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发达国家一向强调在危机整个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在灾后的重建工作中,成熟的、发达的援助制度是确保社会秩序尽快恢复的重要因素。西方国家普遍建立了较为成熟的援助制度。一方面,有数量众多的专门的援助机构和组织;另一方面,制定有完备的灾后援助计划。美国的灾后援助制度是比较完善的。“在个人层面,FEMA(笔者注:联邦紧急管理署或联邦应急管理局)特别强调加强个人对灾难的认识,提供基本应变常识、协助设计家庭应变计划、购买合适的灾难保险(洪水、地震等),并呼吁灾变时对老弱病残的协助等;在社会层面,建立完善的捐募系统,让有心投入救灾赈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可以方便地找到捐赠途径,以有效汇集救灾资源,并将赈灾物质及时送达灾民手中,同时对救灾资源做最有效的统筹分配。”(4)在美国的华盛顿特区,拥有灾难恢复中心、城市与联邦协同组、红十字会和教会等多个援助机构和组织。灾难恢复中心为市民提供多而全的救灾资讯、城市与联邦协同组为市民提供救灾咨询和登记受灾记录、志愿者服务队伍根据灾害情况及自身特点为市民提供各种服务。此外,华盛顿特区还制订了一系列灾民援助计划。如紧急食品计划、灾难失业援助、住宿补偿等计划。紧急食品计划由特区公共事业部和收入维持管理局具体操作,分发给灾民食品援助证或购买食品的援助资金;灾难失业援助由特区就业服务局负责实施帮助那些因灾难而失去工作的人们;住宿补偿计划是对那些因灾而失去住所的人们提供资金援助。(5)此外,西方国家普遍通过设立救助基金来帮助灾难中需要帮助的人们。为了救助在伦敦“7·7”连环爆炸事件中的受伤人员和遇难人员家属,伦敦市政府与英国红十字会共同设立了一项爆炸伤亡救济基金。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为了了解社会恢复的程度以及更好地防患于未然,对危机进行事后总结和评估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在进行危机总结的时候需要弄清危机发生的根源是什么,政府在处置危机的过程中存在哪些疏漏,应该追究哪些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政府政策应该做哪些改进等问题。西方国家对危机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危机造成的消极影响的评估,包括对人、物、社会秩序、政府公信力、国际关系等方面的消极影响;二是对社会恢复情况的评估,包括被损坏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的修复程度、人们心理健康的恢复程度、社会秩序的恢复程度等;三是对危机获益情况的评估,包括组织效率的提高、危机意识的增强、社会抵御风险能力的提高等内容;四是对危机潜在爆发可能性的评估。加拿大的多伦多市主张对因危机中断的服务、受灾者的需要以及公共设施的受损程度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估,以加快复原速度,增强城市抵御风险的能力。
“9·11”事件后,美国国会于2001年11月通过法案,成立由5名共和党成员和5名民主党成员组成的“美国恐怖袭击国家调查委员会”。2004年7月22日,调查委员会正式公布一份长达560页的最终调查报告。这份长达560多页正式公布的最终调查报告由美国“9·11”独立调查委员会在得到高达200多万件文件并询问了1000多位证人的基础上,对“9·11”事件前后美国的外交、情报、移民、商业飞行以及恐怖组织的资金流动等方面进行调查后得出的最终结果。(6)调查认为,“9·11”之后,政府采取了一些正确措施。但同时报告指出美国情报机构工作不力,国会在监督情报部门工作方面存在失职和严重失误;指出美国低估了伊斯兰激进分子构成的威胁的严重性;美国移民和入境部门在审查护照和证明文件时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美国的电脑系统之间缺乏交流和共享,导致信息被某些部门独享;联邦航空管理局和军事官员在发生袭击的当天决策失序。报告还就防范未来恐怖袭击提出了37项建议,比如建议设立“情报总监”和一个新的情报中心以提高美国挫败恐怖袭击阴谋的能力;建议改革国会监督情报机构的机制;改组负责收集国内情报的联邦调查局等。
“9·11”事件不仅给美国造成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而且重创了美国人民的心理。事件发生后,很多人得了心理疾病,以至于不得不求助于心理医生,一些心理专家们因而成了名人,整日忙得不可开交,焦虑、彷徨、恐惧弥漫着整个社会。美国政府意识到了事件给人们心理创伤之大,鼓励心理医生尽职尽责,鼓励其采取家访等方式医治心理疾病患者,为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做贡献,也鼓励人们去看心理医生,祛除记忆恐惧。政府教育部门要求各学校教师重视对儿童进行心理辅导,消除孩子们心中的恐惧心理。即使这样,人们的悲伤记忆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除。据资料统计,在“9·11”恐怖袭击一周年前夕,仍有70%的美国人表示未从“9·11”心理创伤中摆脱出来,有四分之一的人表示无法理解为何发生这一悲剧。(7)据2006年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1/6的废墟清理人员现在患上了忧郁症。纽约市和一些社会组织展开了持续性的心理诊疗活动。纽约市发布了指导心理相关疾病的指导手册。“世贸中心家属中心”等组织为一些患有心理疾病的人提供心理咨询。正是由于各级政府和社会的积极努力,美国人民才逐步恢复自信,美国社会又焕发出以往的精神活力。1995年日本发生沙林毒气事件后,政府通过采取向公众展示现场处置救援情况、缉凶情况等方法来稳定社会心理。(www.xing528.com)
1995年3月20日,东京地铁发生震惊全世界的沙林毒气攻击事件,造成12人死亡5千多人受伤,针对此次事件,日本政府于1995年4月21日制定了《关于防止沙林等侵害人身的法律》,对沙林等毒物的管理做了严格的规定和限制。“2001年,日本针对恐怖事件制定了《恐怖事件对策特别措置法》,为应对生物武器、化学武器恐怖事件危机立了法,对饮用水水道、食品、急救医疗以及医药品的供给、地域的健康危机管理体制、地方自治政府的信息来源等都做了相应的规定。由此,日本的危机管理立法一步步走向成熟和完善。”(8)美国于“9·11”事件之后,公布了《爱国者法案》,扩大了国家的反恐权力,2002年6月制定了生物反恐法;“9·11”事件发生后,英国政府制定了新的反恐法,授权英国政府可以在未经起诉和审判的情况下对外籍恐怖嫌犯进行无限期拘押。2005年伦敦爆炸案发生后,英国政府把反恐提到了新层次,于2006年通过了新反恐法案,将美化恐怖主义、散发恐怖主义宣传品、接受或提供恐怖主义训练、为恐怖行动进行策划、未经许可非法侵入核基地的行为都定为犯罪,从而大大扩展了政府的反恐权力。
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的社会恢复与重建阶段,西方国家除了重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外,还非常重视全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市民踊跃捐款、捐物、献血,红十字会、美国联合劝募、教会等社会组织积极提供救护、安置等服务,好莱坞巨星办慈善晚会筹款,众多企业纷纷慷慨解囊,如微软公司捐出五百万美元现金和价值五百万美元的软件。保险公司也对受灾情况积极进行赔付。据兰德公司对美国“9·11”灾害事件损失补偿的分析,保险公司和联邦政府支付了90%以上的损失赔偿,其中保险公司担负了51%,共计约196亿美元;政府担负了42%,共计约158亿美元;慈善团体支付27亿美元,占总赔偿金额的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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