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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城镇的种族平衡探讨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发表以上这场言论的吉他是一个生活在北方城市的自由黑人,同时更是一个激进的种族主义者,立志要从数量上保持种族的平衡。不可忽视的是,即使是在这个北方城镇内部,仍然还有“南北”二元对立。

北方城镇的种族平衡探讨

一、北方城镇

就地理学意义而言,美国版图以俄亥俄河和梅森—迪克逊线为标志分为南北两部分。南方各州以农业为主,黑人奴隶的无偿劳动是各种植园经济发展的支撑点。北方各州以工业为主,黑人和白人一样拥有人身自由。然而,从历史意义上来说,南北战争之前,俄亥俄河不仅是地理分界线,更是身份的标界线。由南往北跨过这条河,昔日的奴隶就可以得到他们梦寐以求的自由。而在战争之后,南北的差异又是什么?针对这一问题,莫里森借《所罗门之歌》中吉他之口,从地理的角度发表了一席引人深思的话:“比如说,我现在住在北方了。于是我想到的第一个问题是在什么地方的北方?噢,在南方的北方。所以北方因有南方才存在。可这是不是说北方就和南方不同呢?不是的!南方不过是在北方的南边……”[3]

吉他发表这番言论是在1962年的北方城市密歇根。而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60年代的北方城市已经与一百年前的南方种植园截然不同。此时此刻,南北战争已经成为遥远的过去。然而,黑人遭受残害的事情仍然时有发生。发表以上这场言论的吉他是一个生活在北方城市的自由黑人,同时更是一个激进的种族主义者,立志要从数量上保持种族的平衡。他的话带有浓郁的相对论色彩,不仅明确了南方与北方之间的地理关联,并且辩证地指出了北方和南方相互依存的事实。毋庸置疑,地理学意义上的南北之分,的确因时代的变化而弱化了原来的政治功能。于是便不难理解,深受种族主义之苦的吉他为何试图从文化意义上来区分南方人和北方人的差异。在他看来,这种差异在于北方人比南方人更为挑剔。这种区分也为理解莫里森小说中生活于现代社会的黑皮白心人提供了借鉴。此外,吉他的诘问恰好提出了黑人在美国内战之后的境遇问题。从政治意义上来说,获得了人身自由的黑人可以自由穿越美利坚国土,寻找更好的工作和学习机遇,以便过上更好的生活。这一点也是笔者分析莫里森的小说虚构世界中人物生存空间的一个重要前提。事实上,三百年的奴隶制不仅使得白人能够心安理得地剥削和压迫黑人民族,而且使得大部分的普通黑人将这种剥削和压迫视为生活中的一部分而不以为然。于是,作为制度的种族主义虽然结束了,作为意识形态的奴隶制度却依然存在,且根深蒂固。

吉他提出的“南北”二元论引人深思,同样引人深思的是文本中的地形结构。正如佐伦在《朝向空间的叙事理论》一文所作说明:

……文本就像地图,能够通过直接描述来表现地形结构……这个地图是建立在一系列矛盾上的,其中一些是一般和典型的,另一些则更具体。它构成了世界的水平结构,例如,内部与外部、远处与近处、中心与外围、城市与乡村等。它包括表示世界垂直结构和上下相对位置的轮廓。另外,地图的图式并不涉及事物的位置,而是它们的性质——色彩的图式、物质、物体的种类等。[4]

