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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文学史学科及其文学史观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统而言之,朱德发所言的“现代中国文学史”与“中国现代文学史”或钱基博的《现代中国文学史》最大的不同之一是“现代中国文学史”并不具有其他二者所具有的强烈偏见性。“中国现代文学史”延续的是扬新文学抑其他诸体文学的撰史思路。朱德发的“现代中国文学史”学科的构想强调对诸文体、诸种文学形态持一视同仁的平等态度对待之。

现代中国文学史学科及其文学史观

“现代中国文学史”学科的提出是朱德发近年研究的新构想和文学史学研究的新突破,它不同于20世纪30年代钱基博的《现代中国文学史》,与学界近年出版的一些《现代中国文学史》[1]著作也有一定的差异,它是有感于文学史编写研究现状诸多问题的深度思考的结晶。

正如朱德发所言,“中国现代文学史应该是一个最开放最活跃的学科,动态性、善变性是它的生命活力所在。这不仅因为这个学科带有元话语性质,它的勘探与阐释的空间巨大而深邃,为见仁见智地一代代研究和书写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而且也因为中国文学的现代化如同整个社会的现代化一样是个漫长的复杂的过程,现代化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都会在我们国家多民族的文学样态中或隐或显地反映出来,过去的文学形态是这样,现在和未来的文学形态更是这样。这就要求文学史学科意识的建立与文学史观念的形成永远不能停留在一种理念上和一种认识上,务必从激活凝冻化的文学史实出发,从发现当下动态化的文学实际入手,采取人类文学发展的宏阔哲学文化视野,重审重读重估中国自晚清以来的文学演变史,不断调整学科意识与文学史观念;这种学术取向与动势,充分体现在世纪之交的重建文学史学科意识的言说里和重写文学史的行为中。对上述三种突破己有‘中国现代文学史’学科模式与文学史观念的构想和设计(此三种构想和设计指‘20世纪中国文学’、‘百年中国文学’和‘中国新文学60年’——笔者注),我们不仅认同和赞赏,也曾付诸理论研究和书写实践;不过从比较中我们认识到,欲要弘扬三种重建‘新学科’在理念与实践上的优长并克服其局限,我们更赞成重建‘现代中国文学史’学科意识,并认为它比其他学科构想在当下更具合理性、合法性、开放性、科学性和前瞻性。”[2]朱德发所言的“现代中国文学史”不同于现有的“中国现代文学史”,同时与钱基博的《现代中国文学史》也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统而言之,朱德发所言的“现代中国文学史”与“中国现代文学史”或钱基博的《现代中国文学史》最大的不同之一是“现代中国文学史”并不具有其他二者所具有的强烈偏见性。“中国现代文学史”延续的是扬新文学抑其他诸体文学的撰史思路。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如旧体诗词等一些即便写于现代时期的作品根本无法受到中国现代文学史编撰者的注意,很难有机会入史。钱基博的《现代中国文学史》尽管以“现代中国”命名,实质却更多地强调古文的价值,对于新文学的成果则带有一种偏见,潜在地持“贬”的态度。朱德发的“现代中国文学史”学科的构想强调对诸文体、诸种文学形态持一视同仁的平等态度对待之。“现代中国文学史学科既不以新与旧对立认知模式来规范中国文学,又不以启蒙现代性来选择文学史书写对象,而是以现代国家观念的宏阔视野来收编中国文学。即凡是属于现代中国的作家、诗人、学者以及广大民众所创造的文学,不管用的是白话或文言;是古代体式或现代文体还是专业作者所为或民间所传,只要生成于、传播于现代中国的版图,都应该是现代中国文学史学科所关注的对象;哪怕有些文学作品或社团流派生成于异国他乡,但只要是现代中国人而不是外籍华人所为也是现代中国文学史的研究范畴,这是现代国家民主观念与民族尊严意识在重建文学史学科上的体现,也是现代中国文学史学科必有的容纳功能。”朱德发还强调了“一视同仁”的基础,他说:“如何才能做到兼容并包、一视同仁呢?重要的在于我们要超越一定的阶级或党派的界限,真正站在现代民族国家的民主平等的立场上,首先肯定它们都是现代民族国家想象的审美文本和精神财富,然后以公正的历史与审美相结合的尺度来判定其价值。”[3]有意识地打破文学“新”与“旧”、“古”与“今”、“雅”与“俗”以及文体之间的界限,将它们都纳入“现代中国文学史”的关注视野,这无疑是治史包容气度的一种表现,是以往的中国现代文学史学科及相关著作中很难出现的。