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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效率:制度分析视域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在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研究中,对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适应中国政治、社会发展的制度效率研究比较缺乏。(一)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效率分析的评价标准在新制度经济学里,制度是指用以约束个人行为的一系列行为规则的总和。结合上述理论综述和分析,笔者认为,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效率分析,应该是以新制度经济学分析制度效率的基本含义和理论为出发点,因此,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效率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效率:制度分析视域

三、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效率分析

2005年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特别强调了是适应中国政治发展、社会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然而在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研究中,对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适应中国政治、社会发展的制度效率研究比较缺乏。我们知道,任何制度都是适应人的需要而创立起来的,因而总具有某种能给人们带来效应与收益的功能。同时,制度的形成又离不开人们的设计、组织和维护,因而需要费用和成本。收益和成本的比较表现为效率,这说明任何制度安排必然存在高效与低效、有效与无效的问题。本节试图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方法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适应中国国情,社会发展的制度效率作一些分析。

(一)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效率分析的评价标准

在新制度经济学里,制度是指用以约束个人行为的一系列行为规则的总和。按照诺斯的概括,制度是由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以及实施机制构成。[18]而按D•菲尼的分析,制度则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制度是宪法秩序,即政权的基本规则,它规定了确立集体选择的条件的基本规则;第二类制度指的是制度安排,它包括法律、规章、社团和合同;第三类制度是指规范性行为准则,包括文化背景和意识形态等。[19]本文要研究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属于正式制度,亦即宪法秩序中的政治制度之一:政党制度。

1、制度效率的含义

评价标准是进行制度效率分析的逻辑前提。对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效率评价与分析的标准来说,它的出发点是:任何制度就本身而言,只有那些既体现制度本质要求,有利于社会历史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同时又有助于制度持续演进和发展的标准,才是合理、可取的。[20]因此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效率分析与评价应从制度的“适应性”及“适应性效率”等方面来进行。

在经济学里,效率一般是指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对比关系。这里所说的产出或收益,是指能够为人们提供满足需要的有用物品或效用。而投入或成本,就是利用一定的科学技术生产出一定产品所耗费的生产要素,包括人力资源和非人力资源。在最一般意义上说,效率是指生产资源的耗费与它们所提供的有用物品或使用价值的对比关系。关于制度效率的含义,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包含着两个方面:一是指制度的社会性效率,主要表现为通过促进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社会效益;二是指制度本身的设置与运转以最小的成本费用来获取最大化的收益,制度成本主要包括制度变革过程中的界定、设计、组织等成本和制度运行过程中的组织、维持、实施等费用;制度收益则指制度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外部性和不确定性等的程度,制度收益即通过降低或减少制度安排的建立及实施过程的成本如所花费的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而获得最大的实际效果。制度的效率有两种表示方法:一种是,假定制度所提供的服务或实现的功能为既定,则选择费用较低的制度是更有效的制度;另一种是,假定制度选择的费用为给定,那么能够提供更多服务或实现更多功能的制度是更有效的制度。正如林毅夫所说:“制度安排的选择将包括对费用和效益的计算。……在生产和交易费用给定的情况下,能提供较多服务的制度安排是较有效的制度安排。换句话讲,如果两种制度提供的服务数量相等,那么费用较低的制度安排是较有效的制度安排。”[21]

