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三章流动妇女婚姻质量的解释框架(FFMQE),我们分别以个人背景、婚恋意愿、婚姻态度、婚育状况、流动经历与流动生活、性别角色与性别意识6个侧面26个变量作为自变量,流动妇女婚姻质量的各指标作为因变量,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对流动妇女的婚姻质量进行解释,对提出的理论假设进行检验。
一、变量的分布与处理
(一)自变量的分布
1.个人背景
包括个人特征和夫妻双方差异,所选用的已婚流动妇女数据年龄最小为21岁,最大为55岁,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42年。从夫妻年龄来看,丈夫年龄减去妻子年龄的平均值为1.58岁,妻子大于丈夫的占11.8%,其中妻子比丈夫年龄大三岁以上的仅占2.6%,夫妻同岁的为13.2%,丈夫大于妻子三岁以上的占28.9%。丈夫受教育年限减去妻子受教育年限的平均值为0.43年,其中妻子受教育程度高于丈夫的占27.3%,受教育年限相同的夫妻最多,占到35.1%,受教育年限差主要集中于上下三年之内,共占到总体的75.4%。
2.婚恋意愿
包括择偶时注重的条件、认识途径以及结婚的目的。所选用的流动妇女数据样本择偶时主要考虑了物质条件、家庭背景以及社会关系等功利性条件的占到总体的77.4%,其中主要考虑对方物质条件的为46.4%。认识途径中自己认识的占61.9%,父母亲戚介绍的占22.6%,朋友同事介绍的占11.9%,其余方式占3.6%。而结婚目的中,根据前面的因子分析结果,分为功利性的目的、现代性的目的和传统性的目的,选择现代性的目的最多,其中人生有伴、互相照顾达到80%,相亲相爱的有41.4%,人生必然过程的有40%。其次为传统性目的,其中传宗接代的占27.1%,父母要求占14.3%。最后是功利性目的,其中改善生活条件的占18.6%,提高社会地位的占7.1%。
3.婚姻态度
包括对傍大款、包二奶和婚外恋的看法以及对婚姻的态度。所得数据中,71.4%的流动妇女对傍大款、包二奶持不赞成的态度,25%的流动妇女认为可以理解,仅3.6%的被调查者持赞成的态度。而对婚外恋的看法中,77.4%的流动妇女不赞同,20.2%的人表示可以理解,仅4.2%的被调查者表示赞同。对婚姻的态度一共包括六个方面,选答率最高的为“一旦结婚,我就会保持对配偶的忠诚”为63.1%,其次为“一旦结婚,夫妻财产就应该共享”为54.8%,再次为“婚姻必须有爱,不能凑合着过”,选答率为52.7%,接下来分别是“一旦结婚,夫妻就应该居住在一起”为38.1%,“即使不满足我的婚姻,我也不能和配偶离婚”为16.7%,“一个人一生只能结一次婚,万一离婚,我也不会再婚”为9.5%。
4.婚育状况
包括结婚年龄、结婚年数等结婚状况以及生育年龄、孩子数量等生育状况,在第四章样本分布中已有所论述,此处不再重复。
5.流动经历与流动生活
包括打工时长、打工地区数的流动经历以及当地朋友数量、工作收入、住房来源、孩子居住等的流动生活。其中打工时长、打工地区数以及工作收入在第四章样本概况中有所描述。调查的流动妇女中有77.4%的人和当地人交了朋友,所交当地朋友的平均数量为12.86个,25.5%的流动妇女结交的当地朋友数量超过10个。而关于住房来源,其中有15.4%为购买房或自建房,其余为住在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或租借房。而关于孩子的居住情况,27. 8%的被调查者孩子与父母一起住在打工地,20.8%的流动妇女孩子与祖父母住在家乡,成为留守儿童,还有4.2%的流动妇女孩子与其他亲友一起居住,其他为和父母一方居住。
6.性别角色与性别意识
调查数据显示,67.1%的流动妇女的家庭地位处于一般水平,26.6%的流动妇女家庭地位较高,6.3%的流动妇女家庭地位较差。对于家务公平来说,29.7%的流动妇女认为家务分工不公平,仅有14.3%的流动妇女认为家务分工很公平。对于家庭权力,19.0%的流动妇女有时或经常感到不自由,26.6%的流动妇女偶尔感到权力较少,另外54.4%的流动妇女从来没有感觉到缺少权力。关于避孕措施的采取,32.9%的流动妇女夫妻以女方为主,25.0%以男方为主。孩子的性别,一孩中51.4%为男孩,二孩中40.9%为男孩,三孩中37.9%为男孩,这与一些调查显示的孩次越高,性别比越失衡(原新等,2010),即男孩比例越高的状况有所不同。
(二)因变量的处理