在此基础上,朱德发同时界定了“现代中国”的概念,较为详尽地论述了晚清的政治结构和经济结构已实现的现代转型,同时认为当时出现的“诗界革命”、“小说界革命”、“文界革命”、白话文运动等文学的全面改革开启了中国文学现代化的先河。由此,“‘现代中国’应以甲午之战后的维新变法运动作为起点,中经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个不同社会制度的历史时期……‘现代中国文学史’学科意识,正是建立在这样一个现代国家观念的基础之上”。这样,朱德发在现代民族国家观念的基石上便将“现代中国文学史”作为现代中国文学书写的母系统,在这个“母系统”下分别以“中国新文学(或现代文学)”、“中国通俗文学”、“少数民族文学”、“港澳台文学”、“传统体式文学”、“民间文学”等作为“子系统”来建构“现代中国文学史”,并进一步从整体性、贯通性、兼容性、异同性等方面阐述了“现代中国文学史”学科具有的一些新的功能特点,进一步完善了新学科的构想规划。从修史和史学理论的角度看,这些看法经得起推敲,而且对以往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和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研究是一次大的超越。

朱德发在回顾几十年新文学史的研究过程中指出,“若把50年代写作的中国现代文学史视为政治文化型的,那么80年代写作的现代文学史就应视为思想文化型的,他们总是充溢着鲜明的主流意识形态色彩和带有强烈的政治功利性与思想教育目的性,缺乏对中国现代文学史多元结构形态、本体特征与内在规律以及文体建构与审美取向的深入开掘和有深度的阐释。一言以蔽之,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还没有完全摆脱从属的附属地位而完全纳入学术研究轨道。总之,我们认为衡量‘现代文学史’研究是否符合‘现代化’要求和推测,重要的标志之一是在于它所选取的理论框架是否与其历史本来面貌和本质特征相吻合,并且遵循这个理论框架就能不断深化拓展‘现代文学史’研究,使本学科充满学术活力。”[4]时至今日,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编写研究以及学科的设置等依旧没有摆脱“从属”和“延续”的性质。尽管我们试图在文学史的编写和学科理念的开创上体现出了一定的创新性,较之以往特别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文学史理念有了很大不同,并且也在直观形态上摆脱了“文学史”与“政治”的捆绑,但深层内核中,文学史仍然“没有完全摆脱从属的附属地位而完全纳入学术研究的轨道”。这一点只要翻翻已出版的文学史著作即可略见一斑。不管是何种思想指导下的文学史写作,其基本面貌却是那么的相像。“20世纪中国文学”、“百年中国文学”和“中国新文学60年”等理念的提出研讨已有多日,有些文学史著作也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在不少方面体现出了创新性和突破性,但绝大多数著作似乎只是在贴着新标签的容器中加入了大致相同的“液体”。当然,文学史的推陈出新离不开微观研究的革新,只有作家作品文学思潮等研究出现了新面貌,文学史的编写才会有更多的“新”可以利用和借鉴。在当前的学术环境中单独靠史家推陈出新是一项很难完成的工程。抛开这些制约因素不言,很多史家在宏观架构上并没有开创出有价值有新意的体系来也是事实。我们发现在中国当代文学史的研究中洪子诚的个人著史风范、陈思和的审美和知识分子人文精神文学史著中的凸显引起了学界较大的回应,但在现代文学史的研究中与此相类似的现象却不是很多见。不可否认的是也有学者如钱理群等人的《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黄修己、孔范今等编写的文学史著作有自己一定的独特风貌,但就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研究而言,整体的研究编写却不容乐观。文学史一本本的出版,其中的不少却是原本不需要出版的。究其原因,学科的桎梏和观念的滞后是首要的。

