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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民族精神培育在全球化进程中的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爱国主义传统,这一传统广泛渗透于民族精神的各个方面,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和灵魂。再次,爱国主义是一种行动。江泽民同志指出,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本质上是统一的。

大学生民族精神培育在全球化进程中的研究成果

二、爱国主义民族精神的核心和灵魂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5000多年来生生不息、不断发展壮大的精神动力,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与灵魂。

(一)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

爱国主义是人们忠诚、热爱、报效祖国的一种集情感、思想和意志于一体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在人类社会进程中形成、发展、巩固起来的一种团结和凝聚国家和民族、推动历史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也是调节个人与国家、民族关系的基本道德政治法律人生价值规范。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爱国主义传统,这一传统广泛渗透于民族精神的各个方面,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和灵魂。

1.爱国主义的基本含义

(1)爱国主义是爱故土、爱人民和爱国家的统一。

首先,热爱故土山河是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每个人总是与他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有着割舍不断的联系,无论走到哪里,故土都令他魂牵梦萦。因此,爱国主义首先表现为对祖国山河的热爱、对自己故土的热爱。人们总是从热爱故土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开始,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逐渐形成对祖国大好山河的热爱和眷念,并用不同的方式去尽情地表达这种热爱之情,从而形成了爱国主义的扎实基础和生长点。晚年在台湾国民党元老于佑任非常渴望叶落归根,但终未能如愿。1962年,他写下了感情真挚沉郁的爱国诗作《望大陆》:“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大陆。大陆不可见兮,只有痛哭。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故乡。故乡不可见兮,永远不忘。”表达了一个爱国者对故土的深深眷恋之情。

其次,热爱各族人民是爱国主义的集中体现。正是因为拥有世世代代勤劳勇敢、善良智慧的各族人民,才有了由人民创造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祖国才成为一个富有实际内容的社会共同体。可见,人民是祖国的灵魂和生命,是创造祖国历史、推动祖国前进的动力。没有人民,祖国就是一个空洞的概念,人民是构成祖国最根本的要素。没有人民的祖国是不存在的,离开人民谈爱国也是不切实际、毫无意义的。一切真诚的爱国者都是热爱祖国和各族人民的。邓小平同志曾在英国培格曼公司出版的英文版《邓小平文集》的序言中情真意切地说:“我荣幸地以中华民族一员的资格,而成为世界的公民。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再次,热爱自己的国家是爱国主义的必然政治要求。应该说明的是,国家和祖国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如果说祖国是由人民组成的社会共同体,那么国家则是这种社会共同体的政治表现形态。众所周知,国家职能的发挥对于其统治下的民族和人民起着十分明显的制约作用。倘若一个国家安定团结、兴旺发达,生活于其中的民族、家庭和个人则会安居乐业、幸福快乐;如果一个国家处于动荡、分裂、衰弱和危亡状态中,它的国民则不可避免地贫困流离、痛不欲生。这种国家与国民休戚相关的联系,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每个人当然应该去热爱它、维护它、巩固它、发展它,这是爱国主义的重要政治内容。

(2)爱国主义是情感、思想和行动的统一。

首先,爱国主义是一种情感。爱国情感是人们对祖国这个社会共同体的一种直接感受和情绪体验,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激发力。它虽然是自发的朴素的情绪化的主观感受,不具有系统的理论体系,但却是树立爱国主义精神最初的和基础性的心理发展阶段。爱国情感的表现极其丰富,如对养育自己的锦绣家园的衷心赞美和深深依恋之情;对祖国富饶辽阔的国土、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灿烂的文明,以及各种闻名于世的辉煌成就的钦佩感和自豪感;对祖国各族人民和骨肉同胞的亲和感、归属感和尊崇感;对中华民族所表现出的强大生存、发展能力及其对整个人类历史发展所作的贡献和价值的确信而产生的民族自信心;对维护祖国的荣誉、国格和民族的尊严及民族成员的人格的强烈要求而产生的民族自尊心;对祖国无限忠诚,对国家的前途、命运无比关心,愿意为祖国的独立统一和繁荣昌盛、为各族人民的安居乐业和幸福生活而献身的责任感、义务感和献身感。当然,那种对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的一切事物和言行产生的否定、憎恶、仇恨、义愤的情感同样也是爱憎分明的爱国情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爱国主义是一种思想观念。爱国主义是人们对祖国的历史、现状、国际关系以及个人与祖国关系的一种理性认识,它常常以某种思想观念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有助于人们从本质上理解民族感和祖国感,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高度确立爱国主义的信念。这种思想观念,作为群体意识,凝聚着人们对祖国及其根本利益的整体认识、对祖国前途命运的理性审视、对建设祖国的筹划,具体表现为民族自尊意识、民族自强意识、民族自决意识和民族忧患意识等。作为个体意识,潜在于人们的内心深处,包括对祖国的亲身体认和间接认识、对祖国传统文化的评价、对祖国利益的认同等,从而形成个体特定的祖国感。无疑,爱国情感只有建立、扎根在理性认识的基础上,才能不断地得以深化和巩固。

