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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的博弈均衡及制度安排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州市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的利益博弈均衡及制度安排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单纬东一、广州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概况非物质文化也称无形的文化遗产。2006年初,广州启动了有史以来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但是,随着广州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旅游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资源不断被开发利用。

广州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的博弈均衡及制度安排

广州市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的利益博弈均衡及制度安排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单纬东

一、广州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概况

非物质文化(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也称无形的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在民间长期口耳相传的诗歌神话史诗、故事、传说、谣谚;传统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民间表演艺术;广大民众世代传承的人生礼仪、岁时活动、节日庆典、民间体育和竞技,以及有关生产、生活的其他习俗;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与上述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场所等。

广州是广东省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历史文化名城,两千多年的文明史留下了多姿多彩的民俗风情,体现在饮食、居住、建筑、商贸、语言婚姻、祭祖、礼仪、娱乐等方方面面。2006年初,广州启动了有史以来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经国务院批准,广州的粤剧、牙雕、广东音乐、广绣与来自广东潮州的潮绣组成的“粤绣”成为中国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但是,随着广州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旅游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资源不断被开发利用。在获得一定收益的同时,由于缺乏保护意识和措施,加上利益驱动,大量民间传统文化器物和艺术品或遭毁坏,或流失。一些原始文化空间为暂时迎合游客,或被改造变态,或被破坏殆尽,原有的文化内涵大多处在濒危或消失状态;一些民间艺术表演和民间礼仪习俗、节庆等,由于盲目开发和复制而丧失了原始韵味和文化底蕴,变成了平淡的商业表演,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和变异。

二、广州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的利益现状实证分析

2005—2006年,笔者等对广州的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利益状况、政府的支持程度、文化资源拥有者和从业人员的开发积极性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访谈。我们陆续采访了广州的一些艺术中心、寺庙、古玩店、餐饮店、品牌食品制品公司、博物馆、凉茶、广东特产店等多家拥有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企业和组织。本次调查问卷发放的总数是100份,问卷收回60份,其中有效问卷为48份,调查问卷的有效率是80%。

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在调查样本中,非物质文化产品有市场与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开发的积极性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显著性为0.01),说明非物质文化产品有市场对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开发的积极性有直接正向影响。

三、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的利益博弈均衡

在讨论非物质文化资源的问题上,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对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进行有效的激励,才能够有效开发和合理保护这些非物质文化资源。我们认为,只有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的利益达到均衡这一条件时,上述的问题才能够实现。根据对文献的研究和实地的调查,本文认为,政府在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与政府和有关利益集团在利益之间的博弈对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开发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只有在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拥有者获得合理的利益时,他们才有积极性来开发和保护他们的非物质文化资源。我们认为,当达到这个合理利益时,双方利益的博弈达到了均衡。这种博弈的均衡有赖于政府和有关利益集团的行为。这种行为有两种:一种是理性的行为,即政府和有关利益集团充分考虑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的权利;另一种是非理性的行为,即政府和有关利益集团没有或很少考虑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的权利。政府和有关利益集团采取不同的行为,将导致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有不同的开发和保护行为。正如图1所示,A代表政府和有关利益集团的行为选择,B代表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的行为选择。当政府和有关利益集团处于理性选择时,能够充分考虑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的利益权利时,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就有高的积极性开发自己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反之,当政府和有关利益集团处于非理性选择时,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就缺乏积极性开发自己的非物质文化资源。

图1 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和保护的利益博弈图

在对广州市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利益状况、政府的支持程度、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和从业人员的开发积极性的调查中,文化资源的拥有者对文化资源开发后,所得到的利益和权利不是很满意,问卷利益指标的均值不高,分别为2.9583、3.1667和3.7083。拥有者并不满意自己获得的权利和利益,他们认为自己得到的好处不多,应有的权利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也不满意这些资源给他们带来的利益。

从以上的讨论中可以得知,只有让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拥有者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利益,他们才会有积极性来开发和保护属于他们的传统文化。由于非物质文化资源的特性和产权特征,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产权是属于拥有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个体,它是属于个体的权利。为了能够更好地激励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拥有者开发和保护其非物质文化资源,政府和有关利益集团就应该充分考虑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考虑剩余权利的问题。他们必须拥有的权利是剩余索取权。只有拥有者享有充分的剩余索取权,才能激励他们开发和保护其非物质文化资源。

根据实际的调查,影响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开发和保护资源的积极性还受到市场的获利状况和民间的支持这些因素的影响(见图2),这些因素共同影响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开发和保护资源的积极性,最终决定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开发和保护是否能够得到实施。

图2 影响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因素图

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的开发积极性比较高,他们愿意开发自己的文化资源,测量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积极性的指标均值都比较高,分别为5.4167、5.6250、4.8750。可见,资源的拥有者愿意开发他们的非物质文化资源。但回归分析表明,他们开发的积极性来自于市场的状况,产品有市场、有收益,他们就愿意开发他们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在访谈中,我们了解到民间对一些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支持也影响到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开发和保护,特别是那些难以再开发与保护的非物质文化资源。

四、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的制度安排

根据文献和实证研究,本文认为对广州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开发和保护要有合理的制度安排,这样,广州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开发和保护才能有效地实施。我们认为,广州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制度安排主要应从剩余索取权利的合理安排、相关利益者的共同协调和企业家精神型政府方面来考虑。讨论的框架如图3所示。

