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提出西方产权理论
(一)古典经济学关于产权的思想及对产权在社会制度变迁中作用的解释
产权在社会制度变迁中作用的解释以亚当•斯密(1931)等人的古典经济学为代表,核心是论证市场经济存在的历史必然性,分析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对于资源配置有效性的不可或缺性,即著名的“看不见的手”理论。
古典经济学对产权制度及其演变至少指出了六方面特征。
第一,他们认为作为历史文明最为进步的方式,市场经济制度所弘扬的自由竞争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平等、自由、虔诚等权力和精神,本质上是以私人财产权利的平等、自由交易为前提的。
第二,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把历史变化的根本原因、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时代产生的根本原因归结为财产权利制度的变化。
第三,私有财产利益的增加是激发个体积极性最有力的保证,正是私有产权的存在,才使人们将各自资产投入市场竞争以追求最大收益成为可能,因而私有产权越明晰,竞争越充分。
第四,私有产权不仅是对个体积极性的根本激励,而且是形成和维持社会秩序的根本动力。
第五,社会管理的权威,即对于社会经济生活诸方面的管理权,可以产生于多方面原因,但财产权力是一切权力的基础。
第六,斯密已具有用产权思想来分析公共品的意识。
(二)对正统经济学的批判
正统微观经济学是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伴随边际革命而逐渐形成的。其标准理论所考察的是生产和交换过程,即在一种给定的资源稀缺的条件下,考察个人、家庭与企业如何在一种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中寻求各自效用极大化。这种理论最有意义的观点在于:竞争性的市场必然能达到帕累托最优。正统经济学的根本缺陷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它力图以经典的效用主义的微积分思想来解释市场的一切作用。
(2)它以对待工程学的要求来对待微观经济学。
(3)精英心理。
对正统经济学的批判性考察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第一,在一种生产性的机制中,个人的财产问题是限定交易界限的有效约束。
第二,产权不仅直接影响效用函数,而且影响成本函数。
第三,正统经济学对经济学任务的理解和方法的选择远离实际。
事实上,这等于把经济学的研究重点从目标函数转向约束函数。正是这种研究对象重点的转移和相应研究方法的不同,以及对正统经济学的批判态度,使得产权问题,即对经济当事人行为界限规定和行为准则约束问题,被重新突出出来,并使对产权的分析与对市场运行的考察开始系统地结合起来。
二、现代产权理论的诞生
现代产权理论的突出代表者为科斯(R.Coase)。他所致力研究的不是经济运行过程本身(这正是正统微观经济学所研究的核心),而是经济运行背后的财产权利结构(这正是正统经济学所忽略的);他所运用的研究方法不是数学、效用主义的边际分析——正统理论所采取的基本方法,而是典型的制度分析,并通过对某些经济现象的分析来阐述隐含在这些现象背后的经济运行规则及规定这些规则的制度基础。
科斯产权理论的形成与确立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20世纪30年代对正统微观经济学进行批判性思考,指出市场机制在运行中存在磨擦,导致这种磨擦的主要因素是产权构造上的缺陷,克服磨擦的根本在于界定企业产权。代表作为1937年发表于伦敦经济学院学报《经济学家》上的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
第二阶段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科斯系统地论述了产权的经济作用,分析了产权的功能,特别考察了产权结构对于降低社会成本,克服诸如外在性等市场失灵的关键性作用,从而认为产权制度是保障资源配置有效性的必要条件。
这一阶段的代表作是科斯于1960年发表于《法与经济学杂志》上的《社会成本问题》,这一阶段最突出的成就是“科斯定理”的思想。
科斯思想综述如下:
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指出:交易成本是运用价格机制的成本。它至少包含两项内容:第一,发现相关价格的成本,即获得可靠市场信息的成本。第二,谈判与履约的成本。
《企业的性质》提出“交易成本”范畴,直接的目的是论证企业存在的必要性。如果无企业制度,每一要素所有者都直接参加市场交易,那么市场交易者数量将非常大,交易磨擦将极为剧烈,解决磨擦的费用极高,因而交易成本高昂。企业作为一种组织,以内部交易替代外部市场交易,在企业制度下,把若干要素所有者组织为企业,以企业为单位进入市场,从而减少市场交易者数目,减轻交易磨擦,降低交易费用。但科斯交易成本范畴中包含了两个更为深刻的思想,即交易成本背后的产权界定问题。
科斯在1960年发表的论文《社会成本问题》中将交易成本范畴与社会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联系起来,将交易成本进一步拓展为社会成本范畴,而社会成本范畴研究的核心恰恰在于市场机制失灵所导致的运用市场机制的成本(交易成本)升高。这种市场机制失灵的根本原因恰恰又是产权界区含混。因此,如果交易成本为零,定义清晰的产权关系和自愿交易,就是资源配置有效性的充分条件。
