年代,日本大多数传统产业部门进入衰退阶段,与此同时,新兴主导产业却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使日本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相对减弱。1994年,通产省产业结构审议会提出了《21世纪的产业结构》规划,该文件将流通、物流相关领域被列入未来发展的14种主导产业之中,并预计流通、物流相关领域产业群的市场规模由1994年的8.8万亿日元和占14种主导产业的生产总额的6.8%,到2010年分别增长为35.2万亿日元和10.1%。[2]

1995年10月,日本产业结构审议会提出了《面向21世纪的日本经济结构改革思路》的报告,指出通信、运输、金融、流通等基础服务和公共服务的高成本加速了日本产业的“空心化”。为了改善高成本结构,1995年12月,日本内阁通过了政府第十三次长期计划——《经济社会结构改革计划》,这一计划中的主要两点内容是:其一,放松行政管制,促进竞争;其二,要求行业制订降低成本和提高竞争力的计划。要求制订计划的行业有十个,它们分别是:货物运输业、能源业、流通业、电信业、金融服务业、客运业、农业、公共工程、住宅建设、标准认证和进口服务业。1995年6月,产业结构审议会的流通部会、中小型企业政策审议会的流通小委员会的合同会议提出了《面向21世纪的流通构想》,根据这个构想,日本政府确定了流通发展要面向21世纪,要制定与效率化、活性化的经济结构改革相适应的“流通结构改革”政策。

二、第二次“流通革命”的信息技术环境

第一次“流通革命”发生在日本向工业化社会全盛期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自动化引进普及化,大批量生产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大流通得以实现。与第一次“流通革命”明显不同的是,日本第二次“流通革命”发生在从工业化社会向信息化社会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信息技术革命提高了人们对信息获取、存储、传递、处理和开发的过程,成为世界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了日本由工业经济社会向知识经济社会和信息经济社会的转变。信息技术革命作为“流通革命”的外部环境,对流通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日本作为经济强国,一直站在信息技术革命的前沿。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日本政府推进了信息化的高速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已经进入通信、计算机技术普及和网络化发展的新阶段。从1996年开始,日本企业互联网电子邮件的使用同时得到了普及。企业内部局域网(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基础的企业内信息通信网)和特定企业间网(在特定的企业间把各自的局域网在因特网上连接)的构筑也开始活跃起来。1998年底,日本与网络有关的各种信息通信企业已经达到6000余家,80%的大中型企业都建立了以因特网为主的网络系统。信息化还迅速走进家庭,以1995年电话费下调和简易手提电话的大量销售、Windows95的问世和互联网的商业性开放为契机,日本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普及率大大提高。

信息化给日本社会经济领域造成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那么,信息化带来的最大影响是什么呢?奥野正宽指出:“信息的处理与传送的费用和与信息有关的价格大幅降低,生产、流通中的信息量急速扩大。”[3]信息费用的急速降低和信息量的快速膨胀,降低了外部交易的信息成本,使企业内部交易转为外部交易,对生产和流通企业的组织形态和企业间的交易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信息技术革命的发展,促进了生产体制由少品种大批量生产向多品种少量生产方向的转化。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以1985年的日元升值为开端,传统的生产体制发生了根本转变,消费者的个性化趋向使得生产者必须向多品种少量生产的方向转变。信息技术革命降低了双方信息沟通的信息成本,降低了少量多品种产品的生产成本,因此,信息化在供应市场的产品多样化方面发挥了促进作用。在信息化发展相对落后时期,政府在汇集各方面信息上具有优势,能够通过集权方式对民间经济主体施以影响,能够掌握与管理甚至限制民间经济主体的活动。随着信息化的进展与竞争的全球化,政府对市场竞争的管理余地也将缩小,政府作用的重点将向事前制定规则及事后处理纠纷的方向转变。[4]

战后,发达国家一直比较重视流通信息系统的建设与技术研发,美国的研发水平一直领先于日本。为了赶上甚至超过美国,20世纪80年代后,日本开始积极地应用和开发先进的流通信息网络系统。流通信息网络系统和主要基础性技术包括:

一是销售时点系统和各种数据库分析软件。如POS销售点管理、EOS电子订货系统、CRP自动补货系统、ASN事先出货通知等。POS系统保持了对每种商品即时购、销、调、存状态记录,作为零售企业的管理人员可通过POS系统及时、正确地监控业务营运并做出各种采购及库存决策,以便进行更有针对性的营销。POS系统在20世纪70~80年代只是一个地点的信息系统,后来扩展为网络化。EOS电子订货系统是计算机到计算机的订发货系统,它是零售连锁本部的计算机与批发商的计算机联机进行数据处理。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在批发企业和厂商之间,EOS系统也得到了普及。

二是EDI电子数据交换及供方管理技术。EDI俗称“无纸贸易”,功能是通过计算机系统传递流通信息,将传统的纸张单据进行信息数据化处理,实行快捷的网上交易。这样不仅大大节省了商务营运成本,而且提高了效率。

三是多媒体信息直销技术。多媒体信息直销技术包括Intranet企业内部网、Extranet局域网和Internet互联网等。

总之,随着电子计算机的普及和互联网技术的推广,人类社会进入了电子载体传播时代,人们开始使用计算机人机结合进行信息处理[5]覆盖全球的电子计算机信息网络化的发展,各种商务信息在全球范围内传递,这样的传播方式能够很好地适应人们千变万化的个性需求,使企业能够在全球范围内采购原材料和获取服务。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等发达国家进入了流通信息规模化、系统化时代,对流通机构交易方式变革、流通组织创新、流通效率提高产生了重要影响。

三、消费市场环境的变化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需求是经济运行的起点,消费对生产、流通起决定作用,生产、流通体系都要与消费的结构、价值观、水平等相适应。第二次“流通革命”的主题之一是从以生产者为起点的流通转向以消费者为起点的流通。因此,关注消费市场的变化特征是非常必要的。消费市场是流通企业最关心的环境要素,消费者需求的变化,是流通企业变革的压力和动力。

(一)消费者的行动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态势

20世纪80年代,日本发生了从“大众消费时代”向“阶层消费时代”的结构性转变。由于消费者的客观社会因素如资产所得、职业、教育水平、年龄等,与消费者的主观需求如审美观点等的相互作用,消费者行动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的态势,个性化和分散性购买成为主要的购买类型。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老龄化、少子化进一步加剧,日本职业妇女的不断增加,市场细分化程度提高,流通企业理解顾客购买行为变得越来越困难。经济的低迷,提高了市场的不确定性,也加剧了流通企业间的竞争。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和高度的个性化发展,强化了多品种、少量的生产体制。

(二)消费者价格意识增强,重视商品的性价比

消费者价格观念的变化对流通机构产生最直接的影响,因此要多加阐述。一直以来,日本的物价水平在世界范围内称得上是最高的,支撑高物价水准的背景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不容忽视的是,日本消费者与欧美国家消费者相比,在选择商品时注重商品的品质和质量,价格意识比较弱。即便说日本消费者对高物价“钝化”也不过分。与欧美国家相比,日本许多产业内价格竞争较弱,非价格竞争特别是服务竞争成为企业间的主要竞争方式。消费者的价格意识薄弱,与避讳价格竞争的企业对消费者有形无形的操纵不无关系。

在日本经济低速成长期,伴随着人们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的“钝化”,消费者开始追求家庭消费日用品的价格方面的合理化,这种倾向尤其在泡沫经济破灭后更加明显。泡沫经济崩溃后,日本失业率曾出现逐年上升,使许多人对未来收入的不稳定性感到担忧和产生不安感。消费者对购买商品的选择越来越慎重,购买行为不再盲目跟从,消费态度更加理智。

日本平成经济(平成时代: 1988年至今)不景气,收入前景难以确定,是消费者对价格敏感的一般背景。同时,学习效应对消费者消费行为也有重要影响。以日元升值为契机,日本的海外旅游者人数迅速增加,1980年,日本的年出境旅游人数仅为200万人,之前的20世纪70年代则更少。到了1985年,年出境旅游人数猛增到了400万人,到1990年更是增加到了1000万人。这些旅游者在海外目睹了同类商品比本国价格便宜,明显地意识到国内外价格的差距。[6]日本消费者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只有质好价廉、质价相符才是理性消费,因此越来越重视商品价格与价值的平衡。那些只强调非价格要素竞争,制定高水平价格的企业就很难得到消费者的信赖和支持。物价容易变动的生鲜食品、加工食品、日用杂货以及容易实行降价销售的衣料品、耐久消费品等都开始适当降价,在低价销售中也出现了集中消费的倾向。

(三)绿色消费意识大幅度增强

伴随着人们可自由支配收入增长的放缓,消费者在追求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开始注重日用品等消费品的消费合理化,越来越重视商品和服务的健康性和安全性问题。尤其是对食品中是否残留农药、防腐剂等化学添加剂非常关注,人们喜欢天然食品、自然食品、手工制作食品等,绿色消费意识大幅度增强。这样的绿色消费理念的产生和发展,标志着日本人的生活价值观发生了重要变化。

消费者对企业的亲切、舒适的志向性增强,即消费者反对与流通工厂相似的无人售货店的增加,要求购物行为人性化,要求增加各种附加服务,追求亲切、友好的服务态度。消费者开始对价格和品质进行比较考虑,以自己的价值标准为依据选择商品。这是在消费者长期的购物经验和信息积累的结果,绝不是受经济景气与否所左右的暂时现象。[7]消费者的意识和行动发生根本性改变,就要求流通企业适应这种变化进行改革与创新。

四、日本流通体制面临的困境和流通变革的必要性

(一)日本流通体制与国际社会的冲突

一位著名的美国经济学家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日本的流通系统是“黑暗大陆”。在欧美人眼中,日本的流通体制是封闭的、不透明的,外国企业很难进入。

在1989年9月至1990年6月的日美构造协议谈判中,美国方面就特别指出日本流通体制是美国的商品、流通业进入日本市场的非关税壁垒,明确要求日本政府对之进行改善和修正。美国方面认为日本流通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日本的许多商品流通渠道是以垄断厂商为主导型的,以至于产生了内外价格差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流通结果。这些问题主要是日本的《大店法》对零售业规制特别严厉,而与此相对应的《禁止垄断法》针对垄断厂商的垄断竞争规制并不严格所造成的。

(二)国内对流通体制的质疑

对日本流通体制过于复杂、过于封闭的批评意见并不仅仅来自海外,日本国内也存在着质疑之声。在日本国内的批评声中,著名学者田村正纪的观点最具代表性。田村正纪认为《大店法》是阻拦流通系统结构改革、妨碍流通企业之间动态竞争的最大的制度障碍。以封闭经济主义、发展平等主义、共存共荣主义、地域主义为基本特征的日本“大店法意识形态”及其运用,也造成了日本流通系统对内外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的退化。此外,从以生计型零售店为中心的零售商店数出现了不断下滑的趋势来看,《大店法》还带来了使中小商业者企业家精神衰退等不良影响。[8]经济企划厅物价局的流通问题研究会1988年6月提交的报告中指出:“大型零售店反而因《大店法》被保护起来,其现有优势地位被固定下来,反而削弱了其竞争机能。”总之,国内批评者认为《大店法》不仅削弱了大型店之间的竞争,也没能够有效保护和促进中小零售商发展。

(三)“内外价格差”的压力

所谓“内外价格差”,是指同种产品在海外的价格和在国内的价格具有较大差距。内外价格差引起了国内外消费者的普遍不满。造成日本的物价内外价格差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东西方冷战结束后,东方的廉价劳动力进入西方国家,降低了劳动力成本,这是西方国家物价便宜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战后,日本的物价虽然一直比较高,却一直比较平稳。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日元升值后,美元等外国货币的贬值,使日本的高物价问题更加凸显出来。

三是制度上的原因。由于日本的流通规制相对于美国更加严格,规制多、价格高的典型产品是农产品。在进口的农副产品中,进口米价格只有国产米价格的1/5或1/6,但日本政府为了保护国内没有竞争能力的农民的切身利益,要求进口米只能按日本的价格水准出售。价格差额作为对生产效率低的日本农户的补助金,这种制度就是价格支持制度。有了价格支持制度,日本基本农产品的价格便居高不下,对国民生活质量也产生了不利影响。

在日本,不同类商品的内外价格差是不同的,不受限制的工业制品的内外价格差较小,而与规制关系密切的行业商品价格与国际水平相比贵得多。

对于进口商品,日本实行进口总代理店制度,大多数进口商品必须通过政府指定的进口总代理店,这种进口总代理店几乎垄断了全部进口业务,也垄断了商品价格,这也是致使日本高价格现象的重要原因。

四是消费者对价格不敏感。前已提及,日本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更多的是着眼于品质选择。

(四)日本流通费用高,特别是物流费用偏高,影响日本产品国际竞争力

日本流通业一直被评价为“非效率”的,许多流通业从业人员对此感到难以接受。他们认为,在流通业发展中他们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POS和EOS的普及,在减少零售店库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物流服务水平提高,多频度、小额配送是日本流通业“强势”的象征。

日本传统的流通环节比欧美各国要长,特别是批发环节的多层次构造,被认为是造成流通费用高的一个重要原因。伴随着多频度、小额配送的物流高成本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指责。

