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战略贸易政策的工具选择与经验实证
一、战略贸易政策工具的选择与比较
在新贸易理论和政治经济分析中,一般对于战略贸易政策的理论探讨都是以关税和出口补贴来进行分析的,事实上,现实世界的贸易政策工具可谓五花八门,并且,在现实世界的实际贸易政策工具执行中,还存在具体政策工具的效果问题。贸易政策工具的选择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考虑到效果的强弱;其二,考虑到政府偏好和利益集团的问题。
在以往的研究中,正的关税、补贴或数量限制已经显示了在本国市场力量下的福利最大化。这些政策工具也许就是简单地改变贸易条件而获得利益的(Johnson,1954),它们也许就是将租金从一个垄断者手中转移到另一个国际垄断者手中(Brander&Spencer,1984),或者也许是促进合谋的行为(Krishna,1989;Harris,1985)。
另外,研究者常常是用比较关税和一个等效数量限制效应的方法对政策工具进行比较。数量限制可以采取配额或“自愿出口限制”(voluntary export restriction,VER)方式,达到关税限制进口的同样的数量。假如效果是相似的,两个工具被认为是等效的。有部分学者认为,政策可以是等效的。李维生(Levinsohn,1989)研究了允许跨国直接投资时的贸易保护政策的比较,他分析了线性需求和一般需求,不变边际成本和可变边际成本等各种条件下的附带跨国直接投资的最佳关税与配额之间的等价性,研究结果表明,在不完全竞争和附带跨国直接投资条件下,最佳关税和配额是等效的。
更多的学者认为,政策工具之间是不等效的,并且政策实施的先后顺序都会影响到政策工具的效果。巴格瓦蒂(Bhagwati,1965,1968,1987)比较了不同市场结构下的关税与进口配额之间的福利效应,认为两者的福利效应是不同的。卡森和赫尔曼(Cassing&Hillman,1985)认为本国厂商利润在关税条件下高于配额,这样,在给定保护水平时,关税是更有效率的工具。库伯和瑞兹门(Cooper&Riezman,1989)认为将一国的政策锁定在出口补贴上是不现实的。他们考虑了一个出口补贴和严格数量限制可以选择的模型,发现当进口国进口需求噪音小时,出口国选择数量限制是最佳政策,此时政策的实施无害于本国厂商与对手的竞争;而当进口国进口需求噪音较大时,出口补贴可以使得本国厂商在竞争中更能够灵活地应对环境。谢瓦库马(Ram Shivakumar,1993)考虑了一个程式化[22](stylized)的模型,分析了不确定性条件下的最佳政策选择。该模型考虑政府有两个政策工具,即出口补贴和出口配额,同时政府有两种选择,即事前确定配额或补贴和事后确定执行配额或补贴,这实际上有四种政策组合。研究表明,政策组合的选择严重依赖于第三国需求噪音的大小,当需求噪音大时,机动的事后执行配额福利最大;而当进口国噪音较小时,出口国将选择事前严格的配额制度;当噪音居于中间地带时,事前补贴或事后配额制度是最佳选择,但事后配额福利比事前补贴高。这些结论显示,国家将更愿意出口配额而非出口补贴。这个结论与布兰德和斯班瑟先前的不完全竞争下要求干预的纳什均衡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塔克斯(Takacs,1978)、伊托和奥诺(Itoh&Ono,1982)、迪诺普罗斯和克莱宁(Dinopolous&Kreinin,1989)、库普兰德(Copeland,1989)等沿着各种维度得出这些工具不等效的结论。
另外,有些学者考察了关税与配额的差异,如关税与VER的选择。在现实国际制成品贸易中,VER作为“灰色区域”被大量地使用。从政治经济分析来看,这首先是国际贸易制度约束的结果,因为出口限制是“自愿”的,它似乎并没有违反WTO等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其次这可能是国内外厂商勾结的结果,克瑞史那(Krishna,1989)设计了一个双头垄断的伯川德竞争模型,证明了VER是国内外厂商进行的合谋行为,因为出口商可以通过限制出口来提高国际价格并实现“质量升级”(quality upgrading),并且可以通过出口配额的垄断权限制国内其他新厂商的进入,而外国进口竞争厂商也能借机削减产量提高国内垄断价格,在VER实施的过程中,国内消费者损失巨大;VER与配额相比,垄断租金转移到出口国政府或厂商手中,出口商和本国政府作为一个特殊利益集团有动力去达成VER协议。
VER允许本国政府补偿外国公司使得其接受本国保护政策,外国政府似乎乐意接受,这样保护成本就大大降低(Rosendorff,1996)。一个VER政策是最大化竞选活动捐助者的政策(Hillman&Urspruing,1988),这样选举成功可能性就增大了,尤其当外国利益集团进行政治捐助时。
二、战略贸易政策的经验实证
