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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学史观与中国现代文学史编写的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提起进化,人们普遍认为中国传统的思想、学术研究中缺少进化的因素,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变化思想的出现是进化论得以出现和被接受的先决条件,只有人们愿意接受变化才会有所谓的“进化”或“退化”等。具体到进化论,多数研究者认为这是一个从他国传入的概念。[7]尽管有一些传教士、知识分子早于严复引介了进化论的思想,但进化论真正广为国人所知却赖于严复的译作。

现代文学史观与中国现代文学史编写的研究成果

提起进化,人们普遍认为中国传统的思想、学术研究中缺少进化的因素,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进化的观念虽然是在近百年左右才引起国人的普遍关注,但这并不能说我国古代完全没有进化的思想或进化思想的萌芽。钱穆晚年治学提出,“近代国人,率以吾中华民族为守常而不知变自谴。其实吾古人早知变,早贵能明变通变达变,典籍俱在,随处可征,不烦缕举。尤要者,在知变又知常。常中有变,变中亦有常”。[1]钱穆言及“吾古人早知变”实际上已经展示出我国古代具有产生进化思想的基础和条件。[2]我们一贯认为中国人善守常而缺少变化,实质上并非如此。以文学为例,不仅在《文心雕龙》中有明确“通变”思想的提出,在汉朝《诗大序》中也已经有了“变风”、“变雅”的概念。“变风”、“变雅”概念的提出标示着古人并不是反对变化和追求守常的。变化思想的出现是进化论得以出现和被接受的先决条件,只有人们愿意接受变化才会有所谓的“进化”或“退化”等。试想一下,如果连变化都不允许又怎么可能接受“进化”呢?

具体到进化论,多数研究者认为这是一个从他国传入的概念。由于进化思想是伴随留洋人士的提倡介绍逐步为国人认可接受,加之20世纪之初又是一个以西方为学习对象的时代,导致我们潜在或直觉地认为进化论是伴随着《天演论》的译介引入到中国的,是达尔文赫胥黎等提出的。事实上,进化是自然界的一种普遍现象,最初也只是一种生物学意义上的所指。如果从词源上看,进化(evolution)来源于拉丁文evolutio,是展开的意思,19世纪主要是作为一种生物学术语使用,后来慢慢演变使用到其他科学研究领域中。由此,就其产生看并不是达尔文的独创,也不能将进化思想写在达尔文一个人名下。[3]达尔文只不过是在前人的基础将进化思想向前大大推进一步,并不是进化思想的“发明者”和独占者。作为一种认识世界的方式,进化论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发展,在中国也不例外。“中国学术界普遍认为,历史进化论是舶来品,中国哲学史上只有‘一治一乱,一分一合’的历史循环论,只有‘三代以上是天理流行,三代以下是人欲流行’的历史退化论,而没有历史进化论的学说。这一观点其实是不合乎历史实际的。且不说中国历史传说中关于燧人氏、伏羲氏、神农氏先后出现的史影描述所隐含的历史进化的观念因素,也不谈荀况、韩非司马迁、王充、柳宗元或多或少带有‘天才之猜测’意味的关于历史进化的思想闪光,就在明代中叶,巴蜀学者杨慎也已通过对少数民族社会生活的考察而具有了某些历史进化的观念,至于王夫之,就更是一位具有系统理论的历史进化论者了。”[4]王夫之是不是“一位具有系统理论的历史进化论者”本书不做讨论,但这种提法的出现无疑说明了在我国古代已经有了进化的思想。与许苏民的看法不同,王永祥认为汉朝时期的董仲舒就已经具有了进化论的历史观。[5]当然,只言片语的流露并不能说明一位学者或思想家已经具有了进化论的世界观,但可以从一个侧面展现出古人思想中的进化因子。