日本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日本内需主导型经济发展,国内物流量猛增,对顾客的多频度、少批量配送也快速增长。由于顾客希望供应方做到JIT(准时制)送货以减少库存,于是物流企业每日供货次数越来越多,每次交货数量却相对减少,货车的载重利用率大幅下降,导致了物流成本的上升和收益率低下。20世纪80年代末的经济繁荣,工资与地价的上升,物流中心和仓库设施等建设投资费用增大,物流人手不足也引起了人工费上升。物流高成本、低利润被称为这一时期的特征,因此,有人把这一时期称为“物流不景气”时期。

流通高成本是在物流业者的竞争刺激下无原则地进行“过分的”配送服务而产生的。物流费用较高,提高了日本产品的价格,对日本产品国际竞争力产生消极影响。美国的世界首席竞争战略思想家迈克尔·波特指出:“诸如零售、批发、农业和物流等国内部门缺乏效率的问题使日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9]这些产业大大地拖了贸易产业竞争力的后腿。日本学者也认识到,由于流通规制严格,战后日本流通产业没有获得较充分发展,是日本物价高的原因之一。[10]

从世界范围来看,20世纪90年代日本流通业是高水平、高效率的,尤其是物流效率具有世界领先水平,但是与美国、德国等国家相比,日本批发业、零售业、运输业等行业的生产力是相对落后的。

总之,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发展的背景条件下,日本流通产业和流通体制暴露出一定问题。与欧美国家相比,流通产业竞争能力处于劣势;政府流通规制受到质疑;日本传统交易惯例与国际社会不相适应等。日本流通体制面临着“对外开放”的巨大压力,面临着大刀阔斧地进行流通变革的必然选择。当然,“变革”不仅是流通相关法律、法令、条例等制度以及商业交易习惯做法等方面的改革,而且包括在市场开放的经济条件下,流通机构适应内外环境变化的革新。日本政府为了尽可能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在保护本国利益基础上对流通管理体制进行变革,其目的是推进流通机构的变革。

第二节 日本政府流通管理制度的变革

政府的流通管理制度是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也随着社会经济环境变化而调整的特定制度安排。依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观点,当制度安排的环境发生显著变化时,相应的政策制度安排就要发生改变。因此,日本政府的流通管理制度变革就成为必然。

一、日本流通体制变革的总体取向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流通国际化的发展、流通信息网络化的大力推进,日本政府开始认识到流通体制在新形势下必须进行方向转换和结构改革。流通管理等相关部门不断研究流通问题,提出了超前的构想与展望,明确了流通体制的发展目标和方向。

(一)开放与竞争的流通体制

1988年6月,经济企划厅物价局、流通问题研究会发表了题为《以开放型流通体制的构建为目标》的报告,这是基于日元升值的利益还原和内外价格差的纠正的政策课题,以流通系统的构建为内容提出来的。报告提出了希望日本流通体制的发展方向——开放与竞争的流通体制。

日本政府为此提出了一系列措施:①《大店法》等公共规制的缓和;②面向消费者的信息提供等环境整备;③积极推进流通信息化建设;④促进开发商品进口的基础设施的整备。

报告特别提出,流通规制缓和问题是急迫需要解决的中心性研究课题。要真正解决问题,就要承认日本型流通体制的不透明性和封闭性等,承认日本的流通结构和以前的流通政策在国际上不但不通用,而且还成为了“市场原理、竞争原理”引入以及经济活性化的阻碍因素。[11]

1989年4月,通产省产业政策局的私人咨询机构举办了“21世纪流通论坛”,发表了题为《富裕的构建》的报告。报告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在“前川报告”及“新前川报告”等新的经济结构政策转换的背景下提出的。这个报告与“内需中心的经济成长”和“调和对外经济关系的形成”的日本经济课题相关联,提出了以实现真正富裕的国民生活为目标的流通产业的两个课题,一是向生活创造产业转变;二是构建开放型流通机构。另外,报告还认为流通产业的变化会引起产业构造的变化,因而把流通产业提到了经济社会的成长主导产业位置上。这两个课题的实现将对日本经济由“出口主导型”向“内需主导型”结构转换做出贡献。

(二)竞争性的和走向世界的流通体制

1989年6月出台的重要文件《90年代流通产业的基本方向》(以下称为《90年代流通构想》),是由产业构造审议会的流通部会和中小企业政策审议会的流通小委员会的合同会议共同研究的成果。

在《90年代流通构想》中指明,今后日本流通发展的目标是构建“最大限度发挥竞争机制的有效率的流通体制及走向世界的流通体制”。

该构想还提出了要整备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议,具体包括:

(三)开放性、竞争性、消费者指向型的流通体制

1989年11月,经济企划厅物价局的第七次流通问题研究会公开发表了《流通体制再构建》的报告书,指出了日本流通体制的发展方向是开放的且竞争的流通体制。

所谓开放性,意味着规制和商业交易惯例等制度标准对内外事业者都是平等、透明、公正、明白的,且应该是被国际社会所接受的,即要改变流通系列化等国内封闭性和对外国产品参与的闭锁性。

所谓竞争性,意味着保障建店和市场进入的自由,意味着自由销售和采购商品的可能性以及价格制定的自由性。这就要求能够使消费者的合理选择成为可能,将消费者的偏好迅速、准确地传达到生产阶段,即把“消费者指向型”的流通体制的形成作为最终目标乃至基本理念。可以说,报告书希望的流通发展方向是“开放性、竞争性、消费者指向型流通体制”。

报告书分析了日本型流通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①《大店法》等公共规制问题;②商业交易惯例等流通系统的机能和程序问题;③消费者和事业者之间信息差别问题;④价格意识的软弱和多频度、少量购买等消费者的意识、行动方向的问题。为了消除流通发展的阻碍因素,报告书提出实现期望发展目标的政策建议:①完善规制缓和和竞争政策的制度框架;②信息的“适正化”;③整备基础设施。

1991年,经济企划厅物价局第8次流通问题研究报告中名为《国际化时代的流通机构》的报告书,指出了日本流通体制的特征是厂家主导型,是追求风险分散型的流通系统,形成的原因是消费者购买特征的多频率、少量型、商品志向型等。为了克服日本流通中阻碍竞争的因素,报告书把纠正内外价格差以及扩大消费者利益作为政策中心,提出了要整备竞争条件,保障流通机构竞争的公正和透明性。

(四) 21世纪的流通结构改革蓝图

1995年6月,产业结构审议会流通部会、中小企业政策审议会的流通小委员会合同会议提出了《面向21世纪的流通构想》(以下称为《21世纪流通蓝图》)。该构想指出,为了有效地保障面向21世纪的日本经济的效率化和活性化,在流通产业中进行的“结构改革”是必不可少的。

流通结构改革的主要目标是:①为实现为真正富裕的国民生活作贡献的流通经济,创造纠正内外价格差、扩大消费者选择机会的竞争环境;②为了使流通经济为经济活性化作贡献,活用新的信息技术和创建新的信息系统;③为了实现对国际化的先导性和积极性作用,进一步推进流通产业的国际化;④实现与“环境与生活空间的和谐”;⑤创造有魅力的劳动环境;⑥作为中小零售企业的对策,创造中小流通业能积极有效地适应流通结构改革的竞争环境。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作为面向21世纪“流通结构改革”课题的政策蓝图包括了以下内容:①流通市场中竞争规则的国际化;②通过“制配贩”的系统协作,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③使价格机制起作用的环境整备;④确保流通体系的相互转换性;⑤能够与消费者需求相适应的业态和商业集聚的形成;⑥适应社会的要求;⑦完善竞争机制等。该政策蓝图更进一步推进了日本的流通体制向“使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发挥作用的有效率的流通体制”及“在世界范围内展开的流通体制”转换的步伐。

实行混合经济体制的日本,在流通产业发展的每一个关键时期,政府都给予了积极的方向引导。在20世纪90年代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日本政府选择的新视角是以扩张市场的机能为核心,力求实现下列目标:维护和促进自由竞争、促进流通现代化、构建适应国际协调性流通结构,将封闭的、非竞争性的流通体制转向具有开放性、竞争性、消费者指向型的流通体制。

二、流通规制缓和与流通制度创新

以“日美构造协议”的签订为契机,日本政府认识到,流通系统也应该谋求国际通用的规则,要向开放型流通体制转变。修改《大店法》、《禁止垄断法》等规范流通系统的法律、制度框架,是使流通领域竞争活跃的必然选择。

“规制缓和”是指政府向社会的放权,即政府的规制活动应尽量减少,以使市场和民间充分发挥功效。青木昌彦认为,“规制缓和”是“日本经济体制这一多米诺骨牌的基础部位”。同样可以认为,流通规制缓和也是日本流通体制变革的基础部位。

规制可以分为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两大类。在这里,“经济性规制”是指限制市场竞争、影响供需调整之类的制度。“社会性规制”是指以保障国民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公共福利为目的的制度。一般认为,规制缓和是指经济性规制的缓和。缓和规制,并非取消规制,在日本总务省的《1998年规制缓和白皮书》中,将对应市场失败的政府的必要规制归纳为如下五个方面:①回避外部不经济的规制;②回避和解除信息不完全所带来的问题的规制;③规避以规模利益的存在为背景成立的垄断和独占给消费者带来利益损失的规制;④以培育特定产业为目的的进入规制;⑤以维持、确保粮食的供应能力和保障国土资源、环境、农业、农村的公益性功能得以发挥的规制。

新制度经济学告诉我们,制度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可以起到消除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和提供激励等作用。制度创新包括对现有或原有制度的改进、新制度对旧制度的替代,或创立一个原先没有任何基础的新制度。制度总是处在与环境相适应的调整中,若所处的外部环境发生大的变化或发展阶段发生“跃迁”,本来具有着良好绩效的制度的机能就会丧失,有时反而会成为经济活动的阻碍因素。这样就迫使人们抛弃无效率的制度,保留、借鉴或设计好的制度。

下面以日本综合超市的建店情况为实例,揭示日本政府流通规制的复杂性以及流通规制改革的必要性。《大店法》(2001年6月以后是《大规模零售店铺立地法》)是规范日本零售业的主要法律,也是综合超市成立最主要的规制制度。除此以外,还有各种各样的登记、许可审批制度等。在大荣公司于1993年8月公开的一份调查报告(通称《中内调查报告》)中,提供了如下数据: 1993年,日本新开设一家综合超市所需的登记、许可制度,与经营有关的就涉及40部法律。所提交的与不同的行政窗口进行商谈、交涉所用的申请书约达200种,这些文件若用日本的“段ボール”纸箱装的话,需要几十箱,并且每新建一店都需如此。这样,无疑就增加了超市建店成本。据大荣估算,全日本新开综合超市直接人工费加上纸张、复印费用,一年需耗费资金1.6万亿日元。这些成本大部分都转化为零售价格的一部分,最终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12]过多的进入规制成为了日本流通企业的制度成本,无论是从事业发展的角度看,还是从消费者利益的角度看,都是极为不利的。因此,日本各种登记、许可审批规制制度的废止、纠正,或申请手续的简化都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当务之急。

(一)对大型店规制制度的调整

《大店法》是日本政府对流通市场的管制中最具代表性的规制法。该法于1974年3月开始实施,最初制定的目的是在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大型店周围的中小零售业的事业活动机会的前提下,对大规模零售店铺事业活动进行调整。它的基本原则是保证大规模店和中小零售业共同存在,共同发展。《大店法》经过几次修改(见表4-1),规制范围不断扩大,规制越来越严格。由于《大店法》的运用强化,1982年以后,大型店的店铺面积的增长速度迅速放慢,百货店和超市的销售额增长减缓。因此,有人称20世纪80年代为“冻结建店时代”。《大店法》偏离了原来的目标轨道,也成为限制欧美流通企业进入日本的屏障。

表4-1 日本大型零售店规制的变迁

续表

资料来源:[日]柴田明夫:《日本の流通変革と今後の展望》,丸紅経済研究所2001年版。部分改动。

1.为什么要修改《大店法》

修改《大店法》的压力主要来自于欧美,除此之外,《大店法》本身也存在着调整的必要,具体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规制过于严格。在经济发达国家,对大型零售商店的直接管制政策是其流通产业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单只有日本,欧洲的英、德、法等国对大型零售企业的建设也都加以管制。由于国情不同,管制的程度和角度也就不同。那么,为什么日本的大店管理体制备受欧美质疑呢?田中正纪在对政府规制零售业的一项比较研究中指出,日本在这方面与三个主要的欧洲国家之间有四个重大的差别:①欧洲三国规制零售业的法律并不禁止开办大店,只有日本基本冻结了零售店的扩张,并由中央政府控制扩张的规模;②只有日本将500~1500平方米之间的零售店也算做大店;③日本政府对零售业的规制与其对制造业的规制极为相似,通产省对零售店有明确的限制;④欧洲只有法国对零售店进行规制(注:笔者认为是指经济性规制)。法国零售店的结构与日本相似,但日本规制零售店的法律远比法国的严格。①法国的开店审批期限要短,并且也允许申述。因此,从国际社会的比较来看,日本对大型店的规制要比其他国家严格。

其次,降低了消费者效用。在《大店法》严格实施的1982年以后,大型店新设店铺的审批由原来的平均1年半左右,增加到平均4~5年,长的要达到7~8年。并且,由于既存的零售企业对新进入者具有表决权,有时新店为了调整和地方零售业者之间的“关系”,甚至要向当地零售业经营者缴纳和解金,这些建店的制度成本最终还要转嫁给消费者。

