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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业:职业意识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喉舌”是党和政府对于新闻媒体的称呼,将其与人体的重要器官联系起来,一定程度上也能看出对于宣传的重视程度。从组织层面来说,媒体成为党和政府的喉舌是权力结构赋予它的定位。从个体层面来看,新闻从业者则顺理成章地成为“党的新闻工作者”。这种以喉舌论为核心的既定新闻观念进入中国新闻从业者的职业认知,成为一种主导的职业意识。

中国新闻业:职业意识研究成果

中国的新闻体制被一些学者命名为“命令型媒介体制”(commandist system)(Lee,1990;Wu,1994;潘忠党,1997a)。[3]新中国成立之后至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共产党将新闻媒介视为党的一个部门、单位及党的工具,它的首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种“既定的新闻观念”已经成为中国意识形态中稳定的部分。所谓“既定新闻观念”,指的是统领新闻实践的各个方面的基本范式(paradigm),它包含了新闻工作的性质、原则和规范。在“命令型媒介体制”内,这一范式是由新闻是党的宣传工具这一基本原则所规定的(潘忠党,1997a)。

中国共产党对新闻媒体的重视程度远胜1840年以来在这块土地上诞生的其他政党。其背后的逻辑在于:1949~1979年的中国社会主义政权,是一个政治权力与意识形态权力合一的国家。[4]党作为革命意识形态的解释者和发布者,以军事力量为后盾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一系列制度安排,全面颠覆了以土地私有制为经济基础的千年未变之社会格局。而行使这种颠覆性整合权力的依据,又完全来源于以马列主义为意识形态的、对中国大众信仰的震撼性再造(周翼虎,2008:43)。出于这样的目的,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以媒体为主要工具的宣传体制通过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灌输,为中国的社会主义选择提供源源不断的“历史必然性”论证,以证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张朝阳,2006:25)。改革开放以后,宣传以及意识形态的工作并无衰退,而且越显重要。宣传与思想工作在巩固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及建立新秩序上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为了顺利实现这种宣传功能,中国共产党不但从制度、组织层面予以保证[5],也在理论方面不断完善。从中国共产党建立到1940年代的延安,中共对于党的报刊始终存在一个基本认识,即党报是党组织的“喉舌”。[6]当然,这种认识是逐渐明晰的,直到延安整风时期才有了一个清楚的界定(黄旦,1998:88—90;许静,2004:69)。此后,随着中共建政,这一定位作为中国新闻业的基本职能被推广至所有媒体。这种新闻体制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媒体对整个国家体制和政治过程的完全“融入”。媒体不是游离于政府体制之外的旁观者、监督者或所谓的“第四权力”、“第四等级”,而是被收编在政府体制之内,成为整个政府体制的一部分,如同“国家队伍中的一名士兵”(斯拉姆等,1956/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译,1980:176)。

“喉舌”是党和政府对于新闻媒体的称呼,将其与人体的重要器官联系起来,一定程度上也能看出对于宣传的重视程度。“喉舌”作为一个比喻,确实很准确而又生动形象地描述出党和政府对新闻媒体角色和作用的期待。梁启超把报纸比作“耳目”,是对民众“知情权”的注重;“喉舌”的比喻,则是对“表达权”的强调。而“党和政府的喉舌”,则是强调媒体的“宣传功能”优先于它的“新闻功能”——“新闻媒体”必须把“忠实地”替“党和政府”发出声音当成自己的第一本职,成为国家实现其预定政治目标不可或缺的“工具”。在实践中,中国媒体的喉舌功能是通过一套非常严密有效的媒介管理体制来予以保障的。张朝阳(2006)从“事业单位”体制的角度来概括其特征:产权国有、财政控制、组织人事及采编业务的终审权。周翼虎(2008:43;2009)将其概括为:组织人事、业务授权、思想准则与争端仲裁四个方面,党藉此“建立了对言论传播的绝对权威,并形成一套单位化的新闻控制体系”。在这一体制框架内,国家使用了三种控制机制以保证新闻业独立于社会:一是组织控制,一是话语控制,一是财政控制。芮必峰(2009:26)认为,中国新闻生产的基本制度安排是“准入制度”,基本指导思想是“政治家办报”。它们从“外”(制度)到“内”(观念),安排着新闻生产的基本要素,设置了新闻活动的基本前提。上述三位学者的表述略有不同,但对中国新闻体制基本特征的概括却相去不远。这种种制度安排的最终目的在于,确保新闻媒体被体制化为“党和政府的宣传机构”。因此,中国新闻体制的本质是一种宣传体制,“事业单位”与“宣传工具”的关系,就是中国传媒制度的“结构”与“功能”的关系(张朝阳,2006:23)。对于媒介的喉舌功能应该辩证地看待。一方面,它对于推动历史进步起到过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在社会动荡时期,社会矛盾突出,出于解决矛盾的渴望,公众往往爱憎分明,观点具有鲜明的倾向性。此时,报纸传媒的喉舌功能将能最大效率地发挥自己舆论引导、社会动员、观点中和的功能,也就能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帮助社会走出困境。另外一方面,喉舌就意味着媒介缺乏自己独立的品格。当执政党和政府站在历史进步一方的时候,作为喉舌的媒介也能发挥自己社会主流传媒的作用;但是,如果执政党和政府不是站在正确的立场上,其所作所为和人民的利益相矛盾,作为喉舌的传媒必然要跟着犯错误,更何谈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雷达的功能(祁林,2011)。