进化论作为一种观念普遍被国人关注和接受是在19世纪、20世纪之交的时期。当时的中国饱受外国列强的欺凌和欺压,一些有识之士特别是一部分留洋知识分子在他国感受到了先进的器物文化和制度文化等,认识到落后挨打,产生了变法图强、强国保种的念头。进化论思想中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主要观念遂与中国知识分子的变革追求相吻合,引起了越来越多学者、知识分子的重视和注意,逐渐被引介到中国,受到国人的关注。杨文昌认为,“进化论的中国化始于1894年甲午战败之际。作为中国近代社会向现代化转型的坐标中心的《马关条约》的签订,强化了士大夫们的救亡心理,刺激了他们进一步探索救国救民的真理,大大消解了封建伦理政治的意识形态功能,宣告了洋务派的‘中体西用’论以及变‘器’不变‘道’主张的破产,在‘器’的层面上求生图存的发展思维从此不再被人们所青睐。因此,严复从1895年开始阐释宣扬的‘进化论’便一步一步地向价值标准层面靠近”。[6]前文中已经提及,进化论本来只是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用语,与社会价值并没有太大的关联,但特殊的时代往往促使人们做偏激之想,“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成为中国人民饥不择食中自立自强、反帝反封建运动中有力的思想武器也在可以想见的情理之中。就进化论思想的引介而言,在严复之前已经有人做了这方面的工作。[7]尽管有一些传教士、知识分子早于严复引介了进化论的思想,但进化论真正广为国人所知却赖于严复的译作。这一方面与严复的系统介绍分不开,另一方面也是特殊的时代环境决定的。只有在较强的危机意识中,人们迫切追求摆脱不如意的状况,进化论的思想才会以一种较为偏激的姿态为国人所接受。胡适曾记载《天演论》出版后产生的社会影响力。“《天演论》出版之后,不上几年,便风行到全国,竟做了中学生的读物了……在中国屡次战败之后,在庚子、辛丑大耻辱之后,这个‘优胜劣败,适者生存’的公式,确是一种当头棒喝,给了无数人一种绝大的刺激。几年之中,这种思想像野火一样,延烧着许多少年的心和血。‘天演’、‘物竞、‘淘汰’、‘天择’等术语,都渐渐成了报纸文章的熟语,渐渐成了一班爱国志士的口头禅。”[8]胡适的这段记述从一个侧面再现了当时的时代环境与进化论思想被接受的关系。只有在救亡图存的时代条件下、只有在人人自危的生存状态中、只有在外强凌弱对中华民族造成了强烈的挤压下,进化论的思想才可能引起国人从上至下的一致关注。从这个意义上回头看,20世纪初的中国为进化论的传播提供先天的适合生长的土壤。尽管当时的国人对进化思想是如此的热衷,但大家关注了解的并不是进化思想的本来面目,而是一种被篡改过、“修饰”过的适合当时中国国情的“进化论”。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严复翻译进化论时加入许多主观的因素。由是,在时代条件上了解西方进化思想为国人接受的情形后,有必要就严复引介进化思想时的有意取舍加以探讨和梳理。

进化论之于达尔文是来自于生物界应用于生物界,他并没有将之推及到社会学、哲学领域内的意图,但进化思想传播开之后造成的影响却是达尔文始料未及的,即迅速的由生物界蔓延传播应用到人文社会科学等诸多领域。在这个“扩张”的过程中,“赫胥黎等将进化思想传到全世界。斯宾塞进一步发展进化观念,将之扩展到心理、社会、伦理等诸多学科领域”。[9]在这个传播发展的过程中,进化论逐步在不同领域内形成声势,其原初意义上生物学领域内的应用反倒有被人遗忘之嫌。以中国的传播为例即可看出,人们对它的追捧与生物学领域的关注根本无关,更多的是社会学领域的探讨。如此,进化论被引入到诸多领域中,大致有“机械进化论(以海克尔、斯宾塞为代表)、生命进化论(以叔本华柏格森为代表)、突创进化论(以劳依德、摩根和萨缪尔·亚历山大为代表)、适用主义进化论(以杜威为代表)。在这些思想中对中国影响最大的,是机械进化论。”[10]张士欢、王宏斌指出,“晚清传入中国的西方社会进化论主要是斯宾塞与赫胥黎两家,由于严复的《天演论》译自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许多人误认为清末在中国传播的进化论主要是赫胥黎的观点,事实则不然。相比之下赫胥黎的影响远不如斯宾塞”。[11]赫胥黎是达尔文思想的积极传播者,对达尔文的研究有较为深入的认知,知道进化论来自于生物学领域,也知晓进化论应该应用在自然领域,并不认同进化思想在人类社会等领域内的应用。赫胥黎在《进化论与伦理学》的导言中有他对进化的看法,“The word‘evolution’now generally applied to the cosmic progress,has had a singular history,and is used in various senses.Taken in its popular signification it means progressive development,that is gradual change from a condition of relative uniformity to one of relative complexity;but its connotation has been widened to include the phenomena of retro-gressive metamorphosis,that is,of progress from a condition of relative complexity to one of relative uniformity.”(“进化”这个词现在一般被用来指宇宙过程,有一段独特的历史并在多重意义上应用,就它普通意义而言,它意味着向前发展,即从一种相对单一状态转向一种相对复杂状态,但其含义已扩大到包括退化变异现象,即从一种相对复杂状态向单一状态的变化)[12]

