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
新媒体(New media)概念是1967年由美国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CBS)技术研究所所长戈尔德马克(P.Goldmark)率先提出的。新媒体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是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严格来说,新媒体应该称为数字化媒体。清华大学的熊澄宇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在今天网络基础上又有延伸,无线移动的问题,还有出现其他新的媒体形态,跟计算机相关的。这都可以说是新媒体。”
新媒体新在哪里,首先必须有革新的一面,单纯形式上革新、技术上革新称为改良更合适,不足以证明其为新媒体。理念上革新是新媒体的定义得核心内容。是否具备互动性,是个别性问题,不具备普遍意义。
新媒体是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如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网络、桌面视窗、数字电视、数字电影、触摸媒体等。相对于报刊、户外、广播、电视四大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新媒体被形象地称为“第五媒体”。
不管人们如何定义新媒体,有一点是确定的,那就是相对旧的媒介形态,新媒介的形态是不断变化和延伸的,在现阶段其核心是数字式信息符号传播技术的实现。一般而言,新媒体的概念包含以下要素:
1.新媒体建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基础上。新媒体主要是以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为基础,以互联网、卫星网络、移动通讯等作为运作平台的媒体形态,它包括使用有线与无线通道的传送方式,比如互联网、手机媒体、移动电视、电子报纸等、如果说传统媒体是工业社会的产物,那么新媒体就是信息社会的产物。
2.新媒体在信息的呈现方式上是多媒体。新媒体的信息往往以声音、文字、图形、影像等复合形式呈现,具有很高的科技含量,可以进行款媒体、跨时空的信息传播,还具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互动性等特征。
3.新媒体具有全天候和全覆盖的特征。受众就收新媒体信息,大多不受时间、地点场所的制约,受众可以随时通过新媒体在电子信息覆盖的地方接受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信息。(www.xing528.com)
4.新媒体在技术、运营、产品、服务等商业模式上具有创新性。新媒体不仅是技术平台,也是媒体机构。与传统媒体相比,变化的不仅仅是新媒体技术的运用,更有商业模式的创新。
5.新媒体的边界不断变化呈现出媒介融合的趋势。
全媒体
"全媒体"即"omnimedia",源自美国一间名叫Martha Stewart Living Omnimedia(玛莎-斯图尔特生活全媒体)的家政公司。这家成立于1999年的公司,拥有并管理包括杂志、书籍、报纸专栏、电视节目、广播节目、网站在内的多种媒体,通过旗下的所谓"全媒体"传播自己的家政服务和产品。限于当时的科技水准,玛莎-斯图尔特生活全媒体公司的"全媒体"显然并不全,我看它的真正含义更接近multimedia"多媒体",然而,这个具有超前意识的"omnimedia"却在无意中道破世界传媒业发展的玄机。 十多年来,随着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传播手段层出不穷,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日益融合互通,"全媒体"(omnimedia)的概念尽管没有获得学术界的共识,却在传播领域的实践中日复一日丰富发展着它的内涵。
"全媒体"指媒介信息传播采用文字、声音、影像、动画、网页等多种媒体表现手段(多媒体),利用广播、电视、音像、电影、出版、报纸、杂志、网站等不同媒介形态(业务融合),通过融合的广电网络、电信网络以及互联网络进行传播(三网融合),最终实现用户以电视、电脑、手机等多种终端均可完成信息的融合接收(三屏合一),实现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终端获得任何想要的信息(5W)。
“全媒体”的“全”不仅包括报纸、杂志、广播、电视、音像、电影、出版、网路、电信、卫星通讯在内的各类传播工具,涵盖视、听、形象、触觉等人们接受资讯的全部感官,而且针对受众的不同需求,选择最适合的媒体形式和管道,深度融合,提供超细分的服务,实现对受众的全面覆盖及最佳传播效果。
"全媒体"是信息、通讯及网络技术条件下各种媒介实现深度融合的结果,是媒介形态大变革中最为崭新的传播形态。"全媒体"是在具备文字、图形、图像、动画、声音和视频等各种媒体表现手段基础之上进行不同媒介形态(纸媒、电视媒体、广播媒体、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等)之间的融合,产生质变后形成的一种新的传播形态。全媒体通过提供多种方式和多种层次的各种传播形态来满足受众的细分需求,使得受众获得更及时、更多角度、更多听觉和视觉满足的媒体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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