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油田开发环境污染现状调查
(陇东油田开发环境现状调查组)
一、陇东油田开发环境现状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调查工作的由来
2003年4月17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对国办秘书局《专报信息》(144)刊登的“中科院专家呼吁陇东油田开发必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文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关注并妥善处理陇东油田开发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等问题。甘肃省政府接到批文后,时任省长陆浩明确要求庆阳市政府和省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贯彻批示精神,重视当地的环境保护问题,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为贯彻落实曾培炎副总理、陆浩省长的重要批示,2003年5月23日,甘肃省环保局召集长庆油田、庆阳市环保局负责人在兰州座谈,商定共同组织力量,对陇东油田开发环境现状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对此,庆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提出了落实曾培炎副总理和陆浩省长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6月20日,省环保局局长赵伟民在庆阳市召集庆阳市政府、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和长庆石油勘探局负责人,就组织开展陇东油田开发环境现状调查工作进行了座谈。经过认真讨论、协商,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确定了“摸清现状,找准原因,着眼未来”的调查原则,通过了《陇东油田开发环境现状调查工作方案》。6月23日,庆阳市政府、甘肃省环保局、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庆石油勘探局联合印发《陇东油田开发环境现状调查工作方案》,对调查的目的、内容、方法、组织领导、时间安排等方面做了详尽的部署。
(二)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从2003年7月开始,华池、环县、庆城、西峰等主要涉油县(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环保、国土资源、城建、水务、水保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调查组,按照《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辖区内石油开发现状开展摸底调查,认真分析研究油田开发过程中的环境问题,按时完成了调查任务,并于九月下旬向市政府呈报了专题报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庆石油勘探局安排由采油二厂牵头组织力量,历时半月,对除西峰油田外的其他10个区块的生产油(水)井分布、环境保护情况及井场、道路复耕等进行了专项调查,形成了专题调查资料,获取了相关影像资料和统计资料。
以市环保局为主的调查工作组,在取得各县(区)环保局、长庆油田公司采油二厂、长庆石油勘探局的先期调查资料的基础上,从7月8日开始,对重点区域以及突出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实地考察了庆城县教子川、冉河川水源工程、华78井区、华池县水源保护范围、巴家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状况,对采油二厂提供的“地方抢占井生产状况及环境污染情况调查”数据和图像资料进行了现场核实,对油田开发生产水源井进行了调查,对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集中的涉油环境问题进行了核实。与此同时,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委托庆阳市环境监测站对石油矿区相关环境要素进行了布点监测。9月中旬,调查工作组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分别在主要涉油县(区)召开了县(区)人大、政府、政协和县(区)国土资源、计委、水务、水保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油田开发环境现状调查座谈会”,对本县(区)辖区内主要涉油环境问题,县(区)人大、政协提案建议,以及群众信访集中的环境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提出了解决涉油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在调查的基础上,调查工作组编制了《陇东油田开发环境现状调查报告编写大纲》,2003年10月中旬,与长庆油田公司、采油二厂进行了座谈,征求了意见,随后,起草了调查报告(初稿),2003年11月上旬,再次与长庆油田公司座谈,就调查报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核实了部分数据,进一步明确了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修改了调查报告。
二、陇东油田开发概况
陇东油田所在的庆阳市,位于甘肃东部,习称“陇东”。地处东经106°20′—108°45′与北纬35°15′—37°10′之间。南北长207公里,东西宽208公里,总面积27119平方公里。辖西峰区、庆城县、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环县、华池县等8个县(区),146个乡镇,1487个行政村。西峰区为庆阳市党政机关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商贸和金融中心。2002年末全市总人口254.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0.32万人。