从赫胥黎这段论述中可以看出,赫胥黎并没有将进化论上升为一种社会学、哲学理论,同样,在谈到进化时,赫氏也不认为进化是一种单一的过程。在指出进化一般意义上是指由低级向高级状态的发展后,赫氏同样提出“but its connotation has been widened to include the pheno mena of retrogressive meta m orphosis”,明确指出了进化过程中的退化和变异现象。事实上,赫氏的论说更符合自然进化的实际,是无数试验可以证实的,但在严复翻译《天演论》的时期,这种论说无疑是当时的社会环境所不需要的。于是赫胥黎对“进化”的阐释到严复笔下就变了模样,要么被略去,要么加入了译者过多的阐述。严复在《自序》中曾言,“有斯宾塞尔者,以天演自然言化,著书造论,贯天地人而一理之,此亦晚近之绝作业。其为天演界说曰:翕以合质,辟以出力,始简易而终杂糅”。[13]这里,严复明确地将斯宾塞的思想引了进来,赫胥黎对进化的界说已被他大大地简化,成为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的直线过程,进化过程中的羼杂和反复也被忽略了。“退化”和“变异”现象被有意地忽略说明严复本来就无意做赫胥黎进化思想的忠实传播者,在这个意义上,鲁迅说《天演论》是严复“做”[14]出来的是经得起推敲的。从自述中可以看出,严复所接受的进化思想更多地来自于斯宾塞,赫胥黎只是他翻译时借用的一张表皮。严格意义上,赫胥黎的作品是《进化论与伦理学》,严复在翻译这本著作时有选择地将“进化论”一部分译了出来,忽略或漠视了“伦理学”的部分。赫胥黎是达尔文的学生,也是达尔文思想的传播者和守护者,对进化论的应用范围有着更为清醒的认知,他之所以要将“伦理学”作为达尔文思想并列的一部分,主要是因为它看到了人们对进化论误读之后带来的不良后果。赫胥黎一直认为进化论只能在自然界适用并不能推广到人类社会中,而当时的欧洲人却认为进化论也可以适用于人类社会,可以作为社会规律看待。这样伴随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等自然规律从自然界走入人类社会中,进化论被广泛地应用到社会学的探讨中。进化论最初在社会学领域的应用是自欧洲肇始的,从表面看这是欧洲人对进化论的发展,但实质上它更是欧洲对外扩张的需要。前文已经提及,进化论来自于生物界适用于生物界,不能将之应用在人类社会中,因为人类社会已经具有了自我调节的能力,摆脱了生物简单适应外在环境的被动进化态势。尽管将进化论理念应用到社会学领域中已成为欧洲大多数人的共同认识,但作为达尔文思想深入了解者的赫胥黎很清醒,于是他到处演讲指出进化论应用到社会领域中的弊病,并以伦理学与进化论相对应阐释人类社会运作的内在规律,尤其强调了道德等因素的作用。由于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存在,已经具有了自我调节规范和控制自身的诸种手段,并不像自然界的其他生物一样受到强烈的外在自然条件限制,一定程度上可以改造自然以适应生存,就不能再仅仅重视人类的生物性而漠视其自我的调节的能力。不可否认的是,在进化思想发展早期,进化论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不适应性并没有得到人们的重视,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实质上是在指出进化论所提出的“适者生存”的观点在人类社会中应用的局限性。尽管赫胥黎不懈努力,他的观点却无法改变欧洲乃至整个世界将进化论应用在社会发展中的现象。严复在翻译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时同样面临着选择的问题,但他一样没有摆脱时代的局限,仅仅将进化论的部分为我所用,有意地忽略了伦理学的内容。纪坡民指出,

