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敏
内容摘要:通过分析山西农民人均收入翻番任务实现的可能性,提出农民收入翻番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农民人均收入;翻番;可能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026(2011)04-0002-5
《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增速,到2015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翻番,达到9000元以上。
一、任务艰巨
若“十二五”期间农民人均收入翻一番,即由2010年4736.3元翻到2015年的9000元,则年均增长13.7%。我们认为任务比较艰巨。
(一)从三十年来农民人均收入翻番时间上看
1978到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了5.3番,年均增长12.8%。以1978年为基础,用了4年时间翻了第一番到1982年达到227.18元;用了六年时间翻了第二番到1988年达到438.73元;用了五年时间翻了第三番到1994年达到884.2元;用了三年时间翻了第四番到1997年达到1738.26元;用了十年时间翻了第五番到2007年达到3665.66元。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翻番所用时间也有所延长,1978-2009年平均5.8年翻一番。按2015年9000元考虑,比1978年翻了6.5番,则达到9000元要到2016年。
(二)从农民人均收入三十年平均增长速度看
“六五”期间我省农民人均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8.9%。“七五”期间为15.0%,“八五”期间为20.8%,“九五”期间为5.2%,“十五”期间为10.3%,“十一五”期间为9.8%,三十年年平均增长12.8%。到2015年翻番年增长13.7%要高于前期平均增长速度。
(三)从历年农民收入自相关与回归看
通过对1978-2009年农民收入进行一年自相关与回归分析,得到趋势线与回归方程:Yn预测值=1.0771Xn-1+39.115(相关系数为0.9925,可得出此方程高度相关)。由此测算出2010年至2014年农民收入预测值分别为:4610元,5005元,5430元,5888元和6381元,2015年预测值为6912元,与翻番目标9000有较大差距。
从上述三个方面分析“十二五”期间人均收入目标翻番有一定难度。
二、任务可行
“十二五”时期实现全省农民人均收入翻番达9000元的目标,要求年均增速必须达到13.7%,年均增收853元。高于“十一五”时期年均10.4%的增长速度和270.8元的年均增加额,而且5年内要连闯5000、6000、7000、8000、9000元五个大关,任务非常艰巨。任务的艰巨性要求全省上下必须坚定信心,付出超常规的努力才能实现跨越发展的翻番目标。
(一)政策环境有利
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中央提出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两个趋向”、“三化同步”等重要思想和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对推动“三农”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我省在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实施农村新的“五个全覆盖”,制定出台了强农工程和惠农政策,也为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大
我省是特色农产品大省,小杂粮、蔬菜、干鲜果、畜牧业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和比较优势,但发展不足,产业化水平较低。全省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与全国差距大,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0%、45%。粮食单产水平比全国低100公斤,设施蔬菜仅能满足本省需求的30%,中低产果园占到一半以上,畜牧业产值不达农业总产值的1/3,比全国低8个百分点。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仅为农业产值的70%,而全国是1.5倍,发达国家是3-4倍。随着我省农业结构的优化,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的健全,农村服务业功能的拓展,农民家庭经营的增收大有潜力。
(三)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有很大空间
“三化”协调推进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给农民转移就业提供了更大的空间。随着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市场的形成,农民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的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大大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同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强农惠农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农民的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也将逐步得到提高。
三、细算潜力帐
(一)“十二五”我省将实施以稳定粮食提高单产为主攻方向的“粮食高产创建工程”,全省年均粮食产量105亿公斤以上,比“十一五”年均增长3亿公斤,最高年达到110亿公斤以上,再创历史最高水平。按每公斤最低2元收入计,可增收6亿元,全省农民人均就可增收30元左右。
(二)通过百万棚设施蔬菜建设工程,全省新增设施蔬菜面积100万亩,建设蔬菜标准园200个,设施蔬菜集约化育苗推广面积150万亩。
1、按日光温室亩均纯收入1.2万元、大中棚亩均纯收入0.5万元计,一亩蔬菜棚一年收入最低按1万元计,新增设施蔬菜面积100万亩,新增收入100亿。
2、设施蔬菜生产采用集约化育苗后亩均增收0.2万元,集约化育苗推广面积150万亩,育苗增收30亿元。
这二项共增收130亿元,全省农民人均可增收500元以上。
(三)通过水果“双增”工程,“十二五”新建和改造果园各125万亩。
1、新发展125万亩果园,平均每亩单产100公斤,按2010年全省水果平均价格2.66元/公斤,可增收3.3亿元。(www.xing528.com)
2、改造老果园125万亩,按平均每亩增收3000元计,共增收37.5亿元。
3、果园提质增效316万亩,全省现有441万亩果园,除去改造的125万亩,其余316万亩按每亩增产370公斤计,共增收31.1亿元。
以上三项共增收71.9亿元,全省农民人均可增收300元以上。