2、制度效率评价标准研究的文献综述

对于制度效率的评价标准,国内外的一些新制度经济学专家和学者进行了一些研究:首先,美国新制度经济学家诺斯认为,有效率的制度就是指能够使每个社会成员从事生产性活动的成果得到有效的保护,能够给每个社会成员以发挥自己才能的最充分的自由,降低交易费用,从而使整个社会的生产潜力得到最充分的发挥。[22]在近几年的关注经济长期增长的研究中,诺斯提出了制度“适应性效率”概念,“适应性效率考虑的是一个经济随着时间演进的方式的各种规则,它有助于一个社会去获取知识、去学习、去诱发创新、去承担风险及所有有创造力的活动,以及去解决社会在不同时期的瓶颈的意愿。”[23]适应性指的是制度对经济变化进行调整的适应性,既包括制度内部不同方面之间的适应(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及其实施之间的适应),又包括制度选择与制度环境之间的适应,还包括制度结构、制度安排对经济变迁的适应。[24]所起的功效就是优胜劣汰,奖励成功,效率低下的活动、组织或制度无法生存,鼓励全民充满活力参与到各种政治经济活动中来。其次,德国的新制度经济学家柯武刚、史漫飞认为,制度的普适性是指制度是一般而抽象的、确定的和开放的。它包含三项准则:一是制度应具有一般性,即是说,制度不应在无确切理由的情况下对个人和情境实施差别待遇。用通俗的话说就是,任何制度都不应当将人分为三六九等,不应当在不同集团之间亲此疏彼。违背这一准则的制度一般都会削弱人们对它的服从,并因此降低制度的效率。二是制度应具有确定性或稳定性,制度要富有效率,就必须易于理解。为此,它们应当是简单而确定的,对违规的惩罚应当得到清晰的传达和理解。三是制度应当具有开放性,以便允许行为者通过创新行动对新环境作出反应。[25]

国内学者辛鸣和袁庆明也对制度的效率和评价标准进行了一些探讨:袁庆明认为,[26]制度效率就是实施制度带来的收益与成本的比较,单项制度安排的效率主要取决于制度是否具有“普适性”,以及其他相关制度安排实现其功能的完善程度和生产过程的技术性质。制度结构的效率则主要取决于制度配置状况,制度配置存在制度耦合、制度冲突与制度真空三种状况。当存在制度冲突与制度真空时,制度结构的效率就会受到影响。要提高制度结构的效率,关键是要克服制度冲突与制度真空,实现制度耦合,并且对制度效率决定和测度进行一些探索。辛鸣则以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制度的现实性作为制度分析评价的标准,[27]对制度的效率性进行探究。

结合上述理论综述和分析,笔者认为,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效率分析,应该是以新制度经济学分析制度效率的基本含义和理论为出发点,因此,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效率分析的评价标准应该从制度的适应性或普适性及其适应性效率为分析标准进行。

3、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效率分析的评价标准

政党制度的适应性是指一种制度、组织和程序适应环境挑战的能力及其续存能力。关于政党制度的适应性研究,最早要追溯到亨廷顿的研究。他认为,适应性是测度政治组织制度化的四大标准之首,是后天获得的组织性,也是适应环境挑战的能力,即环境挑战与时间考验的函数:环境挑战越多,经历的时间越久,则组织的适应性越强。[28]就政治的发展而言,重要的不是政党的数量,而是政党的力量和适应性。[29]而布卢斯•迪克森则认为,适应性是以执政党为分析单位的,它被定义为一种政治体系的创设,即对社会不同领域的需求和利益更具反应性的政治系统的创建;它意味着从集权到民主的转变过程,是集权型政党在不牺牲既有政权体制的前提下,继续生存的一种改革途径。[30]彼得•梅尔在自己1997年再版的《政党制度的变迁:研究途径与阐释理解》一书中认为:适应与控制并非仅仅是政党的能力,它们同样源于政党制度本身的结构和安排,以及政党之间相互作用下既定模式的稳定性。[31]盖伊•彼特斯则认为:适应性,这个变量反映了政治制度内的关系适合它们应该调整和维持的社会关系程度。[32]在政党与外部政治制度、社会制度的复杂互动中,其适应性体现在组织内部的结构性适应和功能性调整。[33]从以上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党制度的适应性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政党制度适应环境的组织性,政党制度结构和安排模式的稳定性,政党制度内部关系与社会关系的维持性。

因此,本节结合新制度经济学和政治学中的适应性研究认为,政党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如果不具有适应性,不能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与时间的考验,其适应环境的组织性、制度结构和安排模式的稳定性、政党制度内部关系与社会关系的维持性是值得怀疑的,也就是说其制度效率性是会大打折扣的,更不用说其适应性效率,或是说其保护个人的生产活动成果与自由,降低交易费用,最大限度调动社会生产积极性,发挥社会的生产潜力。所以本文以制度的合理性(含一般性)、合法性(含稳定性)和现实性(含开放性)为分析评价制度效率适应性方面的标准。