流动妇女婚姻质量的测量框架(FFMQS)中变量总共28个,为解释模型的建构带来不便,因而我们通过因子分析,将其进行简化为7个变量(见表6-6)。
表6-6 流动妇女婚姻质量变量的简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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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释变量的相关分析
为了避免解释变量间的多重共线性对回归模型拟合度的影响,对各解释变量的相关程度进行分析(见表6-7)。从各影响变量的相关系数表可看出,年龄和结婚年数具有较强的相关,相关系数达到0.936,其次为初婚年龄和初育年龄,相关系数为0.855。没有一个变量和其他多个变量之间都存在较强相关,所以我们依然把所有解释变量纳入回归模型。
二、流动妇女婚姻质量的多元回归分析
以上述影响变量作为自变量,流动妇女婚姻质量的变量简化后的七个因素分别为因变量,建立多元回归模型(见表6-8)。
从流动妇女婚姻质量的多元回归模型来看,除恋爱途径以及传统性的结婚目的外,其余变量对流动妇女婚姻质量的不同侧面均有达到统计学显著度的影响。从七个回归模型的整体来看,模型本身都达到了统计学的显著性水平,其中性生活质量模型和互动状况模型的显著度达到0.005,婚姻冲突模型、婚姻关系满意度模型以及对配偶的满意度模型显著度达到0.01。七个模型中解释力最好的为性生活质量模型,达到44.5%,其次为对配偶满意度评价模型,达到44.1%,解释力较差的为婚姻关系满意度模型,仅解释了18.6%的原因。
从各模型来看,对互动状况具有显著影响的因素包括择偶时注重功利性条件、现代性结婚目的、初婚和初育年龄、打工地区数以及避孕措施的采取。择偶时注重功利条件的流动妇女夫妻互动较差;具有现代性结婚目的、初婚年龄较大、初育年龄较轻、与孩子在一起居住的流动妇女夫妻互动状况较好;避孕措施以女性为主的夫妻互动差于不以女性为主的流动妇女;打工地区数越多,夫妻互动状况越好。对性生活质量具有显著影响的因素较多,包括个人背景、性别角色与性别意识方面的所有变量以及其余侧面的部分变量,可以说年龄越大、夫妻差距越大、择偶和结婚时注重非功利性因素、注重婚姻中的感情、初婚年龄越大、初育年龄越小、打工时间越长、拥有自己住房、家务分工越公平、家庭权力越大、孩子为男孩的流动妇女性生活质量越高;而受教育年限越长、对婚外恋的接纳度越高、孩子数量越多、当地朋友数量越多、家庭地位越高、避孕以女性为主的流动妇女性生活质量较差。显著影响流动妇女婚姻性别平等的因素有夫妻年龄差、注重婚姻中的爱情、打工地区数、工作收入以及家务公平程度。夫妻年龄差越大、越注重婚姻中的爱情、打工地区数越多、收入越高、家务分工越趋于公平的流动妇女婚姻中性别越平等。对婚姻冲突有显著影响的因素有年龄、夫妻年龄差、择偶时注重的条件、对傍大款、包二奶的看法、结婚年数、打工时长、住房来源以及家务分工。年龄越大、择偶时越注重功利性条件、越赞成傍大款、包二奶、没有自有住房、家务分工越不公平的流动妇女婚姻中更多矛盾,而夫妻年龄差越大、结婚年数越长、打工时间越长的流动妇女婚姻矛盾与冲突越少。有5个变量显著影响流动妇女对婚姻关系满意度的评价,分别是受教育年限、对傍大款包二奶的看法、孩子数量、住房来源以及避孕措施的采取。受教育年限长、有自己住房的流动妇女对婚姻关系的满意度较高,而较赞成傍大款、包二奶,孩子数量越多以及以女性避孕为主的流动妇女对婚姻关系的满意度较低。对于婚姻生活的满意度,有择偶时注重的条件、初育年龄、住房来源、孩子居住、家务分工以及孩子性别6个变量对其影响显著。初育年龄越大、有自己的住房、家务分工较公平、孩子性别为男性的流动妇女婚姻生活的满意度较高,择偶时注重功利性条件、和孩子在一起居住的流动妇女婚姻生活满意度较低。关于对配偶的满意度影响显著的因素包括受教育年限、现代性的结婚目的、对婚外恋的看法、初婚年龄、孩子数量、打工地区数、住房来源和家庭权力。拥有自己住房、家庭权力高的流动妇女对配偶的满意度评价较高,而受教育年限较长、拥有现代性的结婚目的、对婚外恋较为赞成、初婚年龄较大、孩子数量较多、打工地区数较多的流动妇女对配偶的满意度评价较低。
三、流动妇女婚姻质量假设的检验
根据上述对流动妇女婚姻质量影响因素的分析,我们对前面提出的影响因素的假设进行检验讨论。
1.个人背景