庆阳市属黄土高原区,海拔2089米--885米,相对高差1204米;全境北高南低,东西高,中间低,呈簸箕形,有“陇东盆地”之称。全市原区面积2584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9.52%,土壤肥沃,耕作条件较好,是重要经济区和人口密集区,誉称“陇东粮仓”。全市川台地主要分布在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九龙河、葫芦河及泾河干流两岸,面积432.52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1.6%。沟壑主要分布在中南部,有高原沟壑和残原沟壑两大块,面积10457.48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8.5%,较大的沟道有531条,支毛沟33000多条。丘陵主要分布于全市东部和西、北部,面积13645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50.38%.市内山系有子午岭、羊圈山和六盘山支脉,沟谷交错,树枝状水系发育较好,主要河流有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葫芦河等5条,较大的支流有27条。
2002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80.14亿元,其中农业产值17.41亿元,工业产值34.46亿元,第三产业28.27亿元;一、二、三产业比例分别为22%、43%、35%;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156元。
庆阳市辖区内主要石油开发企业为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生产区域分布在庆城、华池、环县、合水、镇原、宁县和西峰区的61个乡镇;主要石油加工企业有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助剂厂、中石油庆阳炼化公司,年石油加工能力100万吨。
(一)长庆油田在陇东开发的历史、规模和发展规划
陇东(庆阳)油区是长庆油田公司主力油区之一,目前是甘肃境内最大的原油生产单位,主要由长庆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管辖,部分由长庆石油勘探局所属二级单位管辖。目前开发着马岭、樊家川、华池、城壕、南梁等12个油田,54个区块,生产区域分布在庆城、华池、环县、镇原、合水、宁县、西峰等七县(区)境内。
1970年9月长庆油田在马岭钻获庆1井出油,揭开了在庆阳市开发石油的历史。1971年,兰州军区长庆油田会战指挥部第十五团(采油二厂前身)组建,开始试采。建厂以来,在勘探开发方面,累计探明石油储量2.42亿吨,已累计生产原油2440余万吨。1993年原油产量突破百万吨,1998年原油产量上升到150万吨,2002年采油二厂实现179万吨产量,日产达到5000吨。
截至2003年6月底,长庆油田在庆阳市辖区内共钻井3614口,其中油井2882口(开井1825口,技术关井645口,核销井412口),注水井658口(开井476口,技术关井173口,核销井9口),水源井74口(长庆石油勘探局水电厂管理23口,第二技术服务处管理7口,采油二厂管理44口)。在油区共建成计量站63座,转油站68座,拉油站(点)55个,联合站、集油站7座。10Km以上的集输管线11条,总长度262.9Km。
根据2003年陇东(庆阳)油田开发部署,年内将在马岭等八个作业区计划完成钻井445口,其中西峰油田完成钻井313口。“十五”期间,在庆阳的开发规模还要扩大。
(二)多年来地、企为改善环境质量所做的主要工作
1975年,庆阳地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立。1981年8月,原庆阳地区行署批准成立庆阳地区环境保护局,履行政府环境管理职能,石油开发环境保护工作开始列为重点工作。在长庆油田开发建设过程中,庆阳历届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十分重视,认真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做了大量工作。撤地建市后,市委、市政府更是把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作为新形势下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战略选择,采取了一系列资源环境管理的有效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原行署和市政府已连续5年将长庆油田作为10个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单位之一,加强管理,严格考核。为促进油田开发建设,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市委、市政府还把维护油区治安秩序、打击偷盗原油、破坏油田生产设施等违法犯罪,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安排部署,加大打击力度,落实管护措施。西峰油田开发前期,市委、市政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优先考虑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并与长庆油田进行座谈,明确提出在积极支持油田开发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环境保护,防止地下水资源污染,先后制定印发了《庆阳市石油勘探开发产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庆阳市石油开发井场建设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等规范性文件。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市委、市政府更是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战略选择,进行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
长庆油田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启动内部环保工作。1979年在原长庆石油勘探局卫生处设置环保办公室,工作重点是对油田生产过程的“三废”进行处置和治理。1980年,开始在安全处配备环保专干。1983年,在该处成立环保科,二级单位也陆续配备环保专干。1985年,长庆石油勘探局从事环保工作人员达到31人,同年成立局环境保护委员会,设立长庆石油勘探局环境监测中心站。进入1990年代,随着国家、省上对石油开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长庆油田的环境保护工作,在省、地、县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环保管理机制不断完善。1999年,国家对该局实施企业内部重组,分为核心部分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和非核心部分长庆石油勘探局,重组后都保留了各级环境保护机构。
