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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先验格式与经验:张东荪多元认识论研究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与康德先验格式之比较在《多元认识论重述》一文中张东荪说:“本篇叙述的方法是以比较为骨干。就中尤以与康德相比为主要部分。有时因康德而兼及其他。 ”[27]所以本节主要依据《多元认识论重述》一文展开。

康德先验格式与经验:张东荪多元认识论研究

第二节 与康德先验格式之比较

在《多元认识论重述》一文中张东荪说:“本篇叙述的方法是以比较为骨干。就中尤以与康德相比为主要部分。有时因康德而兼及其他。 ”[27]所以本节主要依据《多元认识论重述》一文展开。张东荪说:“我此说大体上可以说是‘修正的康德主义’ (revised Kantianism)。所以大部分与康德相同,尤其是在趋势上是采统一的方向。 ”那么张东荪是如何采取了同一趋向,又是如何修正康德的呢?

一、与康德之同

认识由于经验而不成于经验。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导言中说:“但尽管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以经验开始的,它们却并不因此就都是从经验中发源的。因为很可能,甚至我们的经验知识,也是由我们通过印象所接受的东西和我们固有的知识能力(感官印象只是诱因)从自己本身中拿来当东西的一个复合物,对于我们的这个增添,直到长期的训练使我们注意到它并熟练地将它分离出来以前,我们是不会把它与那些基本材料区分开来的”[28]。张东荪对此评述道。“康德所谓‘有不是经验所产生的’这句话确有道理”[29]。并说:“所以我的意思以为我对于知识应采取一种见地。我名此见地曰生物中心说(biocentric view)。就是我们的知识不是神的知识,更不是超人的知识,亦不似照相机那样的物与物的关系。我们因为我们是生物,所以我们对于认知外物,先有若干根本的格式。这些格式的性质是根据于生物的性质的。但我们却不专靠这些原始的格式,必须拿这些格式来加以混合与锻炼,这便是主观的方式与客观的交互作用……因此我主张我们对于外界的认识不是写照,乃是先以自己的格式吸取外界的材料,然后再变化自己的格式以应付客观的实际,于是格式愈变化而愈复杂,其与客观相交织乃亦愈密切。 ”[30]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张东荪固然承认康德承认有先天“知识能力”的存在并对经验材料的加工作用,但是张东荪将此种性质归为生物的性质,如果说感性纯直观有些生物性质的话,那么知性范畴便更多属于逻辑意义上的,而不能归为“生物性质”。康德说:“赋予一个判断中的各种不同表象以统一性的那同一个机能也赋予一个直观中各种不同表象的单纯的综合以统一性,这种统一性用普遍的方式来表达,就叫做纯粹知性概念。 ”[31]很明显此种纯粹知性概念是从逻辑判断中而来,与生物性质无关。另外一方面,我们看到张东荪先生固然承认“先有若干根本的格式”,但是它的作用不仅仅是先天的规范、加工经验材料,与此同时也受经验材料的改造,它名此为“交互作用”,“然后再变化自己的格式以应付客观的实际”,这是个颇为难解的说法,既然说“先有若干根本格式”,这些格式怎么又会接受后天经验材料的改造呢?由此可见张东荪对康德的继承,实在有着他自己的发挥,所以我不得不在“同”中指出张东荪自己的“异”来,但是承认“先验格式”固然他与康德的理解有出入,但“知识由于经验却不成于经验”这一点是张东荪自始至终所坚信的,也仅在此意义上说他是“循康德之路”而行的。

认识论居先的观点。张东荪说:“我于此处是跟着康德的方向来走,就是把认识论来‘居首’ (primacy)。因为传统的哲学是以形而上学居首,必先有形而上学然后方有知识论道德论以及宇宙论等。自英国洛克把知识问题提出了以后,康德乃把旧的形而上学(即所谓独断的形而上学)打死了,却又从新由他的认识论另指示一个新的形而上学之可能的途径。可以说由洛克到康德把这个‘居首’问题确定了。所谓居首就是‘在先’的意义。详言之,就是以研究知识论为第一步工作。这个工作不必有所等待。其他工作却必须等待这个工作作完。可以说这是预备工作。不经过这个预备工作决不能贸然进入于哲学本部的研究。凡读过康德的书的人们都知此义,故不再细谈。 ”[32]就“认识论居首”而言,张东荪与康德的路子便不同,固然他认为他与康德是同一个趋向的,康德要解决的是“独断论的形而上学”问题,他并不是要建立一个知识论,而是要建立科学的形而上学,为理性的普遍必然性寻找依据,并避免那种形而上学作为“战场”在原地徘徊无进步的局面,固然他对人的认识能力的理性有着严谨的论述,但是毋宁说他是在为“重建形而上学做准备”而不就是知识论。