很多学者近年来对战略贸易政策的相关问题从新贸易理论和贸易保护的政治经济学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本书从经验实证方法的角度对其进行分类。我们发现,在新贸易理论框架下的经验实证多采用模拟的分析方法,而政治经济学框架下的经验实证以采用回归分析居多,还有部分学者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对历史进行描述性研究来进行实证。
(一)战略贸易政策的模拟分析
在新贸易理论的实证研究方面,迪克西特(Dixit,1988)利用“推测变差”(conjectural variations)校正模型的方法估计了战略贸易政策对美国汽车行业的影响。其基本思路是设计一个美国和日本进行双向倾销的模型,厂商行为由一个行为参数进行刻画,在模型中,除了行为参数外,其余参数都从外部来源获得,其假设前提是美国内部和日本内部产品完全同质,但两国产品是差异性替代产品。他研究了美国1979年、1980年和1983年的市场,考察了三种政策情况,即只使用从量关税、只使用从量生产补贴以及两种政策同时使用的情况。迪克西特发现,不管是否运用生产补贴,对进口汽车征收远高于美国实际水平的关税能够提高美国的福利,但提高的数值相对于实行实际关税获得的美国福利来讲,三种政策所带来的增长幅度都很小。克瑞史那、何根和史武格(Krishna,Hogan&Swagel,1994)继续对美国的汽车行业进行了研究。他们允许美国和日本厂商生产的产品有差异,两国内部的产品也有差异,这一点与迪克西特的假设相比,更为接近现实。他们考察了1979~1985年的美国市场,其中三年是迪克西特所考察过的,并且他们使用了与迪克西特相同的成本数值和极为相似的其他数据,但他们发现,美国汽车厂商的行为比伯川德竞争更具有竞争性,并且他们认为,美国对从日本进口的汽车应进行进口补贴,而不是征收进口税,这和迪克西特的结论截然相反,他们认为,这可能是因为其模型中的效用函数更多地重视消费者的价值。由此,他们认为,推测变差模型的结论不能作为政策制定者的依据。
鲍德温和克鲁格曼(Baldwin&Krugman,1988)对16K动态随机存储器(dynamic random access memory,DRA M)进行了分析。DRA M的生产具有极强的学习效应,是动态规模递增的行业,随着生产经验的积累,生产成本和价格会大幅度地降低,这大大增强了政府干预的可能性。他们运用校正模型分析了两种贸易政策的影响:一是自由贸易;一是双方进行贸易战,即双方都征收100%的关税,此时双方都没有进口。分析的结果表明,与基期相比,贸易战使美国福利减少,自由贸易使美国福利增加,但是这两种政策对美国福利的影响都不大。然而从日本的角度分析,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日本企业甚至连生存都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将日本实行保护政策与自由贸易政策相比较发现,日本保护政策使得日本消费者付出更高的价格,得到更少的消费者剩余,日本在保护政策下成为一个净损失者。当然这种分析只是静态的、不全面的,并没有考虑到DRA M对其他行业可能的外溢效应。(www.xing528.com)
哈瑞斯(Harris,1994)从动态角度研究了美国衰退行业(钢铁业)贸易政策的效果,研究表明,战略贸易政策具有较大的福利效应。阿弗和温特斯(Ulph&Winters,1994)对战略人力政策进行了数据模拟,在其模型中,各国试图通过人力和产业政策从国际市场获得更大份额的租金,其研究结果表明,人力政策是极为有效的。维纳布尔斯和史密斯(Venables&Smith,1986)对欧共体的多数制造业进行了数据分析,表明战略贸易政策具有一定的效果。其他有关单个行业的实证研究包括,迪克西特和凯利(Dixit&Kyle,1985)和鲍德温和克鲁格曼(Baldwin&Krugman,1988)对宽体客机的研究,劳塞尔、蒙特尔和皮古因—菲斯勒(Laussel,Monter&Peguin—Feissolle,1988)对欧共体汽车行业的研究。模拟的结果依赖于所选择的模型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现实市场的结构和行为,及其所选定的参数值,如弹性等。尽管结果出现一定的差异,但都基本验证了适当的战略贸易政策具有提高本国福利的作用。
胡昭玲(2002)运用迪克西特(Dixit,1988)的模型及中国轿车行业1992年的数据进行了模拟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关税确实可以起到非常明显的“利润转移”作用。她还运用鲍德温和克鲁格曼(Baldwin&Krugman,1988)研究美日半导体行业的模型分析了韩国半导体行业的“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政策”的政策效应,认为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的政策客观上需要较大的国内市场以使规模经济效应得以发挥,但这种要求并不是很高的,韩国半导体行业的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二)战略贸易政策的回归分析