在流动妇女婚姻质量的多元回归模型中,我们可以看出本人的年龄和受教育年限对婚姻质量的不同侧面的影响方向不一致,年龄越大性生活质量越高,同时婚姻中的矛盾与冲突也越多,而受教育年限较长的流动妇女婚姻关系的满意度较高但性生活质量和对配偶的评价较低。没有完全验证我们的假设,可以解释为年龄越大,婚姻生活中的各方面更加默契,但婚姻中双方的意见与想法也更倾向于表露出来,因而婚姻中琐碎的矛盾与冲突也越多。受教育年限较长的流动妇女,容易接受城市现代化的文化,有利于婚姻家庭的经营,但同时她们对婚姻质量特别是对配偶的期望也有所提高,因而会产生负面影响。夫妻年龄和受教育年限差距对流动妇女婚姻质量有正面的影响作用,这与我们之前的假设恰恰相反。我们认为这是因为流动妇女尽管流入城市但传统的“男强女弱”的家庭性别意识仍然存在,因而“男高女低”的梯度择偶模式依然符合她们对婚姻的期望。
2.婚恋意愿
对流动妇女婚姻质量影响最大的因素为择偶时注重的条件,择偶时注重功利性条件的流动妇女婚姻矛盾较多,婚姻质量较差,验证了我们择偶时注重功利性条件对流动妇女婚姻质量具有消极影响的假设。功利性的结婚目的对性生活质量有负面影响,现代性的结婚目的对互动状况有正面影响,这都符合我们的假设。但具有现代性的结婚目的的流动妇女对配偶的评价较低,我们认为是因为持有现代性结婚目的的流动妇女主要看中的是婚姻中的感情,对配偶的期望和要求较高,因而满意度就有所降低。
3.婚姻态度
对傍大款、包二奶以及婚外恋的赞成度越高,流动妇女婚姻中的矛盾与问题越多,婚姻质量越差,这与我们的假设相符,即对傍大款、包二奶、婚外恋等越轨行为的接纳程度与流动妇女的婚姻质量成反比。注重婚姻中的爱情,有利于婚姻中性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性别的平等与公正,对流动妇女的婚姻质量具有积极作用,这与假设相一致。
4.婚育状况
初婚年龄越大流动妇女的互动状况与性生活质量越好,但对配偶的评价越低,这与初婚年龄较大,各方面条件较为成熟,因而对配偶的期望也更高有关。结婚年数越多,婚姻中的矛盾与冲突也越少,这与我们的假设相反,我们认为是婚姻生活磨合的结果。流动妇女初育年龄越大,互动状况与性生活质量越差,但婚姻生活的满意度越高,这说明人们婚后期望早点生育,但生育后又对婚姻生活有所影响,也与一部分流动妇女生育较晚是因为夫妻两地分居有关。孩子数量的增多,流动妇女的性生活质量、婚姻关系满意度、对配偶的满意度评价都有所降低,这与我们的假设相一致。
5.流动经历与流动生活
流动经历是流动妇女区别于其他妇女的一个重要特征。在外打工时间越长,流动妇女的性生活质量越高,婚姻中的矛盾与冲突越少;打工地区数越多,流动妇女夫妻的互动状况越好,婚姻中的性别关系越趋于平等。这与我们的假设,即流动经历对流动妇女的婚姻质量有积极作用相一致。但打工地区数越多,流动妇女对配偶的评价越低,结交的当地朋友数量越多,性生活质量越差,这主要是因为流动妇女打工地区数越多,结交的当地朋友越多,可以说评价参考的范围越大,而参照对象多为城市人口,因而流动妇女对婚姻的期望就越高,对婚姻质量部分指标的评价就较低。工作收人越高,流动妇女婚姻中的性别越平等,这正说明了妇女参与到公共领域的劳动对妇女家庭地位有所提高。拥有自己住房的流动妇女婚姻冲突减少,婚姻质量较高,与假设相一致。而孩子和父母在一起居住的流动妇女,夫妻互动状况较好,但对婚姻生活的满意度评价较低,这主要是因为和孩子在一起生活对家庭中物质、余暇等生活的要求较高,因而较不和孩子一起居住的流动妇女,尽管婚姻质量有所提高,但婚姻生活的满意度降低。
6.性别角色与性别意识
家庭地位越高的流动妇女婚姻中的性生活质量越低,这与妇女在外工作忙、压力大有关,体现了已婚女性的职业时间与家庭时间、生育时间的冲突(石红梅,2007)。但更多的是因为传统的“男高女低”的婚配模式依然是人们心中的刻板模式,因而部分地位较高的女性、“女强人”的婚姻家庭不幸福。性别角色与性别意识的其他几个变量,包括家庭权力的均等、家务分工的公平、孩子性别为男性都对流动妇女婚姻质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再一次证明婚姻家庭中的性别平等意识,有利于夫妻关系的和谐与婚姻质量的提高,但重男轻女的传统生育观念仍然在流动妇女的家庭中占据重要的位置。避孕措施以女性为主对夫妻互动有积极影响,这是长期女性权利压抑,形成“理所当然”的避孕模式的结果,但以女性为主的避孕模式,不可避免地对流动妇女的婚姻满意度产生消极影响,这与前面的研究假设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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