就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编写研究而言,无论如何探讨,我们都潜在地将之等同于“新文学史”。为什么其他体裁和语言形式的文学类型难以进入我们编写的视域内呢?有关通俗文学、旧体诗词、古语体创作作品入史问题的讨论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但真正受到中国现代文学史编写者的关注,尤其是“一视同仁”的关注却还不多见。事实上,此问题已经成为桎梏中国现代文学史学科发展的一个大的“拦路虎”。尽管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发展经过数次观念上的大变革,如文学摆脱了政治的直接控制等,但在内核中心直至今日仍然是和学科创立之初时一样将“中国现代文学史”等同于“新文学史”。这从表面看是一种“合理”,加之延续多年的思维惯例和学校教育的“规训”,学者和研究者都很少对此加以质疑,但这种观念形成的实质仍然是与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话语体系的影响和制约脱不开干系。毛主席认为,“五四”以前和“五四”以后中国的文化性质是显著不同的。“在‘五四’以前,中国的新文化,是旧民主主义性质的文化,属于世界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的文化革命的一部分。在‘五四’以后,中国的新文化却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文化,属于世界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文化革命的一部分。在‘五四’以前,中国的新文化运动,中国的文化革命,是资产阶级领导的,他们还有领导作用。在‘五四’以后,这个阶级的文化思想却比较它的政治上的东西还要落后,就绝无领导作用,至多在革命时期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一个盟员,至于盟长的资格,就不得不落在无产阶级文化思想的肩上。这是铁一般的事实,谁也否认不了的。”[5]毛泽东是一个革命家和政治家,他看文化问题的角度与一般研究者显然不同。姑且不论他区分“五四”前和“五四”后文化性质的界定是否经得起推敲,单就他的这种界定而言,无疑是把“五四”以后的文化纳入到了中国的革命运动中。于是,在中国的革命取得胜利之后,在书写我们革命历史的同时,很自然地便建立了“五四”以后的文化是在“无产阶级”甚或是“党”的领导下取得胜利果实的一个展现。这是不可避免的趋势。伟人的这种“断语”带来的效应是双向的,一方面,“五四”以来的新文化藉此机会成为宣传和要倡导的主流文化形态,备受推崇;另一方面,中国的革命也借由文化上的大突破、“大跃进”而更加成果显赫。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也是多年来一些研究者的反思和质疑得不到重视和体现的根源。

具体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新文学,毛主席认为,“五四运动时期虽然还没有中国共产党,但是已经有了大批的赞成俄国革命的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五四运动,在其开始,是共产主义的知识分子、革命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他们是当时运动中的右翼)三部分人的统一战线的革命运动。它的弱点,就在只限于知识分子,没有工人农民参加。但发展到六三运动时,就不但是知识分子,而且有广大的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参加,成为全国范围的革命运动了。五四运动所进行的文化革命则是彻底地反对封建文化运动,自有中国历史以来,还没有这样伟大而彻底的文化革命。当时以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为文化革命的两大旗帜,立下了伟大的功劳……五四运动是在思想上和干部上准备了一九二一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又准备了五卅运动和北伐战争。当时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是五四运动的右翼,到了第二个时期,他们中间的大部分就和敌人妥协,站在反动方面了。”[6]我们注意到,毛泽东对五四评价颇高——“自有中国历史以来,还没有这样伟大而彻底的文化革命”。这无疑肯定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破天荒的价值,但毛在下这个断语之前很有意思地加上了潜在限制成分,即“五四”时期尽管还没有中国共产党,但已经有了具有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在开始时是共产主义的知识分子、革命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联盟运动,但后来却是广大的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参加的一场全国范围的革命运动了。