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族精神的内涵
(一)民族精神概念的历史考察
我国古代“精神”一词的含义和英文spirit、德文geist有相同之处。英文spirit和德文geist,除有灵魂、精神(意识)、神灵等含义之外,同时也都有本质、核心力量、精华及(法律、规定的)精神实质等含义。近代以来英文和德文中的这两个词传入中国后,中文都译为“精神”。这样一来,不论古代或近代的学术著作中,也不论中国人的论著或译著中,“精神”一词大体都有两层含义:一为意识(人类认识、情感、意志等活动的总体);二为事物的精华和深层动力(活力)。因此,从语言习惯上来说,对于“民族精神”这个词,人们就不仅把它理解为“民族的意识”(一个民族所有的全部意识),也会把它理解为“民族意识中的精华与活力”或“鼓动民族前进的深层活力”。
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1689—1755年)在其名著《论法的精神》中,所论的“法的精神”就涉及民族精神,颇有“关于法的民族精神”的意思。他认为,一般的法,就其统治地上的一切民族而言,就是人类理性;每一个国家的政治法和公民法,应当只是应用这种人类理性的特例。这种一般的法或人类理性如何应用于各个不同的国家呢?他认为,这要受到气候、土地等地理环境以及人民的风俗、习惯、宗教、人口、贸易……等社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就形成了某一国家的“法的精神”,或“法的精神”的特点。他认为,地理环境决定了一个地区的人们有一种共同的“精神”(法的精神),这种精神又决定着该地区会有什么法律制度。这样他就认为,有一种比法律制度更深层的东西——法的精神或民族性格,它从深层上制约或决定着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人们)的政治、法律、制度,由此,人们可以用法的精神或民族性格来解释该民族(该地区)的政治、法律、制度。
19世纪德国大哲学家黑格尔(1770—1830年)讲“宇宙精神”(宇宙理性)时,也讲到民族精神。他认为,世界精神外化为自然,然后又从自然而复归于自身,体现为精神。精神又从主观精神辩证地向客观精神发展。至此,宇宙精神就表现于民族精神、人民意识之中。所以民族精神是宇宙精神发展的特定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宇宙精神体现在某一民族精神之中,而民族精神则体现在该民族的制度、法律、国家之中。于是,这特定的民族就体现着宇宙精神,是宇宙精神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也是宇宙精神向自己目的前进的一个特定的阶段。这样的民族就是“世界历史民族”。人类历史作为一个向预定目标前进的整体,乃是一系列“世界历史民族”不断更替的历史,一个民族被另一个民族战胜或代替,而宇宙精神就在这个战胜和代替的过程中,一步一步实现自己。黑格尔认为,人类历史上有四种民族精神,体现着宇宙精神从低到高发展的四个阶段,即:东方的(包括中国、印度、波斯)、古希腊的、古罗马的、日耳曼的四种民族精神。黑格尔把民族精神看作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人民)生存、发展的根据和生命,民族的存在和发展,只不过是民族精神的外化和体现。
近代以后,西方许多历史学家和思想家,对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文化进行比较研究,力图认识其共性与个性,这也就接触到民族精神的问题。如斯宾格勒和汤因比。德国历史学家、哲学家斯宾格勒(1880—1930年)认为,迄今为止主要的文化单元有8个,即:埃及、印度、巴比伦、中国、古希腊罗马、阿拉伯、墨西哥、西方。每一种文化都有其独特的精神、灵魂和不同的表现,但是,都按一定的周期而兴衰。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把人类的文明史分为23或26个文明,如西方文明、拜占庭东正教文明、阿拉伯文明、中国文明、印度文明、古希腊文明……进而分析每一种文明生命的5个阶段:兴起、生长、衰落、解体和灭亡。他认为,每一个“文明”之所以是一个独特的实体(人类共同体),决定性的因素在于,它(在它范围内的人民)有着共同的观念文化和精神。塞缪尔·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说:“文明和文化都涉及一个民族全面的生活方式,文明是放大了的文化。它们都包括‘价值、规则、体制和在一个既定社会中历代人赋予了头等重要性的思维模式’(注:博兹曼语)。”“人类群体之间的关键差别是他们的价值、信仰、体制和社会结构,而不是他们的体形、头形和肤色。”[1]
