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兰
朝鲜战争前后,美国对台湾政策变化很大。朝鲜战争爆发前,美对控制台湾的国民党残余政权实行“脱身”政策。1950年1月5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声明,宣布美“不拟”以武力干预台湾局势,不卷入中国内部冲突。[1]这被认为是美正式表态不以武力阻止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但朝鲜战争爆发当天,美却做出了出兵台湾海峡的决定。本文对朝鲜战争前后美对台政策的“急转弯”略述一管之见,就教于专家学者。
一、朝鲜战争前美对台湾的战略定位及对台政策
朝鲜战争爆发前,美国政府出台过一系列对台政策文件,分析台湾的战略地位,并提出相应的对台政策。1948年11月,美国国务院鉴于中共即将夺取全国政权并有能力解放台湾的现实,提出一份备忘录,要求军方评估台、澎“易手”的“战略影响”,并提出对策。同年11月24日,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根据国务院要求,提交题为“福摩萨战略重要性”、后来被编为NSC37号文件的备忘录,阐述军方对台湾战略地位的估计。文件认为,在中共控制中国大陆的情况下,美战略上万难利用中国大陆的空军基地、港口和沿海岸铁路终端设施,台对美潜在战略价值因而大增。在战时,台可供美驻屯军队,可为美战略空军活动提供便利,可控制邻近海上航道。如任敌对力量控制台、澎,将使其有能力危害日本与马六甲之间的海上航道,并大大改善其威逼琉球群岛和菲律宾的军事能力。此外,台一直是供应日本粮食和其他物资的主要来源,一旦中共“夺占”台湾,日本将得不到来自台湾的粮食和其他物资供给,因而将从美战略资产蜕变为战略负担。文件认为:如任中共“夺占”台湾,战略上对美损害极大。因而,参联会建议美一方面要保持对琉球群岛的绝对控制,同时应采取“外交和经济手段”,阻止中共“夺占”台湾,确保在台有一个对美友好的政府。[2]
1949年1月19日,美国务院为应答参联会的备忘录,起草了题为“美国对福摩萨立场”的NSC37/1号文件。该文件同意参联会意见,明确规定美对台政策目标是不让台、澎“落入共产党手中”。为达此目标,文件提出要把台、澎“同中国大陆隔离开来”,并具体提出三项措施,即:(1)“尽可能施加影响,阻止大陆中国人流入台湾”;(2)出力帮助建立一个“非共产党的”台湾当地政府;(3)与台当地领导人“保持接触”,以便在“合乎美国国家利益时”,策动台“自治”。[3]因对美能否仅凭“外交和经济手段”阻止中共解放台湾信心不足,美国务院在文件末尾询问军方,一旦“外交和经济手段”不足以阻止中共夺占台湾,军方是否同意使用军事力量保台?[4]
在这里,美国务院实际上是要求军方回答一个根本问题:美为控制台湾是否值得不惜一切代价?对此问题,参联会于1949年2月10日在其起草的NSC37/3号文件中给予了否定性回答。该文件在重申了NSC37号文件中有关台湾的重要性后,明确指出:台战略地位虽然重要,但美现有军事实力与全球义务不相适应,只能以有限的军事力量,用于保卫更关键的战略区,因而即使“外交和经济手段”不能阻止中共夺取台湾,美也不应对台“承担公开的军事义务”。[5]
这样,从1948年秋到1949年2月,美决策集团通过NSC37、37/1、37/2和37/3号文件,大体确立了对台政策轮廓,就是尽量采用“外交和经济手段”,包括与国民党当局交涉,阻止大陆中国人流入台湾,秘密与台当地“领袖人物”接触,策动台自治;帮助在台建立一个“非共产党性质”的当地政府等,阻止中共解放台湾。如其不成,也暂时不准备使用武力保台。
美1949年初确定的对台政策基本构架,与这一时期美远东战略构想大体相符,因而得到一向围绕美对华政策争吵不休的国务院、军方以及远东美军总司令麦克阿瑟的赞同。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一直以前苏联为假想敌。1947年3月,以希腊、土耳其危机为契机,美发动了对苏冷战。美虽咄咄逼人,却因国力有限,不能处处进攻,因而确立了“先欧后亚”战略,即把战略重点置于欧洲,在亚太地区取守势。在此背景下,美认为美在战时对亚洲大陆发动海空攻击不必依托台湾,台不但没有大西洋上的冰岛重要,也不是美远东战略防线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美不值得为保台使用武力。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宣布成立,国民党残余势力逃往台湾。人民解放军解放东南沿海后,又部署重兵,准备渡海攻台。美国务院基于军方不同意武力保台,以“经济、外交手段”又难以实现保台目标,中共解放台湾已是“意料之事”等情况,开始为台“陷落”做准备。