科斯提出了有别于正统经济学分析的达到资源配置帕累托有效的条件:交易成本为零,产权界区明确,交易自愿。也就是说,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定义清晰的产权关系下的自愿交易是资源配置有效性的充要条件。这就是所谓“科斯定理”。
在科斯看来,社会资源的配置,不论采取企业制度,还是市场制度,或是政府管制方式,最重要的根据在于产权清晰程度。这标志着当代西方产权理论的系统提出。
三、当前西方产权理论的发展
“科斯定理”提出之后,围绕科斯定理的争论一直从未间断。
一些学者对科斯定理提出了怀疑,如考特(Robert D.Cooter)等人就指出,科斯定理主张以市场交易的方式(明确外在性领域的产权)来解决外在性,这只能引起新的外在性。因为,在现实中根本不可能存在理想化的解决外在性的完全竞争市场,因而,想以私有制为基础建立个人间的协议,并通过私人间的协议来克服外在性是不可能的(考特,尤伦,1994)。
但也有相当数量的学者在科斯开辟的产权研究领域,补充、发展了新的产权思想,甚至包括考特等人在内的否定科斯定理的学者,通过对科斯理论的批判,对产权理论的发展也作出了贡献。(www.xing528.com)
在这些学者的争辩与努力下,产权理论在公共财产、外在性、交易费用、委托代理、产权与国家、产权结构等理论方面取得了迅速进展。特别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围绕企业产权理论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果。就企业产权理论而言,最突出的是关于交易费用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取得的进展。
(一)交易费用理论取得的进展——交易成本概念的补充和修正
一是把交易成本区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广义的交易成本是指谈判、履行合同和获得信息所需运用的全部资源,狭义的交易成本则是指单纯履行契约所付出的时间和努力。这种划分,以库特等人的表述最为准确。
二是把交易成本区分为事先的和事后的两类。事先的交易成本是指起草、谈判、保证落实某种协议的成本;事后的交易成本是交易之后发生的成本,它可以有许多形式。
三是进一步强调交易成本是运用经济制度的成本,强调交易成本是由于制度摩擦所导致的费用,特别是由于产权不清必然导致各类摩擦发生。肯尼斯•阿罗明确定义交易成本是“经济制度操作的成本”(阿罗,1987)。
四是强调信息成本是交易成本的核心,突出真实信息的表现及获得和识别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而信息成本的高低,即市场价格信号的真假以及对其识别的敏感,根本取决于产权制度所规定的市场交易当事人的权利、责任,以及风险界区是否明确,价格归根到底是产权的市场运动形式。
五是强调交易成本是人们发生普遍社会交换关系中的发生费用,其发生的前提是人们的利益分歧。这种分歧的克服和协调发生的成本本质上是制度成本,包括信息成本、监督管理的成本和制度结构变化的成本等。
(二)间接定价理论或称企业产权结构理论
所谓“间接定价”是指要素所有者不是分散地直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并确定交易条件——价格,而是组建企业,通过企业间接地进入市场,由企业去直接进行市场交易并确定交易条件——价格,进而使企业组织成为一种能够比要素所有者直接进入市场更为节省交易成本(定价费用)的制度。这种制度实际上不过是产权的不同结构安排,因此间接定价理论又称为企业产权结构理论。
显然,这种“间接定价”理论发端于科斯,是对科斯关于企业与市场的关系、为何需要企业制度思想的发展。
(三)资产专用性、不完全合约及所导致的纵向一体化理论
另一批学者,沿着资产专用性、不完全合约、纵向一体化理论,解释发生企业制度的原因,认为企业是连结生产过程之间的不完全合约所要求的纵向一体化的结果,进而发展了科斯的企业产权理论。
(1)威廉姆森(2002)、克莱因(2004)等人的模型。威廉姆森和克莱因继承了科斯关于企业是用来节约交易费用的制度模式,不同的是,他们将资产专用性及由此而来的机会主义作为决定交易成本的主要因素。
(2)格罗斯曼、哈特等人的模型。认为就降低交易费用而言,关键不在比较市场交易和企业一体化内部交易的成本高低,而应比较不同产权结构安排的不同类型的一体化之间交易费用孰高孰低(费方域,1998)。
(3)费茨罗、穆勒等人的模型。费茨罗和穆勒(Fitzroy,Mueller,1984)对由于资产专用性产生的企业内部权利结构不对称性作出了有意义的分析,他们应用威廉姆森等人的方法,对企业内部横向不对称值作出了新的解释。他们认为:“非流动性”是决定企业权利结构的主要因素,权利将集中在非流动性强的要素所有者手中。
(4)瑞奥登等人的模型。瑞奥登(1990)和道(1993)对纵向一体化选择中的信息问题和激励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建立了一个研究一体化过程中所选择的组织形式与成本函数和管理者激励效用的关系研究框架。他们认为纵向一体化虽然能够传递更好的成本信息并产生更有效的定量决策,但却不自觉地损坏了管理者降低生产成本的积极性。
(四)委托代理理论取得的新进展
这一理论集中研究出资者、管理者(包括董事会和经理)、工人三者之间的权利及制约关系。
标准的委托-代理理论模型首先假定:第一,出资者作为委托者对产出的分布函数不起作用,即对产出没有直接贡献;第二,缺乏充分信息,因而委托人对代理人的行为不易直接观察。