1990年以来,长庆油田在开发与建设的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履行“污染者承担治理责任”的义务,在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1999年重组改制以后,一是加强老污染源治理。长庆油田筹措资金1.3亿元,先后完成对悦联站、中集站、北集站采油水处理回注工艺技术改造,新建元城首站、南八站、华联站、环北站、镇北站、演武站采出水处理回注(灌)工程,使油田采出水处理率达到100%,回注(灌)率达到80%。庆阳东河流域三个污水处理站及镇北站、演武站的建设,通过了省环保局组织的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标验收。这些工程的建设,有效地减少了废水排放,减轻了对马莲河东、西川的污染。二是完善环境管理体制。近几年来,长庆油田公司、长庆石油勘探局所属企业积极引进国际通用的管理方法,全面推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长庆石油勘探局机械总厂及建筑安装公司,长庆测井公司已经在2002年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认证;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第二输油处、第一助剂厂正在进行认证,第一助剂厂还先后获得国家和甘肃省环保先进企业的荣誉。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庆石油勘局在继续推行环保目标责任书管理同时,注重强化采油作业过程的HSE现场监理,加强生产现场的环保监管,在生产单位开展了“清污创洁”活动。三是强化日常监督与管理。实施了石油钻采企业的环境保护标准化井场建设,加强井场标准化管理,健全了内部管理机制,制定了环保目标责任制,创建清洁无害化矿区,开展了清洁文明生产和达标井站建设,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四是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每年投入一千万元以上,维护运行原油采出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日常管理,使大多数设施运行正常,新建了一些污水处理设施,积极控制污染。五是加强环境宣传和教育。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员工环境意识教育和保护资源就是保护环境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的教育,广大职工的环境意识不断增强。六是重视生活基地的污染防治。在庆城县及马岭川道油田生活基地,抓了集中供热工程,兴建了4个供热面积在20万平方米左右的联片供热点,淘汰拆除了一批小锅炉,改善了石油矿区和庆城县的环境空气质量。
三、涉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尽管地企双方共同努力在油田污染防治上做了大量工作,但油区环境质量由于多种因素制约,仍然较差。2002年环境监测数据统计显示,马莲河、蒲河水质均为劣五类水质,污染类型属有机污染和盐类污染。马莲河主要污染因子为硫酸盐、氯化物、化学需氧量、六价铬、挥发酚、石油类;蒲河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硫酸盐、六价铬、氯化物、氨氮。
石油矿区主要排污单位有采油二厂、第一助剂厂、采油二处、石油机械总厂和庆阳炼化公司等。2002年油田各生产单位合计排放废水113万吨,废气9.4亿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0.02万吨,分别占到全市排放总量的29%,41%和65%。
(一)水环境质量
按照水域功能区划,马莲河上游环江“曲子—韩家湾”、“庆城汇合口—宁县桥头”为三类功能区,“韩家湾—庆城汇合口”为四类功能区;马莲河上游柔远河为三类水域功能区;蒲河为三类水域功能区。
据庆阳市环境监测站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环江的曲子(对照断面)、韩家湾(控制断面)、庆城汇合口(消减断面),柔远河的华池县城(对照断面)、贾桥(控制断面)常年设立水质例行监测断面,每年分丰、平、枯三期进行水质监测。对环江、柔远河1986-2000年的水质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可以清楚反映地表水水质的变化情况。上世纪80年代,水污染比较突出的环县曲子至庆城段,是马莲河主要的排污河道及污染的发生区。1984年度的《甘肃省环境质量报告书》中这样评价马莲河水质污染:“马莲河油污染极为严重,平均值是44.85mg/l,最高值竟达到450.0mg/l,超标1499倍,污染指数达1065.915,是全省地面水油污染之首。油污染最严重的河段是支流西河,西河上漂浮的油膜,甚至油块顺流而下,河边两岸被染成黑色油带。西河沿岸的石油化工企业将占全区73.82%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西河,使水质严重恶化。”1985-1995年间,环江水质严重污染的年份十占其九,柔远河水质严重污染的年份占到2年,其余8年为中度污染。西河的污染仍属石油污染,石油类污染分担率均在50%以上,1991年是污染最为严重的一年。1996年,原庆阳地区行署组织对庆阳、环县、华池等县涉油地区水源污染开展调查,对庆阳、环县、华池境内的部分浅层土井进行监测,几乎不同程度都受到污染。此后,随着原庆阳化工厂的污染治理及长庆油田对原油采出水的处理回注步伐不断加大,水质有所好转,污染程度有所减轻,污染扩展的趋势基本得到控制,水质相对稳定。
本次调查对长庆油田的4口生产水源井水质进行抽样监测,除华一供水源井水质有4项超标外,其余3个供水站水质只有氯化物1项超标,超标倍数在0.4—1.2之间,其他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
本次调查对群众信访反映的庆城县马岭镇琵琶寨行政村李家滩自然村饮用水源受到采油二厂中250井污染的情况进行了布点监测。
(二)环境空气现状
全市环境空气除子午岭林区划分为一类功能区外,其余全部划分为二类功能区。长庆石油勘探局、长庆油田公司在陇东区块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主要污染源有:各种锅炉40余台,加热炉123台(以燃气为主),各类储存罐100多具,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总烃等。2002年,从庆阳市环境监测站在庆城马岭镇、中区集中站、环县宾馆、庆城县招待所、华池县招待所、宁县早胜镇(清洁对照点)等6个代表不同污染水平的地方进行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的结果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各测点均未超标,测点间没有明显差异;总烃各测点均未超标,但在距离原油生产、储运中心较近的华池县招待所、马岭镇等地,日平均浓度约为清洁对照点宁县早胜镇的3.5倍。因此在石油开发的主要生产基地和集中转油站库等无组织排放比较集中的地方,总烃污染水平较高,随着油田开发规模的扩大,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可能会有增加。本次调查,对采油二厂属辖华池、悦乐、中区等烃类挥发最为严重、原油储罐较为集中的3个点的厂界总烃排放浓度,按照国家有关监测标准进行抽样监测,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评价,超标范围在0.03—0.16倍之间。