改革开放后,在诸多外部结构性因素的影响下,媒体有了一定的自主性,国家也能释放出有限的空间。但就其本质而言,媒体的工具性定位并未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在市场经济中,国家虽然也热衷于商业利益的追逐,但商业化逻辑始终要服从于政治宣传的逻辑(周翼虎,2008:6)。从组织层面来说,媒体成为党和政府的喉舌是权力结构赋予它的定位。从个体层面来看,新闻从业者则顺理成章地成为“党的新闻工作者”。这种以喉舌论为核心的既定新闻观念进入中国新闻从业者的职业认知,成为一种主导的职业意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甚至是唯一的一种职业意识。记者最重要的工作是传递党的声音和上情下达,观点压倒事实,事实服务于政治性的观点(陈阳,2009)。不过,随着市场化媒体的普遍兴起,目前,“党的新闻工作者”已经有了混合含义,记者既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又是信息的传递者。一些全国性的调查已经发现,越来越多的记者接受了“信息传递者”这个身份而不是“党的宣传工具”(陈阳,2006a:134;2009)。[7]一种新的专业主义新闻范式在中国媒体和从业者中产生(潘忠党、陈韬文,2004),从而代表着另外一种不同的职业意识。在一些已有研究中,以调查记者群体为代表的深度报道记者被视为新闻从业者群体中言说与实践新闻专业主义的代表(黄缨杰,2009;张志安,2009;陈阳,2009;童静蓉,2006;芮必峰,2009)。无论是这些研究成果,还是笔者的观察和访谈都表明,调查记者群体对于前述传统的新闻理念显得较为隔膜。卢跃刚(2005)的一段话颇具代表性:

“事实上,在现在的媒体、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仍然是假话、空话、套话横行。我不太爱用‘宣传’这个词,我认为‘宣传’是干事和宣传部做的事儿,不是记者做的事儿。然而我们很多的新闻从业人员认为自己有宣传功能,认为他就是一个喇叭或喉舌。我承认我是喉舌,但是我是自己的喉舌。我不仅有生理的喉舌需求;还有心理的,还有思想的,而这个东西跟我们所说的那个喉舌的含义是不一样的:因为那种人写出来的东西就不是信史了,他完成不了真实地、客观地记录历史的这个功能,甚至本末倒置,这是在我们政治生活中的一种现象。”

在传统的新闻理念中,媒体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要遵从政治宣传体制。记者首先是党和政府的宣传者,肩负着整合社会、思想教育的任务,是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建设者。这种理念推崇的职业意识是服务党、服务人民,在党和人民之间起着中介作用,但关键是为党服务。因此,是否“有建设性”是界定新闻的主要标准(刘旻,2010:69)。在实践中表现为更多地报道成绩、推出典型,以正面报道为主。而调查性报道恰恰是以揭露问题为导向的,问题、弊端、不足等负面新闻才是他们追求的目标。因此,调查性报道从本质上与以典型报道为主的党报新闻观念有着难以调和的冲突,调查记者无法接受宣传喉舌的定位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以“社会表达”为特征的调查性报道几乎不可能出现在官方媒体的原因。有西方学者认为,中国的新闻媒介承担着双重任务:其一为宣传党的政策,其二则为党的自我纠正提供帮助,这一功能使得媒介成为少数几个监督渠道之一,可以了解人民疾苦。媒介不仅要宣传,还要使人民知情,舆论监督成为约束地方官员报喜不报忧的一种手段。理论上,记者也应该把宣传员的角色与批评性的调查报道联系在一起(Elin Sēther,2008)。这样的判断仅是理论层面的,现实中很难将这两种角色掺杂在一起。一定程度上,新华社著名记者朱玉或许能够体现出一丝这种混杂的定位。朱玉一方面要写命题作文,塑造一些正面的大典型,但一方面又撰写了很多调查性报道作品,看起来处于一种“分裂”的状态。朱玉(2007:55)的解释是:

“从职业要求来说,既然是新华社的记者,新华社的性质决定了新华社的任务,决定了我不能以一个专门揭黑的记者身份出现,这是你所处的单位所不允许的。如果你想这么干的话,你肯定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要不然,你就会在那儿很痛苦,找不着自己的位置。写命题作文,这是我的工作之一。我把它视为党让我出一份黑板报,它是老板,让我去做,我肯定要把它做好。我把自己比作是一个在生产线上工作的工人,我没有权利说,我只爱螺丝帽,所以我拒绝生产螺丝钉。写一个人物也是,你不管是不是命题,都必须写好。开放式作文要写好,命题作文也要写好。另一方面,它们是在让你去开启不同的词库,运用不同的思维,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写的时候在开启大脑不同的区域。比如调查性报道的逻辑性很强,一环扣一环,最后导致整个证据链的存在。我觉得,这些都是对记者能力的锻炼。我也不想做一个只会写命题作文的记者。”

但在实践中,类似朱玉这一类型的记者毕竟是少数。随着传媒业市场化的推进,国家已经不再强求所有媒体都须扮演喉舌的角色,一些市场化媒体能够有意识地表现出一定的独立色彩,承担着“社会表达”的功能。于是,在实践中,新闻记者的“宣传角色”(propagandist role)和“调查角色”(investigative role)得以通过不同的渠道呈现(Elin Sēther,2008)。这种游离体现在新闻从业者中间,就是“体制内媒体”(以各级党报为代表)和“体制外媒体”(以都市报为代表)记者的“分裂”(张志安,2011b)。

在笔者的访谈对象中,有些记者曾经在官方媒体里从事新闻工作。14号受访者1995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河南日报》做记者。“一进去就在党报里,我做得很短,受不了那个环境,做了一年多就出来了,不愿意再做了”[8]。1999年,3号受访者从西安的一家国有企业跳槽到当地的一家晚报做记者,但是他很快发现,新闻工作与自己的想象有一些差距:“进去的时候,《西安晚报》还是西安不错的一个报纸,但是在舆论监督方面,地方报纸都是非常弱的。它也有社会新闻,板块也挺多,但是做得施展不开。我最后一直做到头版的编辑,也是觉得很迷茫,然后《瞭望东方》在那儿招聘,我就跳到这边了。”[9]原《南方周末》记者刘鉴强(2009:61)也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的地方党报记者经历:“在那个地方党报(《淄博日报》),我每天跟着市长、市委书记去开会,写出报道,请他们签发,在头版发表。偶尔我也采访农民和工人,个人的创造性很少体现。”他感觉到这份“报纸毕竟太小了,不是做真正的新闻”。于是,考取了清华大学新闻学专业研究生,2003年毕业后加入《南方周末》,主要从事环境、艾滋病领域的调查性报道。记者李杨(2009:54)是从新华社跳槽到《中国新闻周刊》的,从她的描述中我们多少可以看出一个官方媒体记者的职业状态:

“我在北京分社做记者,从2001年6月做到2005年6月,整整做了4年。我一直想写一些有深度的报道,能够闻名于世。但是,通讯社是24小时发稿,再加上我们当时实行了一个计件考核的制度,很看重质量。我一个月要写几十篇小消息,都很短。比如说,北京市文物局每年3月要召集记者,报道大觉寺玉兰花开了。我从早上8点到文物局乘车,一直到下午3点回到市内,等回到分社写完稿子已经是傍晚了。我觉得这个生活不是我所要的记者的生活。而这样的生活占了我生活的99%,而且在愈演愈烈,我认为今后它会占据我120%的精力。我觉得,我必须离开了。我就想到市场化媒体去,我觉得,那是中国真正做新闻的地方。我选择了周刊,因为周刊有更多的调查和深度。于是《中国新闻周刊》接纳了我。”