(四)“千园万场”规模健康养殖工程。畜牧业通过产量翻番,也可以实现收入翻番,增收170元。
(五)干果经济林建设工程。到“十二五”末新增干果经济林面积500万亩,改造500万亩。
1、核桃2011年新增50万亩,到2015年可产生收益。每亩产量按50公斤单产,每公斤15元计,可增加收入3.8亿元;同时“十二五”期间改造144万亩,每亩新增产量30公斤,每公斤按15元计,可增收入6.5亿元。核桃可增收10.3亿元。
2、红枣2011年新增10万亩,每亩产量500公斤,每公斤5元计,新增收入2.5亿元;同时“十二五”期间改造168万亩,每亩新增产量300公斤,每公斤5元计,可新增收入25.2亿元。红枣可增收27.7亿元。
以上三项增加收入49亿元,全省农民人均增收在200元以上。
挖掘农业内部潜力,可为农民实现1200元的增收目标。
(六)农村劳动力转移。“十二五”期间我省城镇化率将提高六个百分点,达到55%以上,相应减少农民415万。“十二五”期间新转移农村劳动力200万人,平均每年40万人。按新转移一个劳动力年收入最低1.5万元计,增加300亿元。目前已转移的450万劳动力按80%稳定转移,又增加180亿,共能增加劳务收入480亿以上。通过转移农民、减少农民,实现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加2300元以上大有可能。
(七)农村二三产业。通过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物流、商贸、乡村旅游等农村服务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可带动农民人均二、三产收入翻番,实现增收400元,达到900元目标。
(八)依靠政策增加农民财产和转移性收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规模扩张和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农民利用自己的承包地、宅基地及房屋等不动产出租和转让,可以大幅提高财产性收入。随着城乡统筹步伐的加快,各种强农惠农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农业补贴、农民医疗、社保逐步提高,转移性收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也可实现翻番,达到1200元目标。
这些政策的实施可为农民带来4500元以上收入,届时农民人均收入可达到9240元以上,实现翻番。
四、增收措施
(一)充分挖掘农业内部潜力,增强农业的增收功能
尽管我省农业自然条件比较差,发展水平比较低,但农业生产仍是多数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由于自然气候多样性的特点,我省农业也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和特色,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比如,设施蔬菜、干鲜果、畜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因此,千方百计挖掘农业内部的潜力,是实现农民增收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
一是进一步深化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发展高效农业。以“一村一品”为切入点,搞好粮食高产创建工程、百万棚设施蔬菜建设工程、水果“双增”工程、“千园万场”规模健康养殖工程、干果经济林建设工程、农产品加工“513”工程等六大增收工程,创新经营形式,提升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巩固和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
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继续实施好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扎实抓好农技推广、农产品市场营销和农村信息等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的服务水平。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加强我省农业技术体系、推广体系和培训体系建设,组织技术攻关,抓好技术集成和示范推广,扎实做好科技培训和科技进村入户工作,努力提高科技水平。
三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通过优化配置农业生产要素、提高组织管理水平来推动农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
(二)拓展农业外部增收空间,增加农民非农收入
一是以农村服务业增收工程为抓手,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
突出农村服务业与一二产业、消费需求和城市服务业的衔接。拓展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培育生活服务业,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业。
二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
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引导农民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农村富余劳力就地转移、返乡创业和异地输出;加快制度创新,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限制。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的支持。同时,认真执行有关政策和法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扶持力度,创造条件让农民享有更多财产和转移性收入
多层次、多渠道探索以煤补农的有效形式,逐步形成“以煤补农、以矿带村、村矿互动、共同发展”格局。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业补贴等保护制度,提高农民养老金、抚恤金、救济金以及新农合报销标准,不断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提高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搞好集体建设用地及宅基地开发利用,拓宽租金、股金、红利等财产性收入;创新农村扶贫开发机制,积极应用以工代赈扶贫开发模式,加大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和帮扶力度,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作者单位:山西省农业厅经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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