再次,爱国主义是一种行动。爱国行动是指人们身体力行,以报效祖国的实际行为来实践自己的爱国情感和爱国觉悟,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和现代化建设尽心尽力、多作贡献。同时,这也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最终目标。只把爱国主义停留在口头上,空谈爱国情感和爱国觉悟,而不付诸实践的人,只能称作口头爱国者,是不足称道的。只有将爱国情感和爱国觉悟化作报国之行,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爱国主义者。

(3)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本质上是统一的。

江泽民同志指出,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本质上是统一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的爱国主义,在当前,爱国就是爱社会主义中国。

当代中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在现实中,爱中国与爱社会主义必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抽象的意义上说,似乎不爱社会主义制度并不意味着不爱中国。但当代中国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对它来说,社会主义制度并不是外在的虚无,而是渗透和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说生活于祖国大陆之外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由于生活的环境不同,在对社会主义制度不了解、不理解的情况下也可以做一个爱国者的话,那么,对于生活于祖国大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活的人们来说,则是很难在自己的生活中把中国和社会主义制度分开的。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针对有人提出的爱国可以不爱社会主义的观点尖锐指出:“有人说不爱社会主义不等于不爱国。难道祖国是抽象的吗?不爱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爱什么呢?港澳、台湾、海外的爱国同胞,不能要求他们都拥护社会主义,但是至少也不能反对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否则怎么叫爱祖国呢?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下的每一个公民,每一个青年,我们的要求当然要更高一些。”[1]

在国际社会中,社会主义中国也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和发挥作用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完善和发展,必然意味着中国社会的稳定、发展和繁荣,意味着中国国力的强盛和国际地位的提高。同样,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方面的发展,中国综合国力的提高,也必然提高社会主义制度的威望,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反过来,如果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受到削弱和破坏,那么中国的国力必然会下降;同样,如果中国人民或中华民族的利益受到损害,则中国的社会主义也必然受到损失。反对中国的人,总是把矛头对准中国的社会主义;而攻击社会主义的人,虽然瞄准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但被击中的还是中国。

中国近代的历史发展雄辩地证明,爱中国就必然爱社会主义,这是历史的必然选择。社会主义为爱国主义提供了正确的发展方向,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发展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而爱国主义也只有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才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近代中国无数次以“拯救中华”为主题的爱国运动,从太平天国辛亥革命,之所以都以失败而告终,实业救国、科学救国、教育救国的道路也在旧中国走不通,原因都在于这些行动缺乏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推翻“三座大山”为目的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我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革命运动,它的成功对于恢复中华民族尊严具有决定意义。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第一次为近代以来爱国主义目标的实现开辟了广阔的道路,第一次使中华民族百年来富民强国的理想有了实现的可能。

经过新中国50多年的发展,一个贫穷落后、满目疮痍的旧中国,已成为一个蒸蒸日上、大步走向繁荣富强的新中国。事实充分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社会主义与爱国主义在价值取向上也是一致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因而社会主义体现了为全体人民谋利益的理想,其价值取向是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一个真正的爱国者,不仅希望自己的祖国富强,而且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还应不惜牺牲个入的利益。可见,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爱国主义,实质上也就是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紧密相连,不可分离。爱国主义所追求的民族独立人民民主,靠社会主义才能获得实现;爱国主义所向往的民族统一和国强民富,也要靠社会主义才能实现。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爱国主义是强大的精神动力;实现祖国和民族振兴,爱国主义是主要的精神支柱。总之,爱祖国,就要爱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www.xing528.com)