在社会主义新闻业下,政党的主导新闻理念对于媒体,特别是这些主流权威媒体,有着非常明确的定位和要求。这是由体制决定的,作为个体很难能对此有所挑战,不能或不愿适应的人,唯一的选择就是离开这里。因此,当这些调查记者感觉到在官方媒体里无法实现自己的新闻理想时,便纷纷选择进入一些市场化的媒体从业。在本项研究的访谈对象中,只有两位受访者是从纯粹的喉舌媒体中开始职业生涯的。当他们发现所在的媒介组织发挥的功能与自己的理解有冲突的时候,于是便选择了离开。其余29位受访者虽然没有在类似党报的官方喉舌媒体中从业,但他们通过实习等方式或多或少地也了解了这些官方媒体能够扮演的角色。此外,调查记者们对于“喉舌”定位的感知,并非只有在体制内媒体待过才会有这种感受。多数受访者虽然并没有在体制内媒体的从业经验,但是他们的成长经历也能间接地对此有所感受。

23号受访者同样也是在1995年加入新闻界的。20世纪80年代后期他在贵阳读高中时,看到那时的《南方周末》总是刊登一些纪实文学,觉得这份报纸不太入流,“还是《中国青年报》、《贵州日报》这些体制内报纸是权威的、可信的”。因此大学毕业时,“那时候进《贵州日报》是我最大的梦想”。最终,他进入了贵州电台。这同样是一家体制内媒体,但是90年代中期开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已经比较落寞了。他在跑政文新闻的过程中,总是有一种受到歧视的感觉。一年多以后,他就彻底离开了,理由是“广播太没落了,我不能在这儿待太久”。23号在电台完成了职业启蒙,总体上,“电台时期是党的喉舌。我要为党解决一些问题,党看不到,错不在政府,下面有病人,找出蛀虫”。大多数时间,他是在忠实地扮演党的喉舌的角色。即使他印象最深刻的两个报道,一个是麻江县的假化肥调查,一个是假种子调查,也没有跳脱喉舌的色彩,履行的是官方媒介从上到下的监督功能。[10]

宣传喉舌作为中国新闻业的基本功能,不但渗透进新闻从业者的职业认知中,而且也被社会各界所熟知,甚至是那些普通民众,也会对中国媒体的喉舌功能形成自己的想象。3号受访者在当记者之前曾经以为记者是真正的无冕之王,有一次他买了个手机却发现是水货,店家不肯退款。他就找到一个在电视台做记者的朋友,以为记者可以帮他解决这个问题。结果让他很失望,朋友也对此无能为力。[11]3号对记者的这种想象并非毫无道理,基于单位体制的特征和宣传喉舌的定位,中国媒体总体上还是权力结构的一种组织延伸。媒体的喉舌定位附带产生的一些社会效果,使得社会对媒体功能的认知也不可避免地形成了一种刻板印象。这也导致部分新闻从业者中间有一种对职业的错误理解。曾经做过记者的《读库》出版人张立宪(2009:154)对他过去记者生涯的描述很好地说明了这种现象:(www.xing528.com)

“过去,中国的很多记者往往是居高临下,形成一种错觉,认为他出去采访别人会很尊敬他,甚至会向他谄媚,会送他礼物,会给他红包。一个年轻人一毕业,往往就会有这种待遇。这往往会让他对这个职业的本质产生偏离。他会认为这是他挣钱的一个工具,是满足他虚荣心的一个工具,是他可以解决生活中很多难题,拥有很多门路的一种东西。当年我在报社基本上就是这样,不用发愁生活中的任何事情。家里人要住院,我们有跑医疗卫生的记者可以给联系大夫。驾驶证被扣了,可以找跑公安的记者要回驾驶本。新闻成了一种可以变现,可以转换成自己利益的一种资源。”

