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树芳
创新农资流通模式、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对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保证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以确保农资市场健康发展和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为目标,积极探索“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有效模式和措施,着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的发展。通过政府引导推动、搭建合作平台,依托企业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采取企业自身和职能部门“双层监管”措施,促使农资连锁经营步入了规模化、规范化、网络化的发展轨道,形成了“放心农资”供应主渠道,有力地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
一、农资市场监管的现状与特点
从农资市场监管过程来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行业执法阶段。2004年以前,我省农业系统农资监管工作主要由种子、植保、土肥站、药检所、饲料办等行业系统来承担。第二阶段:综合执法阶段。2004年开始,我省农业部门开始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执法。2006年由厅办公会议决定,省厅实行执法责任制,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理顺了执法体制,整合了执法资源,增强了执法能力,改进了执法方式,使全省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案件投诉明显减少,重大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农资市场监管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是农资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到目前全省11个市、115个县(区)农业局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机构的建立,改变了农业部门从过去的被动管理转为主动执法,由季节性检查转为经常性执法。实现了从单一农资市场管理向全程监管延伸,从单一标识证书检查向内在质量抽查延伸,从单一查市场、查门店向查源头、打窝点延伸。
二是农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连续几年集中力量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重点对县、乡农资市场、经销门店进行清理排查。二是严格查处大案要案。
三是治本措施有了新突破。重点是对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诚信档案,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农资经营单位档案建设已经完成。
四是农资监管环境不断改善。经过几年坚持不断地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加大对农民的技术指导与服务,普及识假辨假维权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农资打假和监管已成为社会共识,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农资是特殊商品,农资的特殊性决定了农资市场监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从商品流通讲,农资经营由工商部门发营业执照、负有监管任务;从农资性质讲,除种子外都属工业产品,其质量为《产品质量法》范畴,属质检局监管;从其用途讲,主要是服务农牧业生产,农业部门监管责无旁贷;从经营主体上讲,供销部门从计划经济时期转轨为市场经济,一直担负农资经营任务,是农资质量的主要保证者;从违法案件查处上讲,涉及刑事案件的都必须移交公安部门。从发证环节看,农资生产经营审批涉及发改委、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
当前农资市场监管面临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一)农资经营主体多而乱
全省现有农资经营门店中,有供销社系统的、有生产资料系统的、有农业技术部门的、有邮政系统的、有生产厂家的、有批发商、还有个体经营户。这其中还不包括没有证照的经营单位、临时季节性的摊点、走村串户的商贩。农资经营主体的多而乱,给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甚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很大的隐患。如:有一部分农药经营户前屋卖农药,后屋住人、做饭,还有极个别经营户农药、副食在一个门店经营销售,非常危险。造成农资经营门店多而乱的原因,一是现行法律法规“门槛”过低;二是钻法律法规的“空档”;三是法律法规修改滞后,审批许可条件过时。
(二)农资品种名目繁杂,真假难辨
以农药为例,我国有近2千家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的农药近万种。不同的厂家生产同种成分的农药,其命名则是五花八门。如: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其商品名有大功臣、四季红、蚜虫灵等40余种。从肥料来看,仅2008年,外省进我省备案的复混肥、冲施肥等700多家,2000多个品种。不仅使农民真假难辨,就连专业技术人员也感到难以辨认。
(三)农资经营人员素质较差
大部分农资经营人员文化程度偏低,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守法意识淡薄,辨别假劣农资的能力很差。如:跨越生态区域引进种子,未审先推;国家禁限用农资屡禁不止;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屡查屡犯;做虚假宣传坑害农民等。
(四)监管部门多,难成合力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都负有农资市场监管任务。为了形成合力,自上而下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但从多年运行看,仅限于开会、行文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各自部署安排。几年来,农业部门重点开展农资专项治理,工商部门开展“红盾行动”,质监部门开展专项抽查。都是职能部门,各有体系和工作重点。(www.xing528.com)
(五)农业执法队伍建设滞后,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执法机构尚存空白。特别是受机构改革影响,畜牧系统综合执法机构建设缓慢;二是人员编制少、到位率低,素质不适应;三是执法手段落后。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仅有执法车辆、照相机、摄像机,检测设备更是缺乏,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相比,差距明显。
三、强化农资监管的建议
从多年执法实践来看,从根本上解决农资市场隐患问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源头保障,必须政府、企业、市场三方联手,齐抓共管。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