图3 广州非物质文化资源保护的制度安排图

1.企业家精神型政府

企业家精神型政府是指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政府行为,企业家精神是指企业家在经营企业时具备的一种独特的精神,这种企业家精神具有创新(Schumpeter,1942)、判断能力(Casson,1982)、寻求机会(Kirzner,1979)、承担风险(Knight,1921)、协调的作用(Leibenstein,1968)。在广州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的过程中,政府的企业家精神对有效地开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资源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单纬东,2007)。所以,政府对非物质文化资源保护的正确预期和决策,直接关系到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质量和程度。政府的理性行为、创新和承担责任的意识是政府是否能够实施开发与保护资源工作的重要前提。要达到这个目标,就要求我们的政府有企业家精神。(www.xing528.com)

政府只有具备了企业家精神,才能够有效合理地保护非物质文化资源。企业家精神型政府首先要求政府具有创新精神。在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保护问题上,政府要打破以往的开发模式,不能强调“先开发,后保护”的措施,做到开发和保护同时进行。政府应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寻求各种有利于发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机会,制定好非物质文化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企业家精神型政府应勇于承担责任,着手解决、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广州市政府对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的支持力度还不大。调查问卷表明政府支持方面指标的均值不高,它们的均值分别是4.1042、3.8125、3.3750。被调查者除了认为文化资源开发得到政府的支持外,政府愿意提供的帮助不多,特别在非物质文化宣传、融资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今后,政府应在宣传、融资上大力支持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同时,企业家精神型政府也是能够实施其他制度安排的条件。有了企业家精神型政府,才能更好地合理安排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剩余索取权利,调动资源拥有者的积极性;才能协调和调动相关利益者保护的积极性,达到保护非物质文化资源的目的。

2.权利的合理安排

根据本文的第三部分对广州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的利益博弈均衡的阐述,我们可见只有让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拥有者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利益,他们才会有积极性来开发和保护属于他们的传统文化。

从调查问卷的分析结果表明,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拥有者对文化资源开发后,所得到的利益和权利不是很满意,问卷的利益指标的均值不高,分别为2.9583、3.1667和3.7083。在访谈中,我们也了解到一些非物质文化拥有者没有得到合理的权利,导致他们开发非物质文化资源的积极性不高。在广州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开发和保护问题上,要特别注意那些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的利益。这些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拥有者没有得到合理的利益,他们就会放弃他们的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开发与传承。如果这样的现象持续发生,非物质文化资源就会逐步消失。政府和有关利益集团应最大限度地考虑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的合理权利,政府还要制定出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措施来保障他们的合理权利,除了将“传承人”列为保护对象外,还要积极考虑他们的利益。

3.保障相关利益者的利益

在广州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和保护的问题上,政府只有处理和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关系,调动多方面的积极因素,才能有效地保护非物质文化资源。相关利益者(stakeholders)是指能够影响组织目标成就的人或群体,或被成就和组织目标所影响的人或群体(freeman)。相关利益者的制度安排是指了解非物质文化利益相关者的意图和他们的利害关系,关注利益相关者及其利害关系体现在组织的运作程序,执行一系列交易或谈判以平衡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护资源的目的。

涉及广州非物质文化资源保护的相关利益者主要有:政府、非物质文化的拥有者、投资商、各个非物质文化企业、非物质文化从业人员、消费者和爱好者等。消费者是非物质文化相关利益者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广州非物质文化产生利益的直接来源,所以,开发和保护广州非物质文化资源时,也要充分考虑他们的利益和需求爱好。政府要理顺各种关系,支持和保护非物质文化的相关企业,尽量帮助他们排除在发展中存在的障碍,让他们顺利地发展。政府和相关的企业要及时、充分培训和激励在非物质文化企业中的从业人员,让他们了解非物质文化资源的特点和重要意义,掌握一些有关非物质文化的专业知识和保护常识

五、结论

在对广州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开发和保护等问题具体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得出这样的结论:现阶段,广州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拥有者并不满意自己获得的权利和利益;只有让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拥有者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利益,他们才会有积极性来开发和保护属于他们的传统文化。同时,本文认为,由于非物质文化资源的特性和产权特征,为了能够更好地激励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拥有者开发和保护其非物质文化资源,政府和有关利益集团应该充分考虑非物质文化资源拥有者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考虑剩余权利的问题。剩余索取权利的合理安排、相关利益者的共同协调和企业家精神型政府是广州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制度安排主要考虑的方面,政府的理性行为、创新和承担责任的意识是政府实施开发与保护资源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只有这样,非物质文化资源才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发和保护。本文的结论也为其他地区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有效开发和保护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Casson,M.1982.The Entrepreneur: An Economic Theory.Martin Robertson,Oxford.pp.23-38,364-383.

[2]Knight,F.1921.Risk,Uncertainty,and Profit.New York: A.M.Kelley.

[3]Kirzner,I.1979.Perception,Opportunity and Profit.Chicago University Press,Chicago.pp.269-275.

[4]Freeman,R.Edward.1984.Strategic Management: A Stakeholder Approach.Pitman Press,Boston.

[5]Fudenberg,F.and Tirole,J.1991.Game Theory[M].Cambridge,Mass: MIT Press.

[6]Leibenstein,H.1968.Entrepreneurship and Development,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38,No.2,pp.72-83.

[7]Robert S.Pindyck and Daniel L.Rubinfeld.1995.Microeconomics[M],New Jersey: Prentiee-Hall,Inc.

[8]Schumpeter,J.1942.Capitalism,Socialism,and Democracy.New York: Harper&Row,pp.83-132.

[9]凡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10]单纬东等.剩余索取权与非物质文化资源保护的激励[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

[11]单纬东.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与产权合理安排[J].人文地理,2004(3).

[12]单纬东等.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效应的实证分析[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6(5).

[1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巴黎,2003-10-17.http://www.sipo. gov.cn/sipo/Ztxx/yczyhctzsbh/zlk/gjgy/200506/P0200604036014225031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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