厂商系列零售店,原本是在大型零售店不发达的情况下由厂商自行建立的过渡性商业渠道,但是由于大型店的发展受到阻碍,却造成了这种效率较低的过渡性零售渠道的永久化。厂商借助系列店实现垄断定价和不彻底的价格竞争,使一些商品的价格偏高,消费者不得不付出高费用。本来可以大量进口价格低廉的外国产品的大型零售店,却因为行业进入受到限制而影响了店铺规模和商品进口。因此,从实际情况来看,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这一立法目的根本没能实现。

再次,阻碍零售企业创新。《大店法》的基本政策目标是在保护中小零售企业的前提下渐进发展零售大店。中小零售业者成为《大店法》等保护下的既得利益集团,经营上不思进取,导致一些地区商业街区的衰退。该法不仅保护中小零售企业,还保护了既有大型零售店的优势地位,限制了零售店之间的竞争,抑制了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影响了企业竞争力和效率的提高。

最后,调整内容落后性。《大店法》单纯强调控制大型零售店面积和营业时间,然而随着居民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因交通阻塞、噪音、废弃物等问题而引发的冲突不断增加,《大店法》并没有涉及零售大店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没有考虑零售大店与地区交通、环保等的相互影响。同时,在政府放松规制改革的推进,开始限制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直接干预的情况下,审批权限的调整也显得特别重要。

2.《大店法》的缓和与废止过程

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日本学者围绕《大店法》展开了广泛的研究,保留、改革、缓和、尽快取消四种声音都有。日本政府采取了渐进的变革态度,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其实,从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到20世纪90年代,《大店法》的执行手段已有所松动,属于“限制缓和期”。

从1990年开始,《大店法》的运用正式缓和,分别在1990年5月、1992年1月和1994年5月,对《大店法》的内容分三个阶段进行了调整。这些调整的核心内容是:以经营进口商品为主、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店铺如果增加面积无需审核;废除了1982年以来一直实行的指定限制建店地区的规定,要求地方公共团体改变补助金缴纳政策,废除以冻结建店为指针的独自审核手续以及中小零售业团体之间事先在会议所缔结协议书等限制设立大型店的行为;将建店审核期限缩短为1年,废除建店冻结制度,制定《进口商品专卖特例法》;为了确保大型零售店的顺利建成,通商产业省设立了“顺利推进建店审核本部”和“地方推进本部”。经过三个阶段对《大店法》的再修正,《大店法》的基本思想发生了由抑制大型店建店向促进大型店建店的转变。这一转变促进了大规模零售店的发展,综合超市迅速增多。大型零售商店的发展加快了聚集在商业街上传统的中小零售店的淘汰速度。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日本零售业已经开始了大竞争时代。日本政府开始酝酿彻底修正原来的《大店法》,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在美国的一再催促下,1996年桥本内阁在六大改革方案中提出了废除《大店法》,随后日本开始了大型零售店政策的重新审定。2000年6月1日,《大型零售店铺立地法》取代了《大店法》,并在此前于1998年7月、1998年11月下旬分别颁布了《中心市街地活性化法》、《改正都市计划法》,这三个法律文件被通称为“街道建设三法”。它们是从有利于解决交通、环境及城市建设问题的角度来重新设计大型店规制法,体现了日本政府将流通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进行一体化的主导思想。

3.《大店立地法》与《大店法》的对比

其一,立法宗旨方面。《大店法》是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前提调整大型店的活动,是以保证中小零售业的事业机会为目的的。《大店立地法》则旨在弥补《大店法》的缺陷,立法宗旨首先是要有利于保护城市生活环境,使大型零售商店能与地区协调发展,其次是要促进中小商业的健全发展。

其二,规制类型方面。《大店法》是着眼于协调零售企业竞争关系,规范零售企业建店和经营行为。《大店立地法》则是调整零售企业发展与城市建设、居民环境质量的关系,强调保护大型店周围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经济行为,而是突出社会性规制。

其三,审批事权方面。《大店法》规定对开设大型店的政府审批分两种情况进行,3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店归通产省审批,500~1500平方米的大店由地方都道府县政府审批。新的《大店立地法》则把调整审批事权都下放给地方政府,把1000平方米以上的店都列为大型店,纳入到了管理范围之内。

其四,审查内容方面。《大店法》规定审查和规定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开店日期、店铺面积、每天闭店时间、全年休息天数。《大店立地法》则取消了对大型零售商的具体经营活动的管制,改为零售店对交通阻塞、交通安全、停车、噪音、废弃物、废气排放等环境品质方面影响的审查。

其五,管理方式方面。《大店法》规定,企业建大型店时需要先向政府管理部门申请,政府审查后如有意见,可以向企业提修改建议,如申请方不接受则以命令的形式颁布具体意见,要求企业必须执行,否则不予批准。《大店立地法》则改为负责审批的政府对申请如有异议,以指导方针的形式提出劝告,并要求申请人必须在新建店的区域内采取防止生活环境恶化的必要措施,并向社会公告。申请人对新建的大店还要召开说明会,地方政府要开听证会,如申请人不采纳政府的意见,政府可以公告,但最终不批准要进行公示。

总体来看,两个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政府对大型店的审批程序、管理方式有所不同,日本的《大店立地法》具有一定进步性,它已不再仅停留在主要保护中小型零售商的利益上,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消费者、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和利益,对中小商业者由消极的保护,变成了积极的促进。《大店立地法》大幅度地放宽了对大型零售商的准入管制,使大型零售商的申请流程更加公开化和人性化。《大店立地法》不仅有利于促进大型零售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外国大型零售企业进入日本市场,而且有利于促进零售业的大型化、规模化发展和零售结构的改善,也对批发业、物流业、制造业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

备受争议的《大店法》被新的法律文件所替代,并不意味着零售业取消规制的全面开放,而是对零售业规制视角产生了新的变化,从经济性规制向社会性规制为主转变。新的法律文件也大幅度提高了地方政府的管理权限,各地政府可以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自行制定相关条例以规范大型零售商。但《大店立地法》的具体程序仍比较复杂。《大店立地法》的实施效果究竟如何,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和探究。

(二)食品等规制的缓和,缩小或解除内外价格差

缩小或解除内外价格差,是日本规制缓和的目的之一。由于规制较多而导致高价格的事例,以农产品最具代表性。20世纪90年代日本进口自由化程度提高,食品进口制度和销售规制进口制度改善和宽松,对促进食品销售竞争,缩小或解除内外价格差,发挥了重要作用。

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食品的内外价格差比较严重,主要原因除了对食品的价格支持制度外,还与进口限制制度和《粮食管理法》等种种规制有密切关系。根据农林水产省的调查,1994年,牛肉、牛乳、洋葱、生菜等的东京价格是纽约、伦敦、巴黎等都市该产品价格的2~3倍。[14]牛肉等的价格差是由进口限制等带来的,日本政府取消了进口牛肉的数量限制,牛肉进口数量增加,国产牛肉价格也就不得不随之降低。

日本的粮食销售长时间被《粮食管理法》所管制,导致了大米的内外价格差和价格的刚性。日本的《粮食管理法》是1942年出台的,它当时规定了粮食不能自由流通,由政府制定的批发商和零售商作为政府的粮食流通供应渠道,粮食价格包括收购价格至零售价格由国家统一制定。1969年,日本政府对《粮食管理法》进行了修正,日本的粮食流通进入了混合流通体制时期,出现了政府米和自主流通米这两种形式,自主米的价格原则上由供需决定,但是粮食流通仍然具有半管制的性质,政府控制粮食流通的数量,自主流通米的价格实际上是由收购商集团和批发商集团确定,并受到政府米价格的影响,消费者仍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后来,政府虽然对粮食流通进行了较大的改革,但是,米的流通还是没能从实质上摆脱“双轨制”,政府的收购和销售仍对市场起着约束作用。粮食流通机构必须由政府指定和得到政府许可的经销商才允许经营,要求比较苛刻,数量为政府所限制,但是这些流通机构对粮食市场进行垄断,必然导致粮食的垄断价格。1994年12月,日本政府出台了新《粮食法》,1995年正式生效(《粮食管理法》被废止),使粮食流通(主要是米的流通)体制发生了真正的质变,米的流通真正走向市场化。政府的作用从全面管理转变为管理储备用米和进口米。流通机构的审批制度由原来的指定制、许可制变为登记制,只要符合政府条件就可经销粮食,放开了粮食的经营限制,增强了粮食销售的市场竞争和扩展粮食经销渠道。这些措施使米价得以下降,销售店之间的竞争也变得越来越激烈了。

据日本商业统计资料显示,在1976~1994年约20年的时间里,食品零售店总数大幅下降(见表4-2),尤其是干菜(干鱼等)、点心、面包、鲜鱼、蔬菜、水果等业种,零售店铺都减少了4~5成,米店、酒店减少了15%~20%,这就表明,米店、酒店这两个业种店在销售许可制下,在其商圈内具有垄断优势,多数零售店铺能够比较顺利地生存下来,也表明了规制的竞争限制性和对原有企业的保护性。

表4-2 不同类食品零售店数量的变化

资料来源:通商产业省《商业统计》,国税厅《酒的指南》。
转引自:[日]宫下正房:《現代の流通战略》,中央経済社1996年版,第41页。

《大店法》的修正,新《粮食法》的导入,进口限制制度的缓和等措施,促进了流通市场竞争机制的强化,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日常生活用品的价格大幅下降。因此,流通的缓和规制不仅为流通企业带来了活力,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实惠。

(三)在物流领域放松经济管制、强化社会性规制与制度创新

20世纪90年代后,日本政府对当时物流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逐渐放松了管制,同时将可持续发展的意识体现在政策法规中。其目标是通过市场机制更加有效发挥调节作用,激活物流市场,形成良好运转的、自由公平竞争的环境,推动行业效率化、服务多样化,以利于经济的发展。

在日本的物流规制改革中,运输业规制改革是一项重要内容。过去供需的调节,即新企业进入或老企业要扩大规模时,运输省往往都要进行审查,否则由于供大于求,会引起运价暴跌,造成经营者举步维艰。考虑到运输业各业务领域已经建立了一定的业务基础,应该采取更具竞争性的政策。

1989年12月制定,1990年12月正式实施的《货物汽车运输事业法》和《货物托运事业法》,是规范汽车运输事业的事业行为法律,两者统称为“物流二法”,这些法律放松了对汽车运输业的规制,被认为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律。它是将以前有关运输活动管理的各种零星法律进行整理后综合而形成的,替代了连续实施长达40余年之久的30部与物流产业有关的法律和政府规定。《货物汽车运输事业法》放松了准入规制,对于新企业加入将由政府批准的方式改为许可制,政府撤销了对供需平衡的审查,只保留安全限制,并改善了对经营区域的规制。《货物托运事业法》改变了旧的规制,取消了承接运输代理业务企业自己不能进行货物运输的规定。另外,运输费用的制定也从批准制变为备案制,放宽了市场准入的限制。在运输业和仓库业方面,政府也撤销了对供需平衡的审查,只保留安全审查,并放松了收费规制,使收费规制具有弹性化。日本对物流业放宽限制,使利用各种交通工具变得十分容易。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出现正是法律调整的结果。

在用卡车运输造成的废气污染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环境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989年,日本提出了10年内三项绿色物流推进目标,即含氮化合物排出标准降低3~6成,颗粒物排出量降低6成以上,汽油中的硫成分降低1/10; 1993年,日本政府要求企业必须承担更新旧车辆、使用新式符合环境标准的货车的义务。另外,为了解决地球温室效应、大气污染等各种社会问题,日本政府与物流业界在控制污染排放方面,在干线运输方面积极实施推动模式转换(由汽车转向强化对环境负荷较小的铁路和海上运输)和干线共同运行系统的建构,在都市内的运送方面推动共同配送系统的建构以及节省能源行驶等。1997年,在《关于气候变化国际联合框架条约》第三次缔约国会议上通过了《京都议定书》,根据该议定书规定的标准,日本今后需要解决包括物流在内的汽车二氧化碳排放超标问题。

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在日本经济改革中,物流改革始终被政府定位为最重要的课题之一,并组织政府相关省厅共同制定物流发展基本方向及规划策略,以图全面推进物流改革。1997年、2001年和2005年,分别由经济产业省和国土交通省共同制定的三个《综合物流施策大纲》,是日本内阁会议通过并颁布的关于日本物流事业的纲领性政策文件,这些文件将物流作为整个经济的一个重要基础加以考虑,其目标也不局限于行业自身。这三个大纲都要求放宽对物流业的规制,以使其完全按照市场运作的规律更加富有活力地发展。

1997年的《综合物流施策大纲》要求各相关政府部门协调一致,在2001年前共同完成“三大目标”,即①向亚洲、太平洋地区提供最便利和高度吸引力的物流服务;②提供物流的服务要降低成本,使其不妨碍产业布局竞争力;③解决好与物流相关的能源问题、环境问题以及交通安全等问题。

2001年的《新综合物流施策大纲》明确提出了最迟要在2005年以前建成一个面对21世纪与日本经济社会相适应的新的物流系统,即①构筑起一个包括成本在内的具有国际水准竞争力的物流系统;②构筑起一个能够不恶化环境,能够向资源循环利用型社会作出贡献的物流系统。[15]大纲还提出一系列具体实施措施,如物流一体化、信息化、标准化;改进商业惯例;新技术开发和利用;改革规制,简化行政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等。大纲还提出要将仓库业准入许可制转为登记制,废除仓库收费事前申请制等。