佐伦由此提出,叙事文本内故事的空间问题不能被孤立对待,必须与时间联系起来才能认识,情节是构成时空体的必要因素。他指出“根据文本中空间描述的不同功能,有三种可能的空间领域:全空间、空间复合体、空间单位,由此可以确定具体叙事文本中空间的核心方面并分析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5]”。值得指出的是,为了建立空间分析的基础,佐伦将小说叙事空间问题的研究建立在文本虚构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关联基础上。缺乏这种关联,他所提出的时空体模型便将成为空中楼阁。借助这种关联,笔者依次描绘出莫里森小说文本虚构世界中人物生存空间的地形构成。与此同时,通过阅读积累,尝试在想象世界中绘制出莫里森小说中的各个生存空间的图式。令人遗憾的是,不同于现实世界中地图的精确细致,本文中的“图式”只能粗略勾勒小说人物所处的物理生存环境,而不能一一明确他们各自相对的地理位置。尽管如此,这种“文本图式”的划分仍然有助于理解人物之间的关系和人物心理变化的外部力量。莫里森小说创作中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黑人文化与白人主流文化之间存在鲜明的二元对立结构。此外,在莫里森的小说作品中,犹如小说人物之间存在肤色上的“黑白”二元对立,这些人物的生存空间也存在地域上的“南北”二元对立。

笔者绘制的第一幅文本地图为俄亥俄州的洛兰镇。这个地处美国俄亥俄河以北的钢铁小城,在二十世纪初吸引了大批黑人从南方迁移而来。故事中的波莉和乔利正是在此背景之下从南方的肯塔基州一路北上,来到这个充满机遇的地方谋求更好的生活。如果给这个北方城镇绘制一幅地图,地图上将会出现希腊旅馆、咖啡店、锡克的煤炭公司、铁路、铁厂、学校电影院和便利店等典型的城市居民生存空间。在这个小镇里,叙述者麦克迪尔一家住在绿色的房子里,故事中心人物布里德洛夫一家住在宽街和三十五街交界处的东南角上一座废弃的库房里,他们家的楼上住着三个妓女、黑人中产阶级杰萝丹家住在带有院子的金绿两色的漂亮房子里、波莉·布里德洛夫为之工作的白人雇主家则在远离贫困的高档社区。不可忽视的是,即使是在这个北方城镇内部,仍然还有“南北”二元对立。不同于黑人居住区的浅灰色房子,白人中产阶级住房的后院斜坡一直连到沙滩,然后是蓝蓝的伊利湖,直接与更北的加拿大相连。与此同时,天空的颜色也呈现出二元对立的结构:白人区的天空永远是碧蓝碧蓝的,黑人们居住的铁厂附近的天空则是橘红色的。

乔利和波莉是在相亲相爱的时候从遥远的肯塔基州来到故事发生的当下空间的。面对全新的生活环境,没有人会想到生活中居然会发生不幸的悲剧。正如叙述者所言:

这个新兴的俄亥俄州的小镇,位于平静蔚蓝的湖边。镇上连人行便道都是水泥铺成的。镇子与奥柏林很近,十三英里之外就有地铁车站,不同种族的人杂居,位于美国边境,与寒冷但却友善的加拿大相邻。在这样的小镇里生活怎么会发生不幸的事呢?[6]

叙述者的这种困惑很快就得到了解答。初来乍到的时候,乔利凭着自身在南方练就的强健体魄很快便进了钢铁厂,赚到的薪水足够波莉待在家里做全职太太。然而,精力充沛的波莉曾经游刃有余地照顾过大家庭的生活,二人世界中的家务活压根不够打发她的空虚。更为重要的是,她虽不能从理性上表述种族之间在文化上和生活方式上的差异,却本能地被这种差异所左右。从小生活在南方的波莉从未见过这么多的白人,因而在与周围人打交道时感到极大的不适应。她唯一的安慰来自丈夫的陪伴。乔利工作时,波莉开始模仿城里人的穿着打扮,却因为不得要领而失败,从而受到邻居们的嘲笑。在这种情形之下,为早期城市生活提供重要娱乐的电影为孤独无助的波莉提供了避难所。于是,在电影文化的熏陶之下,波莉全盘接受了白人中产阶级的审美观。应该说,从南方乡村来到北方城镇这一生活空间的改变彻底改变了乔利和波莉生活道路,也改变了他们对周围世界的认知,从而造成他们女儿佩可拉的生命悲剧。