“民族精神”在近代中国的认识和理解中,担负着救亡启蒙的救赎功能,具有强烈的救亡图存的经世致用色彩,以及浓郁的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味道。1904年《江苏》杂志第七、第八期发表的《民族精神论》一文曾说:“民族之倏而盛倏而衰,回环反复兴废靡常者,皆其精神之强弱为之也。”可见论者认为,民族盛衰,全系于民族之精神,梁启超在1921年10月10日谈辛亥革命的意义一面是现代中国人自觉的结果,一面是将来中国人自发的凭借。自觉,就是觉得凡不是中国人,都没有权来管中国的事。这就“叫做民族精神的自觉”。孙中山也曾提出,我们今天要恢复的地位,便先要恢复民族的精神,到民族主义恢复以后,我们便可进一步,去研究怎样恢复我们民族的权利。
(二)民族精神的当代视阈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我国学术界曾经进行过几次关于民族精神问题的讨论,不断深化了关于民族精神的认识。概括起来,主要有这样几种不同的观点:
1.民族精神首先是一种精神状态和精神力量。龚学增指出,民族精神就是一个民族普遍表现出来的精神活力和个性特征,是普遍尊奉的有利于社会进步和民族团结的社会信念、价值追求和道德风尚。姜晓梅认为,民族精神是指深深蕴涵于我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之中并且维系着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某种精神力量。还有的学者将一个民族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积极进取的精神视为民族精神。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这一深刻论断的提出对于民族精神的界定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2.民族精神是一种普遍认同和共同遵循的品格。吴潜涛认为,民族精神是为本民族成员所认同和遵循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是一个民族心理特征、文化传统、思想情感的综合体现。冯秀军、苏海涛等学者基本上也持同样的看法。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的学者们认为,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民族精神是其成员所认同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所遵循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所体现的心理素质、理想信念和性格特征的总和。相对于其他民族来说,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认同,是一个民族的集体人格的体现,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精神特质的总和。
3.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中的核心和灵魂。在这一问题上人们的观点大体一致,即民族精神是建立在共同利益之上,维系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它虽然离不开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历史条件,但归根到底属于观念形态范畴。叶选平强调了这样的观点,认为一个民族是否对人类有所贡献,最根本的标志是这个民族的民族文化能否对人类的文明和进步产生积极的影响和作用。蒙培元、庞仁芝指出,民族精神是一个文化范畴,属于一定的民族文化,是在民族文化的发展中孕育和成长起来的,是民族文化的深层内涵。刘海涛也认为,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一个民族在历史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富有生命力的优秀思想、高尚品格和坚定志向。
4.民族精神是一个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范畴。卢少华从这样几方面给予界定。从时间上看,有传统民族精神和现代民族精神之分。前者指一个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流传至今并仍有积极作用的优秀文化传统;后者指反映一个民族在当代存在和发展规律的观念文化,亦称时代精神。从空间上看,有广义民族精神和狭义民族精神之别。广义民族精神是指世界各民族共同具有的,为世界人民所普遍接受和遵循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狭义的民族精神则是一个民族特有的、实现民族自我发展的全民族的主体意识。从结构上看,其横向结构有作为民族社会的民族精神,它是民族发展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有作为民族文化的民族精神,特指传统文化的精华部分;有作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民族精神,即健康的,积极进取的心理状态。其纵向结构有两个层次,高层次的民族精神包括民族自觉意识、理论原则和文化价值取向;低层次的民族精神包括民族性格、传统习惯和情感、态度等。