(三)生态环境现状
全市有林地519316.32公顷(折839.01万亩),其中天然林面积206850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9.7%。子午岭于1980年被国务院列为国家级水源涵养林保护区,水源涵养林保护面积达到217333公顷。全市现有689567公顷草地,占国土面积的25.4%,其中天然草地881333公顷,占总草地面积的76.8%;人工育草面积265867公顷,占总草地面积的23.2%。全市水土流失面积2200800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81.1%。各流域年输沙量达2.14亿吨,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6188吨/平方公里。
调查研究表明,油田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改变土地的使用功能;二是钻探期间对植被覆盖的减少;三是偶发性污染事故对生态环境产生的直接危害。到2002年底,长庆油田在我市开发油田面积218.3平方公里,累计征地44271.6亩,其中山地占44.49%,塬地占48.31%,荒草地6.7%,川地0.28%,水地0.22%,约占庆阳市国土面积的0.103%。油田开发建设对所在区域的植被、土壤、水体等有一定影响。。
在油田开发中,单井钻井井场占地为3200(80×40)平方米,多为临时性占地,一旦确定为油井开发,则将永久占地2000(40×50)平方米。从“陇东油田技术关井、道路复耕情况调查”情况看,1127个井场共征用土地4384.83亩,道路征用土地5096.78亩,恢复或复耕面积2217.24亩。
四、成因分析
陇东油田在庆阳市辖区内分布广,污染点源多,影响石油矿区环境质量的因素复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城镇化速度的加快,生活排污和农业面源污染在整个污染构成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就陇东油田矿区而言,涉油环境问题的成因主要有历史、技术和管理三方面的成因。(www.xing528.com)
(一)历史方面
庆阳市真正意义上的工业始于长庆油田的开发。1970年以前,地方工业多为手工业,规模小,排污轻,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仅为3.3%(1970年)。这一时期,庆阳市的环境质量受工业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甚微,基本上没有污染。以目前可查的1970年代初期的水质监测资料看,主要的地表水水质尚好。长庆油田开发初期,受当时条件所限,开发方式粗放,给石油矿区的生态环境带来很大的压力。油田开发污染防治工作起步于“八五”初期,经过“九五”的治理,污染扩展的势头得以控制,经过“十五”的进一步治理,在油田和地方高速发展的情况下,环境状况保持稳定。但由于历史原因,所带来的环境问题逐渐显现。
(二)技术方面
一方面,长庆油田开发早期,尚受油层改造工艺、技术的限制。1979年后,才陆续建设的北区、中区原油污水处理站,开始对原油集中脱水和污水处理回注。由于含油污水处理的工艺设计不够成熟,原油各接转站进站液量不稳定,管输流程未能实现全部密闭,电脱盐效果差。这一时期,原油集中脱水和污水处理工艺处于试验摸索阶段。1984年,长庆油田再次对原油集中脱水和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开展科技攻关并与美国Tretoctte等三家国外化学公司开展技术交流。1985年,“油田污水综合处理技术”被在西安召开的全国石油行业注水流程技术攻关会议列为科研项目。2000年11月,国家环保局复函认可油田采出污水处理回注执行的标准。2000年以来,长庆油田采油二厂所属的7个原油采出水污水处理站几经改造扩建,虽实际处理能力达到9198吨/日,但部分设施运行不稳定。
另一方面,相对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环境标准的提高,油田开发各个作业过程防治污染技术需要持续改进。
(三)管理方面
从陇东油区开发环保工作的具体情况看,污染防治的应对措施与群众对生产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方面,对陇东石油矿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底子不清,影响范围和程度不明,污染防治工作缺乏科学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划指导。另一方面,对在庆阳这样一个生态环境脆弱、严重缺水的地区,如何有针对性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强制性保护,缺乏清醒的认识。大部分县(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未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区域划分不科学,管理办法不健全,管理措施不到位。
环境执法和监督不到位。多年来陇东(庆阳)油田实施滚动开发,非确定因素多,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建设的情况比较普遍。产能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存在“先建设,后评价”的情况,环保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存在环保费用列支偏低的问题。
地方管理部门整体合力发挥不够。计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协调配合不够,一些包括石油开发在内的建设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就立项或审批建设,影响了行政管理的整体效能。同时,县(区)乡镇政府与市直有关部门配合不够密切,导致漏管或重管,既不利于油田的开发建设,更不利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同时,地方环保部门监管能力不强,监理队伍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硬件配置落后,严重影响服务和监管效能的发挥,面对石油开发量大面广、情况复杂的实际,对全方位的环境管理力不从心。