如同前面所说,同是回答“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康德所做的是对理性能力的批判与限制,并作出先验演绎的说明,而张东荪所做的则是回答认识过程是如何形成的,内界之格式与外界之条理是如何通过所与而沟通的,前者可以说仍是西方传统意义上的形而上学或本体论,而张东荪的路子确是明显的认识论。这是二者典型的不同,自然张东荪也知道康德与他的不同,他说:“不过康德虽以认识论代替了形而上学,然而后来却在认识论上开了一个后门,于是形而上学便又可以在一个新的领域中成立了。只须看他后来又作两个批判便可证明。所以苟把康德的三个批判合观起来,我们可以说他并不完全是把认识论来代替形而上学,乃只是把认识论作为形而上学的‘序论’或‘前奏曲’ 。 ”[33]这与我的解读还不同,我认为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不是作为认识论而为形而上学的“序论”,而其本身就是“形而上学”。

区分范畴与概念。张东荪说:“康德把范畴与普通概念置有分别。他以为普通概念是由事物的属性抽出来而成的,至于范畴则是对于事物作解释时所用的条件。这一层我亦是如此主张。 ”[34]关于范畴与概念的区别,张东荪以桌子为例,说:“桌子决不能拿来作为假定与工具之用。正由于桌子是把各种性质总括而成的一个东西,不是一些东西的条件。由此可见:概念与设准的不同在于设准本身虽亦是概念,但却另有‘工具的’(instrumental)与方法上的(methodological)之性质。于是便变为‘条件’(condition)而不复是‘东西’(entity)了。 ”[35]固然这样说张东荪对范畴的理解却与康德不同,他说,“我们于此便可见康德是因为有了二十个范畴,然后再配以十二个判断的格式。这实在是十分的牵强”。[36]这里关于范畴与判断格式的次序,似乎是张东荪的言语之误,因为在列康德的范畴表之前,他还认为这些范畴是来自判断格式。即便如此,他对康德这样整齐的十二类范畴也是不满的,他认为这只是德国人欢喜整齐的表现。我们回顾一下张东荪自己上面所给定“范畴表”便可知道他是如何的随意了。

另外,对于范畴的理解他便与康德不同,他将范畴称为“设准”,他说:“即于此所谓设准是我自己的定名。普通对于这一类概念则向来名之为‘范畴’ 。乃是继承亚里士多德的遗绪。康德亦然。我则以为范畴一语不及设准(是英文的postulate)来的轻松。且容易把‘假定’(presumption)之意含蓄在内。所以我把他们凡称为‘范畴’的却一律改为‘设准’ 。 ”[37]张东荪通过对范畴名词置换成“设准”便可看出,他要凸显“设准”作为“假设”、“臆说”的性质,而这与康德对“纯粹知性概念”的界定根本不同,而且既然是“假设”那么便不具有“普遍必然性”,仅此一点便可看出张东荪“设准”的经验性。

另外,对于时间与空间他也认为是“康德的真贡献”[38]并为康德辩护,而且于时空之外张东荪又增添了“主客”,这在上节中已有讨论,此处不赘。虽然张东荪自称是“循康德之路”,但通过上面分析,很可以看出他在继承康德的同时所作的修正,此种真正的不同便表现在对“在先的”不同理解上,下面我们便看张东荪“与康德之异”:

二、与康德之异(www.xing528.com)

早在《一个雏形的哲学》中张东荪便认为康德将先验的纯粹方式列为固定的几种便必归于失败,这一点主要是针对康德的范畴表而说的。而张东荪对康德的不同,就他自己在《认识论》中所说是:“我的认识论多元论大体上可说仍是循康德的这条轨道。但重要之点却有不同。就是我把方式不纯归于主观的立法作用。我不像康德那样以为外界是无条理的。我不像康德那样把‘感觉所与’为知识的质料。我主张感觉不能给我们以条理的知识,这虽和康德相同,但条理却不能完全是心的综合能力所产,这又和康德不同了。 ”[39]可见张东荪固然循康德之路,但二者之分歧还是很明显的。下面逐一分析:

批判康德的两橛论。至于上面所说“方式不归于主观”,张东荪的意思是方式不全归于主观,外界也有,那便是我们在第三章所分析的“外界条理”,因此他认为“感觉材料”不是散漫的,也有条理存于其中,而认识中条理的显现是内外交互作用的结果。而对于康德将“综合”能力与“材料”对立起来,张东荪则认为这是受了洛克的影响,他说,“这个能力与材料的对立便是洛克以来的传统说法。于是又不能不首先假定这个材料是无条理的,是杂乱无章的。因为把‘综合’完全归于能力一方面了。则在材料一方面本身上便不能再有综合与统一”,此种对立“又可再转成为‘外与’ (given)与‘内赋’ (innate)的对立。凡此都可以说是在不知不觉中承受了洛克的传统。我们现在若借用怀特海的话,便可说这是一种‘两橛论’(Bifurcation theory)”。[40]

这里张东荪主张外物不是散漫的材料,内界与外界都有方式或条理存在,我们在“外界之条理”一章已经分析过对于“外界之条理”的描述是一种独断,对于真的外界条理我们是无法得知的,对于对象性存在的外界,我们的描述也是知识能力编目过的,所以张东荪此种说法难以成立。而由此对材料与能力对立的反对也牵涉到“统觉”。他说:“康德对于认识的能力虽亦有多元论的痕迹,而其多元是层次的。我之所谓多元却是平列的,因为我只是分析这个所谓认识的根本事实。在这个事实中发现其各个不同的成分,因为不是层次级升到的所以即用不着主张有个统觉。 ”[41]而“统觉”、“综合”是康德思想体系中极为重要的概念,关于综合,他说:“但我所理解的综合在最广泛的含义上是指把各种表象相互加在一起并将它们的杂多性在一个认识中加以把握的行动。如果杂多不是经验性地、而是先天地被给予的(如空间和时间中的杂多),这样的综合就是纯粹的……于是纯粹的综合,从普遍的方面来看,就提供出纯粹的概念。 ”[42]

由此可见,康德所说的综合主要是“纯粹综合”,而他的统觉也是“纯粹统觉”。康德说:“我把它称之为纯粹统觉,以便将它与经验性的统觉区别开来,或者也称之为本源的统觉,因为它就是那个自我意识,这个自我意识由于产生出‘我思’表象,而这表象必然能够伴随所有其他的表象、并且在一切意识中都是同一个表象,所以决不能被任何其他表象所伴随。我也把这中统一叫作自我意识到先验统一,以表明从中产生出先天知识来的可能性。 ”[43]可见,张东荪若是否定康德的“综合”与“统觉”,那将是多么要命的东西,所以我说二者不是同一路向的,张东荪先生只是借用了康德先验格式的说法,认为人认识外界时不是摹写外界,而是先天有内界之根本格式作用其上,但张东荪的认识论更多关注认识论的过程问题,这属于经验领域的,远远不同于康德的先验哲学系统,就综合与统觉而言,我们可以看出张东荪所说多是经验性的,而康德所关注的是“纯粹”的、“先验”的,此为二者之根本不同。若是结合他后期思想,在《知识与文化》中他对康德的“综合”能力以及“统觉”之说则认为是康德之贡献与不可动摇的,但张东荪的理解仍是限于经验上的肯定,而没有达到康德的先验领域。

对“在先的”(a priori)的不同理解。在不以认识论为形而上学序论、范畴数量、直观格式上与康德的不同,上面有所论述,本节重点讨论他与康德最重要的不同,那便是对“在先的”理解之不同。张东荪说,“不过我以为此类范畴之有先验性似乎与在直观上的不尽相同。所以于此所谓‘先验的’必与在空间时间之直观上的‘先验的’其意义总须有些不同。我于是把‘在先的’ (a priori)一语分为多种。有些是在直观上的;有些是在名学上的;有些是在方法上的。决不可把这些混为一谈。康德的缺点即在于对此未分别清楚。须知直观上必须有先验的,而这个先验的乃是一种格式。名学上亦必须有先在的,而这个先在的乃是一种基本原则。方法上自亦须有先在的,而这个先在的则只是些假定的标准。各个内容既不相同如此,则其为‘在先的’之性质自亦不会绝对相同。倘我们用‘先验性’ (priority)一语来表明之,则必见方法上的先在的不是真正有何先验性。乃依然是经验的”[44]