当年12月23日,美国务院拟订了一份题为《对台政策宣传提纲》的第28号特别指示,并于12月29日得到国家安全委员会正式批准。[6]《提纲》指出,台“陷落”将不可避免,“台湾在政治上、地理上和战略上讲都是中国的一部分”,是一种“严格的中国责任”,《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条款“都期望把它归还中国”;《提纲》并称美在台“从未设过军事基地,也从未想在那里取得任何特殊权利”,因而在台没有特别利益。为在中共解放台湾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它给美国威望和其他国家的士气”所带来的损害,《提纲》要求美各驻外使馆官员及有关人员、机构和“美国之音”电台做好宣传工作,尽力抵消有关台对美重要性的“错误印象”,并具体说明宣传要点包括:(1)台“在历史上和地理上,是中国的一部分”,完全是“中国政府的责任”;(2)美对台没有承担过实际的或道义的责任或义务”;(3)台距中国海岸只有大约100英里,中国也从来不是一个海军国家,台因而“没有特别的军事重要性”;(4)美谋求在台取得基地或派遣陆海军、提供武器援助或采取类似行动,有可能“把美国拖入一项长期的冒险之中”,造成新的僵持地区甚至卷入公开战争,并使美遭到宣传攻击和中国人民反对,因而对美没有好处。[7]
该《提纲》关于台政治地位的提法,直接否定了有关台湾地位须待对日和约确定的观点,也不再强调台对美战略重要性。尤其重要的是,该文件不再提采取措施阻止中共解放台湾。相反,文件说明中共解放台湾势难避免,美不如顺其自然,接受中共解放台湾的现实。美国学者罗斯·Y·凯恩评论说:美国国务院拟订第28号特别指示说明,美国政府相信台不久将被共产党占领,美蒋之间的关系“从此了结”。[8]
美何以在1949年末准备接受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有些学者怀疑美是否真的准备接受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美国国务卿艾奇逊从官方视角回答了这一问题。他阐述说:第一,中共胜利奠基于国民党太腐败,中国大陆并无抵抗共产主义的基础;第二,共产主义扩张主要依靠思想力量而非直接武力入侵,美应从政治、经济入手采取对抗行动,是否保台对美无关紧要;第三,中苏存在矛盾,“从6至12年的长期观点”看,中苏矛盾必然激化,最终将导致中苏分裂,美对台政策应以能促进中苏分裂为目标;第四,如美向台提供军援,最多使台推迟一年“陷落”,但代价太大,其军事、政治意义又非常有限,尤其会影响美促成中苏分裂的长期战略。[9]
1950年1月5日,杜鲁门以总统名义公开发表声明,称“美国无意攫取台湾或任何其他中国领土;现时无意在台湾获取特权或建立军事基地。美国也无意使用其武装力量干预现时局势。美国政府将不采取会导致卷入中国内部冲突的方针”。[10]杜鲁门声明是美最高层第一次公开表态:美已决定从中国内战“脱身”,停止军事援蒋、不干预台湾问题。当天下午,国务卿艾奇逊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杜鲁门声明作阐释。1月12日,艾奇逊还在美全国新闻俱乐部发表演说,宣布美在远东军事安全依托一条海岛防御链,该防御链起自阿留申群岛,经过日本和琉球,并包括菲律宾。[11]
此后直到朝鲜战争爆发前的半年间,美国内的确不断有人要求改变“弃台”政策,以武力阻止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其中包括军方要员、一些亲蒋议员等。如担任国务院对日和约特别顾问的杜勒斯,在1950年5月18日写了一篇备忘录,建议美立即宣布台“中立化”,既不允许“中共夺占”台湾,也不允许国民党人以台为进攻大陆的基地。[12]远东美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先后于5月29日和6月14日向华盛顿提交了两份“保台意见书”,提出了著名的“台湾是不沉的航空母舰”说。他称台在地理上和战略上都是美西太平洋近海岸岛屿防线的“组成部分”,控制着远东交通线。台还拥有优越的海空基地网,可以驻扎10-20个空军联队及为潜水艇提供补给。如任中共控制台湾,就等于苏联获得一支拥有10至20艘航空母舰及潜水供应舰的“额外”舰队,其对美军琉球基地的打击能力可以提高一倍,其战斗机也因航程较从大陆基地出发缩短150哩而具备飞往菲律宾的能力。中共如夺取台湾,将严重威胁美远东安全。他主张美立即以台“划线”,采取措施防止“中共夺占”台湾,阻止共产主义扩张。[13]