首先,制度的合理性是指某一种制度是否遵守支撑该制度核心理念所规定的“逻辑”,所表现出来的功能与价值是否与核心理念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具体包含着两个方面,既制度的具体内容与制度的内在规律是否相符合,制度的外在体现是否真正的合逻辑、合规范。制度的合理性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形式合理性,这是制度合理性的最基本要求,是一种关于不同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判断,是客观的、不包含价值判断的合理性,主要表现为手段和程序的可计算性、形式的逻辑性。对于制度而言,就是其规则不会因时间、地点和对象的变化而变化。二是程序上的合理性,程序合理性就是指不考虑其内容如何,是否公平,也不考虑其形式如何,是否逻辑上一致,就是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于任何所涉及的主体都能前后一致的使用。它本身就具有了一定的合理性。三是制度的合规律性,合规律性也就是制度的运行和发挥作用合乎自然规律和社会历史规律。社会历史的发展总是表现出一定的趋势和方向,凡符合社会历史发展趋势的事物都具有内在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只有通过整个社会历史,才能看到它的合理性。当然只有具有合理性的制度才具有效率性。

其次,制度的合法性是指制度的一种特性,这种特性不仅来自正式的法律或命令,更重要的是来自根据有关价值体系所判断的、由社会成员给予积极的社会支持与认可的制度规范的可能性或正当性。对于合法性的论述,马克斯韦伯的定义得到了较广泛的认同,即合法性表明秩序系统获得了该系统成员的认同和忠诚,如果某一社会中的公民都愿意遵守当权者制定和实施的法规,而且还不仅是因为若不遵守就会受到惩罚,而是他们确信遵守是应该的,那么,这个政治权威所制定的制度法规就是合法的。制度合法性的本质就是公平与正义,制度的合法性就是应该使社会的基本权力和利益分配趋于公平合理。制度的合法性则强化了制度的稳定性,而制度的稳定性则使人们能形成对未来的稳定预期,从而达到减少生活不确定性的目的,进而降低生活稳定性的成本。没有稳定性导致的秩序,人类的社会生活是不可能的,制度的稳定性是制度存在的理由。[34]制度的稳定性也是制度有效率的特征之一。

再次,制度的现实性,主要是就制度的可实现性和可操作性而言。一种制度不论是在理论上很完善、完美,还是在设计上完美无缺,如果缺少作为实现的功能,那么这样的制度是不具备现实性的。制度的现实性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任何制度必须与它的历史发展阶段相符合,不能超越历史发展阶段;二是任何制度都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运作性,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阶段;三是任何制度都必须关注其存在和实施的成本,如果成本过于高昂,也会使制度失去其现实性;[35]四是任何制度必须通过创新行动适应环境变化所具有的开放性。

此外,我们还可以以制度结构的社会性效率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效率进行补充分析,制度结构的社会性效率主要表现为通过促进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社会效益,制度结构只有能为其涉及到的主体提供自由、平等、竞争的活动空间,使得每个主体都有实现自身利益和充分发展的机会,最大限度地开辟和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和社会潜力,对社会资源实现合理、优化的配置,才具有效率性。

(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效率的历史考察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它的形成与发展是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以及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新一代领导集体将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中国实践情况相结合的产物,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度的创新,它经历了七个时期的历史变迁。在这里,我们只对其七个变迁时期中所产生制度效率的时期作一个简单的历史考察:

1.1940——1949年,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产生与形成时期。1940年,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党内指示中,明确提出了“三三制”的原则作为实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具体措施,以民主为主体,实施新型的政治制度。“三三制”是抗日根据地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权制度形式,在“三三制”政权制度中,中国共产党据领导地位,人员构成中,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进步人士和中间派各占1/3。从这一政权制度构成结构来看,“三三制”政权的制度形式应当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在民主革命时期的雏形,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萌芽。(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仅包括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也包括与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因此“三三制”政权形式可以看作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萌芽。)此后,随着民主革命的发展,民主党派组织格局的形成,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的领导地位的确立,1949年9月21日,新政协的召开标志着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正式形成。