(一)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强化源头治理
严格行政审批的核心是严格农资生产经营条件。从现有法律法规规定来看,抬高审批门槛目前尚有局限,而且受多部门审批难以操控。农资市场的主要五种农资产品农(牧)业部门都负有一定的审批备案权。当前行政审批的重点是对已经申办或正在申办的单位进行严格审查。一是要对已发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顿,重点是检查整顿其生产经营条件、范围、进货渠道、规章制度建设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违规生产经营者坚决废证,并建议有关部门吊证取缔。二是对正在申办或将要申办农资许可的,要严格审批环节,加大现场勘验力度,实行专人负责,谁勘验、谁签字、谁负责。三是对一年内两次农资质量抽检不合格的,或两次抽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或因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废证取缔。
(二)强化执法手段,提高监管能力
农资市场监管,制度是基础,机构是保障,执法手段是关键。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农资市场制度建设已经有了一定基础。2005年农业部已经出台了《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原则、日常管理、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信息报送等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也提出了监管工作的“六不准”和“五不放过”等原则要求。结合山西实际,我省也出台了农业综合执法的规范化意见,制定了农资监管工作的20多项制度。从机构建设上,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基本建立(除畜牧外),监管网络基本形成,从这几年实践看,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已经成为农资市场监管的主力军,其地位、形象、权威已经逐步得到社会认可,也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从农业部门担负农资市场监管重任的要求看,当前的最大薄弱点是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执法手段落后,监管能力不强。因此,必须转变工作思路,下大力气强化基层执法手段和能力。
在创新农资市场监管方式上实现突破。重点是推广运城市的经验,在全省聘任一批农资信息员,建立农资义务监管制度,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作用,延伸农资监管网络,解决基层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
在农资监督信息网络建设上实现突破。创造条件,开办全省农资监管信息网络。一方面,建立农资产品身份生成、快速识别、资格审查、查处纪录等功能系统,将各部门生成的行政审批信息进行整合,互联互查,为实现农资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的全程监控创造条件,为实现农资产品责任追溯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建立农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系统,方便农业执法人员及时掌握农资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实现有效监管。
(三)把农资连锁经营作为规范农资市场的重中之重,全力推进
农资连锁经营是当前农资市场中最具活力的经营方式,特征是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志、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销售价格,具有经营规模化、网络化、信息化等行业优势。进一步推进农资连锁经营的规范发展对于保障农资产品质量,促进农牧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推进农资连锁经营是一个方向,具有现实基础:
一是有国家政策扶持。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促进连锁经营若干意见的通知》,2004年农业部、工商总局、供销总社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两个文件的出台,对农资连锁经营在行政审批、统一纳税、规范执法检查等方面作出了统一的政策规定,为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有职能部门探索实践。近年来,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直部门都在探索实践服务“三农”的工作方式。如商务部门实施了“万村千乡”放心店工程,科技部门实施了科普惠农工程,财政、供销等部门联手开展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等。这些工程的实施活跃了农村流通,促进了农资连锁经营的发展。
三是农资连锁经营有基础。全省有农资连锁经营企业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直营连锁式。以大的生产企业为主体,凭借资源优势和产品优势,自建营销机构,实现连锁经营。代表性的有山西丰喜农资贸易有限公司,山西临猗宝元化工有限公司等。丰喜农资在运城市13个县(市、区)建立了农资配送中心、直销店、连锁店、连销分店279个,运城以外县市发展连锁店56个,主要采取“统一形象、统一培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结算、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广告促销”的“八统一”管理模式,年销售化肥、农药、农膜15余万吨,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二是特许加盟式。以授权对特许商品、商标进行开发利用为主的“商品、商标性连锁加盟”。一般以大的流通企业为主体,通过联合联作、重组网络、自建网络等方式,充分利用自身对农资广泛的采供渠道优势,形成连锁经营网络。代表性的有山西正林农资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他们结合商务部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建设,在晋中太谷建设了配送总部,在祁县、寿阳、左权、昔阳建立了四个县级配送中心,主要采取“统一采购、统一标志、统一配送、统一经营方针、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的“六统一”经营管理模式,年销售化肥约10万吨,销售额1亿多元。三是自愿加盟和直销连锁相结合的模式。如临猗县通过农业、工商部门引导、支持,成立了九大农资配送中心,各农资经营户选择其中的一家挂靠加盟,进行连锁经营。
农业部门作为农资市场监管的牵头部门,不仅在农资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方面要加大力度,在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发展上更应发挥应有作用。选择一批具有一定连锁基础、资金雄厚、产品质量过关、企业效益好、市场信誉度高的生产、销售企业作为示范。规范经营,重点解决好农资连锁网点“统一”模式和“连”而不“锁”的问题。
(作者单位:山西省农村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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