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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与先验-张东荪多元认识论问题研究:交界的解读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章交界之所与关于“心”与“物”的问题,贝克莱有段很值得关注的讨论:不过,你可以说:虽然观念本身并不离开心灵而存在,但仍是可以有与观念相似的东西,而观念只是它们的摹本或肖像;这些东西则是可以离开心灵而存在于一个不思维的实体之中的。另外,讨论作为“交界”的所与能否沟通内界与外界?下面我们先看张东荪对所与的解读。

经验与先验-张东荪多元认识论问题研究:交界的解读

第四章 交界之所与

关于“心”与“物”的问题,贝克莱有段很值得关注的讨论:

不过,你可以说:虽然观念本身并不离开心灵而存在,但仍是可以有与观念相似的东西,而观念只是它们的摹本或肖像;这些东西则是可以离开心灵而存在于一个不思维的实体之中的。我答复说:观念只能与观念相似,而不能与别的东西相似;一种颜色或形状只能与别的颜色或形状相似,而不能与别的东西相似。如果我们稍微考察一下我们自己的思想,我们就会发现,只有在我们的观念之间,才可能设想有一种相似关系。再者,我还可以问:所假设的那些为观念所描绘或代表的“原本”或外物,本身究竟是能被感知的呢,还是不能被感知的?如果是能被感知的,那么它们就仍然是些观念,这正表示我的主张胜利了;但是如果你说它们是不能被感知的,那么,我可以诉诸任何人,看看断言颜色与某种不可见的东西相似,硬或软与某种不可触知的东西相似,这种说法是有意义的吗?其余性质也是如此。[1](www.xing528.com)

“观念只能与观念相似”,那么我们要问“心”与“物”是如何沟通的呢?如果通过“感知”的形式,那么作为“感觉材料”的所与只能是个体性的,如何保证作为普遍意义上的“认识形式”的成立?塞拉斯在其长篇论文经验论与心灵哲学》中说,在思想的空间中,没有非概念性质的所与的任何地位,而能够起到认识论作用的都是具有概念性质的信念内容。在这个意义上,那种认为非概念性的所与可以具有实质性认识论基础作用的知识力量,不过是一个哲学神话。本章在梳理张东荪所与理论的基础上,主要讨论以下问题,作为感觉材料的所与有无潜在的“公共性”特征?换句话说,感觉材料是不是如塞拉斯所说是“非概念性质”的?另外,讨论作为“交界”的所与能否沟通内界与外界?又是在何种意义上说所与不是神话?下面我们先看张东荪对所与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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