根据当时历史的记载,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均是由民选的代表组成的,边区的民众享有普遍的选举权,凡年满18岁的赞成抗日民主的中国人,不分阶级、民族、男女、信仰、党派、文化程度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体现了选举范围的广泛性和普遍性,真正的实现了人民群众参与政治和国家事务规律的普遍、平等、直接的原则。从“三三制”的人员选举及构成来看,它的选举得到当时边区人民的认同和拥护,而且它的选举过程表现出了合理性和现实可操作性,其人员构成也全部体现了它的合法性,因此“三三制”的人员选举及构成反映了当时这一政治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现实性,同时反映了它的适应性效率。“三三制”这种政治制度结构所影响的当时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政治制度安排,为抗日民主政权吸纳了大量的优秀人才,提高了当时边区的运转及工作效率,对解决当时所面临的各种困难确实起到了巨大作用,产生了制度效率。譬如陕甘宁边区在地理环境条件极差,生产技术水平也很低的情况下,却能解决几百万军民的衣食问题便是佐证。

2.1950——1956年,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初期发展时期。自新政协召开之后,各民主党派都以《共同纲领》和政协章程的总纲作为自己的纲领,因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共同纲领》就成为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结构核心和基础。各民主党派通过参加政权,以政权合作的制度结构,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制度安排,推动了建国初期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也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进行了理论探讨和研究,1956年中国共产党在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布了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就成为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初期发展的标志。从新政协的召开及人员的组成来看,基本上囊括了当时的各个社会阶层或社会群体的代表人物,荟萃了一大批拥有很高的科技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才,反映了该项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与现实性,同时通过对当时的政治稳定、经济恢复与发展、社会安定的考察,譬如民主党派的许多人士与国内外侨胞、工商界人士等有着广泛的联系,在三年过渡期的经济恢复中,他们发挥了联系广泛的作用,争取了海内外爱国人士的支持,为国民经济恢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确实反映了该项制度的适应性效率。

3.1957——1976年,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曲折发展时期。由于1957年的反右斗争扩大化,使得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障碍,而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又把多党合作制度的制度结构和制度安排破坏了,因此严重地影响中国多党合作政治制度的发展,进而影响着当时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个时期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曲折发展时期。

4.1977——1979年,多党合作制度的恢复发展时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多党合作制度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中国共产党恢复了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关系;中共召开了一系列的会议,推动了多党合作的恢复;各民主党派召开了历史性的盛会。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阐述了各民主党派的性质,总结多党合作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和重大方针政策,推动了新时期多党合作事业的恢复和发展。召开了第十四次统战工作会议重新激起了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热情,使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步入了正常的发展时期。

5.1980——1989年,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逐步完善与发展时期。多党合作在这个最重要的时期,完善与发展的标志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八字方针”演变为“十六字方针”,即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基础上,演变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并把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作了政治上的定位和理论上的梳理,在党的十三大会议上以决议的形式肯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在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地位。

6.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时期。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为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1989年12月,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标志着多党合作制度走上了制度化轨道。在提出中国多党合作中的“四个坚持”的同时,阐述了民主党派进步性和广泛性的特点,确定了民主党派在中国政党体系中的参政党地位,进一步概括了中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和衡量中国政党制度的四条标准;强调了在多党合作中必须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重要原则。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有了明确的宪法依据。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把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的重要内容。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7.2005年至今,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成熟时期。中共十六大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不断加强多党合作的制度化建设,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进一步发展。2005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形式、程序等,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是多党合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成熟的一个标志。2006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讨论协商及其履行职责的各种活动,使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作用继续得到巩固和发展。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再次重申,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从1980年至今,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逐步完善与发展的时期,也正好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时期,社会的迅速变革,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等已经深刻地影响到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我们不否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带来了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但根据诺斯的国家理论,国家既是经济增长的根源又是经济衰退的原因。国家是经济增长的根源,是因为国家界定了经济发展的基本制度或规则,而政治规则就是国家界定的基本规则之一,政党制度就是其中之一,所以,可以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反映了各个社会阶层的改革诉求,整合了各个社会阶层的智慧和力量,形成一种强大的发展共识,通过大众对现状的认同和增强各级政府机构的凝聚力而降低了交易费用和协调成本。[36]这种强大共识的形成不仅有利于实现政治和社会的稳定,而且有利于改变人民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进而影响到人民对改革开放的自主参与性和积极性。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正是整合和增强了人民对改革开发的热情和动力,达成一种强大的发展共识,同时也体现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现实性,所以为中国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反映了该项制度的适应性效率。