(三)民族精神的内涵
一般来说,民族精神就是一个民族所普遍表现出来的精神活力和个性特征,是普遍遵循的有利于社会进步和民族团结的社会信念、价值追求和道德风尚。
民族精神的基点是“民族”。民族的本来涵义就是一些具有共同文化特征的人类群体。但在现代社会中,民族又总是与国家联系在一起,甚至成为国家的代名词,于是,中国人民就与中华民族等同起来,民族精神就与国家精神等同起来,我们谈中华民族精神就包括着由56个民族构成的全体中国人的精神。所以,民族精神可以指某一具体民族的精神,也可以指一个国家人民的精神,而在当代世界,人们所普遍提倡的,也是我们一般所指的国家层面上的民族精神。其内涵主要包含四个方面:
1.旺盛的民族活力。民族精神首先是一种精神状态,体现着民族的生机和活力。作为一种社会有机体,民族没有活力意味着枯萎、衰败和消亡,旺盛的活力正是它的生命力的表现。民族成员对新事物的敏感和不懈的追求,对社会政治和正义事业的积极参与和对民族利益的强烈维护,在经济生活和文化科技发展中的不断创新构成民族活力的主要内容。环顾世界,那些在体育竞赛中身披国旗欢庆胜利的运动员的狂奔和同胞们的呐喊,那些在大选中因选举结果或兴奋或沮丧的举国激动,那些在国际舞台上为伸张正义、维护公正而奔忙着的不同肤色的身影,以及那些不断发布着科技发现和文化信息的不同语言和文字,无不昭示着他们所在民族的蓬勃朝气。回顾历史,那些有活力的民族正是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军事上有所作为的民族,在民族的历史中最有活力的时期也正是他们最有创造力,为人类、为历史作出贡献最突出的时期。民族活力是民族精神最直观的展现。人们都说韩国人的民族精神十分突出,而他们万众一心的凝聚力、积极的参与精神和坚忍不拔的意志首先就是一种民族的活力。2002年韩日世界杯足球赛结束时,中国的一位体育记者曾采访了在中国执教的韩国足球教练李章洙。他讲,韩国的民族精神并非只是在这次世界杯期间才表现出来的,韩国经济危机时,韩国的家庭妇女们就纷纷捐出自己的金银首饰。也就是说,当国家面临危机的时候,我们就会义无返顾地团结起来,为此,我们可以奉献一切!世界杯也是如此,我们是东道主,大家自然会一起投入。韩国和德国的比赛,我看到有7万红魔队员,穿着一样的衣服,喊着同一个口号,这相当困难,但是他们做到了,我为他们感到自豪!这是韩国民族精神的体现。可以说,正是这种旺盛的民族精神将韩国的足球托到了连他们都不曾想到的世界杯第四名的高度,民族活力在当今韩国人身上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民族活力与某种民族性格混淆起来。活力在不同性格的民族中会有不同的显现,某些民族的狂乱和喧闹并不等于它的活力。活力在性格开放的民族中可能会表现得张扬一些,而在性格沉静的民族中则要低调一些,但这并不能说后者的活力不及前者。何况,体育赛场上的奋力拼搏是一种活力,教室和实验室中的孜孜不倦也是一种活力。
2.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中精华的部分,是民族生活中正面和优秀的部分,而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就是决定民族精神正面意义的要素。民族要生存、要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精神信仰、道德要求和发展目标,这些信仰、要求和目标的先进性越高,在社会成员中体现得越广泛、越深刻,民族在精神领域的发达程度便越高。有的民族会在某些时期发生所谓的民族精神“危机”,比如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的俄罗斯和东欧一些国家,其实就是民众原有信仰的危机、价值观的迷乱和社会信念的动摇。我国在“文化大革命”后一段时间内一些人也有这种状况。这是很可怕的。一个没有精神信仰、道德要求和社会信念支撑的民族是一个没有灵魂的民族、濒于死亡的民族,当代中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努力建设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近期目标和最终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远目标,并日益成为广大国民的自觉意识和行动,这是当代蓬勃向上的中华民族精神的直接显示。因此,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是衡量民族精神的一个重要砝码。(www.xing528.com)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价值观和社会信念的积极性和先进性。