但是,美“保台派”的这些“保台”意见在当时没有成为决策。美对台政策如何定案,要由国务院、国务卿和总统最后定夺。直到朝鲜战争爆发,美对台政策仍然未脱离杜鲁门“1·5声明”所限定的轨道。5月2日,艾奇逊在向参院外委会报告美对外政策时,“严厉批评”蒋介石,反对向蒋提供军援。[14]临到朝鲜战争爆发前的6月23日,艾奇逊针对当时关于美已改变对台政策的谣传,宣布杜鲁门“1·5声明”宣布的政策“依然不变”,即美“依然不向国民党政权提供军援,也不提供军事劝告”。[15]
在此同时,因担心中共即将攻台,美驻台各机构已制订好撤离计划,随时准备从台撤退美全部机构和侨民。1950年8月任美驻台临时代办的卡尔·兰金(Karl Lott Rankin)描述说:“我于1950年8月10日到达福摩萨时,发现我们在此的外事机构已濒于瓦解的阶段”,“工作人员锐减,甚至不敷通常视为骨架之数”,许多办公和家用设备都已运走,房屋和留下的设备则处于破弊待修状态。档案已经大部销毁。[16]
二、朝鲜战争初期的保台不保蒋政策
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对台湾地位的重要性有了不同的认识。这种对台战略定位认识的差异又与其对朝鲜战争性质的认识相关联。美认为,朝鲜战争是苏联的一次“军事佯动”,是为转移美“对中共急迫进攻台湾这一事实的注意力”,并认为朝是这一进攻的“第一步”,“下一步可能是台湾”,第三步将是印度支那,“菲律宾也可能是目标之一”。[17]美还认为,南朝鲜军队拥有相当实力,足以抵挡北朝鲜进攻,而台面对中共“20万军队”的直接威胁,“几乎是赤手空拳,是唾手可得的熟果”。在朝鲜战争爆发的情况下,如“丢失台湾”,将“沉重打击”美远东战略地位。因有此认识,美有关应付朝鲜战争危机的第一项重大决策不是针对朝鲜战争本身,而是针对台湾和新中国。
朝鲜战争爆发的当天下午,杜鲁门主持国家安全委员会商讨对策。会议提出4点对策,其中第三点即为紧急调遣美海军第7舰队开赴台湾海峡,阻止中共进攻台湾。[18]这表明美在远东反对苏联的遏制线,已由阿留申、日本、琉球到菲律宾一线,往北推移到台湾海峡,其在朝鲜和印度支那的活动,则是台湾海峡遏制主线向东西两端的延伸。
1950年6月27日,美海军第7舰队一支特遣编队驶抵台湾海峡。杜鲁门即时发表声明,称因朝鲜战争爆发,“中共夺占”台“将直接威胁太平洋地区的安全及在该地区执行合法与必要勤务的美国部队”,美第7舰队因而奉派进驻台湾海峡,“阻止对福摩萨的任何进攻”,并要求国民党政权“停止对大陆的一切海空行动”。声明还宣称台未来地位须待“太平洋安全”恢复后由对日和约解决或由“联合国审议”。[19]
为实现台湾“中立化”目标,长期阻止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美国还须恢复对台湾国民党政权的援助。结果,美“扶蒋反共”政策在“保台护蒋”的新形式下得以复活。在朝鲜战争爆发前几个月,美对台军援已基本停止。随着朝鲜战争爆发和美海军进驻台湾海峡,美放弃了不以军事援台的政策。6月25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决定命令麦克阿瑟向台派一个调查组,“了解事态的发展及所需的东西”。7月7日,美国务院就国防部关于是否继续执行第79届国会批准的512号公法项下对华军援的探询答复说,美国务院根据“远东局势的最新发展和美国政府的有关决定,同意继续执行512号公法项下的对国民党政府军事援助项目”,并以加强国民党军队战斗意志和战斗力为由,认可国民党政府以自筹资金购买美控制下的“任何物资”,包括坦克和喷气式飞机。8月25日,杜鲁门指示从经国会批准用于“中国一般地区”的7100万美元拨款中,拨出1434.45万美元,作为第一批对台紧急军援拨款。[20]美国对蒋介石政权的直接军援在中断近1年后,又正式恢复。与军援相适应,美对台经援也有增加。
总之,以朝鲜战争爆发为契机,美完全放弃杜鲁门“1·5声明”所确定的有一定现实感的对台政策,公开以武力阻止新中国解放台湾,转向军事保台。
不过,朝鲜战争爆发后美虽然转向军事保台,但是,保台并不等于保蒋。尽管二者关系密切,却各自包含不同的政治内容。在朝鲜战争初期,美国一度试图按两个不同的问题,处理保台与保蒋的关系,在以武力保台的同时,又企图与盘踞台湾的蒋介石政权、尤其是蒋本人保持一定距离。这正如国民党政权驻美大使顾维钧所言,美“对台湾的兴趣更甚于对国民党政权,拯救国民党政权只是出于偶然”。[21]