(三)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效率的理论分析

1.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结构的效率分析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结构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产党代表、多党派联系,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构成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安排。其实质是为我国人民提供了一种政治参与的制度结构,这种制度结构为人民参与政治的权利和利益提供了一种保障。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政党制度结构是主次、交叉结构。中共是主政者,为执政党,是政党制度的领导核心,是国家政权的“轴心政治”力量,处于核心、主导地位。而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相对共产党而言是“配角”,整体处在国家权力的边缘,但又参与国家权力的执掌,是一种新型的政党制度结构。具体表现为:一是中国共产党是对国家实行领导的执政党,八个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彼此都参加国家政权机构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以及政策法令的制定和执行。二是中国共产党在就国家大政方针作出决策和提出国家领导人选建议时,同各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三是各党派之间相互监督,主要是参政党对执政党和国家机构及工作人员的民主监督。四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政党制度结构中的关系是领导与接受领导,团结合作,为共同目标奋斗的关系。

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结构来分析,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具备了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现实性三个特征。首先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合理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自抗日战争期间诞生至今已是半个多世纪了,其表现出来的手段、程序等各种规则,几十年没有因为时间、对象、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具有形式上的合理性;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反映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诉求,各民主党派代表着各自联系的一部分社会群众,反映不同社会阶层或群体的政治诉求,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一党领导制度,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结构框架中合作与协商国家大事,对涉及到的主体都一致,因此具有制度的程序合理性;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中国近代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在中国近代史上先后出现多党制、一党制、多党合作制,但前两种政党制度最终都被淘汰出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而且在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中国人民已经接受了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了,所以它也具有合规律性,这种合规律性在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中得到了证明。其次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合法性,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已成为我国政治生活的一部分,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它不光成为中国人民的意愿写进了国家宪法,成为了人民法律意志的一部分,而且在政治生活中,已经成为了人们的一种政治生活习惯了,成为人们社会价值观念的一部分,并且具有非常广泛的社会基础,使不同的社会阶层或群体都能够参与国家管理的政治权力得到了保障,政治利益得到了保护,体现了公平和正义。再次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现实性,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来看,不光理论越来越完善,制度设计安排也越来越全面,可操作性强的程序设计现实性很强。最重要的是它降低了决策成本,减少了决策失误,由此降低了整个国家决策制度中的成本费用。

对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结构的效率性,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是该项制度结构的各种费用与收益与同类政党制度结构相比,费用要低,收益要高,说明了这项制度结构具有较高的效率性。由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对国家大事一般先是通过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调研,得出可行性结论,再进行协商探讨,作出决议。它不同于西方的政党制度结构在研究国家大事的模式,所以该项制度在国家大事管理方面的成本费用要低,效率要高。因为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交易费用是决定一种政治制度或经济体制结构的制度基础,交易费用的节约是制度有效率的标志,交易费用越低的制度,说明该项制度的效率越高。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结构来看,它最重要的是降低了政治制度的交易费用,因此该项制度具有效率性。其次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结构的社会效率性,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为社会的各个阶层或群体提供自由、平等的活动空间,使得每个阶层或群体都有实现自身利益和充分发展的机会,最大限度地开辟和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和社会潜力,对社会资源实现了合理、优化的配置,因此具有适应性效率的。

总之,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为中国人民提供了一种政治参与的制度结构,这种制度结构为人民参与政治的权利和利益提供了一种保障,因此其制度结构是具有合理性、合法性、现实性,是适应中国社会政治生活的政党制度,体现了该项制度的社会效率性。

2、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安排的效率分析

国家政治和公共行政归根结底是决策行为,决策具有对理性追求的倾向。按对理性作用的不同认识,决策理论分为三类:绝对理性选择理论、排斥理性的非理性决策理论和以美国行政学家、管理学家和经济学家西蒙为代表的有限理性决策理论。西蒙认为,“理性就是要用评价行为后果的某个价值体系,去选择令人满意的备选行为方案。”由于环境的复杂性和人智能的局限性,人们不可能搜集到和充分分析处理决策中所需要的大量信息,因此也就不可能作出最佳决策。所以制度通过设计一系列规则来减少环境的不确定性,提高人们认识环境的能力并规范人自身的决策行为。[37]正是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在加上我国国情的内外环境复杂,所以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就是通过设计一系列制度安排来克服人在决策中的有限理性。