2.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

(1)爱国主义是重大的政治原则。应该认识到,进步的人们在对待阶级之间、民族之间、国家之间的关系和矛盾斗争时,总是把爱国主义作为最高的政治原则,自觉地使个人利益、阶级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维护和发展国家民族大业。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人们只有具备爱国主义精神,才能在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建设祖国等问题上不遗余力地作出贡献;才能在国家需要时以爱国主义的道德责任感为动力,克服一切困难,使爱国行动坚持到底;才能同一切损害国家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换言之,爱祖国是社会政治稳定和统一的需要,是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健康发展和人民幸福的需要,也是维护国家主权与独立的需要。因此,爱国主义就必然成为重要的政治原则和政治要求。

(2)爱国主义是首要的道德规范。古今中外,无论在哪个国家、民族,爱国主义都是一种植根于民族意识、民族性格和民族气节之中的崇高思想感情,是衡量社会上一个阶级、政党、团体以及某一具体事件进步与反动的最一般的价值尺度,也是评判一个人忠奸善恶、是非曲直的最基本的社会道德标准。从古至今,凡是为捍卫祖国利益而英勇献身的那些民族英雄和爱国志士,都会受到后世的颂扬和永恒的怀念。反之,凡是那些出卖民族、国家利益的叛徒和卖国贼,终究要被人们唾弃而成为千古罪人。由此可见,爱国主义作为调整个人与国家、个人与民族关系的首要道德规范,它强调个人利益、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要求人们把爱国、报国、兴国、强国、救国看作爱国主义的高尚美德,而把卖国、辱国、祸国、乱国、叛国视为对祖国和民族不道德的丑恶行为。这些爱国主义的道德规范主要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自觉践行。人们对祖国发自内心的爱一旦升华为高尚的爱国主义道德观念,便会对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产生自觉而又持久的引导和制约作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指出,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其中,“爱国”被确定为每个公民必须遵循的首要的道德规范。同时,《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又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这样,“爱祖国”又成为对每个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3)爱国主义是基本的法律义务。既然爱国主义是首要的道德规范和重大的政治原则,就必然要求国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把它固定下来,使之成为每个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和应有的责任使命,以增强其神圣性和权威性,并要求每个公民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民族团结,保卫祖国,抵御侵略等法律义务。换言之,爱祖国还是不爱祖国,不仅是衡量人们道德品格高低的标准之一,也是确定一个人是否具有国家公民资格的一项基准性原则。由此,许多国家都把热爱自己的祖国作为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法律义务写入宪法。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4)爱国主义是起码的人生职责。爱国主义作为正确认识个人与祖国关系的人生价值准则,提倡一种集体主义的人生价值观,强调社会整体利益或祖国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倡导一种报效祖国、为社会为国家献身的精神,并认为只有祖国的繁荣富强才能为个人正当利益的实现、个人尊严的维护、个性的全面自由发展创造最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人们也只有在这种为祖国、为社会、为集体的全心全意的无私奉献中,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由此,每个人对养育自己的祖国都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祖国的现代化建设需要每个人去参与,祖国大家庭中的民族团结需要每个人去维护,祖国的领土完整和统一事业需要每个人去捍卫,祖国的社会稳定需要每个人去促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爱国主义体现了为国贡献不求索取、为国家贡献越大个人价值就越大的集体主义的人生观。彻底的爱国主义者也正是在这一人生观基础上,从个人奋斗走向为祖国和人民服务。这就是说,每个人只有把爱国主义作为起码的人生职责,自觉自愿地为祖国、为人民尽职尽责,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才能追求远大的人生理想和实现崇高的人生价值。

(二)爱国主义在中华民族精神中的地位和作用

1.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

在人类发展史上,有哪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从未间断地保持、延续了本民族一脉相承的文明传统?有哪一个民族像中华民族这样尽管经历了如此多的内忧外患,饱受了种种磨难却从来没有被外来的敌人所征服?