上述做法严重地违反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但长期以来,这些伦理方面的瑕疵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更有甚者,新闻界内有不少媒体和记者就凭借这种“特权”牟取经济利益,他们的“权力寻租”行为呈现出常规性、普遍化的态势(张志安、陆晔,2008)。尽管很多从业者清楚地知道这些新闻职业伦理问题的是非对错,但在新闻实践上的“违规”现象却依然非常普遍,显示出认知与实践的不一致。研究也发现,从事调查性报道、从事新闻监督较多的记者精英,他们的自律更严,对新闻界的某些不良风气更加痛恨,也更愿意从新闻从业者自身做起,来改善现实中的某些不足(王辰瑶,2010b)。2004年,仍在大学就读的7号受访者来到北京,他原本打算去《中国青年报》实习,但是没有成功,不得不暂时先找个媒体工作干着,于是就有了这样一次经历:

“我找了一份工作,名字叫《××导刊》。主编一开始不要我,等他看了我发的那么多稿子以后,又说那你明天来上班吧。我感觉变化好大。这时有个记者进来了,对那个人说‘你得把工资给我’。我就留了个心眼,等他出来以后,我就问他怎么回事。他跟我说了半天,最后说‘我劝你不要来,这里是个搞敲诈的地方’。这是我第一次知道新闻圈有这么一个行当。我在他的桌上发现了一份传真单,抬头是徐州市某区委书记,有人反映贵区某人民医院怎么怎么,现发来你们审核。背面写着,这个东西得出多少钱,最低两万,走广告赞助的账。我就把传真单藏起来了。后来我上网一查,发现好多类似的稿子,除了主语不一样外,连形容词都是一样。我就记下了医院的名字,以《中国××报》的名义打电话到医院,详细了解了情况后,我给《××导刊》主编发了一条短信,人家反映你怎么着,他辩解了一下,然后我写了个稿子叫《新闻敲诈真相》。”[12]

从受访对象们的讲述中,我们可以发现,很多记者之所以对“既定新闻观念”产生隔膜,职业自主性遭到压抑是主要的因素。这种隔膜有的是来自亲身的喉舌经历,有的属于过度的自我想象,还有的则是来自新闻生产实践的动态过程。中国新闻业作为宣传喉舌的工具性定位,在具体的实践中可以体现出两种形态:一种是按照宣传管理的口径进行报道;另一种则是按照宣传管理的要求不进行报道。正如张朝阳(2006:30—31)所言,对宣传工具的“喉舌”价值的重视,既是对媒体的“积极宣传作用”的高度期待,又是对媒体的“消极宣传作用”的高度紧张。中国传媒体制除了在积极意义上赋予媒体明确的、正面的宣传职责以外,另一个同样重要的制度功能就是在消极意义上的禁止功能,对那些可能产生的负面宣传价值的媒体内容进行管理和控制。规定性的制度安排必然需要禁止性的制度安排的补充,后者是前者必然的逻辑延伸。来自宣传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构筑了边界明确清晰的新闻生产的有形控制空间。除了针对具体事件的“宣传通知”、相关的审稿制度和由宣传管理部门直接下达宣传任务等外,还包括各种并不一定见诸文本但在新闻机构内部尽人皆知的边界,比如,对批评报道的行政级别的限制,对新闻媒介异地监督的限制等(陆晔,2003)。

对于主要从事负面报道的调查记者来说,他们对宣传喉舌功能的感知更多是通过这种新闻监管的途径来获得的。虽然他们所在的市场化媒体一般不再像党报等官方媒体一样承担大量的“规定动作”,但是新闻报道的内容却是受到高度监管的。一般而言,这种监管职能由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承担。从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胡国华(2007)的描述中,我们能够看到这种日常监管之频繁、琐碎程度令人瞠目:

“现在宣传部新闻处最忙,他们要处理各种媒体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因为各种社会矛盾多了,新闻爆料增长了很多倍,有些新闻记者没有很好地把握导向,有些内容在没有很好地核实的情况下报道出来,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在报道时机的把握、版面的安排、内容的措辞不当等方面会引起很多问题,我们每天都会接到各个地方各个部门打来的电话,要求这个不报那个不报,我们基本也考虑他们的要求,但是长期这样,这个不报那个不报并不是好的管理办法。”

来自宣传及政府部门的政治控制通常直接表现为电话通知、报道要求和宣传政策,主要通过会议、电话、传真、短信等方式来进行传达。也有不少要求是不成文、不确定的,其要求是变动而模糊的。这种控制可区分为中央、地方两个层次,前者主要是相关政府部门通过管理政策等方式来实施,属于“组织化”的控制因素;后者主要是地方宣传部门和政府机构对媒介组织的干预,这种干预越来越混杂着“组织化”的公利因素和“个人化”的私利因素。面对宣传部门“这个不报那个不报”的明确要求,媒介组织和新闻从业者一般都采取顺从和配合的姿态(张志安,2011a)。从个体的角度来说,记者也感到十分无奈。原《成都商报》调查记者龙灿(2011)如此描述这种职业过程中的常态:

“以前的无数次教训告诉我,只要一触及了负面的报道,只要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和行踪,稿子就可能被直接扼杀在摇篮中,他们只需要一个电话,我们就只有灰溜溜地回去。根据我自己的亲身经历一再证明,有时候,一个县城的有关部门,就可以将我们正在千辛万苦采访的稿子扼杀在写稿之前。”[13]

但是由于管制的普遍、动态、模糊等特性,往往增加了记者“越轨”的几率,随之而来的是批评、处理、辞退,甚至是法律诉讼,种种风险为调查记者设置了一个无形的控制空间,一种威吓效应不言而喻:如果听话,可以出入于各种会议、典礼等场合,有不菲的红包和车马费,有稳定的稿费和体面的职业;但是如果不听招呼,面临的可能是各式各样的风险。这种潜在的风险像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包括这些调查记者在内的新闻从业者头上。10号受访者对此就有切身体会,他的职业生涯中不止一次遇到新闻监管,甚至两次为此丢失工作。我们从他的经历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新闻监管这种“逆向激励机制”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2003年4月份,一天晚上又听电台。我比较勤奋,特别晚才睡觉。电台在那放着响着,我就躺在沙发上似睡非睡,忽然间说哪儿打架了。夏天啊4月份,暮春了么,打架很正常,我说管它打架不打架,我才不理它呢,打得厉害了,看看多厉害吧,这时候人的睡意就不是那么浓厚了。一听打得很厉害啊,一两百人打起来了,哎呀,厉害厉害!当然了一两百人打架似乎也不是多稀罕,可是在做突发新闻,我觉得就是一个新闻点了,另外警察开枪,最后现场一片嘈杂。当天晚上我就去了,刚一出门,警察之间互相报了,处理了处理了,人都该处理的处理了,受伤的已经到医院了,现场已经没有了,提醒增援的兄弟不要来了,很快就平息了。对我来说,我就特别遗憾。这么一个现场我不在现场,我觉得特遗憾。可是没有现场没办法了。第二天早上我就找出警的交警队,我说你给我查查昨天晚上咋回事,很快宣传民警给我查了,给我写了个东西,有几百字,你拿走吧。那俩哥们我都认识,听电台几乎郑州市晚上夜巡的我都能听出来,可见我的工作做得多细。我都找到了一问,哦,就那么回事,打架的规模挺大。现在想一想,一个打架事件,警察去了,他们不听,开枪,是个很正常的治安案件,甚至称不上一个重大案件,对吧?在我的思想里边我总觉得这就是个小事。我写了篇稿子,我说警察鸣枪镇住百人群殴。然后领导就问我,我的部门主任也问我,这打几枪啊?我上边写了,太多了,10枪,20枪?他说:你说最低开几枪?我说:8枪吧。那好了就写最低的,8枪。警察鸣8枪镇住百人群殴,这就是个标题第二天就发了。你想想在我写的这么多大量的突发新闻报道中间,这个案子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一个案子,甚至是不值得一提的。从现在的眼光来看,类似这样的治安案件恐怕也不是什么大案子,也称不上优秀。但第二天就被人民网、新华网等全国各大媒体转载。转载把这个点放在警察鸣枪和打架。我认为也没有问题。这事情过了一周后,郑州市公安局忽然间通知我,说你到公安局网络处来一趟吧。因为我跟打电话的那个宣传处的处长很熟,我说干什么?她说你来一趟吧。我下意识地觉得要出事,但是我不知道什么事。当时我想,第一从警方的电台里听到了这个事情,第二现场没有了之后,对一个记者想救这个稿子,只能找当时的民警或者他们的宣传民警,宣传民警就是交警队里专门负责宣传的这样一个民警,他还给我写了东西。我认为很自信的,对吧?可是没有想到的我去了以后就有16天没出来。当我接受讯问的时候,郑州市公安局同时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说我编造新闻,窃听警方电台。我现在都不理解这怎么叫窃听警方电台,我总觉得窃听应该是特殊的仪器,或者说把电话,像铁道游击队那样把电话剥开,那才叫窃听。这怎么能叫窃听呢,电台是警方给我提供的,要说我窃听的话,那郑州市太多的记者都在窃听了。后来,就说我这篇稿子扰乱社会秩序,将我行政拘留15日,铁窗的生涯15天。我在拘留所里边的时候我就感到特不理解,因为我不知道新闻的真与假。我没有写什么,我还没有编什么其他的东西,我仅仅写了一点就是别人说了100句话,我仅仅说了70句话的内容,我就犯错误了吗,我很不理解。那些民警包括拘留所的民警我也很熟。我在接受讯问的时候,郑州市公安局开了一个类似于新闻发布会的小型会议,当时所有郑州的媒体都去了,然后就说我编造假新闻的意思。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认为这是使我觉得特别委屈、特别不可理解,也特别感到愤怒的一次事件。这次事件改变了我对新闻本体的看法,新近发生的客观事实的报道。我学新闻的时候,新闻就是这么定义的,我不知后来改没改。为什么一个真的事变成假的呢?我不理解。然后我的名字还有那篇新闻在当时就被作为反面教材,一次又一次地被新闻学的教授当作反面教材。我那时候感到特别心寒也特别委屈,更主要的是愤怒。15天以后我走出拘留所的时候,我觉得我很悲壮。当时,去迎接我的人中有四个警察,都是平时关系比较好的,拍了拍我肩膀,什么都不说。然后另外还有一些我报道过的帮助过的人。别人不知道,警察最清楚。因为你要知道所有的警察他都有电台,当天晚上所有发生的事他们都知道,也就是说这个事情它不是个秘密,不是你说什么它就什么。郑州市2 000多名警察甚至更多的人在听那天晚上发生的什么事,怎么会变成这样呢。再往后我觉得终于我理解了,原来做新闻是要和大气候合拍的,所谓的国内的政治气候,要顾及这个大气候。如果不顾及这个大气候,作为一个新闻记者,你会很悲惨的。2003年的大气候就是‘非典’,也就是我这篇文章扰乱了民心,正在抗非么,抗SARS,一场伟大的战争,大家都在做这个,忽然写出来一个百人群殴,说明我工作不力么,把我放在这个高度。我从此理解了新闻是来不得冲动的,一开始如果说我理解的新闻是冲动的话,从这次事件以后我认为新闻应该是冷静、客观,然后要富有激情的。看我们把冲动改为激情。你的新闻激情用到什么时候你都得有,但是冲动要不得。最后别人都认为我的新闻生涯到此结束。一个写过假新闻的人,一个背负了那么多骂名的人,一个曾经大家都认为很优秀的跑突发警务跑法律的记者,忽然间被人家拿做反面教材,大会小会都在讲我。有的人还当着我的面在和我开玩笑,对我来说是一种侮辱,可是你无以辩驳。”[14]