朝鲜战争初期的美国政策堪称为积极保台、消极保蒋。直到1951年2月,美国务院一份备忘录还提出美援台是援助国民党,不是援助蒋介石。美决策人虽然一致同意以武力阻止中共解放台湾,却不肯对蒋介石政权承担义务。国务卿艾奇逊特别提出“美国不应与蒋介石扯在一起”。杜鲁门完全支持艾奇逊的立场,称保台是为“美国不动产投资”。他甚至提议由麦克阿瑟接管台湾,赶走蒋介石。[22]
最少有三个原因促使杜鲁门等人宁愿选择保台不保蒋这一明显行不通的矛盾政策。
其一是在感情上厌恶蒋介石和蒋介石政权。杜鲁门曾骂蒋宋孔家族“上上下下都是盗贼”。一些美国亲蒋政客和国民党驻美官员普遍认为,蒋介石继续在台掌权,已成为“美国援台的障碍”,甚至认为“只要艾奇逊担任国务卿”,对蒋介石便不会有“好的态度”。时任参联会主席的布雷德利(Omar Bradely)也评论说:杜鲁门和艾奇逊在7月末虽然“已完全认识到保护台湾免遭中共攻击的必要性”,但“这两个人都不愿意同蒋介石及其腐败的政府建立任何形式的密切联系,即使是表面上的密切关系也不行”。[23]
其二,对蒋政权的实力没有信心。朝鲜战争爆发前夕,美驻台临时代办兰金曾对台湾局势作过系列报告,描绘台湾国民党政权如何腐败,其军队如何士气低落,其经济如何困顿凋敝。而海峡对面,中共集结了4000艘海船、20万大军,随时准备渡海攻台。国民党军队不但不能挡住中共渡海进攻,而且其军队随时可能哗变。甚至一向自负的美国军政要员,也认为美国“喷气式飞机对付帆船队几乎一无用处”。[24]
显然,美认为单凭蒋政权力量,不可能抵挡中共对台湾的攻击。而美如保蒋保台并举,通过保蒋方式阻止中共解放台湾,以美国海军长期驻守台湾海峡,承担长期保蒋义务并与蒋重新结盟,等于是无期徒刑,因而为美国决策层所不情愿。
导致美积极保台、消极保蒋的第三个原因更具本质意义。这就是要为把台湾从中国分离出去留伏笔,这也是美国选择的“最佳方案”。美国既然因朝鲜战争爆发回复到全面敌视新中国的政策轨道,就不会担心因分离台湾而开罪新中国。美国决策人担心的是:恢复保蒋政策会堵死美分离台湾的最后通路。原因一是美深知蒋介石不会接受台湾脱离大陆的政治局面。美尤其担心蒋介石利用美援反攻大陆,拖美下水。[25]二是美曾在《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公开承担过把台归还“中华民国”的义务,所以,美未与蒋政权商议,便遽然出兵台湾海峡,使台湾“中立化”,并宣布台未来地位须待对日和约或联合国解决。可以认为,在美决策人积极保台、消极保蒋的不协调政策及其厌蒋心理背后,隐藏着分裂中国目标。国民党驻美大使顾维钧及台湾方面的史学家也认为,朝鲜战争初期美国政策是保台不保蒋。[26]
说明美在朝鲜战争初期消极保蒋政策的第一个事例是其婉拒国民党方面出兵朝鲜的要求。战争爆发次日,蒋介石即表示愿意调派陆军第52军3个师交由麦克阿瑟指挥,参与朝鲜战争。[27]蒋介石的意图很明显,是要使朝鲜半岛成为其实现反攻大陆梦想的通道,并造成美不得不支持蒋介石反攻大陆的情势。[28]杜鲁门起初想接受蒋政权的“这番好意”。在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上,他提醒说:蒋介石的3万多部队“5天之内就可以上船出发,而争取时间是非常重要的”。[29]艾奇逊坚决反对,他的理由有三条,一是美一面出兵保台,同时又让台湾的“天然保卫者”用于他处,二者自相矛盾;二是看不起国民党军队的战斗力;三是担心一旦蒋军在朝鲜出现,“北平的共产党人就可能决定参战”,以便在朝鲜打击蒋军,削弱蒋介石防卫台湾的力量。由于艾奇逊坚持,美国政府“婉言谢绝”了蒋介石的出兵请求。[30]
艾奇逊拒绝在朝鲜使用蒋介石军队的理由颇有几分似是而非。美国出动优势海军保台,蒋介石出动部分陆军介入朝鲜战争,这是一种互补长短,并不“自相矛盾”;在同样情况下,美接受法国出兵朝鲜,并未担心其在印度支那的军事实力被削弱;此外,蒋军战斗力虽然不及美英军队,但无疑高于菲律宾、埃塞俄比亚、泰国等国派赴朝鲜的军队。而麦克阿瑟及美国派往台湾的新任代办兰金对国民党军队的肯定性估价,正好反证这一结论。[31]美国拒绝蒋介石军队赴朝作战的真正原因在于,美国决策人当时确实不愿与蒋政权“搅在一起”。美国出兵保台是一回事,接受蒋军在朝鲜与美军并肩作战又是一回事。
第二个事例是第一个事例的延伸:麦克阿瑟发给美国海外战争老兵协会、预定于8月28日公开宣读的长篇贺电及由此引起的美国决策层冲突。在这份贺电中,麦克阿瑟鼓吹美国应倾力保卫台湾。知悉这份贺电及其内容后,杜鲁门令麦克阿瑟立即收回这份贺电,因为其中有关台湾问题的许多“独特提法,与美国政策以及美国在联合国中所持的立场是相抵触的”。[32]为了消除麦克阿瑟贺电非正式披露所造成的影响,杜鲁门又在8月31日举行记者招待会,宣布美国第7舰队进驻台湾海峡的目的是掩护“联合国军”在朝鲜的军事行动侧翼,并宣称一旦朝鲜战事结束,第7舰队“当然没有留在台湾海峡的必要”。杜鲁门还考虑过解除麦克阿瑟职务、以布雷德利代替的处理方案。[33]