实际上,作为译作,严复《天演论》的篇幅,比赫胥黎《进化论与伦理学》的原著,要大好几倍,其中大量的思想内容,是严复借题发挥、在抒发自己的政治见解。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天演论》实际上是严复自己的一部新作,不过是借了赫胥黎的名头算是个译作而已。达尔文的“进化论”,原本只是“生物界”的规律。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明确指出它不适用于“人类社会”,而且从理论上论证了适合于“人类社会”的,是“伦理学”。欧洲人对达尔文的“误读”,是认为“进化论”不仅适合“生物界”,而且也适合“人类社会”,把“达尔文主义”变成了“社会达尔文主义”。不过,欧洲人的“误读”,就其实际影响的范畴而言,只是在国际社会领域搞“种族优越论”,为他们当年的殖民扩张作辩护。但欧洲人这种“误读”,在他们自己国家内部规范社会生活的法律问题上,并没有产生直接的实际影响,因而在他们的国家内部,也没有使欧洲人的道德水准立即发生大幅下滑为“狼”的现象。可是,严复的“误译”,比欧洲人的“误读”,还要更甚一步。《进化论与伦理学》译为《天演论》之后,不仅认为“进化论”适合于“人类社会”,而且还把“进化论”适合于“生物界”的思想与内容完全略去,这样,“进化论”就成为专门适合于“人类社会”的理论了。[15]

当进化论被有意地阐释为适应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理论时,人类社会发展的诸多复杂因素和复杂形态便被简化为单纯的生物竞争关系,这无疑是不符合社会发展的,同时更是进化论无法合理揭示的。由于严复对《进化论与伦理学》的译介并将之引入社会学领域是通过综合斯宾塞和赫胥黎两位学者的思想并加入自己的主观见解实现的,那么他在翻译《进化论与伦理学》时把对自己有用的材料拿来采用同时舍弃不利自己观点建构材料的行为便是可以理解的了。(www.xing528.com)

与赫胥黎不同,斯宾塞认为“上至天体的形成,下至物种、人种的起源,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自然领域到人类社会,均受进化论的支配。‘力’的作用是恒久的,因此进化也必然是恒久的、普遍的。斯氏还把复杂的社会现象与生物现象作简单的类比,在他的综合体系中把普遍进化理论与社会有机体论融合起来,大大发挥了社会达尔文主义学说。其特点在于把生物学中的自然选择、生存竞争的原则引入社会,认为它们在社会进化的过程中同样起着支配作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国与国之间的一切关系都是‘生存竞争’关系。”[16]斯宾塞的这些理念可以看作当时欧洲社会主流思想的代表。我们注意到,当把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看作一种生存竞争关系时,其导致的直接结果是产生某些国家、民族、人种是先进的或优良的观念。同时,这一观念也带来另一层意义上的理解,即那些弱小民族、国家或人种因为不适应“物竞天择”,理所当然地应该被消灭或同化。这种观念的实质是在为殖民侵略寻找合法的外衣,所以很适合当时欧洲扩张的需求。萨义德对这种现象曾有过分析,“种族理论,关于原初起源和原初分类、现代堕落、文明之进展、白种(或雅利安)民族之命运、获取殖民领地之需要的观念——所有这些都是这个时代特殊的科学、政治文化聚合体构成的元素,其最终趋向几乎毫无例外地总是试图将欧洲或者欧洲民族提升到支配非欧洲民族的位置”。[17]综观斯宾塞的思想,实际上是把一个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一个社会的发展一方面绝不会同自然界的发展一样有着明确的进化规律可循;另一方面,社会发展中的诸多复杂因素,如社会进步的推动力、变革条件等绝不是像生物进化一样是可以触摸的。更为重要的是,斯宾塞把进化中的诸多现象简单化为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一个过程,看不到自然、社会发展中的羼杂现象,忽略了倒退和变异等多种形态的“进化”,实质上误导和弱化了我们的认识和思维,给我们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产生简单化的认知方式。时至今日,我们仍潜在地认为“新”比“旧”好,以至于为求新而创新,忽略了很多价值标准,有时候直接以“新”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就是这种理念的潜在体现。“新”和“旧”本身并不具有价值判断的内容,但当“新”成为一种价值判断依据时其潜在思维即来自于“进化论”。“进化论”作为一种学说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当人们有意识地把它用在某些领域去达成潜在的目的时,其造成的后果却是谁都无法承担的“罪过”。现在,我们得以有机会详细考察这种简单进化论的利弊得失,但在当时的中国将进化论思想应用于社会现象的解释中无疑是受到举国上下的称赞的。一方面,斯宾塞的进化思想单线简单便于人们接受,另一方面当时的中国饱受凌辱、被压抑了许多年急需在精神上打一针强心剂,根本没时间和精力去详细考察诸多的影响因素,需要一种简单又实用的理论激起国人的斗志。由此,严复对《进化论与伦理学》有选择地译介所宣扬的这种理念自然成了国人欢欣鼓舞的精神食粮,影响了一代青年志士。鲁迅回忆,“看新书的风气便流行起来,我也知道了中国有一部书叫《天演论》。星期日跑到城南去买了来,白纸石印的一厚本,价五百文正……一口气读下去,‘物竞’‘天择’也出来了,苏格拉第、柏拉图也出来了,斯多噶也出来了”。[18]胡适在谈及《天演论》对自己的影响时说:“我自己的名字是这种风气下的纪念品。我在学堂里的名字是胡洪。有一天早晨,我请二哥代我想一个表字,二哥一面洗脸,一面说:‘就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适字好不好?’我很高兴,就用‘适之’二字。”[19]严复对进化论传播所造成的影响力可见一斑。可以说,严复带有更多主观阐释的译介在使进化论带上他的个人色彩之后,长期影响了国人的思维方式尤其是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编写方式。