2005年的最新《综合物流施策大纲》(2005~2009年)的基本方向是适应经济社会的变化和结构改革的发展,所确立的今后发展目标是:①实现快速、衔接顺畅,并且价格低廉的国际国内一体化物流;②实现“绿色物流”等与环境有效相适应的物流;③实现重视顾客方的高效的物流系统;④实现有利于国民生活安全、安心的物流系统。大纲以2009年为目标年实现推进物流施策的综合化、一体化。在物流施策的推进体制方面,大纲中的规定涉及了货主企业和物流企业的联合、协作,提出的具体要求是:要有效适应构建友好同盟的社会性课题;地域的关系者之间的联合、协作,相关行政机关、民间企业等要积极参与,摆脱和解除物流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强物流相关省厅的联合、协作,积极推进有利于实现物流系统全体效率化的物流施策的综合化、一体化。②

在日本物流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一直起到了引导和推动作用,而且政府并不是在具体细节上包揽,而是在大方向上进行把握。最重要的是,日本政府很清楚日本物流应该在什么方向上发展。并且强调相关省厅的联合、协作,共同提高物流系统效率化水平。依据新形势、新变化制定新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措施,已经是日本物流系统发展的明显特征。

政府的流通规制程度,在某种角度上说,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反映。流通规制的改革表明,政府政策的重心已经发生了由修补市场失败向扩张市场作用的转变,政府流通管理的侧重点已经从经济规制向社会规制转变。

三、《禁止垄断法》的修正与竞争政策的强化

与规制缓和改革的推进相并行的,是通过对《禁止垄断法》的修正来强化竞争政策,两者的目标都是促进市场自由、公平竞争。只有自由、公平竞争才会带来经济的增长与繁荣,才能激发经济活力。垄断限制公平竞争,使市场竞争的效率受到影响。垄断与竞争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组经济概念和范畴,是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关系。随着规制改革进程的发展,日本政府对备受国际社会争议的《禁止垄断法》进行修改。

《禁止垄断法》作为日本的经济宪法,以维护自由公平的竞争环境和经济活力作为基本的政策目标。自1947年该法制定以来,进行过多次修改,并制定了与禁止垄断有关的法律和大量的行政法规、规章,以适应日本经济的发展变化。《禁止垄断法》在1953年和1977年进行了两次重大修改,前一次修改趋向于缓和,放宽了《禁止垄断法》的一些规定,禁止垄断政策让位于促进企业合并的政策以促进赶超经济的实现,后一次修改则趋向于加强对垄断的制裁,以适应世界竞争政策强化的趋势。作为执法机构的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也为实施该法做了大量的工作,对违法行为采取了严厉的措施。但是,日本《禁止垄断法》的实施情况在国内外,尤其是国际社会并未得到普遍认可,甚至有人称日本的《禁止垄断法》形同虚设。

1989年开始的日美构造协议谈判,从更加开放日本市场的角度出发就日本流通、交易习惯等所进行的范围广泛的讨论,对日本后来的竞争政策的内容和方向调整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同时,欧盟也要求日本强化实施《禁止垄断法》,废止适用除外的卡特尔制度等。在这样的形势下,进一步放松管制,在经济上强化竞争政策已被定位为日本政府的基本政策。

在“日美构造协议”中指出,闭锁的流通系列化体制、排他性的交易惯例等都是限制竞争和违犯《禁止垄断法》的企业行为,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早已意识到了,但却没引起足够重视,结果被美国作为国际问题提了出来。日本公平委员会只得按照美国政府的要求,实施强化《禁止垄断法》的策略。

1989年以后,日本《禁止垄断法》受经济全球化和各国积极推行竞争政策的影响,进一步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成立了关于流通、交易惯例和竞争政策审核委员会,对流通交易惯例、日本的流通体系的具体情况、竞争政策的效果及对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报告。其中,公平交易委员会为顺应国际潮流,于1991年7月制定公布的《禁止垄断法关于流通、交易惯例的指导方针》,全面而具体地明确了《禁止垄断法》的管制内容及执行方针,是政府对流通领域中《禁止垄断法》具体运用的基本姿态的浓缩。该方针将下列行为确定为违法行为予以取缔:①封锁的排他性交易;②限制招揽顾客的竞争;③共同抵制购货;④不当的相互交易;⑤再销售价格维持行为;⑥对流通业者的经营商品、销售地域、销售方法和结算方式等非价格限制行为;⑦占有率回扣、显著的累进回扣;⑧对流通业者的经营干预等。

此外,该方针还对大型零售商违犯《禁止垄断法》的违法行为做了如下确定:①强制销售;②进行不利供货方的退货;③要求供货者派遣从业人员,不利于供货方;④要求供货方负担协助金;⑤要求多频度、小额度配送。

该文件特别表明了厂商的排他性交易、价格限制的交易以及大型店的滥用购买力行为都具有违法性。制定这个方针的目的是确保消费者利益以及市场的对外开放性、透明性,削弱流通、交易惯例的封闭性、排他性,使市场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依照该方针,各行各业开始进行改善交易惯例制度。

1991年7月,公平交易委员会对违法案件的课征金的征收比率进行了调整,提高了征收比率。一般行业征收比率原则上由原来(1977年)确定的1.5%提高到了6%(中小企业为3%),批发业的征收比率由原来的0.5%提高到了1%,零售业的征收比率由原来的1%提高到了2%(中小企业为1%)。批发零售业提高到了原来的两倍,最低交付金额也由原来的20万日元提高到50万日元,可见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更加严厉。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日本经济萧条的加剧使日本政府认识到深化规制改革、促进公平竞争的紧迫性和必要性。1995年,日本政府制订了《放松规制推进计划》,公平交易委员会成立了“关于政府规制和竞争政策研究会”,提出了原则上取消价格规制,开始严格审视《禁止垄断法》,并进行了重大调整。1996年4月,重新认识赠品规制、放松规制,如提高金额的上限等标准。之后,减少和取消了《禁止垄断法》的适用除外的许多规定。例如,1997年4月,取消了再销售价格维持契约指定的14种化妆品和14种一般药品。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对《垄断禁止法》等竞争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强制性修改,提高了法律的效用和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

基于《禁止垄断法》,日本还由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布了《禁止垄断法在加盟连锁事业方面的规定》(2002年4月24日修订),建议在签约时明示加盟连锁指导方针中包括的事项。此规定不仅适用于商业零售企业,也适用于零售业、饮食业以外的其他领域。

日本政府对执法机构也进行了改革,强化了公平交易委员会的执法体制。1996年,公平交易委员会下设的审查部门原来称事务局,被改为事务总局。事务总局下设的部门由原来的办公厅、经济部、交易部、审查部四个部门,改为办公厅、经济交易局、审查局三个部门。并且,在经济交易局内设置了交易部,在审查局内设置了特别审查部,专门负责处理大案和要案。

从公平交易委员会处理的违法事件来看,从1985~1989年,共发生违法事件约650件,其中35件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其余的则采用了警告、指导等行政制裁措施。20世纪90年代后,从1990~1994年的5年间,违法事件数为690件,用法律手段处理的达133件,这表明了日本政府重视竞争政策,采取严厉的措施制裁违法行为,努力创造公平自由的市场环境的态度。关于不公平交易方法的违反事件,包括再销售价格契约、其他约定和排他条件交易,从1991~2001年11年间的案件具体数量来看,1991年为8件,1993年5件,1995年4件,1997年9件,1998 年6件,1999年3件,2000年6件,2001年仅为2件,[17]从中可看出,日本有关不公平交易的违法案件的减少趋势。

《垄断禁止法》的修改和执法机构的改革,有力地促进了日本流通领域市场竞争机制的发展。

第三节 日本流通体制微观层面的变革

在本书中,流通管理制度变革既是流通革命的组成部分,又是流通体制的微观主体流通机构变革的重要杠杆和环境条件。日本流通部门在持续经济成长的形势下,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发展都算得上一帆风顺,但到了20世纪90年代,却第一次体验到了非常剧烈的变革。[18]在本节中,笔者将重点阐述在这一时期日本的流通机构以及流通机构之间的交易模式和制度都发生了哪些变革,其特征和理论机理是什么。当然,由于流通机构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形态多样,完全详细地进行阐述是很难做到的,只能从总体上分析其中具有鲜明特征的内容。

一、零售领域的变革:零售主导型的流通体制确立

长期以来,日本零售业一直受到规制政策的限制,企业间价格竞争关系较弱。但是,随着流通市场准入规制的缓和,外资流通企业对日本市场的进入,消费需求低迷,零售企业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优胜劣汰的较量。在这场较量中,中小零售店的淘汰加速,廉价商店和大型零售企业成了零售革命的主角,具有彻底的顾客志向、能够提供优质商品并能强调“协作的理念”的大型流通企业取得了竞争优势,同时也在流通渠道中逐渐掌握了主导权。因此,有的学者称20世纪90年代是零售主导型的流通体制确立了一定的势力的时期。

(一)低价格零售业态兴起,大型零售店发展与重组

在20世纪90年代的前半期和后半期,日本的零售业的变化有很大不同,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流通规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1.20世纪90年代前半期:价格破坏和新兴折扣店势力抬头,大型零售店大发展

第一,折扣店等廉价店的兴起与价格破坏。折扣商店在日本经济景气时期就已经存在,但因为与整个社会消费风气不吻合,没能充分发展和造成社会影响。20世纪90年代后,折扣店以“良品低价销售”为武器,采取了更加低价格的促销策略,迎合了众多消费者在经济不景气时代、在未来预期不确定情况下的低价格心理诉求,从而得到了快速发展。

日本的折扣店有如下特征:①最重要的经营战略是低价格销售;②采取连续的低价格销售,即每日低价;③采取有系统的商品采购,并直接从海外进口商品。除折扣店外,百元店、专卖廉价进口商品的连锁店、仓储式商场等也实现了快速发展,这些类型的零售店能够实现物流系统低费用运转和批量销售,属于廉价型商店。它们的发展促进了大型零售企业的业态多样化开发。

有的学者称折扣店为“价格破坏”的最初点火者,[19]“价格破坏”一词在1994年版的《经济白皮书》中首次正式出现,是指物价水平总体上的崩溃及大幅度降价现象。1995年,日本经济企划厅在《物价调查报告》中指出,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物价下降现象不是有效需求缩减的通货紧缩,而是作为新现象的“价格破坏”。泡沫经济崩溃造成的长期不景气;消费者本身的低价格志向;日元升值,海外的低价商品不断进入;折扣店成长,在与折扣店的竞争中,零售阶段的竞争激化等现象,都是“价格破坏”现象产生的影响因素。“价格破坏”也强化了厂商、批发店、零售业者间的垂直利害冲突和摩擦,是流通机构利润空间减小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大型零售店的“量”的快速增长和中小零售店的减少。流通规制缓和给大型零售店提供了快速扩张的契机。1985年,日本大型零售店总数是15451家,到1994年,则增加到了22644家。1990年,日本申报建大型零售店的件数是1667件,而到1996年,则增加到2269件,创造了历史最高纪录。1996年以后,建店速度才开始放缓。日本大型零售店的不断增加态势,更加剧了流通业的竞争,也加速了过剩的中小零售店的淘汰。1991年,1~4人的零售店为1264千家店,占总数的比例为79.5%,1997年,所占比例降为73%,约减少75千家店。[20]但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流通重组一直没有正式展开。

2.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流通重组和日本流通系统的动摇

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日本流通变革的特征是新旧势力的交替和流通重组的不断发展。1997年4月以后,由于严重的消费不振和金融不稳定,长期依存银行贷款经营的大型零售企业因不良债权问题受到冲击,零售业发生了激烈震荡。这期间,“八佰伴”于1997年9月申请了公司更正法(负债总额1613亿日元)。作为日本中型超市的“八佰伴”,曾因积极发展海外事业而引人注目,因为海外投资计划遭受失败很快便陷入了困境,可以说是特例。但是,该超市的受挫拉开了日本大型零售店重组的序幕。

2000年2月和2002年11月,长崎屋和位居零售业第四位的麦伊卡璐相继破产。一些大型专卖店也没能幸免,例如,大型女士服装专卖店“铃屋”也没能逃过破产的命运。2002年3月,西友与沃尔玛进行资本和业务合作,到2002年12月,沃尔玛拥有了西友股份的33.4%。[21]如此一来,大型零售业通过收购破产企业扩大区域市场占有率的行动不断地开展起来,而且逐渐显现出上位集中化的迹象。流通企业通过兼并,扩大了企业规模和实力,增强了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对抗外国企业集团的能力。

3.“迟来的流通重组”与大型零售店竞争力的主要决定因素

从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到现在,大型零售业的兼并和重组不断,直接原因可归结为《大店法》缓和以及政策转变时期建店竞争激烈和卖场面积过剩。不过,经营业绩恶化的企业和破产企业的共同特点,则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大型零售业经营危机时期(称“超市的严冬时代”)就已经出现了严重的经营问题。当时,大型零售店存在的具体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①企业资本过少和依靠贷款;②店铺的老化和亏损店比率过高;③高成本结构和低收益体制等。世界性石油危机发生后,尽管由于出现消费增长缓慢、《大店法》规制强化、新兴零售势力——便利店的快速发展等因素,大型零售店的经营出现了危机,但是从总体上看,局势还是稳定的,大多数大型店都得以生存下来。虽然在1981年发生了两家零售店合并现象,但是,与人们的预想相反,20世纪80年代,流通重组并没有开展起来。这与大型零售店建店活动受到抑制、竞争压力较小有很大关系。之后,大型零售业的经营重点转向了成本节约、经营合理化、提高收益和发展新业态(便利店、专门店)方面,出现了一些改善成功的企业。但大多数大型企业经营改善还是不彻底,存在着脆弱的财务体制问题。