五、加强陇东油田开发环境保护的措施及项目
要实现陇东石油矿区环境不断改善的目标,实现油田大开发,庆阳大发展,就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曾培炎副总理、陆浩省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在积极支持长庆油田加快开发建设的同时,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把努力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地方与企业互促共进,作为新形势下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战略选择和目标。
在今后的石油开发中,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逐步改善”的原则。通过强化老污染源治理,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有效机制,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强化油田老污染源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
用1—2年时间,企地合作,共同努力,优先解决陇东石油矿区内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用2—3年时间,使主要的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在“十五”环保计划规定的目标;用5—10年时间,逐步开展生态环境恢复和重建工作,实施一批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使陇东油田的开发步入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从根本上让陇东石油矿区的生态环境面貌有大的改观。
1.实施油田采出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长庆油田陇东区块现有原油采出污水处理站7座,进入流程的油井约占总数的90%以上,其余边远油井,通过82个拉油点,将油水集中就近拉运到集输站。目前南区原油污水处理站因村民阻挡污水处理后不能全部回注,每天将约1500吨的含油污水排入马莲河西河段。其他处理站也由于技术方面原因,有停用排污的现象。陇东油田分布分散,边远油井采用单井拉油,也存在排水、污染环境的现象。必须对现有原油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研究、优化污水处理工艺,提高环保设施运行率。并根据油田发展趋势、分布,增加新的污水处理站,以保证油田采出污水“零排放”。
南区原油污水处理站,由庆城县政府协调,在2004年实现回注目标;对其他污水处理站,长庆油田公司应于2004年初拿出技改计划,加快步伐,2005年完成技改项目;根据油田发展实际,需增加的新污水处理站,由油田公司纳入产能建设计划实施。要确保原有处理装置的安全、正常运行。该项目由长庆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实施。
2.技术关油(水)井的封闭项目。陇东(庆阳)油田目前有技术关油(水)井421口,这些油(水)井大部分未实行规范的油(水)井套管防腐保护措施,部分被不法分子重新开启,在局部区域污染十分突出。其中庆城县(10口)、华池县(1口)、合水县(1口)未封堵的技术关井,常年向外环境排放高盐水。原油的洒落和高盐水的泄漏,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长庆油田虽对部分井的井口已经进行了技术处理,但对已经返水的井必须分批采取措施,分两年封堵完毕。封堵方案要经地企双方论证认可。该项目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和有关县(区)政府配合,长庆油田公司实施。
3.重点采油区块井场达标建设项目。据调查,新开发油田井场基本达到建设标准,老油田区块对照建设标准还有差距。标准化井场建设,应根据所在环境功能区域的要求,总体上2005年达标率达到80%以上,环境敏感区域达到100%,此项目由长庆油田公司采油二厂组织实施,市县(区)环保部门负责监管。
4.石油炼制生产废水处理改造项目。中石油庆阳炼化公司要抓紧实施生产废水处理装置技术改造,2004年6月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5.生态环境治理及恢复项目。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石油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逐步实施异地等量补偿或恢复项目,由市环保局、市水保局负责编制陇东石油矿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规划,报庆阳市政府批准后,属征用土地范围以内的项目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筹措资金,分年度实施。
6.饮水项目。由市环保局、市水保局负责,对全市特别是北部环县、华池、庆城的饮用水源进行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聘请专家进行论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科学划分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目标和规划,提出保护办法和措施。对处于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分批由有关县(区)政府批准,进行关停或限期治理。对本次调查中确定的华池县城饮用水源、庆城县琵琶寨水源,由所在县(区)政府负责组织考察论证新的水源地,实施找水工程,由长庆油田分公司协助解决饮水问题。