从地理位置上来看,洛兰镇与加拿大相邻,工业的发展吸引了不同种族的人到此杂居,由此显示了自身的开放性。相比之下,《秀拉》中的“底层”社区在交通上似乎略显封闭。这个位于山谷之上的居民点沿山坡一路延伸到河边,只有一条林荫大道通往山谷里的梅德林小镇。镇上居民长期以来固守原地,即使是曾因参加战争而离开过“底层”的夏德拉克和李子,也在一段时间后带着精神上的创伤回到家中。而作为故事主角之一的秀拉,更是在外出求学十年后回到家乡。正如叙事者所暗示的,所有的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这一空间场所给居住其中的小说人物所带来的各种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小说开篇提到这个居民点正在消失。由于它的存在源自一个白人农场主对黑人奴隶的笑话[7],它的消失便显得无足轻重了。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小说文本中的主要人物正是生活在底层社区最为重要的存续期间。从下面这段描述中,“底层”社区的整体状况一览无余:

她俩[8]正朝着埃德娜·芬奇的“醇芳馆”走去,那是一家为体面人家供应饮食的冷饮店——即使是小孩子在里边都会感到很舒适,要知道,这家饮食店紧挨着丽巴的烤肉店,而且再往上走一个街区就是“消磨时光”弹子房。它坐落在“木匠路”的弯道上,这一带的四个街区构成了“底层”的全部娱乐区。沿着这一条街,有“爱尔来拉”影剧院、艾琳美容所,还有上面提到的那家弹子房和烤肉店,以及其他一些越来越萧条的店堂铺面。

这是1922年的“底层”,冷饮店、烤肉店、弹子房影剧院和美容所共同形成了闲散慵懒的格调。当时的男人们还是一个挨一个地待在这些店面的门口,一边闲聊,一边对周围的行人和汽车评头论足。所有供居民们消遣的娱乐场所都集中在“木匠路”两头的四个街区。到了1965年,情况全变了,整个“底层”逐渐瓦解。其中最为明显的改变在于黑人和白人居住的地理位置发生了对调:黑人开始搬离山顶,靠近河谷;白人则离开河谷,前往榆树环绕、可以鸟瞰河景的山巅。

……在战争期间[9]挣到一些钱的人尽量往下搬,住到了山谷里,而白人也向河下游及对岸购买地皮,沿着两岸伸展出梅德林的两翼。再没有黑人住在“底层”的山顶上了。白人正在山顶上修建电视站的发射塔,而且还有谣传说要修什么高尔夫球场一类的东西。……除去还有几家黑人挤在河湾处和“木匠路”边上一些没拆毁的房子里之外,在山上建住宅的只有白人了。[10]

这种变化与经济状况的变化和人们观念的改变有关。常年居住在“底层”的黑人向往城市的繁华,渴望离开一直生活的山顶;而白人则向往在风景优美的地方建立家园。对黑人而言,固守山顶就是远离城市。而对白人来讲,开车前往山顶不但不影响他们在城市的生活,反而因山顶视野开阔而显得气派。正因为如此,那些搬走的黑人即使有心回来也再没有资格。然而,这种变化之外还有一件不变的事情。从1919年至1965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遭受创伤的夏德拉克每年都要独自庆祝他自创的“全国自杀节”,号召人们在某一天想着死亡,从而在其他的日子里安全而自由地生活在死亡的阴影之外。他在每个新年的第三天都要沿着“木匠路”走过“底层”,手里拿着一头母牛的颈铃和一根上吊用的绳子,劝告邻居们自杀或互杀。在漫长的岁月变迁中,疯子夏德拉克的行为逐渐成为“底层”社区的一个文化符号,成为这个封闭空间中的特殊事件。

在这个封闭而贫瘠的山顶黑人居住区中,另一样不变的东西是作者所欣赏的群体价值。正如莫里森在一次访谈中所言:(www.xing528.com)