这里“先验的”与“在先的”、“先在的”应是同义的,但张东荪的区分在于他认为时间、空间还有他所说的主客此种“直观上”的先验格式与作为基本原则的名学(逻辑)上的先验格式以及作为方法上假设的设准的先验格式是不同的。早在《认识论》一书中,张东荪就认为“直观上的格式亦可勉强说是‘生物的’ 。至于设准则不能不说是‘文化的’或‘社会的’ 。因为他和直观上的格式(即空时主客)所以不同,即在于空时主客是任何知者所不可缺的;而设准则视各种民族的文化而有增加或变化。所以设准是文化的,不能归之于生物的”[45],在这里就明确区分了“直观上的先验格式”与设准。而且此时,张东荪竟然说“设准”或“范畴”“不是真正有何先验性。乃依然是经验的”,这在康德看来应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在康德那里作为知性的先验形式,纯粹概念即范畴正是其先验体系的核心,而且康德对感性直观的先验性与范畴的先验性并未区分,先验是就其先天形式或能力而言的,不可能再有什么不同。但张东荪坚定地认为,“我们不能不把康德所说加以改正,因为他把这些设准即认为‘名学方式’ (logical forms),实是一个大错误[46]

与上面所说将“设准”定位为“经验性的”相比,张东荪又说:“根据上述的话,我们便可知道人类心理中在对事物的认识上却有一种半经验半先验的设准,因为设准是不见得完全不藉助于经验。 ”[47]这里又视设准为“半经验半先验”,其实就“先验”而言只能是纯粹的,任何含有“经验的”成分便属于经验的了,不可能说“半经验半先验”。在康德意义上,先验的不是超验的,那只是说这些先验形式必然要作用于经验,离开经验它们是无意义的,但并不意味着于先天形式中便含有经验的因素,换句话说这些先验形式的获得,比如感性纯直观是剥离一切经验因素之后而得的结果,所以不可能有经验因素夹杂其中。

与将设准视为“半经验半先验”的相比,张东荪认为名学基本律是完全先验的。他说:“我们于设准以外,似乎尚可主张另有真正不藉助于经验的。这就是所谓‘名学之基本律令’ (Basic law of logic)。 ”[48]这里张东荪主要说的仍是“思想律”及其变形,与《认识论》中的“相涵关系”说法相似。在这里虽然张东荪视名学上的基本律为先验的,但他所界定的“先验的”似乎仍与康德意义上的不同,他说:“我们须知名学所涉的范围只是限于所谓‘符号的思想’ (symbolic thinking),即以符号(即言语)来表示的思想。此外能思想的生物如人类,却另有所谓‘前逻辑的思想’ (pre- logical thinking)。我曾采用柏格森(Bergson)的说明,以为这个有符号的思想就是在空间上的思想,即所谓‘空间化的思想’(spatialized thought)。既是名学只限于此,则可见名学的范围并不如以前一般哲学家想到那样广大。自从符号逻辑盛行以后,这个情形更明白了。 ”[49]这里的“符号逻辑盛行”估计应为“数理逻辑盛行”,我推测是衍文,但是张东荪对逻辑的看法似乎是可以明白的,即便如思想律的东西,他也认为不是普遍的,而是限于符号范围,他所说的“先验的”意思并不具有普遍必然性,而要视使用的范围而定,而这与康德也是不同的。

关于“先验格式”,张东荪总结道,“须知这些名学的基本法则只可名之为‘名理上的在先者’ (The logical a priori)便和上述的设准是‘方法上的在先者’ (The methodological a priori)却不相同。康德不但忽略了这些基本原则,同时却把我所谓的设准当作了名学上的基本原则。这实在是一个大误。不但二者之为物不相同,且二者性质亦不相同。详言之,即这些原则之所以为先验的乃只因为在名学的意义上是在先的。却并不是说直接得之于直观,而不加思考。所以这种先验的是和直观上的先验的又不相同”[50]。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张东荪对三种先验形式的区分,就对“先验的”理解而言他与康德是不同的,就张东荪自己的区分而言,他认为直观上的在先是“先验的”、方法上的在先(设准)是“半先验的”、名学上的在先是“先验的”但却有一定的范围,从张东荪先生对“先验”的界定与区分可以看出,他所说的“先验”暗含有“经验的”因素,而不具有“普遍必然性”,这一点在他的后期思想中更加明显地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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