此外,美虽恢复对台军援政策,却维持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华盛顿批准了两笔军援拨款,并许诺予以优先,但直到10月,其第一船援蒋军需品还未装船运出。9月11日成文、主张大规模援蒋的一份重要政策报告也被国务院扣压,因其提出的援蒋规模太大,不符合华盛顿限制与蒋政权关系的意图。9月15日,美国务院另派人员对台湾军事需要做独立“调查”,得出结论说,台湾供防御用的装备已够用,美国只需向其提供弹药、零部件和维修保养能力,实际上否定了前述报告。[34]
在政治外交方面,美国驻台机构的人员级别和编制仍然维持在最低水平,兰金于8月10日受命抵台时,发现美国大使馆除了“几名正式编制的外交人员外”,另外只有2名负责美国新闻处工作的美国人。[35]美国不想使美蒋政治关系升温。在联合国,美国不肯承诺长期支持国民党政权席位的义务,同时也不理睬蒋介石政权对台湾政治地位的立场。[36]美国还与英法达成协议,企图操纵联合国强行解决台湾“政治”问题,最终分离台湾、一劳永逸地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
三、美军屡遭败绩后转向保蒋保台并举
朝鲜战争初期,美国的援台不援蒋政策,不但自相矛盾,而且自欺欺人。蒋介石虽然失去对中国大陆的统治权,却凭借60万残军,依然能主宰台湾。孙立人、吴国桢、王世杰这些美国属意的人物,无一不在蒋介石股掌之中。美国要援台,就不能绕开蒋介石,想在援台与援蒋之间划一条明确界限显然荒谬。直到1950年10月以后,美决策人才似乎弄清楚其中包含的逻辑。美军在朝鲜战场连遭败绩的事实,促使其从遏制新中国的立场调整政策,转向援蒋援台并举,并成为美遏制新中国的政策基石。
在美决策集团内部,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同意艾奇逊、杜鲁门等人对蒋介石及蒋军战斗力的看法。麦克阿瑟认为,美国把蒋介石“踢来踢去”没有任何好处,要求杜鲁门设法“改善国务院与蒋介石之间的紧张关系”,加强援蒋援台。[37]美驻台代办兰金支持麦克阿瑟的立场。他不断向华盛顿发回报告,强调“不管目前中国政府的缺点如何严重,我们最好提醒自己:今天,中国政府在效率和信义方面,与亚洲任何其他独立国家的政府相比并不逊色;它的军队,按亚洲的标准来衡量,素质也很高”。并称台湾文武官员中有大批非常能干的人士,很多还受过西方教育,是亲美的。这样的人士在亚洲不是很多,因而不能轻易抛弃。[38]他要求美国,努力改善与其关系,提供有效的经济和军事援助。[39]
没有明显的证据证明杜鲁门、艾奇逊等人的厌蒋心态在1950年10月以后发生过根本变化。他们留下的回忆录在记述此前美国政策时,曾有大段抨击蒋介石和蒋政权的言词,对此后的记载却出现断层,对蒋介石、蒋政权及美蒋关系很少提及或干脆避而不提。这说明他们去职后对蒋政权及蒋本人仍然心存芥蒂。但是,美军在朝鲜战场一溃千里的现实,政府内外、国会内外到处弥漫的援蒋氛围,促使他们转向积极援蒋援台。
1951年2月9日,美国务院在一份提交给国家安全委员会,编入NSC101系列文件的备忘录中,提出蒋虽然有缺点,但美很难另寻替代。备忘录表示美应支持国民党保台,实现反共目标,却又自欺欺人地宣称美援是给予国民党而不是给蒋介石。保台援蒋并举政策的确立,扫清了美国全面、大规模援蒋援台的障碍,此后,美蒋、美台关系迅速发展,不断加深,这在军事、经济、政治、外交领域都有体现。在军事领域,美国大大加快了军事援蒋步伐,大大扩充了军事援蒋规模。1951年2月5日,美国务院正式建议在1951财年余下4个月里向台湾提供7120万美元军援,1952年财政年度再提供2.12亿美元军援。[40]2月16日,杜鲁门批准向国民党陆军提供5000万美元供其购买信号装备、坦克、摩托车辆、枪械弹药等军需品。[41]1951—1952年,美对台军援拨款额为2.6亿美元,1953年计划拨款额为2.18亿美元。[42]在此同时,美重新组建援蒋军事顾问团,规模达到千余人。此外还有数以千计的国民党军官被派往美国接受训练。