作为曾被恩格斯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三大发现[20]之一的进化论被引介到中国以后,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胡适在谈及中国学术的发展时将之列为起死回生的“神丹”之一。胡言,“今日吾国之急需,不在新奇之学说,高深之哲理,而在所以求学论事观物经国之术。以吾所见言之,有三术焉,皆起死之神丹也:一曰归纳的理论,二曰历史的眼光,三曰进化的观念”。[21]如果说早期的仁人志士引介进化论是出于强国保种以便中华民族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实用目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思考的深入,这种追求和想法逐步被具化为思想上的启迪和各专业学科内部的精进。因为进化的思想不仅仅是几个词语所能概括的,我们自强的追求也不是仓促之间能实现的,于是人们开始反思从精神思想上改造现有痼疾,以求新变。文学研究领域的变革亦复如此。进化论在文学领域受到广泛重视是伴随文学革命的发起实现的。虽然袁宏道有“夫古有古之时,今有今之时,袭古人语言之迹而冒以为古,是处严冬而袭夏之葛者也。《骚》之不袭《雅》也,《雅》之体穷于怨,不《骚》不足以寄也”[22]的论述,焦循也说过“代有所胜”的带有进化思想的话语,但真正的系统地以进化思想观看中国文学的发展却始自于进化思想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之后。“进化论对于中国文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中国文学的变异以及从古代向现代的转换上,这种影响深刻地体现为中国学人在进化思想的影响下和在现代语言背景下对现代话语模式的挪用,是在思想上更为深刻的影响,是从话语模式上对中国文学的规划与改道。”[23]时隔一个世纪,当我们再一次回头观望文学革命的发生与发展时,会发现它先天地具有和进化思想结盟的条件。文学革命要推翻的是古语体和传统的文学,推崇新的时代文学,这与进化思想强调的理念是完全一致的。事实上,当时的革命者如陈独秀、鲁迅、周作人、茅盾等都是进化论的坚守者和有力宣传者。

进化论成为文学革命的主导思想一方面与倡导者饥不择食的现实的需求有关,更重要的是在当时的环境下很难再有比进化论更适合的理论来配合文学上的“革命”要求。关于这一点,朱丕智曾提出:“在当时的中国,要推翻封建旧文学、建设新文学,没有什么比进化论是更适合更有力的思想武器了……进化论所表征的新陈代谢的天演本性,注定了新旧事物的兴衰更替,其中所蕴含的革命性因素自然会成为以新代旧的革命者的‘变古之道’和理论根据。事实上,在文学革命时期,进化论以更加凌厉之势,向封建旧文学发起了全面的猛攻,成了新文学最强大的思想武器。”[24]可以说,文学革命时期的诸多学者大多是进化观念的直接倡导者。不论是出于改革文学现状的要求,还是出于变革社会的要求,更不计不同学者的不同信仰,大家大都对进化论报以热切的期盼和坚守。我们注意到一些受到新文化运动者攻击的“守旧”派人士,尽管在文学趣味的取向上与新文学运动者展开了论战,但他们很少在进化这一点上驳诘“敌对派”。这说明当时的许多守旧派人士也是认同进化学说的。一些研究者更是从“方法”和“原理”,也就是“器”“道”之辨上审视进化论给中国学者带来的影响,认为“进化论”对当时学者的冲击是无人能回避的。有关这方面的论述,陈卫平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进化论》较具有参考价值。[25]