在贸易保护政策的政治经济学方面,鲍德温(Baldwin,1976)以及鲍德温和马吉(Baldwin&Magee,1998)考察了美国不同行业所获得的贸易保护程度与其政治经济决定因素,他们分别对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就1974年贸易自由化法案、1993年和1994年北美自由贸易区、乌拉圭回合最后文本以及每年一度就是否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问题的投票结果进行了经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利益集团的政治活动对贸易法案的投票结果一般都具有显著性影响。
拉乌尼(Lavergne,1983)研究分辨出一定时期内三种决定贸易政策水平和变化(关税)的因素,即:第一,涉及压力集团的政治因素;第二,包括政治和经济的混合因素,如与外国行业相比较的竞争优势、决策者转移成本最大化等;第三,“原则”因素,如维持历史的延续性,与公众利益相关的贸易政策制定的其他方面。他通过对美国1930年代至今300个制造行业的考察,发现对贸易政策制定过程影响最大的因素是保守主义,行业间的关税结构趋于维持稳定,同时他还证明了一个行业越是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它的关税水平越低,压力集团似乎并没有施加特别的影响,这项研究也揭示了贸易政策制定中其他不同的决定因素。
马吉和杨(Magee&Young,1987)从时间序列的角度对美国1900~1984年间共16届政府的贸易政策进行了研究,其模型依据是政治需求与供给的选举概率最大化模型,分析结果表明,当制成品贸易条件改善、通货膨胀率低、失业率高以及共和党执政时期,政府制定的平均关税率较高。分析的结果同时表明,劳动力—资本比率、贸易收支因素与保护率之间的相关性并不显著。另外,随着贸易条件的改善、通货膨胀的上升、实际汇率的升值和关税的下降,反倾销的实施得到了加强。
曼斯菲尔德和巴斯克(Mansfield&Busch,1993)从较小的14个跨国或跨地区的工业化国家的截面数据来分析保护结构的政治经济决定因素,研究表明,在失业率较高、议会选举较多和采用比例代表制度的国家非关税壁垒一般也较高。
布兰斯特和芬斯特(Branstter&Feenstra,1999)利用中国各省之间的面板数据(panel data)对中国政府福利函数中体现厂商(国有企业)和消费者权重的参数进行了回归分析,得出结论:在1984~1995年的样本估计中,中国政府福利函数中,消费者利益权重是厂商权重的1/5~1/12,对于1990~1995年的小样本估计中,有所提高,但也只有1/2,因此,该文认为,中国政府制定贸易保护政策是以牺牲消费者利益为代价的,也就是说,在中国贸易政策的制定中,国有企业是一个重要的利益集团,并且影响着中国贸易政策的制定。
盛斌(2002)对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分析进行了研究,建立了一套完整和标准统一的三年36个中国工业部门的生产、贸易、就业和投入产出数据库,然后在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理论模型的基础上提出四种实证假说,即国家利益模型、利益影响模型、混合模型和贸易自由化模型,得出结论:促进和发展战略产业的“国家利益模型”最能反映中国贸易保护结构的政治经济决定因素,而“利益影响模型”的效果则是“边际性”的和不稳定的,维持社会公平、减少调整成本和收入再分配的“国家利益模型”并不适用于中国的现实情况。
(三)战略贸易政策的案例研究
克鲁格(Kruger,1996)从案例分析的角度对贸易保护政策进行实证,他将美国几个产业部门(包括服装纺织品、钢铁、汽车和农业等)的贸易政策(包括补贴、关税、配额、VER等)置于一个制度的时空背景框架下通过历史描述来分析立法机构、行政部门、公众行为等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关系,他注重的是研究不同行业受到进口保护或出口鼓励的政策决策和政府过程的细节,包括决策参与者的利益动机、决策机制和制度约束等。这种研究方法能够充分体现出计量统计回归分析所忽视的诸多细节问题,从而揭示出许多贸易保护政策得以实施的真正原因。对贸易保护政策实证检验的案例分析是除了计量回归分析之外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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