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荣
摘 要:西安,是当年意大利探险家马可·波罗笔下《马可·波罗游记》中著名的古丝绸之路的起点。罗马哲人奥古斯都说过“一座城市的历史就是一个民族的历史”。这句话用在西安身上格外合适。西安,这座永恒的城市,就像一部活的史书,一幕幕、一页页记录着中华民族的沧桑巨变。
关键词:西安;城市化进程;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西安,古称长安。地处关中平原,居渭水之南,秦岭之北,东有函谷关,西有大散关,历史上被誉为“金城千里”和“四塞以为固”的形胜之地。这里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特别是在这黄土高原上,土壤疏松肥沃,易于耕作,自古就是“沃野千里”“天府之国”。《史记·留侯世家》载:“夫关中左崤函,右陇蜀,沃野千里,南有巴蜀之饶,北有胡苑之利,阻三面而守,独以一面东制诸侯。诸侯安定,河渭漕挽天下,西给京师;诸侯有变,顺流而下,足以委输。此所谓金城千里,天府之国也。”在中国历史上,有20个政权被认为在西安建都。但是其中哪些应该称为王朝,其中哪些王朝的首都应该算是西安,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这是由于人们对于什么是“王朝”“首都”和“建都”等概念理解存在的差异,导致对有哪些王朝在某地建都产生了分歧。目前被广泛采用的说法是13个王朝。即便如此,自公元前约11世纪至公元9世纪末,西安在非常长的一个时间段都是古代中国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中心,并历来为地方行政机关——州、郡、府、路、省和长安、咸宁两县的治所。
一、文化遗产的定义及西安文化遗产概况
早在70万年以前,“蓝田猿人”就已经在西安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而在六千年前的半坡人也在这里运用自己的生产技术和文化艺术创造出了半坡文化,其中优美的人面鱼纹代表了当时艺术文化水平。公元前11世纪,西周伯姬昌(周文王)在今西安城西南长安县沣水中游西岸营建丰京,将臣民从岐山周原迁于此。又一年,命子姬发(周武王)在沣水东岸营建镐京。后者为政治中心,前者为宗教、文化中心,合称“宗周”。是为西安建城之始。武王灭商建立周王朝后,以丰镐为都,是为西安作为都城之始。从此,西安开始在中国历史和中华文化占据重要地位,标领时代风气。之后,周祚已正,周公以礼乐经营天下,从此“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就文化而言,“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论语》)。西安地区见证了中华农业文明最繁盛的历史阶段,也因此西安地区保存了大量的文化遗产有待开发和利用。
根据联合国教育、科学与文化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中的定义,文化遗产主要包括:
(1)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
(2)建筑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
(3)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联合工程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实际上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特别是70年代末开始,对于整个国际社会来说,对于历史城市的保护,对于历史地段的保护,对于城市当中这些本身可能组成它的这些建筑并不都是重要的建筑,但是它们在一起共同构成了一个历史环境。而这个历史环境又反映了一个民族或者一个地区文化发展的过程,像这样的一些遗产,国际社会给予了越来越多的重视。那么从我国《世界遗产名录》当中也可以看到这样一种趋向,在这种情况下,文化遗产保护所涵盖的内容就变得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大。因此,西安地区的文化遗产亟待保护与利用
二、西安市对文化遗产保护进行的探索
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财富、资本和动力之一。对于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首先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积极编制、深化保护规划,通过实施保护规划,促进文化遗产及其环境的保护,并将文化遗产及其环境保护的理念和要求贯彻到城市规划的各个层面,以引导城市理性发展。西安市在第四轮《西安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审批通过后,加大力度深化《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对各个层次的保护规划予以批准,同时制定相应的技术法规,使其具有法律效力,从而增强规划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使其成为保护、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的有力工具。
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先行的基础上,要妥善处理好城市化进程加快,新城扩建和旧城改造的关系。现今,文化遗产及其环境保护的首选模式是在整体保护旧城的同时积极发展新区。西安市政府驻地一直位于古城墙内,与著名的西安民俗文化街——北院门相近,不仅给城市内交通带来很大压力,而且旧城区人口密集,特别是城墙周边人居环境较差,极大地影响了城墙的环境风貌。根据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与西安未来发展的实际需要,在降低古城墙内的旧城区人口密度、坚持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和发展现代化大城市的基本原则指导下,西安市政府结合《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皇城复兴计划,积极推进城市建设向郊区转移,积极推进省市行政机构向郊区转移,以此调整和简化旧城功能,为西安文化遗产及其环境保护创造良好条件。同时也为旧城区历史文化功能,景观特色功能和旅游功能的有效发挥提供必要的条件。(www.xing528.com)
