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职业篮球联盟(简称JBL)和女子职业篮球联盟(简称WJBL)分别管理日本的男子、女子职业篮球。这两个联盟都属于日本篮球协会下的机构。JBL每年向日本篮球协会上交3 000万日元(中国篮协考察组,2001),这样JBL就拥有了职业篮球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权,同时承担了联盟的经营风险。因此,日本职业篮球联盟拥有了比较完备的产权。日本篮球协会则以出租者的身份,每年收取固定的3 000万日元的租金,就不必为JBL花费精力,日本篮球协会就有精力,有金钱也有时间发展日本的青少年篮球事业,同时也规避了JBL的经营风险。
有趣的是,日本职业篮球队把一部分(较高水平组)比赛的举办地权利推向了市场,由联盟出面把比赛举办地卖给某个城市,一般出售的价格是60~150万日元。
JBL的组织机构由三会组成:总会、监会、理事会。在理事会的基础上产生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是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19人,由主要的实业团体负责人、法律顾问、JBL本部由两人组成。设为19人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有代表性;二是设为奇数利于投票表决。常务理事会由两名会长、一名专务理事和两名常务理事组成,负责联盟的日常事务。会长直接管理仲裁委员会,专务理事直接管理运营本部。常务理事会下设4个业务部门:竞技部(竞赛、裁判、竞赛仲裁、运动医学)、广告部、事业部和总务部(法律、财务、资格审查)(中国篮协考察组,2001)。
JBL平时共12人组成,但联赛开始后可聘人达到70人左右。其组织结构如图5-1所示。
图5-1 JBL组织结构(www.xing528.com)
篮协每年获政府拨款约2亿日元。由于在联赛打响之前,俱乐部赞助、职赛转播等已谈判妥当,其联赛运作资金有了保障,俱乐部一年花在交通和食宿的费用约1 000万日元。
JBL共18支队伍,由公司办队,目的是为了树立公司形象和获得广告效益,联赛时间安排与韩国基本相同。
JBL的新军来源(联赛后备人才)、外援由JBL统一进行选拔。由于日本经纪人较少,为防止管理不便,JBL统一制定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年薪不超过18万美元(税后),合同须外援和俱乐部三方签约后才有效,出现问题由东京地方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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