制度安排是个体或组织之间可能的合作与竞争的方式的一种安排,它包括组织外部各个组织之间规章制度的确立,以及组织内部结构和组织要素关系的确立。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安排包括三个方面: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

(1)政治协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运行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政治协商的形式主要有:民主协商会、小范围的谈心会、座谈会等会议形式,以及各民主党派中央向中共中央提出书面建议的形式。主要内容有:中共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中央委员会的重要文件;宪法和重要法律的修改建议;国家领导人的建议人选;关于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决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关系国家全局的一些重大问题;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情况并听取意见,以及其他需要同民主党派协商的重要问题等,这些都体现了政治协商这项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即现实性。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是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对一些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产党和代表着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的各民主党派共同协商国家大事,使广大人民群众或社会阶层通过政治协商这项制度安排间接地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体现了科学民主决策,科学就是讲效率,民主就是讲公平,因此,政治协商制度反映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安排的效率。政治协商制度是根源于中国传统的“和合文化”理念的一种民主形态。[38]传统的“和合”文化是中国人价值观念体系中的普遍理念,而政治协商正是因为体现了这种普遍理念,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同,才具备了合法性。

(2)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我国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其他爱国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泛称。参政议政的制度安排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主要内容有: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39]参政议政这项制度安排,为众多的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提供了能够表达他们各自利益和观点的一个程序,一个舞台,一个论坛,体现了多党合作制度中,人民群众都可以平等地通过参政议政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权利和义务都得到了保障,体现了该项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现实性。

(3)民主监督。监督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支柱之一,完整的监督制度包括宪法监督、议会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政党监督、社会监督等。我国民主监督主要指各民主党派通过提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民主监督运行机制主要体现了对国家事务管理及国家大政方针实施的效果进行监督,以提高其效率,同时也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国家事务管理权力的政治参与,从公民政治参与意义上讲,健全的监督机制为公民和公民团体提供了正常的组织和舆论渠道,提供了公平、平等的参与机会。因此,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中的民主监督为社会各阶层、群体提供了政治参与的重要条件,这些基本上体现了民主监督这项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现实性。

此外,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结构所包含的各项制度安排: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之中,参政议政是一种实现决策科学化的民主机制,政治协商实质是一种协商民主机制,民主监督是政党之间相互监督,实质也是一种对权力的监督,三项制度安排形成制度耦合,相互协调,统一作用于我国的民主政治。因此,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结构内的各项制度安排之间不存在结构性矛盾,没有互相冲突和抵制的部分,从而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制度结构的整体功能,促进政党制度结构的效率性。

3.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功能的效率分析

制度是构成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约束。设立制度,为的是调节行为,规范关系,形成稳定的社会秩序和整合统一的社会力量,促使现实向人所希望的方向发展。[40]任何制度都是针对一种或多种需要产生的,制度在满足人需要的同时也限制了人的需要,因此从发生学的角度看,制度有满足人的需要和限制人的需要的两种功能。具体而言,包括了降低交易成本,为实现合作创造条件,提供人们关于行动的信息,约束机会主义、减少外部性,提供激励的功能。[41]因此,参照新制度经济学里制度功能的分析,结合著名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在论文《比较政治系统》中的结构-功能主义方法,在分析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结构和制度安排之后,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功能适应性进行分析是必要的。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42]①政治参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为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开辟了制度化渠道,把各种社会力量纳入政治体制,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基础;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广集民智,广求良策,推动执政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积极稳步发展。②利益表达。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存在不同的阶级、阶层和社会群体。人民内部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存在着具体利益的差别和矛盾。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能够有效反映社会各方面的利益、愿望和诉求,畅通和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协调利益关系,照顾同盟者利益,从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③社会整合。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求政治制度具备高度的社会整合功能。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以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为前提,又有各民主党派的广泛合作,从而形成强大的社会整合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目标下,中国共产党紧密团结民主党派,形成高度的政治认同,促进政治资源的优化配置,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和组织社会沿着现代化的方向不断前进。④民主监督。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有利于强化体制内的监督功能,避免由于缺乏监督而导致的种种弊端。各民主党派反映和代表着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能够反映社会上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提供中国共产党自身监督之外更多方面的监督,有利于执政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更加自觉地抵制和克服官僚主义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加强和改进执政党的工作。⑤维护稳定。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以合作、协商代替对立、争斗,避免了政党互相倾轧造成的政局不稳和政权频繁更迭,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内耗,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这一制度既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又有各民主党派的广泛参与,能够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