在发挥旧城区历史文化功能方面,通过加强对历史遗存的保护,挖掘传统文化内涵,保护历史风貌,延续旧城区特有的文化特色;在发挥旧城区景观特色功能方面,可以使民众在城区内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更新过程中,增强对整个历史环境的尊重和珍惜,对整个风貌的保护和感受。规划建设部门也可以采取整体性和综合性的措施对城市整体空间环境进行保护与控制:对体现城市传统空间特色的原要素实施保护,对影响城市风貌特色的新建因素实施控制与引导,从而达到和谐一致的景观效果。而且由于旧城功能简化,就可以在更大程度上促进新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加强视觉走廊的控制、环境小品和景观兴奋点的塑造。在发挥旧城区旅游功能方面,西安旧城内的文化遗产资源,历史文化街区都具有巨大的旅游开发价值,是发展旅游业的最佳资源。政府驻地北迁对于旧城区内交通压力的缓解,不仅能有效地增加旅游人群的停驻时间,也有助于西安城区内旅游资源优化组合,实施区域化、整体化发展,并逐步打造出精品旅游线路,产生品牌效应,从而带动旅游副产品的开发。
整体保护旧城的同时积极发展新城,为文化遗产保护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方面,仍要因地制宜探索合理有效的方式,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保护。
三、文化遗产保护方法研究
就文化遗产保护方法而言,由于文化遗产是不同的民族与国家自身所特有的历史性遗产,其保护理念必然受到各民族自身所特有的文化传统的影响,包括终极价值和思维模式。对于目前世界上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手法,就一般情况而言,大致表现出三种主要倾向:
一是以欧洲为代表的严格讲求保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理念。这种保护理念,具有欧洲哲学的传统特色,重在科学的态度和严谨的手段,并在整个实践过程中表现出突出的逻辑思辨特征。其理念的界定与发展主要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1978年成立的国际古迹理事会的一系列国际性文件表达。这一倾向在世界范围的遗产保护领域具有主导性的作用,可谓是主流派。
二是以日本为代表的借助“遗址公园”的理念来统一保护与展示遗存与环境。这种“遗址公园”保护理念,讲求的是可观赏性,并以同样的立场强调了对遗存环境的重视。因此,在日本的文化遗产展示方而,经常使用复原设计和“重建”手段来“再现”历史场景。具有代表性的实例有“国立飞鸟历史公园”和“国立吉野历史公园”。日本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在东亚具有一定的影响。
三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不拘一格的保护理念。这种理念,正如这个国家的文化特色一样,什么都接受,什么都实践。在美国,保护文物古迹的目的是为了保存历史。所有的保护方法,新旧并存也好、全部复古也好、保存原物也好、仿古重建也好,住人也好、空置也好,只要能将历史的现象保存下来,使现代的美国人知道过去的美国是什么样子,就足够了。
但是以上这些方法都不适合应用于我市的文化遗产保护。这主要是因为:首先,我市文化遗产的建筑材料与国外不同。欧洲古代建筑多采用石结构,石质材料的特点决定了其不易被毁坏。而我国古代建筑主要采用木材,以夯土基础为主。其特点是在裸露的自然环境下不易保存。
其次,艺术审美与价值取向不同。西方社会科学与理性的思维占据主导地位,即使艺术审美均受逻辑思维的影响;历史与现实之间具有必然的联系,在人们的观念中现代化摩天大楼与古罗马的残墙断壁同样司空见惯。古建筑遗址、遗迹可以成为城市雕塑、街心公园母题,乃至城市街区的象征。而中国传统的审美观和价值观,正如其传统建筑的体系一样,是受统一的哲学思想所支配的。其主要特点是信仰“天人合一”的思想及讲求和谐统一的审美观。因此,很难想象,大面积的夯土遗址与城市高楼协调相处,并能得到多数市民的认同。
最后,认知时间的差异。埃及、希腊及古罗马的文化遗产、遗迹是西方悠久历史文化的象征。这些古代建筑遗址、遗迹自身所具有的、所代表的历史、科学和艺术方面的价值自不必赘述,即便其作为历史文物被人们所认知的历史也已非常悠久。我国的文化遗产、遗迹有相当一部分深埋于地下(如:汉长安城遗址、唐大明宫含元殿遗址等),有的即使裸露于地表,只有残缺的夯土墙及几座夯土点将台,在外观上与欧洲的罗马大角斗场,雅典卫城的帕提农神庙,埃及的阿布辛伯神庙等建筑遗址、遗迹相比更难于被认知。
遗址的差异性决定了保护方法的差异,因此,盲目照抄照搬国外成熟的文化遗产保护方法显然是不可行的,必须在借鉴的基础上予以创新,寻求适合我市文化遗产特色的保护方法。在这一点上,我们应积极探索文化遗产保护模式,根据不同遗址的不同特点开创性地实施不同的保护模式。
在对我市文化遗产可持续利用研究的实践中,虽然制约各遗址保护与利用的影响因素及主要矛盾不同,但是某些遗址的保护与利用工作仍有一定的共性。根据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侧重点的不同,可将文化遗产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生存型——此类遗址可持续利用工作的核心是保护遗址及其周边环境,为遗址的永续利用创造条件,其地域分布以郊野型为主;发展型——此类遗址可持续利用工作的核心是利用良好的区位条件发展旅游业,其地域分布以近郊型居多;成熟型——此类遗址可持续利用工作的核心是遗址区的社会发展与更新,此类型的遗址旅游利用较早、知名度高。
针对不同的遗址类型,应采用不同的保护和利用方法。如,建设遗址博物馆,进行局部遗迹保护展示,建设保护展示园区,将大遗址建成遗址公园、历史文化公园。采取建设遗址公园的方法对有效保护下来的文物及遗址进行展示,将已经发掘和尚未发掘的遗迹完整地保存在公园的范围内,并公开对社会开放的形式,如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采取城乡规划控制与调整的方法,将一些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大遗址,通过城市或市域规划控制为绿地或农用地,如汉长安城遗址。采取由国家出资,把遗址周围的土地租用,进行大面积的绿化的方法;或者由国家征地,建设遗址公园,实现文物保护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多种成效的方法,等等。
总之,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方面,西安市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城市化发展进程日益加快的趋势下,西安的文化遗产保护仍然面临着许多的问题和挑战,如古都风貌保护与现代化经济建设的矛盾问题;文化遗产等文物保护的深层次问题;繁重的文化遗产保护任务和资金投入不相适应;文化遗产保护思想认识和理论研究有待深入,等等。所以,如何在城市化进程中进行文化遗产保护,如何发挥西安历史文化遗产优势,促使历史与现代和谐共生仍是西安文化遗产保护所要面临的重大课题。相信伴随着文物保护理念和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以及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增强,西安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会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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