当人们有意识地在文学研究中用进化论的思想看中国文学的发展时,进化论的文学史观也就逐渐形成了。胡适在树立进化的文学史观方面同样是用力最大的一位,他用进化的眼光重构中国文学发展史,其根本目的也就是要在文学史的研究中确立起进化的文学史观,从而突出文学革命。他认为不掌握“进化论”就不能很好地认识文学的发展演变,也不可能理解文学间的变迁。在《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中,他忧虑的还是进化观念的被忽略——“现在谈文学的人大多没有历史进化的观念”[26],反复强调治史要有进化的思想和视野。胡适等人对“进化”的倡导带来的一个直接结果是加快了新文学形态的确立。文学革命开始不久,新文学即以其旺盛的生命力和与时代紧密结合的特点在文坛斗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并逐步成为新时代文学的代表形态。由于有了《天演论》传播的基础,进化论的文学史观运用到文学史尤其是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编写中并没有遇到太大的阻力。我们注意到,进化论文学史观在五四时期已产生了较大影响体现出了较为成熟的特征,尽管这种特征带有严复引介的“进化论”思想的影子。

不管我们今天如何看待评价进化论的文学史观,不可否认的是它确实是使中国文学研究走出传统的桎梏具有现代品格的主要标志,对于中国现代文学史的书写而言,它更是“最早的历史架构”核心观念。胡适的《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虽然仅仅是将文学革命作为全书的“附骥”,但它“以进化论取代传统的朴学式研究和循环论,的确把新文学研究从资料的泥淖和轮回的阴影中拯救出来”。[27]与胡适大致相同时期的一些文学史家如谭正璧(《中国文学进化史》)、陈子展(《中国近代文学之变迁》)、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等同样表现出了进化思想,并已经开始以进化的眼界来审视和书写中国文学的历史了。如果说进化文学史观的确立是中国文学研究得以走出传统研究视域限制的主要标志,那么,由于中国进化思想传播的局限性,致使进化的文学史观对中国文学研究造成了较强的负面影响。由于进化思想中的复杂多样性被引介者有意识地忽略了,导致我们坚持进化观念的文学研究者往往只看到文学发展的“单面性”,漠视了文学是一个多样化的存在。当我们有意识地忽略或不承认文学发展中也有曲折的一面时,认识思维的简单片面就显现出来了,这并不利于有效地认识中国文学的发展。时至今日,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编写中,旧体诗词、古语体的文学创作依然得不到编写者应有的重视,这与我们所坚信的进化思想显然有分不开的关系。

进化论在传入中国之时就已经被实用主义强化为一种庸俗的理论,进化论的文学史观更是如此,这一点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编写中有较强的体现。很多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编写并不是从为文学写史的角度来记录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而往往是将其作为革命史的一种来记录“新时代”在文学领域对“旧时代”的超越和突破,以期凸显文学领域的革命成果。由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成果展示的需要,必然会在文学领域选择某种文学形态将之“合法化”,作为革命的“果实”。纵观新民主革命时期出现的诸多文学形态,新文学先天地具有此方面的优势,因为它是“革命”的,开始就是以叛逆、反对者的形象出现的,加之它更多地以“进化论”来为自己的生存发展寻找依据,更有利于“革命”宣传的需要。进化观念强调的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与“阶级论”和“现代性”的文学史观具有内在理路上的一致性。在一个阶级社会中,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框架内,必然有落后阶级和先进阶级之分。按照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理解,落后和没落的阶级必然是要走向灭亡的,只有适应生产力发展代表着先进生产关系的阶级才可能生存下去,这本身就是“进化论”思想体现。具体到文学艺术形态,落后阶级的艺术必然是腐朽的、没有生命力的,是要打倒和推翻的,于是,“进化论”的观念便转向了“阶级论”。所以,代表着先进阶级的文学艺术形式对落后阶级加以改造和专政是很符合进化规律的一种现象。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现代文学史编写中出现的诸多文学史观都与“进化论”有着扯不断的联系。笔者以为,新文学史编纂中的诸多问题在进化论引入中国时就已经潜在地存在了,只有对进化论“误读”影响的消失、只有摆脱“新”“旧”作为一种价值判断的标志,才有可能摆脱编写中的诸多潜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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