毛主席的这段话颇耐人寻味,我们可以很显然地看出,这里突出的实质是共产主义思想对“五四”的影响,进一步地推测,如果没有这个潜在性质的“限制”,毛泽东对“五四”的评价还会这么高吗?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抛开假设不谈,我们注意到,“五四”的意义被有力地凸显了出来。由于“五四”的意义和价值得到了伟人的充分肯定和认同,导致了它在新中国成立后各种专门史的书写中占有了越来越大的位置和重要地位。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编写是表现较为鲜明的一例。毛主席所说的“以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为文化革命的两大旗帜,立下了伟大的功劳”已经带有了鲜明的价值判断倾向。它毫无疑问地肯定了“新文学”反对了“旧文学”。正如上文所言,当中国的革命取得胜利后,追溯革命走过的足迹同时突出革命各条战线上取得的成果成为了一种当务之急,于是记录新文学的发展历史也成为了一个突出的问题。这个问题不是“文学问题”也不是“学术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在这种条件下,中国新文学史毫无疑问地成为了中国革命文学战线所取得的成果的汇集和展示。之所以选择新文学史作为一门学科,并不是因为它短短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具有与纵横几千年的古代文学相抗衡的力量,更不是说几十年的文学成就已经超越了几千年的文学成就,而是因为它背后的“政治话语权”需要它扮演这样的角色。这是个人和学界力量所无法抗衡的,也正是借于此点要想改变中国现代文学史等同于新文学史的学科定位才会变得如此之难。抛开其他不谈,仅就此意义上的观照,朱德发“现代中国文学史”学科的构想就具有较大价值,尽管其实践起来会有较大的难度。(www.xing528.com)

近年来,有关新文化运动的反思之声不绝于耳,当前创作界的复古倾向也有强化的趋势。季羡林曾坦言自己对新文化运动的看法:“五四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件大事。在文学范围内,改文言为白话,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件大事。七十多年以来,中国文学创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据我个人的看法,各种体裁间的发展是极不平衡的。小说,包括长篇、中篇和短篇,以及戏剧,在形式上完全西化了。这是福?是祸?我还没见到有专家讨论过。我个人的看法是,现在的长篇小说的形式,很难说较之中国古典长篇小说有什么优越之处。戏剧亦然,不必具论。至于新诗,我则认为是一个失败。”[7]季羡林的观点曾一度引起大范围的争论,很多人站在新文化运动的角度对其给予猛烈的批评。实际上,当我们真正把文学作为一个整体来看,而不是带着新文学在价值上高于旧文学的观念,会发现季羡林的评判一定程度上确实是吻合文学实际并有着深层次的道理。陈思和在北京大学孑民讲坛的演讲“先锋与常态——现代文学史的两种基本形态”也有相近的看法。陈思和认为,“五四”新文学实际上“成了评判文学的标准,也是制高点,像灯塔一样……在这个灯塔的照射下,很多与之无关的东西都被推到了暗影中,没有得到应有的认识。”[8]且不论季羡林、陈思和的观点是否真正吻合当时的文学和文学创作,其研究思路本身是值得关注的。事实上,只有在“史”的研究中更多地注意到“联系”和“关系”才可能真正认识清楚研究对象、认识到研究对象的真正面貌。由于缺乏整体性的研究视野,在以往的研究中我们过多关注的是单质史实的连续性发展规律,而很少从横向联系方面把握各历史现象的互动与影响,反映到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研究中就是过多地关注了新文学的纵向发展,漠视了史学研究中不应忽视的横向联系维度。从这点上看,朱德发“现代中国文学史”学科的构建更符合当今史学研究的认识规律。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这并不是说“现代中国文学史”的学科构想已经完备。事实上,由于对此问题的研究尚处于开创期,许多问题都需要进行深入的探讨与研究。“现代中国文学史”学科的巨大意义在于提出了新的问题和为解决问题提供了不同于常规的途径。在此意义上,“现代中国文学史”学科的提出不仅为现代文学研究开拓了新的视野,对当前的整个文学研究如古代文学、外国文学研究也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众所周知,文学史学科的建设与文学史观是密不可分的。