尽管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功能表现为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和维护稳定五个方面,但可以把它概括为政治稳定和社会整合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政党制度的功能适应性一般更多的是政党制度对政党制度结构、政党制度目标及政党制度环境的内部回应。因此对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功能适应性可以从它的政治稳定、社会整合两方面来剖析它的制度功能适应性。

(1)政治稳定。政治稳定是指一定社会的政治系统保持动态的有序性和连续性。政党制度设立的首要功能就是为政党表达和凝聚民意,并使之上升为“公意”和立法,以及监督其实施等方面发挥作用,提供政党上的规范和保障,其实质就是提供实施和发扬民主的保障。[43]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中制度安排: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反映了我国人民在政治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具体表现,反映了政治民主化的发展趋势。所谓政治参与,是指普通公民对政府决策施加影响的活动。在美国学者亨廷顿看来,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和政治秩序取决于政府对公民政治需要的满足程度,也就是国家政治制度能否满足公民的政治参与。而我国的多党合作政党制度就是通过了这些制度安排,加强了我国人民的政治参与程度,促进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因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这些制度安排不仅为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提供了条件,而且还能够促使人民群众通过政治参与和政府保持一致,从而促进了政治体系的稳定性,使之处于良好健康的发展状态。因此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适应世界民主政治的潮流和中国社会发展趋势的。所以它是具有适应性效率的。

(2)社会整合。现代社会已经从整体上被二元化为政治与经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然后再细分为不同的利益集团,最后是个人从对共同体的依附中解放出来,成为自由的个体,社会越是分化,也就越需要整合;社会中越是相互独立的“分体”,也就越需要被整合为相互冲突、又相互依赖的整体。[44]相互独立和自主的个体要想得到有效的整合,就需要一种能够使他们进行交换或交流的中介机制,这种机制就是现代制度中的市场机制和民主机制。社会整合的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主政治体系的吸收、同化、消解和融合社会各种利益和要求的能力。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不仅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同时还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组织,汇聚了各方面的优秀分子。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具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等优势。他们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三部分组成的政治联盟,广泛团结着方方面面的社会力量,不仅在大陆,而且在港澳台以及海外都有很广泛的联系和较大的影响。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保证了越来越多的社会群体逐步进入民主政治体系,在利益关系整合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就更适应我国社会体制转型阶段的社会结构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了。因此体现了它的制度适应性效率。

从制度为实现合作创造条件来看。传统的经济学只强调经济当事人之间的竞争,忽略了合作,如果说竞争能够给社会带来活力和效率,那么合作能够给人们带来和谐、稳定的秩序和高效率。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非只有竞争关系,还有合作关系,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人的有限理性,人们往往不可能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为人们在广泛的社会生活中提供了一个合作的基本框架。尤其是在复杂的社会事务管理中,制度则尤为重要。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结构和制度安排正是为我国社会的不同群体和阶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合作的框架,整合了不同群体和阶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力量,因此它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和高效率的决策是有效率的,同时也保证了不同的社会阶层或群体都能参与,体现了它的公平。(www.xing528.com)

此外,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不仅沟通了公民与政府间的信息交流,而且促进了公民的许多直接利益得到实现。一方面,政府可以集思广益,吸取公民好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公民的意见和建议被政府采纳,又可以提高公民对国家与社会的满意程度,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取之不尽的动力源泉,更好地发挥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适应性效率。