在经济上,美对台经援大幅增加。朝鲜战争爆发前,美国虽然中断了对蒋军援,但经济援助“从未中断过”。这些经援规模不大,主要通过经济合作署进行,用于“改善”“福摩萨人”的生活,主要意图是要示好于“福摩萨人”,为其分离台湾的长期政策埋下伏笔。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对台经援规模有所扩大,这使1950年度美对台经援额达5500万美元。[43]1950年10月以后,随着美转向大规模军事援蒋、援台,美对台经援政策发生两个重要变化:一是规模扩大,速度加快。1951财年,美对台经援额为9770万美元。甚至到6月21日,1951财年终了前几天,美还额外拨出4200万美元追加经济援助,交付国民党政权。继1951年提供巨额经援后,美国政府又规定在1952年提供0.81亿美元、1953年再提供1.15亿美元的新经援。从1950年6月到1953年6月,杜鲁门政府拨出或计划拨出的对蒋介石集团经援、军援总额高达8.02亿美元,[44]远远超过1948年援华法案的援蒋规模。美国经援政策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援助出发点转向支持蒋介石巩固其在台经济、政治统治,达到通过蒋政权长期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军弹琴台湾。美国经援的很大一部分被用于发展台湾工业、电力、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为台经济长期发展做准备。[45]第三,美蒋政治关系也急剧升温。1950年7月,兰金赴台是美蒋外交关系解冻的信号。几个月后,台北美国“总领事馆”升格为美驻国民党政权“大使馆”,驻台人员达119人。这说明美蒋外交关系已回复正常状态。1953年2月,艾森豪威尔(Dwight Eisenhower)政府任命兰金为美驻台湾蒋政权“大使”,正式恢复美蒋间实际中断达四年半之久的“大使级外交关系”,以示美决心全面支持蒋政权到底。
此外,在联合国,美为改善与国民党政权和蒋介石的关系,不再坚持把台湾地位作为一个政治问题提交联合国。美还坚决阻止任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权替代国民党政权在联合国代表权的外交活动。在5月18日谈话中,负责远东事务的助理国务卿腊斯克(Dean Rusk)宣称美只承认国民党政权,尽管“它统治的领土很有限”,美仍然认为它更有权“代表中国”。[46]
四、朝战结束后转向长期援蒋保台
朝鲜停战协定签署后,美从其长期遏制新中国的立场出发,全面审查其对台、对蒋政策。国家安全委员会在反复讨论、修订的基础上,于1953年11月6日推出有关美对台、对蒋长期政策的NSC146/2号文件。这份文件首先从长期和全面遏制新中国的总目标出发,对美有关对台、对蒋政策的各项背景作了分析。
在作政治分析时,文件提出:美在远东面临的中心问题是对付新中国对美国及整个“自由世界”安全的“威胁”。如何消除中国“威胁”,对“修补”亚洲安全具有头等重要意义。文件进而分析说,中共对美及“自由世界”安全的“威胁”,不仅源于其拥有一支强大而敌对性的军事力量,而且也源于其拥有一支强大的政治力量。美国在亚洲与中共斗争决不能单凭军事力量获胜。中共的政治力量只能靠中国人自己去战胜,故美必须支援中国的反共力量与中共作政治斗争。即是说,要推动一部分中国人反对另一部分中国人,为美国的远东战略服务。
具体到台湾蒋介石集团的政治作用,文件分析说,台湾对美重要性不仅在于其拥有一支相当规模的军事力量及其战略地位,还在于蒋介石集团可被用为美与中共斗争必不可少的政治武器。第一,蒋介石集团的存在可推动大陆“反共力量”的发展。第二,蒋介石集团的存在及其政治稳定和发展,可以对千余万海外华侨尤其是东南亚华侨产生“吸引力”。第三,蒋介石集团的存在和发展及其“威望”的提高,使美国更易于在国际上推行孤立中共的政策,长期阻止中共进入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第四,蒋介石集团政治效率和军事力量的增强,可以为美继续支台提供“正当”理由。最后,台湾当局本身可以成为“替代”中共“统治”中国,在中国建立一个全国性亲美政权的有用工具。因而,文件认为蒋介石集团在解决“中共威胁”问题上,具有“独一无二”和不可替代的政治价值。[47]
在对台湾重要性作军事分析时,文件提出,从防御观点看,台湾、澎湖是美国在亚洲近海岸由日本经琉球、台湾、菲律宾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防御阵地的中央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使之为“友好力量”控制对保卫这条防线必不可少。从进攻观点看,台湾可提供在大陆开展游击战的力量及入侵大陆的巨大人力储备。由蒋军发动一定规模的登陆作战可引起大陆“反叛”活动,牵制中共,美如帮助台湾发展35万人的进攻型部队,使之具备单独发动旅级规模登陆作战能力或在美予以后勤支援的情况下,具备一次投送3个师在大陆沿海登陆的能力,则会从根本上影响中共军力部署。