每个民族都因自身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历有着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文化和精神状况,这些体现着一定价值观和社会信念的文化和精神有积极进步的成分,也有消极落后的成分,但能够成其为民族精神的不是后者,而是前者。价值取向、道德和社会信念,在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时代会有所差异,这些差异也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重要表现,但人类文明的进步必然也有着共同的规律,不同的价值观念中也有着人类文明所共同确定的成分,好与坏、进步与落后都可以在这些已被确定的标尺下加以衡量。否则,人类无法沟通,人类越来越强调的通过谈判和协商来解决彼此的矛盾就没有进行的前提。所以,我们讲民族精神中必然包含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是每个民族在创造自己的历史中所逐步确立的,也是符合人类共有的属于文明和进步这个层面的。比如,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和自强不息。这些内容在我们民族身上有着广泛的体现,也是为世界其他民族所认可,符合当代人类社会所共同确认的文明原则的。实际上,正是民族生活中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以及由此决定的高尚的伦理道德和坚定志向才赋予着民族健康而旺盛的活力。
活力、价值观和信念等属于人的素质的范畴,放大到民族就成为民族素质的内容。所谓民族素质是指民族在其生存、发展和对外交往中所具有的整体素养、性状和能力。它包括民族的身体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及民族的心理素质等。这里,除了身体素质之外,科学文化素质、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及心理素质都与民族精神中的活力、价值观和社会信念等形成一种对应关系。旺盛的民族活力和先进的价值取向及社会信念必然通过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及心理素质反映出来;反之,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及心理素质如何也决定着民族的活力、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所以,我们讲提高民族素质与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在很多方面是一个意思。由于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决定着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决定着民族内部的道德水准和和谐程度,所以它也便成了民族精神中决定其正面性的规定性因素。
3.健康的民族意识。民族精神的基体是民族,因此民族精神离不开民族意识的支撑。民族意识实际上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民族认同,二是民族成员对民族利益和尊严的自觉感知。民族认同属于一种群体认同。人的群体认同有相当的自发性。这种人的群体认同置于民族层次就成为了民族认同。但仅有民族认同还不能构成完整的民族意识,它还需要人对于自己民族利益和尊严的自觉。一般来说,具有民族认同必然会产生对于自身民族利益和尊严等方面的维护意识,民族意识只有在认同和利益自觉相结合的状态中才能完整起来。
应该说,民族意识是人类的一种正当的精神需求和意识倾向,而且,惟有民族意识的存在才能使民族的生存、发展和利益的整体性突出出来。民族意识的一般表现是:具有明确的对“我族”与“他族”的认识,感情上有着对本民族事务的自觉关注和参与意识,在事关本民族利益和尊严的问题上有着无条件维护的冲动。在此意义上,民族意识是民族精神的基础。在中央电视台推出的“感动中国——2002年十大新闻人物”中,王选是对民族意识作出了积极诠释的典型人物。自1996年以来,这位普通的中国知识女性放弃了高薪工作,不畏艰难、百折不回,为揭露日军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中国进行细菌战的罪行并向日方索赔,在日本、中国和美国多方奔走,27次走上日本的法庭,以不容动摇的证据使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承认了事实,赢得了这场诉讼的初步胜利。显然,这是一次人类正义对邪恶的征讨,也是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精神的伸张,而支撑这种精神的正是民族意识。对本民族没有明确认同感和利益感悟的人不可能有什么民族精神,而且这种认同和利益感悟越强烈,他所具有的民族精神也就越鲜明。民族精神出于民族意识而发生、而高昂。正因为民族意识对民族精神具有的这种本源关系,很多情况下人们把民族意识直接看作了民族精神。