纵观历史,曾与中国一起被列为世界文明古国的其他国家,几乎无一例外地都衰落在历史的风尘中。古老的中华民族之所以顽强地走到今天,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千百年来的历史长河中逐渐形成并不断得以发展的爱国主义传统已经深深地融人到我们的民族意识之中。爱国主义唤起了整个中华民族对自己祖国的挚爱,并由此激发了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国家凝聚力,成为动员和鼓舞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为此,才有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豪言壮语;才有了生生不息、代代崛起的“位卑未敢忘忧国”的仁人志士。正是这种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推动着我们这个古老的民族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历经磨难而不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诚如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所指出的,在全世界只有中国的文化体系是唯一幸存至今的长期延续发展而从未中断过的文化体系,表现出无与伦比的生命力。究其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华民族具有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强大的民族精神。据统计,在长达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史里,我们的祖国曾遭受过1000多次大旱灾、1000多次大水灾,发生过800多次大地震,但并没有毁灭我们中华民族。从1840年至1949年的百余年间,世界上10多个帝国主义列强多次侵略中国,先后发动了上百次侵略战争,强迫当时腐败政府签订了1175个不平等条约,掠夺1000亿两白银。这些侵略者做梦都想瓜分中国,可它们始终都没有得逞。当今,西方敌对势力采取西化、分化和遏制的政策来对付中国,但中国不仅没有被分化,反而更加稳定和更加强大。无疑,中华民族正是弘扬了爱国主义传统,才维护了国家的统一,才傲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同自己祖国一样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华儿女都谱写了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篇章。在古代中国,戚继光抗击倭寇入侵;郑成功抗击荷兰侵略者,最终收复台湾。这些爱国英雄及其事迹形成的古代爱国主义传统,激发着中华民族的爱国热情,激励着炎黄子孙在祖国危难之际挺身而出,前仆后继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近现代中国,从三元里抗英、义和团运动到抗日战争,无数志士仁人抛头颅、洒热血,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探寻救亡图存、振兴中华的道路。可以说,一部中国历史就是中华民族的一部爱国史。

爱国主义虽然在每个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时代内容和特点,但是,它作为中华民族在漫长历史过程中代代相传、经久不衰的优良传统,又有着共同的、基本的内容。这主要是:热爱祖国河山,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不断创造中华文明;实行民族平等、和睦,反对民族压迫;反对民族和国家分裂,始终把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作为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和神圣职责;不畏强暴,反抗侵略,坚决维护民族独立和领土、主权的完整;同一切阻碍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反动势力进行英勇斗争,推动祖国不断前进。古往今来,这些中华民族世世代代共有的爱国主义优良传统,一直激励着中国人民为祖国的统一、发展和富强而努力奋斗,并且成为当前我们弘扬民族精神必须继承并发扬光大的宝贵精神财富。

2.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

爱国主义渗透于中华民族精神的一切领域,体现在中华民族精神的不同方面,特别是体现在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和自强不息四个基本方面。具体地说,团结统一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爱国主义在民族关系上的体现,也是爱国主义精神最基本的要求。没有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就没有民族国家的振兴和发展,要爱国就必须保持民族的团结和祖国的统一。爱好和平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形成的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固有品格,也是爱国主义精神体现在处理本民族与世界其他国家、民族之间关系上的基本要求。在国与国的关系中,中华民族历来主张“协和万邦”,认为国家不分大小强弱,都应平等相待,并反对任何形式的以强凌弱和侵略战争。勤劳勇敢是一种吃苦耐劳、艰苦奋斗、不畏艰险、勇于攀登、俭朴勤奋、不屈不挠的精神,是中国人民的优秀品格,也是创造中华文明、建设和保卫祖国的爱国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自强不息则是一种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奋发向上、不断进取的崇高追求,它是一种为了国家繁荣富强而锐意进取、不懈奋斗的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

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爱国主义是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和自强不息等伟大民族精神的灵魂,它滋润着民族精神的生成,并为这些民族精神的弘扬和发展提供着强大的激励力量和鲜明的目标指向。在历史上,爱国主义从来就是动员和鼓舞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各族人民风雨同舟、自强不息的强大精神支柱,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抵御外来侵略和推动社会进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爱国主义仍然是团结和凝聚全党和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奋发图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巨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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