(四)结语

任何政治制度价值与功能的实现都有赖于合理的制度结构和良好的制度安排。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既是基于我国传统“和合”文化的理念,社会历史发展的选择,也是基于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不同于西方社会政治生活的制度环境的选择,它的制度结构都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现实性的适应性效率,但其制度安排是需要健全和完善的。以前我们很多人在讨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时总是不加区分地、笼统地提出一些改善的措施,有些是不切实际的。应该把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区分为制度结构和制度安排,制度结构决定或直接影响着制度安排,制度安排决定或直接影响着制度效率。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主要制度结构具有合理性、合法性、现实性,是适应中国社会政治生活的政党制度,具有制度的适应性效率,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构成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安排。因此,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制度结构已经适应了我国社会历史的发展,确立了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模式,产生了很好的制度效率,是不需要改变的。但社会发展的持续性及人的有限理性要求要不断进行制度变革与创新,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趋势,同时也应增强政党制度适应性效率的基本要求,因此,在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主要是加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中的制度安排建设,完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安排,强化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适应性,提高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适应性效率,以应对国际、国内各种复杂的环境,克服我们的局限性,更好地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注释】

[1]原文内容曾发表于《社会主义研究》2009年第2期,《中国政协理论研究》2009年第2期,《湖南工业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等学术期刊上。

[2]转引自杨爱珍:《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研究》,学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21页。

[3](美)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57页。

[4](美)艾里丝•瓦尔纳,琳达•比默:《跨文化沟通》,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版,第77页。

[5]参见(美)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67页。

[6](美)艾里丝•瓦尔纳,琳达•比默:《跨文化沟通》,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版,第77页。

[7](美)简•恩斯明格:《变更产权:非洲正式和非正式土地产权的协调,新制度经济学前沿》,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7页。

[8](美)科斯、诺斯等,(法)克劳德•梅纳尔:《制度、契约与组织—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透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2页。

[9]卢现祥:《新制度经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68-170页。

[10](美)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出版社1991年版,第1-2页。

[11]梁琴、钟得涛:《中外政党制度比较》,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1页。

[12]郭亚丁:《政党差异性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第133-140页。

[13]诺斯:《对制度的理解》,载于《制度、契约和组织》,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5-16页。

[14]张曙光:《论制度均衡和制度变革》,载于《现代制度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44页。

[15]张旭昆:《论制度的均衡和演化》,载于《经济研究》1993年第9期。

[16]卢现祥主编:《新制度经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62页。

[17]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载于财产权利和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82-384页。

[18]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效绩》,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0页。

[19]V•奥斯特罗姆等:《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问题与抉择》,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34页。

[20]辛鸣:《制度评价的标准选择》,《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21]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载于《财产权利和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82-384页。

[22]卢现祥:《新制度经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42页。

[23]D•North,Institution,Institutional chang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N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p108.

[24]王玉海:《诺斯“适应性效率”概念的内涵及其对我国制度转型的启示》,载于黄少安主编《制度经济学研究(第七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6-82页。

[25]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57页。

[26]袁庆明:《论制度的效率及其决定》,《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34-37页。

[27]辛鸣:《制度评价的标准选择》,《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28]杨光斌:《制度形式与国家兴衰》,《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8-125页。

[29](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刘为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12页。

[30]Bruce•J•Dickson,Democratization in China and Taiwan :The adaptability of Leni.nist Parties,Oxford:Clarendon Press,1997 p5.

[31]Peter Mair:Party System Change:Approach and Interpretations,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7,p13.

[32](美)盖伊•彼特斯:《制度理论:问题与展望》,载于薛晓源,陈家望主编《全球化与新制度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60页。

[33]杨光斌:《制度形式与国家兴衰》,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8-125页。

[34]卢现祥:《新制度经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62页。

[35]辛鸣:《制度评价的标准选择》,《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36]单忠杰、沈坤荣:《解读中国经济增长:一个新的制度框架》,《新华文摘》2008年第5期。

[37]转引自秦德君:《制度设计的前在预设》,《学术季刊》2002年第4期。

[38]杨爱珍:《论多党合作中的政治协商》,《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39]郑宪,王志功主编:《统一战线与多党合作》,华文出版社2002年版,第168页。

[40]卢现祥:《新制度经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页。

[41]卢现祥:《新制度经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39页。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政党制度》,《光明日报》2007年11月16日版。

[43]梁琴、钟德涛:《中外政党制度比较》,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7-20页。

[44]邹吉忠:《论现代制度的秩序功能》,《学术界》200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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