20世纪90年代,由于经营环境发生巨变,过去存在的问题以更加严重的状态表面化,流通重组终于得以实现。因此,现在的流通重组可以看做是“迟来的再编成”,是通过合并和收购等减少竞争者数量,回归供需均衡的过程,是流通自由化发展的产物。流通重组不仅是以市场占有率的竞争为背景缩小均衡的过程,而且是竞争多元化的过程,它使通过销售增长率来决定胜负逐渐变得没有意义。从“数量高于质量”,大量增设分店,到“质量高于数量”,注重经营业绩的转变,是使大型零售店在新时期能够继续生存并有新发展的战略转折。

决定流通企业竞争力的主要因素不再是单纯的销售规模和进货规模,而是扩展到了以下多个方面:使快速、有效供给成为可能的物流、信息系统力;自主商品开发能力;店铺的需要拓展力以及顾客支援和顾客价值实现力。所有这一切的基础,则是企业的组织力、人才实力和与交易方的协作能力。现在,日本的流通重组不是以市场占有率的竞争为背景的缩小均衡的过程,而是大型零售业与消费的变化和新经营环境相对应的,富有活力的适应与转换过程。大型零售业与厂商、批发业之间的交易关系、交易惯例等也在发生显著的变化。

(二)战略性协作:大型零售企业主导的新交易模式

1.战略性协作的含义和产生的背景

在20世纪90年代,“协作”(日文原词为“协动”)成为日本流通领域中引人注目的一个重要概念。以大型零售商为主导构建的强者与强者的“战略性协作”,包括产销同盟与产供销同盟。零售商与制造商合作,称为产销同盟(日文为“制贩同盟”或“制贩连携”);如果批发业和物流业也参与战略性协作,则成为产供销同盟。

过去,日本的厂商与大规模零售商基本上不进行直接交易,这种交易形态上的惯例在日本的流通体系中一直居于重要地位。由于厂商在流通中具有较强的支配地位,与大型零售商的合作是消极的。在日本,大型零售商是依存于现有的流通体系(厂商的销售公司和特约批发店)成长起来的,厂商与大型零售店之间存在着对立要素。

随着零售商实力的增强,大型零售店渐渐成了厂商的重要销售渠道。在过剩供给和同质竞争的背景下,经营状况、交易惯例、交易条件对厂商越来越不利,而回扣等的增加和支付销售协助金的增加,更是对零售店有利。由于环境的剧烈变化和不确定性提高,与对立的市场交易相比,以资源共有为前提的协作型交易关系仍然被认为是更加有效的,于是,生产厂商与流通企业为了更好地满足对价格和品质的要求更加苛刻的消费者,实现了有效率的交易,突破了利害冲突关系,转变成了新型合作关系,通过协同效应建立了真正的竞争优势。

2.对产销战略性协作的理论说明

衡量企业之间是否存在战略性协作关系有四个标准:共同的战略目标、保持相互独立、共同完成任务及共享收益、持续不断地贡献资源。因此,联盟是兼有公司和市场的双重特性的中间组织,目标是争取实现“双赢”模式,使市场中多方参与者都能获益。从竞争的形态来看,纯粹的竞争通常是一个零和博弈游戏,会导致“无赢”的结果。联盟的竞争是“合作竞争”,它是一种介于完全合作和充分竞争之间的状态,已经成为现今具有主导意义的市场竞争形态。

在垄断市场条件下,少数交易者间的交易容易产生机会主义行为,从而产生监督交易成本。若为防止机会主义行为而完全整合,则会产生组织的僵硬化和固定成本负担问题。于是,以信赖和契约为基础,与交易对象协作的思想产生了。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日本出现了产销同盟的新趋势。

3.日本产销同盟的产生与发展

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快速发展的信息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发展,是产销同盟建立和运作的重要前提条件。POS和EOS系统的普及,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的导入,为日本产销同盟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日本最早的产销同盟是1993年零售企业佳士客和花王生产企业的产销联盟。这个联盟基于POS数据建立了信息系统,花王利用该系统可以及时掌握超市洗涤用品的销售情况,然后利用地区配送中心将产品配送给佳士客。这样,佳士客不需担心出现商品断档问题,大大地简化了商品采购中的库存管理。组建同盟后,生产商利用零售商的市场信息和销售能力销售商品,零售商则利用生产商的开发研制能力和海外工厂,大量开发低价格的自有品牌。这样便实现了库存共担和降低流通成本、开发新产品等目标。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利用EDI网络构筑的产销同盟急速增加。以佳士客引进EDI为例,佳士客店与生产日用杂货的花王公司、生产服装的Wakoru公司一起共同灵活运用EDI,其中,在与花王公司的EDI连接中,佳士客店可以根据整个店铺的库存数据,加上销售预测,灵活地运用商品自动订货系统。这个系统是以最佳库存、削减订货作业、提高订货准确度、消除订货错误为目标的系统。

(三)开发自有品牌产品

所谓商业自有品牌(PB)是与生产者品牌(NB)相对应的。开发低价格商业自有品牌(PB)是零售企业价格战略重构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跨国零售企业的一个方向发展。日本的知名超市早就开发了自有品牌商品,但所占比率较低。而且,在消费者品牌意识较强的情况下,自有品牌也往往得不到认同。

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大型零售企业的发展壮大,消费者对零售商的信任程度提高。在这种情况下,零售商不满足于生产者品牌的市场垄断力量,开始加大私人品牌的开发,在日用品和食品、服装、家电等许多领域,广泛地开发低价格化的PB商品。

伊藤洋华堂在1993年成立了小组商品计划体系,着眼于与批发商和国内制造商共同开发商品,以增加高品质、高价值和高毛利润商品的比例,推进新商品的共同开发。进入21世纪后,面对沃尔玛、家乐福等国际零售集团对日本市场进入,伊藤洋华堂的会长铃木敏文认为必须“从单纯的降价向开拓(消费者的)新需要”方向转变。铃木敏文在深入地研究了日本消费者的心理后,打出了“Made in Japan”(日本制造)的旗帜,以振兴国货,拯救因低价进口商品的冲击而日渐衰败的一些国内产品生产基地。例如,兵库县原来是日本时尚产品的生产基地,鞋类产量曾占到日本市场的八成,但在受到中国鞋的冲击后,却渐渐地变得萧条。伊藤洋华堂在兵库县振兴课的介绍下,与当地鞋厂联系,开发出防臭防滑的女式皮鞋,成功地投入市场,使兵库县经济得以振兴。伊藤洋华堂不断地开发新生产基地,并推出了“美味百选”PB食品品牌战略,到2003年已经达到了约120种,年销售额达到了130亿日元,并培养出了新的增长点。在伊藤洋华堂下属的便利店中,自有品牌已经占到了商品总数的52%。[22]可见,大型流通企业能够发挥促进生产企业发展、繁荣经济的作用。

(四)电子商务的兴起

以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兴起。电子商务是当代流通变革最具活力的标志与内容之一。日本总务省2002年4月23日发表了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调查报告,报告称,日本国内有10.5%的企业利用网络在线销售和订购产品,也就是说,日本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共有16.9万家,其中零售行业大约占企业总数的12.8%。[23](www.xing528.com)

大型零售企业可以与制造业、采购商通过因特网进行商品交易。大荣公司与1200多个厂家有商品交易关系,交易品种多达14万个。目前,该公司70%的商品都通过网络成交,每年不仅可以节约几十亿日元的费用,还可以将各种信息通过网络迅速地反馈到生产厂家。[24]个人通过网络购物的热潮正在兴起,2000年,日本网络购物总额为650亿日元,2001年增加到1900亿日元。[25]网络销售这种新销售方式,不仅缩短了交易时间,加快了交易速度,还降低了商业交易成本。1999年,7-11便利店与“通贩”、“雅虎——日本”等公司共同设立了名为e-shopping books的网上书店,以销售图书为开端进入电子商务领域。2000 年2月,7-11便利店与索尼、NEC、三井物产等公司共同成立了名为“7梦幻”(sevendream. com)的网络商店,开始销售各类商品和服务。7-11便利店目前比较成功的是将其各种服务搬到了网上。

网络购物毫无疑问将成为未来人们购物的主要方式,电子商务也将是零售企业的主要销售方式,但电子商务的开展还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如支付问题、物流问题、消费者疑虑问题等。尤其是物流问题,如何将网上购物的商品迅速准确地送达消费者手中,已经成为电子商务成功与否的关键。

(五)连锁经营成为主导形式

零售店的组织化是通过连锁方式实现的。在信息网络技术的支持下,连锁经营的步伐加快。连锁经营主要为广大中小零售企业所采用,他们通过连锁化实现共同化和协作化,以适应零售业规模扩大的趋势。同时,连锁经营也是许多大型企业实行规模扩张的主要形式。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零售连锁经营发展迅速(详见表4-3),拥有10个以上分店的零售连锁企业在1997年的销售额占到了零售市场总销售额的42.5%。这个数字不包括便利店等合同(特许)连锁店,实际连锁店的总销售比例基本上超过了50%。[26]

表4-3 大型店数、连锁企业数的变化

注:大型店是指卖场面积在500㎡以上的店铺。连锁企业是指拥有10个分店以上的零售业。销售比例是指各年销售额在年零售总额中的比例。
资料来源:[日]商業統計表。转引自[日]木綿良行、三村優美子:《日本的流通の再生》,中央経済社2003年版,第115页(有改动)。

特许连锁在20世纪90年代后得到了充分发展,成为发展速度最快的连锁经营形式。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日本的中小商业由于经营状况不佳,在资金有限和技术缺乏的情况下看好了特许连锁的经营方式而积极加盟。1997年与1991年相比,特许连锁经营企业总数增加了81家,店铺数增加了22663家,增长率为54.5%。[27]

日本7-11便利店正是采取特许经营这一市场扩张战略在有形市场上进行“圈地运动”而迅速发展起来的。自从1974年5月开设第一家便利店以来,7-11便利店的拓展速度不断加快,1976年5月第100家开业,1980年11月第1001家开业,1984年第2001家开业,1993年发展到6000家,1997年发展到7000家,2000年发展到8600家。在这些店铺中,90%以上是加盟店。日本7-11便利店就是通过特许经营打败了大型超级市场和百货商店。[28]特许经营的原理在于,通过分工协作,改变了零售店单兵作战的被动局限,实现多网点配合作战,高水平分工,提高竞争力。

总之,日本流通规制缓和之后,由于新业态店铺折扣店的兴起以及大型店数量的增加,零售业者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这种竞争使中小零售业进一步衰退,也使大型零售店之间的协作、兼并频频发生。另外,产销同盟等多样性变革的发生,促进了零售结构的合理化,提高了交易效率。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在很多大型零售企业因为陷入经营不振而丧失信心的情况下,有的大型零售企业却能得到消费者的支持和员工的拥护,同时也能得到地域社会的尊敬。这些企业的共同之处在于:彻底的顾客指向,提供高质量的产品,通过整备劳动环境,培育从业人员以及为地域社会作贡献的高度使命感和责任感。还有,这些企业都重视和交易对象(厂商、批发商)的相互补充和相互协作。可以说,这些大型零售企业的经营是凭借“协作”的理念而成功的。以前,要表现零售店的基本状况,通常是用销售额、进货规模、交涉力、效率、成本和收益以及对立和竞争等语言来描述,缺乏从消费者、地域社会的视点的考虑。如今,评价大型零售业状况的基本尺度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可以说,现在已经是重视消费者意识的时代。随着零售企业实力的不断增强,自有品牌开发的不断成功,大型零售店在流通渠道中渐渐地掌握了主动权,零售主导型的流通体制开始出现并发展。

二、日本批发业的革新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全面衰退,批发业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批发企业围绕着生存竞争采取了一些积极的竞争措施。

(一)批发商在“流通革命”中遭遇的生存压力

20世纪90年代后,原来作为日本流通体系和市场网络中心的批发业受到了来自生产商和零售商的双向压力,陷入了较为困难的境地。

1.零售变革带来的冲击

首先,是大型零售店的发展为批发业带来了冲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随着“价格破坏”和消费者价格意识的提高,降价策略成了重要的竞争策略。大型店交涉能力增强,以销售额和集中度为武器,在诸多领域行使购买力,要求以更低的价格购入。

二是越来越多的零售商为了减少流通费用,绕过批发商直接从生产厂家进货,信息网络和物流系统的高度发展为零售企业与厂商直接见面创造了便利条件,甚至一些零售商在进口贸易中不经过批发商和进口总代理,直接从海外采购商品,个别大型零售商与生产商通过建立“产销同盟”,将批发商排挤出商品流通渠道;由于大型店的协作、合并,动摇了那些依存于长期交易关系的批发企业的经营基础。

三是尚未摆脱批发商的大型零售企业,为了适应需求小额化与零星化的特点,在选择批发商时更加慎重,更多的零售商选择集中性市场策略,那些功能多、规模大的批发商才有可能被选中。

四是许多大型零售商不仅越过批发商搞产销直接见面,而且采取强化市场调研、兴建大型物流中心、推出商业私人商标、设立信息机构等手段,承担了过去由批发商所承担的功能。

其次,是中小零售企业日益减少给批发业带来了冲击。一般的中小批发业是以中小零售业的存在为基础的,作为批发企业主要交易对手的中小零售企业的日益减少使批发企业陷入了困境。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中小零售企业都不景气,许多企业加入到连锁组织之中后仍然很好地生存下来了。尽管如此,批发企业还是需要重新构筑与零售企业的关系。