在作经济分析时,文件认为,台湾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较高的工业化水平和发达的农业,居民识字率高,经适当的指导、援助并鼓励出口,可使之经济稳定、自给,发展成“亚洲自由世界光彩夺目的橱窗”。
在全面分析基础上,文件中提出美国对台政策目标是:维持台湾安全,使之独立于共产党“统治”,并成为美远东阵地的必要组成部分;培植一个高效率的国民党政权;增进台湾军力,使之用以保台,骚扰大陆和封锁中国海运;使用蒋军潜力,使之为美安全政策服务;发展台湾经济;改进台湾与非共产党国家关系;支持台湾在联合国及其附属组织的席位,并促使其他国家采取同样立场;促进华侨、尤其是东南亚华侨支持蒋政权。[48]
为实现上述目标,文件从军事、政治、经济、心理等方面提出了一整套行动措施。军事措施包括:把台湾纳入美远东军事体系,采取措施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军“夺取”台湾,并公开申明美为保台将不惜“冒全面战争的风险”;秘密支持台湾加强对大陆“反共游击队”的支持;继续提供军援,帮助台湾完成35万新军整备计划;协调美蒋军事计划,使蒋军服务于美远东战略;帮助蒋政权维持兵工工业;维持发展相应设施,在必要时供美军使用。[49]
NSC146/2号文件的精神实质在于,美要利用中国内部政治纷争和中国内战还未完全结束的机会,以华制华,通过全面扶植蒋政权和以军事手段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的方式,使台湾成为美国长期和全面遏制新中国的堡垒。此后近20年期间,美国的政策虽有修补,但NSC146/2号文件这一精神实质始终未变。全面扶植蒋介石集团在台统治并使之与大陆全面对峙,始终是美远东政策重点和全面遏制新中国政策的基本内容。
与NSC146/2号文件的政策精神相适应,美国军政要员在长期和全面援蒋、援台问题上达成一致。美蒋政治关系在朝鲜停战后,进入新的“蜜月”期。美在前一阶段援蒋基础上,又向蒋介石政权提供了更大规模的经济和军事援助。其中1954财年对蒋经援、军援拟为4.974亿美元;1955年为4.108亿美元;1956年为3.717亿美元。这使1950年到1956年6年内美对蒋拟议的经援、军援总额达到20.725亿美元,实际到位的援款则为15.246亿美元。按人均计算,台湾所获美援数额高居世界各国之首。[50]
为发展蒋军的进攻能力,美国提供了35.7万蒋军进攻性部队的全套装备和长期维持费,扩大美军驻台顾问团规模和在美训练蒋军军官的数量,并且尽量把最先进的装备提供给蒋军,使之拥有技术优势。1953年12月,向台湾发运了先进的TPS10D型雷达设备;1954年第一季度又提供更先进的FPS8型雷达设备;7月开始提供F—84远程飞机,使蒋军具备攻击中国内陆的空战能力;10月提供F—86型飞机,供蒋军掌握台湾海峡上空制空权之用;与此同时,美军又做出向蒋军提供一百余艘各种舰艇的决定。[51]
此外,美还在1954年12月与蒋介石政权签署了美蒋《共同防御条约》。这是美决心长期和全面扶蒋的突出标志。通过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美承担了以武力保台、保蒋的长期法定义务,这使苟延残喘的蒋介石政权获得了长期生存的希望。就远东地区局势而言,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的缔结,填补了美国军事同盟体系的一个缺口。杜勒斯在缔结美台《共同防御条约》当天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发表评论说:这个条约“将成为美国同太平洋地区的其他国家已经缔结的各种集体防御条约所建立的集体安全体系中的另一环节。这些安排合在一起构成西太平洋自由国家人民抵御共产党侵略的中心体制”。[52](www.xing528.com)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国际传播学院教授、博士)
【注释】
[1]Department of State,A merican Foreign Policy,Basic Documents,1950—1955,Vol.2,pp.2248-2249,Arno Press,A Publishing and Library Service of the New York Times,New York,1971.
[2]Edited by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1949,Vol.9.Washington,1974.pp.261—262.
[3]FRUS,1949,Vol.9,pp.270—275.