10号受访者提到的这条新闻,后被上海《新闻记者》杂志选入当年的十大假新闻,经常被当作一个反面案例在大学新闻教育的课堂中被人提及。然而,我们可以从当事人的描述中发现,这一事件不单单是一个假新闻可以解释得清楚的。10号因为此事被原来供职的报社开除,他此后在南京、广州等地的媒体继续从事新闻工作。2004年,重新回到河南,但是两年后,他又因为一篇稿件的问题不得不远走北京。

10号受访者的经历为我们展示了新闻生产过程中的权力控制机制是如何隐秘地发挥作用的。这种隐秘的权力控制机制不只针对媒介组织,它也会经过记者在组织内的“社会化”过程而成为记者的经验,从而影响到新闻的生产。新闻记者往往会知道,在新闻报道中有一些领域或题材属于禁区、红线,不能触碰。[15]面对新闻监管,也有一些媒介组织和新闻从业者不会一味地顺从,而会选择“边缘突破”或“策略突围”(Jingrong Tong,2009;张志安,2008b)。但更为普遍的现象是,长此以往,记者会在新闻生产实践中形成对报道风险的判断和预测,即便对一些没有明确规定的“敏感问题”,也会采取“自我审查”,即在没有明确外部审查机制、压力和要求的情况下,从业者和媒介组织自身对新闻生产进行的自我施压、自我监管或自我控制。这种自我审查已在新闻实践中成为一种常态(Jingrong Tong,2009;刘旻,2010;张志安,201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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