最后,是零售企业由业种类别向业态类别为主转变对批发业带来了影响。零售商尤其是中小零售商呈现减少的趋势,而且过去以不同行业为基础的职业性较强的单一店铺和业种如鞋店、肉食店、点心店等的减少更为显著,逐渐替代它们的是无法确定业种的零售店,比如“综合零售店”、“无法分类的食品饮料零售店”等。也就是说,在传统业种中“无法确认业种的零售店”得到了发展。[29]按不同行业经营的零售店锐减,使“专业批发商”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尤其是对地方批发行业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2.厂商系列化权力降低对批发商的影响

日本传统的批发商的特征是与生产商的关系比较密切,有许多属于生产商的系列批发机构,商品货源和批发范围受生产商的制约。在经济快速增长时代,大多数消费资料的生产厂商认为,在扩大销售方面应该确保有更多的代理店(特约批发店)。然而,在买方市场的条件下,生产厂商的支配作用日渐减弱,而且市场扩大的可期待性越来越小,在这样的情况下,仅仅依靠提高市场占有率已经不能达到扩大销售的目的,于是,很多厂商开始精简特约批发商,以淘汰那些缺乏市场适应能力的特约批发商。

1991年,交易惯例指南得以实施,使交易惯例的变革迅速推进,厂商的建值制和回扣制渐渐地开始出现了动摇。例如,味之素公司便实施了以废除批发商回扣制为核心的流通制度的转换。这对过去一直依靠厂商特权而生存的批发商来说,是关系到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

3.物流商社化

所谓物流业的商社化,是指原来仅仅负责运输商品的物流业,向自己销售商品的物流业或向拥有商品在库负担机能的物流业的变化。也就是在物流业中出现承担批发功能的现象,这也必然对批发商的生存造成了威胁。

4.无国界竞争发展

在海外开发生产产品的逆进口商品数量增加,国内产地空洞化,使产地批发商逐渐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此外,流通信息技术的发展、高速公路网和新干线网的发展、零售企业经营方式的更新和活动范围的扩展等,也给批发业的生存带来了威胁。

(二)批发业的经营革新

由于批发商的生存受到威胁,变革图存便成为必然的选择。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日本许多批发企业为了增强竞争力,非常重视营业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开发,曾经采用过多元化经营、培育自主品牌、横向联合、批发兼零售等降低成本的创新模式,但成效并不显著。随着信息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广泛应用和网络经济的介入,日本批发业变革方向逐渐明朗。

1.开展不同业态营销

营销是自己创造新需要以在竞争中不断取胜的企业行为,其核心是创造新需求,这在经济成熟期尤其是通货紧缩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批发商是否明确交易对手的业态,是否能提供特定的服务,对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零售企业的业态不同,所需服务就有差异。例如,方便店主要建在住宅区,24小时营业,没有休息日,以食品、日用品为中心;家庭中心是经营与“住”相关联的产品和服务。面向超市、面向家庭中心、面向便利店的各种批发业态的开发和构建就是批发店的业态营销。不同零售企业有不同的交易条件,因此,批发企业必须根据特定的零售业态,建立相应的配送中心或物流系统。批发业在逐渐适应零售业态变化的同时,起到在背后支援零售业经营的作用。

2.加强“零售支援系统”的批发服务功能

批发商由为厂商服务向为零售商服务的转变,代表了批发业的再生。批发商要在零售商之前了解消费者的意识、行动、满意度,并研究开发解决方案提供给零售商,这就是零售支援的最好形式。一般的零售支援应包括一般信息提供、销售促进、调查、指导、信息化支援、商品信息提供和货架、销售现场布置等。

3.发展和完善信息网络,建立“网络服务”

这方面指的是现代批发企业要具备比较完备的信息搜集、加工、处理能力,并能利用网络系统顺利地把信息服务提供给生产、零售企业。

在追求个性化消费时代,零售企业的订货出现了少量、多频度化趋向,同时因为零售企业综合化发展,经营商品的品种增加,批发企业的相应处理过程就变得更加复杂,从而容易出现过多的商品库存。为了适应这种状况,利用计算机在库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从而高效率地进行订货和接受订货以维持适当的库存就显得非常重要。批发业也要通过建立单品在库管理系统,既防止缺货,也防止过多的商品在库,并使交货时间大大缩短。

4.建立较低费用的物流服务系统

零售业追求的是所谓的“低成本体制”,对批发商低价格进货、提供多种服务的要求非常强烈,同时许多厂商也改变了对零售阶段的利益补偿,在这样的情况下,批发商就必须降低费用才能很好地生存。

进入20世纪90年代,日本的批发企业是以物流服务为基础的,为了改善物流效率,他们开始重新确认配送范围和配送路线,逐步实行了配送中心的集约化,节约了物流时间和费用。

5.构建批发企业协作组织——中间组织

批发企业的协作不仅包括同一业种内的协作,也包括突破传统范围的不同业种间的协作。这是为了适应零售业集中化、组织化发展或低价格竞争而对“规模经济”的追求。与通过合并扩大企业规模不同,这种协作组织,也称网络组织,是相互独立的组织通过信息及各种经营资源的共有,强化经营基础以谋求共同发展的水平协作型组织。它是以明确的分工和信任、长期交易关系为基础的。这种协作组织作为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非常引人注目,其中中小型批发商向扩大经营业务、争取高效率的共同化、协作化方向所做的努力尤为明显。

(三)兼并、重组与批发商的大型化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日本企业为了克服经营不善的状况,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重组和兼并不断发展。大型企业内部通过重组将公司分散的职能向母公司集中,以削减中间流通成本。生产厂商精简、淘汰批发商,合并销售公司的现象不断发生。大型零售店进行的批发店重组的动作明显,他们以“备货能力”、“对信息系统的适应能力”、“物流加工及配送的服务能力”等非价格竞争能力为标准选择批发商进行联合,已经有将一百几十家批发商压缩到十几家的先例。

过去,大型批发商进入某一地区时,是以直接批发,或是设立区域性分店及办事处为主导形式,而现在则是以吸收合并脆弱化的当地批发商的形式进入某一地区,这种办法比前一种办法要容易得多。此外,联合不同行业的批发店的重组活动也在进行中,例如,1993年,在酒类、食品和日用杂品等批发行业便发生了大规模的企业合并现象。在这样的形势下,许多因为销售额下降和多角化经营失败的大型批发商纷纷倒闭。还有一些大型批发商为了扩大商品分销的地区和范围,大举吸收兼并中小型批发商。

生产厂商实行流通渠道开放的政策趋向,促进批发企业的合并推进和大型化发展,大型批发企业实力和竞争能力的增强。在日杂用品的批发企业中,中央物产、花王贩社等位居前四位的批发企业销售额的集中度达到了35%。[30]

总之,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日本“批发业革命”,使日本批发业的职能由原来的生产部门的销售代理商,转化成了零售业的购买代理商和服务商,零售服务的功能得到了强化。同时,批发机构也实现了向大型化、经营运作信息化、职能综合化方向的发展。所有这一切,都推进了批发业的现代化。

三、厂商的流通渠道政策的转换与交易惯例的变革

20世纪80年代以后,厂商在流通渠道中的支配地位开始发生动摇,厂商对流通阶段的控制呈现弱化的趋向。20世纪90年代后,以流通系列化为基础的厂商主导型流通渠道的体制受到更加严峻的挑战,交易惯例作为厂商居于主导地位的战略操作手段也开始发生变化。

(一)厂商主导型流通体制动摇的原因

受中小零售业的淘汰加速、连锁店的销售额集中度提高、信息化发展和国际零售业的进入等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消费资料领域,有实力的厂商的渠道政策发生了转变。厂商主导型流通渠道体制发生动摇的主要原因为以下几点:

第一,维持日本交易惯例的成本在上升。厂商维持系列化流通渠道,需要支付给它的系列店回扣和接受返品,这些成为厂商的维持制度成本和运营成本。在厂商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返品制给企业带来了经济负担,降低了原来为了使销售市场范围最大化的渠道政策的有效性。

第二,流通系列化与多品种、少量流通的矛盾。流通系列化是有效的、大量的流通系统,但是,在消费需求发生了多样性变化的情况下,流通系列化却变成了与消费者所需求的多品种、少量流通不相适应的渠道系统。

第三,成为国际社会的批判点和问题点。流通系列化是在1955年(昭和3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高度经济成长期构筑的流通渠道系统,在经济成熟化或国际化的市场环境变化中,它与竞争政策的矛盾问题渐渐地暴露出来,已经成为外国企业进入日本的障碍。日本政府也出台了一些法规、政策,以限制生产厂商对市场的垄断,继续发展流通系列化对厂商也是不利的。

第四,现代流通产业的大型化、连锁化、广域化发展的冲击。大型零售企业前200位的公司累计销售额在1973年为8兆4000亿日元,到1994年度为32兆200亿日元,增加了3.7倍。根据1994年商业统计表的资料,店铺数只占总数0.7%的从业者50人以上的大型零售店,销售额占到了零售销售额总数的23.2%。[31]特别是在流通技术进步加速的推动下,流通效率不断提高,垄断生产厂商已经没有必要维持庞大的流通体系。垄断生产厂商也认识到,随着全球大竞争的发展,企业有必要将精力投入到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上。另外,流通机构的独立性明显增强,对生产厂商的依赖性大大降低,使得厂商很难再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也就是说,生产厂商对大型化流通企业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了。

第五,大量的廉价海外商品涌入国内市场,对以高价格为基础的厂商流通系列化的各种制度和习惯产生了直接的冲击。

(二)厂商的流通渠道政策调整和交易惯例的变革

在消费资料领域,垄断生产厂商也渐渐地感觉到自己控制的系列化渠道已经无法同市场的变化相适应了,必须进行渠道战略转变。厂商的流通渠道政策调整,本质上是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对与流通企业交易方式的调整。那么,消费资料生产厂商的渠道设计正发生怎样的变化呢?

1.销售公司的集约化

化妆品、家电产品、家庭用合成洗涤剂等生产厂商的销售公司,是将原有的分散在各地的老顾户批发业者进行垂直整合,需要整合的数量相当多。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销售公司经营不振等原因,生产厂商对销售公司进行了重组。1988年,资生堂将原有的72家销售公司缩编为15家,1995年进一步重组,形成了一体化体制。[32]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家电(见表4-4)、化妆品、日用品杂货等领域的销售公司的集约化又进一步推进。

表4-4 日本家电企业的系列销售公司数量的变化

资料来源:鸠山充辉等:《营業.流通革新》,有斐閣2000年版,第37页。
转引自:孙明贵:《业态管理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5页。

销售公司的集约化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是生产厂商通过选择、强化销售公司,进一步强化与销售商的交涉能力和业务提案能力;另一方面是通过取消部分批发商,强化与零售商的直接交易关系。因此,流通渠道支配出现了两极分化。

2.缩减厂商的系列店

一方面,厂商的系列店面临业主老龄化、后继无人、难以适应新技术等问题;另一方面,维持日本交易惯例的成本在上升,系列店对于厂商的价值也在逐渐丧失。这样,厂商不通过系列店的销售量越来越增加。表4-5反映的是日本家电流通领域各流通渠道份额的变化,说明了该领域厂商的系列店在逐年缩减。其他领域也是如此。

表4-5 日本家电流通领域各流通渠道的变化

资料来源:《日本家电销售中零售商和制造厂商地位的变化》,日本信息Kanlema.com网。

3.导入厂商与零售商直接交易制度

20世纪90年代,全球最大的玩具零售巨头美国玩具反斗城(toysrus)进军日本,在日本成立日本玩具反斗城,[33]1991年11月第一家店铺“荒川沖店”开业,该店面积巨大,品种多达1.8万种,在日本消费者中引起较大反响,其分店发展迅速,到1996年就发展到55家分店,成为年销售额达到750亿日元的日本第一大玩具零售企业,到2000年,在日本已经拥有100家分店,实现了设立初始设定的目标。[34]在日本反斗城成立伊始,便公开宣称取消批发商,与制造商直接交易以降低零售价。在进入日本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们便开始与所有制造商直接交易。这表明,一向被认为坚如磐石的日本交易惯例已经发生变化。反斗城与厂商直接交易的方式,使以前的价格体系受到了完全性的破坏,给日本复杂而封闭的流通渠道带来了正面挑战。由于外国流通企业的冲击和影响越来越大,日本生产厂商与零售商之间的直接交易不断发展。

传统的流通渠道是厂商按地域类别组织销售公司、特约店、代理店。不过,随着大型零售店实力的增强和跨区域连锁店的迅速发展,包括加工食品、糕点、化妆品、洗涤剂、日用杂货等在内的连锁本部与厂商直接联系进行交易的倾向不断增强,使特约店、代理店的机能渐渐丧失,经营状态不断恶化。

从表4-6中可以看出,目前日本生产厂商的流通渠道政策转变的基本方向是继续推进厂商与零售商直接交易。这种交易方式与原有的多环节交易方式相比,有利于减少流通环节,从而节省流通费用。

表4-6日本厂商的渠道政策(今后的基本转变方向)

资料来源:《中小企業白皮書》,2001年版,第102页。
转引自:[日]金子元気:《構造転換期における中小流通業の経営戦略~中小卸売業における戦略的環境マネジメントの有効性》,www.shokosoken.or. jp/jyosei/ kenshou/15nen-kensyou_ 02.pdf.