如果说“有什么文学史观就能建立什么文学史学科”,那么同样也可以说特定文学史学科的建立同样需要特定文学史观的支撑。“这不仅因为文学史观是文学史学科的核心理念与思想支柱,也因为文学史观是规范文学史学科的理论依据与精神准绳”。就“现代中国文学史”学科构想而言,它的核心支撑点是“现代国家文学史观”。不论是“进化论”、“阶级论”、“现代性”或是其他的一些文学史观,它们所对应的文学史书写都是新文学史,也就是中国现代文学史学学科,关注的并不是诞生于现代中国版图上的各种文学形态。“不只是文言创作的文本或传统体式的诗文排斥于中国现代文学大门之外,就是那些鸳鸯蝴蝶体的通俗文学或地道的民间文学,乃至不合现代性标准的少数民族文学也没有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取得正宗的合法地位。”由此朱德发认为,诸如“进化论”、“阶级论”等形态的文学史观“所注视和容纳的不是现代国家生产的所有文学,而仅仅是新文学或现代型文学,以此所构成的中国新文学史或中国现代文学史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全民族的现代国家文学史。这样的文学史研究和书写也许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是合理合法的,而在中华民族正在走向全面复兴、整个国家现代化步入迅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感到文学史的研究和书写既不能适应‘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的学术诉求,又不能折射出整个现代国家的多元审美取向。”[9]敏感于此,朱德发提出了“现代国家文学史观”的构想。他认为,“现代国家文学史观,主要指明在现代民族国家发生的所有文学现象、生成的所有文学形态、出现的所有文学运动和文学思潮流派都是属于国家的、民族的,而不是某个阶级、某个社团和某个党派的。这一现代国家文学史观是建立于现代民族国家观念之上的……从特定意义上说,现代中国文学就是现代中华民族文学,它不分新与旧、左与右、雅与俗、多与少,只要是隶属于现代中国的文学,都应纳入国家文化宝库。所以,现代国家文学史观至少有两个功能特点:它把从晚清(国家现代化开始)到今天的所有文学都引进研究主体视野,上与古代中国文学对接,下随国家现代化的步伐延伸,即‘上可封顶下不封底’,可以系统地完整地动态地考察和梳理现代中国文学史的流变,这就避开了上述文学史观在时空上的局限,此其一;从横向说它对现代国家所拥有的一切文学都一视同仁,平等相待,尽管在统一的价值坐标上不同形态文学的思想意义和审美价值有高低之分,而作为现代国家的一种文学形态与其他形态文学之间的关系却是平等的,价值标准和评判态度也是公正公平的,这就消解了民族的、阶级的、党派的观念在文学评价上所残留的偏见,此其二。因此在我看来,现代国家文学史观较之上述文学史观更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开放性、科学性和前瞻性。”[10]

应该说,“现代中国文学史”和“现代国家文学史观”的倡导都是符合当前文学史学研究发展趋势的,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创新性,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史学观也存在一定的自身难以克服的矛盾。如果说以现代国家作为书写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基础,这一构想无疑是宏大和具有较强包容力的,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摆在了面前,即我们以何来统一这么多的文学类型,如何界定它们价值的高低,这其间包括“雅俗”、“新旧”、“中原文学与少数民族文学”等的定位和评价问题。试想,如果我们采用现有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那显然是行不通的,但新的评价体系和标准又要为各个形态、各种类型的文学所接受,一时之间也很难寻觅得到。所以,尽管“现代中国文学史观”的构想是有较大的史学价值和史学意义,但真正要付诸实践,无疑面临着诸多的难以想象的困难。由此,只有在解决了此论题面临的“内在危机”之后,“现代中国文学史”的建设才会取得大的突破,但抛开此论题面临的问题不谈,仅就此论题的提出而言,无疑为陷入僵化研究局面的中国现代文学提供了另一层面可供开掘的“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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