人们可以从社区得到非常非常强大的滋养……如果他们病了,其他的人照顾他们;如果他们老了,其他人照顾他们;如果他们需要东西吃,其他人会照顾他们;如果他们疯了,其他人会给他们一个小空间,或者去适应他们的疯狂,或者努力去找到他们疯狂的限度。[11]

这种群体价值在底层社区更为早期的生活中曾经居于主导地位。依靠邻居的帮助,夏娃度过了生命中最为艰苦的一段岁月。在邻里的容忍之下,疯子夏德拉克得以年复一年庆祝他自创的“自杀节”。就此而言,“底层”社区的文本地图呈现着山顶与山谷、黑人与白人和群体与个体之间的二元结构。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所罗门之歌》呈现了一幅清晰的北方城市地图。更为引人注意的是,整个小说文本更为醒目地呈现了“南北”和“黑白”双重二元结构。故事的前半部分发生在密歇根州的底特律,紧靠与加拿大相连的苏必利尔湖。即使是在这同一座城市中,北区和南区的建筑和居住人群也呈现二元结构。不同的是,此处的二元结构更多地与经济地位挂钩。富有的梅肯·戴德一家住在贯穿城市南北的“不叫医生街”上一栋十二居室的大房子里。该区还分布着慈善医院、阿宝商店、菲泽尔弹子房、玛丽酒吧、汤姆理发店、百货店雷克萨尔等城市建筑。相对贫困的下层黑人民众则集中租住在南区的平房里,这里的房产大部分归富有的黑人中产者梅肯·戴德所有。小说中除梅肯一家外的所有人均居住在南区:她的姑姑——那个依靠贩卖自制的私酒自食其力的彼拉多带着女儿和外甥女、他的好友——租了一个阳台改装成的房间的吉他、他姐姐的男朋友——曾经发过酒疯的波特。

在文本世界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不叫医生街”在市区地图上的名称为“大马路”。当地黑人将它称作“不叫医生街”与故事主人公奶人的外祖父——市里唯一的一位黑人医生不无关系。1896年,除了医生之外,没有一个黑人住在这条街上或是附近,黑人们出于对医生的尊敬便称其为“医生街”。后来,到了1918年,由于黑人应征入伍之后在通信地址上写了“医生街”多少多少号,不满于此的市议员便在南区的商店、理发店和餐厅张贴布告:“从滨湖的外滩路到通向宾夕法尼亚去的6号、2号公交交叉点,在鲁泽佛德街及布罗德韦之间并与之平行的那一条南北向街道一直被称为,今后也将继续被称为‘大马路’,不叫‘医生街’。”[12]

然而,令官员们感到尴尬的是,这个澄清性的公告并没有让他们如愿以偿地确立地图上的“大马路”在黑人们心目中应有的地位,反而使它的名字成为不伦不类的“不叫医生街”。在这条贯穿城市南北的主干道上的最北头,是医生曾经工作过的“慈善医院”。由于从来没有黑人在这所医院得到过医治,也从来没有黑人婴儿在这里出生,黑人们便将它称为“不慈医院”。这种情况在小说开篇不久得到了改变。1931年2月19日,因为偶然的因素,第一次有了一个黑人婴儿在这家医院出生了。这便是后来绰号“奶人”的梅肯·戴德第三。

在莫里森所有的小说作品中,《爵士乐》中的纽约是最具现代气息的北方都市,与封闭的、静止的南部乡村形成鲜明的对比。在大都会纽约城,“宽阔的街道、明亮的街灯、喧嚣的火车站和轮船码头”为这座北方都市孕育着无限的经济机遇。曾经在南方从事过繁重体力活的黑人们发现,城市里到处都是赚钱的机会。他们只要干很轻松的活儿就能挣到比过去多很多的钱——“做门卫”、“开出租车车门”、“提行李”或是在餐馆里当服务生,甚至为陌生人擦鞋都能够给他们带来经济上的丰厚回报。