(二)强化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1.环保能力建设项目。一是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建设二级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加快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技术装备水平,尽快形成快速反应能力,逐步建立监控涉油地区主要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的环境监测网络。二是市县两级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的现场监察、监督技术,提供人力、物力等保障措施,建立定期对油田区域生态环境现场检查制度和相应的环境监管网络。三是市级环境技术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成立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充分依靠长庆油田科研单位,积极主动多渠道筹集保障研究经费,企、地合作,进行油田开发环境保护技术研究,为环境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2.重要水源地水质保护项目。由涉油县(区)政府负责,对县城水源保护区进行科学规划,制定环境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重要的水源水质,定期进行监测监控,逐步建立监测、报告制度。由市环保局、市水务局负责,编制庆阳市水源水质自动监控网络建设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由长庆油田和庆阳市共同筹资建设。
3.加强油田采出水处理回注设施运行监测监控项目。对长庆油田公司采油二厂所有原油采出水处理回注情况,按国家环保总局要求,逐步实行在线监控。
(三)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污染,杜绝新的增量污染
1.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加强对陇东油田开发全过程环境管理。从源头上防止污染,杜绝新的增量污染。今后凡涉及油田开发的建设项目,都要在建设前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专项设计,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未履行环评的油田开发建设项目,建设部门不得办理准建手续,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办理用地手续。油田开发建设用地,必须严格遵循现行土地管理法规,按照规定程序,先报批后用地。同时要规范内部管理,逐级按权限和程序审批,坚决杜绝先用后批和县乡越权审批。严格落实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大或处于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落实环境监察措施,建立定期对石油矿区生态环境现场检查制度。
2.长庆油田要继续实施HSE管理,做到安全、健康、环境“三统一”。继续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积极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推动油田环境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3.长庆油田要加强对技术关井的管理,实施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对已经没有开采价值的核销井及时实行安全封堵。
4.长庆油田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改进施工方法,努力恢复原有土壤结构,及时按期进行地表恢复和绿化,最大程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
5.北部三县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垂直管理,同时按国家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文件要求,理顺市、县环境监察工作人员比照公务员管理的编制关系,将市环境监理站升格为副县级事业单位,健全机构,增加编制,充实力量。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成立环境保护研究所,在市环保局设置总工程师岗位,逐步建立“专家论证、技术审查、行政审批”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
6.市、企联手严厉打击偷盗原油等违法犯罪,为油田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做到市企联手,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落实管护措施,采取有效手段,坚决依法回收非法开采油井,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各种环境污染事故。同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企地矛盾和污染纠纷,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群众的利益关系,为油田开发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形成加快发展的整体合力。
六、建议
1.依法加强陇东(庆阳)油田开发环境保护工作。建议省人大从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和促进陇东油田可持续发展出发,进一步明确石油开发“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研究制定《油田开发建设环境保护条例》,确定环保部门对石油开发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务、水保、交通、建设、公安、工商等部门在石油开发保护环境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确定油田开发应落实的治理目标、环保措施和责任,健全石油开发环境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和促进庆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用经济手段加强资源优化配置与环境管理。建议省政府研究出台生态环境恢复和生态环境补偿的政策。鉴于庆阳市生态环境脆弱,污染严重,财政困难,对省国土资源厅征收的陇东(庆阳)油田矿产资源补偿费,请求省留部分全额返还庆阳市,用于石油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和治理。对各类用地实行依法核定地价,规范土地管理。在庆阳市研究试点开征生态环境补偿费,逐步建立一套资源开发对环境损害的评估、补偿机制。通过这“两费”的返还、开征,筹集治理、恢复石油矿区生态环境的资金,为改善生态环境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调查2003年由甘肃省环保局组织,
庆阳市政府、长庆油田公司共同开展调查工作。
报告编写:杨漪、付奕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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