[4]FRUS,1949,Vol.9,p.275.
[5]FRUS,1949,Vol.9,pp.284-286.
[6]罗斯·Y·凯恩著,张晓贝等译:《美国政治中的“院外援华集团”》,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北京,第245—249页。
[7]罗斯·Y·凯恩著:《美国政治中的“院外援华集团”》,第245—249页。
[8]罗斯·Y·凯恩著:《美国政治中的“院外援华集团”》,第225页。
[9]FRUS,1949,Vol.9,pp.463—467.
[10]A merican Foreign Policy,Basic Documents,1950—1955,Volume 2,pp.2448—2449.
[11]Bevin Alexander,The Strange Connection,US Intervention in China,1944—1972,Greenwood Press,1992,pp.93—94.
[12]FRUS,1950,Vol.2,pp.314—316.
[13]FRUS,1950,Vol.2,pp.161—165.
[14]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7分册,中华书局,1988年2月版,第747页。
[15]Glenn D Paige,The Korean Decision,June 24—30,1950,N·Y,The Free Press,Lon—don,Couier macmillan Limited,1968,p.63.
[16]卡尔·兰金著,海英译:《兰金回忆录》,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5月,第126页。
[17]奥马尔·布雷德利著,廉怡之译:《将军百战归》,军事译文出版社,1985年12月版,第691、722、693页。
[18]迪安·艾奇逊著,伍协力等译:《艾奇逊回忆录》,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年版,上册,第267页。
[19]A merican Foreign Policy,Basic Documents,1950—1955,Vol.1,p.2468.
[20]FRUS,1950,Vol.6,p.414.
[21]余坚:《中美外交关系之研究》,正中书局,1973年,第109—110页。
[22]FRUS,1951,Vol.7,pp.1575—1576.
[23]奥马尔·布雷德利著,廉怡之译:《将军百战归》,第709—710页。
[24]卡尔·兰金:《兰金回忆录》,第60页;FRUS,1950,Vol.6,p.401.
[25]卡尔·兰金:《兰金回忆录》,第60页;FRUS,1950,Vol6,p.401.
[26]《顾维钧回忆录》,第8分册;Uncertain Years,p.44;余坚:《中美外交关系之研究》,第110—111页。
[27]刘宏煊主编:《抗美援朝研究》,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406页。
[28]约翰·斯帕尼尔著,钱宗起等译:《杜鲁门与麦克阿瑟的冲突和朝鲜战争》,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78页;《杜鲁门回忆录》,第二卷,第419页。
[29]《杜鲁门回忆录》,第二卷,第406—407页。
[30]Gleen D·Paige,The Korean Decision,June 24—30,1950,p.249;《杜鲁门回忆录》,第二卷,第407页;《艾奇逊回忆录》,上册,第276页;斯帕尼尔著:《杜鲁门与麦克阿瑟的冲突和朝鲜战争》,第75—76页。
[31]卡尔·兰金:《兰金回忆录》,第65—66页;道格拉斯·麦克阿瑟著,上海师范学院历史系翻译组译:《麦克阿瑟回忆录》,上海译文出版社,1964年版,第283页。
[32]《艾奇逊回忆录》,下册,上海译文出版社,第293—295页;《杜鲁门回忆录》,第2卷,第423—425页;《将军百战归》,第713—714页。
[33]《杜鲁门回忆录》,第2卷,第424页;《将军百战归》,第714—715页。
[34]FRUS,1950,Vol.6,pp.501—503.
[35]《兰金回忆录》,第126页。
[36]FRUS,1950,Vol.6,pp.429—430.
[37]FRUS,1950,Vol.6,pp.429—430.
[38]《兰金回忆录》,第61—62页;FRUS,1950,Vol.6,p.553.爱德温·W·马丁著,姜中才等译:《抉择与分歧——英美对共产党在中国胜利的反应》,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201页。
[39]《兰金回忆录》,第60页。
[40]FRUS,1951,Vol.7,pp.1564~1565.
[41]FRUS,1951,Vol.7,p.1585.
[42]FRUS,1951,Vol.7,pp.1564—1565.
[43]FRUS,1951,Vol.7,pp.1564—1565.
[44]FRUS,1951,Vol.7,pp.1564—1565.
[45]FRUS.1950,Vol.7,p.1637.
[46]A merican Foreign Policy Basic Documents,1950—1955,Vol.Ⅱ,pp.2474—2475.
[47]FRUS.1952—1954,Vol.14,Part.1,pp.311—317.
[48]FRUS.1952—1954,Vol.14,Part.1,pp.307—308.
[49]FRUS.1952—1954,Vol.14,Part.1.pp.308—310.
[50]FRUS.1952—1954,Vol.14,p.334、274、259.
[51]《顾维钧回忆录》,第十一分册,第613—614页。
[52]《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二辑(下),世界知识出版社,1960年版,第20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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