在大门前面站一站,用托盘送送食物,哪怕给陌生人擦擦鞋子——你一天里挣的钱比他们在整整一个收获季挣的还多。白人们简直是在把钱扔给你——就因为你热心帮忙:给出租车开开门,拎拎行李。还有,随便一件你拥有、做出或是捡到的东西都能拿到大街上去卖钱。[13]

正是这种无所不在的经济机遇吸引了大批黑人的到来。在这座开放的充满活力的现代北方都市中,黑人们情不自禁地投入自己全部的热情和期望,在逃离过去和暴力的过程中,在忍受另一种形式的种族歧视的状态下,努力适应新的都市空间,追求政治上的自由和经济上的独立。在都市化的过程中,黑人们逐渐摆脱压抑的过去,将自己融入到喧嚣的现在。由于大都市能够使人将曾经萦绕心头的忧虑和恐惧都抛在身后,黑人们在这个特殊的空间开始忘记过去,热爱此在。正如叙述者所言:

我为这大都会发狂。

日光斜射,像刀片一样将楼群劈为两半。在上半块,我看见一张张面孔,很难说清楚哪些是真人,哪些是石匠的手艺。下半块是阴影地带,所有玩厌了的把戏都在那里发生:单簧管和调情,拳头和伤心女人的哭声。……1926年的大都会,所有战事都已结束,而且再不会有下一次了。下面阴影里的人为此感到高兴。……一切都欣欣向荣了。……新时代来临了。注意啦!都过去了!

光与影的组合,使得城市自身同时具有光明与黑暗的二重性。在斜阳的照射下,即便是明亮的“上半块”楼群也充满着不确定性,难以分辨现实与艺术;而“下半块”的阴影地带则充满着令人厌倦却不断重复的色情与暴力、伤心与绝望。就在这个充满幻象的大都市里,战争过去了的时代赋予都市人“欣欣向荣”的希望。更为重要的是,爵士乐时代的纽约为一切事情的实现提供了可能。在这个新时代的大都市里,无论什么人都觉得自己可以为所欲为,能够逍遥法外。任何一个普通人,都认为自己享有绝对的行动自由,可以坐着有轨电车到城市的任何地方去。在这个喧嚣的大都会里,现代城市的各种元素应有尽有:

教堂、商店、聚会、女人、男人、邮筒、家具店、街头自动售报机、卖私酒的馆子、美容院、理发店、有自动点唱机的小酒吧、运冰的马车、收旧衣服的、台球厅、露天食品市场、彩票销售机,以及所有你能想象出来的俱乐部、修道会、工会、社团、兄弟会、姊妹社和协会。(莫里森,2006:9)

不同于南方大片大片令人窒息的棉花地,这座繁华而喧嚣的纽约城既是富人的天堂,也是穷人的地狱。纸醉金迷的现代都市与肮脏拥挤的哈莱姆贫民窟并存。带着各种梦想、通过各种渠道来到大都会的黑人们最终拥挤在一个个肮脏的黑人聚居区,“租住的房间比小母牛的牛棚还要小、比早晨的厕所还要暗”。(莫里森,2006:33)即便如此,为了逃避贫困和暴力,这些来自南方各州的黑人们仍然选择留下来,并打算永远热爱这座赋予他们新生的北方城市。

他们刚一抵达火车站,或者从渡船上下来,瞥见轩敞的大街和照亮大街的奢侈的街灯,就立即知道,他们是为此而生的。在那儿,在一座城市里,他们并不像他们的自我那样新鲜:他们那更强壮、更危险的自我。刚开始,他们初来乍到的时候,还有二十年后,他们和大都会一道成长起来的时候,他们太热爱自己的这一部分了,以至于忘记了热爱别人是什么感觉——如果他们还爱过别人的话。(莫里森,2006:33~34)

这便是大都市的魅力。纽约城不仅以北方城市中神话般的传说吸引着大批黑人从南方迁移而来,而且以巨大的魅力赢得了黑人们的热爱。这种热爱甚至远远超过了黑人对自我和他人的情感。相对而言,被他们抛在身后却不时想起的南方乡村则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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