尽管民族意识和民族精神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二者毕竟是两个概念。民族精神是一个仅仅容纳积极意义的概念,而民族意识则是一个中性词。民族意识是完全基于本民族立场的,它有正当的合理的一面,也有超越正当性并侵害正义的一面。与对民族意识的理解相类似,人们也常常把民族主义与民族精神混为一谈。民族主义按广义的理解,凡是从民族意识出发的一切主张和行为都可纳入民族主义的范畴,所谓民族利己主义、大民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沙文主义等都是民族主义的类别;而按狭义的理解,民族主义只是随资产阶级革命发生以来出现的一种意识形态,它的典型主张就是民族与政治单位应该—致;除非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国家,享有独立存在的地位,否则人类不会有任何美好的处境。由于现实世界中民族与政治单位的界限很少完全一致,所以人们应该为实现这样的目标而斗争。这种民族主义是西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建立初期服务于建立国内统一市场而出现的,因而马克思主义将其视为资产阶级的民族观的基础,但在现代世界它已有了更为复杂的形态和属性,对它的理解也有不断泛化的趋势,甚至将我们所讲的爱国主义也当作民族主义,这是很不正确的。
如果说,将民族主义视为民族精神有其合理性的话,那就是它们都有民族意识这样一个基础和源头,都是基于民族的意识现象和追求。但民族精神是属于人类文明的民族文化和社会意识的精华,而民族主义无论何种形态和表现,其实质都不会超出政治上的排外和经济文化上的利己主义。利己主义和自我中心主义,是民族这一人类共同体出现以来一切族际矛盾的根源,也是成就民族精神的障碍。民族精神如果不能在这一点上将自己超脱出来,那就真的陷入民族意识和民族主义的泥潭,与它们融为一体了。
4.体现个性的民族性格。民族精神体现着一种人类文明的共性,但也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格,否则那就不是“民族”精神。民族性格很久以前就得到人们的重视,且有着较多的研究,盂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曾谈到,在南方的国家,人们的体格纤细、脆弱,但是感受性敏锐……在北方的国家,人们的体格健康魁伟,但是迟笨,他们对一切可以使精神焕发的东西都感到快乐。北方的气候使得这里的人民邪恶少,品德多,极诚恳而坦白,而当你走近南方的时候,你便将感到自己已完全离开了道德的边界。显然,这些说法有很多的不实之处,但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因为即使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也还是承认民族性格的客观存在。恩格斯就说:“我毕竟是一个德国人,我不能摈弃德国人从亚当那里延续下来的天性。”[2]斯大林曾以英吉利人、美国人和爱尔兰人为例,说明他们虽然语言相同,但因历代的生存条件不同而形成了各自的“共同心理素质”,也即民族性格。民族性格反映着民族成员所具有的心理特点,也规定着民族精神的各自特殊性,但它却是一种多面体。正如盂德斯鸠所说,各民族的不同性格是品德与邪恶的混合,是好与坏的品质的混合。日本民族具有典型的“岛国民族性格”,富有坚忍不拔、积极进取、善于合作和融会外来文化的特点,同时也有善变无常和保守的习惯。显然,坚忍不拔、积极进取、善于合作和融会外来文化既是日本人的民族性格,也是他们的民族精神。而无常和保守虽然也属他们的民族性格,但他们的消极性使其不能纳入民族精神的范畴之中。俄罗斯民族自豪于自己“大俄罗斯”的辉煌历史,英勇顽强、崇尚英雄、幽默浪漫、富有创造力,但也常常自负、保守和懒散。这里,舍弃了后面的那些缺点,英勇顽强、崇尚英雄、幽默浪漫、富有创造力便成为了他们民族精神的构成。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一书中曾高度评价了古希腊人的民族性格,认为希腊表示着精神生命青春的新鲜、欢欣的状况。希腊人的生存完全是为了美的目的、美的个性,对于各种公共事务、人类精神和生命的各种兴趣,都具有彻底的认识。这里,黑格尔对希腊民族性格的评价因倾注了完全倾慕的情感而成了一种民族精神的概括。
所以,民族性格是民族发展进程中一种与生俱来的东西,其中蕴涵着民族精神,规定着民族精神的特殊性;同时,民族精神也将民族性格中消极的成分作了摈弃,从而保证了民族精神的积极性和进步性。能够纳入民族精神的只是那些健康向上的民族性格。