(五)团队生产及道德风险和代理成本理论
这一理论实际上运用市场交易成本方法来解释企业内部监督成本,进而从企业产权构造上分析企业效率。主要成果体现在以下几个模型上。
(1)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的理论。他们认为:企业本质上是“团队生产”,即一种产品由若干成员集体生产,成员之间相互影响,但每个成员个人贡献在集体生产共同结果过程中不易进行确认,因此难以按每个人的真实贡献支付相应报酬,从而导致偷懒。为监督偷懒,就必须让企业集体(团队)中有部分人专门监督其他成员。为使监督有效,首先,必须使监督者占有剩余索取权,否则缺乏监督责任心和效率;其次,必须使监督者拥有指挥其他成员的权利及修改约束其他成员契约的权利;其三,监督者必须同时是团队资产的投入和所有者,否则成本约束不严。
(2)詹森和麦克林的理论。他们把代理关系定义为这样一种关系:委托人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要求代理人提供有利于委托人利益的服务,并且认为,假定双方都追求效用最大化,那么就有理由相信,代理人不会总是根据委托人的利益采取行动。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委托人可以激励和监控代理人,以使后者为自己的利益尽力;其次,代理人可以用一定的财产担保不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或者即使损害也一定给予补偿。显然,这样就发生了委托人监控成本和代理人担保成本。此外,代理人的决策与使委托人效用最大化的决策仍会有差异,由此造成委托人利益的损失,叫做“剩余损失”,也是一种代理成本。委托-代理制中的成本是由企业产权结构决定的,只要管理人员不是企业的完全所有者便会发生代理成本。
(3)埃斯瓦瑞(Eswaran)和克特威(Kotwal)的“激励模型”。这是在1989年提出的模型,主要是解释为何资本家要出资形成资本企业的原因。他们认为,资本主义企业制度实际上是资本家对债务人道德败坏的一种反抗措施,这种道德危害使所有者可能对自己的资本直接支配、直接监督,而不是在借贷关系下放弃监督。
(六)证券控制中的对公司控制权与风险责任的对称
这是讨论对公司的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之间相互结构关系的理论,有人亦称其为“证券设计理论”。这一理论也是建立在“代理成本”研究基础之上的。
哈里斯(Hayyis)和雷维夫(Raviv,1988)在1988年曾建立了一个“投票与剩余权对称”的模型来说明这一问题。他们认为,证券是一种控制方式,用来保证合适的管理者获得对公司法人的控制权。在这种方式下应遵循这样的原则,即在证券制度安排中,应使对公司行为、决策的表决权与剩余权益风险责任正相关,而不应发行无风险的股票,公司管理支配权需由承担风险责任更多的人掌握。
以代理成本分析为基础的证券设计理论,还有其他模型,这些分析一般均假设在企业收益中,企业内在的支配者和外在于企业的投资者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因而内在于企业的支配者可能损害外在于企业的投资者(所有者)的利益,从而使委托者的委托成本上升。
如果这一假定成立,那么,在公司制度产权安排中,通过证券安排股权、支配管理权相分离,而在信息上股权(所有权)又无以有效地监督,同时支配权与剩余风险责任相关度不突出,便不如采取负债形式的企业产权安排有效,因为由此发生的成本低。
(七)不同于科斯交易费用思想的新方法:法经济学家视野
布坎南(James M.Buchanan)按照契约主义原则对科斯定理重新作出了解释。布坎南赞同清晰的产权是保证资源有效配置的基本条件,但布坎南不赞同科斯关于交易成本为零的假设。
布坎南认为,首先,科斯的分析方法仍是效用主义的,因而是不能接受的,科斯仍是以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原则来判断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这种有效性准则是独立于交换过程之外,事后的结果证实这是不成立的。其次,尽管科斯对帕累托准则提出了怀疑,但科斯对资源配置有效性的解释,实际上还是运用了帕累托准则。其三,在讨论资源配置有效性问题时,并不需要引入交易成本概念,因为科斯不过是想说明在不同的财产权利制度下,即使交易都是自愿的,资源的结果也是不同的。这不过是说人们在不同的约束下,行为是不同的,因此直接探讨这些约束条件便可说明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布坎南认为,三种约束对于资源配置有效性有重要作用:一是信息交流的约束;二是无票乘车者的约束;三是人们相互倾轧行为的制约。在布坎南看来,这三个约束是无法摆脱的。在存在这三个约束的条件下,要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关键是尊重交易者本身的意愿,为此,法律秩序必须保证一种明确的产权关系,使人们在财产权利制度上,既有自愿行为,又必须对自身的自愿行为承担责任,从而使交易者能够达成一致,没有自愿不可能有一致。
至此,布坎南回到了科斯产权论题,即强调产权界定,强调法律秩序,强调在产权和法律上尊重交易者意愿,强调契约、秩序、意愿与资源配置有效性的有机内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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