4.建值制向开放价格制转换,价格决定权从厂商向零售商转移

建值制是战后垄断厂商为了防止商品乱卖和恶性价格竞争,为了维护企业商品品牌形象而制定的“厂商希望的零售价格”制,建值制本身并不违犯《禁止垄断法》的再销售价格维持制度,但如果把《禁止垄断法》当成经济活动的交通规则的话,那么,建值制就是容易违反这一规则的制度,这就必然要求建值制向能保证安全运营的其他制度转换。[35]

开放价格制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虽然已经出现,但只是个别现象。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零售店的特价攻势和折扣店的大量出现,使20世纪90年代前半期以厂商希望零售价格为基准的便宜销售现象在不断扩展的同时,厂商希望零售价格和实际零售价格之间的背离越来越显著。厂商主导的价格体系既然发生了动摇,那么,制造商便不得不开始降低希望零售价格或采取开放价格制度。开放价格制是厂商只设定自己的销售价格,而批发商、零售商的销售价格则由自己决定。由建值制向开放价格制转换的企业不断增加,由厂商设定希望零售价格来决定利益分配的厂商主导的价格政策开始崩溃。

1997年4月,食品业界的市场领袖味之素在食品领域全面实施了开放价格制。松下电器、日立、索尼等大型家电厂商的8家企业从1993年12月始,对364种家电产品采用了开放价格制。在日用杂货品业界,花王在1995年11月取消了洗涤用品的希望零售价格,1996年10月,厨房洗涤用品、牙刷等新产品、改良品也把希望零售价格抛在了一边。[36]

开放价格制促进了零售价格的降低和交易惯例的透明化的发展。现在,低价格销售已经广泛展开,许多领域的价格(啤酒、化妆品、家电产品等)决定权逐渐从厂商转移到流通业者的手中,而且大型零售业者正在不断地夺取价格决定权。距今40多年前,城山三郎在《价格破坏》一书中写道:“不单是价格的便宜,而应是构筑能够便宜销售的结构,这是创造性的破坏。”[37]日本的价格体系正在向以低价格销售为基础的国际性的价格体系转移。开放价格制不仅意味着生产厂商的流通政策发生了大转换,也意味着交易惯例的变革。

5.回扣体系的简约化或废止的发展趋向

日本的回扣种类较多,回扣使流通过程不透明,业务处理变得极其繁杂。对于厂商来说,不论是以价格调整、促进销售为目的的回扣制,还是实际销售和希望价格的差额补偿的回扣制,都已经成为沉重的负担。因此,日本国内要求废除回扣制的运动很早便已经开始了,之所以推进缓慢,是因为零售商的态度不积极。建值制转变为开放价格制,使回扣制也毫无疑问地要发生变化。

在20世纪90年代,很多企业开始实施回扣制简约化,在家电、化妆品、日用品杂货、医药品、加工食品等领域,有实力的厂商都致力于并着手进行回扣制的修订,实现了简约化、制度化。从1995年起,味之素只保留了特卖回扣制; 1995年,松下电器减少了按交易额的累进回扣,废止了专卖系列店的功能回扣等; 1996年,资生堂对新开发的某化妆品品牌废除了累进回扣制; 1999年7月,日用杂货业界P&G发出了取消所有回扣,从此建立新交易制度的宣言。

大型零售商也渐渐地取消了回扣制,以佳士客超市为例,该企业决定从1997年6月开始对冷冻食品等取消对厂商、批发商的回扣。该公司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认为在欧美大型零售业进入日本的情况下,有必要使商业交易惯例简约化并透明化。同样,大荣也决定从2001年开始放弃“决算对策回扣”[38]

6.返品制的变化

由于导入POS系统的零售店大量增加,使得零售商们能够迅速地捕捉销售信息,进而使得零售企业开始追求适当进货及正常库存的目标。此外,日本有的零售企业认为,与其由于退货而将造成的损失转嫁给消费者(高价格)从而失去消费者的信任,还不如通过自身努力,着手消除不当退货的现象。

大规模零售业者为了尽可能便宜地购进商品,采用新的方法的事例也不少。尤其是在采购方面,以一次性大量采购和“买取制”(全部买过来,而不是委托销售)等方式来降低购入价格的做法,正以百货店为中心广泛地开展起来。

例如,“盐田屋”实行了“全部购进、自主销售”制度,这种制度与返品制相比虽然风险较大,但有利于采购到与其他商店不同的商品,降低商品的购进价格,提高毛利率。1999年,该公司1996年9月开业的“Zサィド”店七成商品实施了“买取制”,其结果是1999年的3月至8月的毛利率由前一年同期的38.8%提高到46.9%,库存也比1998年同期减少了两成,返品也减少了。盐田屋的做法被其他企业所效仿,以夺回价格主导权为志向的“买取制”被广泛地应用起来。

总之,日本生产厂商对流通渠道的支配和主导地位开始动摇,流通渠道体系发生了由厂商主导型向大型零售店主导型的转变,现代流通渠道体系以大型零售商为主体的格局初步形成。[39]由于交易惯例根植于厂商、流通业者、消费者的相互关系中,在厂商的渠道政策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情况下也必然出现大幅度改变,[40]作为日本交易惯例的核心建值制已经“形骸化”,原来具有暧昧性、不透明性的回扣制也在改变。不过,日本的交易惯例虽然在减弱,却绝对不会很快消失。

日本传统的建值制、回扣制、返品制等交易惯例是厂商主导型流通渠道体系下的交易惯例。如今,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成熟、流通信息网路系统的高度发展以及零售业的流通力增强,促进了零售业主导型的流通体制的“再编成”,以购买力为背景的零售业主导下的新交易惯例也正在形成。本来,零售业的物流中心的运营成本应该由零售业自己承担,然而多数大型零售店却向供货方征收;零售业不仅要求多频度、少量送货,而且对交货期、缺货都设有严格的标准。这些交易条件的惯例化,是批发阶段激烈竞争的结果。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在厂商维持建值制的流通渠道政策框架内,无法依照提供给零售业的服务水平设定价格。正在形成新的交易惯例,是以如今大型零售店的大量购买能力为背景的,是以高度信息化为武器的。[41]

四、物流系统的变革

进入20世纪90年代,在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物流改革在经济构造中是最为重要的课题之一。日本放松政府物流产业管制,提高了物流企业的市场竞争活力。同时,生产企业、流通企业都致力于改善物流系统,以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率,使日本的物流产业步入了向更高层次发展的转型期。

(一)物流系统变革的必要性

从需求角度来看,从1987年起,日本经济开始由外需主导型向内需主导型转变,使国内物流量增加。零售商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多样性需求,要求供货方能够做到JIT(Just in time的省略语,按指定时间的意思)物流,即“准时制物流”,以保证适量、适地、适时的货物配送。信息化发展也为JIT物流提供了发展的技术条件。国内的物流量增加,使配送用货车的数量必然急剧增多,每次送货量越小,配货成本就越高,使供货方出现了严重的“效益背反”现象。

从供给角度来看,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0世纪90年代初的经济繁荣增加了物流成本,工资、地价等的上升,使物流中心、仓库设施的投资费用增大,加上物流人手不足等因素导致了物流费用较高。另外,由于整个社会高附加价值物流、JIT物流的倡导,使物流高成本、低利润成为这一时期的特征。因此,有把这一时期称为“物流不景气”时期的说法。频繁而小批量送货的趋势从运输业蔓延到仓储业的经营中,产品按顾客订单进行储存、拣选,按预定的目的分拣,使仓储作业的难度有了很大的增加。频繁的车流还招致了交通拥挤、破坏环境的非议。因此,改变各自独立的物流运行模式已经势在必行。

从社会的发展要求来看,物流系统的变革也存在着明显的必要性。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和服务、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较低环境负荷的物流体系,为循环型社会做出贡献,成为日本政府的物流系统建设的指导思想。日本政府正是从战略性的高度看待物流系统建设的。物流费用高也影响了生产、销售企业的运行效益,甚至对日本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带来了不利影响。美国的世界首席竞争战略思想家迈克尔·波特指出:“诸如零售、批发、农业和物流等国内部门缺乏效率的问题使日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42]这些产业大大地拖了贸易产业竞争力的后腿。日本国内也有学者认识到,日本所存在的流通产业没有获得较大发展的问题,是日本物价高的原因之一。[43]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发展的新背景下,日本现有的物流产业和体制暴露出了一定的问题。

(二)日本物流系统的变革趋向和基本内容

在“物流二法”实施的10年间,包括物流子公司在内,日本约有1.1万家新公司进入了物流行业,给该行业增添了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竞争压力。20世纪90年代后,日本企业的物流经营理念和战略发生了转变,从长期的生产导向型,发展成为营销导向型,进而转向了注重环境保护与发展相结合的取向。在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环境和再生利用问题突出的新情况下,日本物流系统变革表现出下列新的特点:

1.物流共同化,形成规模效益

物流共同化是经过长期探索而形成的一种能降低物流成本的、合理化的配送形式,具有经济性和社会性双重意义。

在日本政府推动下,20世纪90年代,物流共同化的浪潮引人注目。致力于物流共同化的主体有货主企业和物流企业。货主企业的物流共同化主要是行业内共同配送,是制造业、零售业、批发业的同种企业间的物流业务共同化系统。在物流企业中,卡车运输企业等也构建了共同配送系统。例如,大塚集团的物流子公司“大塚仓库”和宝酒造的物流子公司“宝物流系统”,从1997年10月开始,在四国和千叶开始了共同保管和共同配送,据估计,两者合作能节约15%的物流成本。再比如,1996年,在零售行业,三越、高岛屋、松坂屋和大丸4家百货店也在东京实行了共同送货,减少了运输车辆的使用。[44]

物流的混载是使原来按照不同生产厂商、不同商品种类划分开来的分散的商品流转变为不同厂家、不同种类的商品混合起来运送的聚合性物流,从而发挥了规模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物流共同化与包装物简单化、取消柴油车、引进低公害车等考虑环境的物流方法被称为绿色物流一体化系统。

2.制造企业内部的物流资源整合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使竞争环境日益复杂,使企业不得不把眼光从外部产品市场环境转向内部环境,注重对自己独特的核心竞争力的培养。

日本物流子公司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一直到1989年泡沫经济崩溃前后,都保持着持续增长的势头。企业设立子公司不仅可以使物流成本明确化,也可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同时发挥解决母公司多余人员和退休职工再就业的作用。物流子公司在成立之初,一般都是由母公司负担子公司的经费,但是后来,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有了不同,有的完全独立并取得了良好的业绩,有的则仍然依赖于“母体”。随着泡沫经济崩溃,许多企业的商品开始面临价格竞争,物流子公司的存在就成为造成高物流成本的原因之一。对于制造企业来说,所承担的总成本包括生产成本、交易费用和库存、运输所需的物流费用,在这样的情况下,总公司出于削减成本、突出核心能力、强化竞争力等目的,开始改造自身物流体制,不少企业开始裁撤、合并物流子公司,以减轻本身的负担。

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因为面临国际资本的进袭和长期订货减少的困扰,制造企业兼并重组不断,加快了其地区子公司和行业子公司的合并进程。当时,日本的各大企业集团内部已经没有维持赤字子公司存在的能力,因此,物流子公司被解散、卖掉的现象比比皆是。例如,2000年以来,麒麟啤酒、高岛屋、雪印乳业、松下电器等知名企业,纷纷把旗下的多个物流子公司合并为一个; 2002年,花王、日本制粉、神户制钢所等20多家企业也对其物流子公司实施了重组; 2002年7月,大荣集团则将专营方便店物流的子公司股权卖给了三菱商事,同时将旗下的物流子公司更名,并开始对外承揽业务。[45]

为了提高产品运送的效率化和降低运输成本,生产企业将物流业务外包的做法正在扩大。比如,狮王公司将所属的配送中心缩减到原来的半数以下,所有的物流设施的运营委托给了日本通运公司,目标定为从2003年开始的3年内将物流费用削减20亿日元。

3.第三方物流(简称3PL):新型物流手段和模式的发展

第三方物流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末,被称为现代物流业的标志和代表。20世纪90年代以来,第三方物流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发展,在日本也备受关注。在物流业市场规模不断缩小,运输业兼并重组不断的情况下,第三方物流成为日本物流新的成长领域。

在日本,第三方物流企业往往是指既不是货主企业(第一方),也不是一般的仓储企业和运输企业(第二方),是独立接受货主物流服务的委托,并策划最佳物流方式和提供全过程物流服务的新兴企业。第三方物流从货主的立场出发设计最佳物流路线和方式,帮助货主企业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

第三方物流企业必须掌握三大资源:一是对经营活动的指导力;二是信息系统技术,最重要的是必须开发物流信息系统软件;三是网络,即构筑综合物流网络,了解、利用物流设施的分布情况等。第三方物流企业重视地球环境效应,致力于实现循环利用型综合物流。

第三方物流在20世纪90年代的成长适应了日本流通市场的变化和企业对改进物流的需要。因为规制放宽导致日本物流企业不断增加,加剧了物流市场的竞争,由此运费不断下降,物流企业倒闭数量增加,从运费获得利润的可能性很低,所以发展3PL业务成为获得利润的基本途径。同时,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很快,物流产业的信息化在很多方面是领先的,再加上物流设施等硬件条件完善,也为物流行业发展新的业务提供了有利条件。由于制造厂商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致力于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不断增加,物流的“外委化”或“对外委托”(Outsourcing)现象大量出现。这里所说的外委化,在内容上与以前的委托方式有所不同,以前的对外委托只限于运输、保管、作业等简单的委托,根据委托内容,物流活动仍由公司实施管理。如今物流的外委化包括物流管理的对外委托,也就是将本公司包括物流系统的策划、管理以及改善工作等业务在内的物流活动全部对外委托。