旺盛的活力、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健康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性格都是民族精神不可或缺的内容。活力赋予民族精神一种外在的状态,使其具有了一种可以测度的直观性;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为民族精神树起了文明和进步性质的栅栏,将一切不利于民族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的精神成分隔绝在外;民族意识是民族精神本位性的规定,它将民族精神框定于民族范畴并成为内聚性和团聚力的本源;民族性格则使民族精神呈现出了特殊性的色彩,有了它,此民族的精神便与彼民族的精神分别开来了。
民族精神作为一种进步的、积极的精神,也有着两种属性:一种是各个民族的,一种是整个人类的。属于不同的民族,是由于它受民族意识的支撑,为不同的民族性格所制约;属于整个人类,是因为它的进步意义和积极性都是人类在历史发展中所共同确认的。从这个意义来说,民族精神与一般人类精神的关系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包括民族精神在内的人类文明或文化的发展规律总是先是民族的,而后又是世界的。古希腊的奥林匹克运动造就了希腊民族崇尚健美、勇于竞争的精神,当初这是希腊人的,但现在全世界各民族也都信奉这种精神;中华民族在历史上崇尚气节,提倡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和而不同,而今这也成为世界各国人民所共同认可的社会美德。由此也可以看出我们提倡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的意义:我们对中华民族精神的培育和弘扬不但是推进民族复兴所必需的,也是在为整个人类文明殿堂的建设添砖加瓦。人类精神文明的殿堂正是由不同民族精神的砖砖瓦瓦所共同构建的。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每个民族都只能是创造历史的一个角色,它的民族精神再杰出也总是人类精神的一部分。
(四)理解民族精神需要把握的几个关系
民族精神是一个外延非常宽泛的范畴,只有正确把握民族精神与意识形态、民族心理、民族文化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把握民族精神的本质特征。
1.民族精神与意识形态。民族精神与意识形态有着本质的联系。意识形态侧重于政治思想体系,主要包含观念与理性的内容;民族精神则侧重于文化心理认同,注重情感与意志的作用。但从本质上说,民族精神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在古代中国,“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被历代统治者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意识形态之中,成为历代统治者积极修身、治国、平天下的重要思想。同样,作为封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核心内容的“内圣外王”思想,成为中华民族注重道德修养和追求人格完美的重要精神。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正在不断增强,民族精神与意识形态正在逐步融合,民族精神在意识形态中的地位更加凸显。美国意识形态中的国旗意识,就是作为民族精神重要内容和爱国精神的具体转化和体现。国旗意识渗透在美国国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呈现出一道奇特的景观。无论是议会大厦、司法行政机关,还是学校、公司、宾馆、商场,几乎没有不挂国旗的。一些快餐店、加油站、市民或农场主的门前或屋顶上也悬挂着国旗。航天器、警车、私家小飞机、私人游艇、货车尾部、遮雨篷、阵亡将士棺木经常可见国旗或喷印的国旗图案。甚至在待价而沽的花旗参包装、小指甲刀、礼帽、内裤、文胸、T恤、雨伞和旅游鞋上都不乏星条旗图案。不仅如此,国旗还成为商家广告的重要载体,成为广告内容的一部分。雪佛莱汽车公司的广告不提及汽车任何的优点和性能,而是反复强调伟大的美国、了不起的美国、勤劳的美国人民,在一个电视广告里,占有一分钟的画面,不停地向观众展现美国国旗,以慢镜头描绘各种感人的场面,美国人民的工作、生活情况,从加州到纽约,全美30多处景致清晰可辨,不时插进雪佛莱汽车的图像。可见,民族精神与意识形态水乳交融。同时,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各民族和国家普遍重视的一些精神,逐渐被纳入不同国家的意识形态之中。譬如各民族普遍重视的爱惜环境、保护环境的精神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民族接受,成为不同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我国的意识形态是通过为社会提供一整套知识、思想、价值、信仰体系,统一人们的思想和意志,最终铸就一种普遍的社会思想和民族精神。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的根本指导思想,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穿其中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等精神已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这说明,只有正确处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民族精神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才能进一步彰显中华民族精神的力量。而苏联、东欧剧变则说明,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与本民族的精神相脱离,最终只能扼杀马克思主义。理解民族精神的内涵,必须正确把握民族精神与民族意识的关系,把意识形态的建设自觉地嵌入到民族精神的弘扬与培育之中,使意识形态更好地得到全社会的认同。
2.民族精神与民族心理。民族精神与民族心理的联系十分紧密。民族心理作为反映一个民族精神气质和心态的社会心理范畴,是一个民族的成员在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和。一个民族的心理必然反映该民族的精神气质。中国人推崇君子、鄙视“小人”的心理,体现了中华民族崇德尚义的精神。西方人竞争和功用的心理表现了其天人相竞、求实进取的文化精神,韩国人抵制舶来品的心理则反映了他们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这些都表明了民族精神一定会渗透、体现在一定的民族心理之中。
民族心理既包括积极向上的因素,也包括消极落后的因素。积极的因素是民族精神的具体体现,消极的因素则是民族传统中不良文化的具体反映,不属于民族精神的范畴。积极的民族心理能够促进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各项事业的发展,而消极的民族心理则阻挠其进步。近代中国统治者“只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的固步自封的民族心理,背离了中华民族变法维新的基本精神,导致了近代中国落后挨打的悲剧。正确理解民族精神的内涵必须准确把握民族精神与民族心理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冠以“民族精神”的思想意识,就其实质来讲并不具备民族精神的本质含义,而是一种扭曲的民族心理。“武士道精神”、“军国主义精神”、“纳粹精神”等,只不过是民族自我意识极度膨胀的结果。
3.民族精神与民族文化。民族精神与民族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民族精神深深植根于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之中,由文化传统积淀孕育而成,民族文化是民族精神的基础和依托。当民族文化受到破坏时,其民族精神也就丧失了存在的载体与根基。一个民族的毁灭往往是由于失去了历史的记忆而产生的结果。消灭一个民族,必先消灭其文化和历史。美国在对伊拉克的战争中,对两河流域的古老文明与伊斯兰世界共同尊崇的民族文化进行了严重的破坏,企图以此铲除伊拉克民族的精神赖以生存的土壤,为推行美国式的民主铺平道路。阿富汗塔利班武装组织对巴米扬大佛的摧毁,损害了民族的尊严,伤害了民族的感情,背离了阿富汗人民的基本精神追求,致使塔利班政权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支持而最终垮台。
另一方面,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的核心与精髓,是民族文化中的主导性价值取向和思想品格。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的灵魂。通观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无论文化多么灿烂,无论思想学说多么深邃,无论文学作品多么不朽,无一例外地都是由民族精神作为其生生不息的精神血脉。荷马史诗所以成为希腊文化的传世作品,是因为其中表达了西方民族所崇尚的开拓冒险和个人英雄主义精神;《论语》、《孟子》所以成为几千年来的不朽之作,是因为其中蕴含了中华民族乃至东方民族注重人世进取、整体和谐的精神。如果没有西方高扬的个性解放传统精神,但丁的作品就不会成为近代文艺复兴的标志;没有中华民族追求“天人合一”、“知行不二”的精神特质,中国哲学也就失去了独特的魅力。总之,离开深邃的民族精神作为灵魂,任何思想和学说都会失去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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