第三方物流企业是伴随制造商经营取向的变革应运而生的。从社会角度看,第三方物流的运营成本和效率远远优越于企业自营物流,这也是第三方物流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的原因。

对第三方物流的重要性认识增强,使日本的运输企业、物流子公司、综合商社都致力于第三方物流业务的开展。例如,日本大和运输公司、佐川宅急便公司都成立了独立的物流公司。大和运输公司是日本第三方物流企业中经营业绩最佳的企业之一,早期从事陆地运输并创造了“宅急便”物流服务品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又确立了差别化的市场观念,构筑了多样化的配送服务体系。他们针对BtoB(企业对企业)和BtoC(企业对家庭用户),开展从订货、发货、查询、出库作业到商品保管、配送、运输等全过程的物流服务。2000年,该公司国内运输总额比上年增长了5.1%,国际运输总额增长了13.1%,信息通信服务增长了8.9%。

日本第三方物流的发展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国土交通省曾专门成立了关于培育日本3PL商务模式的调查委员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意见,政府注重培养3PL所需的人才,为了进行教育计划的开发、研究,国土交通省在下个年度的预算中给出了6360万日元的资金支持。[46]据日本权威机构统计,目前,日本全国的物流产值是420000亿日元,其中企业自营物流是210000亿日元,第三方物流也是210000亿日元,各占50%。宅急便的物流业务收入达到了20000亿日元。[47]

4.物流信息化、网络化发展

为了适应信息技术革命的新发展,物流企业积极引进了高度科学化的信息通信系统,它们包括物流EDI、货物追踪系统、求货求车的网络系统KIT以及为回避空车的协调系统、道路信息管理通讯系统(VICS)、不停车自动缴费系统(ETC)、现代安全汽车系统(ASV)及交通管理系统(UTMS)等,这些先进系统的应用,大大提高了运输效率。

物流网络化有两层含义:一是物流配送系统的电子商务网络,即计算机通信网络化;二是物流组织的网络化。日本松下电器公司的信息网络称得上是物流网络化的一个典型,这个信息网络由地面线路通信系统和卫星通信系统构成,目的是通过订发货网络化提高物流效率和经营效率。松下地面通信系统的最大特点是销售公司与零售店实施网络化,并实现双向通信。在卫星通信网络中,还可以实现图像异地传输,发送的内容包括经营、商品、库存、教育等多种信息。目前,松下公司正在整合两大系统,以期发挥综合信息优势,在物流网络化管理上迈出新步伐。

在物流信息系统建设中,起源于美国的SCM(Supply China Management,供应链管理)、QR(Quick Response,快速反应系统)、ECR(Efficient Customer Respones,高效率应对消费者)等物流系统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被引进日本。这些系统有利于优化物流流程,实现零库存。SCM(供应链管理)是为了能够以低成本、快速地将商品提供给消费者,对由零售商、批发商、制造商、原材料零件供应商组成的这一链条上的所有企业的物流通过网络进行统一管理、整合。ECR是高效率的消费者反应系统,是使消费者在必要的时间,以尽量低廉的价格就能买到必需品的系统。具体地讲就是根据零售店的POS系统的电子数据交换,建成批发商、制造商共有的,符合消费者动向的商品补充系统。QR与ECR相似,称为快速反应系统,是由零售商与制造商构建的快速补货系统。

此外,日本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流通,已经成为国际流通链条的一部分。日本现代物流的流通空间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物流已成为日本物流新的增长领域。

(三)自营物流与第三方物流的理论分析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派的观点,企业的规模是由交易成本决定的。当一场交易的市场交易费用小于企业将此活动内部化到公司进行而花费的管理费用时,企业将会采用市场交易形式,从而把此项交易活动交给市场来做,而不亲力亲为。物流自营是企业物流活动采用内部交易方式,企业选择第三方物流是将企业的物流活动采用市场交易方式。企业物流活动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组织成本与交易成本的比较。对于这一问题,我们用图4-1加以说明,图中CAC曲线为物流自营组织成本,CAC包括企业自营物流所需的专用性资产,如购车、建仓库设备;劳动力的工资和培训;产品运输、仓储、库存管理等实际费用和所有相关的管理成本等。企业选择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交易费用为CTC曲线,包括搜寻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费用以及谈判和签订、执行契约的费用,还有监督执行的费用等。[48]

我们可以从物流量与物流交易成本、物流自营组织之间的关系分析企业物流活动的方式选择。通常,在物流量较小时,物流外包交易成本CTC小于企业自营物流组织成本CAC,随着企业产量与物流量的增加,交易频度加大,再考虑到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CTC的增加率会大于CAC。

从图4-1中我们看到,在技术水平一定的前提下,当物流量小于Q1时,CTC<CAC,企业宜选择第三方物流企业;如果物流量大于Q1,CTC>CAC,组织成本低于交易成本,企业可以选择将物流业务内部化,进行物流自营。通常情况下,中小型生产企业或物流自理能力不足、规模经济不明显的企业适用物流外包;大型生产企业和大型流通企业随着物流量的增加,组织成本大于交易成本时,建物流子公司和物流中心则对企业有利。

图4-1 物流量与交易成本、组织成本的关系

那么,如何解释如今一些大型企业的物流也选择市场交易方式这一现象呢?我们认为有如下两个原因,一是随着现代科技与信息的发展,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应用,第三方企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的交易成本日益降低,交易成本曲线右移为CTC'。产量在Q1和Q2之间的企业物流活动也适宜采用市场方式。二是企业物流外包第三方物流企业,使委托企业可以专注于自身核心能力的培养,能实现效率提升。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物流更复杂、要求更高,物流管理上往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费用,然而,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还是企业最擅长的核心业务,如新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生产工艺改良等,在这些方面投入获得的回报将更大。正因为如此,企业开始将目光投向市场,以寻求外部物流服务。

在不考虑企业核心能力变化的情况下,企业物流是否外包取决于CTC和CAC的大小,在考虑其核心能力而导致的效率提升因素的情况下,不仅要比较CTC和CAC的大小,最主要的是要对物流自营情况下的企业总成本M(物流、生产、管理、销售等成本)和物流外包情况下的企业总成本N进行比较。如果M>N,则企业应进行物流外包,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来完成物流业务。

除考虑成本因素外,两种物流方式各有利弊。企业采用第三方物流有如下优势:归核优势,企业可以集中精力开展核心业务;成本优势,可以减少固定资产投资,降低生产企业的运作成本。从根本上说,第三方物流的发展适应了全球大企业逐步集中力量于核心业务的大趋势,从而减少了一些其他从属业务的支出,保持了企业的合适规模。企业采用第三方物流也存在负面效应,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生产企业对物流的控制能力降低;企业与客户的关系被削弱;客户信息泄漏风险增加等。

企业自营物流与第三方物流相比,有如下优势:掌握物流的控制权;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企业品牌价值;掌握最新的顾客信息和市场信息,并根据顾客需求和市场发展动向对战略方案做出调整。自营物流的负面效应是:增加了企业投资负担,削弱了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企业配送效率低下,管理难于控制;无法进行准确的效益评估。

因此,物流自营与第三方物流两大物流模式各有千秋,生产和流通企业对物流业务是剥离还是强化,企业究竟选择哪种方式应视情况而定,除了要进行交易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外,还要对其他利弊进行综合权衡。

总之,在日本的第二次“流通革命”中,日本流通规制改革是以渐进的方式推进的,这种渐进式的改革,对各方面的利益都不会马上产生过大的影响,从而保证了它的顺利实施。而且,通过持续不断地推进的效果累积,促进了流通产业自由竞争的发展。《大店法》等流通规制的缓和与《禁止垄断法》的修正以及运用的强化,在日本市场制度由政府干预型转向市场自动调节型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并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此外,流通规制改革促进了日本流通体制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的转变,使流通领域的竞争和流通机构的大变革更加活跃。

在日本的第二次“流通革命”中,商业企业大型化发展、中小流通企业的淘汰等加速推进了流通结构的变革(第五章将对此问题专门阐述),提升了日本流通企业集团的实力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价格主导权由生产者向零售业者的转变,即垄断厂商的价格体系由建值制向开放价格制的方向转变,实力派零售业者逐渐成为流通渠道领袖;流通企业、生产企业之间战略协作的发展,流通企业间商流、物流协作与合作的中间组织形态的壮大,有利于交易费用和物流费用的节约和效率的提高。可以说,第二次“流通革命”正在推进整个流通系统效率化和流通现代化的发展,使流通体制向着既与日本的基本国情相适应,又与国际接轨的方向转变。

【注释】

[2]陈建安等:《产业结构调整与政府的经济政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3页。

[3][日]青木昌彦等:《市场的作用国家的作用》,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年版,第54页。

[4][日]青木昌彦等:《市场的作用国家的作用》,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年版,第99页。

[5]信息传递方式的发展变化:①人体传播方式;②大众媒体传播方式;③电子载体传播方式。李骏阳:《21世纪商业革命——电子商务时代的流通模式》,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页。

[6][日]矢作敏行:《流通規制緩和で變わる日本》,東洋經濟新報社1997年版,第122页。

[7][日]上村淳三:《ネットワーク時代の流通業》,FRIReview1999.7,第88页。

[8][日]渡辺達朗:《現代流通政策流通システムの再編成と政策展開》,中央経済社1999年版,第99页。

[9][美]迈克尔·波特:《日本还有竞争力吗》,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第54页。

[10][日]矢作敏行:《流通規制緩和で變わる日本》,東洋經濟新報社1997年版。

[11][日]渡辺达朗:《现代流通政策流通システムの再编成と政策展开》,中央経済社1999年版,第58页。

[12][日]渡辺达朗:《现代流通政策流通システムの再编成と政策展开》,中央経済社1999年版,第89页。

[14][日]宫下正房:《现代の流通战略》,中央経済社1996年版,第41页。

[15]《国外物流管理》,日本《新综合物流施政大纲》第1~3部分,http:// www. lstl.org/o_ t.asp。

[17]徐梅:《日本的规制改革》,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第303页。

[18][日]木綿良行、三村優美子:《日本的流通の再生》,中央経済社2003年版,第1页。

[19]李东贤:《日本现代流通产业》,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5页。

[20]《日本の长期统计系列第13章商业》,http://www.stat.go. jp/data/chouki/ 13.htm。

[21][日]木绵良行、三村優美子:《日本的流通の再生》,中央経済社2003年版,第5页。

[22]叶翀:《伊藤洋华堂集团的成长历程与最新动向》,载《国际商业》,2004年第2期,第55页。

[23]《调查显示1/10的日本企业进入电子商务》,http://www.chinabyte.com。

[24]李金算:《亚洲国家网络经济蓬勃兴起》,http://www. fjinfo.gov. cn/publicat/qbts/001/13.htm。

[25]《日本IT革命概述》,http://www.ecdc.net. cn/newindex。

[26][日]木绵良行、三村優美子:《日本的流通の再生》,中央経済社2003年版。

[27]孙明贵:《日本特许连锁经营的现状与问题分析》,载《外国经济与管理》,2002年第5期。

[28]肖怡:《日本7-11便利店市场扩张战略分析》,http://www.boraid. com/ article3/list.asp? id= 623。

[29][日]柴田明夫: 《日本の流通変革と今后の展望》,丸红経済研究所2001年。

[30][日]木绵良行、三村優美子:《日本的流通の再生》,中央経済社2003年版,第124页。

[31][日]矢作敏行:《流通规制缓和で变わる日本》,东洋经济新报社1997年版。

[32][日]矢作敏行:《流通规制缓和で变わる日本》,东洋经济新报社1997年版,第90页。

[33]美国玩具总汇出资80%,日本麦当劳出资20%设立,总部设在川畸。

[34]http//www. toysrus. com. cn.

[35][日]宫下正房:《現代の流通战略》,中央経済社1996年版,第111页。

[36]戢守峰:《日本の商慣行に関する実証分析》,木馬書館2001年版,第238页。

[37][日]矢作敏行:《流通規制緩和で變わる日本》,東洋經濟新報社1997年版。

[38]戢守峰:《日本の商慣行に関する実証分析》,木馬書館2001年版,第242页。

[39]孙明贵:《业态管理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5页。

[40][日]木綿良行、三村優美子:《日本的流通の再生》,中央経済社2003年版,第119页。

[41][日]木綿良行、三村優美子:《日本的流通の再生》,中央経済社2003年版,第116页。

[42][美]迈克尔·波特:《日本还有竞争力吗》,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

[43][日]矢作敏行:《流通規制緩和で變わる日本》,東洋經濟新報社1997年版。

[44]余永生:《流通产业组织论》,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第191页。

[45]《日本物流行业变化趋势》,http://kanlema. com/gb/business/wuliu/wuliu-01.html.

[46]http://www. logi-biz. com/.

[47]余平:《日本物流发展状况见闻》,中国物流人才网,2005年2月22日。

[48]借鉴了刘彦平的部分研究成果。刘彦平:《物流外包的交易成本理论分析》,载《商业经济与管理》,2005年第9期,第13~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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